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的作文范例6篇

关于残疾人的作文

关于残疾人的作文范文1

全国助残日

同志们、朋友们:

今年5月16日是我国第十六次法定“全国助残日”。在节日来临之际,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残疾人和他们的亲属,致以亲切的问候!向从事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事业作出贡献的全体工作者,以及一直关心、支持我县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国助残日”既是我国6000万残疾人的盛大节日,也是促进残健交融,增进相互理解,唤起助残意识,形成和谐友爱风尚的社会行动。今天,“全国助残日”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残疾人是社会的一员,也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今年“全国助残日”的主题是“情系我的兄弟姐妹,帮扶贫困残疾人”。我县有2.8万残疾人,这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关怀下,我县残疾人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人道主义进一步弘扬;社会环境更加文明进步;残疾人自身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协调运作的残疾人事业工作新机制。尤其是残疾人康复、就学、就业、扶贫等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社会环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都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加强,残疾人工作得到进一步的重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的优惠扶持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尽管我县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已不断提高,而残疾人作为最困难的特殊群体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残疾人中大部分处于社会最低收入阶层;部分残疾少年儿童由于贫困而失学;多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尚未得到满足;岐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都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助人为乐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在致力于经济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扶残助残活动得到有效开展。我县在去年实施助残工程以来,为帮扶贫困残疾人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采取了积极政策和有力措施,对贫困残疾人的康复、就业、就读、扶贫、最低生活保障等实行了多方面的资助和扶持,为他们解决了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关爱。但扶残助残是一项社会工程,单靠政府行为还远远不够,需要全社会力量来关心帮助残疾人,我们要动员和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共青团和各类群体组织,助残志愿者等,积极开展针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实行一助一、多助一的帮扶结对活动,帮助贫困残疾人办好事,切实为残疾人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形成个个关爱弱势群体,人人热心扶残助残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助残日期间,各镇(场)、各有关单位,可利用公益广告、公共橱窗、标语口号等多种媒体宣传助残日主题活动、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做好残疾人工作的意义,引导公众进一步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还要采取切实行动,多形式、多层次地关心帮助残疾人,通过走访慰问残疾人等活动,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平时也要做好扶残助残工作,为残疾人送去更多的温暖。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残疾人问题事关社会的稳定。总书记同志曾经指出:“人权保障,是国家的责任。对残疾人这个社会脆弱群体给予帮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全社会要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同时残疾人要热爱生活,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

关于残疾人的作文范文2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热情关心和积极参与下,我市残疾人

在劳动就业、生活保障、康复医疗、教育培训、权益维护、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但是,残疾人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其生活水平同健全人相比还有明显差距,同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为帮助残疾人跟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切实解决残疾人面临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76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帮扶工作干意见》(苏政办发〔*〕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帮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1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残疾人家庭,要全部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残疾人本人的低保补助标准在当地低保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农村在逐步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应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特困户纳入低保范围。目前没有安排工作的农村被征地残疾人,应直接列为低保对象。按国家规定确保残疾职工享受本单位其他职工同等待遇,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应享受一定的优惠照顾。

2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由国家和集体供养,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实行五保供养或入敬老院,城镇的由政府部门定期救济或入福利院。逐步建立中度、重度智力和精神病残疾人集中劳动、生活的庇护工厂,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3改善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各地实施的草危房改造和安居工程,对残疾人家庭应优先安排

。对居住草危房且无劳动能力、无资金来源的残疾人特困户,其住房由政府包建。各地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要优先安排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对残疾人住房拆迁安置住所时,要考虑他们的出行和生活方便,下肢残疾人和盲人优先安排底层,并根据需要修建无障碍通道。

4做好残疾人的扶贫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原则,将残疾人扶贫

工作纳入政府扶贫工作总体规划,增加资金投入,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倾斜,最大限度地帮助贫困人数最多、贫困程度最大、最需要帮助的残疾人脱贫致富。在全市农村开展以县、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致富户与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农村经济能人、生产能手、科技带头人与贫困残疾人结对帮扶活动,扶持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业和多种经营,增加收入;普遍建立贫困残疾人帮扶档案,落实帮扶措施,对农村特困残疾人家庭实行救助。

二、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

5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和落实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

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工疗机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等福利性企业和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发〔*〕7号)关于“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享受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和市委、市政府〔*〕25号文件有关规定,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更多地接收残疾人就业,稳定、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各级民政、税务、残联、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比例的监督,共同维护好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安排持有《残疾人证》的弱智残疾人工作,纳入残疾人就业的计算比例范围。安排一名盲人就业,按安排两名残疾人就业计算比例。按摩机构集中安排盲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享受福利企业减免税待遇。

