轮岗教师工作总结范例6篇

轮岗教师工作总结

轮岗教师工作总结范文1

一、国内外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现状分析

(一)国内一些省市的改革实践从本世纪初开始,北京市东城区、辽宁沈阳市、安徽铜陵市、山西晋中市、成都市温江区、郑州市二七区等地开展了城区义务教育教师交流的实践,取得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效果。2010年浙江嘉善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被确定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通过几年的实践,嘉善县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县域范围公办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制度。2013年7月,浙江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3〕70号),在全省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2011年5月,福建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明确了“落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人事关系‘收归县管’”等试点工作内容。2014年3月,福建省在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意见》(闽教人〔2014〕29号)。2012年江苏省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的意见》(苏教人〔2012〕19号),明确今后该省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15%、骨干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总数的15%进行交流,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2014年,陕西、江西、河北和贵州等省也相继出台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的政策意见。2015年3月,天津市教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其余各省都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制定本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教师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湖南省的改革探索2010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湘发〔2010〕15号),提出“义务教育教师均衡合理流动”。同年出台的《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建立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实现县域内师资校际之间基本均衡”,进一步将校长和教师的交流制度作为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师资的主要方式。2011年,“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被列为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项目,并在长沙市芙蓉区启动了“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均衡配置”项目试点工作。在总结芙蓉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湖南省教育厅出台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指导意见》(湘教发〔2012〕17号),提出了“建立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和工作任期制度”的要求和“实行骨干教师均衡配置、统一学校岗位结构比例、深化校际结对帮扶、完善激励机制”等政策措施,并在当年选择46个县市区展开试点。

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在近年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改革实践中,各地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积累了大量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

(一)合理确定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对象与范围一是对交流对象的年龄进行限定。福建省、江西省规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教师,原则上不参与交流轮岗。浙江省规定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的教师,可不纳入交流范围。陕西省对于交流校长的年龄规定为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交流教师为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对于校长教师交流对象的年龄限制并非是不可打破的。浙江省规定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本人申请要求交流的,经批准也可纳入交流范围。陕西省规定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名师和高级教师,凡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且本人自愿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返聘,定向支教帮扶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二是对交流对象在同一校的任职年限进行规定。已出台政策的省份中,都规定了在同一校任职或任教超过一定年限的校长、教师应当进行交流。规定年限最短的为陕西省和江苏省,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任职满8年的正(副)校长均应进行交流轮岗。规定期限最长的为浙江省,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最长不超过10年,教师连续任教最长不超过12年(不含支教时间)(见表2)。三是都明确了不纳入或暂时不纳入交流的对象。各地从以人为本和维护派出学校教学特色的角度出发,通常将以下几种特殊人群纳入可不交流或暂时不交流的范围:处于孕期、哺乳期、患病期等不宜交流的人员;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重大教科研项目的主持教师;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已有较长年限工作经历的教师,如浙江省规定“已有2所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

(二)多种方式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的改革实践中,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探索建立了不同类型的轮岗交流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以组织轮岗交流的主体来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方式可分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交流、学校推荐交流以及个人申请交流三类;以组织形式来分,可分为指导流、岗位竞聘交流、校际协作交流、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等;按交流的区域可分为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农村学校到城镇学校、城镇学校间以及农村学校间等交流方式。

(三)原则规定每年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比例教师交流过多过频繁容易打乱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而交流人数太少又达不到均衡配置师资、整体提升区域内教育教学质量的效果。为保证交流效果,又不影响参与交流学校教师队伍的总体稳定,各地大多对每年参加轮岗交流的校长教师规模和比例作出了具体规定。浙江和陕西规定“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原则上均要进行交流”。对于交流教师的比例多集中确定为10%,其中浙江省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而是交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骨干教师交流比例的规定,各省差异较大,最低的要求只有10%,最高的陕西省要求达到30%(见表3)。

(四)制定配套保障政策支持校长教师交流改革为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顺利进行,各地均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保障政策。一是编制和人事管理方面的保障政策。浙江省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地区中小学编制总量内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根据交流计划可及时调整变更相应的岗位设置方案,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大都会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交流教师。福建省实行义务教育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将县域内教师的人事关系收归县管,统一工资待遇制度、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招考聘用、教师考核、退休教师管理等。成都市全面构建“县管校用”的机制,其运行模式是:县市区成立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由中心与教职工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学校与教职工签订岗位管理合同,中小学教师全部纳入“县管校用”范畴。二是工资福利、住房方面的激励保障政策。浙江省逐步提高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安排校长教师交流的专项工作经费,该省嘉善县规定在农村任教的名师津贴是县城名师的3倍,充分调动了名师、骨干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积极性。陕西省规定在分配绩效工资时重点向农村、边远山区、薄弱学校和一线教师倾斜,教师周转房优先保障交流到农村的教师使用居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为改变骨干教师分布不均衡的情况,一方面指标到校,不论学校的规模和类型,统一按教师人数5%的比例分配骨干教师参评指标;另一方面给予充分的经费支持,为名师工作室配备每年5万元的工作经费,为名师、骨干教师设置每年1万元的岗位津贴,激励引导骨干教师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三是校长选拔、名优教师评选、教师职称评聘方面的激励和制约政策。浙江省和福建省都规定,新提拔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必须要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教师评选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时,也应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而且在每所学校工作的时间还需在3年以上。如果没有2所学校的工作经历,有在农村学校工作6年及以上的经历也可以。福建省闽侯县规定,45岁以下的平原区教师晋升中级职称必须有山区学校任教两年经历、城区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须有农村学校任教一年经历、农村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须有异校轮岗交流任教两年经历。

三、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

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面临的困难在调研中,通过与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学校校长和教师广泛交流讨论,我们发现,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仍然可能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基础薄弱推进改革难此次调研组抽样调查的湖南省的8个县市区均是2012年湖南省选择确定的46个教师均衡配置试点县之一,但是从调研情况来看,教育主管部门、校长和教师对于推进交流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教师均衡配置工作基本上尚未按要求启动,试点进展情况很不理想。8个抽样县市区中,2013年从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分别只有25人、12人,而同期从农村学校交流到城区学校的分别达到123人、78人,分别是前者的5倍和6.5倍;从农村学校交流到城区学校的小学、初中校长也分别是前者的4.7倍和2倍,城乡流动不均衡情况严重(见表4)。教师交流工作的滞后带来的是城乡教师配备的严重失衡。某县小学共14名高级教师,其中仅有1名分布在农村学校,占总数的7.%;全县211名具有本科学历的小学教师中,只有47名分布在农村学校,仅占总数的22.2%。

