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档案工作计划范例6篇

审计局档案工作计划

审计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1

提高区县综合档案馆建设水平,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档案局《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加强对区县综合档案馆建设工作的指导。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档案馆建筑设计相关标准、规范

编制、评估、审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规划》区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决策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统一标准。也是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应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谋划好档案馆建筑设计,提高档案馆建筑的适用性和文化性,突出地方特色,既实事求是又适度超前,确保档案馆建成后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五位一体”功能需要,满足当前和今后年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纳入《规划》区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管理

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纳入《规划》区县综合档案馆建设单位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中央补助投资仅限于档案馆馆舍建安工程,不得用于征地、管理费等其他支出。严禁压缩建设规模。凡属中央补助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面积进行建设,如有减少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档案局报告并退回中央补助资金。严禁减少功能用房。各区县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中所规定的档案馆房屋建筑面积和各类用房指标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档案馆功能用房。

地方政府投资的区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在资金管理、建设规模、功能用房建设上参照上述意见执行。

三、建立档案馆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负责对区县综合档案馆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和指导,市档案局成立区县综合档案馆建设工作指导组。对档案馆选址与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建筑设计、工程质量等工作进行督查,对中央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各区县综合档案馆建筑初步设计完成后,应将全套设计图纸报送市档案局,市档案局区县综合档案馆建设工作指导组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审查,提出指导意见并书面反馈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应根据市档案局指导意见,积极协调档案馆建设单位、建筑设计单位修改设计,确保档案馆建筑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审计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糯扎渡;水电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经验

一 引言

华能糯扎渡水电工程是我国已建、在建的第四大水电站,工程设计技术指标高、地质条件复杂,大坝、溢洪道、地下厂房等多项技术指标均名列国内外前茅,掺砾黏土直心墙堆石坝坝高在同坝型中属亚洲第一、世界第三;地下厂房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地下厂房之一;开敞式溢洪道规模亚洲第一,泄洪功率和流速居世界第一。该工程自1986年开始勘测规划,2006年1月导流洞开工,2008年11月大江截流,2012年9月首台机组投产,计划2014年工程全部结束,建设总工期9.5年。糯扎渡水电工程建设目标为:“建流域一流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争创世界级精品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能否最终达到预期建设目标,而工程档案管理的难点在于资料的过程控制,资料形成的准确性、规范性、齐全性将决定项目资料归档的质量。

糯扎渡水电工程的档案管理总体按工程档案和文书档案两大类进行管理,工程档案主要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设计、监理、施工、科研等方面的建设档案,是跟随施工进度由各参建单位形成和整编的;文书档案主要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通知、便函等,由各单位各部门内部公文处理文书进行收集整编,移交档案部门。本文主要阐述工程档案在资料过程管控环节的一些实践经验。

二 糯扎渡水电工程档案过程管理难点

参建单位众多:主体工程共分为七个标段,五个施工单位,两个监理单位,一个设计单位;辅助工程有数个施工单位和三个监理单位。参建单位数量多给工程的档案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项目划分多:主体工程共有心墙堆石坝工程、溢洪道工程、引水发电系统、地下厂房工程、尾水系统工程、升压变电工程、左右岸泄洪洞、五个导流洞工程等主体工程以及砂石加工系统、交通、管理、环保等辅企工程。对工程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和程序化操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存在跨标段施工项目:部分分部工程因现场工程进度的统筹安排,由多家施工单位共同完成,有的同时存在两家监理单位监理的情况。

复合型档案管理队伍参差不齐:部分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弱,档案管理业务知识有所欠缺,与工程建设要求尚存在差距。

综上,糯扎渡水电工程档案资料过程管理具有参建单位众多、项目划分多、跨标段施工项目、档案管理队伍参差不齐等方面,面临水电工程档案管理普遍存在的典型难点。

三 糯扎渡水电工程档案过程管理措施

(一)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

糯扎渡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建管局”)作为华能澜沧江公司在糯扎渡水电工程的现场管理单位,自工程建设伊始,成立了现场档案管理办公室,归口于建管局综合办公室,并随着工程的进展,成立了竣工验收办公室,归口于建管局安全质量环保部。

