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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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管理制度

医保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总额预付;医疗费用控制;指标管理;医院经营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01

目前,我国全民医保体系已初步建立,医保待遇逐年提高,而医疗费用快速增长与医保基金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地区选择较为直接、可靠和安全的总额预付制作为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总额预付制是指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提供方协商,按照某种参照标准和考核指标,确定医疗机构一定时间内医保费用总额,结余留用,超支不补。

这就意味着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时,需要承担医保医疗费用不能得到足额补偿的风险。尤其是医保覆盖面广、城市老龄化严重的地区,这种矛盾尤为突出。为适应总额预付制度,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医疗费用进行主动控制,降低医疗成本,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医保基金的保障绩效,争取“医、患、保”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扭转观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总额预付实施之前,医保医疗费用结算实行按服务项目付费的后付制,由于医疗机构的资金来源于药品、材料加成和诊疗服务收入,为了自身生存和发展,必定会努力提高医疗服务量,医疗费用原则上是“能超则超”,而医保基金又是有限的,形成了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利益博弈的阵势,其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支付方式调整为总额预付后,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一旦超出费用总额,就得由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费用,而得不到任何补偿。在这种形势下,医院要扭转观念,调整经营管理思路,做到在思想上适应医保预付体制改革。

二、加强医保费用宏观管理,保证医疗费用控制到位,减少结算损失

1.建立总额预付相适应管理框架,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成立以院长为首的医保总额预付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为医院落实总额预付管理提供保障;二是制定医疗费用控制目标,协调医院规模与效益的关系;三是组织落实费用管控具体措施;四是定期分析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和调整。

2.加强政策宣传,全员参与管理

医院对院领导、职能科室、临床主任和一线职工分四个层面进行集中学习,全方位加大医保总额预付制宣传力度,及时将政策传达到每个职工。定期对有关政策和操作流程开展全员专题培训,对科室负责人、临床医护人员、医院医保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开展针对性的重点培训。

3.改变预算编制方式,加强预算管理

医院以医保总额预付制为切入点,对医院总预算和部门预算均可以收定支,形成倒逼机制,进而系统编制医院业务量、收支结余、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的全面预算。

三、加强医保费用细化操作,保证医疗服务不缩水,保障医院长远发展

1.确定医疗费用控制目标,建立指标管理体系,完善配套措施

根据医保基金预付总额,确定医院医保费用控制总体目标。选取医疗费用总额、人均费用、药占比、药品费用、医用耗材费等五个核心控制指标对临床科室进行细化管理。医院对控制情况月度考核、兑现奖惩,季度通报,年度平衡。

建立信息化平台,及时汇总、分析、反馈医保控制情况。医院领导和管理部门都可以通过医保管理信息化平台掌握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服务量、次均住院费用、药占比、治愈好转率及患者满意度等核心指标。临床一线也能及时了解指标完成情况,形成双向反馈机制,以便进行合理有效的决策调整。

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医疗质量。由于医保预付制有很强的计划性,而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存在,要想完成医保总费用的指标控制,又不能因为医保费用的约束而影响医疗质量,进而带来医疗安全隐患,诱发医疗纠纷,最终导致医院受损。必须进一步推进临床路径的实施,确保诊疗规范和患者利益,避免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为完成医保指标而减少必要的诊疗项目和用药。

2.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医院经营效益

总额预付制度下,医院的收入已确定,医疗成本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是提高医院运营效率的根本手段。

建立科室成本责任制进行成本控制,借鉴现代管理会计中责任会计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医院在各部门、科室建立若干责任中心,将权、责、利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各责任中心的经营活动实行自我控制,形成一种严密的内部成本控制制度。

医用耗材分类管理,紧抓变动成本重点户。对医疗耗材按计量计价、计量不计价和计价不计量进行分类管理控制,改变耗材支出不均衡、管理粗放、“以领代耗”的现象。对医疗耗材大户实行“以耗定支”,建立科室二级库管理,做到保管权与使用权分离。借助信息系统,及时掌握科室消耗及库存情况,明确耗材与收入的匹配关系,加强耗材成本管理。

