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范例6篇

水上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范文1

县政府决定在汛期来临前召开这次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和明年上半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的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分析当前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今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对*年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刚才六合处长传达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江海局长代表县交通局就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了十分重要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年工作,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年工作重点,求是客观,我都赞成。会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进行经验交流,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大家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借鉴。希望同志们以先进为榜样,继续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全力推进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县政府与有关乡镇政府签订了*年度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单位要坚决落实责任书明确的任务;市交通局领导就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同志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要将此次会议精神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并传达到每个有渡口的村(居委会)和水上从业人员。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一贯关心、支持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市交通局领导和长年战斗在水上交通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他们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下面,我就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晰思路,切实加强领导力度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两起水上交通安全特大事故,造成40人死亡。1月13日,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新甸镇魏湾村一艘乡镇船舶违章载人,造成12人死亡;3月15日,四川省*市*县西溪镇一艘乡镇自用船舶违法载人,造成28人死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我们从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同志敲响了警钟,也充分凸现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我县地处长江中下游,境内河流密布,虽因行政区划调整,仍有近一半的乡镇部分群众出行离不开水上交通。目前,全县共有客渡渡口27道,客渡船舶32艘,430座,年客运量70万人次,平常客流量小,但客流高峰期少数渡口的日客流量达1000多人次,给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多年来,由于各有关部门、乡镇、渡口所在村(居委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实现了连续12年无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但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局面:一是渡口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大部分分布在交通很不方便的乡村;二是渡口条件简陋,大多渡口都是自然岸坡,群众上下很不方便;三是渡船状况老旧,仍有少数木质船、非机动船;四是渡船、渡工持证率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有少数渡工既没有进行驾驶培训,年龄又大,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五是有极少数乡镇政府安全责任没有得到落实,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清,“乡镇船舶乡镇管”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再加上部分群众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盲目追求时间效益和经济效益,致使农用(或自用)船舶和少数客渡船舶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章载客航行现象时有发生,且屡禁不止。因此,从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切实提高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县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扼杀事故苗头

当前,汛期即将来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责任分工问题。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单靠一个或几个部门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乡镇客渡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和《怀宁县乡(镇)客渡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各乡镇政府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起县、乡、村全面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乡(镇)、村日常管理和乡管员、重点渡口现场监督员的现场监督作用,坚决制止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负责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交通及海事部门要负责做好水上交通经营中的安全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阻挠海事执法的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负责做好农用船舶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逐步建立起各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程序化、制度化的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是措施保障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堵住源头:一要夯实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按照《怀宁县乡镇客渡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每季度组织渡口所在村(居委会)、船舶所有人及经营人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学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文件,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防范对策,督促他们做好渡口船舶的安全保障工作,并不定期地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排除隐患。在客流高峰期、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要安排专人负责渡口秩序,阻止冒险航行,违章航行行为的发生。二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县海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决不手软,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彻底解决好私设渡口、非客渡船舶非法载客,客渡船舶严重超载、冒险航行等违章行为,促使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三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员、渡口现场监督员、船员(渡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员、监督员、船员(渡工)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和操作者,这支队伍的稳定和自身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交通、海事部门要把他们组织起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法律、安全意识。各乡镇也要把稳定这支队伍,提升他们的素质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在政治、生活方面予以关心、照顾,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县海事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门坎,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客渡运输管理上予以政策倾斜,在年内实现渡工(船员)持证率达到100%,船舶持证率达80%以上。四要抓住机遇,加快渡改桥、标准化渡口建设和渡船更新改造步伐。省交通厅已向交通部申报了渡口建设改造资金,用于小渡口的专项改造,我们要抓住这次机遇,想法筹措配套资金,对能渡改桥的渡口尽量实施渡改桥,不能实行渡改桥的渡口要加快渡船更新改造和标准化渡口建设步伐,从源头上解决运输载体的安全隐患。五要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各乡镇政府和交通、海事部门要紧密配合,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根据全县当前乡镇船舶、渡口分布现状和各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细致地对全县各类船舶开展安全检查,检查中要做到“三个到位”,即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要检查船舶、渡口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渡口是否有政府设置批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船舶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足、配齐,船舶是否超载运输。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成有关单位和船舶业主进行整改。对未经审批私自设渡营运,货船载客,人货混装,一般货物与危险品混装,船舶带病航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从重处理,力争做到船舶无违章、无“缺陷”、无“私设”,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确保今年万无一失

