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生保障建设范例6篇

加强民生保障建设

加强民生保障建设范文1

下面,我结合贯彻落实来陕考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场监管职能,就“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这个主题,简单汇报以下三个方面: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

强调:“经济要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必须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市场监管工作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全力支持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区现有市场主体XXX户(企业XXX户,个体工商户 XXX 户)。今年以来,全区共新登记市场主体XXX户,受疫情影响,同比增长率在10%左右。下一步,我们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牵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全面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继续落实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等便利化工作措施,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作、退役军人等创业重点群体,加强注册服务,提供创业咨询,在职责范围内尽力协调解决就业创业问题,奋力实现市场有活力、竞争有秩序、发展有质量、安全有保障的总体目标,着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力加码”。

二、坚持“四个最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来陕考察时先后视察了平利县学校食堂和大雁塔西安饭庄等地,强调:“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这充分体现了和党中央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视。当前,我们区正处在产业转型的关键期,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据统计,我区从事食品药品等销售服务的市场主体达XXX余家(食品生产XX家、餐饮经营XX家、食品流通XX家、零售药店XX家)。此外,还有近15000台特种设备,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继续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卫生环境、质量标准、服务水平”三大提升行动;围绕学校食堂及周边、农村食品、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风险隐患点,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坚决守底线、保安全,遏制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民生保障建设范文2

一、“十一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时期,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黄金期。“十一五”时期,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社会保险政策覆盖城乡、职业技能培训注重实效、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劳动保障基础建设不断优化,“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维护全市改革、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出台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基本形成促进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工作。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十一五”期末,全市城乡就业人员达到37.62万人,其中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实现新增就业岗位28549个;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037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充分就业社区”实现全覆盖。转移农村劳动力24240人次;吸纳外地劳动力24000人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工作不断深入,就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基本覆盖全市。

——社会保险政策覆盖城乡。出台基本养老、医疗保障办法,开展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至“十一五”期末,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3064人,120864人、40977人、120398人、70038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31425人,新增失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出台《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从2010年1月1日起,凡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我市城乡居民享受到政府提供的70元基础养老金。社会化管理工作日趋完善,建立了376个退休人员自管小组,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全市共有400876人参加合作医疗,其中农民392175人、居民8701人,参合率达98.8%。2009、2010年新农合人均筹资额分别为188元、220元,达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9%。现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共计16家、定点医院共计55家,职工医保所有参保人员均享受门诊统筹。

——职业技能培训注重实效。“十一五”期间,不断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龙头、以各职业学校、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乡镇(街道)成校为主体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形成了以技能培训和素质适应性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模式。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高技能人才总量有所增加,技能劳动者素质结构得到改善。“十一五”期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3367人,高技能人才培训2344人,再就业培训5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9807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得到加强。市技工学校加大招生力度,优化师资力量,加强校企合作。与杭氧、杭叉两大集团公司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签订招生协议,实行人才订单培养与定向推荐就业。“十一五”期间,共录取新生2013人,培养中级工以上毕业生1437人,学生毕业实习率达到100%,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

——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制度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十一五”时期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992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267.4万元,为企业挽回损失458.67万元。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十一五”期间受理各类举报、投诉等案件1383件,清欠工资1839.3万元,退回押金242519元。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网格化体系逐步建成。进一步加大工作处理力度,积极化解各类劳资纠纷矛盾,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初步形成。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得到进一步贯彻。最低工资标准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不断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得到广泛推行。

——劳动保障基础建设不断优化。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初步形成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网络。增设医保科、法规科(室)、信息中心。劳动保障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劳动保障信息化(“金保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实现298个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室全覆盖。通过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效开展,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能力建设取得实效。

