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范例6篇

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范文1

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

振兴哈尔滨”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

助推哈尔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助推哈尔滨高质量发展的“高精尖”技能人才和哈尔滨大工匠,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17〕3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百万职工技能提升和技术创新竞赛助推龙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0〕15号)精神,市政府和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突出竞赛主题。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振兴哈尔滨”为主题,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职工技能提升竞赛、技术创新竞赛和“百大项目”劳动竞赛持久开展。

(二)坚持以职工为中心。面向基层、一线职工和普通劳动者,尊重职工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行各业特别是新兴行业职工的参与积极性,扩大竞赛在非公企业和农民工特别是“八大群体”中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竞赛活动中来。

(三)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突出技术创新和素质提升,促进竞赛由“速度型”“体力型”向“效益型”“智力型”转变。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创新竞赛方式和载体,使竞赛活动富有新时代特色。

(四)坚持职工和企业“双赢”。紧扣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完善激励制度,着力提高职工素质,推动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实现“高精尖”技能人才数量、创新成果技术转化、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大幅增长。

二、工作目标

(一)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提升职工参与率,努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显著增强。

(二)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整体提升。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达到75%以上,参赛职工达到40万人以上。每年选树50名“哈尔滨大工匠”,每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两年开展一届“职工技术运动会”,每届开展40个职业(工种)技能比赛;每两年开展一届“名师带高徒”活动,每届培养2千对“名师高徒”,选树400对“模范师徒”。

(三)职工技术创新成果显著。组织职工参加技术创新竞赛,每年实现技术革新1500项,推广先进操作法300项,获得国家专利1000项,培育职工创新项目15个,认定优秀“五小”创新项目300项。每两年命名50家以上市级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

(四)助力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明显。聚焦省“百大项目”和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实现国有企业、“百大项目”和规上企业竞赛全覆盖。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每年甄选5个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组织开展示范性劳动竞赛。

三、任务措施

(一)围绕经济社会协调推进和高质量发展,开展职工劳动竞赛行动

1.突出“百大项目”建设劳动竞赛。抓好新一轮加强版“百大项目”建设,选树“百大项目”能手,以“六比一创”(比工程质量、比建设工期、比科技创新、比科学管理、比安全节约、比文明施工,创和谐团队)为主要内容开展岗位竞赛,细化实施方案,丰富和完善竞赛内容,促进项目优质高效安全推进,使劳动竞赛成为推动项目建设的重要引擎。(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2.深化重大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围绕全市重大工程、产业项目,规范竞赛的组织领导、竞赛形式、活动内容、日常管理、考核评估、表彰奖励等,引导广大职工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推动重大工程建设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3.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劳动竞赛。在交通、农业水利、信息网络、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组织开展劳动技能竞赛、职工技术创新和素质提升等活动,促进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完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围绕人才强市战略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开展职工技能提升竞赛行动

1.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名师带高徒等活动。组织群众性、常态化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技术培训等活动,引导职工学技术、练本领、强技能,让更多职工掌握先进生产技术和操作方法。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2.促进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向纵深发展。重点从支柱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中选择就业人数多、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开展竞赛,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区县(市)和行业竞赛为主体、市级技能大赛与省级以上技能大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强化技能竞赛的培训功能,做好赛前练兵、赛后交流等工作,让竞赛成为职工展示才能、交流技艺的平台和提升技能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

3.培育选树“哈尔滨大工匠”。加强“高精尖”技能人才培养选树,以技能比赛为重点,不断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以技术创新为主线,切实提高职工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技术服务为平台,大力推广普及新技术、新技能。积极倡导精益求精、执着专注的职业精神,完善选拔机制,选树一批爱岗敬业、技术超群、善于创新的“哈尔滨大工匠”,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工匠品牌。(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

4.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和交流。推动企业制定职工培养计划,健全职工培训制度,监督企业将足额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依托职业院校(含技工)、企业培训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等建设职工技能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突出青年职工、农民工、转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

