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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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1

激励机制是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学有关激励的理论指导,结合具体企业不同历史文化和经营状况,针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而制定的。不同的企业适用于不同的激励机制。我国自引入激励的理念至今已10年左右,先后产生了如股权激励、年薪激励等多种激励方式,本文主要就这些激励方式的实施办法、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进行一些探讨。

一、股权激励

早在几年前,国内一部分规模较大的企业开始探索和推行股票期权激励(即股权激励)方式。应用股权激励方式的企业认为,企业应使“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实现最大对应机制,要求经营者与股东之间实行剩余分享。因此,推行股权激励方式成为当时业界热门话题之一。实施股权激励,就是企业把已经发行但尚未流通的库存股票(可以通过发行和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方式取得),通过预先确定的较低价格有偿购买或无偿授予的形式,实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持股,从而使经营者能参与剩余价值的索取。

1.股权激励在我国实施的障碍

从国外直接引进的股权激励方式,在我国的实施中存在较多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来自于法律的障碍。对于股权激励,我国目前缺乏对其约束的法律规范,我国股票发行政策不允许上市公司预留新发行股票,限制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除减资外),使公司无法获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股票。而且,公司董事、监事及经理在职期间不允许转让股票的规定,又使股权激励的效应降低。

(2)对强势资本市场要求的障碍。企业高层管理者获得股票后,需要通过努力,使企业经营绩效提高,从而可以获得较高的股利分配。或者,良好的经营绩效促使股价升高,从而使股票持有人获取更多利益,这就要求我国股市变动能真正反应企业经营绩效,即满足强势市场有效的假设。而我国股票价格的波动和企业的经营绩效并非完全正相关,比如由于信息不对称、庄家操纵市场、政府政策与社会资金的流动等因素对股票价格的影响有时会成为股市波动的主要因素。造成企业管理人员没有完全把精力放在企业绩效的提高上,而是股票价格的上涨上,对企业的长期经营不利。

(3)企业内部人控制的障碍。我国绝大多数公司没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公司管理层往往参与到制定股权激励原则、确定配股比例、确定股票购买价格等工作中,形成内部人控制现象。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客观公正的中介机构参与到这中间来,无法保证股权激励的效应最大化,甚至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2.有效股权激励制度的对策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要有效在企业推行股权激励机制,国家应抓紧制定包括能切实解决股票来源、顺利调整股权结构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企业,也应联合外部中介机构,成立独立于企业的股权激励管理机构,按照内部约束机制与科学激励原理,对股票期权进行管理。

(2)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需要不断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和监督机制。切实发挥监事会的日常监督职能;把最高权力归还于股东大会;防止大股东控制企业从而使小股东利益得不到保障的现象;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防止企业高层占有内部信息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等。

(3)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信用评价体系。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以及职业经理人信用评价体系尚不完善。一方面,随着我国MBA教育的不断推进,培养了更多具有较高职业素质的职业经理人;同时还需要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信用评价体系,使企业在选择职业经理人时能够顺利查到其从业历史资料,以促进提高其职业素养,有效制约其职业行为。

(4)大力培育成熟的证券市场。为了在股权计划实施中体现市场价格反应企业经营绩效的问题,我们需要大力培育成熟的证券市场。我们需要引导股民调整心态,注重理性投资;减少机构炒作和庄家操纵市场等现象,尽量使股票价格体现企业经营绩效。

二、年薪制激励方式

实现年薪制激励,企业首先需要同被激励人员签订一项关于年薪的合同,其中约定被激励人员的收入形式如下:

年总收入(年薪)=每月基本收入×12+绩效奖金

因此,在合同中同时会约定,年终发放绩效奖金的绩效标准,一旦被激励人员绩效考核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则年总收入最终可能会因此减少。

1.年薪激励在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1)年薪激励容易导致被激励人员追逐短期利益。如果说期权激励主要是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一种长期激励方式,有利于企业长期目标实现的话,年薪激励就是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一种短期激励方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能够完整得到年薪的条件是完成约定的绩效,因此他们一般会更加注重企业的短期利益,即尽量满足合同约定的绩效标准。

(2)年薪标准和绩效标准难以达到合理的统一。在实现年薪激励的时候,企业往往难于制定合理的年薪标准和绩效标准,更难于使二者达到合理的统一,针对被激励人员所接受的年薪,绩效标准过高导致最后无法完成,被激励人员则会成为受害者;反之,绩效标准过低,易于完成,又无法达到预定的激励效果。如何确定合理的二者相统一的标准成为年薪激励的一个最大难题。

(3)部分企业有拒绝或拖延兑现年终奖金的行为。在企业和员工的对话中,员工往往处于弱势。由于年薪激励同年终绩效考核紧密相关,绩效考核标准化及绩效考核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成为被激励者是否获得年薪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我国,许多企业的绩效考核办法存在着较多问题,大多流于形式,无法客观考核企业管理人员的实际绩效。因此,在企业信誉危机时期,以种种借口拒绝或拖延兑现年终奖金的行为在企业界频频出现,很多职业经理人最终无法得到足额的年薪。

2.解决年薪激励问题的思路

(1)在绩效考核指标中,加入企业实现长期利益的有关标准。在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中增加实现企业长远利益的考核指标,比如企业形象五个目标(知晓度、知名度、美誉度、知名度以及满意度)、企业无形资产的增值指标、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指标等,使被激励人员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除了关注短期目标的实现以外,必须致力于企业长远目标的实现。

(2)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现代我国大多数企业缺乏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办法,更多企业的绩效考核流于形式。在应用年薪制激励措施时,必须同时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在考核制度中,重点注意预定目标的合理性(主要根据公司历史数据以及当年度宏观经济状况等综合因素考虑),同时注意考核办法的可执行性。