(二)教师、学校和家长的观念改变难一是教师的观念转变难。教师长期在一所学校任教,对学校有强烈的归属感,且子女就学、家庭住房均在学校附近,广大教师尤其是城市教师对交流充满顾虑甚至是惧,担心交流后回不到原来的学校,担心生活节奏被打乱,担心农村学校专业发展平台不如城市学校,因此部分教师对待轮岗交流的态度比较消极,少数教师的抵触情绪十分严重。在被调查的校长和教师中,有20.8%的调查对象认为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是“没有必要”“、无所谓”或“不了解”。在与教师座谈中发现,约有30%的城市优质学校老师不愿交流到城市薄弱学校;约有50%的城区学校教师不愿意交流到农村学校。与此同时,还有10%左右的农村学校教师担心交流到城区后不能适应城市的教学对象和工作节奏,也不愿意交流。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如果不从思想上转变教师的观念,让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交流,而是依靠行政命令强制推行交流政策的话,有可能引发一些不稳定事件。二是校长的观念转变难。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校长们对于参与校长轮岗工作的态度比较积极,但是城市学校、优质学校的校长对于教师交流工作的顾虑较大,他们担心学校的骨干教师交流走了后,学校的教学质量会下降,办学特色会逐渐丧失,因此不愿意将学校真正优秀的教师交流出去,一些名校的校长明确表示,如果一定要交流,学校会考虑将一些能力和表现一般的教师交流出去,从而影响交流工作应有的效果。三是家长的观念转变难。城市学校和优质学校的学生家长担心校长教师的轮岗交流会导致学校骨干教师的大量流失,最终使学校的教学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对子女所在的学校开展校长教师交流存在抵触情绪,少数能量较大的家长会通过各种途径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施加影响。

(三)编制管理、人事管理体制转变难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主要集中在暑假进行,每次参与交流的教师人数众多,工作任务繁重,且学校间符合轮岗交流条件教师的学科结构、岗位等级结构等情况复杂,不可能一一对应。按照现在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模式,县域内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核定教师编制和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教师调配交流必须在学校现有编制总量和岗位等级结构内进行,县域内学校间实施教师调配交流前,调配交流方案和人员异动须经过编制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批同意。这样的管理体制对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可能带来的影响是:一是因为程序复杂,审批时间较长,会使轮岗交流工作无法按时完成;二是因为受编制总量、岗位等级结构等限制,学校间教师编制难以进行余缺互补,交流教师无法进入到超编学校,缺编教师的学校也难以派出交流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超标的学校,外来交流教师可能无法进入,优秀教师交流进去后拿不到原有岗位等级的工资。许多教育部门的同志坦言,如果不对现有的人事和编制管理方式进行根本的变革,如果没有人社和编制部门的全力支持,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的轮岗交流必将寸步难行。

(四)推进交流的保障措施落实难“物质待遇是教师流动的优势动机。”[3]据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在进行交流轮岗时,教师们最关注的保障措施,排在第一位的是提供专项经费用于交流校长教师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71.75%);第二是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70.5%);第三是大幅度提高农村学校校长教师的福利待遇(占69.75%);第四是对交流校长教师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占61.5%);第五是为交流教师提供住房保障(占53.25%)。这五项措施中有三项需要经费支持,在目前的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下,要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的福利待遇和新增高标准的交流教师补贴来吸引优秀校长教师主动参与交流,尽快修建尽可能多的教师周转房满流教师的居住要求,必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交流轮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也是中央的明确要求。参与交流轮岗是党和国家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的重要要求,也是广大校长和教师应尽的神圣职责。必须毫不动摇地加快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交流轮岗制度,争取各方面支持,尽快从省级层面出台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着手开展试点工作,通过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到2020年实现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坚持循序渐进推进改革改革必须积极推进,但又必须从实际出发,做到循序渐进,积极稳妥。一是分层次交流。分校长、中层干部、骨干教师和普通教师两个层面,重点推进校长、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的交流,其交流在整个县域范围内交流;普通教师按学校地理位置划片,在片区内就近交流。二是按比例交流。不要求所有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到期必须立即交流,而应科学规定每学年交流的比例,从目前来看,每学年参与交流的教师以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比较合适,其中骨干教师比例以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为宜。三是年龄较大的校长和教师可不交流。四是因病、因孕或教学周期未完成的可暂缓交流。五是先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总的考虑是,不求改革一步到位,先把交流轮岗制度建立起来,选择一些认识较高、组织力度较大、经费投入较多的县(市、区)进行试点,今后随着政策引导力度的加大、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完成和教师、社会对校长教师交流制度的逐步认同后,再大面积推进。

(三)坚持激励引导为主推进改革综合运用经济待遇、培养使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优惠政策杠杆,激励和引导在政治上求进步、专业上求发展、待遇上求提高的校长和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交流。应避免简单运用行政措施强制交流,防止不稳定事端和极端事件的发生。要通过科学合理的轮岗交流制度和保障政策,尽量减轻校长和教师的后顾之忧,“刚柔并济,确保每一名教师愿意流动,带着感情、激情流动”[4],充分激发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切实消除校长教师的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促进义务教育实现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四)坚持多措并举推进改革实行轮岗交流与共享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相结合。鼓励各县市区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优质资源共享制度,采取中心校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乡镇中心校的紧缺学科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共享校长教师优质资源,鼓励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增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自身造血功能。坚持改革新进教师补充机制,适应和促进教师交流制度的实施。

(五)坚持部门联动共同推动改革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借鉴国家和国内其他地区的做法,积极推动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与轮岗交流制度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是深入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关键所在。要加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域内教师的统筹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全县中小学编制总量内,应有权按照班额大小、生源变化等情况,统筹使用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在各校间进行余缺互补。根据交流计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优秀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时岗位聘任的需要及时调整变更相应的岗位设置方案。每学年度的人员交流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编制使用和岗位聘任变化情况报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全面推行“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打破影响轮岗交流的体制机制障碍。县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县(市、区)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人事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加大对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改善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和生活条件,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创造良好环境;要设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专项经费,为推进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给予经费支持。