(三)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职工技术创新竞赛行动

1.打造职工创新好环境。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时时可创新、处处可创新、人人可创新”理念,立足岗位创新,解决身边技术难题;建立健全以岗位、班组(团队)、劳模和工匠人才(职工)创新工作室、职工技协等为主要载体的职工创新体系,加强成果展示、交流,促进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2.加快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探索集约化发展模式、联盟化发展途径,建立网络化、市场化发展新平台,发挥劳模工匠示范引领、创新攻关、培育传承作用,引领广大职工立足岗位、提升技能、精益求精、创新创造。(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3.深入开展“五小”创新成果竞赛。聚焦新技术、新管理、新模式、新业态,围绕生产经营的重点难点,突出岗位创新,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解决一线问题、增强创新能力,推动活动落实到基层、深入到一线,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四)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新时代职工安全健康需求,开展职工节能减排竞赛和“安康杯”竞赛行动

1.增强职工节能环保意识。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开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竞赛活动,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推动提升哈尔滨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强化职业安全健康文化建设、班组安全,组织职工开展有奖报告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及时排除治理隐患。协同工会组织,加强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益。(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应急局、市卫健委)

(五)围绕加强企业管理和优化振兴发展环境,开展班组建设竞赛和优质服务竞赛行动

1.开展班组建设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建设学习型、技能型、创新型、安全型、和谐型班组为目标,以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技能素质、激发创新活力、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安全生产为重点,深入开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的“五型”班组竞赛,推动各项竞赛活动向班组延伸。(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2.开展优质服务劳动和技能竞赛。结合交通、邮政、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物业管理、电力、商贸、金融、通讯等行业特点和实际,以推动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升职工技能素质、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广泛开展“树理念、强服务、塑形象、优化环境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竞赛,凝聚各方面力量改善振兴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营商局)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成立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主任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黄玉生,市政府副市长栾志成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孙继先,市发改委主任、市人社局局长和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营商环境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分管负责人组成。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兼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制定劳动竞赛活动方案及评比表彰等日常事务。

(二)部门分工

1.市发改委负责提供省百大项目、市重点产业项目名单,发现推荐百大项目建设先进典型。

2.市人社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专项能力)等有关政策。

3.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参与制定重点工程规划,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市政公用重点工程建设。

4.市科技局负责参与协调和指导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5.市工信局负责协同推进全市规上企业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推动规上企业开展劳动竞赛实现全覆盖。

6.市国资委负责所属出资企业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7.市教育局负责对竞赛活动中涌现优秀职工、农民工学历素质提升等活动。

8.市应急局、市卫健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全市“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

9.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推进全市重大基础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中广泛深入开展“六比一创”劳动竞赛活动。

10.市营商环境局负责统筹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助整改影响经济发展的作风问题。

11.市工商联负责加大对非公企业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的宣传发动和协调指导力度,推动全市非公企业劳动竞赛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五、政策保障

(一)建立长效机制。市竞赛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推进竞赛活动长效机制。落实竞赛获奖选手奖励和晋升职业资格、协调和指导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等政策。注重分类指导,组织开展符合不同企业、行业特点的竞赛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竞赛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畅通成才通道。坚持竞赛与评优评先有机结合,畅通职工技术等级晋升通道。对竞赛中产生的先进个人,结合工匠、劳模评选,加大跟踪培养力度。对“哈尔滨大工匠”符合“技术能手”申报条件的可优先申报,促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

(三)强化激励措施。要严格按照《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发〔2019〕1号),完善竞赛的组织、效能评估和激励机制,切实提高竞赛实效和产业工人参赛率、受益率。要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等有关规定,推动制定和完善竞赛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竞赛激励机制。

(四)确保活动经费。加大竞赛资金投入,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单位,要根据实际列支相应竞赛活动经费,为竞赛深入开展提供保障。竞赛活动经费筹集以工会为主,必要时本级财政也可拨付。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并严格使用管理劳动竞赛资金。

 

 

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范文2

关键词: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 概述 发展对策

随着我国加入WTO,对于整个建筑业的冲击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建筑事业是入世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涉及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业、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以及与建筑领域相关的各项中介服务。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概述

1.检测机构的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2.工作内容

目前,例如我县检测站开展三项检测业务: 1)见证取样检测。2)地基基础检测。3)主体结构检测。

2.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检测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五大主要材料质量;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试验项目。

根据省住建厅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2.1.1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2.1.2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员:a.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 b.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c.填写《见证记录台账》。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五点要求:a.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b.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c.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d.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e.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监理单位上报监督站。