6建立鼓励残疾人个体创业的机制。残疾人个体创业符合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

优惠政策条件的,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级政府为实现再就业目标购买的就业岗位,应优先提供给适合岗位要求的下岗残疾职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服务范围,积极组织有劳动能力和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到苏南等发达地区就业。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拓展服务项目,为有求职愿望的残疾人免费办理求职登记和职业指导,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认真做好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社会就业工作安排,提供就业指导和帮助。工商部门对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执照的残疾人,要简化办理手续,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在场地、摊点、摊位安排等方面,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方便。残疾人个体从事劳务、服务性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从事个体经营,营业额较小的,给予减免税照顾。

7全面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

各类经济组织,都要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对安置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和部门,按照市政府第96号令的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监督各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不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单位采取行政约束措施。

8正常经营的企业,应对残疾职工妥善安置,不得推向社会;对于残疾人双职工家庭,必

须保证一人在岗就业;企事业单位因实行改组、改制或关、停、并、转的,应保证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或及时将其纳入城市低保;在岗的残疾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残疾职工终止或解除合同、辞退、除名、开除的,要严格按照《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的政策规定,事先征求本单位工会和属地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9加强对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能力,增加

就业机会。有关部门要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纳入农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之中,对有劳动能力且要求培训的农村被征地残疾人,要优先优惠提供培训机会。各级残联、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要将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列入计划。残疾人参加培训,取得县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减免培训费的照顾,各级残联应优先推荐就业。

三、落实扶残助学政策,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10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可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纳入教育体系,免除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残疾儿童少年书本、杂费,减免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书本、杂费,对寄宿的残疾儿童少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对普通学校主要承担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任务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留率要达到当地义务教育水平。

11大力发展残疾人中、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高年级段,要进行劳动预备培训,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教育,提高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各类中等和高等院校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录取残疾人。

12建立健全残疾人教育救助机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各级残联要摸清失学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共青团、妇联、残联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春雨行动”要将救助失学残疾儿童纳入其中。对考上中等以上学校的贫困残疾学生,要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大、中、小学生完成学业。

四、加强残疾人的康复和医疗救助工作,使贫困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

13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城镇贫困残疾职工和农村

贫困残疾人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特别对基本生活十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给予特殊照顾,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残疾人到医院(卫生院)就医的,凭《残疾人证》给予优先、优惠照顾。

14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围绕全市在2012年前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82号)精神,逐步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康复工作机制和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医疗服务。卫生部门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康复培训。对贫困残疾人安装普及型假肢,要减免相关费用。对贫困家庭中的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并提供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加强科普宣传工作,普及残疾人康复知识,加强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15建立多元化的残疾人康复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要按辖区人口和规定标准,确定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各地要落实专项康复项目的配套经费。各级要从福利公益金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残疾人康复事业。大力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慈善机构对残疾人康复工作应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五、进一步优化帮扶残疾人的社会环境

16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状况,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事迹。围绕“全国助残日”主题,精心组织“助残日”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

17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工作的指导,扶持、培养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鼓励残疾人创作优秀艺术作品,积极参加省和国家的各类文艺汇演。体育部门应配合残联,加大对年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力度,形成稳定的残疾人运动员和教练员队伍。对在国际国内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和教练员,要给予相应的奖励。有条件的地方要创建残疾人文化体育基地,定期举办残疾人运动会和文艺演出,并推动文艺体育活动在特殊教育学校广泛开展。

18加大落实优惠政策的力度。取消农业税后,各地要继续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其他优惠政策和措施,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扶贫信用贷款,应优先扶持农村残疾人。残疾人的应税所得,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个人所得税减征有关规定的复函》(苏政办函〔*〕93号)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对残疾人事业捐赠资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税前列支,计入成本。

19残疾人代步的专用车免收停车费,城镇公共厕所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各类公园、园林景点、博物馆、文化、体育场所应当对残疾人免费或减半收费开放。盲人乘坐市内公交车予以免费。电信、邮电、交通、医疗等行业的公共场所,应设立服务窗口和醒目标志,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残疾人外出,公民和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帮助。

20大力推行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各地要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有计划地对公共场所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开展创建无障碍社区和无障碍单位活动,大力发展无障碍公共交通,铺设盲道、坡道,安置交通道口语音提示器、残疾人专用电话亭、服务柜台等设施。积极推行信息无障碍建设,电视节目逐步做到配有字幕或手语翻译。发展盲人有声读物图书馆,积极开发研制残疾人专用学习、生活、工作用品、用具。

21认真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各级社区建设领导和指导机构应吸收同级残联负责人参加,在社区布局、功能定位、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需求。社区组织要为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康复、维权提供方便、快捷服务。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在社区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组织社区残疾人参加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优先安排盲人按摩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按摩服务。