二、“十二五”面临的基本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处于全面推进“西郊现代化生态市”建设,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的关键时期,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向政策更完善、制度更健全、管理更高效、运行更稳健方向迈进的重要时期。近年来,劳动保障工作的地位不断提升,作用日益突显,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视,我市经济保持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以及人民群众对改善民生的期待都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充满机遇的同时,要清醒认识“十二五”时期的劳动保障事业面临的挑战。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十二五”时期,劳动力市场总体上供大于求的局面仍将存在。随着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技能人才队伍在总量与素质结构上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偏低,高技能人才缺乏,培训规模和发展速度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职业技能培训有待加强。新增城镇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突出。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任务艰巨。社会保障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等诸多挑战。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将面临较大的支付压力。社会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在城乡和区域之间的公平待遇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实现。

3.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任重道远。“十二五”时期,产业结构和企业规模结构的调整将使劳动关系趋于多元化和复杂化,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将更加繁重。此外,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贯彻,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必将对劳动关系调整提出更高要求。

4.加强公共服务基础势在必行。劳动保障工作日趋繁重,农村劳动保障基层组织建设、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劳动保障信息化和社会保障水平都有待加强和提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事多人少的矛盾突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些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三、“十二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富民强市”战略,紧紧围绕就业优先、保障为基的主线,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着力扩大就业规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全面推进“西郊现代化生态市”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城乡劳动者体面就业,加快实现全民社保的目标,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城乡统筹原则。坚持以劳动保障制度、人员、场地覆盖城乡为目标,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服务网络,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实现城乡统筹共居共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目标。

——坚持收入分配原则。坚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职工工资稳定增长。通过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提高社会平均收入水平,进而调节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实现体制机制公平和谐的目标。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大财政对劳动保障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形成稳定财力支撑。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运行的公开透明和安全完整,构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三)发展目标

指标名称

预期目标

一、就业培训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2.5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

充分就业社区、行政创建

100

城镇登记失业率

4以内

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

0.5

职业技能培训

4

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8.5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2.5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3.5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7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14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7.5

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99.5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100

三、工资和劳动关系

最低工资标准

逐年提高

劳动合同签订率

98

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

75

劳动争议案件办结率

95

企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覆盖率

97

四、主要任务

(一)以两创工作为抓手,推动充分就业

以创建充分就业市和创业型城市为重点工作,着力优化就业结构,改善就业环境,统筹城乡就业,逐步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十二五”时期,全市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以全民社保为目标,完善社保体系

围绕扩大覆盖面和提高保障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别达:12.5万人、13.5万人、7万人、14万人、7.5万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参合率达99.5%左右。

(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职业培训

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整合全市职业培训资源,加大培训投入,发挥企业、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政策导向、技能竞赛的联动作用。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明显提高,再就业培训率和培训后再就业率均达到60%以上。中级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总数的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总数的比例达到16%以上。

(四)以和谐稳定为宗旨,促进劳资共赢

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提升调处能力,加强基础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不断推进最低工资保障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以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为基础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弱势群众的劳动保障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社会各类群体利益关系更加协调平衡,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五)以基础建设为重点,提高服务水平

实现覆盖全市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平台,建成充分共享、高效运行全市统一的集中式数据中心。深化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强化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提升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

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和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不断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促进就业和发展经济的良性互动。实行更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小额担保力度,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在政府主导性投资项目中,加强对就业影响的评估。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和就业相关数据调查制度。实行更加有利于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灵活就业政策,鼓励和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非正规组织就业。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加大再就业资金支持力度。

二是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机制。以推进创业型城市和充分就业城市创建为载体,多层次拓展就业渠道,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完善创业机制,扩大扶持对象范围,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降低劳动者创业成本和风险,促进城乡劳动者、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产业结构调整中转移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以创业促就业,扩大就业范围。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创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园、见习基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退伍军人等人群自主创业,推动全民创业。

三是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巩固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室平台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扶助困难群体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方面的基础作用。

(二)完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扩大社保覆盖面。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做好新老制度衔接。围绕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加大对纳税未参保单位督保力度,重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劳动者、农民工和农村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做到应保尽保,逐步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迈进。