(3)加强对企业的法制管理,提高企业信誉。针对企业信誉问题,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企业的法制管理,督促企业与员工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监督劳动合同的实施;同时,营造良好的关于企业信誉的宣传氛围,使企业自觉接受重视信誉的理念。加大对违反劳动合同,损害员工利益的企业的打击力度。

三、其他激励方式

1.职务消费激励。在针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具有明确而有效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的前提下,企业还可以辅以职务消费激励手段。比如成都某公司针对副总经理以上的员工,提供交通工具(总经理为帕沙特、副总为富康)、提供住房补贴(总经理每月800元,副总每月600元),并承诺工作满10年可以获得免费赠送市区内住房一套(100平方米)等条件。这些职务消费条件,可以促进公司员工为保持现有职务或得到职务晋升而努力工作。

2.企业文化激励。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全体人员所具有的共同价值观,它能促使企业全体员工自觉的为实现企业目标而努力工作,且表现为集体无意识状态。适合企业的文化对企业员工是一种强大的激励动力。因此,企业需要对自身的固有文化进行审视,并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进行文化调整甚至企业文化再造。

四、有效的激励机制的主要功能

企业无论采用哪种激励方式,都希望能够有效的解决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分歧,使二者目标与利益尽可能达到一致。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实现许多管理功能,下面简单探讨几点。

1.有利于解决企业高管人员后顾之忧。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普遍偏低,一旦退休将两袖清风。给予这些高管人员以各种激励,为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一心一意的致力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避免腐败行为的发生,最终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2.有利于企业进行人事调整,控制人才流动比率。合理的治理机制,对企业内部和外部人才形成强大的吸引力,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要求选择合适的高层管理人才。比如实施股权激励时,可以附加期权使用年限的条件,使获得股权的经营管理人员在限期内不离开企业,避免人才流失。

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2

论文关键词:股权激励方案,上市房地产企业,设计要素

公司的股权激励,是指激励的主体授予激励对象以股份形式的现实权益或是潜在权益,目的在于激励经营者或是员工的工作,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重要的激励和约束工具,股权激励是公司员工全面薪酬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有助于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形成利益共同体,目标趋于一致。

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房地产企业所占的比例较大,从近几年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来看,房地产行业的市场风险较大、市场化程度高、人才竞争激烈,所以这些企业较多采用股权激励方案。由于股权激励机制一般都是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封锁期后激励对象方可获得股票,而且还必须在满足考核条件的基础上才能行权获得收益,所以房地产上市公司采取股权激励方式也是为了稳定经营团队、留住和吸引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

一、股权激励方案的核心设计要素分析

股权激励能否真正激励经营者为提高企业的绩效努力工作,实现其目标,关键在于股权激励方案各个要素设计的合理性。

1.激励对象

通常来说企业管理论文,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是对企业未来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的公司雇员,包括公司的高层经理人员和其他对公司发展有着直接影响的关键员工,如核心技术人员,营销骨干。

2.激励方式

国际上最常见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股改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基本模式,应当“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

3.行权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一般较低或者为零,行权价格的制定没有特定的标准。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规定,股票期权持有者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购买或卖出本公司股票。在行权以前,股票期权持有人没有任何的现金权益,行权过后,其个人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市场价之间的差价。

4.行权的绩效条件

通常使用的股票期权注重股价与会计收益的直接挂钩。倘若激励对象的收益完全由股价来决定,其操纵股价的动机就会增强。为减少股价提高带来的收益的不合理性,应更多地使用会计指标衡量经营者的业绩。现在,上市公司设立的行权指标多以财务指标为主。上市公司也可采用更为严格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设定成适合于其本身的绩效考核指标。

5.激励期限

激励期限是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有效时间长度,通常由公司在规则之内自主设置。一般来说,行权期越长,激励强度越弱,但有利于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行权期越短,激励强度越大,容易引致激励对象的短期行为。为了兼顾长短期激励效果,公司通常选择分批行权的安排,同时,可因受益人的具体身份及情况而有所不同。经理人员一般在受聘、升职和每年业绩评定后授予股票期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6.授予数量及比例

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非常重要的问题之一是要考虑公司究竟应该向激励对象提供多少数量的股票。股票授予数量直接关系到激励对象的未来收益,直接体现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而且,过多或过少的数量均对企业不利。

二、我国房地产行业股权激励实践

1.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沪深两市的数据全部来自巨潮咨询网。由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不时会发生变动,本文参照了证监会2011年4月15日中国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表,选择的属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行业的企业。

在证监会2011年4月15日的中国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表中,属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行业的企业一共有143家,其中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详细披露股权激励方案的房地产企业有17家。综上企业管理论文,本文共研究17家房地产企业的17个股权激励方案。这17家企业是:万科A、荣盛发展、泛海建设、名流置业、福星股份、中粮地产、深长城、广宇集团、阳光城、新湖中宝、华业地产、金地集团、苏宁环球、南国置业、中国宝安、卧龙地产、万业企业。

2.房地产企业股权激励各要素设计情况

(1)激励对象

表1 房地产企业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

数量

比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

中层管理人员

业务骨干

17

5

6

15

100.00%

29.41%

35.29%

88.24%

合计

17

100.00%

由表1可以看出,我国上市的房地产企业确定的激励对象集中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样本的所有企业都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入激励范围,因为他们是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目的是保证独立董事判断和决策的独立性。17家企业中有15家对业务骨干进行激励,占样本数的88.24%。其中有5家企业(在2006年或者2008年初出台方案)把监事作为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在2008年3月证监会出台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中明确规定:为确保上市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所以此之后的股权激励方案中激励对象不包含监事。

