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范例6篇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范文1

一、项目目标

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快农村改厕无害化进程。年农村改厕项目全区需完成2000座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年农村改厕项目涉及全区5个乡镇。同时,要完成目标人群健康教育和改厕技术培训任务。新建卫生厕所要相对集中,要与新农村建设和灾后重建等项目结合起来整体打造,重点支持肠道传染病、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多发地区和贫困地区。

(二)项目内容:

1.按照全国爱卫办推荐的无害化卫生厕所类型,因地因户制宜,合理选择三联式沼气池卫生厕所、三格化粪池卫生厕所以及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卫生厕所等适宜类型,严格按照标准建设。

2.改厕技术培训及效果监测:区技术指导小组要组织开展改厕技术培训和质量效果监测评价。

3.健康教育:区健康教育所负责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农村改厕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指导各项目镇村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以健康促进理念,在政策、环境、村民参与、卫生服务、村民个体改厕知识技能5个相关领域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改厕积极性。

4.各乡镇在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过程中,要注意通过改厕带动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项目组织实施机构

1.成立农村改厕项目工作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罗春华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农工委、区住建局、区文广新局。区改厕项目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爱卫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指定和审定实施方案、终期评估等。

2.成立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小组,组长由区疾控中心副主任赵海担任,成员单位由区疾控中心、区血防站、区健康教育所组成。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向各项目乡镇进行改厕技术培训、项目督导、技术指导和监测,制定区改厕技术方案,组织开展相关改厕技术培训及健康教育等工作,做好项目档案资料归档工作,重点是建厕农户登记表。

3.改厕项目由区爱卫办在各项目村组织实施,各改厕项目乡镇负责管理和监督,改厕项目村负责具体项目实施,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

(二)资金安排及配套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1.中央资金:中央财政安排我区农村改厕专项资金100万元,每户补助标准500元。

2.省级配套资金:省财政按每户补助50元的标准给予配套,省级专项资金共计10万元用于项目补助和工作经费补助。

3.市级配套资金:对区的配套资金按每户160元标准配套,共计32万元。

4.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区政府负责筹措开展相关技术指导、培训、健康教育和监督检查资金。

5.农民个人:筹措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不足部分资金。

(三)项目实施要求

区改厕项目办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标准和工作程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做好“表册牌”制度的建立,对款物发放要有清楚详细的记录,到户款物须有领取人签名,土建工程要有明细预算和决算,档案资料要齐全,以备检查。

(四)执行时间

1.底前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任务。

2.下旬,区改厕项目办组织项目工作检查验收及考核评估,完成项目工作总结,于前向市爱卫办上报总结材料。

四、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省、市、区项目办将适时组织人员对我区项目工作的组织管理、卫生户厕建设、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导,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项目管理和技术部门要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和对策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区改厕项目办要定时组织专家对我区有关乡镇农村改厕项目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项目考核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完成质量、技术指导与健康教育、长效机制的建立等方面。区改厕项目办要按时按要求上报我区的改厕工作考核评估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

(三)区改厕项目办、技术指导小组要经常深入项目实施地督促指导、监测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进行。

五、策略与措施

(一)强化政府领导。各乡镇要加强政府领导,将改厕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政府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内容,与有关部门领导的政绩挂钩,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目标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范文2

一、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第二轮**区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完成第三轮建设健康城区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立足市民健康需求,确立健康**发展目标。

2、继续推进卫生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和巩固卫生(街道)镇。罗泾镇积极争创**市一级卫生镇。高境镇做好迎接全国复查复评工作,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强自查和督查,巩固提高卫生创建成果。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继续开展建设健康村活动。

4、不断扩大健康场所的覆盖面,形成一批特色性的工作和示范点,如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健康村、健康城市志愿者等。再争创1个**市健康社区示范点,1个**市“社区居民高血压自我管理小组”项目示范点,5个**市健康单位示范点,5个**市健康城市志愿者示范员,25个健康村。

5、全面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切入点,积极倡导“每日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的生活理念。

6、积极开展“让虫害远离生活”活动,认真实施有害生物防制规范小区和三防设施规范一条街道建设,加强除害服务站和除害员队伍建设,培育1--2个“A级”除害服务站,使有害生物控制工作有新的提高。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设健康城区工作

1、全面落实完成第二轮建设健康城区行动计划。

聚焦完善健康服务、营造健康环境、保障健康食品、倡导健康行为、发展健康场所等重点,全面推进建设健康城区26项重点推进活动,确保按期完成41项指标任务。

各街道、镇和区有关职能部门在8月31日前完成自我评估,区爱卫会将适时组织现场督查和市民调查,及时总结本轮建设健康城区行动计划的实施效果。并在此基础上,抓紧启动第三轮行动计划的调研工作,根据市民的实际健康需求,汇总各方面意见,编制完成第三轮建设健康城区行动计划。

2、认真实施“五个人人”健康市民行动。

全区各街道、镇和区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持续、深入推进“五个人人”健康市民行动。

“人人知道自己血压”行动,要在社区全面建立高血压免费测量点,35岁以上市民血压测量率达到90%以上;大力开展农民工测量血压工作,为全区农贸集市、建筑工地中的35岁以上外来农民工免费测量血压,做到基本全覆盖。

“人人参加健身活动”行动,要紧紧抓住奥运会的契机,广泛动员更多市民参加“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为主题的活动;积极倡导“体育生活化”理念,大力宣传以步行为主的科学健身方式。

“人人掌握救护技能”行动,要以学校教师、公园管理人员、社区公益保洁服务社人员和家政服务人员为重点,继续加强市民日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救护技能培训。

“人人了解食品安全”行动,要在社区、农村、机关、学校和企业单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市民对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知晓率,倡导市民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自觉抵制消费禁售食品和不洁食品。

“人人养成健康行为”行动,要继续以公共场所不乱吐痰、不乱扔垃圾和控烟为重点,倡导市民树立公共健康意识,规范公共健康行为。不断提高市民的自愿无偿献血知晓率和参与度。全面开展“控盐”宣传,向全区所有家庭派发盐勺和有关宣传资料。

