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细则范例6篇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细则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细则范文1

一、适用范围

我市范围内由市级直接办理和审核转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指导原则和工作目的

坚持“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切实简化办事程序,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规范投资行为,促进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三、办理程序

(一)项目确立阶段

1.项目受理。市发改委通过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专门窗口,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实行核准制、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市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会同相关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项目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者修改完善的材料。

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建议书,市发改委综合平衡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2.项目初审。市发改委按规定对项目从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市发改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前期工作联络函,连同受理材料一并送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窗口,同时通知项目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出具规划选址用地、土地预审、环评初审等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发改委窗口。项目同时涉及市安监局、水利局等部门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市发改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批复、核准、备案的通知,并书面说明理由。

3.项目批复、核准、备案。市发改委综合各有关部门的初审意见,对符合规定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下达不予批准、核准、备案的通知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按有关规定需进行咨询评估的项目,以及可能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根据咨询评估和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市发改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

4.环评审批手续。市环保局在进行初审的同时,进入环评审批程序,按照填写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报告表和报告书3种情况,分别在3个、7个和15个工作日内出具环评批复文件,发项目单位并抄送市发改委。

5.提交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的项目。城市规划敏感区(具体范围由市有关部门界定)内的项目,可暂不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市发改委窗口受理、有关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并由市发改委提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同意后,项目单位再提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市发改委按规定时限办理有关手续。

对项目初审阶段部门意见不一致,但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由市发改委提出意见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后按规定办理。

6.其他事项

(1)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市发改委直接办理项目核准文件。

(2)在项目单位现有场地内的改建、扩建项目,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市发改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备案或转报手续。

(3)已取得合法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的项目,可直接进入开工准备阶段。

(4)*高新区范围内的市级直接办理项目,由*高新区参照本规定办理。

(二)开工准备阶段

1.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项目单位取得项目批复、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后,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建设用地规划通知书),1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2.办理用地手续。项目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对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征用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用地性质变更或土地出让等相关手续。

对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征用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在受理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组织听证时间),完成勘测地界、权属调查、指界签章、规划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拟制建设用地说明书、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方案、征地方案,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报市政府审核后转报省政府。

3.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审查。项目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后,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报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同时编报的,市规划局在1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仅编报其中1项的,市规划局在8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

4.施工图审查、缴纳规费。项目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后,向市行政审批中心施工图联合审查办公室提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各联合审查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联审,出具相关审查通过文件和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联络单,项目单位持联络单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到市建委缴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到市人防办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5.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单位凭联合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及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交讫凭证、土地证,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单位组织施工、监理招标,凭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通过文件、施工、监理合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建筑工程手续通知单等相关材料,向市建委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发。

四、监督和保障措施

(一)实行项目办理情况旬报制度。每旬旬初,市发改委将上一旬项目确立阶段受理情况和各部门办理情况,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将本部门的受理和办理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逾期未办结事项的部门出具督办意见书,并于每旬旬初上一旬各单位项目办理情况,作为部门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受理投资项目前期办理工作方面的有关投诉,监督各有关部门对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投资项目前期办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细则范文2