轮岗教师工作总结范文2

【关键词】会计专业 综合模拟实训 评价体系

一、加强模拟实习教学 强化技能训练

模拟实习课是基本上是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形式来开展的,教师是起指导、示范作用,学生的主动参与是课堂成败的关键,因此教师更要重视实习课堂教学的组织,使教学活动能按计划实施。

在模拟实习中,首先进行就是专项训练:专项训练分为分岗实习和轮岗实习。分岗实习是将实习内容按岗位分:出纳岗位、材料会计岗位、职工薪酬岗位、收入利润会计岗位等工作岗位。教师针对各种岗位类型的实习资料,提出具体岗位的实习要求和实习目标,明确通过该项训练学生要掌握什么技能,采用什么办法,要解决什么问题,使学生对实习的内容和要求心中有数。然后按岗位分小组进行实习,这里关键是一定要做好分组工作,分组的原则是按成绩优劣搭配5-6人一组,可以让学生先自由组合,再做适当调整,一定要选好班级中知识技能强、协调能力好、主动积极的学生担任小组长,明确他们的指责,协助进行分岗实习:实习中各小组成员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实习内容,遇到问题时可以互相讨论,共同解决难题,教师要引导学生灵活运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解决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习结束后各岗位要进行小组总结,要求小组长向教师和全班同学进行总结汇报,谈谈小组在完成该岗位工作时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以便交流和学习。教师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做好检查监督工作和小组工作汇报的情况的记录。实践证明,这种分岗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训方式很好地激发了学生的参与意识,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小组协作的能力。

分岗实习后进行轮岗实习。各小组按设置好的各个岗位进行轮换,轮岗实了包括会计的岗位轮流核算训练,还包括纳税申报训练和银行结算业务的训练。轮岗实习仍然采用分小组的方式进行实习。每5-6人为一组,充分发挥小组长的作用。每小组内的成员按照岗位的分工,分岗位进行操作实习后再轮换。比如:银行结算业务训练中,可以把小组成员轮流分为收款方、收款方开户银行、付款方、付款方开户银行和被背书人来操作。各小组成员通过轮换的方式,能够让每个学生学会各环节正确操作方法。更容易掌握各环节操作技巧与流程。这样学生逐项训练,逐项操作,培养了学生熟练的实务操作技能。轮岗实习的配合性能够让小组成员充分进行沟通与合作,能够极大地锻炼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轮岗结束后,学生对各岗位工作的要求和完成有了较深的认识。对岗位实习的心得体会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学生就可进入综合模拟实训。

二、组织综合模拟实训,提升就业能力

综合模拟实训是将相互关联的各专项训练融和在一起。是整个中职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也是学生走向工作岗位之前的实际演练,综合实训的重点是提高学生独立处理全盘账务的综合能力。为了提高实训效果,加强实训课的仿真性,专业组的老师利用本地企业丰富的资源优势,在课余时间(主要是寒暑假)到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实践,收集到大量的本地中小企业的各种类型的经济业务。结合综合模拟教材,自编适合学校实际情况及切合学生实际的实训教材。并将企业日常管理发生的大量的真实信息带入实习课,丰富完善实训教学内容,真正做到理论和实际有机结合。在这阶段的教学中更要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学生始终是学习过程的中心,教师则处于辅助地位,要注意发挥优秀学生的激励作用,尽量缩短学生间差距,对不同能力的学生给予不同目的的培养。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学习、讨论、交流和创新实践的机会,激发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欲望,在实习过程中,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在讨论和交流中,培养学生互相启发、互相帮助,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实践证明,这种方法是提高实训效果,弥补顶岗实习不足的一个很有效的手段。既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强化学生的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同时也大大的提高了教师学术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真正实现教学相长。

三、强化评价体系,发挥激励作用

1、围绕教学目标来评价:评价过程要依教学目标的要求来进行,除了要评价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还要评价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操作规范要求和掌握专业能力的情况,应对学生从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基本技能的运用程度、学生的职业规范、职业态度、学习能力、道德素养等方面做出评价。

2、注重实习过程的行为评价:评价过程不但要对实习结果进行观察,更要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在实习过程中结合各个实习阶段进行评价,防止学生用实习结果替代实习过程的做法,所以教师在在评价时不能只评价结果,更要着重评价全过程,不只是评出分数,更应指出问题所在,给出具体的建议和方法。

3、评价形式应多元化:过程评价应针对不同的要求,不同的内容来进行,可以采用个人自评价、学生互评、教师总评的方法。个人自评的作用主要是重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鼓励学生反思,有利于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学生互评有利于学生分享学习成果,从不同角度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相互学习。教师的总评非常重要,教师在评价时要注意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缩短学生间差距,同时指出实训过程中的问题所在,给出具体的改进方法及修改建议。让实训效果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评价结果的方式可以采用弟等式,也可采用分数制,必要时采用教师评语来进行。评价方式应尽量多元化,改变教师单一评价学生的模式。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

财会实践教学是以学生的实践能力训练为主线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逐步靠近培养目标的实践体系。 作为一名职校教师,为培养出适合时展需要的与企业实际要求一致的技能型应用人才,今后还要从方方面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勤于思考,不断总结经验。进行更有效的实践教学,使实训教学的效果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黄华.对实践教学过程评价的探索[J].职业教育研究,2010.

轮岗教师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 义务教育 教师轮岗制度 现实困境 路径选择

众所周知,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有高水平的教师才会有高水平的教育,所以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水平差距体现了教师整体水平的差距。2012年9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意见共九条,其中第五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指出了通过教师资源的相对均衡来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各地为解决教师资源配置问题,便逐步开始贯彻实行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从已有的实行情况看,很多地区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看到在此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与风险,需要我们去关注并加以解决,从而完善这一制度。

一、实然问题:不完善的制度面对复杂的现实

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在我国从摸索到建立尚不足20年,关于它的研究还不深入,考虑到我国复杂的国情现实,各地只能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来操作执行,在此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总体来看,教师轮岗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轮岗教师的选定不够明确

目前在各地县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很好地明确轮岗教师在对象和数量上的具体标准。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教师的流动过程就是一个利益的再分配过程,所以教师轮岗制度很容易导致利益相关者进行博弈[1]。学校关注的是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中如何保护本校的利益。若是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参加轮岗,则很可能导致本校综合实力下降或者失去某一领域的传统优势,甚至影响其优秀文化的传承。基于这样的担忧,很多优质学校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很可能存在以下道德风险:将本校能力较差的教师冒充优质师资轮岗到其他学校。薄弱学校也可能存在同样的道德风险:将本校能力一般的教师轮岗到别的学校,从而保留本校较好的教师,进一步保护自身利益。这样各学校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必将大大影响教师轮岗交流制度的效果。