水上交通安全范文2

“6.15”九江大桥船撞桥梁事故是我省发生的最严重的一起船撞桥梁安全事故,导致九江大桥200米桥面垮塌,国道325中断,初步调查,造成了9人失踪4车坠江,给国家和人民财产生命造成了重大损失,连日来各类媒体都进行了连篇报道,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华建敏秘书长都作了重要批示,交通部和安监总局领导专程从北京赶到事故现场调查了解。张德江书记、黄华华省长、佟星副省长亲临现场指挥,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海事、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及佛山、江门等地方政府通力协作,互相配合,事故善后处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刚才,大家实地察看了事故现场,都认为这起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事故性质是严重的,教训是十分深刻。如何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我省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实保障桥梁、船舶航行安全,我代表省交通厅讲几点意见。

一、我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非治不可

今年1-5月,全省水域本省籍船舶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3.5宗,死亡7人,沉船11艘,经济损失3726.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8.6%,下降22.2%,上升83.3%和975.2%,经济损失同比更是大幅飚升9倍。6月又发生两起重大水上安全事故:6月5日“粤广州货0389”运沙船翻船,造成9人失踪及“6.15”九江大桥船撞桥梁事故。这些事故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带来严重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重大不良影响,同时也暴露出我省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水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够完善。大部份乡镇企业没有实施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部分企业对委托经营船舶管理不到位,只收挂靠费,挂而不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没有得到落实。二是船舶超载、船舶安全性能差。船舶超载现象严重,尤其是运输沙石船舶。一些水运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船舶老旧,安全状况差。三是船员素质较低,未经过专业的教育和培训。现在的船员多为农民工,没有受过专业教育,加上安全培训、考核等工作不落实,造成船员整体素质低,因此船员违章操作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事故发生。四是船舶的通行条件受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逐渐增多影响,形成一定的事故隐患。五是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过多,存在一定漏洞。现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是海事部门,但涉及交通、海洋与渔业、港航、航道、公安边防等多个部门,管理部门过多,多头管理,条块交叉,没有合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不利于建立安全生产以块为主的综合治理和综合执法,没有形成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通过事故分析,在1-5月份发生的事故的17艘本省运输船舶中,运沙石砖等建材的乡镇运输船舶就有8艘,占了近一半。近两年来,特别是运沙船舶,碰撞、自沉事故频发,已连续发生多宗重(特)大安全事故,运沙船舶成为了水上交通安全的一个重大事故隐患,必须进行整治。

二、切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6.15”九江大桥船撞桥梁事故给我们敲响了严厉的警钟,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要求,以确实保障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好转为目标,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着力在落实整改措施上下功夫,重点抓好7项工作。

(一)重点抓好大桥的修复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抓紧修复”的批示要求,我厅已将九江大桥的修复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6.15”事故后,已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大桥修复的有关工作,争取以最快速度、最短的时间使大桥修复。经省政府同意,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中应急抢险工程处理的有关规定,九江大桥修复工作,在交通部专家组的指导下,指定施工单位*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为龙头的设计、施工、检测总承包模式进行修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和*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联合设计,*省交通集团检测中心负责检测,*省公路工程监理站负责监理。同时要求所有重建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我厅在交通规费中设立风险基金和奖励基金。为了加强督促,确保尽快修复,我厅已成立了九江大桥修复专责小组,由主管基建的副厅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专职专责做好大桥修复的工作。