22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努力消除贫困残疾人在获得法律服务和援助方面的各种障碍。各级司法和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采取措施,方便残疾人求助,依法向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部门,依规定为残疾人提供减免费的法律服务。继续开展创建残疾人维权岗活动,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律宣传教育,帮助残疾人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严重侵犯残疾人权益的事件,要依法处理。各级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要重视、支持残疾人维权工作,要认真接待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倾听残疾人的意见,努力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六、加强对残疾人帮扶工作的领导

23充分发挥政府在扶助残疾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把帮扶残疾人工作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和工作全局,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残疾人帮扶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制定帮扶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将帮扶工作自觉地融入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考核之中,做好督促、检查和落实。

关于残疾人的作文范文3

一、切实增强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有利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残疾人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县现有1.5万残疾人,占总人口的6.36%,涉及五分之一的家庭。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关注残疾人生活。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县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残疾人事业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当前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明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实施我县“三县并举”发展战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认真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众增收”、“公民权益依法保障”等行动计划,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努力使广大残疾人残有所助、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积极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共享物质文明成果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目前,我县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以下的贫困户中,有一半以上是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党委政府要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录用人员时,除特殊岗位外,录用单位不得设置歧视残疾人的录用标准,对有特长的残疾人给予优先录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安置比例的,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辅工场等机构,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生产、专营的产品和服务。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残疾人实施庇护性就业援助,新增设的销售点、报刊亭等,应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上岗;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社区(村)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完善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和其他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制度。完善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政策,进一步促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加强与发达地区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项目合作,争取在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实现嫁接,以强带弱,做好借力发展文章。有序组织残疾人实现异地就业,促进残疾人增收。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拓展领域,创新模式,增强能力,提高效果,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及时将低保金发放到户到人。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并按照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100—150%之间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的低保标准,全额发放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并享受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居家安养、日间照料或集中托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托养机构。积极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险工作,社会各类用人单位均应为招用的残疾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保险费用。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及其残疾人雇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帮助农村残疾人逐步解决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对在城市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政府救助机构要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五)加大残疾人生活救助力度。着力解决好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问题。残疾人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性事故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要给予救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加快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或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对象,提供实物配租,减免租金或优先购房,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在深化“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中,优先结对扶持低收入残疾农户。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献爱心、送温暖”等助残活动,通过帮包带扶等方式,稳定残疾人收入。

(六)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要按照公益金的使用宗旨,逐步加大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团体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鼓励社会捐赠,支持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创造条件成立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创新慈善募捐的方式和手段,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开展为残疾人献爱心活动,募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

三、不断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共创精神文明财富

(七)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服务,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要制订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在满足贫困残疾人助行、助听、助明等基本康复需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扩大覆盖对象和增加服务内容,为贫困家庭残疾人免费提供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助器具。财政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需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供经费保障。落实相关部门和乡镇职责,广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进一步加大对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督促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做好监护工作。加快康复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建立多层次、多类型康复服务网络,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整合康复服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供多种康复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的作用。编委、人事、财政部门在康复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应给予保障。

(八)发展残疾人教育。要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体系,采取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点、随班就读、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满足区域内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要建立扶残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对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给予资助或减、免有关费用。对参加自学考试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奖励。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鼓励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并在职称评定、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对残联机构专门从事残疾人手语翻译和指导工作的人员,也一视同仁。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九)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政府和文化、体育等部门要鼓励、组织残疾人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支持残疾人参与各类公共文化活动。有计划地兴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及其他大型体育、文化活动应创造条件设立残疾人体育、文艺项目,举办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和特殊艺术演出。结合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增强素质,康复身心。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鼓励和扶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运作为主的艺术团体,培养特殊艺术人才,打造特殊艺术精品。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省市、全国、国际比赛和交流。建立残疾人优秀运动员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对获得省、市以上运动会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政府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努力提高残疾人及其组织社会地位,积极参与政治文明建设

(十)落实残联作为人民团体的政治地位。县乡残联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与其他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县级可以推选为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乡级可以推选为同级人大主席团成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促使广大残疾人充分行使民利,参政议政,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言献策。

(十一)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县乡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协调、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体生活等工作。党委和政府要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健全各级残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残联承办的社会事务和专业服务项目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乡镇要通过整合、调剂现有人员编制,落实专职残联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社区、村要建立残协,落实残疾人活动场所,配备残疾人专兼职委员并落实工作职责和人员待遇。加强各类残疾人协会建设,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条件。