一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工作,满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的需要,统一、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方法,提高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质量,依据《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及实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编制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概算中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中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程是水电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其工程投资也是水电工程项目总投资的组成部分,应按本细则要求纳入工程项目总投资。[本文来源于文秘站 -有文章需求,请到文秘站 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第四条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包括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或称“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和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投资。本细则主要适用于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编制。对于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投资,编制时应采用与主体工程投资相同的编制办法和标准。第五条 本细则依据的主要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0号);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国家计划委员会、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水保[1994]513号);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水利部第5号令);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__年水利部第16号令);8.《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20__年水利部第12号令);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996;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11.《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国家经贸委[20__]78号公告);12.《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利部保监[20__]22号)。第六条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编制人员应具有水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计算书的扉页上签字并加盖资格专用章(详见附件一)。编制人员应依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方案,收集分析相关资料,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深度,按照《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和本细则的要求,认真编制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确保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质量。二、内容组成第七条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包括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和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投资。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是指为防止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水土流失而专门兴建的、能独立发挥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投资(或称“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投资是指主体工程项目中为工程目的兴建的、同时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发挥水土保持作用的工程项目的投资(如坝肩、溢洪道、厂房、进水口及公路等开挖边坡表层处理,土石坝的护坡、护面,挡土墙、堰体保护等)。第八条 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由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施工辅助措施费、水土保持监测工程费、独立费用和基本预备费六部分组成。第九条 工程措施是指在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范围内为减轻和避免因水电工程建设造成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而兴建的永久性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包括护坡工程、挡渣工程、排水工程及土地整治工程等。第十条 植物措施是指在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范围内为防治水土流失而采取的植物防护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和绿化美化工程等。包括场地覆土、栽植苗木、铺草皮、撒播树(草)籽和抚育管理等措施。第十一条 施工辅助措施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而修建的临时防护措施和为保证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施工辅助工程。第十二条 水土保持监测工程是指项目建设期内为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而兴建的监测设施和所发生的监测费用。其中监测费用包括监测人工费、监测设备使用费等。第十三条 独立费用由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和其他税费组成。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费包括工程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咨询服务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及验收费等。其他税费包括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等。工程建设管理费,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到竣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有关水土保持工程方面的管理性费用。工程建设监理费,指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理所需的各项费用。咨询服务费,指项目法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或聘请专家对水土保持工程勘察设计以及建设管理等过程中有关技术、经济和法律问题进行咨询服务所发生的有关费用。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审查及验收费,指项目法人依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水土保持工程进行评价评审、工程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科研勘察设计费,指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进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所发生的科研勘察设计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指建设项目损坏了水土保持工程设施或林草等植物设施和原地貌,按规定应交纳的补偿费用。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指为保证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进行的质量监督和检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第十四条 基本预备费指用以解决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预防自然灾害等因素而预留的费用。三、项目划分第十五条 水土保持工程 所涉及的工程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项目建设区指工程建设单位直接管辖的主体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征用地范围,一般包括电站永久建筑物、生产生活区、场内外公路、料场、渣场以及施工辅助工程占地等。直接影响区指项目建设区以外由于开发建设的直接活动和间接活动而造成水土流失并必须防治的范围,一般包括移民安置区、库岸坍塌影响区等。第十六条 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项目划分的具体内容为:第一部分工程措施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一(一)(二)(三)(四)(五)工程部位(区域)挡渣坝工程挡墙工程护坡工程排水工程渣(料)场平整工程土方开挖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基础垫层料浆砌石干砌石混凝土钢筋锚杆土方开挖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基础垫层料浆砌石干砌石混凝土钢筋锚杆土石方开挖坡面修整坡底压脚浆砌石干砌石混凝土钢筋锚杆砂浆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浆砌石排水沟砖砌排水沟混凝土排水沟盖板涵洞拱涵涵洞箱涵涵洞圆管涵反滤料土工织物PVC管渣(料)场平整元/m3元/m3元/m3元/m3元/m3元/m3元/m3元/t元/根元/m3元/m3元/m3元/m3元/m3元/m3元/m3元/t元/根元/m3元/m2元/m3元/m3元/m3元/m3元/t元/根元/m3元/m3元/m3元/m元/m元/m元/m元/m元/m元/m元/m3元/m2元/m元/m2注:1.表中工程部位(区域)指水土保持工程所针对的工程部位(区域)。编制具体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时,可根据该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方案情况合理划分区域,并分区域编制、汇总投资。2.本表中的二级和三级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第二部分植物措施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一工程部位(区域)覆土栽植苗木铺草皮撒播草种喷植草种抚育元/m2元/株元/m2元/hm2元/hm2元/hm2注:1.编制具体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时,表中的工程部位(区域)的划分应与工程措施保持一致。2.苗木、草皮和草种栽植、播种应按不同种类分项计算。3.如果苗木栽植定额中包含了抚育费用,编制时抚育费用可不再单独计列。第三部分施工辅助措施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一二临时防护措施施工辅助工程第四部分水土保持监测工程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一水土保持监测工程监测设施施工期监测费人工费监测设备使用费第五部分独立费用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一二三项目建设管理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其他税费工程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咨询服务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及验收费勘察设计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四、编制原则和依据第十七条 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编制所采用的主要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定额、费用标准及编制价格水平年等均应与主体工程设计概算相一致,并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水土保持工程的规程、规范、相关标准,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第十八条 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的主要编制依据有:1.