(二)重点抓好桥梁安全检测及防护工作

目前,影响我省桥梁结构安全的外部因素主要是船对桥墩的撞击和河床冲刷对桥梁基础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我省航运事业的迅速发展,船舶吨位越来越大,航行密度越来越高,船撞桥梁事故率有上升趋势。如何减少船撞桥梁和对桥梁进行合理设防是摆在桥梁建设、养护工作面前迫切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强船舶航行管理,督促船舶合理配载,严禁超载超高船舶航行;加强大风、大浪、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航行管理,船舶通过桥区时禁止在非航道水域通行,严禁桥区追越及不按规定显示过桥信号、冒雾航行过桥等行为;加强船员培训,提高船员素质,提高驾船技艺,规范操作。另一方面,重点抓好桥梁的安全检测和防护工作。一是各级交通、公路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要对桥梁下部结构、基础、上部结构继续开展检查、检测工作。从去年4月份开始,我厅就在全省开展了公路桥梁隧道涵洞结构安全检测工作,具体由各市交通局、公路局、收费项目业主进行。目前,已有东莞、江门、河源等部分市完成了检测工作,对有问题的桥梁也正在进行修复和加固。二是进一步加大旧桥、危桥的改造力度。“十五”期间,我省共投入13亿多对全省2060座旧、危桥进行了改造。*、*年我厅进一步加大对旧、危桥的补助,省公路局已下拨2亿元补助资金,对全省近800座旧、危桥进行改造。三是要组织对通航河道桥梁的抗撞性能进行检测和风险评估。对抗撞强度不能满足过往船舶等水上浮动设施碰撞的桥梁,要采取措施,并要设置桥涵标,以保障桥梁安全。四是加强监管和处罚。对未执行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有关公路桥梁、隧道涵洞养护要求,营运养护投入不足,管理缺位,路况与桥况达不到最低养护质量技术要求,以及在检查检测工作中不力的单位,省交通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通报,并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出现责任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近年,由于水土保持工作进步较大,上游来沙减少,而建设需求导致用砂量增加,违规采沙时有发生,河床下切,造成部分桥梁基础承载力下降。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大对违规采砂的打击力度。

(三)重点抓公路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

我省现有公路渡口33处,拥有渡船138艘,其中省养渡口14处(含停渡战备渡口9处),拥有渡船52艘,地养渡口19处,拥有渡船86艘。为保障公路渡口的渡运安全,从2002年开始,我省实施渡船渡口更新改造工作。为确保渡船以良好的技术状况投入生产,我厅每年均安排计划新造渡船,逐步淘汰老旧渡船,*年全省新造渡船5艘,*年计划安排新造渡船2艘。此外我厅每年重点安排资金对渡运码头进行改造,*年计划安排13处码头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接下来,要以淘汰木质、老旧的渡船为重点,争取用3—5年时间消灭全省老旧渡船;分轻重缓急,按照各渡口渡运情况,逐步改造渡口码头,对位于山区非通航河流、水位落差大、渡运距离小于200米的渡口,继续开展撤渡建桥工程,争取用5—10年消灭全省内河公路渡口。

(四)重点抓好对船舶委托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委托经营船舶存在的“托而不管”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水运市场秩序,保障经营人的合法权益,重点抓好对委托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在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时,必须认真把好企业的经营资质关,对没有取得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合格证书的企业,不得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要求从事委托经营水路运输的航运经营人与被委托的船舶所有人建立明确的委托关系,包括产权、责任、义务在内的双方民事关系。督促航运经营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经营业务管理体系,船舶所有人必须在上述体系框架下营运。各市水运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海事、海关、边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对水运企业实施全方位的动态管理体制,并建立管理档案,对经营人或船舶所有人隐瞒、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发出纠正或整改通知,屡教不改者,向社会发出警示公告,性质严重者,一律清理出市场。经营企业资质管理未达到要求,安全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的一律不得通过年度审核。

(五)重点抓好全省桥涵航标设置和维护工作

各级航道部门对辖区内的桥梁设置桥涵标进行一次面大检查,尤其对繁忙航道上的桥梁进行重点排查,要依法依规督促落实桥涵标设置、维护工作,并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上、下游航段增设航标,引导船舶在航道上航行,确保桥梁安全。要加强航道巡查和航标维护,要根据航道水深和流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航标,确保航标灯位置正确、发光正常、颜色鲜明。

(六)重点抓好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市港口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落实各项安全责任,特别是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管理。近年来,我省港口的危险货物种类越来越多,涉及到危险货物的港口作业也越来越频繁,我厅将重点抓好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工作。一是做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的核发和年审工作。各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好市场准入关,杜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从事危险货物作业,保证符合条件的企业、从业人员,以及设施、设备进入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港口经营人坚决不发放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二是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相关人员培训。充分利用广州、深圳、湛江等四个危险货物作业人员培训基地,推进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资质培训工作。三是强化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现场监管。为进一步规范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管理,市、县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监管力度,促进港口经营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建立健全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增加安全检测监控及消防、防污、应急专业人员与设备的投入。加强与海事部门的信息交流,建设港口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要在全省推广使用港航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关于港口安全信息管理;海事危货作业申报、审批、通报的信息系统。

