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奖励办法范例6篇

扫黑除恶奖励办法范文1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我市从2018年起,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集团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种具有严密组织形式的有组织犯罪。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三、“恶势力”定义

根据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精神,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实施三次以上(含本数)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四、“恶势力”的特征

一是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二是违法犯罪活动主要表现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

三是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具体是指实施三次以上前述同种或不同种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且其中至少一次构成主罪。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时间跨度为实施最后一次违法犯罪行为之日起前五年内。

五、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指恶势力分子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实施三次以上犯罪活动,其中至少一次为主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起始和萌芽阶段,是涉恶犯罪向涉黑犯罪转变的中间形态。

六、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

(1)组织特征

一是有三名以上组织成员,重要成员较为固定。

二是有一名或数名明显的首要分子。

三是组织成员经济纠集在一起。

(2)行为特征

一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主要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务以及开设、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聚众“打砸抢”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类犯罪活动。

二是共同故意实施了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三是“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包括:首要分子直接组织、策划、指挥、参与实施的犯罪活动;其他成员以该犯罪集团名义实施,并得到首要分子认可或默认的犯罪活动;其他成员为逞强争霸、插手纠纷、报复杀人、替人行凶、非法敛财而实施,并得到首要分子认可或默许的犯罪活动;其他成员为犯罪集团挣脱势力范围、排除竞争对手、确定强势地位、谋取经济利益、维护非法权威或者按照犯罪集团的纪律、惯例、规约而实施的犯罪活动;由犯罪集团实施的其他犯罪活动。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者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拆迁、租地、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学校周边、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沙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围标串标、非法阻工、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3.操纵、运营“黄赌毒 ”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抢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扫黑除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全面部署启动。通过深入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全面推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摸底排查和线索核查工作;适时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打“霸王”、治“恶人”,清除“保护伞”,集中侦办、审判一批黑恶案件,有效遏制黑恶犯罪突出问题,在全区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2019年,巩固行动成果。对已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继续深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第三阶段:2020年,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举报对象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2.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3.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5.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6.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的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7.对矿产资源强行霸占、私挖滥采、垄断开采、强行控制以及为获取非法采矿利益煽动群众聚众闹事,非法上访等违法犯罪活动;8.由黑恶势力控制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10.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社会乱象举报对象

1.诋毁党和国家政策方针,散布歪理邪说,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2.要挟基层组织,强行索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的;3.寻衅滋事、酗酒闹事、偷盗抢劫、参与“黄赌毒”的;4.称王称霸村居、欺压村居百姓的;5.组织参加邪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的;6.串联组织煽动群众闹事的,无理缠访、闹访、挡访、非访的;7.非法阻工、破坏生产秩序的;8.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9.不团结邻里、不赡养老人的,挑拨是非、打架,严重破坏社会风气的;10.其它。

线索举报方式

省扫黑办:028-86301110;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邮编610041。

市扫黑办:0827-5338362,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西段203号(市政中心接待分流工作站旁),邮编636000。

区扫黑办:0827-5827110,恩阳区方圆科技一楼,邮编636063。

扫黑除恶奖励办法范文2

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时期提出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在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转换阶段,为进一步摸清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从x月x日开始,县扫黑办派出两个督导组,对各乡镇、各部门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从督导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地方和部门重视程度高、推进力度大、工作举措实、斗争氛围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比较普遍、明显的问题,需要在进一步的工作中予以改进和落实。

一、前一阶段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县委政法委迅速部署、稳步推进,公检法司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全力支持、发挥作用,初步形成了依法打击黑恶赖乱,大力巩固执政之基的工作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扫黑除恶助力农村机动地清理和乡村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了省委书记xx同志的充分肯定,指示我县“要好好总结,全省推广”。

一是迅速召开会议部署。我县x月x日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x月x日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xx年第一次全体会议,x月x日,又召开了四大班子一把手参加的高规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会议,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xx书记应邀出席会议,县委书记x同志作了重要讲话。x月x日,县委第xx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x月x日,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从全面推开向纵深发展。

