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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投资论文范文1
投资管理是当前基建项目管理的重点,针对当前投资管理中投资计划不严谨、投资规划不科学、投资控制不合理等情况,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从整体出发,将对资金的计划、规划、控制有效结合起来,兼顾细节,实现科学投资管理的目标。
1.投资计划管理
投资计划不严谨是投资体系中的首要问题,只有具备完善的计划管理体系,才能保证整体投资体系的完善性。首先在制定计划之前,将基建项目的复杂性、长期性列入考虑范围内,采用“适度超前”的计划原则,根据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确定投资定位。同时结合基建项目在周期内的功能需求和变化的可能性,对建设规模、建设方向等进行超前考虑。其次对周期性长且难于更换的建筑,使用质量优良、性价比高的建筑材料,对周期较短且近期内无重大变化的基建项目采用电力容量大的材料,避免在投入使用后频繁维修,造成资源的浪费。此外为了保证投资管理的合理性,可借助社会力量建立完善的造价指标库,强化内部审核体系,在审核机制的限制下,对投资计划的编制进行监督,保证程序之间衔接得当。同时由于基建项目是一项投资大、工程复杂、参与者众多的工作,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会出现各种突发性情况,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要求业主在计划阶段,留出充裕的资金,防止因意外事件导致项目投资失控的情况。
2.投资规划管理
投资规划管理是基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资金控制的严谨性,要求在规划阶段,做好资金限额工作。主要方法如下:首先要确定投资原则,从整体出发,兼顾细节,突出重点,用书面的形式为分解资金提供依据。其次要加强专业页面管理,所谓专业页面管理是指每个页面交叉的部分,在规划阶段,保证工作人员各司其职,保证投资规划的准确性。最后要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整合,很多基建工程单位采用预算方式计算造价成果,如果预算体系不严谨,会导致两者之间存在偏差,在实际中很难直接比较或控制,要求设计单位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承担清单编制工作,保证编制人员的专业水平较高,能适应不同清单的编制工作,同时可定期对编制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的基础上,提升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保证在工作时各司其职,争取能在有效的时间内实现效益最大化。
3.投资控制管理
投资控制管理是基建工程资金控制的关键所在。主要是加强风险管理,保证整体管理机制正常运行。要求在控制阶段确定变更原则,保证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基本吻合,明确变更条件,避免在完成招标程序后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在工程招标过程中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禁止出现随意压低价格或背离计价依据等情况,可采用明标暗投的投资方式,对可包干的项目采用包干的管理模式,无法包干的项目要明确单价,对投标方不平衡的项目采用相应的制约手段。此外、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承担制度,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提升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信用机制,达到规避风险,规范商业行为以及保证业主的基本利益目的。此外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要建立结算管理流程,从制度上保证项目施工的质量,保证工程建设能正确反映出清单造价。为了保证风险机制的科学性,要建立专业的咨询结构,提升结算监管强度,提升咨询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提高评估的正确性。其次要做好项目后续评估工作,对项目中涉及的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完善的信息资源库,为以后基建项目的立项提供理论依据。
二、结语
基建投资论文范文2
关键词:城建投融资体制问题及对策
当前,随着对城市基础设施需求的日益扩大,建立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的,以政府财力直接投入为主导,行政配置资源为主体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已无法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打破公用行业市场垄断,开放城市基础设施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行以市场化为取向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最终建立政府融资平台化、公用事业民营化、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投资主体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融资渠道市场化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一、目前城建投融资平台的现状及问题
1.现有投融资平台脆弱,缺少实体支撑
按照“政府投资、国企运作”的模式,各地通常以无收益的公益性资产为资本组建国资总公司作为投融资平台,然后以政府信用为担保进行融资并负责项目实施。由于缺少实体支撑,几乎没有经营现金流入,其财务指标通常达不到基本的信用标准,必须依靠政府资源的支持,才能勉强维持平台资金周转。
2.债务问题突出,债务风险凸现
一是筹资渠道单一,城市建设债务主要表现为对银行尤其是商业银行的贷款,资金还贷压力大;二是债务结构不合理,多为中短期贷款,资金还贷期集中,可持续能力不强;三是净资产负债率高。城市建设项目基本上是公益性项目,投资回报少,必然造成融资规模不断扩大,而资本金却未能与负债总额同步增长,造成了净资产负债率畸高。