二是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体系。不断整合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相结合的医疗保障模式。完善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加强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完善医疗保险一卡通信息系统,实现各统筹地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是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适时调整失业待遇水平,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再就业,开展转岗培训,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探索解决非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障问题,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四是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安全。建立地税征收、社保使用、财政管理的监督管理体系,把基金监督工作贯穿到社会保险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健全制约机制,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加强行政监督队伍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三)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实效

一是全面推动劳动者技能培养。结合人才强市、科技兴市战略,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培训工作。以通用型性强、技术含量高、社会需求大的职业工种为重点,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倍增工程。坚持职业培训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方向,形成以各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教育机构为主体、分布合理、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和政府津贴制度,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激励、使用、交流机制和评选表彰制度,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对企业技术骨干实行直接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发挥现有培训力量,依托职业院校、技校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结合岗位需求,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强实用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同时,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转移就业能力。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工作新格局。加强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建立校企合作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制度。进一步完善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和政策体系,加大对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的就业技能。

三是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组织实施体系,形成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为主体,以企业业绩评定和学校课程考核为补充的职业技能鉴定格局,培育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就业和技能成才过程中的导向作用。鼓励行业、企业和全社会开展各种类型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在大中型企业普遍实行高技能人才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加强公共实训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技工学校,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作用。

(四)加大劳动关系调处力度

一是加强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法规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指导企业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推进小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小企业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逐步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

二是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和质量。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高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率。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劳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坚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三方性原则,完善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咨询、调解、仲裁等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强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报告、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完善维稳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不断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职工工资稳定增长。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帮助劳动者解决因企业欠薪引起的临时性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制度,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强化日常巡视检查、举报专查和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加强“两网化”管理,对用人单位实行动态监管。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建立。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积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行为,推进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形成维权的长效机制。

(五)提高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劳动保障信息化软硬件、经费、人员等建设的投入,建立强有力的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大业务流程优化和系统整合的实施力度,完善数据采集体系,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构建集业务管理、基金监督、决策服务、公共服务为一体的劳动保障信息平台,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劳动保障办事窗口和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完善咨询服务体系。

加强民生保障建设范文3

[关键词]农村 社会保障 社会主义新农村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20字要求,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农民的福址。因此国家就应该向农村投入各种资源,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增加对农村公共物品生产的现金投入,应该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以加强农村的社会保障事业建设。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是消除城乡差别、要举措。它可以通过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体现公平,实现农民国民待遇的重维护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胜利的有力保障。

一、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迄今为止,土地仍然是占人口大多数的中国农民的生存保障,一旦离开土地,许多农民就要发生生存危机。显而易见的是,农民尽快致富的必要条件是建立替代土地作为生存保障的养老保险制度。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部分地区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建立了个人账户积累式的养老保险。第一,“土地换保障”。这一办法主要适用于城市周边因为城市扩张而征用农民土地的地方。现阶段土地换保障的操作方法也有三种:一是脱离土地型,对失地农民以养老保险安置为主,辅之以在一次性经济补偿基础上的自谋职业,将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土地流转型,土地收益中须有50%左右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安排。三是土地入股型,在国家和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农户以被征用的耕地作价入股,每年都可以从收益中分成。这也是对失地农民的一种有效的保障方式。第二,”产品换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障司的卢海元在2004年第3期《求是》杂志撰文建议,农民以产品换保障的方式,直接以农产品缴纳保险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三,“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保障”。在国家切出一部分国有土地出让金建立起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基础上,给每个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附加上一张养老金卡,农民可以把承包经营权让渡出来,土地转包给种田能手,使之形成规模经营,也可以继续持有承包经营权、耕种土地。

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为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农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中国政府于2002年开始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个人多方筹资。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这份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说,国家将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将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乡村医生实行补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坚持自愿原则,反对强迫命令,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三、实行农村社会救助