2.2 地基基础检测

地基基础检测主要分为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及静载实验,单桩静载实验,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

2.3 主体结构检测

主体结构检测是确保主体质量的主要方法之一,包含:1)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检测;2)混凝土强度检测;3)预制构件检测三大项。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发展对策

固步自封的行业发展在当今高度市场化的今天只有一个结果:“被取代”。如果一个行业能够走向良性发展的态势,必须向发达国家取经和学习,建设工程检测也必然如此。

1.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检测质量意识

检测实验室作为建筑行业的末端产业链,对建设领域的政策的消化和吸收也必然是最慢的,但这也充分给这个行业以充裕的时间让其深入的理解和把握政策,以做好完全的准备。因此,检测行业应积极掌握主动权,把握政策方向,应对随时随地的变化,做到“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建设工程实验室体系在我国基本上是流于表面文章,缺乏深入的实施和运行,降低了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我国检测行业普遍的检测质量意识不高,在内部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不多,但是不能因为目前执行困难而放弃,而是应该一方面努力向国外同行学习实验室管理方面先进的经验;另一方面因地制宜的逐步摸索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质量管理模式。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摸索尽快缩短我们与国外同行之间的差距。

2.科学发展,树立现代企业管理观念

住房与建设部141号令,是建国以来第一个规范工程检测工作的部令。该令明确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是独立法人的形式来进行检测工作,而独立法人则意味着检测行业的机构就是企业。企业要想生存,就得有品牌。由于检测行业的特殊性,一方面具有检查、指导的角色,另一方面又担负着服务的角色。检测是一项特殊的技术服务,既然是服务就必须讲究信用、态度和服务质量,这种服务应当是在确保检测公正性、杜绝虚假的前提下提高检测服务的满意度。只有提供满意服务的检测单位才能在公平的检测市场环境下生存发展。一旦长期的坚持优质的服务,就能在社会建立公正的形象,树立本企业的地位、形象,创建自己的检测服务品牌。

3.树立服务观念,在市场中定好位,把好关

我国的检测行业由于长期以来将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与检测的服务性对立起来,检测人员也习惯于“检查团”的角色定位,但是随着检测行业与国际接轨,检测市场化的推进,以前做惯了“检查团”角色的检测人员必须改变观念。因为检测行业在全球化的今天,定位就是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建筑服务。

4.规范管理,突出人的作用

将来的工程检测市场,不仅有来自国内的竞争,还有国外优秀的检测公司的竞争,例如SGS、Interteck等等。因此必须一方面提高检测行业从业人员的门槛,一方面建立检测人员内部培训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提前做好人才的储备工作,建立具有高素质、稳定的职业检测团队,用以培养人才、集聚人才,来迎接今后更严峻的挑战。

5.加强检测机构实验室内部管理

检测机构实验室要切实做到保证检测结果的质量,主要取决于实验室主动实施的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应当严格ISO/IEC 17025:2005版各要素的落实和保障。特别指出的是设施和环境是开展检测工作必备的物质资源。检测实验室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结果无效,或对所要求的测量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在实际检测工作中,中心充分考虑到诸如温度、湿度、气压气流等因素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在布局上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以避免互相影响。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实验室良好的内务。

参考文献:

[1]贾秀苹.浅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发展状况[J].经营管理者.2009(10).

[2]张磊,李保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现状及发展对策[J].山西焦煤科技. 2006(S1).

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范文3

关键词:铁路;建设项目;审计质量

中图分类号:F23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1-0127-02

2014年,中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达到8 000亿元,铁路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如何监督、保障建设资金依法、合规、安全、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已成为铁路内部审计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任务完成得好坏,审计质量是关键,因为审计质量的高低,关乎审计工作能否真正发挥监督、保障和评价的作用。

一、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制定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是指导审计人员现场作业的“路线图”,它对实施审计起着全面控制作用具体来说,一个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应明确以下几点:

(一)明确审计目的,细化审计内容

铁路建设项目审计的主要目的,是要通过审计揭露铁路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合规使用铁路建设资金,防范资金风险,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可以说,审计目的是审计工作的基本方向。审计目的和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审计内容,审计内容又为达到审计目的服务。

