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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建设工程管理规定范文1
关键词:现场 创新管理 施工管理
一、施工现场规范分析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目的和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认真进行所负责区划的施工平面规划、设计、使用和管理。
要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设计。根据施工进展,合理调整平面设计。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要使用安全。施工机械要有专人使用和管理。施工单位要把临时实施放置于施工现场入口处的醒目位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有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筑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做到安全第一。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m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人口20m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放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
二、现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原则
施工现场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场地,是大量物资停放的场地,施工现场管理的好坏将影响到人流,物流和财流是否畅通及施工活动是否能顺利进行。施工现场有各种专业的施工活动,这些施工活动既紧密协作,又相互影响,互相制约,很难截然分开。因此,施工现场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各专业施工班组的施工进度和技术经济效果。施工现场的管理的好坏,可从施工单位的精神面貌,管理面貌及施工面貌上的反映出来。一个文明的施工现场会有很好的社会效益,会赢得很好的社会信誉。施工现场管理涉及许多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市容美化,交通运输,消防安全,文物保护,人防建设文明建设,居民的生活保障。因此,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的人员必须懂法,守法,护法。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可使施工活动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现场管理的原则分为以下四个方面:①施工现场管理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文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消防法》、《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的相关法规;②施工现场管理要讲经济效益,施工活动既是建筑产品实物的形成过程,又是工程成本的形成过程,在施工现场管理中除要保证工程质量以外,还要努力降低工程成本,以最少劳动消耗和资金占用,取得最好质量的工程;③组织施工和连续施工指在相等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基本相等或稳定递增,即有节奏,按比例地进行施工;要求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使其连续进行,尽量减少中断;④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要采用现代化,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三、现场工程管理中要保证各参建单位的有效联系
对于一个大型的施工工程,施工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预先的设计进行一些相应的改动。在改动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单位,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就要把改动的要求反馈给设计单位,再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在一起共同论证改动要求的可行性、必要性和科学性,在达成共同意见后以设计变更单的形式通过现场管理部门告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施工困难和很难按设计要求完成的情况时,也需要现场工程管理部门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联系达成一致意见后,根据施工单进行改动。
现场工程管理创新管理能保证整个工期要求和施工质量。现场工程管理根据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能有效掌握当前的施工质量以及工程进度的情况,当施工工期进度、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时,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可以汇同检测、监理单位进行分析,提出下一阶段的加快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方法,由现场工程管理部门传达给施工单位。
四、现场工程管理中要科学协调与地方的关系
一个工程的建设从可行性论证开始到工程的结束,这整个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要和各级管理部门相联系,办理各种地方手续。这些工作也是现场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场工程管理涉及到与地方有关的问题有主次、时间先后之分,决不能盲目、无计划地处理那些和地方有关的问题。在施工初期,协调好地方的关系尤为重要,关系协调得好,能够为下一阶段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现场工程管理中要实施科学的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整个工程的命脉。而质量管理是现场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①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以书面的形式对施工单位规定需要完成的任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责任。
②现场进行监测控制,监测人员应对工程中出现的容许误差作出严格的控制。对于不符合工程要求的要责令其施工单位作出处理。
③建立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管理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和物质财产安全的大事。现场工程安全管理应由施工企业负起责任,监理单位应起到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建立新的安全管理模式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施工事故的发生。
④采用支付手段控制,当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时,拒绝支付工程款。这也是现场工程管理控制质量的最有效手段之一。通过质量管理控制能有效地减少或避免损失和错误,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现场工程管理力度将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要控制好工程质量,必须要对工程整体情况有及时的和全面的了解,形成有效的科学的监督,这样才能创新管理。
六、现场工程管理中要保证信息能够有效地上传下达
现场工程管理起着信息的有效上传下达作用。现场管理部门通过从施工现场得到的各种信息经过现场管理部门的汇总、分析、整理后,形成准确、简单、全面的报告上级管理部门。有利于上级管理部门对现场施工情况有及时、准确的了解,来指导先一步工程开展,实现对工程项目的宏观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三大指标按计划完成。
负责现场工程管理的工作人员需要掌握有关有关法律知识以及有关合同的有关条款,这样可以在有关合同或协议的办理时间上,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保证工程周期。现场管理工作属于技术管理工作,常常需要根据现场情况减少或增加工作量,这就要求工作人员相应的、广泛的专业知识。
人防建设工程管理规定范文2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管;有效措施 Abstract: due to the construction more open for the operation, the current work, aerial work, work environment is bad, the personnel quality reflects the characteristics, make safety problems have not been effectively controlled, casualty accidents sometimes occur.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factor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supervision of effective 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Supervision; Effectiv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由于建筑施工多为露天作业, 流动作业, 高空作业, 作业环境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 使得安全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控制, 伤亡事故屡有发生。针对以上情况, 作为监督管理人员, 必须从思想上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业务知识和经验的积累, 才能更好地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做好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 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动态, 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实现建筑工程的零死亡率。
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影响因素
1、目前我国建筑业的“诚信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意外伤害保险开展缓慢。企业安全生产信誉与市场准入制度脱节。此外,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违规生产处罚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未能及时对违章责任主体实施处罚。 信息管理展开缓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的建设市场安全生产的管理需要。
2、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为赶工期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擅自开工。这给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增加了难度。少数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对工程安全生产不够重视,认为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事,未能及时督促其它参建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部分建设单位为降低工程造价,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经费,造成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投入方面经费保障上的困难,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
3、少数设计单位未能对复杂地质构造、 不利的自然环境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 新材料可能危及施工生产安全,需提出专项安全措施对建设过程中安全状况实施跟踪管理,出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不能从技术支持上提供安全保障。