2.城镇教师主动参与轮岗的积极性不高

在新制度刚开始实施的时候,每个教师都不希望自己成为改革的“试验品”或者“牺牲品”。因为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而当下由于我国受到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二元结构政策的影响,城乡教师在薪酬和社会保障方面享有不同的待遇。对城镇教师来说,交流到乡村参加轮岗,好像更多的意味着“惩罚”或者“损失”,所以城镇学校、优质学校的教师主动参与轮岗交流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的积极性不高。即使各地为鼓励优秀教师参与轮岗而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是在教师轮岗制度尚未常规化、完善化的时候,首先参加轮岗的教师未免显得有些前途未卜,所以大部分教师普遍抱着观望心态。

3.教师轮岗的操作程序不够透明、具体

鉴于教师轮岗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程序不够明确,主观人为因素往往主导着轮岗过程的始终,主管此项工作的官员和校长正可借此进行权力寻租,滋生教育腐败。很多不愿参与轮岗交流的教师便想尽办法利用政策漏洞来暂时躲避,诸如以身体不适、怀孕等理由来延缓自己轮岗的时间,找不到正当理由的就可能“走后门”,让别人先成为改革的“试验品”。甚至一些被选去轮岗的教师,也会采取一些策略保护个人利益,如通过送礼托关系等手段来使自己轮到较好的学校。如果无任何权力资源可以用,恰好又交流到自己不满意的学校,那么他们就会满怀怨恨之情,以消极的态度面对工作。

4.轮岗教师的绩效考核制度有待完善

当前,国内各地方政府为了加大教师轮岗交流的政策力度,出台的教师轮岗政策通常将教师的轮岗、支教等与教师的评职晋级挂钩,与此同时对参与轮岗交流教师的绩效考核制度却较为滞后也不够完善。这样就造成了部分教师在参与轮岗过程中,抱着很大程度的功利心态,即为了轮岗而轮岗,轮岗的主动性、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强,“以轮岗之虚,谋晋升之实”。而对于那些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主动参与轮岗的优秀教师来说,由于不能及时地对他们的付出给于反馈和评价,便会影响到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问题何以产生:教师轮岗制度的困境

1.各地普遍存在的重点学校制度

我国教育领域受长期以来实行的重点学校制度的影响根深蒂固,下至幼儿园,上到大学,全都有重点与普通之分。或通过历史的传承,或通过人为的塑造产生了一大批重点学校、名牌学校。这些学校既享有特殊的政策,优先获得社会资助,又拥有良好的校园文化、优良的师资和最好的生源,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使得普通学校与重点学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造成重点学校的教师不想出去、普通学校的教师不想留下的局面。也正是由于存在重点学校这种制度的路径依赖,短时间内想通过教师轮岗交流而达到义务教育的均衡是不容易的。

2.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与以往管理体制约束教师流动的矛盾

在以往的教育人事管理体制中,实行的都是单位所有制,教师和学校之间形成一种隶属关系,教师本质上属于“单位(学校)人”。基于这样的管理体制,教师的人事归属和使用权限都在学校,学校理所当然地把教师视为本校资源,于是在轮岗交流过程中学校就不可能让属于本校的优质师资流失,而让教学能力一般,甚至是事业心和责任感都不强的教师通过轮岗交流到别的学校。这样就给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合理调配教师资源,有效管控教师流动造成了巨大的障碍。

3.城乡教师的分层工资制度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教师也不例外。虽然现在已经开始在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制度,但目前很多地方执行和落实效果并不好,加之我国长期实行城乡教师分层工资制,城乡教师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同工同酬”。另一方面对于轮岗教师的流动成本又不能及时有效地补偿,出于趋利避害的本性,城区教师就不可能主动选择轮岗,尤其是流动到乡村。相反,一些乡村教师却要想方设法进入到城区,进入到重点学校,从而造成优秀教师从乡村到城区的单向流动。

4.城乡倒挂的教师编制制度

早在1984年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的文件中就指出了城乡教师编制差异的合理性,之后在2001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虽然对原政策有所更新和完善,但仍保留了原政策中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的差异化,而且进一步加剧了城乡教师编制差异的状况,使得中小学教师编制的“城乡倒挂”现象制度化、合法化[2]。

这种城乡倒挂的具体表现为:在县域范围内的城乡中小学校的师生比分别为:城市小学为1∶13.5、农村小学为1:18;城市初中为1:19、农村初中为1:23,制定这样的师生比虽然是根据当时各地中小学教师实际数量及需要,也结合了农村地区学生少、学校散的现实状况。但在城乡二元结构政策的长期影响下,对于教师来说,福利待遇更为优厚的城镇中小学无疑更加具有吸引力,便逐渐造成了城镇教师饱和、农村教师缺编的尴尬现实。广大农村教师在薪酬待遇本就不如城镇教师的基础上反而要面临着更加繁重的教学任务和工作压力,此时城镇教师轮岗交流到农村的积极性必然不高,长此以往城乡中小学校间本就配置不均的师资问题只能愈演愈烈,制约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走出困境: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的路径

1.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均衡城乡办学条件

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普遍较差,硬件设施落后,客观上影响了教师交流到这些学校的积极性。因此政府要统筹规划,加大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逐渐缩小校际差距,使每所学校办学条件都达到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化,为教师流动的顺利进行打好基础。例如笔者所在的江苏省无锡市,因在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无锡市南长区、北塘区等多个区在开展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经费用于校舍改造维修以及教学设备添置,全市所有中小学教育教学设备都达到省颁二类标准,基本满足了市民对良好教育资源的需求,也为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硬件基础。

2.改革当前教育人事管理体制

继续推进教师专业化进程,明确教师公务员身份,已成为国内众多专家和学者的广泛共识。如果教师的公务员身份得以确立,便从产权归属上实现了师资的国有化,这样教师的人事管理权将不再属于学校。教师将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聘任,学校仅拥有教师的合理使用权,这样学校便无法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阻碍教师流动,教育主管部门便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配教师资源。同时教师不合理的单向流动问题也迎刃而解,使得教师流动更加合理、有序。目前,教师的“县(区)管校用”已经在很多地区开始实行,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构建教师轮岗交流的程序性制度