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是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基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开始建立五保供养制度,1994年国务院颁发《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农村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未成年人保义务教育)的五保供养: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为解决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五保老人的照料问题,各地相继兴办敬老院,将这些人员集中供养,并逐步发展成为五保供养的一种重要形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行农村社会救助,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要继续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医疗救助办法,既要搞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又要真正缓解贫困群众的就医困难;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为因特殊原因导致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提供临时性生活救助;要进一步做好灾害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要从生活上为返乡流浪乞讨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多的救助,使他们吃得饱、穿得暖、有学上;要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保持平安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四、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是逐步消除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加强“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将农村困难群众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有利于解除农村贫困群众的衣食之忧,改善他们的生存条件;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保持农村和谐稳定,是继全面取消农业税等重大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重大决策。目前,中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对象达1815万人。此外,还有农村特困救助对象562.3万人。首先,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合理筹措机制。通过社会救济制度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历来都是政府的职责。因此,保障资金的来源应以政府为主,不能向农民个人伸手。其次,制定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规范原来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实行差额补助制度。

总之,农村社会保障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不搞“一刀切”,不搞“一哄起”。保障范围由小到大,项目由低到底,投保时间、投保年龄、投保额彻底放开,集体补助由国家引导,集体和企业自定。总之,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要顺应农民的要求,尊重农民的感情,留有余地,循序渐进,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心理上、物质上的承受能力。

参考文献:

加强民生保障建设范文4

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稳定石”和“调节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实现海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推动全岛开放开发的支撑。为了加强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助推平潭“后大桥时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根据政协工作安排,县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以维持最低生存为目标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一是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深入。我县低保制度从2004年开始全面启动,至2009年4月底止,工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户数有7489户、16622人,全额低保的对象(五保户)1958户、2541人。月发放低保金111.105万元,人均月补差51.56元,全额补助对象人月均100元。城镇低保从1998年试行以来,低保对象已扩展到611户、1831人,低保标准单人户为155元,多人户为145元。月发放低保金12.998万元,人均月补差70.99元。二是各种救助制度全面实施。我县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建立实施了多项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卓有成效,不断提高农村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标准,将农村低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50%,五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80%。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社会救助不断推进,落实了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济适用房和政府廉租房正在积极筹建之中。

(二)以维持温饱水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险逐步完善。截止2009年4月,全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852家,在职缴费职工9999人,退休职工5432人,养老基金收入944万元,支出168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8556人,基金收入32.88万元,基金支出26.47万元,历年滚存节余161.93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7249人,基金收入18.8万元,历年滚存节余208.2万元。医疗保险参保职工19273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500.87万元,支出274.78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8638人,累计节余540.78万元。机关社保共有投保单位290个,在职参保人员7262人、离退休人员3235人,实现基金收入312809万元,历年滚存节余4594.61万元。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新农合工作运行平稳。

(三)以提高生活水平为目标的社会福利稳步推进。一是切实落实五保供养。将全县2541名五保供养对象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切实加强老龄工作,进一步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快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强化了慈善援助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光彩事业,逐步规范捐赠行为,积极做好儿童援助中心、养老院的前期工作。三是全面落实优抚抚恤新机制。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了“一免三减”的优惠政策。

二、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尚有空间,统筹基金征收不足。由于进城务工、自由职业人员不断变化,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和群众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参保意识不强,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逐年增加,而我县医保基金仍按几年前的最低标准征收,造成医保基金征收不足,面临较大的赤字压力。

二是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少报工资金额现象仍然存在。由于稽查力度不大,而被查单位普遍存在抵触情绪,稽查工作难以到位。

三是养老金倒挂现象较为严重。以我县参保的差额拨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例,共有该类单位85个,倒挂30个,倒挂面达35%。

四是劳动关系不稳定现象依然存在。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拖欠工资等引起的劳动纠纷呈上升趋势,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隐患。

五是城乡低保存在一些突出问题。1、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实难,动态管理难度大。居民家庭收入的核实工作非常困难,尤其是隐性收入的核实更是难以入手。在入户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居民不能如实提供实际、隐性收入情况,给审批工作和补差标准的确定带来困难。2、低保金发放时间持续较长。个别乡镇的低保金财政部门一般在次月才能拨入民政部门的帐户,民政部门拨到各乡镇约需一周时间,各乡镇将保障金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也需要一定时间,削弱了低保金保障功能。