4、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5、多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特别是一些跨地区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对外埠工程项目部管理松弛,普遍存在以包代管现象。部分企业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近年来建筑领域大量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 新工艺,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75%以上为农民工,企业安全教育和施工技能培训不能满足需要。多数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滞后。大多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施工用电、 消防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 未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一旦出现险情无法按预案展开排险。部分项目在高支模搭设和基坑开挖中未按施工方案实施。 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绝大多数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千方百计降低安全生产成本,减少安全生产防护方面的投入,甚至冒着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风险强行生产。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管的有效措施分析
1、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建筑行业 “诚信制度” 的建立
完善建筑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记录监理、 施工企业(含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在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并进行曝光。 在工程招标和资质年审中进行量化扣分,从建筑市场准入上严格把关。理顺处罚的渠道,建立联动处罚机制,按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及时实施对参建各方违规行为处罚,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积极推进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建立劳务管理机制。组织参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使员工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施工现场执法监管人员要认真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交底工作
建设过程中加大抽查力度,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危险源。 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
(1)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针对监督员在工程监督中监督工程量大、 范围广,只能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宏观监控的特点。监督人员应认真总结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经验,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分析危险源,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各地区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预案。在安全生产施工许可条件审查中,就建设、 监理、 施工各方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毗邻建筑物、 地下管线、 架空高压线的防护,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 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等编制和审查、 审批。日常安全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工程开工后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
(2)在工程建设过程的日常巡查、 抽查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规范开展工作:首先,抓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督促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 敢于管理、 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将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 形成全员管理的格局;第二,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第三,抓大型设备、 机具的使用安全检测。 对塔吊、 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一律要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后进行登记备案。 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验收,保证施工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杜绝设备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施工设备和机具的使用安全;第四,抓好防高空坠落。 严格检查楼梯口、 进出口、 洞口、 井口和预留管道口、 井字架进出料口等的围蔽情况。 脚手架搭设外立杆内侧必须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1.2m高防护栏杆和0.6m高、厚度不小于10mm的挡脚板。 施工作业层须满铺固定脚手板。 结构施工层楼面、 电梯井内应每隔三层并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防护。在个人防护方面,要求施工单位给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安全带;第五,高支模安装必须符合规范并保证现场搭设与方案相互。高支模安装后,必须组织经有关建设各方进行专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钢筋绑扎中堆料不能过于集中;第六,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批。 施工过程中每天在工人下井施工前,必须对井下气体检测,方可下井施工。开挖过程中要严防塌孔事故的发生。当设计孔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采用跳挖的方法施工,发现流砂应停止人工开挖。 同时,注意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施工现场配备应急抢险器材;第七,深基坑工程。 开挖前必须检查围护结构是否经检测合格,入岩强度要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验收。 基坑深度超过7米的工程项目,施工专项方案必须通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有审查资质单位审查,并有应急措施后方可施工。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实施动态监测。同时,基坑临边负荷要符合设计要求、 坑边、 坑底应有组织排水、 护壁止水要达到设计要求。 此外,强化临时用电和消防方面管理,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 “一机、 一闸、 一漏电” ,照明、 动力分别设置;为确保防火安全,检查是否按要求完善消防系统配置、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努力将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参考文献:
[1] 王志荣. 试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 2010,(06) .
[2] 郑广锋,赵岚. 试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其对策[J]. 建筑安全, 2009,(11) .
[3] 吴正启. 建筑施工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分析[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11) .
人防建设工程管理规定范文3
关键词: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用地供给;徐州市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04-0009-04
Discussion on the Land Supply of Underground Space Construction in Xuzhou City
Guo Ning et al.
(Bureau of Land and Resources of Xuzhou,Xuzhou 221018,China)
Abstract:With the definition for the scale of construction land borders and the delimitation both for permanent basic farmland and red line of ecological protection,the government has been implementing controlling policies for the scale and intensity of construction land recently.The limitations policies on construction land promote the city development model turning to vertical direction.Three-dimensional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for construction land has become a mainstream trend in urban area.The construction axis of metro is a very typical example for underground space development.Taking the metro station construction as the pivot,the development of integrated points will led to the formation of the utilization network for underground space in the whole urban area.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underground space in Xuzhou City and the types of construction land space usage rights are analyzed in this paper.The supply models of construction land in underground space are discussed as well.Several suggestions for development model for underground space in Xuzhou City have been put forward at last.
Key words:Underground space; Construction land;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underground space;Supply of construction land;Xuzhou City
1 引言
S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城市的延伸扩张占用了大量农田,极大地消耗了土地资源。为控制城市边界的无序扩张,国家开始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统称“三线”),对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实施“双控”,迫使城市空间布局在面状发展的同时向三维纵向发展,土地开发利用的重点也由向四周平面扩展转移到向地下寻求空间。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经验表明,人均GDP进入1 000美元后,基本具备了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条件和实力;人均GDP在3 000美元,则进入开发利用的[1]。加拿大、日本、美国、法国、瑞典等国在城市地下空间利用领域已达到相当规模和水平,日本等国已在探索100m深度的地下开发。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已成为世界性的发展趋势,并以此作为衡量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特别是以地铁为发展轴的地下空间线性开发,结合以地铁站为枢纽的综合节点开发,可以带动整个城市地下空间网络的形成。