(十二)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县乡残联领导班子。加大对残联干部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将其纳入当地党政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快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全面落实残联领导干部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残联协助管理的干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理顺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通过培训、干部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现有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工作水平,通过公开选拔、选调、公务员考试等,严格考察程序,把好残疾人工作者进入门槛,进一步畅通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流入渠道。加强优秀残疾人的选拔使用工作,在各级残联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中应配有残疾人,主席团委员中应有各类残疾人代表;在残联执行理事会中应有残疾人比例;在残联机关工作人员中应提高残健比例,不断增强残疾人自我管理的能力。

五、全面优化社会环境,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三)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制定和完善扶助残疾人的配套政策,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共享文明成果。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机构作用,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并全免或减免相关费用。司法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要充分考虑特殊困难的因素来对待残疾人涉法事件,人大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成合力,共同督促有关残疾人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各级残联和各相关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残疾人自我教育活动,建立维权和落实政策监督组织,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十四)改善无障碍环境。严格执行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促进和完善城市公共建筑物、道路、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电视台要创造条件开办手语电视节目、自办节目加配字幕;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并在收费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加大投入,逐步将残疾人工作信息化网络向乡镇、村(社区)延伸,拓宽信息渠道,完善信息网络体系,提高信息反馈速度,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十五)强化公众扶残助残意识。扶残助残意识是公众文明素质的体现。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开展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评选活动,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各类涉残节日活动。

(十六)弘扬自强不息精神。要通过“自强模范”、“优秀残疾人企业家”等评选和宣传活动,激励广大残疾人以积极、乐观、进取的态度对待生活、参与社会,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十七)健全残疾预防体系。要在全社会开展预防残疾的全民行动,促进残疾人与自然、社会共和谐。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从防范事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预防残疾。严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关口,最大限度降低因遗传等先天性残疾儿的出生率。建立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网络,制定出生缺陷监测和0-6岁残疾儿童的监测方案。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残疾人事业发展投入

(十八)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机制。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机制。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建立每年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在事关社会发展和民生等重大工作时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制度。党委、政府要分别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联系和分管残疾人工作,经常听取汇报,深入调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及时解决残疾人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计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并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关于残疾人的作文范文4

[关键词] 地方图书馆 残疾人 服务 思考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指出:每一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对因故不能享用常规服务和资料的用户,如残疾用户等,必须向其提供特殊服务和资料。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我国的地方图书馆在为残疾人服务方面经历了由粗放照顾型向便捷周到服务型的转化过程。在上世纪80年代之前,地方图书馆的为残疾人服务,仅只是局限在对来馆的残疾读者给予行动上的帮助和借阅上的照顾;从80年代后期始,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地方图书馆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有了提高,并尽力探讨为残疾人服务的最佳途径。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技术和多媒体在图书馆的普及应用,为图书馆在为残疾人服务方面提供了新的思路和便捷服务的可能。

但是,由于环境因素、公众意识、设施设备的不足,使现有的地方图书馆在为残疾人服务方面还面临着诸多的困难。本文拟就在诸多不利因素下,怎样使地方图书馆为残疾人服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作一探讨。

一、现状:困惑和尴尬

1.图书馆现有设施设备难以满足残疾人服务的需要

我国现有的残疾人图书馆其数量极少,仅在个别大城市有所设立,而作为中小城市来说,残疾人享有图书馆服务,只能由地方图书馆承担。

地方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机构,负有向全民提供图书馆服务的职责,其中也包括残疾群体,使之能与正常人一样平等便利的享有图书馆服务。但是,由于残疾群体是一特殊群体,在行为需求上需要有别于正常人群的设计予帮助。而这些设计的欠缺,正是目前地方图书馆服务感到困惑的。

其一,馆舍建筑设计的缺失。我国地方图书馆的馆舍建设多是在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兴建的。由于当时社会环境和对残疾人服务认识程度,多数图书馆在建筑设计时均未能较好考虑残疾人行为的便利设施,例如无障碍通道设计、音像导向设置等。而且在图书馆出入口,大多设计了多层拾级台阶,使盲人、下肢残疾者无法自行顺利进出。

其二,特殊或通用设备的不足。残疾人在使用图书馆或接受图书馆服务的同时,需要有与之相适宜的设备,而图书馆的设备使用功能更多的是考虑了正常人需求而购置和设计的。当然,图书馆新设的数字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给残疾人使用图书馆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但是,对残疾群体中的特殊个体,盲人、聋哑人、下肢残疾者,还没有专门设计或是可通用的键盘操作和视屏软件系统。