3.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

在总额预付制下,医院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检查治疗得不到医保费用的额外支付,必然导致医院对教学、科研及有利于学科发展的资金投入减少。总额预付制也会减少高新术应用和高端人才引进,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医院教学、科研及学科发展。医院要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即便得不到医保的额外补偿,也要为医院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员和资金保障。

4.完善医院人力资源配置和绩效考核

完善总额预付制下医务人员匹配,避免因医务人员不足带来医疗质量下降或医院长期效益受损。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很大程度上依赖尖端人才的影响力,医院需要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医院的社会影响力。

通过绩效考核,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员工效率和医院运营效率,避免预付制下人员闲置及效率低下等弊病,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模式,实行岗位绩效管理,探索构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总额预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实行总额预付制能使医疗机构主动降低成本,控制费用,提高效率,管理相对简单,基金支出确定,能避免基金风险,保证收支平衡。但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难以科学合理确定各医疗机构的费用额度,一般采用前几年有历史数据,难以估计变动因素;二是容易形成所谓“鞭打快牛”的反向激励,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医院前期控制的效果;三是可能带来医疗机构过度控制费用导致医疗服务提供不足,医疗服务质量下降;四是可能造成医保病人“住院难”,引发医保病人对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的不满,引起社会矛盾。

医疗保险作为世界性难题主要体现在支付方式上,按项目、按人头、人均定额、单病种、总额预付、病种分植法、按床日等付费方式都有其优点和局限性,任何单一付费方式都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这就需要由单一支付方式向混合支付方式发展。在总额预付为主的支付方式下,可以迁择部分病种进行单病种和按床日付费,形成多种付费方式各司其能的良好局面,有效提高基金保障绩效。

参考文献: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意见的通知(劳社发[1999]23号).

[2]张晓敏,陈敏,周琳,等.总额预付制下医疗机构运营管理的策略探讨[J].中国关窗医学,2012,21(01):481-483

医保管理制度范文2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校长为我校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为责任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学校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医保管理制度范文3

一、本办法所称门诊特殊病种,是指经二级及以上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明确诊断的医疗费用较高的以下病种:1、须做血透的肾功能衰竭和须使用国产抗排斥药的肾移植;2、须做放化疗的癌症;3、III期高血压;4、糖尿病;5、冠心病;6、中风后遗症;7、系统性红斑狼疮;8、重症肌无力;9、类风湿关节炎(关节功能障碍Ⅳ级);10、精神分裂症。门诊特殊病种暂定以上10种,试行一段时间后,将视统筹基金结余情况和疾病谱变化作适当调整。

二、患有上述规定的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签署意见,附各种检查报告及近2年个人病史资料,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专家每半年进行一次鉴定审批。

三、凡须做血透的肾功能衰竭病人、须服用国产抗排斥药的肾移植病人和须做放化疗的癌症病人,其用于治疗本病的属于基本用药、基本诊疗项目、基本医疗设施目录内的医疗费用结算视同住院病人处理,在1个统筹年度内先由个人自付住院起付段标准以下的费用,再由统筹基金按规定分段报销,超过住院封顶线以上的部分按大病医疗救助办法执行。

四、凡患有III期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中风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类风湿关节炎(关节功能障碍Ⅳ级)和精神分裂症的在职人员,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500元,再由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退休(职)人员按7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职工按8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年度补助额以2000元为限。

五、特殊病种患者到医院就诊,因治疗本病所开具的药物应使用单独处方,每次处方量不得超过1个月。

六、特殊病种的认定应坚持真实、准确、有客观依据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放宽尺度,如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扣除相应的违规费用,严重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七、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设立医疗专家组,聘请有关专家,对特殊病种治疗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医保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现代医院;国内;管理制度;保障机制