随着徐州市地铁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快速推进,土地资源的空间开发力度越来越大。土地资源的空间开发不仅要科学合理,更需要通过法律法规赋予适当的权利与权益。目前,以地铁用地为例,包括线路用地、站台用地、配套服务用地等,涉及土地的地上、地表、地下空间利用,用地类型多样、权利关系复杂。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探索地铁建设用地权属及供给,从土地资源管理角度,为徐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出建议。
2 徐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供应现状分析
2.1 徐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供应现状 徐州市对地下空间的商业开发利用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竣工于1995年的古彭广场地下商场的投入使用,但当时仅是批准开发建设,并没有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从2001年起,徐州市地下公共建筑、住宅配建地下停车场开始呈规模开发利用,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徐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标志着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截至2014年年底,徐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面积约552.79万O,主要以地下停车配套为主,约占66.2%,仓储占11.4%,闲置和封堵不用的占20.58%,其他如商业及地下通道等占1.82%。目前,徐州市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主要有以下3种类型:
(1)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明确出让范围包含地下建筑物。徐州市最早的案例,是1993年出让给徐州荣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彭城路南门桥地块,即现在的泛亚大厦所在地,泛亚大厦所建方港资企业要求在出让合同文本中明确约定包含地下停车场。
(2)仅对单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出让。主要是对地下商业街、餐饮娱乐等设施用地的出让,相应的地面部分基本无建筑物,全部为地下建筑。如2005年出让给徐州古彭地下商场管理处中山路与淮海路交叉口(地下)中心时尚大道项目和2008年出让给徐州中央国际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的YOVO时尚街区项目。
(3)结建地下空间出让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对地上地下建筑物占用的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整体出让。如2011年出让给徐州天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矿大南都商务中心项目,出让范围包括地下建筑空间,该地下建筑和地上建筑共同设立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2016年8月17日,轨道交通1号线铜山路站地块挂牌出让,虽并未单独设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在规划条件和出让文件中规定:可以建设不大于9 300m2的地下空间商业用房。同时,该地块使用权范围又涵盖地铁站点地表部分,是徐州市首次对地铁站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出让。
2.2 存在的问题 当前,徐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模越来越大,在地下空间用地供应实践中尚存在以下问题:
(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没有形成合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及土地、规划、人防、不动产登记等多个职能部门,由于工作上的衔接问题,易造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盲区。
(2)缺乏有效的规划管控。主要体现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滞后,缺少地上、地下统筹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大多是无序化、个案化开发,导致地上地下用地范围衔接不一致。
(3)地下空间权属不明。几乎所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均未提及地下空间利用情况,挂牌公告的内容也不涉及地下建筑容积率。相应地,出让合同对地下空间利用情况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也无法明确约定。土地出让金仅是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的权益。因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也就无法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不明晰往往影响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积极性。
3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
3.1 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层设立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起步较晚,1997年建设部出台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对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工程建设和工程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标志着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开始规范化[2]。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地下分别设立”。从法律上确立了地下空间使用权用益物权的基本性质。2016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指出,对已有和在建地下空间进行分类和信息收集,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但截至目前,尚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对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进行专门规定。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地下地上空间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一些省、市地方政府对城市土地地下空间利用进行积极的探索[1]。列如2004年北京市颁布了《北京中心城中心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2006年9月上海市颁布《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试行规定》,2008年9月《深圳市地下空g开发利用暂行办法》实施,2016年4月南京出台了《南京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我国宪法规定,国有土地所有权设立的主体是国家。国家可以先后或同时将地表、地上和地下土地使用权赋予不同的土地权利人,所有权人之外的土地权利人不可以其用益物权为基础设定拥有地上或地下土地使用权[3,4]。土地在物理形态上分为地上层、地表层和地下层,是立体的三维空间,随之,地下或地上空间也当然属于土地所有人的支配范围内。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可以用“纵”、“横”来确定:“横”以建设用地的四至为限;“纵”则限以地上高度和地下深度。为避免“纵”向范围过大而影响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发挥,限制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纵”向范围,在批准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依据规划建设要求,设定地上、地下一定范围归并到地表建设用地范畴[5]。范畴之外的土地使用权主体为国家,并在不影响地表使用权的情况下国家可将地上或地下的土地使用权再次出让或划拨给其他土地使用者。地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将地上地下空间出让或转让给他人,否则将造成地上地下空间的无序开发。《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为空间建设用地分层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空间上的分层设立也是当前不动产权籍管理和登记制度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3.2 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类 对于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类型国内一些城市也进行了探讨和分类,例如成都市将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单建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结建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单建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结建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四种类型;重庆市将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联建地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单建地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其空间权利等同于地表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利;南京市将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按当前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体系划分,以地铁为例,将徐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为[5,6]:(1)地铁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状况为地铁项目建设用地直接占用地面区域,比如地面站台、地面轨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同等的权利和权益。(2)地铁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铁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地铁项目建设所占用的地表以下的地下空间,包括地下铁轨、地下站台、地下地铁交通设备附属用房及其配套的商服用地,地下与地表的出入通道等。根据用途可分为地下交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下商服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后,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相同的权利和权益。(3)地铁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地铁项目建设将超出地面的地上地铁轨道和地上站台及地上站台商服综合体设定为地铁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用途分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和商服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登记后,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相同的权利和权益。
4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供地方式
4.1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供地原则
(1)有据可查原则。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应按照立项批文、建设许可证等有法律效力的用地批文进行供地。
(2)公平原则。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一般是在其他权利人已经取得地表土地使用权后,因城市建设需要,在其使用的土地范围进行地下工程建设,应按照公平原则和不损害原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合理划分确认各自的权益。