(2)激励方式

17家公司中,15家采用了股票期权这一激励方式,占总样本数的88.24%,采取限制性股票的两家企业分别是万科A和万业企业。股票期权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激励方式,在我国股权激励的发展中,这一方式已经逐渐被认同并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纳。多数房地产企业采取这一种先进的方式,表现了这些企业追求先进的理念。

(3)行权价格

采取股票期权的15家房地产企业中有14家行权价格定为下列价格的较高者:(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占总样本数的82.35%。只有华业地产一家企业的行权价格是上述两者的较高者上浮10%的比例。由于期权激励在我国尚不成熟,各公司为保守起见,都选择证监会上述规定中最低要求作为公司期权激励的行权价格。

(4)激励的绩效条件

表2 行权绩效指标

行权绩效指标

数量

比例

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

净资产收益率

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

每股收益增长率(万科A)

销售收入增长率(金地集团)

股价(万业企业)

14

15

1

1

1

1

82.35%

88.24%

5.88%

5.88%

5.88%

5.88%

合计

17

由表2可见,实施股权激励的17家房地产企业中,有15家以净资产收益率为评价绩效的指标,占比88.24%;有14家以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为评价业绩的指标,占比82.35%。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是衡量企业业绩的重要指标。净利润指标是必不可缺衡量绩效的因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净利润总额越大,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净利润也越高,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伴随着经营成本的增加,在经营成本上升较快的情况下,可能发生净利润总额增加而净资产收益率或每股净利润降低的现象。为了更全面地反应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需要考虑净资产收益率之类的相对指标。

万业企业仅将股价作为评价绩效的指标。深长城设计方案时,考虑了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这一指标。主营业务利润是净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企业只有做好自身的主营业务,它的发展才没有偏离方向。另外,15家企业都采用了多重业绩标准,占比88.24%企业管理论文,说明复合式的考核指标在我国上市房地产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中得到较好的应用。这种考核能更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同时减少激励对象操纵财务业绩指标的可能性。同时,各个公司都设计了各自的股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标准,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其他方面的考核,体现了考核的全面性。

(5)激励期限

表3 房地产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期限

激励期限

数量

比例

3年

4年

5年

6年

7年

8年

1

4

7

3

1

1

5.88%

23.53%

41.18%

17.65%

5.88%

5.88%

合计

17

100.00%

经过计算,17家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加权平均期限为5.12年,如表3所示。香港主板上市的102个H股与红筹股股票期权方案中75%的方案期限为10年,相对而言,激励期限短的问题比较明显。这也是我国A股上市公司共有的问题。虽然有效期设定过长,激励对象可能会有懈怠心理,但是如果有效期设定过短,往往起不到促使激励对象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的目的,激励对象可能会产生为了及时行权而采取短视行为的动机。

(6)授予数量及比例

17家房地产企业中,授予数量从308.64万股(中粮地产)到29,985万股(新湖中宝)不等,所占各个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24%(南国置业)到9.96%(泛海建设)不等,平均值为3.73%,均符合证监会的要求。在考虑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合理性时,还要考虑其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关系,若提供同等的激励,行权价格定得越高就需要赠予激励对象越多的股票期权。尽管一些公司授予的股票数量相对值没有超过10%,但是绝对数量很大,并且其行权价格已远远低于现在的市场价值,激励对象一旦行权可以从中获得很大的收益。

三、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激励方案效果分析

由于17家上市的房地产企业披露和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进程不同,所以将这些企业分为三类进行比较和分析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终止或暂停股权激励方案企业

表4 终止或暂停股权激励方案的企业

代码

企业名称

期限

披露方案日期

后续进展

000031

中粮地产

5年

2007-12-20

2008年终止

000042

深长城

5年

2008-01-29

2008-12撤销计划

002133

广宇集团

5年

2008-01

2008-07-09中止

600641

万业企业

5年

2008-01-30

2008-10-29撤销

在披露方案的17家房地产企业中,已经有中粮地产、深长城、广宇集团、万业企业等4家企业撤销了股权激励计划,占比23.53%,如表4所示。通过各家企业的公告和相关媒体的报道能够了解到各家企业终止或暂停方案的原因。

以上四家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都是在2008年终止的,这与2008年房地产市场的低迷状态不无关联,有的企业是由于没能达到股权激励方案规定的绩效标准而无法行权,有的是因为公司的管理层出现了重大的变化,且旧的方案无法适应新的规定或准则的要求,还有的是未能通过证监会的批准。可见这些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并没有根据企业内外环境深入地研究、考察股权激励方案的可行性,或者是没有从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制定,当遇到特殊事件的时候,不得不放弃,导致了方案的流产。

2.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企业的绩效分析

表5 较早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企业

代码

企业名称

期限

披露方案日期

后续进展

000002

万科A

3年以上

2006-04-28

2006年实施

000046

泛海建设

4年

2006-09-28

实施

000926

福星股份

4年

2006-09-22

2006-12-11实施

000667

名流置业

8年

2008-04-11

2009-07-18实施

通过表5企业管理论文,较早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企业中万科A、泛海建设和福星股份都是在2006年实施的,为了使数据的可比性更强,选取这三家企业来分析实施股权激励的效果。

表6 三家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变化表

企业简称

2007年

2006年

增长率

万科A

23.75%

23.51%

0.24%

泛海建设

17.78%

20.12%

-2.34%

福星股份

16.37%

20.21%

-3.84%

表7 三家企业净利润变化表

企业简称

2007年

2006年

增长率

万科A

4,790,833,311.17

2,067,878,243.0

131.68%

泛海建设

651,705,002.11

248,136,241.65

162.64%

福星股份

317,489,256.27

258,192,689.50

22.97%

三家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都设定了行权的业绩标准。以对2007年的要求为例,万科A:(1)净利润年平均增长率大于15%。(2)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大于12%。福星股份:(1)2007年的净利润不低于26,140.97万元。(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泛海建设: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上述净利润都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中的低者。