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的差异,建管局竣工办负责编制《糯扎渡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实施细则》、《糯扎渡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以规范和指导工区各施工标段的工程资料分卷划分,验收程序和竣工验收资料。建管局档案室负责编制《糯扎渡水电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编制、归档要求及档案整理办法》、《糯扎渡水电站工程档案分类表》、《糯扎渡水电工程文书档案归档办法》,统一规范了资料归档环节的各项内容。总体形成了三级资料审查模式,即以项目工程师负责资料初审,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竣工验收办公室负责资料复审,主抓过程资料收集和技术性审查;档案室负责资料终审,主抓工程资料归档保存和规范性审查。针对参建单位众多的管理难点,工区各单位也按照建管局的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模式,各自成立了相应的档案室和竣工办,配置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和具有丰富现场施工经验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为了在过程中掌控体系制度运转的有效性,建管局组织参建各方对档案资料的过程整编情况开展月度集中普查、半年期专项检查、年终总结性抽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组织答疑和整改。

(二)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

管理队伍的建设是每个大型工程共同面临的难题,糯扎渡在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方面,针对资料的准确、齐全、规范性要求,开展了针对性培训,在队伍建设之初,加大过程资料检查密度,由项目工程师负责把好资料准确关,竣工办管理人员负责把好资料齐全关,档案管理人员参与过程检查,对在资料整编的规范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使得培训与过程资料存在的问题密切结合,抛开了以往教科书式的培训模式,在整改中提高整体队伍的资料管理水平。

同时,建管局多次邀请中电建协达标投产和省档案局专家到现场开展专项培训和咨询答疑,并要求各参建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外出参加国家档案局档案管理培训,通过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培训模式,为规范糯扎渡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和提高管理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项目划分结构的优化

为了确保项目划分与实际建筑物的一致性及归档资料的统一性,建管局竣工办制定了《华能澜沧江糯扎渡水电工程项目划分表》,要求各参建单位按分部工程及时对分项、单元工程进行划分及编码。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注重建筑物结构的完整性和功能特性,突出阶段性及使用性,不考虑施工标段的划分。有些分部工程包含多部位、多类型项目,为便于统计评价和资料整编归档,引入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对应归并同部位、同类型单元工程进行统计评价,按分项(工序)归并逐个统计评价各项的质量水平(即分项工程不作为一工程项目级别,也不作质量等级评定)。单元工程依工程类别、施工方法等按层、块、段、台套等划分。此外,中间产品的单元工程划分,如:混凝土拌合物按同一座拌合楼同一品种混凝土每月为一单元工程;在混凝土工程的分部工程中,同一品种的混凝土拌合物作为一个单元工程,所有品种混凝土拌合物单元工程归并为一个分项,并作为其主要分项评定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混凝土预制构件按生产批和件(大型构件)划分;金属结构制作则按部件和节段(大型)划分。

(四)完善的验收程序

糯扎渡水电工程是由若干个不同规模、不同工期的合同项目工程组成。为了明确糯扎渡水电工程各层次项目验收工作的验收组织、验收程序,规范各种验收表格,统一验收文件编写深度、提供验收文件及备查文件目录和提出验收资料归档管理的具体要求,使合同项目工程验收规程更具可操作性,建管局竣工办负责编制了《糯扎渡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验收内容包括有:单元工程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工程阶段验收和合同项目工程完工验收。每个单元工程形成套表格式,并要求增加“验收资料清单”。