(3)时序原则。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在穿越他人建设用地时,遵循时序原则,即使某些土地权利人未对已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在对地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供地时,也应尊重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事实。
4.2 一般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供地方式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起步较晚,1997年建设部出台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指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方式依法可采取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一般而言,用于国防、人防、防灾、城市基础设施(含地铁、地下道路、共同沟、地下人行过街通道、地下工程连通工程等)和公共服务设施(含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等使用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不具备公开出让条件的以下情r,可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1)原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用地开发建设地下空间项目的;(2)与城市公共设施配套同步建设、不能分割实施的经营性地下空间;(3)政府投资已建成的人防工程用地,根据城市规划需要变更为经营性用途的。此外,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和政府储备用地建设经营性单建地下空间项目的,应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供地程序和审批方式可参照地表建设用地供地要求办理。为规范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供地程序,国土资源部门应组织研究土地立体空间基准地价,形成地表、地上、地下空间的地价体系,为标定地价设置、宗地地价评估提供依据。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独有偿供应应当进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为土地资产审核提供依据。
4.3 地铁建设用地供地方式 由于地铁建设用地的特殊性、复杂性,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南京等地地铁建设用地都存在“先用后征”“先建后补”的情形。地铁工程建设用地范围涉及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权利类型涉及地表建设用地、地下建设用地、地上建设用地,用地种类涉及临时性建设用地、永久性建设用地、环境限制性用地(特别用地、保护用地)等。规范地铁建设用地供地方式,有利于地铁建设等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的不动产登记与管理,有利于保障地铁建设用地权益。
(1)涉及国有土地的供地方式。地铁建设过程中会因地表已有建(构)筑物以及地下地质条件的限制,对建设工程进行适度调整,所以地铁建设用地供地方式与常规地表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式不同。以南京市地铁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为例,其采用地表部分“前期建设用地整体预供地,建成后按实际建设用地现状调整”,地下、地上部分按地铁建设设计方案实际施工建设,建成后据实直接供地的方式。地铁建设的出站口、通风井等配套设施涉及地表用地可按规划预供地,对预供地进行拆迁建设,建成后按实测结果供地。地铁建设涉及的地下空间,采用按先期规划建设,建成后按实际直接供地[5]。对于市政道路、铁路、河流等地表上方的地铁高架部分用地,采用按先期规划建设、用地备案方式,即建设前期不供地,建成后按实地建设占用空间范围直接办理供地手续。
(2)涉及集体土地的供地方式。地铁工程在城郊结合部从地上或地下穿越集体土地范围时,应明确地表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时地上、地下空间的确权方法。以成都市在建地铁确权时的做法为例,采用以下方式:地上、地下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或其他公益性用地(人防、管道、管线、水库、交通、军事实施等)时,按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地铁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在不破坏地表耕作层的情况下,直接利用,建成后按实际用地情况供地;地铁站出入口、设备附属用地、通风井等涉及占用集体土地地表时,先对集体土地办理征收手续,后对地铁建设用地供地,地铁建成后,对实际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勘测、核准后,根据现状补偿完善征地手续。
(3)配套商服用地供地方式。在地铁工程建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商服建筑,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如果商服建(构)筑物与地铁主要建(构)筑物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且不以盈利为主,而是方便顾客、完善服务为主,且其产权属于地铁运营管理者,可在建设前进行预协议出让,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待建成后根据实际用地状况确认商服用地范围,通过协议方式办理有偿用地出让手续[5]。其他盈利性的商服项目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用地最高年限40a,但在建设时建筑物要后退轨道站点及线路的安全距离,考虑与站点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处理好与轨道线路及站点的衔接,并书面征求轨道公司意见。
5 规范徐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利用的建议
徐州市地铁1号线已于2015年全面启动一期工程,地铁2号线、3号线工程也相继启动。为统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涉及到的土地、资源、物权、规划、防空等,应尽快开展相关法规规范的建立和完善。(1)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同时将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纳入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中,探索地下空间土地权利设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地下空间不动产登记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和信息管理等基本问题,解决土地地下与地表之间的权利关系。(2)创新当前地铁建设用地的供应及利用方式,比如与地铁建设用地相邻宗地已经批准或登记为权利人使用的地块,如果因地铁建设或运营的需要而利用,可以由地铁建设或运营单位与相邻权利人协商达成一致,通过设立地役权的方式来解决地铁运营中遇到的供地困难,既减少了建设用地规模总量,节省了资金,又保证了地铁项目的建设与运营的顺利进行。(3)规范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供地程序,研究土地立体空间基准地价,形成地表、地上、地下空间的地价体系,为标定地价设置、宗地地价评估提供依据。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独有偿供应应当进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为土地资产审核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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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殷秀云,张占录.论中国地下空间权利登记制度的建立[J].中国土地科学,2010(6):14-19.
人防建设工程管理规定范文4
这次全市住房保障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是市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住房保障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部署安排今年的工作任务。下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科学务实,积极作为,2011年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1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区、片区两个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三二一”总体思路,积极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科学务实,积极作为,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建设系统和新区、片区两个开发建设指挥部,承担了大量具体工作,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艰辛努力,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为“两城”成功创建立下汗马功劳。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超额完成,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市投入资金26.85亿元,优先落实安居工程用地2309亩,新开工建设项目71个、245万平方米、28389套,完成计划的111%,连同结转项目竣工17343套,竣工率达到68.1%,超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其中: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800套、87.7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90套、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0.5万套、25万平方米,新增租赁住房补贴378户,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用房1.1万套、131万平方米。在全省率先提高了住房保障标准,由原来每户年收入2.7万元,提高到人均可支配收入1.35万元,并实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并轨。全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7.6亿元,同比增长28%;发放贷款16亿元,实现业务收入2.1亿元。在去年2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地级市代表参加了会议;4月和8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调度会上,我市都作了典型发言;国家住建部齐骥副部长来检查工作时,对我市保障房建设公示制度给予充分肯定并安排了中国建设报予以宣传推广;省人大视察时,对我市的工作也给予充分肯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市场监管,实现房地产信息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具备了个人住房信息异地查询、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三项功能。完成房地产投资175亿元,增长16.3%;商品房施工面积1173万平方米,增长21.6%;新增商品房预售面积770万平方米,增长19.2%;商品房销售面积730万平方米,增长18.6%。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房屋征收机构,较早出台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及配套制度。物业企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启动了物业质量保修金征收工作,专项维修资金共归集1.33亿元,累计归集4.42亿元。