由表6,三家房地产企业中,只有万科A的净资产收益率增长了,增长率为0.24%,其他两家企业都有小幅度的降低。但是降低后的数值仍在绩效考核标准10%以上。由表7,三家企业的净利润有不同程度的增长,都达到了股权激励方案的标准。

3.近期披露股权激励方案的企业

表8 披露方案时间较短的企业

代码

企业名称

期限

披露方案日期

后续进展

002146

荣盛发展

5年

2009-11-05

2010-07-12修改

000671

阳光城

6年

2011-01-12

监事会通过

600208

新湖中宝

4年

2010-12-21

2010-12-29实施

600240

华业地产

6年

2011-01-21

监事会通过

600383

金地集团

7年

2010-01-15

2010-03-19实施

000718

苏宁环球

5年

2010-12-28

监事会通过

002305

南国置业

5年

2011-02

监事会通过

000009

中国宝安

不超过6年

2011-01-29

2011-03-15实施

600173

卧龙地产

4年

2010-03-09

股东大会通过

从表8可以看出,有9家企业都是在去年或今年年初披露或修改了股权激励方案,占样本数的52.94%。这些企业正在不断地尝试和探索当中。表现了房地产企业对股权计划的信心,预示着房地产企业在股权激励计划的披露、实施中会有更成熟的发展。

综合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从2006年起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17家上市房地产企业中,有23.53%的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较早的三家企业里,只有万科A的业绩有大幅度的提高,其他两家稍有不足,但是这两家的业绩水平都达到了激励计划的要求,可见股权激励计划起到了稳定和提高业绩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沈红波,曹军,高新梓.全流通时代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契约研究[J].财贸经济,2010(9).

[2]巨潮咨询网cninfo.com.cn/

[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xsindex.com.cn

[4]徐斌.酬福利设计与管理[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

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3

【关键词】股权激励;类型;问题;对策

一、引言

股权激励的主要是通过经营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分担经营风险,能够将自身利益和公司联系起来,促进经营者更好努力地工作,提高自身的经营业绩,这可以间接性的解决上市公司的委托常见的问题和风险。目前我国企业主要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这一方面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效益,但另外一方面存在的潜在问题还很大。经营者和所有者信息之间的不对称,所有者很难保证经营者全心全意的站在公司的角度考虑问题,将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经营者的道德风险问题是上市公司的所有者不能掌控的,因此,目前很多上市公司都采取股权激励策略来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问题,均衡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然而,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还存在很多问题,很多地方都还需要不断的完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主要是希望将经营者和公司联系在一起,促进经营者提高公司业绩,带给股东更多的利益,然而由于股权激励的不完善,上市公司实行是股权激励效果还不够理想。

二、股权激励的类型

(一)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一种最为常见的股权激励契约类型,财务不稳定、起步型的企业比较喜欢这种方式。股票期权就是公司给予经营者的一种待行使的权利,公司事先和经营者之间达成一种共识,经营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以之前约定好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但同时也可以选择放弃行使这种权利。

(二)业绩股票

上市公司一般会事先给经营者设定一段时间的业绩目标,到期末如果经营者顺利完成,就会给予经营者约定数量的股票或者可以通过奖励一定量的奖金让其用这钱去购买公司的股票。

(三)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是上市公司授予经营者的一种权利,当股票发生增值时,经营者可以获得增值部分的收益,这部分收益是不用付出任何代价的,经营者可以选择行权之后是获得现金还是获得等值的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和其他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是有一些特殊的限制条件,上市公司一般给经营者限制性股票,目的是促进经营者完成相应的预定目标,只有当经营者完成预定目标之后,才能从事先约定好的限制性股票中获利,相反如果经营者没有完成规定的目标,则公司可能会选择收回给予的限制性股票。

(五)虚拟股票

这种股票和上面所谈的股票是有很大不同的,上面的都是实实在在的股票,但虚拟股票主要是持有者可以据此享受股价升职的收益和获得一定的分红权,但没有其他类型股票所享有的表决权和所有权,也不能像其他股权激励股票可以出售和转让,当经营者离开公司之后这种拟股票就随之消失。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还存在很多问题,很多地方都还需要不断的完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主要是希望将经营者和公司联系在一起,促进经营者提高公司业绩,带给股东更多的利益,然而由于股权激励的不完善,上市公司实行是股权激励效果还不够理想。本文认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主要有: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②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③资本市场不完善;④我国“经理人市场”不完善;⑤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善。

(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

在西方很多国家,对公司所实行的股权激励政策提供了极大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在我国不仅仅没有这方面的税收优惠,还在征收印花税的基础上,对股权激励所得的红利和股息征收所得税,使得股权激励的受益者的实际利益减少,激励的效果大打折扣。对于股权激励的费用是否在会计上能被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还需要相关的部门进行认定。今年来我国相关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也在这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不断完善股权激励的问题,但由于在我国股权激励的实施时间还比较短,在《会计法》《经济法》《证券法》以及《公司法》等法律政策方面都不够完善,这会直接影响到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和贯彻执行。

(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结构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董事会、股东大会、管理者和监事会,然而在真正的实际经营过程中,基本都是依靠经营者来完成的,而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监事会很少起到作用,弱化了他们的实际价值,构成了潜在的治理风险。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主要是国有上市公司,这种上市公司的高层基本都是行政任命,在这种情况下对他们来说职位的上升所带来的满足感和意义更大,股权激励的效果并不能很好发挥作用。所以如果实行股权激励有可能反而会导致经营者进行盈余管理,以单单追求业绩或者股价上涨为目标,这种治理结构一方面会损害公司的中小股东的权益,另一方面也会有损大股东的利益,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资本市场不完善

