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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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1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在年初便召开全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做了全年计划和部署,成立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阶段整治内容、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二、开展集中整治

(一)进行专项检查

疫情期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

(二)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销售)行为

对经营(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相关企业,要求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置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和销售点,设置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点、存放点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不得利用车辆、车库、网点房等场所存放、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

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和气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用户和气瓶充装档案,向用户提供合格气瓶并对气瓶充装安全负责;按规定定期对用户安全用气及燃气设施安全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全要求的气瓶,按规定予以检验或报废处理。

通过年初疫情期间的专项行动,强化了源头治理,排查治理了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隐患,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了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需进一步增添措施,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使用全环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是目前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重点抓源头企业管理,对销售和使用环节缺乏有效监控和管理,部门之间安全生产权责不明晰、检查范围广,查处难度大。二是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尚不完善,制约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全环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

(二)宣传力度不足,宣传范围偏小。在整治工作中发现城乡结合部及乡镇居民,关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使用常识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城区液化石油气企业的管理。一是加强检查力度,对企业的生产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部门督查为辅,确保企业生产安全设施达标;二是规范企业充装行为,企业要自觉遵守气瓶充装有关的法律法规,严禁充装过期瓶、直口瓶和报废瓶,严禁向无证的网点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切实履行安全供气职责;三是严格执行执证上岗制度,做到人证一致和人岗一致。

(二)规范供气网点售气行为。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评估现有网点的经营条件,燃气企业切实履行对供应站点的检查指导义务,严禁存放违规气瓶,严禁擅自进行倒残倒灌行为、严禁缺斤少两行为。

(三)加强部门联动和监管。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职能,进步加强对企业和场安全监察的频率和力度,积极探索燃气行业管理的新方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使联合执法形成常态化,着力构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确保燃气行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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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检查工作,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许学清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应科担任办公室主任。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法”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燃气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狠抓燃气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深化对全镇燃气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努力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扩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对燃气的危险性及施救方法进行大力宣传,促使燃气经营者、生产者及使用者增强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时,时刻注意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增强安全设施建设,从而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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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提高能力

今年,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是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的思想,不断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年初与下属5个企业、7个科室、6个下属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同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求部门及下属企业要成立由专人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组,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火灾应急预案,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和公示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健全了“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切实提高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系统协调性。

二、强化措施,真抓实班干

(一)及时传达了上级安全生产精神,并根据我局各部门工作特点在“安全生产年”、“重点行业三项行动”期间及时下发了《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的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等安全工作文件,并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有针对性的开展燃气、建筑工地各项专项治理活动,有效提高了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会议、简报、宣传栏、标语、上门询问解释和观看警示片、做答卷等途径,提高了全体职工的创安自觉性和积极性。各部门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宣传策略,投入了11000元用于安全生产工作氛围的宣传并起到了较好效果。

(三)建立了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保证每月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把安全生产及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列入重要内容,并通过会议及时传达各项工作部署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我局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能及时把握。

(四)抓好了重点单位和节日的安全整治工作。我们注重突出建筑、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和时效性,抓好平时的安全生产整治,从细处做起,保证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及时到位。

(五)多次召集了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对各建筑、燃气企业安全工作进行了拉网式彻底检查、摸底,现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正、督导。同时,我局要求建筑、燃气企业抓好用电及生产环节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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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各类建筑行业安全专项治理,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杜绝重特大事故。2014年住建系统力争实现无一般以上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无死亡事故。

(二)在本系统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和燃气公司、充装站、供水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三)进一步健全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和现场管理长效机制。

(四)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百安活动”、“打非治违”和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全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意识。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建筑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调整充实我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站、所抓落实的“一岗双责”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制度。

2.督促建筑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完整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排查、复查、监督等体系。通过检查、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和履行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对不能到岗履职的采取约谈、强制培训及限期整改等方式予以纠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

3.有效落实监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现场监理人员工作内容、程序和责任,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安全行为的监管,对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

4.将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效与建筑劳务分包及施工机械租赁单位业绩、资质等级及诚信记录直接挂钩,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5.落实现场巡查监管制度。设立1个督查组,9个综合检查组,采取平时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负责市政建设、施工管理、安全隐患、规划违章的日常检查、整改的落实,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和相关证据收集、上报工作。督查组每天进行督查,综合检查组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6.坚持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本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认真执行建筑安全“三级教育制度”,保证在建工程项目上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下至作业班组长、操作人员等所有作业人员(包括门卫)都受到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从业人员都能充分认识安全、正确识别安全,提高安全操作节能,主动避让危险。