《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和相关定额;2.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编制细则;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4.国家及地方或行业有关水土保持工程的规程、规范及相关标准、定额;5.投资编制期材料和设备等的价格信息资料及有关费用标准。五、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投资编制第十九条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投资应依据本细则的项目划分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的工程单价计算。第二十条 工程措施投资编制所采用的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施工用电、水、风、砂石料单价、施工机械台时费等基础资料价格,均应与主体工程设计概算一致。工程措施单价,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有关设计资料,按《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和现行水电工程定额进行编制。在定额缺项的情况下,可参照类似工程单价计算。第二十一条 植物措施单价,应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省级)相关工程定额以及相应的取费标准编制,其中苗木、草皮、树籽、草籽的预算价格采用当地市场价格。六、施工辅助措施投资编制第二十二条 临时防护措施投资按设计方案的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编制。第二十三条施工辅助工程投资按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投资以及临时防护措施投资之和的3~5计算,投资在20__万元以上的取小值,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取大值。[本文来源于文秘站 -有文章需求,请到文秘站 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 题]七、水土保持监测工程投资编制第二十四条 水土保持监测工程投资,应在明确具体监测项目、内容及监测时段的监测方案基础上分项计算,或按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施工辅助措施三项投资之和的5~9计算,投资在20__万元以上的取小值,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取大值。八、独立费用投资编制第二十五条 工程建设管理费,按前四部分投资之和的2~3计算。第二十六条 工程建设监理费按下列公式计算:C=Y×L×N式中:C—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费Y—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数,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确定,一般为2~5人,工程规模大且复杂的项目取大值,反之取中值或小值;L—人年指标,按6.5~10万元/人·年计算;N—水土保持工程的监理工期,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建设工期计算。第二十七条 咨询服务费按前四部分投资之和的0.5~1计算。第二十八条 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审查及验收费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计算,一般中型工程为30~70万元,大型工程为50~100万元。第二十九条 科研勘察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的通知》(计价格[20__]10号)的规定计算。第三十条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法规文件,结合水电工程的特点合理计列。第三十一条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根据《国家计委、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和取费标准的通知》,按前四部分投资之和的0.05~0.15计算。九、基本预备费第三十二条 基本预备费,按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辅助措施、水土保持监测工程和独立费用五部分投资合计的百分率计算,基本预备费费率一般取5~8。十、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编制第三十三条 工程措施投资、植物措施投资、施工辅助措施投资、水土保持监测工程投资、独立费用和基本预备费之和构成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第三十四条 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投资应单独列表计算,并与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共同构成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十一、分年度投资第三十五条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辅助措施和水土保持监测工程分年度投资应根据各项目的施工总进度的安排分项计算。凡有详细工程量的项目,应按分年度计划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没有详细工程量的项目,可根据工程进度和该项目各年度完成的工作量比例分析计算。第三十六条 独立费用根据费用的性质、发生的先后以及与施工时段的关系,按相应施工年度分别计算。十二、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文件组成第三十七条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文件由编制说明和投资计算表格以及投资计算附表组成。第三十八条 编制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方案概述,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的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基础单价、工程单价等的计算依据和标准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第三十九条 投资计算表格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汇总表,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投资汇总表、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汇总表,工程措施投资计算表、植物措施投资计算表、施工辅助措施投资计算表、水土保持监测工程投资计算表、独立费用计算表,水土保持工程专项分年度投资表等。格式详见附表。第四十条 投资计算附表主要包括基础资料价格表,工程单价计算表等,可依据《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概算附件中的有关表格格式进行编制。十三、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与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关系第四十一条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是水电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组成部分。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汇入水电工程项目设计概算时,应扣除与本工程项目设计概算重复的部分。第四十二条 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投资已包含在主体工程的各项投资中,编制设计概算时仍计入各主体工程项目投资中,不计入设计概算中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投资内。第四十三条 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中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监测工程投资,原则上应按照项目划分的要求,分别汇入水电工程设计概算枢纽建筑物和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相应的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投资中。但是场内外交通工程、施工辅助生产系统、办公及生活营地、厂坝区工程的防护及排水投资,应加以分析判断,如已包括在项目设计概算相应的投资指标内,则不应再单独计列。第四十四条 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中的施工辅助措施投资,一般已包括在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的施工辅助工程投资的相应项目内,不再单独计列。第四十五条 水土保持监测工程,作为水土保持专项工程费用,应在水电工程项目设计概算中的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投资中单独计列。第四十六条 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中的独立费用,仅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列入水电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独立费用的其他税费中,且单独计列。其他各项费用均已包含在水电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独立费用相应项目中,在汇入水电工程项目设计概算时,不再重复计列。第四十七条 基本预备费,如水电工程项目设计概算中已统一计算预备费,则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的预备费已包含在水电工程项目设计概算总的预备费中,不应再重复计列。第四十八条 建设期贷款利息,由水电工程项目设计概算中统一计算,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中不再计算。十四、其他第四十九条 本细则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制订并负责管理与解释。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试行。附件一ⅹⅹⅹⅹⅹⅹⅹⅹ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计算书姓名签字专用章核定:审查:校核:编制:ⅹⅹⅹⅹⅹⅹⅹⅹ(编制单位)ⅹⅹⅹⅹ年ⅹⅹ月附表1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汇总表编号工程项目投资(万元)备注1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2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静态)附表2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投资汇总表编号项目单位工程量单价合价1导流工程……2挡水工程……3泄洪工程……4引水系统……5厂房系统……合计附表3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汇总表编号工程项目投资(万元)备注1第一部分工程措施……2第二部分植物措施……3第三部分施工辅助措施……4 第四部分水土保持监测工程……5第五部分独立费用……6一至五部分合计7基本预备费6*预备费率8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静态)6+7附表4工程措施投资计算表编号工程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万元)附表5植物措施投资计算表编号工程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万元)附表6施工辅助措施投资计算表编号工程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万元)附表7水土保持监测工程投资计算表编号工程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万元)附表8独立费用计算表编号工程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万元)附表9水土保持工程专项分年度投资表编号项目合计(万元)建设工期(年)12345678第一部分工程措施……第二部分植物措施……第三部分施工辅助措施……第四部分水土保持监测工程……第五部分独立费用……一至五部分合计基本预备费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静态)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细则范文3