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和他们在经济体制方面差距还很大,虽然在结合我国国情的情况下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但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是不够完善和健全,本来我国的股票市场的起步就较晚,股票价格也不稳定,股票市场的有效性还很缺乏,股票市场不能很好的传递上市公司的经营信息,股价也并不像西方发达国家一样能实实在在的反映出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正是缺乏有效的资本市场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政策的效果欠佳。

(四)我国“经理人市场”不完善

我国的“经理人市场”还处在初级阶段,而国外这方面却发展的比较成熟和完善了。我国的上市公司大部分还采取的是公司的自行培养和上级委任的方式来选拔和委任管理者,并不是通过“经理人市场”来选聘的。而且目前我国的“经理人市场”针对经理人并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系统,在培养中并没将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企业的业绩水平渗透到经理人的思想中去,这是一个很明显的缺陷,削弱了经理人在公司中的作用,自然而然降低了公司董事费和股东大会对经理人的期许,他们更愿意选择和相信自身全程培养出来的经营者,我国“经理人市场”还需要走很长的道路,才能有助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

(五)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善

要想让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发挥最大的效用,一套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是必须的。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我国的考核指标体系缺陷还很多,指标单一、评价对象和目标不清晰、考核不健全等等;大部分都是定量的指标,很少涉及到定性指标,而定量指标却标准模糊、片面,不能科学合理地体现出经营者为公司所做出的努力,不能反映出经营者的贡献大小,这在很大程度上也造成了股权激励政策的效力。

四、完善我国股权激励的对策

股权激励通过经I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分担经营风险,能够将自身利益和公司联系起来,促进经营者更好努力地工作,提高自身的经营业绩,这可以间接性的解决上市公司的委托常见的问题和风险。综合以上,本文认为完善我国股权激励的对策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①制定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②优化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③建立相同目标;④完善绩效考评体系;⑤完善绩效考评体系;⑥培养有效的资本市场。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还需要不断完善,在不违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至关重要。假如激励的门槛过高,经营者经过不断的努力仍然达不到目标,就很容易丧失信心,很难调动出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假如激励力度过大,设定的目标很容易就达到,也会不利于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起不到股权激励的真正作用。所以股权激励一定要适度,掌握好这个度,才能促进经营者和所有者实现双赢。对于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需要董事长、股东、监管人员以及经营者等多方的共同参与,一起商讨制定,考虑多方利益,最终制定出一套完善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

(二)优化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由于上市公司目前忽视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作用,导致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效果不佳,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对提高股权激励的效果很有帮助。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针对目前上市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法律法规去规范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也需要不断优化自身的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建议和作用,不仅仅依靠经营者来治理公司的一切事宜,降低经营者的道德风险,这种信息不对称在一定情况下可能会对公司带来毁灭性的后果,严重的话会导致公司倒闭或破产。要想让股权激励发挥最大效果,一个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很有必要,尤其是针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境遇。

(三)建立相同目标

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目标其实是不一样的,由于信息之间的不对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必然存在的。所有者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经营者的终极目标却是为了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但经营者目标的实现是必须以公司的存在和繁荣为前提的,这恰恰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切合点。股权激励其实就是上市公司所有者让渡自己的一部分利益和价值给经营者,以此来推动或者促进经营者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而奋斗。通过建立相同的目标股权激励计划也才能实施的更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更好也能促进目标的实现,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关联的。

(四)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股权激励是以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评判标准的,如果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公平不公正,股权激励就失去了其本来的意义,也就无法实现公司的目标。因此很有必要建议一套完善的绩效考评体系,这套体系要尽可能的科学合理,全面反映出经营者的业绩水平,不单单考虑当下情况,在立足当下的情况下着眼未来,看看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能够为公司带来更大的发展潜力,综合各方面情况加以综合考虑,这也是完善我国股权激励的一项重要策略。

(五)培养有效的资本市场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了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够完善的地方还很多,起步晚,问题多。在这种环境下,股票的价格已经不能真实反映出资产的实际价值,鉴于此,我们很难根据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来了解其真实的经营状况,投资者担心和顾虑的也较多。因此,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可以从外部环境入手,先从政策、制度等方面做出改善。首先,对于上市公司公开的季报、半年报以及年报都要明确规定公开的内容,对财务信息、公司高层状况以及成交的交易信息等等,都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公开要全面,要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以便投资者和公众可以从以上信息中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尽可能的降低因为披露信息的不全面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诸如经营者可能用隐瞒事实的手段来进行股票行权从而获得个人的利润。其次,政府作为社会很重要的一方主体,也应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做出一定的贡献,可以设立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合法性等等进行监督和审核,严厉查处幕后交易行为,一旦发现上市公司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严惩不贷。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前进的步伐,进而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策略。

五、结语

股权激励计划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防范十分有必要,能够处理好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大多数情况下它能提高经营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经营者去实现企业的终极目标,与此同时又能得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实现个人和公司双赢的局面。因此,面对目前我国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完善,需要上市公司不断的在治理结构、绩效考核体系以及资本市场等多方面做出努力,以期能让股权激励计划发挥最大效用。

参考文献:

[1]卢雄鹰.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3

[2]张孜伟.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探析[D].江西财经大学,2013

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4

一、股权激励模式的优势

(一)有利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整合。创新型企业在股份制发展下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存在分离的,在股份制方案设计中不可避免需要面对经营权以及股权之间的联系。在股权激励模式运营背景下,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与经营者的短期报酬是合并在一起的,二者紧密相连。受到激励的经营者有权参与企业剩余股权的分配,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将传统的外部薪酬激励变为自我激励,实现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在企业长远盈利的背景下实现个人价值的充分发挥。