二是建强领导组织机构。县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目前,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已增加至x个,全部成立了扫黑办,有主管领导和联络员专门负责本单位的扫黑除恶工作。县扫黑办有专门的办公场所,设备精良、人员齐整,抽调政法委x人、县直政法部门x人、乡镇x人、部门x人,共计x人组成精干专班,在政法委集中办公。截至目前,县扫黑办接到群众来访举报线索x条,印发扫黑除恶工作简报x期,印发通报x期。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在县电视台、xx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集中《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举办大型集中宣传活动x次,设立举报箱x个,在城乡公共场所张贴通告x余张、标语x余条,发放宣传单x万余份,县电视台播放通告及宣传标语x余次,“魅力xx”微信公众号“扫黑除恶”文章x篇。同时,将“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制成音频,通过“村村通”大喇叭,每天x次反复播放,“广而告之”,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不断提高,为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是深挖细查涉案线索。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重要基础贯穿专项斗争始终,围绕“乡匪”、“村霸”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垄断耕地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把持基层政权等现象,通过逐村排查、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截至x月末,共走访x个乡镇、x个村、x个农户,召开座谈会x次,下发《督办通知书》x份,发放《xx县乡村“两委”委员、社主任三年内违法违纪情况排查表》x份,接到群众举报案件线索x条,县扫黑办逐项核查,全程跟踪督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五是从严从重打击犯罪。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打赖、无赖治乱、无乱固基”的原则,对摸排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纪委监委和政法机关统一组织审查。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利剑作用,严打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截至目前,打掉以宋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x个,破获案件x起,抓获涉案人员x人。破获x镇x村原党支部书记x、x乡x村原党支部书记x和原村长x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财案件。在强大的打击震慑下,迫于压力,x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出几年来低价承包的x亩机动地,补交承包款x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共破获各类涉农刑事案件x起,其中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资源案件x起,依法处理涉案人员x人,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x人,全县共清理各类违规发包土地x亩,新增村集体收入x万元。

六是夯实建强基层组织。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深入整顿较差基层党组织。村“两委”换届时,我县明确提出:对那些瞻前顾后、怕得罪人、能力低下而导致违规发包机动地等现象出现的村党支部书记,坚决调整撤换。同时,县纪委监委、公检法司都派人到场监督,走村入户,收集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涉黑涉恶线索。全县共处理违反村委会选举程序案件x件,处理党员干部x人;共整顿较差村x个,调整撤换村党支部书记x人。完善乡村管理制度x项、村规民约x条,初步建立起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二、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多数乡镇和部门迅速作为,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精心布局谋长远,强力推进出重拳,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令人欣喜,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高度重视和亟待破解的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不深。有些乡镇和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识仍然不到位,说起来重视,干起来轻视,把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的专项工作;有的部门甚至认为扫黑除恶只是政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有的甚至片面认为无黑可扫、无恶可除、无线索可查,“不真打、不愿打、不敢打”的消极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亟待加以破除。

二是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参与不够。有些乡镇和部门不认真开展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单发放、标语张贴、条幅悬挂不到位,创新宣传手段不够,开展专门宣传活动较少,没有进村入户宣传发动群众,没有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造成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不高,不清楚、不明白、不参与,不敢举报黑恶势力。

三是线索摸排不深入,核查质效不高。有些乡镇和部门摸排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手段单一、来源单一,线索核查不深、不透、不实,核查进度迟缓,推诿扯皮。特别是有价值的线索不多已成为影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的瓶颈问题,一些县扫黑办移交给各乡镇和部门的案件线索至今没有反馈。

四是不愿查不敢查,打击力度不够。有些乡镇和行业部门对涉黑涉恶案件看不见、查不深、打不透,触及不到“保护伞”,有的部门领导担心“灯下黑”问题被查处后影响形象和政绩,过于“爱惜羽毛”,畏手畏脚,不敢动真碰硬,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没有真正出实招、出硬招、出狠招。

五是存在打击“盲区”,工作开展不平衡。现在来看,一些重点的行业领域至今仍然存在监管漏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查处;有的农村地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欺压群众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些黑恶势力易于滋生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部位,线索摸排不深入,不彻底,有的至今没有摸排出一条有价值的线索。