3、重点推进“社区居民高血压自我管理小组”项目。

各街道、镇要将建立“社区居民高血压自我管理小组”纳入建设健康社区的重点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每个街道、镇原则上建立2个规范性“社区居民高血压自我管理小组”。有条件的街道、镇可以在每个居(村)委会建立小组,1个居(村)委会建立1个自我管理小组,其中杨行、大场、顾村、月浦、罗店、罗泾应选择1个村开展。该项工作也可以与百万农民健康促进工作和送医下乡工作等相结合起来。根据区统一要求,做到明确公示组长联系方式、完整记录活动情况、定期开展效果评价、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各街道、镇可以探索性的开展糖尿病等类似慢性病的健康自我管理试点工作,也可以在来沪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场所和单位开展来沪农民工健康自我管理工作。友谊、吴淞、张庙等已建成的**市健康社区要在07年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参与人群,基本形成社区疾病的群防群控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4、在全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积极倡导“每日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的健康一二一生活理念。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引导市民树立“低糖、低盐”健康饮食理念,提高市民控盐、合理膳食、体锻活动等知识的知晓率;开展“示范餐厅”、“示范食堂”、“示范超市”、“示范学校”、“示范医院”、“示范单位”试点工作。以倡导市民群众的适量运动为切入口,发动市民群众大力开展“健康一二一”运动操活动。

5、认真实施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结合新农村建设,在杨行、大场、顾村、月浦、罗店、罗泾6个镇中开展农民和农民工的健康促进工作。认真完成农民工健康需求调查,以六大场所为重点(村宅、学校、医院、工厂、工地、菜场),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通过发放核心知识读本和健康挂历、开展健康宣讲,组织开展高血压测压工作和自我管理小组工作以及健康一二一等工作内容,集中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农民和农民工健康行为率。

6、逐步扩大健康场所覆盖面。

1)建设健康社区

继续在社区开展“五个人人”健康市民行动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健康城市志愿者服务为载体,大力实施健康促进工作,年内再争创1个市级健康社区示范点。

2)建设健康单位

每个街道镇至少累计有30个单位参与建设健康单位活动。各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单位职工的健康促进活动,逐步规范建设健康单位的基本要求,做到每年开展1-2次健康教育讲座;有固定的健康城区宣传阵地;有具体健康促进措施和制度,落实职工测血压、建立科学健身制度,开展“控烟”工作;健康单位先进要全面组建自愿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

年内申报和已经获得“健康单位先进”的单位,要积极探索开展单位高血压自我管理小组模式试点工作,参照社区高血压自我管理小组的运作模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单位职工高血压群防群控活动。

3)建设健康家庭

每个街道、镇建设健康家庭的参与率累计要达到30%。各街道、镇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建设健康家庭活动,吸引和动员辖区内的居民户主动参与,做到健康家庭成员普遍知道“5个人人”健康市民行动的内涵及其相关知识和技能,尤其要知道自身血压和掌握高血压防治常识。

4)建设健康村

结合整洁村达标活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整体面貌;开展重点人群、重大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倡导农民和来沪人员树立健康意识,规范健康行为。**年,再争创至少25个村为健康村,争取全区累计有90%以上的村达到市级健康村的标准。其中拟选罗泾合建村、月浦聚源桥、罗店联合村和天平村等4个村为重点,突出示范作用,重点在村宅环境、配套设施、常态管理、健康促进和健康服务等方面凸现亮点。

(二)认真组织实施卫生月活动工作。

在全区大力开展健康宣传、健康咨询活动,积极倡导35岁以上市民每年至少测量一次血压,做到早知道,早预防。积极宣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切入点,积极倡导“每日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的生活理念。继续在全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与市民群众日常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老式居住区、中小道路、中小绿地、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农村宅前屋后、河道、集贸市场及其周边等。

(三)卫生创建工作

1、继续推进创建等级卫生镇活动。

以卫生创建为抓手,大力夯实健康环境基础,提升行业卫生管理水平,加强卫生创建的指导和考评。罗泾镇积极争创**市一级卫生镇。罗店、大场、罗泾、杨行4镇启动培育和争创国家卫生镇工作,全面规划未来2--3年内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方案。

2、抓好巩固,建立卫生创建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对已创建成的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镇(街道)的长效管理督查工作。已建成国家卫生镇的高境、月浦、庙行、顾村、淞南5个镇要全面深入做好巩固工作。其中高境镇今年要做好迎接全国爱卫会的复查复评工作,4月底之前要完成镇级自查并上报区爱卫办,5月底前要完成区级复查并上报市,6月底前要完成市级复审并上报全国,全国复评确保通过。

(四)有害生物防制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和创建工作。加强对除害站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健全有害生物控制应急处置队伍,完善有害生物控制药械应急保障机制,年内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有害生物控制应急演练。结合卫生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除害站的硬件设备。年内培育1-2个市“A级”除害服务站。

2、加强季节性除害消杀工作。进一步加强有害生物防制的知识普及和社会宣传,组织开展各类季节性除害消杀工作,加强虫害监测工作,把虫媒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最低水平。根据《**区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4-2015年)》要求,上半年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3、加强有害生物防制保障工作。围绕迎奥运活动,精心组织和全面落实有害生物防制保障工作,尤其要加强奥运场馆及周边地区的保障工作,迎接市爱卫办有害生物防制工作检查。

4、加强除害监督执法工作。在开展季节性除害突击活动的基础上,加大除害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单位防灭蚊蝇和蟑螂的各项措施,提高从业人员防灭四害的意识。

(五)爱国卫生宣传工作

1、充分利用好各种宣传阵地。如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报纸报刊、户外广告、流动广告等,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多层面、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各种宣传活动。

2、开展系列与建设健康城区有关的主题活动。努力构建完善互动性宣传网络,加强对市民尤其是农民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不断提高市民的健康和参与意识。利用4月份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契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开展1次有一定影响的大型健康城市宣传活动。加强对全区干部进行健康培训,增强健康城市影响力。

(六)深化特色工作,树立爱卫品牌

1、全面推广和深化“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在全区各居委,把“社区制健康管理模式”进一步做深、做细、做透。倡导“健康为人人,人人为健康”的理念,积极探索健康城市志愿者的良性互动模式,吸引更多的市民加入健康城市志愿者队伍。要在资源整合上、工作机制上作进一步探索。

2、继续推进“农民健康促进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爱卫会的平台作用,整合各方资源,以罗泾镇合建村为试点,继续深化农民健康促进管理模式。从健康环境、健康服务、健康互动、健康宣传四个方面入手,即通过环境整治和村容村貌建设,提供良好健康环境;开展“健康服务站”、发放“健康联系卡”、“健康积分卡”和家庭小药箱不断提高健康服务质量;以开展高血压自我管理小组作为健康互动的主要形式;以宣传栏、宣传标语、健康资料等构筑立体宣传氛围,把农村传统的健康促进模式向更高层次上推进,在全市树立一个环境、人群协调发展的典型和品牌。