(二)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建设成效明显,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49.6%,城镇人口达到500万人,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71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成区人口和面积达到172万人、173平方公里。一是小城镇建设实现新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开会部署,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确定了12个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采取资金扶持、产业发展、扩权强镇、领导联系、挂职帮扶等措施,推动率先发展。重点镇总体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其中4个已经市政府批复。全部设立经济园区,新上工业项目208个;完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230多亿元。其中:傅庄街道财政收入过2亿元;义堂镇、汤头街道过1亿元;李庄镇打造百亿家电园区;大店镇设置了“三办”、“五中心”、“四平台”;兰陵镇成立了全省首家镇级国有独资投资公司,设立了城建规划分局;义堂镇组建了全省首个镇级消防中队;地方镇建设了全市首家镇级老年公寓,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二是农村社区建设顺利推进。唱响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社区建设—实施“三上”工程—创建生态文明的“四步曲”,实施组织部、农房办、社区办、整治办、文明办“五线”联动机制,突出沿河村、沿路村、镇驻地村等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强化住房品质,尊重农民意愿,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创建生态文明乡村。2011年,全市在建和竣工农村住房13.7万户,改造危房2.7万户,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20%、108%。三年来,共完成农房建设投资443.8亿元,配套设施投资402亿元,集中建设农村社区1343个,建设农房36.4万户,改造危房7.5万户,拉动居民消费47亿元,腾空土地10万亩(其中可复垦耕地5.25万亩),完成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3.2万户、农房抵押贷款4.5亿元。全省农村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南片区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作了重点发言。在我市召开的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场会上,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刘伟高度评价,蒙阴经验在新农村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三是中心城区发展框架进一步拉开,各项重点项目推进顺利。新区、片区开发建设成效明显,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兰山西部新城、镇山风景区和河东汤泉旅游区建设按计划顺利启动,形成“三点抱城”之势,城区框架进一步拉开。市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市会议中心西楼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相继竣工落成,三河口祊河隧道、大剧院、沂蒙精神纪念馆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相继开工;体育场片区、南坛片区、沂景南片区、运输公司片区等一批旧城改造提升项目,拆迁还建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三)基础设施更趋完善,综合承载能力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城市建设完成投资39亿元。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新建排水管道335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26座,规模89.77万吨/日;新建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63处。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滨河路拓宽,沂蒙路、金雀山路、陶然路、东兴大街改造提升成效明显。新增道路长度143公里,我市第一座全互通式立交桥—双岭路立交桥建成通车。亮化工程向细节延伸,中心城区新安装路灯3437盏,173条开展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完毕,群众反映很好。“气化”全力推进,建成天然气高压、次高压管线8条,总长度337公里,除平邑、蒙阴外,其他县区全部接通天然气主管道。建设供热管线83公里,新增供热面积790万平方米,城区供暖覆盖率提高7个百分点。新增供水管道13.35公里,年供水总量达到5050万吨。组织了燃气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和城市防汛应急演练。390个农村社区完成“三上”工程,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建设中更加重视地下空间利用,结合人防工程共新增利用城镇地下空间87200㎡;腾退地下停车场2处,多项人防结建工程开工。
(四)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加强审批管理。一是城乡规划编制成果颇丰。《市总体规划》已通过部际联席会审查,即将获批。编制完成《市近期建设规划》和《五区统筹规划》,东风东关、体育场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文化医疗、农贸市场等专项规划。4个县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29个省级中心镇、12个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100个特色村和1130个中心村的完成规划编制。二是城乡规划审批进一步规范。共召开24次市规划委员会例会,审批项目795个。大力实施“阳光规划”,对规划设计成果和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过程公示;大力实施“效率规划”,增设了专家委员会,实施项目预审和现场办公服务制度,开设“绿色通道”,提高了规划水平和审批效率。三是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加大批后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另外,规划展览馆共接待国家、省、市参观团体3700余个、15万余人次,成为展示大美的重要窗口。去年4月份,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五)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一是创新县城管理工作初显成效。在费县召开全市创新县城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其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管理模式,各县积极借鉴,加大力度,建立了管罚一体的城市管理体制,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城市管理队伍。《大众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费县经验,省住房建设厅杨焕彩厅长对我市创新县城管理工作专门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评价。开展市区城市管理责任区、环境卫生责任制考核,每月一通报、一点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沂南县、苍山县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建好队伍,莒南县出台《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环境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二是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两城”同创为契机,以和谐城乡建设、创建城镇管理明星镇、环境卫生示范村、户外广告样板路等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乡村生活垃圾集中清理百日会战活动,大力推进干线公路、城区外环路和水域环境集中整治,全面提升环卫保洁水平。中心城区共清运生活垃圾36万吨,道路保洁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率达到40%,建筑垃圾处置率达到90%。新增临时停车泊位8000个、收费停车场25家,打造户外广告样板路16条,查处违法、违章建设1260余起。三是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进程。全市共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8座、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3座,实现了“一县一场”;建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135座,在建32座;完成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投入运行,启动了市餐厨垃圾处理场筹建工作。加强环卫保洁队伍建设,提高环卫保洁作业标准,改善环卫工人福利待遇,试行环卫保洁“一体化”作业方式,市场化、物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扎实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突出抓好了二级平台建设、系统升级、案件处置、优化服务等环节,现有6个县区、18个部门、27个专业平台上线运行,发现问题6.9万个,处置结案4.5万个。
(六)建管并举,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完成园林绿化投资5.9亿元,新增绿地面积407万平方米。一是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沂南县、苍山县成功创建“省园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达到8个,9个乡镇荣获市级园林小城镇称号,54个单位荣获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称号,带动提升了全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二是城区绿量明显增加。开展绿色廊道建设,对全市180余条(段)主干道进行绿化补植,新增乔灌木1164万株,形成了“景不断链、绿不断线”的道路景观效果。开展老城区绿化补植工作,投资2500万元,补植各类地被植物25万平方米,提升改造公园、绿地32处。三是滨河景区进一步繁荣。开展了大树栽植提升、橡胶坝除险加固、水上违法整治等工作,举办了世界杯滑水赛等活动,武河湿地升格为国家级湿地公园,景区接待游客200万人次,达到了人、水、绿和谐的新境界。四是管养工作实现跨越。按照“养护管理同城同标准”的原则,出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8个规范性文件,强化督导检查,提升养护水平。以防控美国白蛾为重点,加强了园林病虫害防控工作。
(七)扎实开展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成绩显著。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新标准,完成节能建筑267万平方米,标准执行率达到98%;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45个、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106.3%;太阳能和浅层地能建筑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完成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项目57个、面积214万平方米,完成省下达推广任务的214%;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全市138家粘土砖厂全部拆除,168家非法页岩砖厂拆除155家,节约土地2万亩,节约燃烧标准煤3.2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万吨/年、二氧化硫排放500吨/年,全省治理粘土砖厂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加强节水研究和宣传,积极推动了节水器具和新技术应用。
(八)狠抓工程建设管理,建筑业快速发展。编制了《市建设工程管理责任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五大主体责任。完成勘察设计项目1500余项、500万平方米,实现收入12.6亿元。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共办理施工许可项目462个、面积1309.3万平方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263个、面积596.2万平方米。创“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2项,“泰山杯”奖8项,“装饰泰山杯”奖5项;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1个,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6个,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19个。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和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制度,共受理拖欠投诉273起,同比下降28%,清理拖欠工资1343万元,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被省住建厅予以推广。征收建设行业养老保障金1.8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84%,拨付1亿余元,惠及职工近3万名。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力推动了我市建筑业发展。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35亿元,同比增长50.5%;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00亿元,同比增长50.5%;缴纳税金12.9亿元,同比增长51.7%;完成外出施工产值129亿元,同比增长266%。