(七)重点抓好水上交通综合执法工作

水上交通安全范文3

安全工作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被提到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和“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予以重视。风险行业的航运企业更是将安全喻为企业赖以生存的根基,历来都把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从不敢懈怠。经过几代人的努力,至今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日臻完善,一些企业在引人IsMC(对e安全管理体系后,安全管理正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迈进,逐步与国际接轨〕尽管如此,仍事故频繁,尤其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从1999年烟台‘“11.24”特大海难到2(XX)年四川合江‘’6.22”特大沉船事故,到今年初川江多起重大水仁交通事故,一个个悲剧触目惊心,揭示了我国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原因何在?笔者认为,这是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的结果,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旧的安全管理机制束缚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安全管理无法产生质的变化 解放后,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基本上是封闭式的;安全管理以行政命令、行政控制为主;考核安全状况好坏的标准,是以行政下达的安全指标为依据,无论是思想上还是行动上,几乎都只围绕安全指标转,都只对上级领导或部门负责,[级指示抓什么就抓什么、不敢越雷池半步,_上情下达,动员布置,信息收集,总结仁报,安全管理部门忙得不亦乐乎,但对本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反而深入调查研究不多,谈不上对症下药采取措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直处于被动地位,如果一段时间安个状况不好,事故多发,就组织开展轰轰烈烈的安全检查而一旦发生了重大事故,则从政府到企业的各级领导,纷纷赶赴现场作指示,深怕上级怪罪不重视凡此种种,都是计划经济体制年代的产物现在,改革开放已三十余年.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迄今为止,企业的安全竹理却依然在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安个管理模式及其产物这种}f:l的安全管理机制,严重束缚r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怜理L作的自主开展我国目前领导干部任期考核、提拔使用注重任期内业绩,这种不尽完善的考核、提拔机制,使企业普一遍地存在追求短期利益、急功近利的经背思想这是一种不利于安全,也不利f企业生产稳定增长的经营思想.以行政控制及行政F达安全指标为标志的旧的安全竹理模式,进一步诱发了企业的短期行为不少企业为J’解困、扭亏,为了盈利,在安全上所花的精力和投人的资金、人力,相当有限,普遍存在拼人力、拼设备,该停的不停,该修的不修,出了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r,甚至为r完成某个指标而弄虚作瑕、隐瞒不报等行为,即便企业发生J’垂大事故,也淡不上深入地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教训,以避免币复性事故的再发生其结果年复一年,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始终没能产生质的变化,始终无法实现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 二、立法工作滞后 当前,我国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仍处于立法不严、立法不全和执法不力的状况。例如航运市场的无序竞争如何规范?违章挖沙、捞渔苗、水上养殖业等,侵占航道、水道、锚地,严重贻害船舶航行安全,如何协调监管?“三无”船舶如何通过法规加大监管、取缔力度?对从事水运风险行业的特殊群体—船员,如何加强管理和给予一定的政策保护等等,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对于现行的法规,也存有明显执法不力情况。例如,1999年某集装箱船航行于浙江海面,值班二副在明知发生碰撞的情况下,竟不听值班水手停船搜救的劝告,也不向船长报告,通自逃离现场,酿成渔船沉没,12人死亡,经济损失达279万元的重大事故,然而对该二副的处理仅仅是企业开除其公职而已,执法部门没有按国家《水上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处理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难以起到“杀一做百”的作用。 三、“安全第一”原则没有落到实处 安全水平是由国家、行业或企业的技术、经济水平所决定的,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生产力水平提高,技术与经济水平提高了,安全装备水平及安全管理水平必将提高,安全水平亦必随之提高。但我国当前的水上交通安全水平与我国当前的技术经济条件是不相称的。“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三重三轻”现象相当普遍。一些企业领导漠视安全工作,连一些起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都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对事故隐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求企业自身效益,不管船员、旅客和国家财产安全,有章不循,冒险蛮干,其结果是事故频频发生。2(XX)年全国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和一次直接经济损失2(X)万以上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就达59件。 今年l一8月份,全国共发生船舶水上交通事故403起,其中重大事故146起,大事故128起,死亡失踪343人,沉船196艘。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给企业、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也直接损害了职工的利益。“11.24”特大海难发生后,烟大公司从工商注册中消失了,企业生存都成了问题,职工利益从何谈起。这些企业的领导难道不应从中反思点什么吗?四、安全大检查治标不治本不少行业,每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几乎都照例层层布置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似乎一开展就可以解决问题了。虽然大检查也查出一些问题,整改了一些项目,但总体上看成效有限。安全大检查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管得了表面,管不了深层次问题。检查过后,一切几乎依然,企业并没有产生从不自觉到自觉、从被动适应到主动掌握的转变,安全管理并没有产生质的变化。 近些年来,水运企业轰轰烈烈的大检查少了,但检查密度加大了。