由于工程项目特点,对一些分部工程范围较大,工期较长,需要分阶段提前对部分项目进行专项验收。为了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阶段验收”概念有所区分,引入了分部工程中间验收一项内容,同时这也较好的解决了跨标段施工项目的验收问题。分部工程中间验收程序按照各监理单位监管部位(范围),由各监理单位分别组织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形成签证书。待满足分部工程验收条件时,由建管局组织,所涉及的相关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依据中间验收结论,结合现场情况,进行整个分部工程的验收评价,形成验收鉴定书,而中间验收签证书作为其支撑材料之一。

(五)闭环的资料审查流程

工程资料整编完毕后,先由施工单位竣工办按资料清单自检资料整编齐全性,报送监理单位竣工办复检,监理针对报送材料的齐全性、规范性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资料审查流水单上注明修改内容及整改期限,返回上一层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待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复审后,报送建管局竣工办审查,竣工办审查完毕后方可移交档案室,由建管局档案室审查并归档。使得资料审查全过程有组织可问责、有层次可管理、有记录可查询、有总结可改进,从而保证在归档案的全程闭环管控。

(六)多重考核评比模式

为了起到树立榜样,以点带面的作用,建管局大力推行样板内业评比工作,由施工单位将季度整编完成的在归档案资料报送至监理单位,由两家监理单位按照建管局已发《糯扎渡水电工程样板评比管理办法》的标准,逐条核对,筛选出满足标准的单元、分部工程资料,报送建管局竣工办进行复审,评选出季度样板内业并予以奖励。通过样板创建及考核评比,促进了档案资料控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发挥了样板的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推动了档案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各标段争创样板、各单位“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同时,糯扎渡建管局于2009年第四季度正式启动了达标投产工作,建管局及各参建单位均分别成立了达标投产办公室及安健环、土建、金结、机电、档案、综合各专业共八个考核组。其中,档案管理专业考核组由档案室牵头,制定了考核细则,按照达标投产考核评价系统,由档案专业考核组具体组织开展施工月度自检、监理季度复检和建管局半年期、年终阶段性的对标考核,结合考核评分项,逐条评价,及时发现与达标投产标准相悖的扣分项,并限期整改,将达标投产工作与档案管理实现日常化、过程化控制。

四 结语

通过以上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基本解决了在归、已归档案过程管理出现的难点问题,采用事前控制及早预防、事中控制及时纠正、事后控制总结经验,事前、事中、事后互相衔接、严格把关,使得糯扎渡工程档案资料在控、受控。中电建协达标投产专家组和澜沧江公司达标投产检查组分别多次对糯扎渡水电工程达标投产及资料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糯扎渡工程在归档案资料管理水平模式给予了肯定。

鉴于糯扎渡工程本身固有的复杂性,新问题、新挑战会不断出现,档案的过程管理需要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提高,以保证项目资料最终按期、按规范顺利归档,圆满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参考资料

[1] 《提高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的路径选择》,《山东社会科学》,李国兰,2011

[2] 《从竣工资料归档谈竣工资料的过程管理控制》,《机电兵船档案》,张宝珍,2009

审计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3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坚持业务学习,局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自学了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还专门订阅了《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等报刊杂志,及时掌握最新的理论知识。对在实际工作中不懂的问题,能及时主动地与市档案局联系,进行咨询请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明确责任,全面完成立卷归档

根据局领导分工负责制及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了由副局长杨春玲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袁君建同志具体负责的档案工作责任体系,责任分工明确,确保了全局档案管理准确有序,整理积极有效。由于我局属经济主管部门,年度考核指标数量多、任务繁重,人手紧张,往往一人身兼数职。为了确保按时完成档案归档工作,抽出专人负责。

三、克服困难,逐步规范档案管理

为了便于我局正确界定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更好地加强我局的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执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招商工作是我局的主要工作之一,每年都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招商活动十余起,因此平常注重对招商活动资料的收集工作,为确保各项活动资料不丢失,要求在每次活动举办后,局档案员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收集整理相关的资料并予以归档。做好局属文件的归档工作。2013年1月完成2012年度局属文件材料收集工作,经鉴定共计归档342件,其中永久27件,30年75件,10年240件,2013年5月11日完成归档立卷工作,并将归档文件目录报送市档案局备案。做好行政审批卷宗和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工作。2013年1月16日,完成了2012年度行政审批卷宗和行政处罚案卷共计件,其中行政审批卷宗件,行政处罚案卷29件。