三、工作要求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政府主导

**年是全面实施第二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各地区和部门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要结合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经济实力更强、城乡环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好、社会更加和谐的现代化滨江新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生态环境、生产环境、生活环境的建设,全力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群众的文明素质。要确保工作开展所需的人、财、物的落实,健全组织网络,充实人员队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努力完成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以机制建设为保障,构建支持环境

实行督导巡查制。根据我区建设健康城区工作进展情况,区爱卫办将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加强督查,对一些地区或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卫生巡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地区和部门加以限期整改,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项工作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准。

履行检查评估制。要组织专家技术组对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各社区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出科学的评估,适时进行通报公示,以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各委办局和各街道、镇以及有关单位都要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和人员到位,健全联络员网络,定期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情况。要针对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一系列的调查研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推进和完善建设健康城区工作运行机制。

强化科学管理机制。在推进健康城区26项重点推进活动中,各地区、各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做到“年初有现况分析或基线调查,年中有过程评估和资料积累,年底有工作总结”,动态信息和有关总结应及时报送区爱卫会办公室。

(三)以社会参与为重点,倡导资源共享

各街道、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新形势要求,通过组织大量有创意、有影响、有效应的宣传、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提高市民的健康意识。尤其要将健康城区的理念融入各类专项宣传活动中,使有关资源充分共享。

要积极探索和引导企业、协会、社团等非政府组织参与建设健康城区活动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从而显著提高社会组织和市民的参与度。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市、区)考核评估标准》,落实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创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水平;深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均等化水平;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普及性。建立健全农民健康工程保障机制和长效发展机制,推动农村卫生工作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1、镇、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达100%,对全镇的社区卫生站的设置进行重新规划,力求每个行政村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2、农村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60%以上。

3、镇、村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达100%。

4、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完善、基本设备齐全,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率达到95%。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县镇两级政策补偿比达75%。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95%以上。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农村妇女增补叶酸等重大妇幼卫生项目,推行免费婚检,提高农村妇女儿童基本健康保障水平。

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绩效考核工作。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1、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进一步巩固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成绩,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运行。积极进行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全镇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100%以上,困难人群应保尽保。全镇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开展合作医疗门诊报销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合理”规定,有效降低农村居民就医的费用,加强镇合管办的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2、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实施。

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以“多劳多得、奖优罚劣”为考核方针,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优化奖惩机制,建立分工协作、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时足额发放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劳务费,补助不低于40%。

一是实施综合防治,控制重大疾病。加强重点人群艾滋病行为干预与主动监测,突出结核病发现与督导治疗两个重点,组织实施防查灭螺、查治病,强化腹泻病检检索等霍乱防治措施,关注人禽流感、重症猪链等心法传染病。规范计划门诊建设与管理,探索开展预防接种通知短信服务,努力提高预防接诊率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健康促进,完善慢病管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活动,努力提高卫生知识入户率、重点人群健康行为形成率。65岁以上老人建档率达95%,其它人群达60%,实现健康档案电子化规范管理;免费为60岁以上居民及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病人进行体检,进一步规范居民健康档案,切实提高慢性病发现率、管理率。积极推行35岁以上病人首诊血压制度,力争免费测血压全覆盖。三是坚持重心下移,加强监督监测。实现镇村两级卫生监督力量整合联动,卫生监督触角向村居延伸,提高卫生监督覆盖,增加监督执行频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重点加强食品、医疗市场卫生监督,着力抓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学校、职业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的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四是狠抓规范服务,提升保健水平。重点实施妇幼保健计算机网络管理,探索孕产妇服务券运作模式,实行基层妇幼保健“由上而下”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孕产妇及儿童管理,优化妇女病普查普治方法。抓好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评审,强化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3、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年内建成4所省级示范村卫生室,形成镇村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2)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进行重新规划,保证每一个行政村有一所符合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合理进行人员调配,加大设备投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3)以示范村卫生室创建为基点,推进全镇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内涵建设,进一步转变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加强一体化管理,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使农村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60%以上。

4、继续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改革。

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建立并严格执行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实行双向转诊,有保证医疗安全的服务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镇村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定员管理,乡村卫生机构卫技人员凭证执业率100%;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体系,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农村居民对新农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卫生机构服务质量等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25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分解各项任务,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农民健康工程宣传,形成社会关心、全民参与、支持农民健康工程的良好局面,确保我镇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2、全面推进阶段(4月26日-9月30日)。按照《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市、区)考核评估标准》和《县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和部署,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促进农民健康为目标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的创建工作,由镇领导小组牵头,镇卫生院具体实施,重点加强合作医疗的管理、乡镇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卫生人才建设,使社区居民得到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60%以上。根据《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市、区)考核评估标准》要求,分类别、分项目全面收集2013年以来各项目资料,对分类整理的资料编写目录,统一编号,按统一格式装订。

3、验收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对各项工作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准备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大组织力度。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列入镇政府工作目标,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要及时调整农民健康工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农民健康工程顺利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和表彰组织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宣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健康工程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范文4

按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给创建省级综合改革示范县奠定基础,市政府决定开展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任务越来越艰巨,必须用创新的精神和发展的办法解决工作深入发展的关键问题。要树立大人口的观念,积极研究新形势下人口问题的新情况、新特点,科学研判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创建综合改革示范县,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是转变职能,促进人口问题统筹解决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综合改革的目的是为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综合改革的思路是围绕“扩职、克难、转型、创新”来进行,综合改革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建立以下六大工作机制。

1.建立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1)突出领导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县区党政的重要工作内容,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4次。实行县级领导和成员部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系乡镇制度。

(2)突出部门配合。各部门实行“一岗双责”,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出台政策措施要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相衔接,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坚持评优树模,干部提拔重用计生审查鉴定制度。

(3)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综合分析、定期通报、年度报告、考核评比等制度,加强对人口大镇的重点剖析,实行乡镇末尾“黄牌警告”制度,认真开展乡镇、村(社区)分类管理升级进位活动。

(4)确保投入到位。人口计生事业费每年按人均0.5元递增,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2.建立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1)建立人口计生执法机构,确保编制人员到位。

(2)依法作好服务证、生育证、婚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奖扶证的办理发放工作,严禁收取押金和管理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开展“阳光计生、诚信计生”活动,实行违法违纪有奖举报制度,解决突出问题。

(4)严肃查处违法生育。出现违法生育,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80%以上。

3.建立完善优质服务机制

(1)健全以“县站为龙头、镇中心站为重点、乡普通站为基础、村服务室为依托、流动服务车为纽带”覆盖城乡的计生服务网络。

(2)坚持“防、查、治”并举,认真实施“母亲健康工程”,健康检查率、患病治疗率均达85%以上。

(3)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国家试点工作。强化“两室”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婚前检查和孕前筛查。