六是工作力量薄弱,人员编制过少。从我县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专职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普遍偏少,多数依托于村委会和社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定编3至5人,在编人员只有1人,抽调人员1人,却要负责对全县近千户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疲于应付。乡镇没有固定从事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七是工作经费不足且缺少必要的装备。近年来,社会保障工作日显重要,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相关工作经费却严重不足,装备较为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快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明确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定切合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第一,要坚持“立足长远,分步实施”的原则。当前的重点,在于积极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研究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解决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和转移接续问题。第二,要坚持“低门槛进入,分标准享受”的原则。根据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的缴费能力,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既要考虑“政府出得起、集体补得起、个人交得起”,也要考虑保障制度自身的良性运转,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第三,要坚持“广覆盖,多层次”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中,破除城乡户籍限制和职工身份限制,根据城乡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

(二)坚持城乡统筹,加快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

——加快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第一,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要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逐步将破产、改制集体企业职工、失业人员、无就业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及农民变市民人群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重点探索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并积极探索灾民变市民、农村五保户变市民、农村退役士兵变市民机制。要切实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城镇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三是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发挥农保养老的作用,最终减少农村低保人数。在缴费方式上,可设计多种方式供农民选择,如按月按年缴费,一次性缴费,或丰年多缴、欠年少缴、灾年不缴等。逐步推行老年农民社会养老补贴制度,对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农民,建议每月由财政给予一定的社会养老补贴。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换社保的新机制,鼓励农民自愿交出土地使用权,把土地使用权让给村集体用于开发,其收入首先用于给出让土地的农民提供终身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第二,加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一是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扩面以新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并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完善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办法,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二是深化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争取把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都没有覆盖的城关居民纳入医保体制。三是积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大病统筹,兼顾门诊”的原则,逐步扩大慢性病补偿种类,提高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标准;适当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成员住院费报销比例;取消特殊群体(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在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门槛费。

第三,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规范工伤医疗服务,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积极推行工伤医疗协议管理,进一步加大建筑、化工、危险品等高危行业工伤保险强制执行力度。加快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建设,使女职工生育权利得到保障。

第四,研究解决社保体系中的难点问题。一是逐步做实个人帐户。针对个人账户空帐运行和个人帐户透支问题,深入研究养老金隐形债务分类偿还问题,积极探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并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和运作实行全面和全过程的外部监管。二是统一同类企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实行同类企业按照统一的缴费工资基数和规定的费率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核定递增的缴费工资基数。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第一,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是完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要注重推行分类施保,并将低保制度与教育、医疗、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和促进就业的政策相结合,使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政策保障和社会援助。二是拓宽农村低保覆盖面。重点保障孤老残幼、贫困家庭、贫困人口。三是保证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要进一步完善低保评议、动态管理和督查制度,积极推行社区低保听证制度,强化监督,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第二,不断完善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帮助群众解决突发性、暂时性困难;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特别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完善教育救助制度,适当提高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继续落实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强化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多层次的就业职能培训,实施创业税费减免,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对经济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法律咨询、、刑事辩护等方面提供无偿咨询、适当免费的法律服务。

——不断拓展覆盖城乡的社会福利体系。

一是不断健全社会福利发展机制。牢固树立社会福利社会办的观点,把社会福利作为一项全民化的工程,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部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市场化福利服务供给,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惠及外来人员的新格局。

二是努力提高机构福利服务水平。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加快综合性社会福利院、老年福利院、农村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保障和服务能力。

三是推进社区福利服务水平。整合现有社区服务资源,建设社区福利服务中心及其信息平台,链接相应的福利机构,逐步形成功能完整的社区服务网络。全面实施社会养老服务工程,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为着力点,推行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方式,实行无偿、低偿相结合的医疗、家政、维修、法律咨询、情感慰藉等社区服务。