四、存在问题及不足

1、由于办公场所太小,没有专门的档案室,缺乏空调、防盗门、除湿机等硬件设施,无法设置档案阅读场所。

2、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我局合并时一些会计凭证不齐全,造成会计档案工作无法全面开展。

五、整改措施

1、待局整体办公环境改善后,再生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开辟档案立阅读室,争取在2014年财政预算中解决购置相关设备费用。

2、尽快理顺我局合并前遗留的会计凭证,做好现有会计凭证的归档工作。

六、2014年度档案工作计划

1、2014年1月30日前完成2013年度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卷宗的归档工作。

2、2014年2月份前完成局文书档案的收集工作。

3、2014年5月份前完成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并将归档目录送市档案局备案。

审计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4

关键词:地下设施 规划档案 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4(b)-0193-01

规范地下管线设施规划档案,就是为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等,提供实时、准确、可靠、有科学价值的地下管线信息,也为各项规划的实施提供有效的支撑。

1 地下设施的规划档案的概况

地下设施,指的是为城乡居民提供生产和生活条件,具有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品位的作用,可以分为地下工程、市政管线及其配套设施。随着城镇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地下设施的发展突飞猛进,而作为地下设施规划工作的城乡规划部门,如何做好地下设施规划档案的管理工作,将直接影响到当地城乡科学、有序的发展。

目前,各地市的地下设施存在着因权属单位各不相同,设计规范各不相同,而使得设计、建设、施工和维护由个权属单位自行负责,造成了相关档案由各权属单位自行负责,规划管理部门此项工作缺失。

另一方面,城市的发展,使得地下设施在原有电力、电信、有线电视、路灯、给水、排水、燃气等管线人防设施的基础上,增加了中水、信息网络、交通信号以及地下指挥所等新型设施和特殊设施。真可谓纵横交错、结构复杂,就像城市的神经系统遍布整个城市。通过对不同城市相关资料的翻阅,不难发现,虽然对原有城市地下设施进行普查和探测,但是,地下设施的增加速度过快,造成的地下设施档案基数大、更新快。

第三,地下设施缺失整体的统计档案。这是因为地下设施的不透明性和权属单位的多头性造成的。

2 行政视角下的地下设施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通过前面概况的梳理,我们不难看出,作为地下设施规划管理档案的主管部门,规划局在地下设施规划档案的管理上存在原始资料缺乏、后期完善工作不足以及日常维护不到位。

具体原因,首先,地下设施的重要性也是最近几年凸显,原有审批档案多为纸质文件,缺少相应规划档案的电子化的建设,而原有的地下设施产权单位的多样,使得原来资料的收集工作过于复杂。

其次,完善工作包括过往档案的整理、现行审批档案的收集以及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而产生的变更的规划备案等工作。

在过往地下设施档案的整理工作中,由于部分地下管线埋设地下深处的不透明性和材质差异,很难被发现和识别;普查和管理工作滞后,各权属单位有的也没搞清自家管线利用情况;另外,还有一些没有报批私自铺设管线的,就造成无法及时形成地下管线规划档案。

现行地下建设项目的审批过程中,由于各种地下设施的规模、建设类别不同造成档案建设的标准不同,具体表现在附图的比例不同,使得数字化文件不好统一;的等级不同,使得项目归档的标准不同;而管线档案不规范,各种管线档案难以衔接、综合管线产权单位各按各的坐标、高程进行测量和编制竣工档案,使各种管线档案信息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无法衔接,编制综合管网图存在很大困难;而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管线数据由于未能及时更新,加之管线信息系统局限于平面和文件形式,管线数据库管理模式已突显缺陷和不足,地下管线数据库档案管理没有正常运行,导致信息库只收却无法利用这些信息的局面。