2.坚持对施工现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及规范标准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理等安全责任人员实施安全强制培训,并将安全强制培训的对象延伸到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以及建筑机械租赁单位的现场安全责任人员,对现场管理混乱、强制培训两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注销资格证书。

3.加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培训教育。重点加强新颁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培训,做到学以致用,有效提高施工现场执法监管执行力。

(四)突出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

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各类危险源为目的,认真开展各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检查。以建筑施工现场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施工机具、施工机械租赁、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等为检点,加强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的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当前我县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建筑行业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百安”等专项活动,在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宣传的基础上,调动建筑业企业和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参与各类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推荐和宣扬优良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安全习惯,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确保活动见成效、有深度,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六)抓好燃气专项整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燃气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切实加强燃气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用气常识;突出抓好燃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使全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化。加大燃气安全的行业管理力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避免一般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燃气行业安全运营。

(七)实行“红、黄”牌预警制度

坚持以现场安全巡查和每月综合检查实绩为依据,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样板工程”评选,大力褒扬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施工安全优良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落后的工程项目予以“黄牌警告工程”警告,并将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八)依法查处违反建筑安全法规的行为

1.坚持严格执法,在施工安全执法监管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2.严格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追究。依法追究施工现场混乱、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建筑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工程项目,对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监理企业、项目部以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安全责任人员要一查到底。

3.不断完善施工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动态监管与综合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将整改、停工、约谈、强制培训、行政处罚等多种监管措施综合运用到施工现场管理之中,同时不断摸索和运用新方法、新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动查处机制

整合建管、行政审批、质监、城建、监察、村镇、房产等部门的资源,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联动体系,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停止办理该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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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安全工作部署,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努力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园区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得到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在园区管委会及园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中得到深入贯彻,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园区管委会及企业的安全检查监督、隐患排查、报告、整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生产保障进一步强化。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通过会议研究等方式,明确并形成书面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一岗双责”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职工的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要建全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相关管理职责及规章制度应当在相应岗位位置上墙的,要按要求上墙。今年,新《安全生产法》中明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必须在相应办公室上墙,做到抬头即见职责,提高主体责任意识。

2.加强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即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企业要建立内部检查、排查和报告、治理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消除安全隐患,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岗位职工要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检查岗位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重大危险源要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报园区管委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企业要建立相应监督考核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加强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及岗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各企业要积极主动参与园区管委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同时企业要加强本企业从业人员及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企业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情况等。企业新建、改建工程涉及安全设施的,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各企业应当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保证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要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安全管理人员相对稳定。企业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决策时,要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企业要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并作好相关记录。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在相应位置应当设置明显的紧急疏散标志。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应安全、工伤保险,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企业职工安全应急能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今年,园区管委会将组织一次安全应急演练示范观摩活动。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制定安全检查监督计划,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园区管委会相关领导、相关科室及人员,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对企业的安全检查,要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作好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检查时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纠正、排除或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撤出从业人员,要求暂停使用和生产。对不按要求进行纠正、排除、整改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提请进行相应处罚。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园区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在重大事故隐患监督检查问题上,坚决与相关职能部门保持一致,贯彻职能部门的处理措施。

2.健全和落实园区管委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健全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及市、区安全工作的要求,明确党工委、管委会及相关领导、科室、人员的职责。二是健全完善园区管委会研究安全工作的机制,按要求提请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园区企业召开的季度安全工作例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相关领导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会。三是完善园区各科室、园区与企业的信息沟通、重大隐患及事故报告机制,做到园区与企业日常安全工作情况沟通通畅,重大隐患及时报告知晓,出现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园区各科室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通报园区安办,并于每周五上午前将本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隐患报园区安办。四是强化履职监督和问责。园区管委会纪工委要加强对园区相关领导、科室、人员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相关人员履行好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三)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

1.整治重点。重点行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燃气管网和包材印刷行业。重点区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危险路段、各类工业企业。园区人员密集场所(安置小区租赁商户)等区域。重点企业:高危行业、室外作业、重大危险源和近两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重点时段: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汛期、高温期、重要节日、工作交接期和夜间作业等时段。

2.整治内容。

(1)汽车销售企业。企业销售大厅、维修车间、办公室是否按照设计要求投入使用,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牵头部门:经发办)

(2)道路交通及附属设施。道路路面、管涵、井盖、电力路线、运输车辆、驾校车辆等。摸清园区燃气管网现状,消除违法建设(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施工建设侵入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等安全隐患,防止因燃气管道受损发生燃气泄漏事故,保障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牵头部门:规建办)

(3)空闲土地及水塘。征地拆迁、平场工作造成的闲置土地、租赁商户,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牵头部门:服务中心)