为深化“五型”机关建设活动,结合今年我县国土资源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干好“一三五”,实现“两连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四大会战,三大行动”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把权力还原为责任,把管理转变为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深化“内树正气、外塑形象”主题活动,为“小县大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

二、总体目标

坚持重实干、抓落实、出成效,依托深化“五型”机关这一载体,精心搭建“权力运行轨迹库工程、行政审批提速工程和规范化国土所建设工程”等三个平,切实抓好个人建房大清查、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建筑用采矿权治理整顿、统一征地阳光征地等五项重点工作,创一流干部队伍、一流工作作风、一流工作业绩,争取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再次进入市县优秀行列,专项工作考核名列前茅。

三、具体内容

(一)学习型机关

1、主要目标

(1)深化国土精神,树立国土愿景。以“国土精神”和国土之歌为基础,以山深厚文化底蕴为背景,以国土资源工作职责为主线,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服务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公开征集国土愿景。

(2)深化国土论坛,搭建互动平。探索国土论坛新模式,鼓励一般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作主题发言,或合作发言,畅谈工作前景,交流学习心得,或剖析疑难问题,分享工作成效。通过深入探讨,增强学习兴趣,巩固学习成果。

(3)深化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素质。按照计划培训、梯度培养原则,制定全年干部学习培训计划。结合工作特点,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质、文化素养、政策水平、业务能力,适应工作需要,满足工作要求。

2、保障措施

(1)完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中层干部月例会、讲座、分线业务研讨会。

(2)注重业务培训。相关科室提出集中培训内容,统一汇总,4月底前排出全年培训计划。

(3)弘扬“国土愿景”。从4月份开始征集“国土愿景”主题词,6月底正式确定,8月底前开展畅谈“国土愿景”征文活动,10份开展“国土愿景”演讲比赛,使之入心入脑。

(4)定期举办国土论坛,全年不少于5期论坛。鼓励一般干部职工登发言,增强互动效果。

(5)加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纪律和业务培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7月份对部分中层干部和优秀年轻的普通干部进行封闭式培训。推荐年轻干部到上级主管部门顶岗、挂职锻炼,培养后备人才。

(二)礼仪型机关

1、主要目标:

(1)服务态度再改善。做到“三声”服务,推行“五个一样”,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规范仪表形象、言谈举止、接待群众、接打电话、外出工作、参加会议等公务活动中的礼仪准则。

(2)办事环境再优化。以合理、节俭、实用、美观为原则,配齐配强一楼大厅、行政审批科窗口、基层国土所(分局)窗口的软硬件,营造一个优美、规范、整洁、有序的服务环境,方便群众办事。