而地下设施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由于管理的不到位,建设单位缺少报批观念以及缺少必要的竣工核实程序,使得维护不到位,即使有的项目报批了,而由于以往的人工档案管理还未完成,又以新形式且尚未成熟的管理方式快速替代老办法,让档案人员的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从而使得档案的维护不到位。

3 规划视角下的地下设施规划档案管理的设想

当前,城市建设发展速度飞快,布置好城市道路下错综复杂的各种管线,争取新建道路下管线施工同道路建设同步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铺设已建道路的地下管线,以科学档案管理方式取代传统的档案管理法,为地下管线正常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3.1 编制相关的规划,从源头管理

目前,各地市设计到地下设施的规划编制处于严重缺失的程度,而已经编制的地市,有没有建立相关的数据库。所以,我们应该做好源头性的工作,编制全市范围内的地下设施(含架空线路)的规划,并且将规划成果数字化建立相关档案库,作为补充,要按照规划成果的数字化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成果归档工作。

3.2 合理利用地下设施普查,做好资料收集

进行地下设施普查时,会产生大量的原始记录资料数据。相关部门由于工作关系或没时间很好地将其整理归类归档,导致事隔多年需要利用原始档案时,无从下手。另外,经过地下设施探测仪准确勘测出且筛选过的管线数据资料,有的还滞留在相关部门,使他人无法利用,造成地下管线档案资源极大的浪费。作为档案人员要努力地将地下管线档案整理完整,要主动地把有关地下管线方面知识向相关人员请教,还要告诉他们及时归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新敷设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应及时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对报送的管线档案资料要及时处理,更新动态数据库。结合城市管网普查,做好新老档案资料的有机整合,建立起统一、权威的城市管网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3.3 制定统一标准,科学审批,做好批后的监管工作,完善各项数据

日常的维护将是这项工作的关键。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日常审批的时候,要将所有地下管线在道路下的平面位置、立面位置、排列顺序、管线的尺寸和排水管线水力计算,管径确定,各个检查井高程,道路交叉口管线竖向设计的确立,需要地下管线的现场勘查、定性确定现状管线种类及概况,以及管线普查图、城市管线竣工档案等现状管线资料的支持和保证。

而对于已经审批后项目的建设,相关监管要到位,要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节点加以控制和监管,确保规划审批的不走样;而对于因种种原因需要变更的项目要做好变更的登记备案工作。

3.4 建立科学地下管线数据库管理服务系统

审计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5

第一条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市财政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督查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税政条法科具体负责。

第五条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科科长(主任)、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督查范围

第七条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及财政厅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科室有关财政收支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全省财政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组、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税政条法科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税政条法科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税政条法科,由税政条法科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税政条法科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科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科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科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科对承办科室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税政条法科审核。

第十二条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税政条法科。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岗位责任制。各科室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审计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6

一、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1、加强城乡规划编制的统一管理。*区行政范围内各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由区规划局统一组织、指导、协调。规划编制项目均由规划编制组织单位统一上报区规划局,经批准后,根据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编制设计任务书,报区规划局审核。规划编制成果由规划部门负责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履行法定报批手续。编制城市规划、重要的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采取招标、议标或者征集的方式,由规划部门会同规划编制组织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选取编制单位;选取的方案,经专家组评议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按程序报批。

2、加快建立层次分明的规划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在全区逐步建立以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基础,以控制性详规、镇村布局规划和各类专项(专业)规划为主体,以近期建设规划、修建性详规和村庄规划为保障,概念规划、空间战略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为补充的科学配套的城乡规划体系。