3.项目管理机制混乱,损失浪费问题严重
目前,城建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一般由建设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成立国有独资子公司作为建设业主,各子公司的组织体制不健全,管理人员不专业,违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招投标不规范,存在规避公开招投标,评标把关不严,业主擅自变更招投标结果等问题;二是项目超概算严重,很多项目实际投资超概算50%以上;三是项目建设和基建财务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变更设计施工、违规签证、提前支付或多付工程款等问题。
二、现行投融资体制运行中已暴露出的弊端
1.投资主体单一
目前,城建、市政、交通等领域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均为各主管部门成立的国有独资子公司,呈现分散融资、单一建设、垄断经营、统一还贷的局面,这些公司拥有代行政府职能的天然业主地位,与政府往日成立指挥部直接参与投资和建设没有本质区别。
2.成本约束弹性化
现行模式其实就是“借贷主体是国资总公司,投资主体是各子公司,最终负债的还是政府”。这样,各子公司既不承担偿债风险,又缺少必要的约束机制,造成各种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普遍存在损失浪费资金的现象。
3.融资渠道狭隘化
现行的投融资体制,融资渠道单一,高度依赖银行,不利于民间资金、企业资金和外资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事实上,许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有意向出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但缺少准入规则,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呈封闭式运行,使外界参与投资出现瓶颈效应,抑制了企业和个人参与经营性项目公平竞争的积极性,阻碍了政府财政之外的资金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对下一步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
1.及时转变思想观念。长期以来,城市建设的传统体制使得人们对城市建设中公用行业的理解发生偏差,往往只注重它的社会公益性、福利性的一面,认为公用行业向社会提供服务应该是无偿的,即使收费,也只能是象征性的。实践证明,无视公用行业经济属性的观点,只能导致这一行业的不断萎缩和衰亡。今后必须真正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以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组织形式来运作城市建设,构建城建资金的良性循环机制,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2.拓宽城建投融资渠道,节约政府投资,解决制约城建发展的“瓶颈”问题。在投融资时应注重直接融资,加快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步伐,建立科学的、合理的筹资渠道,完善筹资方式,形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筹集、使用和偿还过程的良性循环机制。主要是从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以及各种融资模式的组合方面进行研究,挖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营利点,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实现市场化的投融资格局。
3.盘活存量,搞活增量,推动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盘活存量资产、搞活增量资产和激活无形资产是经营城市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相辅相成,互为条件。通过经营城市,最终要使城市资本实现“投入——经营——增值——再投入”的良性循环,真正实现“以城养城,以城建城”。
4.实行“政企分开,投、建、管分离”,提高运行效率。实行“政企分开,投、建、管分离”,可消除原有体制下严重的“等靠要”现象,政府可以把主要精力转向为投资者服务,为各类投资者创造公平的投资环境。同时,政府应防止从统办统揽的职能定位极端走向全盘推向市场,由市场主宰的职能虚位极端,在整个城市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必须切实加强政府的监管、导向、调控作用。
5.加强对城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为强化建设资金管理提供保障,做到“二控制一加强”。
(2)加强审计监督。把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过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包括对工程合同、支付凭证和工作量的审核,控制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正确性,并严格审核项目用款,减少项目资金沉淀。
(3)配套进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功能。通过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设计施工总承包制以及项目制等方式,对项目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6.建立城建发展专项资金,完善偿债机制。建立稳定的城建发展专项资金和可靠的贷款偿还机制,是保持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姜笑琴.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投资环境[J].中国科技产业,2005,(5).
[2]樊保军.小城镇建设与政府职能转变[J].村镇建设,2004,(3):15-18.