六是工作责任不落实,使命担当不强。有些乡镇和部门的主要领导态度不够端正,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心浮气躁,浮在面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过于形式化,“雷声大、雨点小”,一般性部署多、具体推动举措少,重点不聚焦、实效不明显;扫黑办作用发挥不到位,力量不足、权威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不积极配合督导工作,怕被督导查出问题,怕深层次问题被发现,存在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破解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瓶颈的几点建议

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盯既定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瓶颈,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干部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深化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专项行动,而是一场事关执政基础,治乱兴衰的战略性、全局性举措,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全县上下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推进专项斗争作为讲政治的实际行动,以更强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斗争。

二是要及时掌握专项斗争动态,引导乡镇和部门及时作出阶段性部署,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首先要更加聚焦斗争重点。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其次要根据阶段特点谋划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符合实际、切实管用的措施意见。还要科学把握斗争节奏。要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根据地域行业特点深入研究黑恶犯罪新动向、新特征,掌握好阶段性“施工进度”,有步骤地持续推进。

三是要开动宣传机器,正确把握宣传的时度效,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和现代方式,大打人民战争,让黑恶势力犯罪始终陷于人民群众举报揭发的“汪洋大海”。县扫黑办要加强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整体策划,统筹内宣和外宣、网上和网下,分阶段、有重点、可持续地加强舆论引导,做到有序规范、广泛深入。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等,精心挑选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宣传,切实发挥以案明法的警示作用,持续加大对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要认真落实《xx省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的,要及时兑现奖励。

四是要把发现有价值线索作为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的关键环节来抓,着力破解举报线索“堰塞湖”现象和有价值线索少的难题。线索排查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影响打击战果。首先要拓展线索收集渠道。要加强对相关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的梳理串并,深挖细查线索,把“坐等线索”变为主动找线索,高度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其次要建立健全网上举报平台,推进举报方式从来信来电举报向网上举报转换。再次要大力创新线索核查机制。加强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建立政法委统一受理、相关部门分类核查的线索核查新机制。

五是要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伤,完善落实“打伞”工作机制。首先要完善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责任的倒查力度,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会同组织、纪委监委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真正问责到位。其次要完善落实协同办案机制。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线索核查的责任,坚持重点线索分类督办、分级核查的原则,问题不查透决不放过,同时核查结论要经得起检验。要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和纪委监委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机制,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同时,政法机关要主动配合纪委监委机关,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六是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综合治理,着力消除“真空地带”,促进专项斗争均衡发展。首先要全面排查整治盲区。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打赖、无赖治乱、无乱固基”的原则,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建筑工程、水利设施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整治力度。其次要适时“回头看”整治盲区。要配合组织部门,对已经完成换届的村“两委”班子,适时开展“回头看”,提高基层党组织纯洁性和战斗力。还要强化源头监管整治盲区。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市场监管责任,开展专项行动,规范行业领域经营行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

七是要着力加强扫黑办建设,整合资源、配强力量、完善机制,总结借鉴一些地方扫黑办抽调骨干组成专班、集中办公的经验,形成实体化运作的工作班子,切实提高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能力和水平。首先要深化调查研究,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深化同黑恶势力作斗争规律的认识,通过综合分析、深入剖析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掌握黑恶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关注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存在的新形态,切实增强斗争的主动性。其次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还要强化考核激励,形成推动落实的良好导向。要建立完善战果考核、表彰奖励等制度,把专项斗争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扫黑除恶奖励办法范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扫黑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要求,岳西县扫黑办认真部署落实,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市扫黑办下发的“12月份宣传发动工作重点”制定任务清单,并逐一抓好落实。

1.以13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表现形式、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办法等为主要内容,以全县“人口及变动情况统计年报表”的总户数为基数,印发“扫黑除恶在行动——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12万份,通过乡镇、村、组网格员渠道,确保公开信发放到每一个家庭、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2.12月4日,由天堂镇、旅游局等16个单位、企业组织开展的全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中,通过宣传展板、横幅和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发放扫黑除恶、打击三堵六闹、《法律援助明白卡》等宣传资料,细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活动期间共开设展板12处,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80余人次。 