3、增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计划性。政府编制规划的领域主要是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事业等领域必须编制规划,编制规划应按计划进行。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对规划编制计划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当年的规划编制计划由各单位于上一年10月底报至区规划局,区规划局负责审查、分析汇总,上报区政府批准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4、做好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审批管理。各项城乡规划成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审。规划编制成果经批准后,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及时按照审批要求修改并印制正式成果,并将相应的纸质和电子成果报区规划局备案。经批准的规划,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5、做好已有规划的梳理和利用。区规划局应组织对全区已编规划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从规划编制的必要性、成果深度、可操作性、是否履行法定报批手续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强化对已批准规划的利用,使规划真正发挥其应有效益。

6、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制度。各类规划在实施的中后期都应对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存在问题和发展的新要求,对规划实施和调整提出意见。规划评估由原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需要进行修订的规划,由原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调整修订意见,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开展修订。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规划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7、强化规划的战略引导研究。规划工作要结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决策,深入分析研究区域城乡统筹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集约型社会建设以及城市综合交通、房地产市场调控、历史文化保护、城镇乡村特色塑造等重大问题,为制定规划目标和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切实提高规划的战略性指导作用。加强城乡规划的经济性研究,通过合理确定开发时序、经营方式和用地指标,引导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规划对空间资源高效配置的调控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的审批管理

8、严格“一书三证”制度。全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都应当纳入城乡规划管理,严格实施“一书三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制度。各镇街、部门都要切实遵守和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的,不得批准用地和开工建设。

9、强化重大项目和工业园区规划服务。对列入市、区政府年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书的产业类、基础设施类、社会事业类项目和工业园区项目,规划部门应明确专人进行跟踪服务,建立快捷通道,简化办理程序,确保重大项目服务到位。

10、加强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加强城市管线设施工程、城市交通和对外交通设施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设施工程、城市防灾设施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审批应以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为依据,未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得批准用地和实施项目规划许可。确需建设的,须进行规划研究。经研究认为可行的,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待规划编制完成后,如符合规划则换发永久设施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规划的,城市建设需要或满有效期后应无条件拆除。

11、建立规划管理阳光运行机制。规划管理依据和审批结果要向全社会公开,提高规划的透明度。批准后的城乡规划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保密内容之外,都必须通过城乡规划网、规划展览馆等媒体公布主要内容。建设项目审批后,必须向社会公示,较大的居住片区、重大的市政工程、大型的公共建筑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前必须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加强规划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减少决策失误。

12、加强规划公示平台建设。加强规划公示的软硬件支撑建设,抓紧筹建高水平的*区规划展览馆,通过直观生动的展示手段,全面展示全区各级各类规划成果,集中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充分利用城乡规划网站平台,将规划公示栏打造成为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取全区最新规划和建设信息的主要渠道,集中体现规划的“公开性”与“透明性”。规划部门要逐步装备城乡规划流动宣传车,将流动宣传车开到学校、社区和农村地区,宣传城乡规划成果和规划知识,扩大规划公示的覆盖范围和对象。

13、健全规划专家论证制度。完善规划咨询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建设,全面开展规划咨询、论证、评估等活动。规划编制项目和重要项目规划方案在批准前都应组织专家论证,提出审议意见,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

14、强化数字规划建设。综合利用新技术,按照建设“数字*”的要求,逐步建立动态更新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实现规划基础资料的社会共享,启用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便捷、高效的数字报建、审批、监督、查询平台,改进规划服务,保证规划审批的公平、公开、公正。

15、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审批效率。规划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切实简化和优化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标准、条件、时限及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规划服务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批后管理和行政执法

16、严格执行规划放、验线制度。经规划审批的永久性建设工程和指定的临时性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区规划局申报放、验线,经核准签章后方可开工和建设;建设工程放线必须由区规划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组织建设工程放线工作。