基建投资论文范文3
在引言中,笔者提到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及其预期令人担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有效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虽然有部分国际法律规定但实际作用不尽如人意。截止2009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这些国际法律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为《中国与东盟框架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投资协议》(简称为《中国与东盟投资协议》)等中国与东盟成员国签订的多边协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鼓励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简称为《中国和缅甸投资协定》)是中缅之间最直接关于国际投资的双边协定。这些国际性法律文件旨在推进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改善贸易与投资合作的软件环境,描绘出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经济合作的美好图景,并为中缅两国平稳顺利地进行国际经济交流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这些框架协议,大多数规定是笼统性的。建设中缅油气管道这样的跨国大型工程的风险不容忽视。中缅油气管道项目的风险主要来自政治风险:一是战乱风险。中国与大多数东盟国家的国内法并没有对战乱风险保护制度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双边投资协定中对此问题都做了规定。《中国和缅甸投资协定》承认对战争或内乱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但并没有进一步可操作的具体赔偿标准予以规定;二是财产征收风险。《中国和缅甸投资协定》对财产征收的情形予以严格限制;三是汇兑限制风险。在中缅投资协定中也明确规定“资本可以自由转移”的原则;四是东道国违约风险。在《中国和缅甸投资协定》第八节、第九节等规定了或协商,或诉讼,或仲裁(包括国内和国外),允许适用1965年《华盛顿公约》。缅甸政府1988年颁布的《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至今仍在使用,其远远滞后于缅甸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其主要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但其没有规定最长投资期限和延长投资期限的条件,对此,投资者需要在投资合同中加以明确约定。同时,其未规定发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管辖权。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比较关注和重视发展海洋运输业的发展,对于国际陆地运输(尤其管道运输)不能不说不重视,但至少是重视不够。随着2013年7月中缅油气管道的初步投入使用,中缅之间的国际经济往来将更加密切,由此可知,中缅之间的经济摩擦也将增多,然而,现有的相关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对中缅油气管道的投资利益发挥的保护作用是远远不够的。
二、构建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的必要性
2009年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范围内统一的国际投资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于中国、东盟乃至世界经济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但《中国与东盟投资协议》实施过程中仍然有不少困难与障碍。这就对我国的国际投资安全构成严重挑战,更是对我国现有国际投资法律制度提出了极大考验。就我国的国际投资保护角度来看,一是国际投资立法缺乏系统性。现行投资立法体系比较杂乱,不完善,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利益难以保障;二是职能机关职责不清,各自为政,审批程序繁杂,亟需政府部门转变工作方式;三是尚未建立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虽然我国参加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但该公约的局限性很大,我国现今的对外直接投资只有很小一部分能得到该公约的保护。从东盟国家的国际投资立法情况来看,东盟国家虽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外国投资者的合法财产和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但其仍有很多不完善和不协调的规定,比如:对外商投资政治风险设定的条件以及风险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和争议的解决等不够明确和具体,甚至不合理,其中一些规定已不合时宜或者相互矛盾,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在国际法层面来看:一是双边投资协议。《中国和缅甸投资协定》的规定对很多焦点问题规定不清,内容过于陈旧,条款之间冲突、不协调,给双方适用该协议留下不少困难,尤其对于中缅油气管道涉及四国六方的投资保护突显其缺陷;二是多边投资协议。《中国与东盟争端解决机制》试图利用多边协议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双边投资争端提供法律上的解决途径,但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却很难发挥应有作用;三是非违约之诉未纳入到该协议中。非违约之诉的解决机制仅仅适用于在申诉方因为被申诉方违反义务,才得以启动该争端解决机制。现实的情况是,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公然违反国际协议,裸的、直接的损害外商的财产权的行为已越来越少。当前违反国际协议多是采取间接地、迂回的方式,所以,多边投资保护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难以真正发挥出保护外国投资者的作用。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法律渊源,它对条约成员国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瑏瑡。我国在建设中缅油气管道的始终必须遵循和依靠国际法律制度的规范,并且树立国际条约是维护国际关系、促进国际交流、解决国际争端、保障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的思想。