(二)有利于企业成本的控制。企业应用股权激励机制在成本控制上主要表现为激励成本,无论用何种激励方式均需要企业投入资金。这便要求企业充分了解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联性,例如采用薪酬激励下对员工所产生的鼓励程度与采用股权激励对员工产生的鼓励程度是大大不同的。换言之,企业在激励成本的支付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采用股权激励方式,企业经营得当所产生的效益,股权持有者也能够分到部分,进一步加深了员工的工作动力;而如果企业经营不当导致亏损,与此同时员工持有的股份价格也会下滑,对于企业而言损失程度可有所减轻。

二、应用股权激励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激励对象问题。创新型企业在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上主要为公司的管理层,目标管理者自身工作素养、工作能力均需要经理人市场加以判别,否则存在造成企业出现道德风险的几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创新型企业必须在有序的市场环境以及良好的市场氛围下才能够促使职业经理人深度考虑自身价值,避免其在拥有企业股份之后出现投机、偷懒行为。创新型企业通常建立时间不长,没有经过市场竞争的筛选与检验,在未经过严格的优胜劣汰竞争下可能在市场经理人选取上不够成熟,造成公司股权分配的随意化,对企业长远发展产生影响。

(二)企业发展问题。但实施了股权激励机制之后,部分管理者持有公司股权,其中不可否认可能存在部分股权持有者为了个人利益而在业绩股票上弄虚作假情况。例如在股权持有者在完成一笔交易之后,企业对该负责人的奖励是按照预测业绩来完成而非实际收入,因此在项目计划上该人员可能存在做手脚情况,让计划看上去盈利程度较大,但实际上并不会对企业带来相应收入。

三、应用股权激励模式的优化策略

(一)确保信息有效沟通。管理信息存在不对称性会极大程度影响到股权激励体制所带来的效果,信息不对称可能造成公司对经理人的奖励不符合其对企业带来的贡献。企业可委托人力资源部门或高层管理者对实施股权激励的目标经理人实施绩效考核,确保考核的全面性与客观性。考核者必须详细掌握目标奖励人的足够信息,在绩效上科学、合理、客观的分析,避免出现信息失真情况。这样才能够制定出既符合公司长远盈利,又能够对经理人产生激励的股权激励方案,尽可能减轻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

(二)激励模式详细化。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之前,首先应详细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经营目标,将股权合理分配。可聘请专业团队评估企业运行状态,确保运营成本与绩效成本之间的对称关系。同时还需对企业未来发展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加以预防,站在激励对象的角度考虑问题,避免在实施股权激励之后反而影响了对被激励者的利益。可在损益表上列明期权,按照公允值确定股份激励机制的实施所产生的费用支出。这种方式虽然会控制企业运营中所产生的盈余,对期权持有者的实际收益有所影响,但能够有效避免激励对象在短期经营中为了个人利益而出现的不良行为,对其他股东的利益有所保障。

(三)优化管理结构。创新型企业上市时间可能较短,在治理结构上存在一定不完善现象,这对股权激励模型的应用存在一定阻碍。对于一个公司而言,管理结构是对公司管理规范、制度、控制、运作的一种机制与规则,股权激励机制要想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建立在对公司的完善治理基础之上。以股权的分配为例,企业必然存在持有股份量较高的股东,若这些股东能够通过股权激励机制中获取收益,那么很可能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在股东大会上利用自己的股权比例来谋取更多利益。因此企业必须在管理结构上不断优化、完善,否则股权激励机制无法起到对管理者的激励作用,机制的实施也只能名存实亡。

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5

P键词 股权激励 指标 净利润 效果

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特点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于信息不对称,人与委托人之间会发生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矛盾,因此产生委托问题。Jense和Mecking(1976)首先提出采用股权激励使公司高管与股东利益一致,学术界沿着这一研究思路,进行广泛探讨。

一、文献综述

为解决委托问题矛盾,国内学术界广泛研究薪酬设计、高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各种形式的管理激励机制。林庞大和蔚(2011)实证研究发现股权激励与业绩呈弱相关,股权激励与企业性质有关,非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激励效果更好。卢邦贵(2014)通过统计分析发现实施股权激励前后上市公司股价有明显上涨。张向丽和杨瑞杰(2015)发现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效果较好,且授予股权激励幅度越大,业绩增长越快。袁振兴(2016)通过个案分析发现股权激励的门槛过高,会导致员工丧失实现高业绩的信心,激励效应难以发挥作用。现有的研究文献主要注重分析股权激励与业绩总体和个案研究,没有考虑样本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等因素,本文从这些方面进行探讨研究。

二、研究假设与方法

无论是业绩激励性薪酬设计,还是高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实施各种形式的管理激励机制的目的是股东权益最大化。因此,股权激励会对公司的价值带来正面的提升。如果股权激励效果符合初衷,那么公司高管薪酬总额、人均薪酬、人均净资产等指标均应对公司的人均净利润产生正面影响,且这种影响大于未实施股权激励。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与人均净利润的相关性高于同类公司。

假设2: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高管薪酬总额、人均薪酬、人均净资产对人均净利润的贡献优于没有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

本文选取研究样本时考虑数据的可得性、可比性,选取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因为都是规模相当的股份制上市银行,样本期内,招商银行2007年正式实施股权激励,而另外兴业银行未实施,民生银行2014年推出股权激励,可以作为对比。我们选取的样本期间是2007年12月至2014年12月的季度数据,使用国泰安CSMAR数据库数据。