(4)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和示范站创建活动,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温馨计生、亲情计生、和谐计生”服务。

4.建立完善宣传倡导机制

(1)突出教育先导作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及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

(2)围绕生命、家庭、健康等主题,创新传播平台、丰富主题宣传,建立网上孕育学校、婚姻课堂、人口论坛等,扩大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

(3)创建人口早教、青春期健康教育进校园、老年康乐服务基地。每年创建新型文化园区2个以上。

(4)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或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

5.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1)结合民生工程,整合现有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补助、减免资金,确保优惠政策兑现当年无欠账。

(2)整合部门资源,实行“一部门一措施”,在子女入学、就业安排、农民工培训、扶贫贷款、集体林权改革、项目规划等方面对计生家庭进行“特惠”倾斜,推动计生优惠政策与民生普惠政策的衔接。

(3)实施“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4)做好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工作。

6.建立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

(1)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完善村规民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开展新农村新家庭、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2)按照村(社区)管理服务规范,建好村计生活动室、服务室,落实村专干和中心户长的报酬,探索建立多年从事计生工作村专干的奖励保障机制。

(3)发挥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的生力军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建立生育关怀基金,实施“爱心助学”、“生育援助、大病救助”等活动,切实帮助计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4)建立“村为主、民自治、户落实、合同管”的群众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级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评估程序

从2011年开始,每年选择2个县区作为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单位,示范县评估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每年初,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提交创建报告,提出基本思路,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评估。当年10月底前,由市人口计生局按照综合改革评估方案,组织进行审核验收。

(三)命名。对达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标准的,由市政府予以命名,分别表彰奖励5万元。

(四)上报。达到市级综合改革示范县标准的县区,作为省级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单位,市上进行上报,并给予重点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建活动是推动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体制机制,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抓好典型示范。各县区要结合本方案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抓点带面,典型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深入扎实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和先进典型。人口网站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创建工作的好做法,总结推广好经验,引导各地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范文5

妇女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十五”期间,我县认真贯彻实施《县妇女发展规划(—年)》,大力推进妇女事业的发展,切实保障妇女的各项权益,妇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了进一步贯彻,妇女参与民主决策和管理的程度有新的提高,县级四套班子都配备了女领导干部,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均配备了1名以上女干部,县机关党政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女领导配备面分别为51.7%和100%;妇女受教育的程度不断提升,小学女生入学率达100%,初中女生入学率达99.68%;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妇女就业领域有较大的拓展;妇女健康保健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分别达94.13%和99.81%,孕产妇死亡率年为0;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得到实施;妇女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传统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县妇女发展仍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妇女的参政水平、就业层次、受教育质量、卫生保健水平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妇女的权益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实现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仍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十一五”期间,是我县集多重使命、多重挑战于一身的时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是发展的黄金期、机遇期,也是我县妇女事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推动全县妇女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年)》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妇女发展的实际,特制定《县妇女发展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

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县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重点,以妇女民主参与、就业保障、素质技能、卫生保健、法律保障及社会环境为优先发展领域,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妇女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促进我县妇女的全面发展和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必须切实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二是坚持男女平等,优化妇女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县妇女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妇女参与经济活动与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妇女平等就业和共享社会资源程度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程度明显提高,妇女各项政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妇女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深化,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得到提升;妇女卫生事业有新的发展,妇女卫生保健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法律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力争全县妇女发展水平与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共享社会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

——妇女享有平等的社会资本、信贷、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和有效服务的权利。

——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安置、社员股份量化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

2、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大中专女毕业生、失业妇女、农村妇女、残疾妇女、外来妇女的就业机会均等。

——扩大妇女就业领域,确保妇女就业率在“十五”基础上有所提高。

——改善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和行业的就业比例。

——提高妇女就业层次,逐步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3、女职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利。

——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安全及卫生保健设施。

——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落实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4、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女职工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权利。妇女参加社会保险比例逐步增长。

——进一步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全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每年有所增加。

5、贫困、残疾妇女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妇女数量逐年减少。

(二)策略措施

1、将促进妇女创业与就业工作列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就业的政策措施。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的就业需求,积极开发和拓展适合女性就业的行业和领域,实行更加灵活的就业形式,为妇女就业提供政策扶持。建立完善妇女平等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机制,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依法保障农村妇女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3、规范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信息网络,为妇女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提高妇女的就业率。

4、认真宣传贯彻《劳动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列入企业集体合同和女职工劳动合同中,逐步规范女职工劳动用工制度和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设置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卫生设施,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及时查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5、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女职工平等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服务。努力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维护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

6、加强对妇女宣传和教育,积极组织妇女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进一步实施“农村女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确保每个有就业能力的农村妇女得到一次政府提供的就业培训,引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积极扶持发展“妇字号”产业基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巾帼创业带头人”。

7、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比例。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弱势妇女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二、妇女与决策管理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程度。

——县、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要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

——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配备正职女干部各达10%以上。

——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并有一定数量的正职女干部。

——县、乡镇人大女代表、县政协女委员的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

——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妇女人数比例较高的部门和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2、提高基层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

——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中,妇女参与率达到90%以上。

——村民代表中,女代表达到15%以上。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应有1名以上的女性成员。

——职工代表中,女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

(二)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管理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成长的社会环境。在换届工作中,努力提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保障妇女平等进入权力机构和决策层面。

2、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列入各级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按照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完成县、乡(镇)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目标,并将其作为领导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在各级领导班子换届时,要注意班子中的女性比例,班子候选人中女性比例不足时,由上级通过交流选派方式解决。

3、重视女党员的发展工作以及女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使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加大公开选拔女干部的力度,对年轻优秀的女干部要跟踪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加强对女干部的培训、教育和实践锻炼,在选派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学习时,保证女性有一定的比例。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和要求,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在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坚持男女平等原则,除特殊职位外,不得设置性别要求。坚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干部选拔、聘用、晋升中为妇女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5、重视奖励、表彰妇女先进模范人物,加强对优秀女性的宣传,提高优秀女性的知名度,为女性的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件。发挥各级“女性人才库”的作用,扩大视野,及时发现和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6、在制定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政策时,要充分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各级妇联组织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7、关注女性的继续教育和再培训工作,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努力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女性管理人才,提高企事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在女职工较多的企业,提高职工代表中的女性比例。在发展新兴产业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中,重视高层次妇女人才的培养。