教师轮岗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方能有序进行。因此,需要制定教师轮岗交流的专项法规,形成科学、透明的教师交流程序。国家或地方政府应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的必然性和义务性,明确教师交流的具体流程和操作规范,形成科学、透明的交流程序,规范教师轮岗的实施程序、明确轮岗的期限、参与轮岗教师的具体条件(包括工作年限、业务水平、身体健康状况)和福利待遇等相关规定,让教师轮岗的实施有理有据。

4.实施合理的轮岗教师补偿制度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对于从城镇轮岗到乡村的教师,不仅不能减少其现有的各种福利待遇,而且要根据他们的额外付出或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以往的城乡分层工资制度和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影响教师轮岗的主要障碍,要想全面推动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就必须尽快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在县域内实行城乡教师统一编制,实现“同工同酬”,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保体系。在此基础上,实施合理的轮岗教师补偿机制。因为很多来自城镇的教师由城镇学校交流到乡村学校,在交通、饮食等工作和生活诸方面都会遇到新的困难,必然增加额外的生活成本,要想解决教师从城镇到乡村轮岗交流的后顾之忧,就需要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一切补偿的总和就是调节教师劳动力资源在城乡学校均衡配置过程中的“交换价格”――虽然这种价格并非通过市场形成,也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市场交换价格,但其确实能起到调节教师劳动力流动的市场价格的杠杆作用,也是利用行政手段带动城乡教师双向流动的必要前提[3]。

5.创造教师轮岗的良好教育生态环境

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不仅仅需要有形的物质层面之均衡,还要追求文化、精神等无形层面的均衡和特色[4]。教师流动不仅要付出物质成本如交通费用等,同时也面临着心理和精神方面的压力和损失,而心理和精神方面的损失是难以通过经济上的倾斜性待遇来补偿的,而需要多措并举,形成教师轮岗交流的广泛共识,以深入一线、辛勤付出为荣,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因为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才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关键,让教师在心理和精神方面得到安慰和鼓舞。

6.建立轮岗交流的科学考评机制

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必须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科学、全面地评价参与轮岗教师,不断激发参与轮岗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教师轮岗交流政策,兑现作出的各项承诺,并根据轮岗教师的贡献进行奖励,给其相应的激励性发展空间,不断满足教师个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同时也要通过严格规范的科学考评来约束部分仅心存功利而不踏实工作的教师。这样才能使轮岗教师在新岗位上发挥最大作用,提高育人质量,真正促进整个义务教育动态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启兵.教师轮岗制度分析[J].中国教育学刊,2012(12).

[2] 黄城梅,龙洋.对建立义务教育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思考[J].教育探索,2006(7).

轮岗教师工作总结范文4

关键词:电网公司;新员工培训

近年来,广东电网公司全面统一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培训管理和考核评价,通过准军事化训练、团队建设操练、企业文化宣贯、基本业务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使新员工加速实现从学生到企业员工的转变,为基层不断补充新生力量。当前,广东电网公司正处于全面深化创先工作的重要时期,加速提升新员工履职能力、适岗成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南方电网公司新员工培训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前期新员工培训实践和基层单位意见,开展新员工培养规划研究。

一、适用范围

广东电网公司系统新员工(含中专中技毕业生)。

二、总体思路

新员工入企后实施“五年培养规划”,按照适岗期、成才期、发展期三个阶段,使新员工全面掌握岗位技术技能,为其职业生涯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阶段(0-1年)适岗期:统一建立集中培训、专业轮岗、定岗见习和评价上岗四个环节的标准培养模式,使新员工快速适岗上岗。

第二阶段(2-3年)成长期:明确新员工职业能力发展规划,并按照培训规范继续编制学习计划,采用导师制和回炉锻造两种培养方式,逐级参加初、中、高级作业员工培训课程,提升岗位胜任能力,把新员工打造成班组技能骨干。

第三阶段(4-5年)发展期:在具备本专业岗位技术技能的基础上,拓展职业能力,参加学习班组管理知识、通用管理知识、新业务新技术等,鼓励新员工提升学历层次,进一步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和管理能力,促使新员工多通道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第一阶段(0-1年)适岗期

采用集中培训、专业轮岗、定岗见习和评价上岗四个环节的标准培养模式。

1. 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主要目的是加快新员工与企业融合。总结新员工培训实践经验,缩短培训周期,精简培训课程,增强培训互动性和针对性,提升培训效能,确保新员工做好入企准备。

(1)培训时间。为期约1个月。

(2)培训重点。传递企业文化。通过广东电网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讲解、广东电网公司创先工作介绍,对新员工进行企业文化熏陶,并开展法律常识、保密意识及职业角色认知培训,形成良好行为习惯,提高职业化素质。培养工作作风。以准军事化训练、团队建设操练为主,全面培养新员工“令行禁止、严勤细实”的工作作风。掌握基本技能。通过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知识学习,使新员工掌握广东电网公司运营的基础技能。强化安全意识。学习十个规定动作、消防灭火、现场急救等安全技能,并前往安全体感中心进行体验式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3)组织形式。采用统一培训课程、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培训管理和考核评价的“五统一”标准化培训模式。

组织安排:集中培训由广东电网公司教育培训评价中心统筹管理。直属各供电局、输变电广东电网公司分别承办本单位新员工培训,东莞供电局承办其他直属非供电单位新员工培训。广东电网公司教育培训评价中心承办粤中西北片区供电局的安全体感培训,惠州供电局承办粤东南片区供电局的安全体感培训。

培训课程:共设广东电网公司企业文化、企业保密与法律常识、电力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教育等9门课程。

培训教材:由广东电网公司教育培训评价中心负责新员工集中培训教材、试卷的编制和发放工作。

培训师资:由广东电网公司教育培训评价中心统一开展内训师培养。

(4)考核评价。集中培训结束前新员工须参加综合测评、基本知识考试和撰写心得体会等环节的考核。

2. 专业轮岗。专业轮岗主要目的是增加新员工对企业感性认识。通过前往生产、营销、基建单位进行轮岗学习,使从理论到实际,从整体上了解电网建设、经营管理和基层班组日常作业的全过程。

(1)培训时间。专业轮岗在集中培训结束后开展,为期约1-3个月,单个岗位的轮岗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周。