(二)明确审计重点

审计重点是审计过程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它对实现审计目标具有重大影响。铁路建设项目审计内容涉及建设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验工计价、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等众多方面,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要通过分析审前调查取得的资料,结合审计内容和以往的审计成果,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线索,对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作出合理评估,明确潜在的关键控制点、控制缺陷和风险。

(三)明确审计程序和方法

实用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应该能够确保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铁路建设项目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应结合铁路建设管理的特点及项目施工组织实际情况制定,依照审计实施方案所明确的程序和方法,审计组长也可以依照审计实施方案判断审计人员工作进度、怎么审的、结果怎样等等。

二、强化审计实施过程控制

审计实施阶段的质量管理是审计质量过程控制的核心。要控制好审计实施过程的质量,重点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地分析、收集审计证据

随着铁路大规模建设和快速发展,一些阻碍、影响铁路建设和发展的制度弊端和管理漏洞逐步显现,一些制度、办法已难以适应目前铁路建设和发展的要求,需要逐步修订和完善。内部审计部门应通过全面的审计和深入研究,提出可行意见和建议。收集审计证据资料的常用方式有三种:一是对现成的资料复印或拍电子照片;二是对查证资料通过加工、整理、归纳、分析、计算等,得出结论(或初步意见)后,让对方盖章签认;三是审计人员提出问题,提出要求,请对方答复。

(二)建立审计底稿的质量标准

审计底稿是审计人员审计的阶段成果,是形成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和资料,审计底稿的好坏直接影响审计质量的高低。一份高质量的审计底稿不仅要有规范的格式,完整的内容,明确的观点,而且要有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支持审计结论,应具备以下标准:底稿编制规范,归纳、整理完整、齐全;对违纪违规等问题的定性准确,处理、处罚意见适当;问题的表述全面翔实、清晰,无遗漏的关键环节和数据;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正确、恰当且法规的时效性与问题的发生时间相一致;定性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支持且证明性材料齐全;证明材料取得被审计单位和经办人签字,未得到签字的证明材料有相应说明等。

(三)重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审计实施阶段结束时,对已形成的问题底稿,审计组要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被审计单位对问题底稿的意见往往有以下三种:一是同意问题的定性、事实和处理意见;二是同意问题事实,但不同意问题定性和处理意见;三是既不同意问题事实也不同意问题定性和处理意见。因此,审计查出问题的定性、事实和处理意见是否得到被审计单位认可对审计质量有重要影响,审计组要让被审计单位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对于被审计单位不同的意见,审计组应足够重视,详细了解、研究被审计单位所提意见的真实意愿和原因,被审计单位的意见确实合理并有充分依据的,应虚心接受和采纳。

三、加强审计报告阶段的质量管理

审计报告是内部审计活动的最终结果,审计报告质量控制是整个审计质量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在审计结束阶段,应对实施阶段取得的审计证据再次进行认真分析、整理,找出最有价值的信息为写好审计报告服务,一份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应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结论要准确、客观

依据审计发现得出的审计结论,一定要定性准确、直指问题的根源,体现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可携带任何感彩,表达的意思应该简洁明了,不能含糊其词。审计结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问题,都要有证据支持,做到依据充分。

(二)审计建议要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

审计建议应该能帮助被审计单位从根本上纠正发现的问题,堵塞管理和内部控制上的漏洞,从而促进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因此,要结合问题的实际,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注意审计发现问题的内在联系、关注管理和控制上的重要缺陷,使提出的审计建议既要具有建设性,又要具有可操作性。

(三)审计评价要客观、公正

审计评价作为审计报告的总结语,是对审计结果的总结,也是对被审计单位总体情况的综合评价,科学的审计评价应该按照“审计什么、评价什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评价意见,不偏不倚。

四、做好现场复核

审计现场复核是铁路建设项目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作为一种控制手段,涉及对有关风险点的控制,对于保证审计质量至关重要。现场复核应该由审计组长、主审就以下内容组织实施:

(一)审计程序的合法性和审计方法的得当性

主要检查审计程序是否严格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铁路审计工作规定》等规定的要求实施;审计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重要性原则,是否与审计方案的要求相一致,方法运用过程中是否体现了应有的职业谨慎,选用的方法是否为普遍运用的审计技术方法,审计方法有无对审计结果产生不良影响等。