三、构建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的积极意义
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的构建,将促进两国经济更深入往来,为完善国际投资法律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构建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将为中缅两国搭建一个新的投资合作平台。
自开始建设中国与东盟自贸区以来,双方在贸易领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在投资领域,双方的合作还处于较低的层次瑏瑢。由此,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构建将中缅两国相互投资经常化提供可靠的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依据,为维护双方相互投资合法利益提供行之有效的安全保障,为双方投资者创造机遇,实现互利共赢,营造更加稳定、开放的投资环境。
2.构建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丰富完善自贸区国际经济法律体系。
构建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不但为中缅油气管道的投资建设运营提供可供执行的法律制度,而且将极大促进双方的投资合作进程,将更加有利于中国与东盟自贸区法律体系的丰富完善。这将为一个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定,集货物、服务贸易以及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于一体的拥有19亿人口的新型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发挥积极作用。
3.可为其他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提供经验和借鉴。
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定会为其他国际投资保障机制提供经验和借鉴,除此之外,更为重要的是,由中国所倡导的新型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将推动国际投资法律的进步与发展,这是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在大国崛起的过程中应有的作为和贡献。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远的未来,一套带有鲜明时代气息和“中国元素”的新型国际投资法律保障制度必将成为国际投资法律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4.构建中缅油气管道国际投资法律保障机制给中国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我国的地理现状促使积极发展四大能源战略通道,但是能源战略安全问题从未缓和,我国必须加强能源战略安全的国际法律制度建设,若以构建中缅油气管道法律保障机制为契机,完善中国对外投资法律制度建设,必将为中国带来前所未有的国际投资蓬勃发展前景。
四、结束语
基建投资论文范文4
保险投资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保险投资将得到快速的发展。这就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保险投资机制,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的投资收益。本文中提出了保险投资的组织结构和风险控制机制。
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机制
所谓保险投资机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包括保险投资的内部组织结构、投资决策原则、风险控制方式等。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是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的。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0.64亿英镑和1.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2.04亿英镑和2.49亿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的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
我国保险投资的资金使用率低、投资工具少,使保险投资的收益水平非常低,这限制了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和竞争能力的提高。为了推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正致力于保险投资环境的改善,丰富和发展保险投资工具,降低保险投资的限制。从近几年来看,保险投资的建设步伐大大加快,1998年保险资金进入同业拆借市场,1999年10月同盛基金向保险公司实行走向配售,标志着我国的资本市场向保险公司开放。现在,有的保险公司允许购买基金的比例已从总资产的5%上升到15%。而投资连结保险可以100%进入资本市场购买投资基金。可以预见,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资本市场将会不断向保险公司开放,我国的保险投资将得到较大的发展。