今年各项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对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指挥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和密切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得益于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理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建设领域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建设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镇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化率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比先进发达地区相差近10个百分点。二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明显,县城和小城镇支撑乏力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仍相对薄弱。四是城市基础设施总量仍相对不足,市政管网不够完善,防灾减灾体系还不健全,城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五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繁重,按实际供热计量收费尚未大范围推广。六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仍很繁重,配套资金压力较大。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振奋精神,乘势而上,扎实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实现县域经济大跨越、小城镇建设大突破、民生质量大改善的关键一年。国家和省市安排的安居工程、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创新、新旧城区开发建设,项目多、投资大、工期紧、要求高,是近年来工程量最大的一年,任务十分艰巨。做好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构建和谐、加快富民强市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今年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进一步振奋精神,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迎接新的挑战。做好今年的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从国家宏观政策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稳中求进”的发展思路,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资金将明显增加,国家确定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有关政策,为我们克服困难、加快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看,省里将组织实施100个省重点项目,安排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1万亿元,省政府近期将制定出台支持沂蒙老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实施《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推动鲁南经济带发展,将给我市建设事业的发展带来重大机遇;从我市情况看,经过这些年发展,我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为城乡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更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建设系统干部群众士气高涨、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凝聚了乘势而上、跨越发展的强大力量。
今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三二一”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小城镇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三大重点,积极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在城乡建设任务的实施过程中,坚持“四重四强”原则,即:更加重视民生项目,进一步强化安居工程和服务设施建设;更加重视城市内涵,进一步强化城镇基础设施配套;更加重视和谐发展,进一步强化服务与管理的统一;更加注重品味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住有所居为目标,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一是统筹建设,规范管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今年省下达我市的任务是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9280套(户),竣工9000套(户),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81户。省里要求9月底前要全部开工,三分之一主体结构基本完成,三分之一进入楼层施工,三分之一开始基础施工。今年新开工数量虽然比去年少,但是加上去年结转续建项目,在建工程规模将达到3.3万户,任务实际上更加艰巨。市房管局要尽快分解落实,各县区也要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早完备手续,确保项目早开工、多竣工。要落实好建设用地,对保障房用地继续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保障、应保尽保。要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利用好沂蒙革命老区对接中部政策的有利条件,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向保障房倾斜等政策,加大信贷支持,满足工程建设资金需要。要加强分配管理,严格准入程序,确保分配公平。研究探讨轮候期限,使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在合理轮候期内获得保障房。完善退出机制,控制户型面积,引导保障对象在收入提高后退出,制订和实行有利于退出的动态租金标准,真正让困难家庭受益。要创新运营管理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严格落实土地供应、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认真贯彻〔2011〕45号文件,制定配套政策,出台公租房管理和保障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租售和使用管理。统筹解决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转户人群、企业困难人员的住房问题,使其平等享受城市发展成果。二是严格落实调控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扩大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要认真落实调控政策,综合运用房地产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支持自住性住房需求,着力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形成合理的社会预期和有效的监管调控体系。要有序调节住房供应,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积极争取金融部门信贷支持,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住性、改善型住房需求。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健全完善前期建设条件意见、中期预售把关、后期综合验收备案的全过程监管体系,重点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监控房地产企业资金运作。三是抓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今年,国务院将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更好地发挥这块资金的作用,我们要积极主动地进行先期研究,吃透精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拓宽资金使用渠道。要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依法强化归集工作,重点做好规模以上城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社团组织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要督促未建、不缴、欠缴单位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审计检查和内部稽核,完善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二)以城乡统筹为出发点,加快小城镇、农村社区和中心城区建设。一是小城镇建设要力争有较大突破。去年是我市加快小城镇建设的第一年,应当说12个优先发展重点镇,都有了明显起色,势头不错,但是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的近邻江苏省,地方财政收入过10亿元的小城镇有24个,而我市12个重点镇中财政收入过亿元的只有3个,有的还不到1000万元。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是我市近年来重视程度最高、推进力度最大的一项决策,市里出台了非常强的激励措施,并从领导力量、包扶措施上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各县区务必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意义,进一步自我加压,加快建设步伐,提高城镇承载力和产业支撑力,争取今年有大的突破,打造繁荣生机小城镇。要建好工业产业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兴产业项目,带动人气、商气、财气聚集,开辟县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要建好农业示范园,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办基地,扩大农产品精深加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要建好小区宜居园,加快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完善道路、路灯、排水和供热、供水、供气等设施,吸纳更多的人进入小城镇生活。要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举办小城镇建设培训班,请先进地区的小城镇负责人传经送宝,请专家学者传授先进理念,组织外出考察观摩、学习先进经验。要加大督导考核。《市重点镇建设发展考核办法》已多次征求意见,现已进入签发程序。其中一条,就是将12个重点镇的发展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并将占到20%的权重。五•一前后,市委、市政府将组织一次小城镇建设观摩会,不仅要看小城镇建设,还要看创新县城管理的亮点,看一个实施“三上工程”的新建社区,看一个沿河、沿路、矿山塌陷区农房纳入重点优先改造的亮点,这项工作张务锋市长在兰陵会上已经作了安排,全市经济工作会上又进行了强调,会前张务锋市长又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各县区、各镇提前做好准备。