8、加强对妇女主动参政议政的教育,帮助妇女增强民主参与意识。在基层民主选举时,通过制定政策,加强宣传,鼓励妇女自觉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引导村(居)民推选优秀妇女担任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引导帮助妇女破除传统观念,积极参与竞争。在基层民主选举中,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竞争以及直接行使民利,使基层妇女参与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的比例逐步提高。

9、加强妇女组织建设,重视对妇代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开展对社区和村妇代会主任轮训,不断提高妇代会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基层妇女组织中创新妇女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探索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基地。

三、妇女与教育

(一)主要目标

1、适龄女童平等接受15年基础教育。

——3—5周岁学龄前女童入园率达到95%以上。

——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100%,初中教育阶段女童入学率达100%。

——初中毕业女生升入各类高中的比例达到95%以上。

——三类残疾女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他阶段受教育率与正常女生基本保持一致。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中适龄女童受教育享受同城待遇。

——妇女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

2、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构建妇女终身教育体系,妇女接受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比例在“十五”基础上有所提高。

3、努力提高妇女的科技水平。

——提高妇女的科学素养,扩大城乡妇女实用技术培训覆盖面。

——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的比例。

——提高妇女的知识水平和科技应用能力。女科技人员的比例在“十五”基础上有所提高。

(二)策略措施

1、进—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完善适龄女生与男生接受同等教育的政策,禁止教育中的性别歧视。对农村家庭独生女接受教育实行优惠政策。

2、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调整、配置教育资源,为女性接受教育提供机会和条件。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和职业教育制度,提高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水平,鼓励多种形式的社会办学,保障男女共享现代教育信息和教育资源,为妇女创造更多的受教育机会。

3、把性别平等观念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在中学阶段开设“四自”教育讲座,增强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4、加大对农村和边远乡镇教育的投入,为贫困家庭女生接受教育提供补助。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资助困难家庭学生政策,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继续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爱心营养餐工程”、“大学生助学计划”等社会助学活动,保证适龄女童完成15年基础教育,帮助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

5、完善成人、职业教育制度,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创造条件为残疾妇女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增强残疾妇女的生存发展能力。

6、努力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帮助妇女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建立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网络,并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为妇女接受更高层次教育创造条件。全县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各类成人技术培训年平均量突破5000人次。

7、加强对农村妇女科技文化和实用技术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妇女的科学素质。在农村以“农函大”为阵地,推动“一专多能”、“农民技术员”等培训,使90%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妇女掌握1-2门实用技术。

8、将流动人口中妇女的管理和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和管理之中,引导妇女接受职业培训。统筹考虑流动女童教育问题,争取以公办学校为主渠道,为女童提供平等接受15年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9、加强科技宣传和普及工作,吸引和鼓励优秀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现代管理的女性专业人才。

四、妇女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

1、城乡妇女享有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90%以上的农村妇女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定期开展常见妇科病的筛查,提高妇女病普查率。

——农村妇幼卫生保健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基本享有与户籍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2、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确保县妇幼卫生经费每年有所增长。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保健人员,按辖区管理人口15000∶1配置。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孕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比“十五”时期有所下降。

——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其中因产妇出血死亡比例控制在20%以下。

——积极开展更年期女性的卫生保健服务。

4、保障育龄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

——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达到90%以上。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3/万以内。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5、增强妇女的健身意识,提高妇女的健康素质。

——妇女体育组织网络和多层次健身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二)策略措施

1、把妇女健康列入各级政府医疗卫生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将妇幼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贯彻落实以妇女健康和公共卫生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大对卫生保健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2、实施社区健康促进工程,把基本卫生服务落实到社区、家庭和妇女个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贫困妇女实行医疗救助,推广惠民医院政策,保障城乡妇女普遍享受卫生保健。

3、增加基层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特别加大对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使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卫生服务站形成分工合作、相互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圈,建立基础工作扎实、专业服务保障、综合服务落实的服务体系。提高卫生院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大对妇幼卫生保健人员的技术培训,强化质量意识,规范技术服务,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妇幼专业队伍。

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审批许可制度。依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内容,开展保健服务。加强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的发生。加强妇女心理健康干预工作。

5、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建立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机制,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形成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作出特别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6、出台相关政策,提倡鼓励婚前医学检查,逐步实行免费婚检。加大妇女病的普查力度,为已婚妇女提供常见妇科病的筛查,城镇1—2年、农村2—3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查治工作。

7、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使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对已婚育龄妇女的技术服务随访率达到80%以上。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8、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强化对采供血机构和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在妇女中普及艾滋病防治及自我防范知识,使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镇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65%以上。

9、将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统一纳入管理,享受户籍地妇女同等的医疗保健服务。

10、重视对妇女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通过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家长学校、电视、广播、报刊、讲座、黑板报、健康处方等各种形式和途径,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妇女病防控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妇女群众的保健知识。重视和提高中老年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女性生殖保健知识受教育率达90%以上。

11、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小康健身工程”为抓手,组织开展“十万妇女健身活动”。提倡社区资源共享,利用现有体育设施,在社区、公园兴建和开辟妇女健身场所,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健康素质。

五、妇女与法律保护

(一)主要目标

1、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2、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普及率。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3、依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有效打击侵害妇女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和财产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权、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4、健全和完善社会化的妇女维权网络。

——健全和完善县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妇女维权机构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健全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机制,使家庭暴力案件逐步减少。

——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二)策略措施

1、把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工作纳入建设“平安”、法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在制定政策法规时充分体现社会性别意识。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协同机制。

2、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五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开展妇女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等各种犯罪行为,依法处理对妇女的性骚扰行为。及时处理、审理涉及妇女婚姻和财产权利的民事案件,切实保护妇女的民事权利不受侵犯。

4、健全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女性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巾帼法律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5、坚决打击贩卖、吸食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不让进我家”和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无毒家庭”活动,全面加强面向妇女的禁毒教育,引导和帮助妇女充分认识的危害性,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女性吸毒人员进行综合矫治。

6、全面开展“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社区”的创建活动。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充分发挥110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协作网络作用,及时处理家庭暴力事件,采取多种形式,向遭受暴力侵害和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医疗、精神、生活等方面的帮助。

7、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制度,为贫困妇女、残疾妇女、老年妇女、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8、健全接待制度,完善接待首问制和限时办结制度,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继续做好4665466妇女维权热线,为全县妇女维权投诉和倾诉提供方便。

六、妇女与环境

(一)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树立保护和尊重妇女的良好风气。

——加强教育,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

——县委党校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

2、优化妇女的生活环境。

——创造适宜、安全、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推动生活方式的更新。

——发展老年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事业。

3、改善妇女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策略措施

1、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县委党校要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课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管理决策者的性别意识,消除对妇女带有偏见和歧视的传统观念。