(2)培训重点。业务概况。采取专题讲座、座谈交流或参观实践等方式,组织新员工学习了解各单位组织架构、主要业务开展情况和基本规章制度。

岗位概况。充分利用现场教学、跟班见习等方式,使新员工熟悉相关岗位工作职责、安全知识、工作设备和作业技能要求等。各单位新员工工作现场培训时间不得低于轮岗总时长的60%。

(3)组织形式。专业轮岗由各单位组织,制定轮岗学习计划。各单位可按实际分成若干小组,对应分配到生产、营销、基建单位进行专业轮岗,确保使每个小组完成三个专业线条轮岗学习。其中:生产单位轮岗主要为前往各地市局的变电管理所、输电管理所,在变电运行、继保检修、输电线路、输电电缆等班组进行跟班学习。营销单位轮岗主要为前往各地市局的客户服务中心、计量中心,在业扩报装、装表接电、电费核算、95598客服、计量检定、电能计量等班组进行跟班学习。基建单位轮岗主要为前往各地市局就近的多经三产基建工程广东电网公司,在电气安装、设备调试等班组进行跟班学习。

(4)考核评价。由各轮岗单位(班组)按照轮岗学习计划,组织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考核,评估培训效果。

3.定岗见习。定岗见习是新员工实习关键阶段。将新员工预分配到各基层单位(班组)进行见习,使新员工认识对基层班组之间协作关系,学习掌握实习岗位的主要作业流程和基本操作技能,为定级上岗做好准备。

(1)培训时间。定岗见习在专业轮岗结束后开展,为期约7-10个月。

(2)培训重点。依据《广东电网公司技能人员岗位培训规范》,按“单元制、模块化”思路,学习各岗位初级作业员岗前班和一年级学习课程。具体岗位培训课程见《广东电网公司技能人员岗位培训规范》。

(3)组织形式。各单位可采取单向选择(用人单位或新员工主导)、双向选择(用人单位和新员工相互选择,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等方式,对新员工进行预分配,定岗见习。

制定定岗学习计划。依据《广东电网公司技能人员岗位培训规范》,由新员工定岗见习单位(班组)和员工个人共同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形式、进度、目标和评价考核等,学习计划由新员工指导老师负责实施,见习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实施所需资源。

签订“师带徒”协议。指定具有较强责任心,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水平的资深员工担任新员工指导老师,采取“一对一”的方式,指导新员工定岗见习期培训学习,并通过签订协议规定培训目标、双方责任和奖惩措施。各单位要通过评优表彰精神激励、任务考核绩效激励等多种方式,提高指导老师教学兴趣和荣誉感,营造新员工你追我赶的良好学习氛围,全面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切实提高新员工技能实操水平。

(4)考核评价。由新员工见习单位(班组)按照学习计划,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考核,评估培训效果。

4. 评价上岗。建立新员工岗位胜任能力评价和择优上岗机制,评价后再上岗和转正定级,确保新员工具备上岗所需技术技能。

(1)评价时间。新员工入职一年。

(2)评价重点。知识维度。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统一网络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评价。技能维度。包括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采用实操考试、工作认证和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评价。潜能维度。从绩效表现和从业行为两方面进行评价。

(3)组织形式。按照广东电网公司评价标准和规则,由各单位组织实施评价。转正评价。依据集中培训、专业轮岗、定岗见习阶段绩效表现和工作情况,结合评价情况,形成转正上岗综合评价结果。择优上岗。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广东电网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新员工转正后,必须到一线班组工作。用人部门和新员工采用双向选择,确定新员工上岗岗位。主要步骤如下:

①公布可选岗位。

②填报上岗志愿。新员工根据培训期间对班组的认识和了解,结合自身能力情况,填报分配志愿。

③组织双向选择。各单位人力资源部依据新员工岗位胜任能力评价结果,优先安排绩优员工的志愿岗位,并收集用人部门反馈的用工需求。

④公布分配结果。各单位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的需求及新员工的意愿,综合考虑分配安排,并分配结果。

如新员工未通过评价,暂不转正,在加强学习培训后申请复评,复评通过后再进行上岗定级。

(二)第二阶段(1-3年)成长期

明确新员工职业能力发展规划,并按照培训规范继续编制学习计划,采用导师制和回炉锻造两种培养方式,逐级参加初、中、高级作业员工培训课程,提升岗位胜任能力,把新员工打造成班组技能骨干。

1. 制定职业能力发展规划。经过入职第一年的学习锻炼,新员工对今后自身的企业提升路径会有一定的了解以及初步的设想。开展职业能力发展规划制定,由员工明确本人在五年内各阶段的学位发展目标、技能等级提升目标、技术职称评定目标、岗位胜任能力评价目标,通过定期的进度跟踪及直线管理者的指导,令员工把握好个人发展方向,更好更快地达成自身提升,与企业形成双赢。

2. 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根据本人实际能力情况和岗位工作需求,按照《广东电网公司技能人员岗位培训规范》由员工制定本人的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的个人学习计划,重点学习所在岗位初、中、高级作业员二、三年级课程。

3. 实行“导师制”。第一阶段时期对新员工采取“师带徒”培训方式,主要是为了促进员工技能提升,快速适岗上岗。在新员工培育的第二阶段,基于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新员工队伍建设理念,各单位要指定班长等以上岗位干部,作为新员工的技能导师和思想导师,即除了在技能上继续给予新员工指导,更在职业生涯发展上给与新员工辅导,从工作、生活和思想上,全方位关怀新员工成长,激发员工潜能,激励和凝聚员工向共同目标奋斗。

4. 开展“回炉锻造”。组织新员工在工作第2和第3年,参加长时间、封闭式技能实操培训,通过“回炉锻造”,提升学习针对性,力争新员工在入企3年内通过中级作业员岗位胜任能力评价。

(三)第三阶段(3-5年)发展期

在具备本专业岗位技术技能的基础上,拓展职业能力,参加学习通用管理知识、新业务新技术、班组管理知识等,鼓励新员工提升学历层次,进一步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和管理能力,促使新员工多通道发展。

1. 强化通用管理能力。组织新员工参与个性化选学培训,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碎片化的网络学习,全面扩充新员工的知识面。通过模块化的通用管理集中培训,由各地市局组织,按需办班、按需施教、按需参培,带动员工学习氛围和参培热情。结合班组培训经费,加大在岗培训力度,开展“班组员工上讲台”,通过班组内定期的上课和讨论,加强互促互进,提高员工业务总结能力、技术研究能力及演讲表达水平。