17、强化在建工程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强化对全区在建工程过程控制,加大对建筑工程核验灰线、核验正负零、检查标准层、检查主体封顶和竣工规划验收五个重点环节跟踪检查力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地下隐蔽工程覆土回填前,必须进行定位测量和规划核查。区规划局要加快建立在建工程跟踪检查记录台帐,工程竣工验收时,跟踪检查记录台帐不合格的工程,不予办理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区规划局、行政执法局要尽快联合制定《*区在建工程规划跟踪检查办法》,对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核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保证建设工程按规划许可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18、加强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必须包括规划专项验收,规划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建设项目附属用房、公共配套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对配套设施不符合规划验收要求的,主体工程不予通过验收。对需整改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按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受到违法建设查处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处罚决定要求履行完毕;对整改后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按规划验收程序重新申报验收。城市市政道路、管线等建设工程均须纳入规划验收范围。

19、从严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从严查处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维护规划审批的严肃性。区行政执法局应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核查力度,健全规划违法行为举报和信息反馈制度,拓展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社会公众、新闻舆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监督,对违法建设采取公示制度,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区行政执法大队应单独设置规划执法监察中队,负责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

20、规范违法建设查处,严禁“以罚代批”。要认真贯彻苏建函规[2008]712号《关于违法建设查处中涉及重新申办规划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严禁“以罚代批”,区行政执法局不得在行政处罚决定中采用“补办规划许可(手续)”的表述;建设单位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申请或变更规划许可的,区规划局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办理,征询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依法需要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完善违法建设接受行政处罚后申请或变更规划许可的相关程序。

21、建立规划执法联动机制。区规划局和区行政执法局要加强配合,建立执法联动机制。规划行政许可结果应及时告知区行政执法局,以便区行政执法局对项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区规划局在在建工程跟踪检查和规划验收过程中,发现违法建设问题,应及时交由区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区行政执法局在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应征求区规划局意见。

22、建立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藏制度。区规划局要依法履行管理城乡规划建设档案的职责,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建设,充分发挥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城乡规划编制档案、建筑工程档案、市政工程档案等业务档案均应及时收入馆藏,努力构建反映城市建设历史、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藏体系。强化对竣工项目档案的验收和接收,加大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政府重点工程档案收集力度。要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加强档案管理系统软、硬件建设,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促进电子档案报送,有序推进纸质档案的数字化。要规范档案查阅管理,加强档案合理有效利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四、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

23、实行测绘市场统一管理。区规划局作为全区测绘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测绘市场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区规划局要依法对全区行政范围内的测绘活动进行检查和管理,制定测绘行业规划和年度测绘计划;负责对区内测绘企业资质初审和年度资质检查、对入区测绘企业资质审查备案和成果检查;负责基础地形图数据综合供图的管理及测绘成果的动态更新维护工作;负责测绘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测量标志检查、维护、数据统计工作;依法对测绘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和查处等。

24、加大资金投入发挥基础测绘的支撑作用。基础测绘是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要积极推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建设,提高大比例尺地形图覆盖范围,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健全地理信息动态监测网络,要加大区内地形图修测更新以及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资金投入,探索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有偿使用机制,保障全区测绘事业的健康发展。

25、加强地下管线普查和利用。区规划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实施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严格地下管线建设审批程序,建立跟踪测设、竣工验收制度以及动态更新地下管线资料管理制度等长效机制,确保地下管线资料的完整性、现势性和持续有效性。

26、逐步建立全区地理信息系统。全面开展地理信息系统研究,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应用数字化信息技术,针对全区现实空间和发展时间,研究建立包含基础地理信息、规划成果信息和有关城市综合信息的地理信息系统,推进基础测绘、房产测绘和地籍测绘统筹协调,注重测绘成果的相互交流与共享,建立全区统一的地理信息系统,夯实“数字*”的基础。

27、加强地理信息数据保密工作。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是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信息资源,属于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区规划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和保密制度,制定《*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办法》,加强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领取、接收、传递、使用、加工、保存、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规划设计市场管理

28、实行规划设计市场统一管理。区规划局是全区规划设计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在区规划局领导下,负责全区规划设计市场的具体实施管理工作。

29、加强从业资格管理。进入本区规划设计市场的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资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区规划设计市场管理有关规定。区规划局应尽快制定实施《*区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办法》,严格把关,确保技术精良、诚信度高、履行合同能力强的规划设计单位进入我区规划设计市场。