(二)按照审计方案实施审计的情况

审计实施方案明确的审计事项是否都落实到具体的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是否按要求提供相关审计事项所涉及的资料,所有事项的审查是否都在审计工作底稿或审计记录中作出说明,单位领导要求特别关注的问题是否审查,遗漏的项目或不清晰的问题是否补审,重要事项的审计是否按方案明确的步骤和方法开展,要求深入审计的内容是否查证,重要事项的重点环节是否审计等。

参考文献:

[1] 高建永.铁路内部审计现场的质量控制[J].铁路运输与经济,2009,(5):43-46.

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范文4

《意见》提出,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西部地区人才工作,把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作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重要内容,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大量涌现、建功立业的社会氛围。

《意见》提出,要高度重视和优先发展教育,促进各类人才健康成长。继续加强义务教育,着力稳定和充实西部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基地作用。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并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发展西部地区教育事业。

《意见》强调,要大力提高西部地区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各级党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依托重大建设项目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提高他们的市场开拓能力、竞争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

《意见》指出,要努力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充分发挥他们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主力军作用。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舆论工作,完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着力打造事业平台,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舞台。继续推进人才工作机制体制创新,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切实关心爱护西部地区各类人才,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保障水平。

《意见》提出,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突出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和应用开发型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大批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乡村科技人员。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质量为重点,加快培养应用开发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意见》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为西部地区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以服务西部为导向,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组织实施“人才对口支持计划”,建立扶贫与扶智、人才支持与项目支持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吸引紧缺人才。

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范文5

一、指导思想

2012年“质量兴区、名牌兴企”工作,要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以市场为导向,以政策为引领,以服务为支撑,深刻把握世界科技发展和产业调整趋势;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加强标准和计量基础工作,不断增强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的质量工作机制,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全面提升我区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新创名牌产品企业1-2户,发挥名牌企业在全区工业经济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2、培育、预储名牌企业2-3户,增强名牌争创后劲。

3、新创中国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1-2户。

4、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2户。

5、完成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1-2户。

6、完成绿色环保标志产品认证1-2户。

7、科技创新申报专利产品1-2户。

三、工作措施

我区质量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扩内需、调结构、稳增长促和谐这一大局,以区政府加快“六区”建设为契机,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大工作力度,由质监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陕政发(2007)69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产品名牌、农产品名牌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扶持与宣传力度,争创省质量管理奖。着力打造育才玻璃、北方动力、秦川格兰德等区域性品牌,不断提高知名企业和知名产品的质量效益,鼓励企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聚集,加强名牌产品企业、驰名商标企业和流通企业的合作,促进名牌产品的销售,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

(二)着力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紧紧围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提升与发展,大力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绿色经济为前提,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农产品、食品安全为重点,健全我区科学、规范的标准体系。引导野寺淀粉等一村一品产业,走专业合作、帮助标准化生产的道路、探索协会(公司)+农户的现代企业运营模式。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协调组建全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质量宏观管理职能,建立全区质量状况分析制度,撰写涵盖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全面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呈送给政府决策参考。建立质监部门、司法机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会、共青团、社会团体等单位为主体的协作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档案、产品质量记录网、质量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形成全社会关注质量、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推动质量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大质量监督力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农资、建材、节能减排、“家电下乡”等专项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惩处无证生产行为和质量失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性;加强对突发性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强化质量安全预警意识,提高处置质量案件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积极开展对啤酒、淀粉、粉丝、食醋、糕点、饮料等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建材、化工、几点、轻工类产品定期监督抽查工作,提高我区产品的合格率。

四、职责分工

(1)区质监分局要积极履行“质量兴区、名牌兴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加大监管力度。按照产品全登记、标准全备案、检验全记录的工作要求,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引导企业深入贯彻质量标准,进行质量体系认证,加强生产许可证办证指导服务,加大无证产品查处和认证后监督管理力度,加强产(商)品监督抽查力度,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申报、跟踪服务工作。

(2)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大力促进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组织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进技术进步,抓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的整体素质,立足现有基础和优势,着力培育支柱产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投资方向,坚决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以引资嫁接和改制重组为主要手段,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实施外向型发展战略,扩大自身规模。