四是完善公共福利制度建设。支持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慈善类民间组织,建立慈善组织行业自律机制和评估机制。健全残疾人福利政策,落实残疾人优惠待遇。加快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推进首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逐步解决进城农民工、城区“双困”家庭和农民变居民的住房问题。

——积极探索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领域。

一是大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尝试建立便于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机制,并进一步搞好农民工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间的制度衔接。开展进城务工农民服务管理试点,建立进城就业农民服务中心,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是合理设置社会保障项目。按照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标准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设置、归并社会保障项目,明确各种社会保障之间互联互动的多种形式,创造性地建立起各种社会保障间互联互动的制度和部门间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以及资金交流平台。

(三)完善社会保障配套机制,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第一,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法制化。规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加大对保障政策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加强对企业支付工资、签订合同、缴纳社保等情况的监管,及时纠正损害职工利益的违法行为。

第二,努力推进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现有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服务组织及其运作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大我县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形成以国家办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服务为依托、家庭服务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同时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努力实现社会保障服务的信息化,从而提高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效率。

第三,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保障机制。一是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公共财政改革步伐,打破城乡分治的制度安排,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要根据经济成份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及时把外来投资企业、新兴行业纳入覆盖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三是改革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强制企事业单位为职工“买保险”。四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稳定机制。扩大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比重,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住宅的质押、流转换保障、换救助的机制。五是充分发挥隧道业、海运业、商贸业等社会各界的力量和优势,吸收更多的捐助资金,培育更加广泛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

第四,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各项配套改革。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能“单兵作战”,而有赖于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以及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一是深化户籍改革,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登记制度,消除城乡居民待遇的差别。二是提高统筹城乡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水平,健全以劳动合同制度为主要方式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统一城乡就业政策、劳动力市场、就业失业登记和职业培训。三是深化完善征地制度改革,把握我县开放开发过程的城乡土地一体化发展方向,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标准。四是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控制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四)加强对社会保障事业的领导

——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共同推进社会保障工作的合力。

充分发挥由税务、财政、工商、建设、审计、建设、质检、国土资源、安监等部门的作用,协调解决社会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社会保险欠费企业档案,签订补缴协议书;加大执法,对不履行缴费协议的依法强制执行;加大审计力度,对出口退税的欠费企业,财政从退税中直接划拨到养老基金帐户;欠费企业不能享受扶持政策;工商部门可把企业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作为年检的条件;质检、工商、建设、税务和劳动保障相互联动把企业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作为评选企业信用等级的条件;对拖欠社会保险的企业,国土资源部门控制用地指标;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调研视察等活动。通过整合社会力量,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挥工作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纳入乡镇、村居工作的考核范围。县直有关部门各内部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社会保障意识,使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知识深入人心。

加大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向各单位免费赠阅劳动保障信息、举办法规政策培训班、送法进企业、设置宣传站、开展定期和定事(主题)相结合的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政策,引导企业经营者关心支持劳动保障事业,引导职工合理表达诉求,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对于违法乱纪、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企业和个人,适当予以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建立社会保障工作奖惩机制。对社会保障工作做得不好的企业及企业家,实行评先树优一票否决,使按时足额缴纳各项保险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实行社会保险预警制度。对于欠缴社会保险达到警戒线(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企业,进行警告,规定缴费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的,作为重点的执法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

加强民生保障建设范文5

坚持第一要务,筑牢民生基石。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坚持发展,才能不断巩固改善民生的物质基,市经济保持了平稳快速的发展势头,地方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为改善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年以来,财政用于“三农”、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资金累计达****亿元,年均增长****%。今后,要继续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强化枢纽地位、优化工业结构、建设商贸都市、发展现代农业”的发展思路,力争取得更大发展,为进一步解决民生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健全两大体系,抓住民生根本。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改善民生的根本所在。在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方面,应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积极拓展就业渠道,逐步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就业再就业“责任保障体系”,市、县区(市)、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劳动保障部门组成的就业再就业“组织保障体系”,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组成的就业再就业“信息保障体系”,职业介绍、再就业培训机构组成的就业再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各级财政支持的就业再就业“资金保障体系”,力争实现“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以下。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应重点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五保户供养、救灾救济、法律援助、临时困难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在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低保标准。