随着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供求关系的改变,不管是医疗设备和技术的应用,还是对患者的吸引,均是现代医院重点关注的焦点问题[1]。现代医院围绕该焦点问题在医院发展和管理过程中需不断建立一套有效管理制度,以便推动现代医疗事业快速且健康的发展。而现代医院完善的管理制度往往离不开与之配套和协调的保障体制作为支撑。随着医药体制改革的深入,现代医疗市场得到不断发展,管理制度也得到不断完善。一方面,我国不断对公立医院加大改革力度,提倡公立医院公益性,将保护大众健康权益作为医疗服务的首位。国家通过采取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以及非营利和营利分开的方式,引导公立医院不断转变医院管理方式,向着现代医学的方向进行发展,进而提高其在医疗服务市场中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国家积极提倡社会办医,扩宽医院发展多元化,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医院在不断转变管理体制的过程中,管理制度并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其中高效的管理制度除了与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有关之外,同时还需具有良好的保障体制。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现阶段医院管理制度依然具有一系列尚待解决的问题,如保障机制不完善和健全对现代医院管理带来极大影响[2]。

1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面临的问题

1.1医院职能部门协作不良

当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保障机制复杂性较高,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往往需要多个部门积极参与和共同支持。行政管理机制在医疗服务体系中需多个部门参与,但国内医院监管部门多而繁杂,这使得职能交叉管理内容繁多、定位不清晰、职责不确定、工作随意性大、制度不规范,各个部门其工作重心和政策目标有差异,办事程序繁琐,部门之间无法有效协助。此外医院行政隶属关系复杂,实际管理过程中较易出现管理调控错位和越位,无法发挥有效的监管作用,使得医院成本不断提升,而执行力和约束力不断下降。甚至行政管理部门在利益驱使下滥用职权,使行业秩序遭到破坏[3]。

1.2补偿机制不完善

目前政府财政补助方式不利于医院管理水平的提升,基于差额补助方式,医院在收入越少的情况下,其医疗成本将越高,这将极大影响医疗增收节支动力。在各级医院中,政府财政补助缺少灵活性。财政融资方式以及对医院投入过少,另外物价管理部门又对基本医疗服务费用进行严格限制,医务人员收入所得无法跟上市场发展步伐,并低于成本水平,这就使得医院不得以采取“以药补医”的方式进行补偿,从而造成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在当下医院总体收入中,药品加成收入所占的比例较高,仅通过医疗收入无法维持收支平衡。目前公立医院通过改革,取消了药品加成,并通过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种方式进行补偿。然而国家财力投入有限,短时间内政府无法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补偿,而医疗技术服务定价机制尚不明确,保障和补偿机制并未同步实施,这对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建立造成严重制约。

1.3政府监管不到位

在计划经济时代,医院本身往往不具有自主权和法人产权,这使得医院经营管理灵活性不强。虽然当下计划经济逐渐转换为市场经济,然而该种行政管理方式并未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政府对医院拥有的监管权力过大,医院管理层完全由上级部门任命,医院院长负责全面工作,但无法选取副职,管理能力和权力不能正常行使。政府对医院事务影响程度过大,难以实现卫生资源的有效配置,这必将对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效率和公平性带来极大影响。政府在调整权责时,考虑权、责和利一致性的要求,需不断强化责任,然而实际过程中仅仅重视集中巩固卫生管理部门权力,但对应的责任却无法有效强化。另外,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医院监督者,与医院经营者间的信息往往不对称,无法实时测量医院经营绩效,卫生行政部门在日常监管期间缺少收集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建立确保我国现代医疗管理制度的保障措施

2.1完善医院内部管理的保障机制

医院发展的核心在于人才,只有充分调动医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才能提高组织运营效率,所以医院内部管理的保障机制中积极完善人事分配制度十分关键。医院可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薪酬制度来体现医务人员自身价值,同时逐步取消职称,建立专科医生制度和住院医师培训制度,此外医院应建立规范的人才评价体系,对进入人员采取公开招聘,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