(3)整体形象再提高。结合市局“三十佳”评比活动,在全系统开展争当“三标兵”活动,即“基层国土标兵、窗口服务标兵、机关业务标兵”,形成看标兵、学标兵、争标兵的良好氛围。

2、保障措施

(1)规范办公秩序,合理摆放物品,保持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定期检查,并与年终考核挂构。

(2)6月份依照《县国土资源系统服务礼仪细则》,举办全县国土系统工作人员礼仪现场示范会。

(3)严格考勤纪律,上下班实行磁卡签到。

(4)开展争当“三标兵”活动,根据实施方案,年底评出各类标兵,进行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

(5)地籍档案全面归并综合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及时清理地矿、用地、执法监察、土地开发等各类档案,7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高效型机关

1、主要目标:

(1)抓中心工作,提高要素保障。紧紧围绕工业强县、旅游文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中心镇建设四大会战,推进生态名县、六城联创和省教育现代化县三大行动,重点抓好个人建房大清查、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全国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创建、建筑用采矿权治理整顿、统一征地阳光征地等五项重点工作,争取用地指标4200亩以上,启动苍山区块一期1300亩和金家塘区块一期1500亩的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全年完成垦造耕地3500亩以上。

(2)抓难点工作,拓展用地空间。征收土地难、调处难、违法用地处置难是当前困扰国土资源工作的主要难题。结合全面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的有利时机,加大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3)抓热点工作,完善“三快”机制。坚持快速发证、快速审批、快速执法,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实现审批项目“省内最短、全国领先”的要求。大力提倡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依托信息技术,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做到“多让数据网上走,少让群众路上跑。”开通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加班加点,随到随报。

2、保障措施

(1)五项重点工作均由分管领导牵头,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限,严格督评抓落实。4月上旬出具体实施方案。

(2)8月份前协助县政府出《县农村宅基地审批意见》、《县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

(3)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9月份前完成计划指标报批工作,10月份着力争取调剂指标。做到立项一批、开工一批、验收一批、储备一批,完成耕地垦造任务。

(4)定人定岗定责,量化任务。采取“两上两下”方式,由每个工作人员先行量化年度工作任务,4月30日前上报,统一汇总平衡后,5月底前正式发文实施,年底对照文件,逐项严格考核。

(5)严格督查考评。局纪委监察室跟踪督查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一月一查,一季一通报,推广创新经验,问责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四)廉洁型机关

1、主要目标:

(1)权力运行轨迹监管系统正式运行。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个人建房审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等热点难点入手,对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进行量化细化,建立网上审批管理平,推行网上实时监管,做到权力运行“大小有边界、运行能公开、网上留痕迹、全程受监控”。

(2)惩防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厅、市局等具体要求,从思想、组织、行动、文化、制度、监督、考核等七个方面约束权力,筑起自我防范的保廉堤坝。继续深化八小时外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3)告诫惩处力度全面加强。定期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加强内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改进作风、会风、政风、行风、学风。加强与县纪委效能办的联系沟通,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和频率,严格督促执行各项禁令,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按规定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于违法违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2、保障措施:

(1)权力运行轨迹库管理系统4月底完成软件开发,5月底投入试运行,6月底正式启用。监察室定期检查,对于超期办事,随之启动必要的告诫等问责程序。

(2)与司法局联系,实地参观监狱,接受现身说法。与县纪委效能办合作,开展明查暗访,适时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整训会。5月份邀请县检察院举行反腐创廉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7月份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9月份邀请县法制办举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在办公电脑上统一安装风险点防范管理屏保,时刻警醒。

(3)组织相关科室中层干部列席旁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开展以案说法研讨会,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4)整治会风会纪,必要时实行2次签到制,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中途离会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实行效能告诫。

(5)实施月工作安排和月工作小结报告制度。各单位在月初排出工作计划,在月底汇报完成情况。全年对重点工作督评2次以上。每次督评结果当场公布,并按一定比例计入年终考核。

(五)和谐型机关

1、主要目标:

(1)提升凝聚力。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归属感、成就感和自豪感,形成气顺人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运转有序的工作环境,增强队伍向心力、创造力、感染力。

(2)提升满意度。重视第三方民主测评工作,加强对服务对象的跟踪回访,积极吸收建议意见,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争取在今年省纠风办组织开展的第三方测评中群众满意度名次向前移位。