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
二、保险投资模式和组织结构分类
保险投资模式与保险投资组织结构是紧密联系的,也就是说,一定的保险投资模式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投资组织结构。保险投资的模式主要有三种:集权投资模式、分散投资模式、分权投资模式。
1.集权投资模式。集权投资模式是与投资决策高度集中相对应的,即统一决策,集中交易。这种投资模式的特点在于投资主体单一,决策机制简单迅速,易于统一管理。但投资决策权的过度集中,使得决策风险增大。
集权投资模式适用于投资品种较少,投资规模不大的市场。但当投资品种较多,资金规模大时,这种模式就不可能进行协同配合、规模投资。
与集权投资模式相对应的组织结构是“直线式”的简单组织结构。我国现阶段保险投资一般都是采取这种组织结构。
2.分散投资模式。分散投资模式是集权投资模式相对立的一种模式,投资的决策权完全由各个职能部门负责行使,即各个职能部门根据市场的情况自行决定投资工具和投资数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避免决策权过度集中所带来的决策风险。但是,过度分散的决策和投资增加了管理上的难度。与这种模式相对应的组织结构是扁平式的结构框架。
3.分权投资模式。这是一种介于集权投资模式和分散投资模式之间的一种投资方式。日常性的投资决策由各个职能部门行使。资金管理的总部负责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并仅对在一些重大项目进行投资决策。这种模式的投资主体是多元化的,即形成了总部与职能部门两个层次的投资决策主体。与这种模式对应的组织结构为事业部或超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
三、我国保险投资模式的选择
投资模式的选择要综合考虑当前的状况和未来发展速度,采取适当超前的投资模式。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分权投资模式应是一种重要选择。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首先,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决定了保险投资资金规模将会不断扩大。从我国保险的深度和密度来看,1998年我国保险深度为1.4%,密度为100元。而同期有的发达国家的保险深度为10%,密度超过5000美元。发展中国家如印度的保险深度为5%,密度为100美元。可见,我国保险业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经济的不断壮大,我国保险业将会得到很大的发展,可以利用的资金将会越来越多。
其次,金融市场逐步完善,投资工具不断增加。我国证券市场、外汇市场、房地产市场正不断发展,如国债规模1997年为1898亿元,1998年为2993亿元,1999年为3817亿元,平均增长速度为43%。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虽说只有36只,但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开放式基金即将推出,定向募集资金也有可能成为保险投资的又一选择。这些都为保险投资提供了多层次的投资工具。同时各种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投资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使保险投资的外部环境得到不断改善。
另外,对保险投资的限制不断减少。WTO的加入,我国金融市场的建设速度大大加快,为保险投资的大规模进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同时,也促进了我国保险投资模式尽快与国际运作模式的接轨。
因此,保险投资规模的扩大,投资工具的多样化客观上对保险投资的决策方式、专业分工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分散决策和专业分工必须建立在统一管理、相互协调的基础上。因而,采取分权投资模式是比较合理的选择。
四、对基金投资组织结构的的划分
事业制是保险投资的基本结构,事业部的划分主要是根据业务的特点来进行。如国债、外汇、实业投资等。由于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较晚,对基金投资业务的划分上,国内保险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现有的划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集权投资模式,即成立专门的基金投资部门,负责统一对基金进行投资。在基金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这种模式最大的问题在于难以对基金进行深入的分析。另一种是分散投资模式,在基金投资部门设立多个小组,一般是36个投资小组,每组负责对一个基金进行投资。这种模式对基金虽能进行较深入的把握,但人员需要较多,而且划分过细还会增加管理和协调上的难度。为了避免这两种模式的缺点,可以根据基金的投资特征进行设计。
1.以基金管理公司来划分
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有10家,因此,可以划分为10个小组,每个小组负责对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基金进行投资。这种划分方式有利于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经营思路、投资特点进行跟踪分析。
2.以基金的投资风格进行划分
按基金的投资风格进行划分,可以划分为6类。即积极成长型、稳健成长型、中小企业成长型、资产重组型、优化指数型、科技型。按基金投资风格进行划分,有利于投资风险把握,如中小企业成长型基金的风险相对就高,而稳健成长型基金的风险就相对较低。因此,可以根据基金的不同风险进行资金的分配。在市场热点切换较快时,也可根据市场上不同板块的热点变化,及时地选择相对应的基金进行投资。