2.2建立合理科学的补偿机制

(1)政府部门加强卫生区域规划,明确财政补偿方向和投入,确保对非盈利性医院工作人员保险经费以及公立医院亏损的补助;鼓励社会捐赠,由地方政府部门出面进行融资,并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2)政府部门建立基于医院成本核算的补偿机制,加大政府财政补偿力度,建立医保、财政和价格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对医疗服务价格作出合理调整,增加医疗服务补偿力度,降低医院运行成本。(3)政府部门应消化医疗建设中存在的债务,如由公立医院将当年的收支结余作为债务偿还的一部分,不足的地方由财政补偿。(4)政府通过税收政策调控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明确界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非营利和营利医院税收机制,促进医院合理发展。

2.3建立完善的外部监管体系

(1)政府部门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部门权力、义务以及职责,有效规范监管部门的行为,使得医疗服务监管逐步步入法制化轨道。(2)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职能,做到政令落实通畅。(3)完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绩效管理,通过激励方式确保医疗服务市场运作和外部监管一致性和协调性。

3结语

现阶段医疗卫生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6],急切需要一个防治相结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而现代医院管理体制的建立十分关键。所以在现代医院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和完善合理的现代医院保障体制,加强不同环节间的互联和融合,进而确保保障体系能高效运转。

参考文献

[1]朱瑜.医院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体会.现代医院,2016,16(10):1413-1417.

[2]饶克勤.解析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4,30(10):728-730.

[3]冉利梅,王华,高欢,等.德国医院透明管理制度与标准解读.中国医院管理,2013,33(4):14-16.

[4]闵锐,汪琼,张霄艳,等.我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保障机制研究.中国医院管理,2014,34(10):10-12.

医保管理制度范文5

为了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门诊急诊基本医疗需求,逐步完善本市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城镇的企业及其退休人员。

本办法所称的退休人员,是指在前款规定的企业中,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并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发放养老金的人员。

第三条(门诊急诊医疗保险的原则)

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遵循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保障基本医疗需求、方便就医和避免浪费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退休人员在《*市城镇企业职工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项目之外,因门诊急诊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支付。

第五条(医疗费用的支付和分担)

退休人员每次门诊急诊就医时所发生的属于医疗保险规定范围、项目和费用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根据退休人员就医的一级、二级或者三级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按照不同的比例,由企业和退休人员合理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市医疗保险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按照规定应当由企业承担的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企业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条(特殊医疗项目费用的支付)

对退休人员在门诊急诊就医时采用费用较高的检查、治疗方法或者使用昂贵的进口材料、药品的,市医疗保险局可以制订相应的支付办法。

第七条(就医)

退休人员需门诊急诊治疗的,可以在由所在企业选择的约定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约定医疗机构的范围,由市医疗保险局另行规定。

居住在外省市的本市退休人员需门诊急诊治疗的,可以在由所在企业选择的当地国有或者集体医疗机构就医。

退休人员需急诊治疗的,也可以就近在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就医。

第八条(就医凭证)

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治疗时,应当出具门诊急诊医疗保险凭证和有关身份证件,约定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核验。

约定医疗机构发现门诊急诊医疗保险凭证有伪造、冒用或者涂改的,应当予以扣留或者抄录凭证号码,并及时报告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和有关企业。

第九条(医疗机构服务准则)

约定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保险范围和项目以及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根据就医退休人员的病情,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收费。

第十条(医疗档案的管理)

约定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保管退休人员门诊急诊的医疗档案,提供符合医疗保险审核结算要求的相应资料。

第十一条(记帐)

约定医疗机构对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医疗保险范围、项目和费用标准记帐。

第十二条(结算审核)

约定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医疗保险范围、项目和费用标准记帐并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约定医疗机构向指定的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申请结算。

退休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或者在外省市医疗机构急诊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由市医疗保险局另行制订。

第十三条(其他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保险)

市医疗保险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退休人员的门诊急诊医疗保险,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管理事项,按照《*市城镇企业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保管理制度范文6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

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