2、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妇女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宣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树立一批妇女典型;引导妇女培育和形成良好的社会礼仪、生活礼仪和职业礼仪,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文明道德风尚。

3、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精神作品,要扩大对妇女的正面宣传。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严禁组织、强迫、引诱、利用妇女进行表演等有伤风化的活动。

4、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和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推动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服务体系和以扶老助困为主要内容的老年公益事业的发展,完善老年集中供养制度,保障老年妇女的晚年生活。

5、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低收入妇女群体的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失地妇女的生活和就业保障制度,帮助她们适应身份转化和生活环境转变。

6、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反对封建迷信,倡导文明、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以及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7、加强对妇女用品质量的监管,鼓励企业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妇女生活用品,不断提高妇女生活质量。

8、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标准体系,公共场所合理设置为妇女服务的公用设施。在社区加强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建设,丰富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9、强化城乡环境的综合治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集中处理的能力。围绕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加大农村改路、改水和改厕等力度,减少家庭、工作、生活场所及其他环境中有害物质对妇女的危害,为妇女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10、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的普及率。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消除白色污染,倡导绿色消费。

实事项目

一、实施“农村女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

针对我县农村女劳动力的状况,加大对妇女的实用技术和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女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二、继续实施欠发达地区“母婴健康工程”。

实施第二轮“母婴健康工程”,努力争取省、市的支持,改善妇幼保健工作的条件。

三、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

对农村符合一定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实行奖励扶助,以改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在生活、养老方面的状况。

四、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

通过对妇女定期进行妇科病普查,并将农村妇女的妇科病普查纳入“农民健康工程”。针对妇女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生殖健康、妇科病防控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

五、建设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通过建立“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多功能的学习、活动场所,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组织领导

一、《县妇女发展规划(-年)》是县政府确定的县“十一五”规划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专项规划,实施妇女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的职责。

县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或实施意见,将妇女发展目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并作为本地区和职能部门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内容之一,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完成。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的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每年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县、乡镇人民政府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人力、经费保障。加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建设,确保做到“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配强”。《规划》的实施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专项保障,并根据财政增长逐步增加。

三、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明确行政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妇女发展方面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审等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

四、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管理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实施《规划》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监测评估

一、县政府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和全面反映达标情况。

二、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制度。

1、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妇女规划监测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妇女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定期编制监测统计报告,监测统计成果;根据监测评估结果,考核实施规划的绩效,提出相应对策。《规划》各项可量化的目标尽可能设立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调查。

2、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1)统计监测组由县统计局牵头,其职责是:制定《规划》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建立县妇女数据库,定期报送监测信息;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2)专家评估组由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其职责是: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提交监测评估报告。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对实施《规划》情况每年自查自评一次,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分别在2008年和年进行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评审,编制评审报告,推进妇女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三、县政府建立实施妇女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为监测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认真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监测评估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结合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质量监督、工商检查、警务监督等执法手段,相应建立自查、自评制度和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抓住实施过程中突出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干预对策,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五、建立县级妇女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方法,健全妇女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妇女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

县儿童发展规划(-年)

前言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保护儿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十五”期间,我县各地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和《县儿童发展规划(-年)》,儿童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11.64‰和13.43‰下降到年的8.97‰和10.39‰;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下降到1.03%;儿童“五苗”全程接种率达99.41%。儿童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全县已基本普及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5年基础教育,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99.97%,幼儿入园率92.34%,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8.8%。儿童权益得到保障,加强了保护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了打击侵犯儿童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儿童生存发展的环境日趋优化,全社会关心儿童、重视儿童事业的氛围初步形成。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儿童事业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儿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卫生保健、课外活动场所建设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协调,城乡之间儿童事业发展不平衡,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有待于进一步优化,贫困家庭儿童、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基础教育、法律保护等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因此,发展儿童事业仍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我县集多重使命、多重挑战于一身的时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是发展的黄金期、机遇期,也是我县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口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的合格接班人,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儿童发展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县儿童发展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县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重点,以儿童的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生存发展环境为主要领域,强化政府职能,明确目标和对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县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必须切实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二是坚持儿童优先,注重优化儿童生存、发展的环境。三是坚持协调发展,注重推进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构建较为完善的儿童公共服务体系,儿童在文化教育、卫生保健和生活环境等方面享有更加良好的资源和服务;优化儿童成长环境,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得到进一步保障;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儿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整体上得到提高;统筹城乡儿童事业发展,逐步缩小不同地区和不同家庭儿童发展的差距,努力实现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力争儿童发展主要指标赶上全市中等县市水平。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健康保健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增强新婚人员的婚检意识,提高婚检率。

-——积极创造条件,创建县产前筛查中心,开展产前筛查。-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55%以上。

2、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

3、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稳定在2%以下。

——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4个月以下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4%,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2%,儿童“五苗”接种率达95%以上。

——注重未成年人青春期心理教育,减少和控制儿童心理疾病的发生,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不断提高农村儿童享有卫生保健服务的水平。

——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

——城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率达90%。

——降低儿童的近视及弱视发病率。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防止未成年人吸毒。

5、加强儿童体育锻炼,增强儿童身体素质

——儿童参与体育锻炼人数达90%以上。

——幼儿园儿童体质抽样率达到30%以上,儿童体质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面达90%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练时间。

(二)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儿童健康,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规章及政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审批许可制度,规范儿童保健服务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行业管理,为儿童健康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完善医疗保健制度,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确保儿童享有基本卫生、医疗和保健服务。加强农村卫生及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增加对基层及妇幼卫生、疾病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强化质量意识,规范技术服务,提高医疗保健质量。

3、开展婚前保健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公民增强婚检自觉意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婚前医学检查,逐步实行免费婚检。完善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工作制度,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努力推进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工作。

4、加强孕产妇的保健服务,继续完善高危孕妇筛查,降低破宫产率。开展“爱婴行动”,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加强基层卫生院孕产妇门诊和儿童保健门诊的规范化建设,使人员、设施、技术、管理达到相应水平。

5、继续推广计划免疫接种,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建设规范化接种站,实施安全接种。

6、建立流动儿童保健管理制度,使他们享受与户籍地儿童同等的医疗保健服务。多渠道筹集贫困儿童疾病救助基金,帮助困难家庭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

7、贯彻落实省、市、县《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管理和健康监测,提高在园幼儿的健康水平。加强对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的营养和卫生安全监管,实施“农村中小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加强碘盐合格情况的监督监测工作,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8、建立以医疗保健机构、幼儿园、学校、社区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体系。通过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家长学校及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孕妇健康教育和儿童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健康教育质量和指导水平。