五、保险投资的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现代金融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险投资的风险控制主要体现在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控制、事后风险控制。
1.事前风险控制就是避免事故或损失的发生,这种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一般有:建立防范风险的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1)建立防范风险事故发生的机制主要包括:一是组织控制。就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制衡。美国的组织控制一般设有:投资决策部门、交易执行部门、结算部门、风险控制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监察稽核部门。我国的保险投资要在决策部门、交易部门、清算部门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监察稽核部门。同时,逐步建立分散决策、统一交易的投资体制。二是操作控制。包括投资限额控制、操作标准化控制、业分隔离控制。三是报告制度。临时或定期向风险控制部门及上级部门报告。四是违规行为的监察和控制。包括设立基金投资限制表、员工行为的监察等。五是建立投资的内部会计控制。这是保证交易正确记录、会计信息真实、完全、及时的系统与制度,主要是为了避免人为篡改或大意疏漏造成的记帐不实或定价不合理而导致的会计信息不准确。
(2)风险的预警机制是发达资本市场上广泛使用的一种定量分析方法,主要有VAR方法、SA方法等。我国由于资本市场还不完善,难以进行相应的价值判断,因此,进行定量分析存在一定的难度。但建立定量分析模型,这是保险投资的重要分析基础。
基建投资论文范文5
水利工程的建设基础设置的完善,操作设备的安全性成为首要目标,水利的建设代表着国家水利资源的储存量,对全国人民生活用水的保障。水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我们离不开水,国家开展水利建设,城建单位对施工方要严格把关,确保施工方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保证水利建设预期正常完工。
1.1监督管理方针
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方有着执行的权力,应当正确使用职权进行监督管理。政府作为最高监督管理者有着最高的权力,要对城建单位和施工方进行监督管理,指出他们的问题及时改进。政府部门对自己的执行权要做到尽职尽责,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城建单位应当做到为施工方的监管,对施工方录用员工的监督,对现场施工人员操作的规范程度监管,督促施工人员按照标准化操作避免出现不必要损伤,严格控制在施工现场进行违规操作,施工方和城建部门有权力对违规操作的员工处罚或者解除劳务合同。各方应尽到自己的监管义务和监督管理责任,遇到问题不得推卸责任。监管部门组建不久,即投入繁忙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于时间仓促,监管机构出现内部分工不合理,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更有甚者监守自盗,对国家的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这些现象都使得监管的力度大大降低。
1.2合理分配任务
水利工程的建设需要城建单位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对所从事的工作性质麻木,不了解工作本质所在,应在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前进行培训,为施工人员讲解工作内容与工作中遇到的事项,严格执行标准化操作避免造成人员伤亡,施工单位应当尽到督促施工人员的责任。政府要尽到监管工作,监管施工单位用人情况和施工方的建设,对施工方建设的质量进行缉查,并且与施工单位制定相关的管理体制进行监管。遇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可耽误施工方施工。水利工程的建设应当得到社会的大力支持,宣传水利建设给国民经济带来的优势,会给国家以及个人带来哪些好处。建设水利工程会给国家水利资源的利用和水利发电带来便民的服务,应当受到广大社会群众的认可,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水利工程将会带动国家水质改善利用和水利发电设施,为国家电网提供高输出的电力。
1.3投资严谨
按照我国目前的水利工程建设基本性质,勘察设计工作是项目前期决策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勘察设计形成模拟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预算出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资成本,在国内重大工程项目中,盲目决策会造成投资方资金的浪费、效率损失无法估量。投资方应当按照市场建材和市场用人情况进行估算,施工完成时间也是投资方估算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方雇佣多余人员和超标购买建筑材料是水利建设主要损耗之首,减少损耗是投资方首要目标,做到有效地利用施工材料,避免铺张浪费,造成重要损失。不正当操作也会给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威胁,投资方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化操作,避免出现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2结束语
基建投资论文范文6
