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考成绩总结范例6篇

段考成绩总结

段考成绩总结范文1

根据山西省规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音乐学、舞蹈编导、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在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分段(5分一段)从高到低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专业测试成绩80分以上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可增加20分投档。安全工程(民爆公共安全管理方向)和法学(侦查方向)两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面试、政审合格。

补缺时,对少数完不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在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考生可填报相近专业,并按原则顺延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8日进行。

对口升学、专升本成绩公布

28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消息,我省2011年对口升学、专升本考试评卷、登分统计工作圆满结束,考生成绩28日揭晓。

查询成绩有两个途径:到报名时的确认点查询;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sxkszx.cn)查询。查卷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进行,查卷限于主观卷错评、漏评、合分错误。考生对主观卷成绩有疑义的,可于6月29日至30日18时前到原确认点办理申请查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凡申请查卷的考生,须按考试科目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查卷结论由确认点通知考生,查卷现场不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查询。

中等职校对口升学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

今日,山西省今年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登分统计工作已经结束。经省招委批准,划定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段考成绩总结范文2

一、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改革初中学生成长评价制度,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以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取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由学生学业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一)学生学业成绩。学生学业成绩由学生日常学习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1.学生日常学习成绩。学生日常学习成绩是对初中学生3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考试测评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成绩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每校每科A(优秀)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至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成绩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成绩每门均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C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须制定相应的评价办法和措施,鼓励学校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制定学生在校日常学习评价管理制度。为保证教学质量,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依据课程标准,制定课程实施质量监测标准及检测办法,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进行质量监测,但不得统一组织考试。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和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学科在学生初二学业完成后进行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和信息技术在学生初三学业完成后进行水平考试,除信息技术采用上机考试外其它学科考试形式均为闭卷考试。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和信息技术实行等级评价,成绩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体育与健康的测试根据市教育局的体育测试办法进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成绩。建立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制度。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要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方法多样、注重过程、结果客观的原则,评价内容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目标要求,评价结果包括等级和综合评语两部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一个学期为一个评定时段,在初中第六学期依据学生3个学年基础性发展目标总体表现,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确定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成绩,等级为A(优秀)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校初三年级学生总数的25%。综合评语由班主任在征求其他任课教师意见并汇总全班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对每个学生做出描述性评价。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成绩将作为学生毕业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该成绩为D级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不得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要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德育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初中学校要按市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健全学生成长记录档案的学生学业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和综合评语、阶段性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市教育部门要统一确定学生标志性成果种类,各学校不得借标志性成果评选,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和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初中学校学生成长记录工作的管理,通过有效的监测机制,对学生的过程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一)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形式,以学业水平考试取代升学考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要求,改革原中考文化课考试形式,自2011年起,从初二年级开始进行学业水平考试。自2012年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用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取代原中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二)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高中阶段学校要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同时将学生日常学习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成绩作为重要参考或限定条件,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科以原始成绩计分,物理、化学两科以原始成绩的一定比例计分,体育与健康所占分值比例成绩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的10%计算,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级评价为D级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生物、地理和信息技术等级考核评价补考后仍为D级的考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三)普通高中继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招生录取。

1.推荐生录取方式。推荐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学生3年日常学习成绩均达到A等级,学业水平考试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核等级及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为A等级,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并报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可作为推荐生免试升入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凡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自2011年起不享受推荐生待遇。

推荐生试点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推荐生录取管理工作,逐步扩大推荐生录取比例,规范录取程序。要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公布审查内容及程序,禁止采用单纯文化课考试形式或以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成绩为依据选拔推荐生。要建立推荐生选拔、培养的科学管理机制,采取面试及审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相结合的办法,对推荐生进行全面考查和选拔。

2.指标生录取方式。指标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3年日常学习成绩和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须达到B级(含B级)以上等级,学业水平考试中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和信息技术等级考核必须达到B级(含B级)以上等级,其它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达到录取学校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凡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自2011年起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自2012年起,进一步扩大指标生分配比例,将省实验中学、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省第一中学等学校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5%作为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并逐步扩大到80%。农村地区学校要参照市区学校的做法积极推进指标生分配录取办法或普通高中学校划片招生办法,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快速发展。改革指标生分配办法,指标生分配原则为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情况和依法办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情况等分类分配。对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过程中或日常工作中有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学校,将减少指标生分配比例,直至完全取消其按照素质教育评价情况分配指标的资格,同时按规定对该校负责人给予处分。