(3)区财政局要制定推动“质量兴区、名牌兴企”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开展质量兴区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把加大“质量兴区、名牌兴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拨出专款用于开展质量培训、扶持企业完善质量体系、计量检测体系、标准体系及表彰奖励等。

(4)区农业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和建立无公害农业的进程,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认真贯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并保证实施,积极组织搞好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把质量工作贯彻到农业的发展,提高我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加快我区建设特色农业城区的步伐。

(5)区科技局要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和应用高新技术,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档次,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进程。要加大科技宣传力度,促进科技交流合作,以实施制造业信息化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信息化,争取各级科技项目和资金支持,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扶持、引导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推广应用科技新成果,培育大的科技型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专利管理机构,实行专利申报资助,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规模型企业。

(6)区环保分局要加强对环境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的管理,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重点污染源达标工作,促进我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要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协同工信局、科技局指导企业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技术,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资源能源消耗,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污染治理后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努力达到绿色环保要求,申请绿色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使我区尽早实现生态环保模范区。

(7)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发挥食安委办公室的作用,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抓好食品安全,加强对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执法监督和对医药企业的综合管理,确保我区取得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殊荣。

(8)区工商分局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沟通联络广大工商企业,努力营造诚信社会氛围,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市场交易违法行为。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商标管理和广告经营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维护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社会经济秩序。要宣传《公司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把好企业开办审查登记关,加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根据《广告管理条例》,加强广告的审查和管理。同时引导企业树立广告意识,宣传产品,开拓市场。积极帮助企业作好商标注册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支持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

(9)区公安分局要密切配合和协助质监、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积极做好联合打假和行政违法案件的处理。对触犯刑律的,坚决依法查处。

(10)各镇(街办)要把实施名牌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清本部门、本地区企业的质量状况,坚持“择优扶强”的原则,对市场占有率、质量水平、经济效益、发展潜力等方面在全区、全市及同行业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产品,作为重点培育发展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培养。为申报名牌产品的企业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质量兴区、名牌兴企”工作的重要意义。

质量是全区经济的灵魂,没有高质量,就没有高效益,也就没有经济的长足发展。为推进质量兴区战略规划的深入实施,区政府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质量兴区是优化产品、产业结构,推动企业改革的需要,是我区建设新型工业强区的必由之路。各镇(办)、有关部门及辖区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质量兴区工作的认识,把质量兴区和“六区”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名牌意识,增强质量兴区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推动我区质量兴区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考核,落实责任。

“质量兴区、名牌兴企”的实施,涉及面非常广,是一项有组织的、长期的、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是全区经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各职能部门要在质量兴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建立责任考评和奖励制度,把各项工作分解到位、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列入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年终进行考核,以保证质量兴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质量兴区的良好社会氛围。

大力开展质量兴区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和群众团体的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质量知识,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报道质量先进经验,宣传为质量兴区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加大对质量问题严重的特别是制假售假的单位和个人的曝光力度,形成舆论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等质量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活动为载体,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兴区活动,自觉参与质量监督,积极举报质量违法行为,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

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范文6

五大方面构建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017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拓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强化质量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实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竣工后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督促质量责任落实。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

健全质量监督机制。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抽查抽测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强化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工作经费,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的督查。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缓解监督力量不足问题。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

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督促各方主体健全质量管控机制。开展标准化示范活动,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夯实质量监管工作基础。加快修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继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工程质量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完善制度和责任体系。出台部门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通报和查处督办,强化约谈制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层级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管工作。研究创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开展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能力。

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进覆盖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人员、起重机械、施工项目、施工安全事故、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等信息“六位一体”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出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建筑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制度,强化安全信用惩戒,提高安全诚信水平。

促进全行业安全意识提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全面提升建筑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提升勘察设计水平推动建筑业技术进步

提高建筑设计水平。组织宣贯新时期建筑方针,在相关媒体开设建筑设计专栏,引导建筑设计理念与方向。

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开展部分地区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研究修订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研究推进施工图审查制度和标准设计改革工作。