    3.本月,县公安机关将“姚河乡冯某等三人敲诈勒索案”“紫薇山庄程某汪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黄尾镇朱某非法采矿案”及“毛尖山乡储某等人扰乱单位秩序案”在前期侦办的基础上,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于众,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扫黑除恶奖励办法范文4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乡紧紧围绕“平安是第一要务,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政府统一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集中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打黑”到“扫黑”让“严打”变“常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我乡积极动员、精心部署,不断在完善部署工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客观问题,针对扫黑办督查组反馈的意见,我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查找问题原因所在,并进行全面整改。

为落实全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中心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董文勇任组长,刘勇任副组长,纪检信访综治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一、领导重视。在会上,党委书记董文勇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晰了黑恶势力的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乡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二、广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书写墙体标语、LED电子显示屏、设置大型宣传栏、重要路口张贴通告、每村设置线索举报箱、在各村微信群不间断推送扫黑除恶知识等多种方式向全乡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举报奖励规定,有效提升这场人民战争效果。

三、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土地纠纷、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建设、恶意欠薪等容易出现黑恶案件进行排查,同时,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对社会公开便于投诉举报,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有力地震慑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进行了安排,多次进行督促指导,抓重点、抓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但在工作中仍然出现了如下问题:

1、台账资料不规范,线索摸排不细致。没有“严要求、高标准”的要求自己,工作中存在疏漏的问题。

2、宣传不到位,氛围不够浓厚。在宣传发动、信息报送等工作上,不能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没有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3、每个阶段会议部署情况以及对会议内容的记录不详细,主要领导在专题会议上的发言记录不够完善。

下一步整改措施

1、督促在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夜谈会等将扫黑除恶同步进行宣传。刷写标语,发放宣传单,并进行口头宣传,鼓励村民如有发现涉黑涉恶的情况及时举报。

2、严格按照扫黑办相关要求、时间节点完成信息发表工作,安排专人对接工作,确保我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3、单位扫黑除恶办公室对资料、台账等进行分类、归档,对台账进行再细化、再完善。从会议安排、工作过程、工作结果、工作台账、学习情况都记录在册,确保工作成效的完整、可查,并做到档案专盒装柜。

扫黑除恶奖励办法范文5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所高度重视,深入摸排涉黑线索,从严打击涉黑违法犯罪行为,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扫黑斗争开始后,所长立即召开全所民警会议,成立了由所领导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夏鸥,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要求全体办案民警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类/阻碍公务类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截止目前,我所共查处13起寻衅滋事、故意损毁财物类案件,查处17起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类案件,行政拘留4人,行政罚款2600元。

二是深入摸排线索,打击现行违法犯罪。安排专人对辖区2008年至今的每一起警情进行排查,逐条梳理,不放过一条涉黑线索,共向分局刑侦大队上报5条涉黑线索;对分局刑侦大队的下发的12条涉黑线索进行核查研判,对涉案的20多名重点人的现实表现进行调查;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深入村居、社区、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机制,动员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00余张。

 

扫黑除恶奖励办法范文6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莲委发[2018]28号),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平安xx、法治xx建设全局,坚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强富美高”xx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公司的不懈努力,使非金融机构的行业金融业的黑恶霸痞势力经济违法犯罪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改善,涉黑涉恶乱点得到清除;基金行业的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经济领域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经济“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集团组织建设,经济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 实施步骤

(一)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横幅等形式在集团范围内进行大力宣传,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重点线索摸排工作。

(二)强化线索核查,建立扫黑除恶问题工作台账。对非金融机构的金融业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排查,重点摸查本单位的经济涉黑涉恶线索,对摸排的线索建立单位涉黑涉恶问题工作台账,及时记录,及时处理。

(三)实行汇报制度。财金投资有限集团每月向国资委涉黑涉恶领导小组汇报集团当月有关涉黑涉恶线索情况。并建立半年一小结、全年一大总结制度。切实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做到汇报及时,汇报内容准确无误,充分凝聚自身力量资源,坚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为全面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做出一份努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密有序推进。

集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抽调专门力量,组建工作专班,负责集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严肃工作纪律,构建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部门职责,形成斗争合力。

各科室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下设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办公室,高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发挥牵头作用,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压实责任,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高效运作。

健全形势分析研判机制,以定期研判、专题研判、动态研判为主要形式,分析苗头倾向,科学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建立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奖励制度、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