(3)提升规范化。以规范化国土所建设为契机,做到人员管理制度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基层管理精细化、民主决策科学化、辖区巡查网格化。加强沟通,注重理解,实现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科室与科室之间相互配合、人与单位之间相互依存、单位与单位之间融洽联通。

2、保障措施

(1)建设规范化国土所,今年4个基层国土所(分局)全部达标。国土所(分局)的标识、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硬件建设实现标准化。

(2)深化全县重点岗位动态监管活动,争取综合排名居中上游水平。

(3)制定民主评议第三方测评行动实施方案,早部署早落实,做到“为人民做事、请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

(4)举办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活动,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举办各种形式文体活动。

(5)加大效能问责力度,凡被投诉2次以上经查实,或当场发现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律作出书面检讨,临时工作人员一律辞退。一个单位当年度2次发现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负责人就地免职。

四、实施步骤

深化“五型”机关建设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

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深化“五型”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召开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11月)

按月排出工作计划,逐项细化考核标准,认真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成效显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2月上旬)

对照实施方案和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挖掘亮点,汇总材料,迎接市局检查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局领导班子人员变动,调整充实“五型”机关领导小组,由叶海明局长任组长,其它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分设三个工作组:一是综合组,组长强同志,具体负责创建活动贯彻落实、重要文件起草、上报活动信息、编发活动简报等;二是督查组,组长同志,具体负责定岗定责、量化考核、日常督查等;三是保障组,组长同志,具体负责档案室建设、办公楼整合、会务保障、规范化国土所建设等。各国土所(分局)、局属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狠抓落实。

(二)营造浓厚氛围。在《报》、《国土》网站开辟深化“五型”机关宣传专栏,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创建“五型”机关的新举措、新成效,及时反映先进经验和生动事例,使活动向纵深入发展;《国土》设置专刊,连续刊出活动开展具体情况。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细则范文4

一、该市强化了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

(一)找准“切入点”,自查自纠。该市专门制订下发自查自纠具体实施方案,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财政财务大检查活动,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审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查收支看会计基础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强化支农资金监管检查这一重点,督促被查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二)主攻“突破点”,制度规范。经过深刻剖析,找出存在问题的主要症结是监管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把强化制度规范作为抓好监管工作的突破点,对原有的专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紧密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制订了一整套财政支农资金监管规章制度,并以手册的形式编制成《市财政支农资金监管工作制度汇编》,分发到各级各有关单位。

(三)狠抓“着力点”,跟踪落实。着力抓好“四落实”:一是落实支农资金分配程序。围绕项目立项,依据项目方案设计、资金预算以及实施效果预估等内容,提出精细化支农支出预算进入盘子,根据收入进度和资金调度情况逐一认真执行,按工程进度给予落实到位。二是落实优先保证支农规定。每年编制年初支出预算都优先保证支农预算,对农业的投资都严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里的规定,逐年加大支持力度。三是落实县(市)级报账制。对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阳光工程”培训资金、“造福工程”资金等一律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执行“三专”制度。四是落实“一折通”兑付惠民直补资金制度。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开设账户,建立专户,将惠民直补项目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

(四)掐住“关键点”,阳光运作。把阳光运作做为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监管的关键,实行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四公开”,即政策、项目、资金和程序四个方面都要向社会公开,有效确保支农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分配使用。突出做好“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专家咨询评审制度。聘请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家,纳入财政支农资金项目咨询评审专家库,采取“量化评估”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对重点项目,综合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立项、资金分配和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坚持公开招投标制度。对中央、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商品粮基地中低产田改造建设等投资项目总规模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单项资金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支农项目建设,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通过漳州招标与政府采购网实行公开招投标,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做到项目建设有人管、资金风险有人担、管理责任有人负。

(五)抓好“结合点”,联动监管。采取监督部门和职能部门联动监管办法,组织监察、审计、财政和农口部门,结合全市财务专项大检查活动,做到内外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确保支农项目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

二、该市在细化支农资金预算上取得成效

在编制支农资金预算时已要求部门对项目实行细化,避免了在预算执行时再进行二次分配的弊端。

(一)注重财政支农投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当前,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用,着力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就必须在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上,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应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金收益应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耕地占用税全部、土地出让金15%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农业农村政策应确保兑现到位。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和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下乡补贴政策应确保落到实处。