水上交通安全范文4

首先,我代表武惠浮桥有限责任公司对交通局、海事局等部门长期以来对我公司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直以来我公司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公司各部门不畏艰辛、积极进取、狠抓工作落实,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监管,取得了建桥以来无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成绩,确保了水上交通安全和稳定。下面我就武惠浮桥有限责任公司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以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狠抓责任落实

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浮桥管理办法》契机,加大水上交通安全力度,把贯彻落实好《河南省浮桥管理办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制。

二、防范事故,扎实治理隐患

浮桥公司一直以来都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坚持企业自查和政府督察相结合,日常排查和重要节日检查相结合,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和“治超打非”等专项活动,排查各种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并督促全面消除。

三、抓住“安全活动”进行宣传

重点做好安全活动宣传工作,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实现“五无一低”(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千分之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广泛做好安全生产的实质性宣传,组织职工参加岗位隐患自查。使职工的安全素质得到了提高,安全责任得到加强,搞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得到提升。

四、做好活动的开展,落实安全责任

做好应急训练与演习,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使从业人员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程序和处置方案,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质及装备,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水上交通安全范文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春运期间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局领导指示,决定对全市辖区水上安全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分工

*

二、时间

春运期间

三、督查主要内容

1、春运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2、杜绝三种车辆从浮桥通行(危险化学品车、营运客货车辆、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3、打击“三无”(无船舶检验证书、无船员证书、无船舶登记证书)船舶,制止渔船、非载客船舶载运游(旅)客情况。

4、封航执行情况。

5、监管工作人员现场职守等情况。

四、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各督查组要全面听取督查单位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2.深入现场,重点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深入库区、码头水上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尤其是黄河景区、花园口景区、郑东新区等水域监管情况,通过实地检查,真正掌握封航及现场职守工作实情。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对这次督查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对重大隐患要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严防事故发生。

2、认真负责。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等原因导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从严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

3、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互通情况,形成合力,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4、此次督查活动按照市地方海事局负总责,各单位逐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单位自查和局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5、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分别在节后和春运结束第一天将督查情况报局路运处。

水上交通安全范文6

一、主要工作

(一)加大了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我乡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搞好水上交通安全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充分利用政府公告、宣传单、广播电视、各种会议、检查执法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电视宣传报道      次,在库周村寨和库区路口制作展示永久性标语4条。召开专题水上生产安全会议及开展库区安全生产培训会,参会人员达80余人,了关于泗南江电站库区禁止非法航行、捕鱼的公告。使广大船舶所有人、船员、乘员增强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加强管理、自觉遵章守纪、自觉相互监督,创造一个“人人关心安全、个个重视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建立健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我乡行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船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责任落实。按照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乡、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制,签订《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20份。真正建立起水上船舶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全面落实了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加大现场检查监控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我乡配合海事部门,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严查勤查。对发现的各种隐患,登记建档,定人员、定期限认真整改。对违法经营和不具备安全条件从事营运的船舶坚决予以取缔,坚决取缔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严禁自用船舶非法载客。对营运性船舶及时督促办证,纳入正规化管理。一年中配合海事部门检查船舶200余艘次,警告10余艘次,下达整改通知3份,处罚1艘次。有力维护了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安全管理秩序,圆满完成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水上交通安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我乡库区点多面广线长水深,水域复杂,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

(二)群众生产、生活自用船技术状况差,无设计制造的规范标准及检测、报废制度。随着经济发展,从事水上作业人员不断增多,船舶所有人、船员、乘员安全意识不强、法律意识不足,救生设备不齐,自我保护能力薄弱,安全隐患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