二是打一场沿河沿线旧村居改造提升攻坚战,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的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要按照重点攻坚、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继续全面推进,新建农村住房9.5万户,改造危房2万户。首先,要实施重点攻坚,把沿沂河、沭河、祊河两岸和国省道沿线的村庄以及矿山塌陷区旧村居纳入优先改造之列,迅速取得整治效果。市农房办和有关县区要制定方案,摸清底数,编制规划,明确计划,努力创造条件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条件确实不成熟、今年暂不改造的,要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行美化,使村居面貌焕然一新。其次,要全面提高新型农村社区住房品质。坚持经济、实用、美观、节能的原则,切实提高农村住房设计水平,推广应用省、市农村住房优秀设计图集,引导群众建设“百年住宅”。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实施气上楼、水治污、环卫保洁市场化物业化“三上”工程。第三,要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和长远生计,妥善处理拆迁、用地、补助等问题,统筹建设老年房,切实做到宜楼则楼、宜房则房,不搞“一刀切”。春节后,我将带队到有关县区督导检查。三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建设。要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坚持好、快、稳,搞好新区开发建设和老城区提升改造,掀起新一轮建设。加快兰山区西部新城、镇山风景区和罗庄区“一城五基地”、河东区“五区托一城”规划建设,促进中心城区与周边县城、功能区联动发展。依法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加快拆迁进度,推进东风东关、南坛、体育场、沂景南国棉八厂、运输公司、兵学城、西关王六居、巨灵集团、机场等片区开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要加快市政设施建设。按照建设300万人口大城市的标准,落实城区大排水规划、全市域污水处理规划和城区亮化规划等专项规划,抓好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全面增强支撑保障能力。三河口祊河隧道要科学施工,保证质量,加快进度,争取汛期前完成主体工程,今年全线贯通。大剧院、沂蒙精神纪念馆、书法城二期工程、动植物园、开罗大桥等公共文化设施,要高标准设计、高水平施工,打造标志性工程,书圣阁主体工程要在园博会开幕前完成建设任务。完成南环路、西环路和机场扩建二期项目建设,打通兰山路、考棚街等断头路,特别是结合运输公司片区改造,加快与隧道南端相连接的路网建设,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加快停车场建设,优化城市交通。利用前期考察、研究成果,积极推进雨污合流城区初期雨污水调蓄池(管)建设,解决城市内涝和雨季污水对、沂河污染问题。要提高公用设施服务水平。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和管线改造,推进供水户表改造和自备井封停,提高公共供水普及率。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确保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继续推进“气化”进程,完成市区至平邑、沂水至临朐、新泰至蒙阴的高压、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建设。在新区建设地下管线示范区,搞好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积极开展地下管线普查、档案归集和查询利用,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向地下管线、城市安全等领域拓展。各县城也要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打造特色魅力县城。
(三)以创建“和谐城管”为抓手,全面加强城乡管理工作。“和谐城管”,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促进和谐的管理理念,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现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由政府唯一主体向政府主导、社会共建模式转变,由重管制控制向重协调共赢转变,构建有序高效的城市管理和运行模式。构建和谐城管,必须做到管理为了人民、管理依靠人民、管理成果由人民共享。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大城管”工作模式。调整、理顺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联动处置、考评奖惩;以市数字化城管系统为依托,整合相关部门数字化城市管理资源,大力推进二级管理平台和终端建设,建设覆盖城区的城市管理动态监控网格,构建“城管委领导协调、数字化平台指挥调度、城管办督导考核、责任单位落实处结”的大城管工作格局。各县数字化城管系统要于2013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出台《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县城管理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城市管理责任区考核、环境卫生责任考核制度;科学界定市、区、街、居四级城市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各县也要参照市区的做法,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创新县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乡管理效能。适时召开创新县城管理工作现场观摩会,全面推广费县“大城管”工作经验;开展争创县城管理先进县、城镇管理明星镇、环境卫生示范村活动,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充实壮大城镇管理队伍,强化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县城管理特色,着力在体制机制、管理模式、队伍建设、环境整治、彰显特色、产业发展等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实现“四点对接”、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创建和谐城管。春节后将召开全市和谐城管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和谐城管创建活动,实施市容秩序整治、市政设施完善、环境卫生提升、建筑施工管控、违法建设清拆、交通秩序整治、户外广告精品、园林绿化景观、数字化城市管理和创新县城管理等十大工程,唱响和谐城管主旋律,树立“当好城市仆人,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打造人民满意的和谐城管品牌;坚持合理布局、方便市民、整洁有序、规范管理,加快编制集贸市场、公共停车场、便民服务摊点、广告设施等专项规划,推进便民市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方便。增加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互动性,推进市民献计城管、呵护城市好行为宣传、市民不良习惯曝光、志愿者城市护卫队等活动开展,全面提升居民的城市意识。四是提升环卫质量,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大力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今年10月底前,全市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处日处理能力8吨以上的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实现“一镇一站”。按照相关标准建设村居生活垃圾收集站点、配备环卫保洁队伍,建立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奖补制度,健全“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县)处理”的“一条龙”工作体系;深入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尽快启动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场建设项目,探索、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机制,中心城区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扩大“一体化”环卫保洁范围,在县区试点托管、半托管与自我服务相结合的环卫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环卫保洁物业化、市场化水平。五是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和建筑工地管理,建筑渣土密闭化、规范化运输率和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加强火车站、汽车站、广场、游园等窗口部位环境整治,全力推进路域环境、水域环境整治和城乡重点区域广告标语集中整治,打造整洁、靓丽、有序的城市窗口形象。
(四)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调控作用,加强实施监督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结合贯彻省政府《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深化城镇体系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做到“五规合一,同向同步”;深化中心城区规划,做好罗庄区“一城五基地”、河东区“一区托五城”分区规划,重点编制商城、河东区沿河加快发展带、兰山区西部新组团、镇山风景区和新区二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各县总体规划的修编和报批,实现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增加对村镇规划的投入,大幅度提高小城镇和中心村详细规划覆盖率,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编制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和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规划;加大交通规划研究力度,缓解市民出行难、停车难问题。二是努力创新规划理念。继续做好“水之城、商之都、文之邦”三篇文章,深化、细化、强化城市特色,进一步提升城市内涵;加强对城市色彩规划、亮化规划的研究,在规划深度和精细化上下功夫;大力实施低碳规划,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做好规划展览馆的维护和更新,开设城市地下管网、地下空间利用专区,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市民参与城建、护卫城市的意识。三是全面提高规划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阳光规划”、“效率规划”制度,保证规划审批的快速高效、公开公正;结合《省城乡规划条例》的实施,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规划管理体系;加强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尽快在乡镇、街道设立规划管理所,在村、居指派规划联络员,完善城乡规划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加大规划批后管理力度,做到“严、细、实”。“严”即对于规划实施情况检查要严,着重对平面位置、楼间距、高度、层数、退让距离、外立面装饰、配套设施等多项技术指标内容进行检查,与规划不符的坚决不予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细”即对规划批后检查和资料收集要细,从工程放验线到竣工验收等各类表格、坐标数据、图纸等都要认真仔细地审查收集。“实”即对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要实,要走到、看到、问到、测量到,掌握情况全面,发现问题准确,采取措施及时。关于规划实施监督和违法建设查处,市规划局和城管局要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共同组队、联合检查、联合处理,要健全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机制,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和违规变更规划行为,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一是加快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加快建设领域关键技术学习、掌握和推广力度,重点引进消化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并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全面实施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抓好建设类执业师继续教育,加强专业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扩大一线农民工培训规模。二是深入推进建筑节能。认真做好“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强化建筑节能监管。加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力度,确保完成全年114万平方米的工作任务。健全供热计量资金筹措、产品准入、工程监管、能耗监测、热费改革等工作机制,加快供热计量项目建设;凡是具备条件的居住建筑,取消按面积收费,实行按实际用热量两部制收费。加快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关键技术装备引进推广和产业化。努力争创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三是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全方位实施绿色建筑各项措施,申报、认定一批绿色建筑。建立“禁实”长效机制,防止死灰复燃。在保证页岩多孔砖主导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粉煤灰砖、混凝土砖、粉煤灰加气砌块、轻质墙板等新型墙材。以CL建筑结构体系的试点和推广为重点,推进建筑节能保温与结构一体化。四是健全以环保型公交车、电动汽车和公共自行车为主体的节能型城市交通体系,努力创建“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城市步行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城市”。五是继续加强城市节水工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水价改革,加强节水管理,努力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