2.残疾群体对图书馆缺乏必要的认知

图书馆历来被人们称之为知识的宝库,知识的殿堂,是学习的圣地,有着一层神秘的外纱。作为残疾群体而言,由于生理、经济、心理等因素影响,社会融入度较低,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对于弱势群体的残疾人来说,生存是第一的,而忽视了对知识的获取途径。而且传统社会对残疾人接纳态度在残疾人中形成的一种潜在的自卑意识,使其对图书馆敬而远之,认为是可望不可及的,从而对图书馆产生一种陌生感,更难有提出要求图书馆提供服务的意识。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中提出:“采取多种形式,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鼓励自学成才。”从这个意义上讲,图书馆不仅是实现残疾人享受知识信息的权利,而且还是自学成才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提高残疾人素质,促进残疾人自强自立,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从而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参加者;也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消除社会偏见和矛盾。而图书馆的这种功能未被残疾群体所认识。

3.缺少特殊设备购置经费和特殊服务人员

地方图书馆是区域性的综合性图书馆。其综合性既有职能的综合,也有职责的综合。特别是当今专门残疾人图书馆缺乏的状态下,地方图书馆责无旁贷地承担着为残疾人服务的特殊使命。《残疾人保障法》就残疾人文化服务经费明确提出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但是实际中,给图书馆残疾人服务的专项经费是很不足的甚者没有。有限的经费难以改善和购置残疾人服务需要的特殊设施设备,这给图书馆高质量、有效的开展残疾人服务带来许多不便。

在现有的服务实践中,还存在特殊服务人员的严重不足。这主要是现有的图书馆人员都是按一般普通图书馆服务而配置、培训的,使其在对残疾人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着交流障碍,比如聋哑人的手语交流等。而特殊学校和残联机构的特殊服务人员与地方图书馆的交流很少,缺少一种协作配合的机制。

4.社会对残疾群体的接纳意识较低

我国现有残疾人近8300万,约占全国人口的6.2%,其文盲率在50%以上。残疾群体由于生理因素的影响,不能象正常人一样学习、工作,需要社会的关注和帮助。而当今社会,在公平公正的对待残疾人,尊重残疾人权利,使之成为社会生活中平等一员方面的接纳意识还很低。

在创建和谐社会中,也出现了类似残疾人舞蹈艺术、体育竞技方面的社会公认的典型事例。但那是一种艺术的、精神的欣赏。真正要让正常人和残疾人一起学习生活,消除现实生活中的距离,让残疾人融入社会,社会平等地对待残疾人,这还需要一个相当的过程。

在图书馆为残疾人服务方面,我们过多地考虑了专设的残疾人图书馆或是盲人语音室等,从某种程度上拉大了残疾人与正常人接触交流的距离。在日常调查中显示,一般读者认为,残疾人应该有专设的图书室或图书馆,有专用的特殊设备,对于和正常人一起在同一馆室感到不可理解,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抵触。

二、趋势:责任和义务

根据以上分析,目前制约图书馆为残疾人服务健康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于图书馆资金的相对匮乏、特殊设备和人员的不足,以及社会意识的潜在影响。但是,关注、帮助残疾人,使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是社会文明的必然。

1.在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下,各地残疾人工作机制已正在建立和完善,使残疾人工作实现了从依靠残联自身力量向依靠政府和社会,从依靠感情向依靠法律、政策的转变。关注、帮助残疾人,已成了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2.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采取多种措施,帮助残疾人融入到现代社会群体中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图书馆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服务于残疾人,有助于残疾人平等便利的享用信息资源,提高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能力,是体现公共图书馆“读者为主,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和服务理念。

三、探讨:协作、担责、环境

针对目前图书馆残疾人服务的现状以及社会发展的一切,笔者认为,图书馆残疾人服务应当坚持“以图书馆为主,相关部门协作”的原则,从“协作、担责、环境”三个方面作好工作,使图书馆残疾人服务能持续有效的开展。

1.协作意识。对残疾人提供文化和信息资源服务,不仅是图书馆的职责和责任,亦是社会各界应尽的义务,特别是相关部门和机构,要有协作意识,都应支持图书馆残疾人服务工作的开展。这种协作意识可在三个方面体现:一是舆论宣传。地方广播电视、报纸应有针对性地报道图书馆,或是对图书馆的公益性广告给予免费宣传,使残疾人足不出户就可便利地通过媒体了解认知图书馆。二是经费来源。政府可以给予向残疾人开放的地方图书馆以相应的补贴或者政策倾斜;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各地残联应和图书馆协调合作,根据实际需要予以专项经费支助。这种经费支助可以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帮助图书馆进行残疾人设施设备的改造和购置。三是提倡志愿者行动。应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和大专院校学生到图书馆作志愿者,使他们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一种切身体会,有利于残疾人之间的交流,也解决了图书馆特殊服务人员的不足。社会对图书馆提供的志愿者服务评价应予认可。