3.特长生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部门批准,并在市教育部门统一指导下,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组织测试,自主招收一定数量的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结果须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按择优原则录取。特长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初中3年日常学习成绩应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其中,其特长对应的具体学科日常学习成绩为A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达到C(含)以上等级,学业水平考试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级考核达到C(含)以上等级,学业水平考试其它科目考试总成绩达到录取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的,可被招生学校列入计划内录取,达不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的,经招生学校同意并按规定审批后可按照招收择校生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

三、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学生评价及招生录取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改革和完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要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学生评价制度及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公正、公平、公开实施。要实行严格的公示、诚信、监督、评估监控、复查复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平竞争。要切实保障经费投入。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所需费用标准,在省出台有关规定之前,暂按省教育厅制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用标准执行,并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段考成绩总结范文3

指导思想

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机关为目标,通过建立以行政效能为核心、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强化管理,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加强队伍建设,优化行政环境,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范围

区建设局机关公务员,共9人。

考核指标

1、评分标准。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廉,是指廉洁奉公。实行量化考评。

公务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进行评分。德(计20分):理论学习、职业道德、品德高尚、爱岗敬业;能(计30分):组织协调能力、制定或实施工作计划能力、工作方法政策文字水平;勤(计10分):出勤情况、工作主动性、工作作风、事业心责任感、群众满意度;绩(计30分):工作任务负荷度、工作量、工作绩效、工作质量;廉(计10分):遵纪守法、能否按章办事。

2、绩效考核等次。绩效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总成绩在91分以上为优秀;81分至90分为良好;71分至80为称职;70以下者为不称职。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以内,良好等次人员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0%以内。

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突出实绩、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考核工作原则。实行群众测评与自我考评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我考评与群众测评成绩的比例为:群众测评成绩占60%,自我考评成绩占40%。

1、自我考评。指被考核对象按照职责任务要求对自己本季度工作、目标任务等方面进行工作小结,填写《区公务员绩效考核季度工作登记表》,并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2、群众测评。按照公务员定量考核测评标准,对每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直接打分。

3、根据绩效考核统分情况,局绩效考核小组审定绩效等次。

4、绩效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考核等次确定后,要及时向被考核人告知考核结果并及时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如被考核人员认为考核等次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可提出书面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将及时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运用绩效考核结果

切实将考核结果落实到职务晋升、奖惩、培训、辞退、岗位调整和相关待遇中。实行公务员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明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称职等次人选与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的关系;与奖励挂钩,给予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一定的物质奖励,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给予嘉奖或记功;与岗位调整挂钩,通过绩效考核对公务员进行全方位的科学评估,并以考核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岗位调整,从而实现人员的优化配置;与培训挂钩,对考核结果差、不适应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提高培训,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进行合理安排。

建立绩效考核奖金制度

在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情况下,建立绩效考核奖金制度,根据季度绩效考核等次情况,以季度为周期兑现绩效考核奖金,奖金以个人基本工资、津补贴之和为基数,优秀等次人员给予15-30%的奖金额,良好等次人员给予5-20%的奖金额,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奖金,其中不称职等次的可适当扣减工作性津贴。绩效考核奖金所需经费由区财政部门核拨。

工作方法和步骤

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6月前)

根据我局实际,按照《市区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区建设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报区里审批备案。同时,进行必要的动员和部署,明确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2011年7月一2011年12月)

1、制定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确认每个人的工作目标,制定个人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内容,报主管领导审定。

2、开展平时考核。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按季度进行,实行群众测评与自我考评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基本的做法是:在明确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基础上,要求每位公务员对本季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并提出下一季度计划,填写《区公务员绩效考核季度工作登记表》,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通过公务员绩效考核软件系统进行评价,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确定。

3、发放考核奖金。按季度给予在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公务员发放奖金,奖金额度应与本年度公务员工资性收入的一定比例相协调。