(二)注重项目管理,提升建设质量和标准。首先,加强支农资金项目库管理。落实动态管理要求,对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能够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项目纳入支农项目库,适时对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更新。其次,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理制,实行公示制,全面推行招投标制。对农桥建设项目要坚持“五统一”,坚持现场察看,做到设计与实际情况相符。预算与决算引入中介机构审核把关,工程完成后落实管护责任。第三,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建立项目责任人和项目联系人制度,实行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安排专人监督进度,加强竣工决算、竣工验收管理,将检查和验收结果作为下年度申报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资金整合,提升农业发展整体合力。在原有整合基础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搭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平台,提高支农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农户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吸纳社会资本入驻项目区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特色农业基地,对以市场为主体经营开发的农业项目,可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引导资金投入到农业园区基础设施上来。

(四)注重程序规范,提升财政报账管理水平。推行精细化管理,是新时期财政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对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应着重从基础工作抓起,从细节入手,具体要做到“四个规范,一简化”,即规范会计核算、规范报账手续、规范资金使用、规范资金拨付、简化报账流程。规范会计核算就是要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报账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到建账记账规范、科目运用准确、报表编报及时。规范报账手续就是要做到原始凭证真实、发票签批完整、凭证附件齐全、监管机制健全。

(五)注重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评价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一种面向结果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由于受“吃饭财政”、“消费财政”的影响,一些地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与管理停留在“合规”管理阶段,资金分配不科学、不准确。探索绩效财政管理方式,以绩效评价结果为资金分配依据,实现支农资金的量化评价,资金管理转向“经济、效率、效益”目标。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细则范文5

临夏市人大常委会调查摸底“双联”惠农贷款情况 近日,临夏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联系点毛园村“两委”班子成员、社长、村民代表和联户干部深入该村对“双联”惠农贷款进行了调查摸底。为使惠农贷款这一德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临夏市之前对所有双联户进行了走访,逐一了解了他们的贷款意愿、投入方向及下一步致富打算。该市双联惠农贷款政策惠及范围扩大后,人大机关又组织全体联户干部、村干部深系村的8个合作社721户对惠农贷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详细了解有贷款意愿的户数及家庭总人口、贷款需求、从事产业和以往贷款情况、信用情况,并针对毛园村实际,对非农业人口惠农贷款户数及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马向荣 石 磊)

金塔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双联助农备耕行动 金塔县人大常委会全体干部深系村组和农户家中,广泛开展走访、调研、联系工作,认真了解掌握联系农户2012年的收入情况、当前的备耕生产情况及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制订详细的产业发展计划;有针对性地为他们提供信息、技术及物资帮扶,帮助落实种养殖计划和农资储备;引导动员他们参加各级组织的科技培训、及时掌握农产品市场信息,积极发展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能赚钱的日光温室、大拱棚精细瓜菜、加工蔬菜、对外制种等高效经济作物,以确保春耕备耕生产顺利开展。(王志会)

高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干部学习重要批示精神 甘肃省高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会议明确要求,要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意识,在会务活动要严格贯彻节约简朴原则,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盛学源)

酒泉市肃州区召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 酒泉市肃州区召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肃州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集代表书面意见建议和审议发言建议91件,经审查、整理、归纳为45件,分别交由区法院及区政府14个政府工作部门承办。(王建军 徐锦刚)

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的关注,县人大常委会把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列入2012年工作重点,于2012年6月底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入县城和新庄、和盛、焦村、春荣等10个乡镇,对27家食品生产作坊、餐饮企业、经营单位和学校食堂进行了实地检查。随后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执法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针对审议指出的问题,提出执法监督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达100%,企业产品合格率达88%,销售食品的合格率达99%。(李 昕)

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建立领导分工督办议案和代表建议制度 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领导分工督办议案和代表建议制度。督办工作由常委会领导分工负责,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办公室、各工委负责人参与,并邀请相关代表参加。采取听取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实地察看办理进度、征求提案代表的意见、走访群众、对办理满意度进行测评等方式,重点督办议案及代表建议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协调解决议案、建议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确保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和代表建议能在年底前办结。(王 旭)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设计制作了2013年度《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册》,对每位代表出席或列席人代会情况,人代会期间领衔提议案、建议、意见情况,闭会期间参加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参加培训、联系选民、接受选民监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市人大常委会把该记录作为人大代表评优连任的重要依据。(张 康)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2009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

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以来,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提出了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报备范围;提高质量,加大审查力度;加强评估,搞好定期清理;提升素质,打造一流队伍等建议。(余晶海)