1.1调查过程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城镇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全覆盖,全国的农村地区也基本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全覆盖,但并不意味着城市和农村地区居民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也就是说,全国的城镇和农村地区居民的参保率并不是100%。因此,介于城乡居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差异,本文的样本取样,采用调查问卷方法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员均为当地委托的大学生团队。抽样调查所在地集中在华北的邯郸、华中的武汉、华南的南宁、华东的南京以及西部的兰州,共5个城市。每个城市的市区抽取两个区,每个区选取3个社区,共调查30个社区;每个城市的农村地区选取2个区(县),每个区(县)选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取1个村(社区),共20个村(社区)。采用便利抽样,调查对象为有子女但现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待遇,以及未参加上述社会保险且未满60周岁的群体。共调查了466户,其中有效样本数量为408份,有效率为87.6%。
1.2变量及定义目前,从养老金制度参与角度而言,形成了四类人群,一类是机关事业单位群体,这类群体目前享有退休金并由财政支付;第二类是城镇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类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群体;第四类是因各种原因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群体。因此,为了探究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差别对于城乡居民对下一代的教育投资意愿的影响,本研究设置了4个体现养老金待遇群体的自变量,即上述四类人群。控制变量主要涉及个人和家庭的基本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学历、配偶状况、户籍状况、家庭子女数、家庭经济条件、生活自理能力以及亲友探访频率等几个要素。考虑到目前政府已经基本保障了基础教育资源,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并在全国农村地区实行了义务教育阶段免费的教育财政保障政策,由于本研究的因变量是一个考虑城乡居民代际间教育投资意愿的变量,因此将该因变量分为四个题项进行问卷调查:①不愿意对子女的教育进行投资;②愿意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到高中及以下阶段;③愿意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到大专及本科阶段;④愿意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到研究生及以上阶段。上述变量定义及赋值情况见表1。
1.3检验模型与检验步骤鉴于本研究的因变量为分类变量,在此采用logistic模型进行回归,为提高检验的拟合优度,本文控制个人基本特征或家庭一些情况,考察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养老金不同待遇对于家庭教育投资意愿的影响,检验步骤如下:第一步:确定自变量和控制变量的频次和频率,采用似然比检验分析自变量和控制变量的相关性,剔除不显著变量后,重新进行相关性检验,直到所有变量均通过似然比检验。第二步:形成解释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矩阵,通过监测数据,对各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进行求解,矩阵表达式如下。式中,x11、x12……xij分别代表反映个人基本特征以及家庭一些个体情况的解释变量(控制变量和自变量),其中没有反应控制变量进行估计的为模型1,加入控制变量进行估计的为模型2。i为样本数;j为解释变量的个数;m代表因变量Y的赋值(1~4分别代表“不愿意对子女的教育进行投资”、“愿意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到高中及以下阶段”、“愿意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到大专及本科阶段”以及“愿意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到研究生及以上阶段”)。β0为常数项;βj是各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体现影响家庭教育投资意愿的方向和程度。第三步,回归分析。将本研究设置的四个体现养老金待遇群体(自变量)以及学历、经济状况等体现个人影响因素的控制变量放入模型,进行Logistic模型分析,得到参数估计结果。由于模型的因变量中有4个类别,对于未加入控制变量的模型1,存在n个自由度;而对于加入控制变量的模型2,每一个自变量和控制变量分别含有n,k个变量取值,整体自由度为n×k,最终根据自变量的相伴概率进行整体以及自变量显著性检验。第四步:进行模型整体的有效性检验。对变量及其相应类别做整体检验,以确定该组数据是否拟合Logistic回归模型,其中原假设H0是该回归模型无效,且所有系数均为0。
2主要分析结果
经过Pearson卡方统计量的检验显示,Pearson值22.72,显著性为97.57,因此拒绝样本拟合情况在5%以内的原假设。为了检验自变量的显著性,本位首先采用似然比检验法进行检验(结果见表2),从表2(I)可以看出,在所有自变量中,“性别”、“年龄”以及“户籍状况”三个变量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显著性均大于0.05),说明这三个影响家庭教育投资意愿的影响因素可以忽略,故除去这三个变量重新检验,结果见表2(II)。而表2(II)的结果显示,各变量均显著,因此,我们可运用有序多分类的Logistic模型进行回归,由于分类检验结果表较大,为了便于解释,我们分别给出组变量检验结果(因变量与自变量、控制变量相关性)和因变量整体相关性检验结果。表3回归结果显示,模型2的拟合优度检验结果NagelkerkeR2分别为0.720,正确率为79.24%,说明模型2的拟合度较好。而模型1的Chi-Square值为270.106,Sig值为0.000,表明模型总体上均有统计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