破解三大难题,关注民生热点。上学、看病、住房是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围绕破解这三大难题,应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维护教育公平,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受教育问题,继续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两免一补”,实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市民同等待遇,确保流动人口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医护队伍培养,巩固完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医保,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住房价格和租金监管。积极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与廉租住房制度,不断扩大廉租住房覆盖范围。

维护三大安全,确保民生安定。社会安全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应从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这三大安全问题入手,完善制度、加强防范、严格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积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大力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有效保证饮食卫生、药品安全;认真抓好生产安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宣传与教育培训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危险源监控与隐患治理相结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广泛开展平安地区、平安单位、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增加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加强民生保障建设范文6

江苏省委“十二五”规划建议突出了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发展和执政理念。

江苏省委省政府表示,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到2011年将实现全省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十二五’期间的重中之重,”江苏省人社厅负责人指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在服务发展和改善民生实践中的地位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江苏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陈颐研究员认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更加突出了社会保障的地位。“建议”把“促进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列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三大任务,集中反映了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强烈期待,改善民生的重点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

“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说,今后一个时期,江苏省劳动力供大于求和结构性短缺的矛盾仍将继续存在,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建议”将高校毕业生放在就业问题的首位,说明江苏省委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高度重视,“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将加大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创造更多的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智力密集型就业岗位。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也首次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提出要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发挥工会和行业组织积极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

江苏十二五规划建议首次提出要强化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比如在初次分配环节,税收可减少不同要素所得在初次分配环节的不合理差距,以保证那些只能凭劳动换取收入的低收入群体享受到应有的以及更多的经济发展的成果。

“建议”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亮点是“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十二五”期间,江苏将会在保障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非保障利”,其政策理念和社会功能,不是为了保障特定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而是以公共政策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手段,提高社会成员生活水平,增加人民的福祉,促进社会公平。

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另一个亮点,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高度发展的今天,慈善事业仍然是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对改善民生发挥着不可缺少的功能。

江苏省“十二五”规划建议还关照到了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让更多的困难群体“住有所居”,将成为“十二五”期间我省民生文章的一个重点章节。“十二五”期间江苏省提供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型房源将更为充足,应保尽保。

目前,江苏省已拟定在“十二五”期间,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大致的规划,城镇中40%的家庭属于中低收入家庭。仅以目前江苏900多万户城镇家庭来算,也就是说,接近一半的家庭都有望纳入保障体系。

这其中,公共租赁房的大力推进将成为一大亮点。公目前,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已纳入了公租房的保障范围。

十二五规划全面改善民生,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十二五”时期,浙江省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在全面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和创新方面取得新的更大进展。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联动增长机制,促进职工工资较快增长;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

浙江省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当前,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已有的社会管理模式遇到了越来越多的严峻挑战。要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依法保障公民权益,健全完善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强化城乡社区和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创新“枫桥经验”,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依法规范秩序,妥善处置各类。加强对“网络社会”的管理,改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促进创业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最大限度创造就业机会。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i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这是群众呼声强烈,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富民强省、社会和谐,让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要切实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着力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四是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是民生之基。近年来,浙江省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大力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扩面,加快实现全覆盖。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覆盖而,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各类社会保险制度的对接,逐步形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险体系。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五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和人口工作水平。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和产业,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

立足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上海最新出台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晰了从公共服务体系、就业、社保、住房保障和养老等方面“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十二五”期问,上海将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菜园子”、“菜篮子”区县长责任制,保持蔬菜等副食品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大力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大市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及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公开的力度。完善分类救助政策,发展福利和慈善事业。

在教育方面,上海将围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推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开放式终身教育体系。

在住房保障方面,上海将构建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动迁安置房等多层次保障体系。对治安将依法加强综合治理。据介绍,“十二五”期间,上海市预计新增供应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动迁安置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