天水麦积区人大常委会“三项举措”确保厉行勤俭节约规定落到实处 日前,天水市麦积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的办法》,并就人大机关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出“三项举措”。 一是切实加强车辆、燃油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吴全辉)

正宁县湫头乡县乡人大代表督查校园安全工作 甘肃省正宁县湫头乡人大主席团组织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对全乡1所高中、1所初中和7所小学的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活动中,代表们指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校园安全宣传,加强防灾避险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针对检查中所反映的问题,建议制订隐患整改方案,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健全基础设施;建议安监、公安、交通、文化、环保、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搞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管理。(张 强)

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 甘肃省庄浪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针对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013年将重点组织开展2次执法检查、2次视察、2次调研,听取和审议12个专项工作报告。各位组成人员一致认为,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一是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县委重大决策落实;二是立足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三是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工作监督;四是搞好服务保障,有效发挥代表作用;五是紧扣提高履职水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龙宏亮)

山丹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农业水利工作汇报 山丹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审议了2013年全县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畜牧、农机工作)安排及春耕备耕进展情况的汇报和重点水利工程安排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2013年全县农业、水利工作部署全面细致,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各自工作都有新的打算、新的举措,符合山丹实际和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要求。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千方百计做好春耕备耕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力度;要广泛宣传防火知识,加强巡查,确保林地防火不出任何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护工作,特别在节水农业建设上要有新突破;要认真组织开展春季集中防疫工作,强化各项检疫措施,加强疫情监测防范工作。(王晓军)

临夏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全县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 临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先后深入到红台乡、麻尼寺沟乡、掌子沟乡,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等方式,对水土保持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深入检查。检查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对该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投入,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管措施,严格控制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杨 杰)

临泽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工作 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和经常性工作。甘肃省临泽县人大常委会在具体工作中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加强工作。一是落实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突出主题,维护群众利益;三是强化督办,增强办理实效;四是建立健全网络,及时化解矛盾。(张自伟)

通渭县人代会代表建议凸显三大亮点 通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代表提交的建议凸显三大亮点。一是准备早。很多建议在会前早已形成,是代表充分酝酿、反复修改才提出的。二是质量高。所提的建议内容翔实,针对性强。建议选题好,内容比较实,措施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案由、案据明确具体。三是内容广。共提出75件建议,涉及农林水电、交通道路、教科文卫、城建环保、财政金融、农村建设、旅游资源、村组建设、人力资源等方面。(王海军)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细则范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的有关要求,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现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市场不断健全,监管体制日益完善,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依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二是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三是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四是一些招标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五是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六是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上述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中央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建设安全。

(三)阶段性目标

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三、治理工作的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认真进行排查,找准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自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项目核准、土地审批和出让、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掌握涉及问题单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

深刻分析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要求,增强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实效性。

严肃自查纪律。对不认真自查的地方和部门,要加强督导;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自查出的违纪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等作出处理。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适时对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加大监管力度,增强监管效果

突出监管重点。着重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开工报告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着重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等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着重加强土地、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完善土地及矿业权审批、供应、使用等管理的综合监管平台。着重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着重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着重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监理,防止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落实监管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认真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等方面的职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对项目决策、资金安排和管理、土地及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城乡规划审批、安全生产等环节的行政管理职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电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重点做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财政、审计部门要重点做好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招标投标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加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实施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积极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发挥工程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督作用,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过程监管。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劳务用工相对灵活、职责明确、高效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深化体制改革,创新机制制度

加快改革步伐。加强重大项目决策管理,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抓紧研究起草政府投资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继续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加快编制完成行业标准文件,实现招标投标规则统一。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科学编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管理。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落实度。

加强市场建设。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和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为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大力推进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建设,探索显化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转让市场的有效形式,规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场交易行为。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加强评标专家库管理,提高专家的职业道德水平。制定全国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和专家管理办法。加强中介组织管理,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价格评估的监管,规范招标行为。

健全诚信体系。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逐步形成全国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实现全行业诚信信息共建共享,并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

(四)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的大案要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案件。依法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坚决杜绝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行为。

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举报系统的作用,形成有效的举报投诉网络,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注重在审计、财政监察、项目稽察、执法监察、专项检查、案件调查和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和金融机构等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大案要案,严肃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四、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央纪委牵头,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电监会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确定1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落实责任分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总体部署,搞好任务分解,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方案,确定治理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方式方法和时间要求。要深入排查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实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