2.担责精神。图书馆作为公益性、服务性、社会教育性机构,是社会文化服务的重要窗口,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理应以关心、服务残疾人为己任,对他们实施知识援助,消除他们与正常人之间的知识鸿沟,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以提升自动融入社会的意识。

“读者为主、服务第一”的服务理念,充分体现了图书馆面向大众的社会责任,它的开放性和共享性是其他社会机构不能比拟的。我国目前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是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社会。因此,关注残疾群体,为他们提供特殊服务是图书馆的责无旁贷的责任和社会义务。作为图书馆要有勇于担责的精神。

3.和谐环境。图书馆为残疾人服务要针对残疾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为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满足残疾人的图书馆阅读需求。这种服务要点就是为残疾人创造和谐的、无障碍的图书馆阅读条件,包括无障碍的阅读环境、人文环境和信息环境。

营造无障碍的阅读环境。提供残疾人特殊需要的设施,如轮椅通道或盲道、声控自动门、电梯、残疾人专用厕所等;提供特殊的设备,例如配备盲文显示器的电脑、放大阅读器、音像录放设备等;阅读环境的人性化设计,例如无棱角桌椅、木地板和可以上下伸缩的开放式书架

营造无障碍的人文环境,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包括为到图书馆的残疾人配备经过特殊培训的人员,比如为聋哑人配备懂手语的工作人员,提供手语服务;为弱视或者盲人提供朗读服务。为不能到图书馆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提供通用设计的操作设备,让残疾人和正常人同处一室,以近距离消除障碍,增强人们之间的交流相处。

创造无障碍的信息条件,包括提供特殊的阅读媒体(例如盲文出版物和大字本图书)和为残疾人网络阅读用户提供多通道界面。

四、结语

作为弱势群体的残疾人需要社会的特别关注,满足残疾人的图书馆阅读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图书馆“读者为主,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其有利于提高残疾人的素质,促进残疾人的自强自立,从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有利于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自信地融入社会。

图书馆应在为残疾人服务的实践中,与社会各界协作,总结经验,探索捷径,提高服务质量,使图书馆为残疾人服务工作健康持续的开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平等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

关于残疾人的作文范文5

关键词 残疾人 就业难 社会支持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Investigation of Social Support Network on Disability Employment

――Take Wuhan Jianghan District as an example

YANG Wei

(China Disabled Career Development Research Base,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Wuhan, Hubei 430063)

Abstract Social support networks on employment of the disabled to address the employment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have an important role. In this study, questionnaires and structured interview approach, Jianghan District, part of an investigation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o understand the status of employment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social support employment and employment difficulties, and found the level of support the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and enterprises weaker than parents with disabilities further analysis of existing social support networks exist is not high quality education and training, jobs situation of enterprises to implement the disabled poor, social discrimination hinder the employment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he lack of social relationships with disabilities, the issues raised against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Key words disabled; difficult employment; social support

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是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的根本途径和关键,也是贯彻落实好党的十精神的具体表现。残疾人由于自身的缺陷,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弱势,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残疾人的就业面临更大的压力。面临严峻的就业难题,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支持网络有助于残疾人缓解当前难题,获得就业方面的支持。研究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支持网络,帮助增强残疾人群体在就业方面的支持力度,扶持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不仅有助于残疾人通过劳动实现其自身权利并体现其社会价值,使更多残疾人从依靠国家、社会和亲属救济供养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给残疾人带来福利,增加残疾人群体幸福感,而且有助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真正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1 残疾人就业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本研究以武汉市江汉区100名残疾人为研究样本,采用随机抽样的原则,以问卷调查和结构式访谈的方法为主展开调查。发放问卷100份,回收100份,其中有效问卷92份,有效回收率92%,其中男性残疾人为55.6%,女性残疾人占44.4%;样本中,25~45岁的残疾人占44%,46~60岁的残疾人有47%,大部分为中青年;来自农村和小城镇的残疾人有11.5%,城市的残疾人占88.5%;在文化程度上,受过大学高等教育的残疾人只有5.3%,超过一半的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没有超过初中水平,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

2 残疾人就业社会支持网络现状

2.1 残疾人就业现状

表1 就业现状( = 92)

表2 造成当前形势的原因( = 92)