9、开展防毒拒毒宣传,创建“无毒社区”、“无毒家庭”。加强对未成年人青春期教育及预防吸烟、吸毒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10、加强对儿童心理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儿童和家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儿童心理发育偏离和行为发育落后状态进行早期识别与干预。加强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和辅导,中小学普遍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开设儿童心理咨询门诊。

11、把施行《国家体育锻练标准》工作列入学校综合考评内容,积极推行体育与健康个体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练习惯。加大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力度,不断提高学龄前儿童的身体素质。

二、培养教育

(一)主要目标

1、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

——3—5周岁学龄前儿童入园率达到95%以上。

——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和达标率均达90%以上,建成2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5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达到95%。

——三类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9.5%以上,其他阶段受教育率与正常儿童基本保持一致。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中适龄儿童受教育享受同城待遇。

2、提高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

——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高、职高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0%、99%、98%、95%、85%以上。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分别达到30%和6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率60%以上。

——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校校通”工程,90%以上学校建成校园网,使我县中小学现代化教育装备和技术的总体水平居全市中等以上行列。

3、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提高各类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

——乡镇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90%以上,其中60%以上家长学校真正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提高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0-5周岁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的早期教育知识指导。

(二)策略措施

1、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县”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保证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力争“十一五”期间实现省教育强县的目标。

2、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推进依法治教,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制意识。加强教育法制机制和队伍建设,全面实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3、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的实施办法,加快缩小城乡在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促进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快对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争到年,全县省教育强乡镇比例达65%以上;制订教育系统“十一五”人才培养规划,通过三至五年努力,争取培养出20名以上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和100名以上县级学科骨干,其中女性不少于40%;培养出2名以上特级教师;教师学历合格率、超标率比“十五”期间有较大提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5、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道德实践活动,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已建成校园网的学校设立道德教育专页,推进德育教育进社区,向未成年人进行校内外一体化教育。

6、深化教育改革,整体推进素质教育。确立教育教学为人的发展服务理念,构建以人为本的学校文化、学校管理、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体系。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科学精神,形成保障学生公平发展的评价体系。完善中考改革体系。加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

7、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学前教育,满足社会各阶层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城区以示范性托幼园(所)为骨干,建立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农村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核心,建立辐射农村托幼园(所)的管理、辅导网络。

8、根据城镇化发展的要求,调整好中小学学校的规划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积极推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的衔接工作。通过“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政策、制度,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9、重视和推进家庭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互动式的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家长学校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在磐会员的作用,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积极探索家庭教育工作的新趋势、新规律。

三、法律保护

(一)主要目标

1、培养儿童的公民意识,保障儿童参与权。

——注重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维护儿童参与家庭、学校、社区有关活动和文化生活的权益。

2、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

——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

——杜绝违法使用童工。

3、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中小学生接受普法教育率达100%。

——设立社区儿童维权机构,建立健全儿童违法犯罪的预警机制。

——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案率和犯罪人数,力争使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控制在总犯罪人数的10%以下;失足青少年帮教好转率达85%以上。

——城镇中小学警校共建率达100%,幼儿园警校共建率达98%以上,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的覆盖率达80%。

4、加强儿童法律援助。

——健全和完善少年法庭制度。

——建立和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提高流浪儿童的接受教育率和回归安置率。

(二)策略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权益、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意识。制订和完善保护儿童的地方性政策,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2、尊重儿童和儿童组织的主体地位,培养儿童的自主意识和独立意识,保障儿童对影响本人或本群体利益的各种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3、巩固和完善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体系,中小学普遍设置法制教育课,扩大警校共建和法制副校长的覆盖面,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4、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和网络,实施对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的有效教育管理,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的跟踪帮教、就业安置工作,全面实施“导航工程”,力争全县有4家以上企业发展成为安置帮教归正青少年的基地。

5、广泛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努力净化青少年成长的外部环境。

6、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把净化环境、保障儿童安全健康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的管理,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网吧、书摊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督查力度,严肃查禁危害儿童的视听产品,对儿童不宜观看的影视片和广告严格审定制度,严格规定播出时段。加强儿童网络安全保护,有效控制儿童网络成瘾、网络不良信息毒害以及网络犯罪。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接受安全教育率达100%。

7、加强对家庭暴力、危害儿童及儿童违法犯罪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的研究,科学构建以服务、管理和打防为一体的儿童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新体系,建立儿童违法犯罪状况定期分析、综合评价、公示制度。以警务室为平台,在学校、社区建立儿童违法犯罪预警站,整体推进快速处置学校意外事件和社区家庭暴力案件的预警机制建设。

8、严厉打击引诱、教唆和强迫未成年人犯罪及各种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保护,积极探索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诉方式改革。

9、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使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权利得到保障。加强对处于困境中的儿童的救助,做好流浪儿童的管理、收容、教育、遣返等工作。

10、关注单亲家庭儿童的身心健康,增强单亲家庭父母的法律意识和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感,维护单亲家庭子女生存、保护、发展、参与的权利。

11、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现象。

四、成长环境

(一)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城镇空气质量全年70%左右的天数保持在Ⅰ级标准。

——城镇建成噪声达标区。

——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80%以上。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大于72%。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5%以上。

2、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将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至少建成一个综合性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加强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和科技教育基地建设,县城在综合公园内开辟儿童娱乐区。部分科普、体育、文化活动场所对儿童实行免费开放或优惠票价。

——不断扩大县图书馆少儿阅览室的规模,增加藏书量。

——全县少先队员参加雏鹰奖章活动城镇达80%,农村达70%。

——县电视台全部开通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电台和电视台均设置儿童专栏。

——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具的安全合格率,保障儿童游乐设施安全无害。

3、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改善孤儿的供养、教育和医疗康复水平。

——提高聋哑、肢残、智障儿童康复训练率。

(二)策略措施

1、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政策、法规,遵循“儿童优先”原则,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儿童、爱护儿童、关心儿童的良好风尚。

2、在儿童中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儿童的资源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儿童从小养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对大气、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加快农村安全饮用水建设,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加强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在扩大卫生厕所普及率的同时,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

4、将各类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场所建设列入城镇建设统一规划,创建儿童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和科技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对儿童的教育作用,提高青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活动质量。各类校外儿童活动场所实行资源共享,综合利用。

5、加强社区儿童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对儿童的服务、教育和管理功能,建立完善社区儿童工作机制。

6、进一步落实《浙江省雏鹰奖章实施细则》,引导少先队员参加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