三、统计结果与分析

(一)相关性分析

招商银行实行股权激励后,各项财务指标与人均净利润的相关性低于同等规模的公司。股权激励的初衷是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优化各项财务指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但如表1统计结果所示,招商、民生两家银行的高管薪酬与净利润呈现反相关,本应是正相关的促进作用,反而反相关,表明现有的薪酬激励制度与业绩脱钩,存在问题。人均薪酬与净利润之间,招商银行显示出不相关,而另外两家银行表现较好,人均薪酬与净利润显示出显著的正相关,表明业绩与员工收入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资产与净利润呈现正相关,表明银行净资产对净利润起到正向的提升作用。我们认为假设1没有通过验证。

表1 三家银行人均净利润与各项指标相关系数表

银行名称 高管薪酬总额 人均薪酬 人均净资产

招商银行 -0.10 0.00 0.45

兴业银行 0.28 0.50 0.58

民生银行 -0.39 0.47 0.58

实行股权激励没有优化公司人均净利润的分布。我们通过对样本数据统计分析发现,招商银行的净利润均值介于另外两家银行之间,统计分布、风险水平(标准差)与另外两家区别不大,表明股权激励并没有降低银行风险水平,也没有提升盈利能力,这有待进一步考量股权激励设计的具体内容。

我们用上述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并引入季节性虚拟变量,对人均净利润的回归分析,建模测算。结果显示,招商银行的前三名高管薪酬总额、人均薪酬和人均净资产对人均净利润的贡献并没有优于另外两家银行,假设2也不成立,因此,我们认为招行的股权激励效果不明显。

(二)原因分析

招商银行股权激励设置缺乏激励性,缺乏关联性设计。招商银行在2008年3月公布A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键指标6项(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平均资产收益率、非利息收入比例、准备金覆盖率、不良贷款率),否决两项指标(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资本充足率)。其中,前6项指标参照对象为上市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9家股份制银行等)的平均值,总分100分,各项指标按一定的比例单独计算。后两项指标满足的条件为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参照对象的115%,资本充足率不小于8%。如果前6项指标综合评分不低为100分且后两项指标同时满足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有效期10年,禁售期5年。总额度为1.47亿股,分两批授予激励对象。第一批激励对象共8000万股,购买价格为2008年3月18日招商银行股票收盘价或3月18日前30个交易日招商银行股票价格平均收盘价两者中的最高价的50%。因为在招行公布激励计划时,其业绩效益已经超过激励计划设置的条件,因此失去激励作用,这亦印证前文的统计分析。

四、对策与建议

探索多种激励相结合、股权激励覆盖更全面的计划。从前文分析中可以看出,股权激励的效果并不理想,尽管实施7年之久,但是至今仍然没有显示出盈利能力的相对明显提升。而与业绩挂钩的薪酬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在一些上市公司得到较好的效果,应当从这些方面进行探索改进,增强全员的主人翁意识。

在设计股权激励计划时要兼具过程性指标和结果性指标,而且指标要具有增长性与可比性。虽然招商银行选取净利润增长率等8个指标作为激励考核依据,但是没有考虑自身的成长性、历史经营业绩、规模等因素,笼统地运用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9家股份制银行作为对比,参考意义弱化。

高管薪酬与业绩关联性较弱,需要制定相应的股权激励――业绩关联机制提高公司效益和价值。建议考虑规模、历史业绩、经济环境,综合设计一套考核体系,提高激励效果。此外,要提高各项指标间的联动性,增加薪酬激励的弹性,可上可下,随考核指标动态调整,更具市场化特点。引入市场化激励机制使银行绩效考核的目标清晰、评价客观、结果真实反映绩效,引导银行职业经理人在经营期间更多地注重长期利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改变股权激励的福利化倾向,真正发挥其激励作用。招商银行的激励方案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其实现条件过于宽松,遭到市场诟病,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应充分征求市场、中小投资者的意见,这不仅对于股权激励,乃至于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都是有益的。

(作者单位为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 林大庞,苏冬蔚.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基于盈余管理视角的新研究[J].金融研究,2011.

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6

股权造富不是传说

2001年,福建某知名国企开始实行全员持股,高管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购买公司股份,普通员工以身份置换金购买股份,由于企业经营效益较好,此后每年分红比例都高达20%。2007年,该公司被行业巨头以近60亿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收购溢价接近10倍,超过当年该公司上市时的市盈率。

这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股权激励让改制后的老国企焕发了青春,更重要的是,股权激励让绝大多数员工从收购溢价中获得了巨额财富,造就了一批千万及大批百万富翁。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重要的薪酬补充方式,在国内已被普遍接受,特别是自2009年深市创业板推出以来,巨大的财富放大功能让很多企业高管迈入亿万或千万富翁的行列,这是单靠工资和奖金很难达到的高度。

目前,很多上市民企都在推行股权激励,但激励政策又往往被迫搁置,这里固然有监管层的原因,其中更为重要的是企业无法制定出一个合理的股权激励价格,再加上近年来股市起伏不定,导致很多企业的股权激励无法实施,或执行后因股价低于预期而放弃,2011年就有广州国光、德豪润达、双林股份及中能电气等几十家企业,因为净资产收益率或净利润增长率达不到要求而放弃。但上市民企毕竟有限,相对于上市民企股权激励的乏力,绝大多数未上市的民企股权激励更是显示出很多先天不足,要付诸实践更是难上加难。

为何干打雷不下雨

相比上市公司的严格监管,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操作起来本应该相对容易,但为何还会有这么多企业只是“雷声大雨点小”,或是“干打雷不下雨”呢?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原因:

稀释老板股权

本土民营企业老板对控制权看得很重,即使是联合创始人的股权也会慢慢被老板收购,这和中国“卧榻之旁,岂容他人安睡”的传统观念密切相关。另外,近几年出现的职业经理人和老板争夺公司控制权的个案,更是让众多民企老板始终对股权激励保持“高度戒备”,宁愿支付高薪,也不愿授予股权。正是老板或创始人的这种“守成”心态,导致企业高管或核心骨干看不到希望而纷纷离开,也最终让企业失去了生机和活力。