(六)以举办省园林博览会为契机,带动提升园林绿化工作。一是全力以赴,办好第四届省园博会。与前三届相比,今年9月10日在我市举办的第四届园博会将首次采取落地形式建设永久展园。目前,已确定50多个室外展园,是自省园博会举办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展会。为办好园博会,要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切实抓好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丰富博览会内容,体现“水绿相映,生生不息,文化与自然共生”的园林主题。要扎实做好运行保障,确保园博会顺利、有序、高效进行。要加强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和扩大园博会的影响力。其中很重要的是搞好园和县区园的建设,以充分发挥东道主的带头作用,彰显我市园林绿化水平。从调度的情况来看,已有9市明确表示主展园投资在200万元以上,我市作为东道主,园和各县区展园建设标准也不能低,投资也不能少。今天,就算一次园博会筹备的全面动员会,受务锋市长委托,我正式就各县区园建设问题,在这里作出部署安排,请各县区要尽快成立专门协调推进机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迅速与市园林局对接,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落实建设投资计划,从资金、人力、技术等方面给予充足的保障,尽快完成设计并通过组委会审核,3月上旬要进场施工,7月底前建成并全面进入养护。要大力加强安保工作和工程质量,确保实现平安园博会的目标,真正把园博园建成园林精品工程,把本届园博会办成永不落幕的园林盛会。二是齐心协力,做好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核工作。今年是国家园林城市的复核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充分准备,中心城区、平邑县要分别确保实现增绿170万平方米、50万平方米。年内所有县城要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要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严格绿线管控,严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关口,开展“绿色使者进社区”活动,借鉴西安市的做法,建立城市绿地管护公示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接受群众监督,彻底扭转绿地“变菜园”、“变硬化”现象。三是开展绿荫行动,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深入贯彻全省绿荫行动,力争提前一年全面完成。要选择冠大荫浓、生长较快、病虫害较少的大规格乔木作为行道树,搭配适宜本地生长的灌木,形成绿色和谐、层次分明、乔灌结合的绿色廊道。要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新建、改建、扩建一批面积适宜、功能齐全、贴近群众的公园、游园和“街心花园”,形成点面结合、布局合理的公园绿地系统,适应人民群众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出门见绿、500米见园”的出行、游憩要求。要继续推行拆墙透绿、见土钉绿、以绿盖硬,把庭院绿化与道路绿化融为一体,实现绿色共享,年内力争新增花园式小区、单位100个,新增立体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新增屋顶绿化面积60万平方米。新建、改建林荫停车场300处。四是着力建设民生园林,进一步放大滨河景区综合效能。要全面实施滨河景区景观提升工程,围绕群众需求和绿化、亮化、彩化、美化“四化”原则,增植各类高大乔木、各种彩叶树种,并利用LED彩光源或地灯、射灯等做好建筑和树木的亮化,打造滨河景区垂钓区、休闲区、运动区、健身区,着力增加便民甬道、座椅、健身器材、公厕等服务设施,在景区内形成更多的文化精品园、滨水景观特色园,让群众进得来、坐得下、留得住、玩得好。要加快水上运动之城、水上娱乐之城、水上文化之城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争创4A景区。实施小埠东橡胶坝上游基础截渗和坝袋更换工程,确保第一大坝的使用功能和景观效果。五是精心实施清水工程、湿地工程,保护好“一澈清水”。落实《中心城区水质保障考核办法》,加大对水环境的治理,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坚持合理开发、有序利用的原则,编制《湿地公园规划建设方案》,进一步扩大湿地建设成果。重点实施小埠东坝下湿地、柳杭湿地、角沂湿地修复工程,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打造城市湿地群。(七)以规范管理、转型升级为目标,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做大做强建筑业。一是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繁荣建筑创作,把好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关,抓好抗震设防工作。严格落实招标信息、投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标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结合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完善工程项目信息和参建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强化对建筑市场的动态监管。二是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5号令),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的质量责任体系和政府监管方式。强化建设工业产品备案管理和市场监管,组织好建设机械类产品节能认定。加强对图纸会审、按图施工、材料监督抽检等关键监督工作节点的控制,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地下工程、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等技术风险较大工程的监管。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年内中心城区所有工地全部实行出车轮胎冲洗制度。三是妥善解决清欠、和劳保金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劳务资质管理、工资支付监控、劳务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等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增强全市建筑业发展整体实力。一是提高本地企业竞争力。实行分类引导,专题研究,重点扶持,鼓励与外地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承接工程;在人员培训、人才引进、市场准入、资金融通、政策咨询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引导企业加快经营结构调整,按照市场要求,做精施工业务,拓宽服务领域。二是规范外来企业发展。建立健全外来企业准入、清出制度,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高端建筑企业落户。严格注册登记和税收管理,增加地方税收收入。三是大力发展外出施工。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激励制度,积极扶持劳务企业发展,拓展外埠市场,努力巩固建筑业大市地位。四是丰富房地产市场品种。积极引导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大力发展商业地产、办公地产、旅游地产、工业地产,推动地产开发模式多元化。根据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策划建设一批集商业、贸易、商务、文化娱乐、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为高端服务业发展提供载体。
三、落实责任,创新机制,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城乡建设事业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领导关注,群众关心,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机制,扎实高效地做好各项工作。最近,张少军书记分别到新区指挥部、片区指挥部现场办公并作了重要讲话。张书记的讲话不仅对这两个片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全市城乡建设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学习体会,全面贯彻。由于去年以来,城乡建设事业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困难,主要是房屋征收工作难度加大,资金筹措困难增多,加之我市城镇化发展正处于一些关键时期,所以,希望同志们要更加重视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进行有益探索,工作中既不能简单从事、粗暴蛮干,也不能畏难发愁、束手无策、止步不前。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改变工作效能、解决新问题,推动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一)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纳入科学发展大局,做到目标同向、行动同步,细化工作责任,逐级分解量化任务,明确工作标准、节点进度和完成时限,建立横到边、纵到底,具体到岗位、人员的执行责任体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推行“一线工作法”,到一线调研指导,在一线搞好服务,在一线检验成效。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二)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要针对制约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瓶颈因素,理顺体制机制,创新思路办法,务求工作实效。完善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创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着力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行为。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科学制定并落实好各类城乡规划。完善推动建设科技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含量。完善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奖惩机制,加强对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包括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节能减排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对工作进展快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大局的,要启动效能督察,必要时约谈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已经与各县区签订了相关目标责任书,具体工作都已做了部署安排,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调度和通报,及时汇总并报市政府。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吃透上情;深入基层,走进一线,摸准下情,掌握翔实、全面的第一手信息和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准确依据,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对重要事项的制约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商业贿赂。继续深化“四比四看”活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切实改进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