7、丰富活跃儿童文艺生活,提高儿童艺术素养。重视对儿童进行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传播,突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8、加大对儿童食品、玩具、用品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健全安全监测机制,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定期检测与维护儿童娱乐设施和健身器材,防止儿童意外伤害。

10、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城镇规划及住宅小区建设中统筹安排儿童的教育与活动公共设施,保证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成后不改变使用性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保障学校建筑用地、运动用地和绿化用地。

11、进一步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改善孤儿、弃婴的供养和教育。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和管理,增强社区和家庭对残疾儿童的康复功能。

12、关注流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加强对处于困境中的儿童的救助,探索解决贫困家庭儿童的医疗救助问题。

实事项目

一、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

对农村中小学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收课本费或住宿费,并逐步扩大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切实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二、实施“农村中小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

对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的住校生,由学校每周免费提供2-3餐营养合理的爱心营养餐,增强学生的体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生食宿改造工程”。

对农村中小学宿舍、食堂进行全面改造,实现学生人均宿舍建筑面积3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1平方米的目标,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对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素质,推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五、继续实施欠发达地区“母婴健康工程”。

实施第二轮“母婴健康工程”,努力争取省、市的支持,进一步改善妇幼保健工作条件。

六、建设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通过建立“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多功能的学习、活动场所,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组织领导

一、《县儿童发展规划(-年)》是县政府确定的“十一五”规划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专项规划,实施儿童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的职责。

县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乡镇儿童发展规划或实施意见,将儿童发展目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职责范围,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并作为本地区和职能部门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内容之一,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完成。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的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每年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县、乡镇人民政府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人力、经费保障。加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建设,确保做到“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配强”。《规划》的实施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专项保障,并根据财政增长逐步增加。

三、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明确行政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儿童发展方面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审等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各乡镇和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四、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管理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实施《规划》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监测评估

一、县政府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和全面反映达标情况。

二、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制度。

1、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儿童规划监测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

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儿童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定期编制监测统计报告,监测统计成果;根据监测评估结果,考核实施规划的绩效,提出相应对策。

2、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1)统计监测组由县统计局牵头。其职责是:制定《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建立县儿童数据库,定期报送监测信息;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2)专家评估组由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其职责是: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提交监测评估报告。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实施《规划》情况每年自查自评一次,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分别在2008年和年进行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评审,编制评审报告,推进儿童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三、建立实施儿童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为监测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认真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监测评估工作。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范文6

2009年4月至今,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计生协的督促指导下,我市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紧紧围绕加强计生协组织建设、提高计生协服务能力、增强计生协活动效果的总体目标,根据国家、省级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标准,结合我市基层计生协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计生协评估认定各项工作。在广大会员和志愿者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市、县、乡、村四级协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评估认定各项工作任务,113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协顺利通过评估认定,达到了对基层计生协摸清底数、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科学管理、促进提高的预期目的,有力地促进了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了基层计生协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评估认定工作经费。一是各级成立了由计生部门和计生协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评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及乡镇计生协也都根据各自实际,组织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县区或乡镇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估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评定,为评估认定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计生协积极与人口计生部门协调,专门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协会开展评估认定工作,为评估认定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深入调研,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各级计生协多次组织协会干部深入乡、村、组计生协进行调研,通过“看、听、查、访”等方式,掌握了解基层计生协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及计生协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结合省计生协会评估认定实施细则和标准,研究制定了《市计生协评估认定实施方案》和《县级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流程表》,明确了评估认定各个环节的方法、步骤和要求,有力地促进了评估认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我们及时组织县区计生协工作人员召开评估认定工作培训会议,对评估认定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方法、具体步骤等进行了培训,使各县区人口计生协直接责任人切实掌握了评定标准和工作方法。各县区计生协也都及时组织召开了乡(镇)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专题会议,对评估认定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县区计生协根据国家、省、市计生协评估认定实施细则和标准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协会层层负责制,明确了各级协会的工作职责,确定了责任人和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保证了评估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民主选举,进一步健全协会工作网络。各县区计生协严格按省计生协的要求,对现有会员进行了资格审查,重新摸底登记,吐故纳新,积极动员有技术特长、热心公益事业的能人,致富典型加入协会组织,核发了会员证,召开了乡镇计生协会员会议,选举调整了部分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成员。在各村民小组成立了协会会员小组,选举了组长,明确了工作职责,按照“自愿结对、人员不限”的原则建立了会员联系户。通过调整,会员人数达到了总人口的10%以上,形成了“村级协会理事会—会员小组——会员——会员联系户”四级活动网络。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基层协会管理制度,制定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会员联系户制度、会员小组活动制度、议事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了“一册二薄三档案”。通过以上措施,乡村协会理事会成员的年龄结果和文化层次更加合理,协会的组织结构更加优化,规章制度更加健全,工作力度更加到位。

(五)逐级自查,规范评估认定程序。乡村(社区)计生协组织评估认定工作小组,对照省、市、县各级协会评估认定相关文件,从组织网络、制度建设、协会活动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认真自查,在边查边完善的基础上,逐级形成评估认定申请书,逐级提出评估认定申请,逐级进行评估认定,最后由市计生协进行最终确认。

(六)强化督查,促进评定工作扎实推进。评估认定工作过程中,市计生协采取现场抽样调查、电话督查、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进展情况。每次督查结束后,市计生协都把各县区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开展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区计生协提出表扬,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县区进行督促指正,并将评估认定工作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七)严格要求,坚决执行“一条否决”制。在评定过程中,严格执行评定标准,基层计生协只有符合评估认定标准的所有条款,才评定为合格。对有1条不符合标准的计生协,责令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完善后,重新进行评定。通过整改、完善达到标准的,经过评估认定小组验收后,确定为合格。对不能通过评估验收的计生协,不再作为协会组织进行统计。

(八)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作出评定结论。2009年底,市计生协评估认定领导小组根据县区上报的评估认定申请及相关资料,严格依照省计生协评估认定标准,采取电话督查和深入实地进行随机定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7县区的113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协进行了严格的抽查评定,市计生协根据评定结果,及时对各县区计生协评估认定结论进行了批复。

(九)及时总结,全面推广工作经验。各县区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结束后,市计生协及时召开评估认定总结会,对全市的评估认定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系统回顾,将评估认定工作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收集整理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二、工作成效

(一)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络覆盖逐步扩大。通过评估认定,县、乡、村各级协会组织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服务网络覆盖面逐渐扩大。目前,全市计生协会已发展到2952个,建立会员之家3083个,发展会员4.58万人,会员数已达到总人口的11.03%以上。计划生育协会服务网络覆盖全市,县、乡、村、组四级协会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