(4)特种设备。持证上岗情况,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方面的整治;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维护情况的检查,依法淘汰关闭达不到安全规范要求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食堂从业人员持证、办证情况,使用燃气规范情况、食堂天然气管线安全情况。(牵头部门:经发办)

(5)建筑施工场地。进行建筑施工安全专线整治,起重机、塔吊、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临边防护、施工用电和现场管理等情况,预防坠落、塌陷、触电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借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不办理施工手续和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在建地下空间、房屋、电力等重大工程以及建筑特种设备、深基坑、高模板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房屋拆除、立面整治施工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督促企业配齐配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监理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住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牵头部门:规建办)

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6

关键词:城市;燃气工程;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运营管理

当今时代,在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下,现代城市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而燃气工程作为现代城市中的重要工程之一,近年来的工程建设也取得了很多成就。如今我国的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运营管理技术和相关设备水平都在不断提高,因此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工作质量和成效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其中一些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城市燃气工程是一项难度较大、危险系数较高的工程,笔者结合实际,对其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运营管理的相关措施进行了分析,仅作抛砖引玉之用。

1城市燃气工程的施工管理

1.1工棚管理

在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中,工棚是一项必备的设施,关系着工程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一般情况,对于临时搭建的工棚,在管理中需要合理选择搭建地点,做好防火、用电工作,以及对半成品做好检查。在选择搭建临时工棚的地点之时,应当要尽量选择比较开阔的地方,注意避开设有高压线等危险设施的区域。其次,临时工棚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抗风性能、抗雨性能以及防潮性能,而若想实现这些,需要选用质量和性能较好的工棚搭建材料。第三,要做好消防安保措施,临时工棚内必须要配备灭火设备,并且还要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检,以及时发现安全漏洞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将一切火灾隐患都都消灭在萌芽期。当然,若想切实做好消防安保工作,还需要提高巡检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明确每名安检人员的具体工作,做到专项内容专人管理。此外,临时工棚的设计也要科学划分各功能区域,例如工作人员的住所要与设备储物间分开,且工作人员的生活和休息环境要尽量设计得舒适。

1.2用电管理

就目前我国的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运营管理现状而言,最难解决的一项问题就是用电环境恶劣及稳定性差的问题。尤其是在燃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用电本身就往往是暂时、灵活及开放的,而这更加限制了工程施工用电。并且,城市燃气工程施工是一项特殊的工程,其存在的安全风险较大,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电器泄漏等事故,所引起的后果和造成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并且其所影响的不仅仅是燃气工程的正常施工,更是整个周围生活区的居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可见,在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中加强用电管理,提前做好风险预警方案,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是保障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的必要措施。

1.3材料管理

在城市燃气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最终的施工质量。燃气管道的材料好坏,关系着整个燃气工程的质量。因此,在燃气管道的材料选择中,必须要严格选用材料,充分考虑到管道的气密性、抗压性、热稳定性等要求。再者,在选好材料之后,施工过程当中,还要对材料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材料的完好性;对于存放在仓库待用的材料,要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其质量完好,没有出现损坏,而若发现损坏现象,要及时修缮或更换,坚决杜绝质量不过关的材料出现在施工现场。

1.4管道焊接

燃气管道各节段之间是通过焊接的方式相连接的,所以焊接质量必须要得到保障。在燃气管道施工过程中,管道焊接必须要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负责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要具备专业资格证书和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在焊接时要综合考虑到各方面问题,切实保障焊接质量。焊接完毕后,还要对焊接质量进行严格检测,将检测信息记录在档,以为后续管道维护提供科学的依据。

2城市燃气工程的安全生产运营管理

2.1加强管线维护检修工作

当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完毕后,开始投入使用,此时管线处于长期工作运行状态。而在这一过程中,一些问题可能会相继出现,所以定期检修与维护十分重要。为尽量避免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要重视管线后期的维护检修工作。由于城市燃气管道都是埋在地下的,所以对其的检修,我国目前采用的是GPS定位技术和金属示踪线、金属示踪球等工具,对管道进行跟踪检查。经实践证明,这种检测方法效果良好。

2.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燃气工程质量,各级部门和施工队伍都必须要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每项工作都有规可依,有责必究。只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才能够明确工作人员的具体权责,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而保障工程质量。

3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燃气工程是城市中的一项重要工程,关系着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所以,在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中,必须要保障施工质量,做好各个环节的施工工作,不漏放任何一点细节问题。而在燃气工程的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工作中,也要提高重视,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参考文献:

[1]何凡.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运营管理[J].石化技术。2017,(03):297-298.

[2]陈亚军.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运营管理[J].科技风,2016,(1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