2. 扩充专业业务知识。统一组织新员工按需参加各专业线的常规业务和新业务培训,坚持“省公司为主体、地市级单位为延伸、县区级单位以在岗培训为主”的原则,以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核心,提升新员工的岗位履职能力,确保一体化管理落地。

3. 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在新员工中选取优秀员工作为班组长后备队伍,参加班组长轮训,通过在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客户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开展系统性、规范化的轮训,切实抓好优秀新员工素质提升,提高广东电网公司系统班组长后备队伍的思想文化素养、综合业务水平、基本管理技能和协调能力,使优秀新员工成为懂技术、会管理、善于带班的一线直接指挥者和管理者。

4. 加速职业生涯发展。结合职业生涯发展定位,通过常态化的岗位胜任能力评价,促进新员工参加评价认证,通过评价前培训、评价后培训,查找补齐个人能力短板。并在技能通道、技术通道和管理通道上给予新员工充分选择权,在符合岗位说明书任职条件后,鼓励新员工参与技能、技术、管理岗位的组聘、竞聘,加速职业生涯发展,达成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四、工作要求

(一)培训组织管理

赋予各级供电所和班组培训自,积极为基层单位配套完善培训场地、师资、课件等资源,以政策和资源支持,传递责任,使各级直线管理者在培训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努力推动各单位新员工个性化学习和自主培训工作。

(二)学员管理

1.各单位务必加强新员工培训管理,确保行车安全、食宿安全、技能培训的安全防护,做好培训全过程的人身安全管理工作。

2.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新员工企业保密意识,培养新员工遵章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好微博、微信等通信平台的使用指引。

(三)安全培训管理

1. 新员工在所在单位、部门(机构)、见习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分级要清晰,要明确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培训内容有各自针对性,岗前总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 对变电运行、检修、试验等危险性较大的岗位,岗前安全教育总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且必须对新员工进行熟悉氧气、氢气、乙炔、六氟化硫、酸、碱、油等与工作有关危险介质的物理、化学特性的培训。

3. 新员工进行现场参观前,各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安全知识教育,告知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并做好相关监护工作。

4. 新员工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跟班见习。

5. 新员工培训期间不准进行生产营销操作,各单位不得将需要相关资质的工作安排给新员工。

轮岗教师工作总结范文5

[关键词]中小学;教育均衡;教师轮岗制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一直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由于受历史、政策、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中小学教育在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存在非均衡发展问题。中小学教育绝大部分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最直接的后果是侵害了一部分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显然违背了我国义务教育法基本指导思想,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教师轮岗制(又称教师交流制或教师轮换制)正是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为了遏制“择校热”,促进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所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它是指为了促进教师成长和教育均衡,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其所属行政区域内的教师,在不同学校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交流任教的制度。应该说,教师轮岗制的实施在平衡教师资源、促进教育均衡等方面取得了部分预期效果,但是,其在实施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中小学教师轮岗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师轮岗制非国人创举,日本、韩国等国早已实施此制度数十年。但是,由于我们对这个“舶来品”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再加上教育非均衡问题的历史性以及我国国情的复杂性,我国教师轮岗制的实施状况的确有些不尽如人意。中小学教师轮岗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一)政策未得到有效执行

一项教育政策要得到有效执行,需要政策执行者具有较高的素养,能深刻领悟教育政策精神,切实担负起执行该项教育政策的责任。但在实际当中,政策执行者往往是利益关系人,当一项教育政策对其自身利益造成威胁时,这种内在的冲突往往使政策执行者阻碍政策的执行,从而影响政策的执行效果。如:在对某市教师轮岗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优质学校的校长没有将真正的骨干教师交流出去,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地将“挑大梁”的班主任或者学科教师留下,而将教学水平一般或者富余的学科教师交流出去。另外,一些被选派的轮岗教师也并非真心想帮助薄弱学校发展,而仅仅借机将这一政策当作捞取金钱的手段;还有一些被选派的轮岗教师根本不达标、也不对口,这也迫使薄弱学校不得不在接收轮岗教师上持一种“谨慎欢迎”的态度。

(二)轮岗教师存在后顾之忧

教育的生态环境是以教育为中心,对教育的产生、存在和发展起制约和调控作用的多元的环境体系。稳定、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有利于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教学水平,一旦这种教育生态环境恶化,就会对教师的心理、工作等带来影响,最终会影响教师教学水平的发挥。教师轮岗政策实施后,与之相连的轮岗教师的福利待遇问题、职称评聘问题、教师归属感问题等却没有配套的法律予以保障或没有得到快速而有效的解决,致使教师的教育生态环境恶化,部分教师由此产生忧虑和抵触心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显然违背了教师轮岗制的初衷。

二、中小学教师轮岗制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中小学教师轮岗制未得到有效执行以及轮岗教师存在的后顾之忧是众多因素综合作用的必然结果。

(一)政策目标超出政策能力限度

教育政策的能力限度是指教育政策力所能及的范围和解决教育问题所能达到的程度。教育政策能力存在着限度,能否认识和把握教育政策的能力限度对教育政策的制订与选择、教育政策的执行以及政策的结果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中小学教师轮岗制的最终目标是想通过教师轮岗政策来解决中小学教育非均衡发展问题。但是,正如前面所谈到的,我国中小学教育出现的非均衡发展状况是由多种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尽快扭转“”造成的专门人才青黄不接的局面,在教育投资有限的情况下,我国实施“重点学校”“精英型教育”等政策,经过20多年的“马太效应”式发展,最终造成了我国中小学教育的非均衡现状。可见,我国中小学教育非均衡发展的结果并不完全是由师资质量造成的。因此,想仅仅依靠教师轮岗这个单一政策来遏制“择校热”、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显然是不够的,这远远超出教师轮岗政策的能力限度。因此,要想最终实现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除了教师轮岗政策之外,还需要佐之以其他政策及保障措施。

(二)政策相关者利益冲突

一项教育政策之所以没能得到有效执行,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该项教育政策利益相关者维护各自利益所致。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教师基于不同的利益考虑,他们的看法和做法是不相同的。教育行政部门站在全局的角度来布局,校长则站在自己学校利益的角度来采取应对措施,教师则会考虑自己各方面福利待遇的得失。各自的利益交织在一起,使得情况变得复杂,进而导致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政策失真现象,最终导致该项教育政策不能被有效执行。另外,政策执行者与政策制订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往往是政策得不到有效执行最为重要的根源。政策执行者通常身兼执行者和目标群体双重角色,他们经常处于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矛盾中。当某项政策给执行者带来利益上的损失,或使其面临更大的困难时,缺乏岗位责任意识或这种意识不强的执行者,为尽可能维护局部的乃至个体的自身利益,就会采取各种对策和行动,而使政策不能被有效执行。