4、开展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是平时考察评价公务员个人的工作业绩的重要方法,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是对公务员一个年度的综合评价,根据季度绩效考核情况,把绩效考核等次与年度考核等次挂钩联系,并结合省、市有关公务员考核的规定进行。

(三)总结阶段(2012年1月)

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阶段结束后,认真总结考核工作的主要做法、基本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工作总结报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建设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统筹研究和领导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组长由曹庆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王进德副书记担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邵仁镜同志担任主任,陈雁龙同志担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陈永祺、蔡文娟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段考成绩总结范文4

襄阳市教育局公布了《襄阳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仍分为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其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22日(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考查科目考查时间为2019年4月;考核科目考核时间及综合素质评价开展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自行确定,2019年4月底前结束。

按照《方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合卷)、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合卷)、体育与健康。语文、数学、英语3科单科单卷,每科卷面总分为120分;理科综合卷面总分为13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30分;文科综合卷面总分为130分,其中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体育与健康3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650分。

考查科目为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以现场测试为主,信息技术能力考查以上机操作为主;考核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职教)、地方课程(含“三防一献”、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人口理论教育、国防教育、书法教育、经典诵读、《襄阳好风日》等),考核科目可采取笔试(开卷或闭卷)、成果展示、才艺表现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即按照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内容,对学生进行全面纪实性评价。

段考成绩总结范文5

一、目的

为更加客观、全面地评价技术部员工的工作成绩,及更好地激发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技术团队的协作攻关能力,高效进行研发新产品、项目投标、方案的设计,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部全体员工。

三、考核原则

1、考核注重结果,参照过程,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技术人员实效。

2、考核侧重基础工作达标和任务的完成,同时鼓励特色创新。

四、考核指标及考核周期设置

1、针对技术人员的工作性质,将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划分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考核。

2、每季度为一次考核周期。

五、考核关系

由工程技术副总会同技术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组成考评小组负责对相关人员考核。

六、考核程序

1、技术部经理在每一考评周期结束前1周,将本阶段相关材料交考评小组。

2、由考评小姐成员按照《技术人员考核标准》的内容,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评分。

七、考核内容与标准

技术部员工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考核实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各岗位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技术部经理绩效考核量表

1、 工作业绩指标(所占权重80%)

(五)技术工程师、维修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的工作态度指标和工作能力指标,与技术部经理考核指标相同。

八、考核实施

技术人员的考核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构成完整的考核管理循环,这三个阶段分别是计划沟通阶段、计划实施阶段和考核阶段。

(一) 计划沟通阶段

1、 考核者和被考核者进行上个考核期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回

顾;

2、 考核者和被考核者明确考核期内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需要完成的目标。

(二) 计划实施阶段

1、 被考核者按照本考核期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达成工作目标;

2、 考核者根据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协调下属员工的工作进程,并记录重要的工作表现。

(三) 考核阶段

1、 绩效评估:考核者根据被考核者在考核期内的工作表现和考核标准,对被考核者评分;

2、 结果审核:人力资源部和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负责处理考核评估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

3、 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后的结果反馈给考核者,由考核者和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并讨论绩效改进的方式和途径。

九、绩效结果运用

(一)绩效面谈

考评者对被考评者的工作绩效进行总结,并根据被考评者有待改进的地方,提出改进、提高的期望和措施,同时共同制定下期的绩效目标。

(二)考核级别

A(90分以上) B(76-90分) C(60-75分) D(60分以下)

(三)绩效结果运用

1、考核的结果主要作为季度奖金的发放依据。奖金基数以技术人员月工资预扣5%+公司额外补充5%,做为绩效奖金标准,或公司按技术人员月工资的10%做为绩效奖金标准,奖金系数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

奖金系数计算标准(适用于第一种奖金基数标准)

2、年度绩效考核

技术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薪资直接挂钩,具体有以下标准:

年度绩效考核级别为A的,薪资等级上调两个等级,但不超过本职位薪资的上限;

年度绩效考核级别为B的,薪资等级上调一个等级,但不超过本职位薪资的上限;

年度绩效考核级别为C的,薪资等级不变;

年度绩效考核级别为D的,薪资等级下调一个等级,但不低于本职位薪资的下限;