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表1所示已就业的残疾人只有36.8%,剩下63.2%的残疾人处于失业状态。而在未就业的残疾人中,34.7%的残疾人是由于身体原因限制其就业,22.1%的残疾人是由于未能找到就业岗位而失业,6.3%的残疾人认为拿救济金就可度日而不需工作。经调查,对于造成当前就业困难形势原因主要有自身身体原因导致择业受限、自身知识技能不足和缺乏社会关系(如表2所示)。市场竞争是激烈且残酷的,要在就业市场中找到一席之地,残疾人自身所拥有的知识和能力是关键。但目前残疾人受教育的程度偏低,就业素质不高,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十分弱小。中国社会向来重视人际关系的运用,个人的社会背景在就业的过程中有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残疾人社会交往的圈子比较窄,接触的大多是家境差不多的残疾人,残疾人自身所拥有的社会关系对就业的作用很小。

2.2 残疾人就业遇到的困难

为了了解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具体困难,笔者在问卷中设计了相应的问题,其中“专业知识和能力不足”、 “缺乏社会关系”、“缺乏工作经验和实践经历”是残疾人遇到的最大困难,分别占17.6%、15.3%和15%(见表3)。“专业知识和能力不足”和“缺乏工作经验和实践经验”共同说明了一个问题,即残疾人群体本身就业能力的欠缺。这一问题一方面说明对残疾人的教育和培训未达到要求,另一方面说明用人单位对残疾人实际工作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的看重。另外,缺乏社会关系也成为残疾人就业的困难之一,说明个人社会关系网在残疾人就业中举足轻重。

表3 找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 92)

2.3 残疾人现有就业社会支持网络的支持状况

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激烈的人才竞争,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迫切需要社会和家庭给予有力的支持。据表4所示,残疾人现已从支持网络中获得一定程度的帮助,超半数的残疾人表示政府组织、父母、亲戚、朋友对其就业有帮助。但从支持程度来说,父母是残疾人最大的支持者,56.5%的残疾人认为父母是对其就业“帮助最大”,而政府、残联、社区和企业分别只有20.5%、29.8%、26.4%和15.2%,政府组织和企业在支持程度上弱于残疾人的父母,说明政府组织和企业在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支持方面仍然有一些问题存在。

表4 支持程度( = 92)

3 残疾人就业社会支持网络存在的问题

(1)残疾人教育和培训质量不高。据表3可见,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92名残疾人中有47名残疾人认为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足,40名残疾人认为是工作经验和实践经历的缺乏,35名残疾人认为是求职方法和技巧的欠缺,说明当前残疾人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未能满足残疾人就业的需求。现有的残疾人教育普及程度并不高,受过高等教育的残疾人不多。而目前所开展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多为简单的技术培训,很少进行系统的培训,这些培训对改善残疾人现有的就业状况、提升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并无多大意义,导致一些残疾人参与度不高。

(2)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落实的状况差。根据残疾人就业政策规定,所有企事业单位及福利单位都要按比例吸收残疾人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不得少于10人,而湖北省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也就是说,企业每100名员工就要安排1.5个残疾人,理论上可供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并不算少,而部分企业认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能够创造与企业支出相对等的价值,往往会以种种借口拒绝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是为逃避缴纳保障金录用了残疾人,但却不提供相应的岗位,而是让其闲置家中领取最低在岗工资,这就导致就业岗位少成为残疾人就业的一大困难。

(3)社会歧视阻碍残疾人就业的实现。在残疾人就业的过程中,来自他人的歧视也是一个重要的障碍。我国历经多年的发展,经济虽在不断进步,但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社会上对残疾人的歧视和排斥仍然存在于许多方面,就业为其中之一,残疾人仍被排斥在许多行业之外。经济的发展与社会文化的发展脱节,政府在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时对残疾人的关注不够,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歧视和排斥仍然存在。

(4)残疾人自身社会关系的缺乏。残疾人认为社会关系的缺乏不仅是造成当前严峻就业形势的原因,也是就业遇到的主要困难。社会关系的建立离不开残疾人自己的努力,残疾人积极主动的求助行为有助于自身社会关系的拓展。调查结果显示42.2%的残疾人在找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会选择主动求助,20.5%的残疾人会比较被动,37.3%的残疾人选择不好说,超过半数的残疾人未选择主动求助,表明残疾人的求助意识不强,而残疾人求助意识的强弱是就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也是创建社会关系的前提条件。

4 完善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支持网络的对策

4.1 明确政府在残疾人就业中主导地位

政府要明确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的主导地位。要加大对残疾人教育的投入,引进优秀的师资资源,让更多的残疾人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对残疾大学生给予适当的奖励。大力开展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鼓励和扶持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兴办职业教育、培训事业,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奖励媒体和大众对企业进行监督,适时地在媒体上公布无故拒不安置残疾职工和不缴纳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名单。对于安置较好的单位,进行公开表扬并给予适当的奖励。政府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宣传和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引导社会大众对残疾人态度的转变,营造平等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更多的人意识到阻碍残疾人就业的原因并非残疾人本身,而是社会中无形的排斥和歧视。