(三)政策实施缺乏人文关怀

针对这样一项涉及众多人事变更的改革,政策实施者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动员工作;积极营造氛围,引导广大教师更新观念,自觉自愿地参与轮岗;要注重轮岗的意义和效果,特别要注意方式方法,体现人文关怀。但是,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些政策实施者在实际工作中对轮岗教师缺乏基本的人文关怀,如:有些地方采用抓阄的方法来决定轮岗教师,抓到的教师必须去,缺乏对教师实际困难的考虑。这就使得轮岗的教师心灰意冷,即使勉强到了新单位,也谈不上什么工作热情,最终影响其教学水平的发挥。这样的轮岗很难达到政策的预期效果,同时也对政策的执行带来不少阻力。

(四)教育行政部门督查、纠偏不足

任何一项教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阻力,使该项教育政策偏离原来方向执行。一个科学、完善的教育政策体系必然要有教育政策的监督、检查和纠偏机制。当一项教育政策没有得到正确、有效执行时,相关人员能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进行纠偏,使其按照预定方向执行,最终实现政策目标。然而,我国一些地方的教师轮岗政策却缺少这样的监查纠偏机制。我们在调查时发现,有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教师轮岗制时,对于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没有一套及时、有效的反馈纠偏机制,因而造成部分教师抵触情绪较为强烈,影响政策的执行效果。例如:有些教师反映,自己已经完成了轮岗,可是职称评定时却并没有体现原来说的优先考虑;还有些教师反映,轮岗政策的确是实施了,可是原先承诺的与之相关的交通费补贴、生活费补贴却迟迟不能予以解决;等等。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教师轮岗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建设,才能保证其取得预期效果,保证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专家调研和论证工作,完善政策体系

专家调研和论证是教育政策制订的前提性工作,对教育政策的制订、实施和政策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想提高教师轮岗政策的实效性,就需要组建一支研究教师轮岗政策的专家队伍,深入学校、深入基层,搞清问题形成的来龙去脉,并进行论证分析,最终形成一系列有价值、能够指导教育改革发展的调研成果,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其实,解决我国中小学教育非均衡发展问题的根本在于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育资源的均衡化。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中小学教育的非均衡发展问题,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政策体系和一系列法律法规作保障。而中小学教育要均衡主要是政府的责任,政府要在政策上思考定位。因此,推行教师轮岗制的地方政府应从完善政策体系出发,制订一系列与教师轮岗政策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如财政投资、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法律保障等政策措施。

(二)构建利益冲突消解机制,照顾各政策相关者利益

政策相关者为维护各自的既得利益不受损害,往往采取各种手段规避不利于自身的政策,因而有必要构建利益冲突消解机制来补偿政策相关者的利益损失。利益冲突消解机制就是使得矛盾化解的各项措施。例如,针对重点学校的教师不愿去薄弱学校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优质学校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给予其物质上的奖励;第二,在职称评定时,可以降低其评选条件;第三,到薄弱学校轮岗的教师在推先评优、培养选拔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第四,按照薄弱学校的交通、医疗等条件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级别,然后按其级别提供特殊津贴,当这些轮岗教师重新调回重点学校时,特殊津贴自动取消发放。

(三)畅通沟通渠道,注重以人为本

在教师轮岗政策实施过程中,政策执行者应该切实考虑每位轮岗教师的实际生活困难,畅通沟通渠道。比如,可以建立教师轮岗信箱,使教师的意愿能够及时上达,将问题化解在摇篮里。另外,在政策的具体实施中,执行者应该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避免采用非人性化的方式来应付上级领导交给的轮岗任务,避免教师将消极情绪带到课堂上。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日本的教师轮岗制除规定哪些教师必须轮岗外,对不应轮岗教师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如任教不满3年的教师、57岁以上未满60岁的教师、妊娠或休产假期间的教师等。

(四)建立健全政策督查与纠偏机制

健全的政策督查、纠偏机制是教育政策得到有效实施的保障环节,也是防止教育政策失真的重要手段。一项教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往往会出现政策执行者错误解读现象;如果教育政策执行者与制订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那么教育政策的执行就会出现偏离政策目标的趋势。因此,对于教育行政部门而言,加强教育政策的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保证民意上传渠道的畅通,是保证教师轮岗制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之一。

(五)统一法律规定,改革教师人事制度

轮岗教师工作总结范文6

二、组织领导

学校专门成立学校教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组长: xx,成员:xx。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过程监督、结果审定、选拔教师代表参与工作小组的工作。

三、岗位设置四、竞聘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每位教职工可选以上其中三个岗位报名应聘(分第一岗位要求、第二岗位要求、第三岗位要求)。

五、竞聘顺序:

第一轮后勤人员竟聘 → 第一轮村校班主任竟聘

→ 专职教师竟聘 → 中心校幼儿园班主任竟聘

→中心校幼儿园副班主任竟聘→第二轮后勤人员竟聘

→第二轮村校班主任竟聘

竞聘程序

(一) 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进行竞聘工作总动员,组织学习《xx县xxx小学教师竞聘上岗方案》、《xx县xxx小学班主任竞聘上岗办法》;选拔教师代表参与教师竞聘工作。

(二)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公示固定岗位和竟聘岗位。固定岗位是由教育局任命或报教育局备案有职务人员的岗位,不在竟聘范围之内。竟聘岗位是本次全体教职工竟聘的岗位:

1、固定岗位如下:

竟聘岗位如下

(三) 教职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向学校递交岗位竟聘申请表;

(四)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老师的岗位竟聘申请表,审查参加竞聘的教师的资格,确定候选人。

(五)全体教职工和学校行政领导依次(按岗位设置顺序)对每个岗位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六)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量化打分细则》给竟聘的老师打分。

(七)竞聘上岗领导小组依据<<竞争班主任量化细则>>打的分和学校的实际需要来综合考虑,依次确定六到一年级、幼儿园、村校的班主任。

(八) 如有班主任岗位没有聘满,则由竟聘上岗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在落聘人员中进行第二轮竟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