十、绩效申诉

(一)申诉途径: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考核人直属上级(隔级申诉)或人力资源部申诉;

(二)提交申诉:员工如对绩效结果有异议需在接到绩效结果后15日内提出申诉,申诉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所在部门、申诉事项、申诉理由;

(三)申诉受理:受理人或受理部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对于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四)申诉处理流程:受理的申诉事件,首先由受理人或受理部门对员工申诉内容进行调查,然后与员工、考核人、共同上级及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协调,不能协调的,上报公司总经理进行协调。

段考成绩总结范文6

第一条 依据《员工绩效管理制度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强化员工以责任结果为导向的价值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人均效益和增强工厂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 各级管理人员通过绩效管理三个阶段的实施,确保部门工作不漏项,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凭效果,管人凭考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层专业及管理人员(含部门主管)和车间专业及管理人员(含车间副主任)。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五条 员工的工作分为本部门工作和跨部门团队工作,没有派出的概念。

第六条 考核者要对被考核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同时必须通过绩效管理帮助下属员工提升绩效成绩。

第三章 绩效管理的操作方法

第七条 员工绩效管理 按月进行,并分为三个阶段。包括绩效目标制定阶段(考核期初)、绩效辅导阶段(考核期中)、考核及沟通阶段(考核期末)。

第八条 绩效目标制定阶段由部门负责人(或委托人)与员工共同制定"个人绩效承诺"(PBC)表。个人绩效承诺包括该职位考核期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达到的目标、措施、完成时间、考核的标准、提供的见证性资料等进行详细列示,作为员工工作受控的具体标准。

第九条 个人绩效承诺来源包括:

1、来源于为完成部门指标而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体现出该部门或职位对总目标的贡献。

2、来源于员工参与跨部门团队或业务流程最终目标,体现出该职位对跨部门团队目标或流程要求的支持。

3、来源于本职位应负责任。

4、创新性目标或计划。

5、个人绩效改进计划。

第十条 个人绩效 承诺的制定应符合明确、可测量、可达到、与职位关联和有时限的原则。

第十一条 部门内所有员工达到绩效考核规定的工作要求后,应保证部门内所有工作的正常展开,包括:部门KPI指标的实现、业务流程的运行、部门和个人绩效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条 各级员工必须对本职位考核期绩效要求进行承诺。

第十三条 绩效辅导阶段是考核者督促、指导、支持员工共同达成目标和计划的过程,同时考核者应对员工行为与结果及相关的关键事件或数据进行收集及记录。

第十四条 各部门必须在部门内建立健全"双向沟通"制度,如:例会制度、总结制度、汇报/述职制度、关键事件记录、工作日志制度等,保证各项工作信息的及时和真实传递。

第十五条 每月结束各部门负责人对照员工绩效承诺的项目和标准,做出客观的评价,经考核复核者复核后,考核者就考核结果向员工进行反馈沟通。

第十六条 考核责任者必须与员工进行正式的面对面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考核结果、工作成绩、工作不足及改进措施,并共同确定下一阶段的个人绩效目标(含绩效改进目标)。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还需特别制定改进计划。

第十七条 被考核者必须进行对考核结果的"被告知"签字确认。若被考核者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评价,可在相应考核表的"员工意见栏"表述,考核者有责任就员工的不同意见与员工进行沟通。

第十八条 被考核者如果对考核者的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按PBC考核流程在两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人力资源部需在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人。

第十九条 对于主要精力投入到跨部门项目工作中的人员,部门在进行月/年度考核时,原则上应采用或参考项目组的评价结果。

第四章 考核结果及其应用

第二十一条 员工PBC考核采取百分制进行衡量,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当年12个月的平均考核分数。

第二十三条 主管、车间副主任的月基本工资按职位工资的70%发放,其余部分纳入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等级挂钩发放:

主管和车间副主任月绩效工资=本人职位工资*30%*当月绩效结果对应的百分比

第二十四条 基层员工的月基本工资按职位工资的80%发放,其余部分纳入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等级 挂钩发放:

基层员工月绩效工资=本人职位工资*20%*当月绩效结果对应的百分比

第二十五条 员工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为D、全年累计4个D、年度考核结果为D的,直接淘汰。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的解释、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