30、实施项目规划设计备案制度。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要点中,根据项目区位与项目的重要性,明确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建设单位在签订设计合同前,应事先通知设计单位到区规划局进行备案,没有申请备案而直接开展规划设计的,区规划局对其设计成果不予受理。

3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区规划局对备案在册设计单位建立档案库,设立举报电话,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规划设计成果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定期向社会公示。对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行为管理,对存在不良行为的设计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向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注册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禁止其进入我区规划设计市场。

32、成立规划设计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区规划局要尽快筹备成立*区规划设计协会,加强区内规划设计单位的自我约束和规划设计市场的自我管理,提供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强化相关专业人才培训,逐步规范全区规划设计市场、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与城乡规划的协调

33、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之间的衔接。在城乡规划制定工作中应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指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和合理利用。依法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要加强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的调控和指导,充分发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综合协调作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或调整时,应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34、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和储备用地规划。要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区国土分局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时应征求规划部门意见。要增强对土地储备、供应的调控和引导,优先储备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5、加强对存量土地利用的规划安排。区国土分局应加大力度盘活存量用地,努力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快批而未供、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使用土地的盘活工作。规划部门应做好存量土地规划控制和引导,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形成土地经营与城市规划的良性循环,使存量建设用地得到合理利用,切实提高其利用效益。

36、规范建设用地规划审批程序。建设项目在办理土地出让、转让申请时,必须经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设计条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持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等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前,必须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七、进一步明确规划管理的职责分工

37、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能。

区规划局、市规划局*直属分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及镇街应按照职能分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全区城乡规划工作。

*区规划局是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实施全区城乡规划编制、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项目批后监督管理,测绘市场和规划设计市场管理等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市规划局*直属分局按照宁政发(2003)187号文件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土地使用审批、监督及土地使用管理费征收等工作。

区行政执法局负责区内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山林场、汤泉农场、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和*区经济开发区依据各自职能,按照规定负责相应的规划编制组织和实施工作,配合做好规划的监督、检查工作。

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城乡规划工作。

38、明确规划编制组织及审批主体。

城市总体规划由区政府会同市规划局修编或调整,并报市政府批准。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区联合编制,报市政府批准。

城市绿地系统、地下空间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防洪、排涝、抗震、环保、环卫、邮政电信、广电网络、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专业(专项)规划的编制,由区规划局会同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报区政府批准。

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由区规划局会同各镇街组织编制,区建设局配合,报区政府批准。

城市设计由区规划局负责组织,重要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由区规划局会同市规划局*直属分局共同组织编制,报区政府批准。

规划编制成果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应及时报区规划局备案。

39、明确规划项目审批主体和流程。

按照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理顺*、六合、*三个区规划管理体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04)27号】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划审批职能。

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采取由区规划局受理预审,市规划局*直属分局审批的形式。建设单位申报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统一报至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由区规划局预审通过后转至市规划局*直属分局办理审批,审批成果抄送至区规划局。

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市政管线工程),除需上报市政府重大项目规划审批会议决定的之外,由市规划局委托区规划局受理审批。

区规划局负责在镇、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的审批,区建设局负责国有及集体土地上个人建房的审批管理。

八、进一步加强规划工作的领导和保障

40、建立完善区规划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区规划审批领导小组对全区范围内重大、重要规划项目的管理以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核,进一步完善区规划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审批范围和审批要求。

41、强化规划工作经费的保障和管理。全区各类规划编制经费、基础测绘经费统一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每年年初由区规划局编制全区规划、测绘经费预算,经区财政局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作为当年规划工作经费。规划经费实行专户管理,按工作进度拨入专户经费,当有规划经费实际发生时,由区规划局申请相应资金,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

42、加强对规划审批的监督。规划部门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审批责任制和规划审批责任追究制,减少自由裁量权。监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重点检查关键环节等手段,形成完善的行政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