加大推动技术进步力度。出台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加快推动先进、适用新技术推广。继续推动BIM等信息技术应用,引导推进建筑业信息化。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制定绿色建筑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支持重点工程建设。

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

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主体责任,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

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制定质量安全现场施工标准化手册。组织标准化现场观摩,推动样板示范活动。

建立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工作,强化风险控制。

开展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针对新开工和事故多发城市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加强工程抗震设防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抗震设防制度建O。组织《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深入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和抗震设施建设管理研究,做好相关制度研究和协调工作。

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建立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制度,强化减隔震工程质量管理。完善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机制,研究公共建筑防灾避难功能建设对策措施。开展减隔震工程和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项检查。

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机制。规范各地应急响应报告流程和内容,完善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管理制度,开展有关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响应效率。

加强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队、全国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专家库,完善全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审查委员会工作机制,提升抗震防灾专业咨询能力。

六项工作助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

2017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开拓创新、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重点抓好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动重大科技创新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务实推进智慧城建等工作。

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

制定发展规划。出台《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明确行动目标和工作任务,指导重点推进地区、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进地区制定省级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装配式建筑统计信息系统,加强监督考核,定期通报各省装配式建筑进展情况。

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产品评估推广工作,研究梳理并重点推广成熟先进可靠的技术体系。制定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标准,编制部品部件标准及图集,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

提升装配式建筑产业配套能力。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装配施工和全装修专项调研,推动设计、生产、施工、装修等全产业链发展。制定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创建一批部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和工程项目。编制《木结构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木结构建筑试点示范和钢结构建筑推广工作取得进展。

加强装配式建筑队伍建设。指导各地结合建筑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具有装配式建筑能力的企业集团。加大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训和宣传推广力度,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设计、生产、施工、验收和招投标等监管制度创新,合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

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印发《“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开展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环境全文强制标准研编及严寒、寒冷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推动重点区域城市及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要求,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并探索以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适老化改造、建筑功能提升及居住环境整治同步实施的综合改造模式。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加大城市级平台建设力度。推动一批城市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开展公共建筑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绿色校园建设指导意见并开展试点。

推广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绿色信贷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推动有条件地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质量管理,研究建立绿色建筑第三方评价机构诚信体系。研究制(修)订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开展年度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工作,编制《绿色建材评价分类目录》和以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为重点的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研究制定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应用绿色建材的相关要求和政策措施,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等解决建筑取暖需求,推行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配合做好“余热暖民”工程。加快中央财政支持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强化相关政策、标准、技术、产品等方面的示范成果总结。推动农村地区被动式太阳能房建设。

积极推进建设科技创新

实施住房城乡建设“十三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研究制订《规划》落实方案、工作分工和考核办法,推动部省联动和工作协同。跟踪先进技术发展趋势,加大行业应用的前瞻I生研究。

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深入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城镇水污染治理、城乡规划遥感监测与评估、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等方面突破和集成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提炼部门和行业重点领域的科技需求,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立项攻关。

构建科技创新平台。建立部、省协同推进机制,制订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行业科技创新平台规划,分类组建一批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基地,完善行业专家智库,增强行业科技创新能力。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研究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编制与一批重点领域技术公告,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

积极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制定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确定2030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组织编制相关技术导则,指导各地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督促试点城市完善落实工作方案。推动实施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项目,与亚行合作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技术与政策研究。

加强低碳生态城市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好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中英繁荣战略基金“绿色低碳小城镇试点项目”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政策与技术研究项目”、中德城镇化伙伴关系项目、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六期“可持续城市综合方式项目”中国子项目。继续推进中美、中加、中德、中芬低碳生态城市合作试点工作。

深化建筑能和绿色建筑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实施中美“净零能耗建筑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继续组织实施好全球环境基金五期“中国城市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深化中德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合作和中加、中欧现代木结构建筑技术合作。

务实推进智慧城建工作

制定加强大数据应用推动智慧城建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智慧城建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提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智慧化应用发展方向,统筹推进智慧城建工作。

开展智慧城建评价。按照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引导支持各地智慧城市试点参加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特点和需求出发,编制智慧城建指标体系,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智慧城市评价工作。

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公告。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智慧化技术研究,深入开展应用示范,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公告,行业信息化发展报告,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

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合格党员,确保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工作每个环节,为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