4.2 提高企业在残疾人就业中的促进作用

企业能够吸纳大量残疾人就业,是解决残疾人就业的重要途径。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企业有责任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念,录用、(下转第256页)(上接第250页)晋升要根据选贤举能、一视同仁的原则,给予残疾人更多的机会。企业和残联应积极建立有关联合残疾人培养的协作沟通机制,及时向残联公布就业信息,定期与残联举办残疾人就业培训。通过在企业内部推广平等互助的企业文化减少对残疾职工的歧视和排斥,创造和谐文明的企业氛围。

4.3 优化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

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对加强残疾人就业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要开展优质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提升残疾人的就业层次。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建立产教结合的培训机制,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养等方式,为企业培训实用人才。重视残疾人的心理培训,对部分态度消极的残疾人要进行心理的辅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人生观。

4.4 提升残疾人自主寻求社会支持的意识

对残疾人个人来说,要重视个人社会支持网络的建构,累积社会资源,建立积极的人际关系,拓展自己的社会支持网资源。首先,巩固基于血缘的人际关系,并在父母的帮助下,主动去发展新的社会联系。其次,加强与政府、残联和社区之间的联系,多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及时反映自己的情况;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的活动,去接触和认识更多的人;了解与自己相关的政策法规,利用政策更好地为自己的就业服务,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第三,经常与其他残疾人联系,联络感情,信息共享。最后残疾人要树立终生学习的意识,充分利用对自己有用的培训的机会,提升已有的技能;了解并尝试接触新鲜的事物,做到与时俱进。

基金项目:2013年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13-Ⅶ-042)

参考文献

关于残疾人的作文范文6

人事业的一个重要载体,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在于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

认识,呼吁全社会来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在这个充

满爱心和关爱的助残日,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的23万残疾人朋友表示亲切的

慰问!向为全市残疾人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残疾人工作者,以及关心、支持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市的残疾人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业务指

导下,以及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残疾

人优惠政策,真抓实干,大办好事实事,扎实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

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等各项业务工作,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

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逐步优越,开创了

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今年,北京将举办第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残

奥会的举办为我国提供了一个向世界展示我国文明进步形象、人权保障成就

和残疾人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契机。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掀起学习党的十七

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潮,3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

题研究部署了残疾人事业,在这个大好形势下,精心组织开展以“牵手残疾

人走进残奥会”为主题的全国助残日活动,更有利于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

神,更有利于提升社会对残疾人特殊群体、对残奥会的关注程度,更有利于

进一步营造关爱残疾人,构建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从而推动残疾

人事业的全面发展。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就今年助残日活动的开展讲几点意

见:

一、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

本地实际,部署开展助残日活动,为残疾人多办好事、实事,帮扶贫困残疾

人;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的残

疾人观,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各级残

联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全国助残日”期间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主

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助残日期间的活动安排,邀请党政领导积极参与走

访慰问残疾运动员、教练员和残疾人家庭。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的有利时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

步增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和预访

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改善对残疾人的

服务,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三、各级宣传部门要将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纳入工作计划,统一部署,

统一安排,发挥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作用,结合助残日主

题,进一步加大对2008年残奥会和残疾人事业的报道力度,唤起社会公众对

残奥会、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的关注,扩大残奥会的公共认知度和影响力,

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好各项残疾人政策,积极

参与开展助残活动。各地文明办要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一步推

向深入,要在活动中增加普及残奥会常识和扶助残疾人的志愿服务活动等。

各地教育部门要动员各类学校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残奥活动。各地民政、

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要利用残奥会筹办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残

疾人的扶助力度,健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拓宽残疾人

的就业渠道,落实就业政策,切实解决好残疾人的生产生活问题。各地文化

部门要大力扶持残疾人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开展美术、书法、工艺品展示等

展览活动,充分展示残疾人艺术才华。各地体育部门要大力扶持残疾人群众

性体育活动,在“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中,鼓励更多的残疾人走出家

门,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各地驻军和武警部队要采取有效形式在官兵中普及

残奥和残疾人体育知识,组织官兵以多种形式支持残奥会,要通过军民共建、

警民共建等活动,扶助残疾人,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各地工会、共青团、

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残奥会筹办工作中

发挥积极作用,为办好残奥会作出贡献,要通过青年志愿者助残,红领巾手

拉手助残,巾帼建功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扶助残疾人。

同志们,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改善残疾人状况,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

要而紧迫的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

责任感和使命感,着眼点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

的社会环境,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

起点上加快发展。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的有于契机,围绕主题,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