激励作用有限

目前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收益更多来自于利润分红及股权的增值,如果企业不上市,仅靠分红而带来的财富增值非常有限,大多数企业年分红比率低于20%,与上市公司动辄十几倍或几十倍的造富能力相比微乎其微。这也让很多企业失去了股权激励的群众基础,特别是那些上市预期不明显的企业,他们更多的是运用利润分成的方式来激励高管及核心人员。

双方谈判力不同

企业实行股权激励时,劳资双方的谈判力明显不同,而且职业经理人内部很难形成同盟,因此在与资方进行股权激励谈判时很难实现预期。特别是在某些老板掌控力很强的企业,基本是老板一言九鼎,职业经理人很难从老板那里争得更多利益。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老板也多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让职业经理人在“自我满足”中失去和老板博弈的机会。高管人员尚且如此,其他核心骨干也就只能被迫接受了。

缺乏法律依据及保护

非上市民营企业的股权激励均为企业自发行为,尚无法律法规对股权激励的双方进行监管,更多是来自于劳资双方达成的协议。一旦出现纠纷,职业经理人仍处弱势地位,很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基本权益。

目前很多企业规定,员工从企业离职后,所持公司股份需要进行转让,而结算价格很多是以净资产为依据,但鉴于非上市企业监管并不严格,企业有意做低净资产,导致职业经理人很难得到合理收益,这是不同于上市公司股价透明的最大风险之处。如深圳某世界500强企业,很多员工并不清楚股权真正增值多少,只能被动接受年终分红。这种模式的成功之处在于在企业高速发展期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红利,而企业一旦增速变缓、盈利能力下降,股权不透明等弱点就将充分暴露出来。

持股风险降低积极性

目前国内很多中小企业本小利微,平均存活期短,持有公司股权虽然提高了职业经理人的工作激情,但也让他们承担了一定风险,如:2008年金融危机,很多外向型企业倒闭,当中不乏高管持股企业,突如其来的危机让他们血本无归,正是这种不确定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职业经理人的持股积极性。

非上市民企股权激励策略

以上种种原因,使民营企业的股权激励难以普遍推行。但股权激励作为一种被证明为很有效的激励方式,如何才能在民营企业中实现平稳落地,真正体现出激励作用,不仅需要先知先觉的企业家们在实践中摸索总结,更需要在理论方面予以完善和创新。借鉴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民营企业可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四个区别”为原则,来制定股权激励策略。

一个中心

股权激励一定要以“绩效管理”为中心,必须建立在绩效管理的基础之上,民营企业若无法建立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股权激励将变成“空中楼阁”。股权激励只是给出了努力方向,但如何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明确的有计划的监控机制。因此,在民营企业推行股权激励,必须紧紧围绕“绩效考核”来做好基础工作。

两个基本点

股权激励必须围绕“净资产收益率”和“复合净利润增长率”这两个基本点。

“净资产收益率”代表了企业净资产的盈利能力,净利润是一个绝对值,只有同净资产做比较,才能体现出企业净资产的盈利能力。当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净资产增长幅度时,说明企业盈利能力开始下降,反之则说明企业盈利能力增强,因此“净资产收益率”是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最佳指标。

“复合净利润增长率”代表了企业盈利的持续性,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受外部环境影响特别大,外部环境好的时候大部分企业的盈利情况都比较好,外部环境差的时候则大部分企业盈利都很困难,真正体现一个企业竞争力至少需要3年的连续利润增长。

四个有区别:

1 有区别的股权激励方式

目前非上市民企对高管及核心人员的股权激励均采用“单一”方式,如“账面价值增值权”或“分红权”的方式。其实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综合使用多种股权激励方式。

如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可采取“账面价值增值权”的方式,且需采用购买型。即高层管理人员需在期初用现金以每股净资产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份,在期末可以每股净资产价格将股份回售给公司,差价部分为高管股权激励收益。

对于核心技术及中基层管理人员,可以采用虚拟型方式。激励对象不需付出现金而授予一定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名义股权数量及净资产增量来计算收益。但相比高层管理人员购买型激励方式所承担的资金成本压力,虚拟型激励方式分红时须有一定比例的折扣。

2 有区别的股权转让价格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一般以净资产价格为依据,因此针对不同职级及不同工龄的员工,股权转让价格应有所区别。

职位越高的管理人员,股权转让价格应该越高,因为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业绩的影响最大,因此较高的股权转让价格可以提高高级管理人员股权增值的难度,因此对高级管理人员不应该采用≤净资产价格转让,而是采用≥净资产价格转让,这样也可以鉴别出哪些是真正对企业发展有信心的高管人员。反之,对于职位较低的人员,股权转让价格应稍低于高管人员,这样中基层人员会为能得到更多的净资产增值而努力工作,同时由于承受来自高管分解下来的压力,会加倍努力工作。

对于不同工龄的人员,股权转让价格也应有所区别,针对入职年限不同可设定不同的转让价格,老员工的股权转让价格不应低于新员工,甚至高管人员,因为老员工的历史贡献不容忽视,同时也让新员工看到忠诚于公司带来的好处,以达到降低员工流失率的目的。

3 有区别的股权激励考核期限

考虑到不同等级人员的流动性及稳定性不同,因此股权激励考核期限应有所区别。对于高层管理人员,股权激励考核期限不应少于3年,以保证公司业绩的可持续性及评价的客观性。对于中基层员工,股权激励考核期限可以年度为单位,体现当期激励的及时性,最大限度地调动中基层员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