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发展的认识范例6篇

对城市发展的认识

对城市发展的认识范文1

【关键词】城市形成;地理环境;河道景观;环保

一、长沙市地理位置

长沙位于中国中南部的长江以南地区,湖南省的东部偏北。地处洞庭湖平原的南端向湘中丘陵盆地过渡地带,与岳阳、益阳、娄底、株洲、湘潭和江西萍乡接壤。总面积为1181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954.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56平方千米。湘江为长沙最重要的河流,由南向北贯穿全境,境内长度约75公里。湘江自南向北贯穿长沙城区,把城市分为河东和河西两大部分。河东以商业经济为主,河西以文化教育为主。2001年10月10日,市政府驻地由河东藩正街迁至河西观沙岭,力在发展河西的经济以平衡长沙两岸。地域呈东西向长条形状,地貌北、西、南缘为山地,东南丘陵为主,东北以岗地为主;山地、丘陵、岗地、平原大体各占四分之一。长沙土壤种类多样,可划分9个土类、21个亚类、85个土属、221个土种,总面积1366.2万亩,其中,以红壤、水稻土为主,分别占土壤总面积的70%与25%。其余还有菜园土、潮土、山地黄壤、黄棕壤、山地草甸土、石灰土、紫色土等,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长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末夏初多雨,夏末秋季多旱;春湿多变,夏秋多睛,严冬期短,暑热期长。全年无霜期约275天,年平均气温16.8~17.2℃,极端最高气温为40.6℃,极端最低气温为-12℃。年平均总降水量1422.4毫米。水资源以地表水为主,水源充足,年均地表径流量达808亿立方米。

二、湘江与长沙市的发展关系

湘江,湖南最大河流,为长江主要支流之一。发源于广西东北部兴安、灵川、灌阳、全州等县境内的海洋山,上游称海洋河,在湖南省永州市区与潇水汇合,开始称湘江,向东流经永州、衡阳、株洲、湘潭、长沙,至湘阴县入洞庭湖後归长江。全长817公里,流域面积92300平方公里。上游水急滩多,中下游水量丰富,水流平稳。干支流大部可通航,旧时是两湖与两广的重要交通运输线路。河运是早期城市形成的主要因素。从中国城市发展史来看,大部分城市都是沿江湖河海交通要道发育壮大起来的。长沙的形成发展与湘江是息息相关的。长沙是整个城市以不规则棋盘式道路系统为主。但城市概貌发展依托湘江的同时,并以湘江为沿江风光带景观轴带,近年来着手打造特有的沿江风光带景观,也为长沙市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空前的影响。

三、湘江沿江风光带的环境破坏导致的问题以及建议

城市的发展依托湘江,湘江的发展也同样影响着城市的面貌及景观价值,近年来由于山区灌渠浇地灌溉方式不合理,导致水土流失加剧,河道、水库淤积严重。人为侵占湿地的影响也很明显,开发历史悠久,人地矛盾突出。

针对长沙市与湘江的发展关系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城市与河道互相制约相互发展。先规划后建造城市在一定程度上对河道的发展起到了制约作用,对于景观方面来说,自然的生态景观是最有美学价值的。从生态层面上讲,生态体系保护、恢复和创造在水环境领域,引进了新的河流整治理念,即要保护并创造适宜生物的环境和自然景观,同时尊重自然所具有的多样性,保障满足自然条件的良好水循环,避免生态体系孤立存在。(2)从系统健康和系统功能角度,加强其在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在长沙区域可持续发展中的生态意义等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3)根据湘江景观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生态性整治,河道整治要关注水循环在堤岸土壤与河水之间的环节,做到边坡土体中地下水能与河道水体正常交换,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加强监管力度。植被的覆盖应与河道成正比,湘江沿岸治理应多种植一些吸取污染元素的植被,以净化水质。将湘江过渡地带分段修成新的水利工程.深挖广蓄,既可以减缓汛期水的凶猛之势,一部分水也可平稳地走.同时这样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湘江的水患问题。美观性整治,河道线型尽量根据河道自然岸线结合规划河宽进行实施,河道两侧绿化带也可以不是两条平行线,绿化带可以有一定的蓄水功能(可被淹没),形成独特的沿江景观带。在不影响美观的前提下,增设一些可供人们亲近水景观的亲水平台,达到视觉享受。

参考文献

[1]钟春欣,张玮.基于河道治理的河流生态修复河岸植被缓冲带与河岸带管理[I].水利水电科技进展.2004(3)

[2]夏继红,严忠民.浅论城市河道的生态护坡[I].中国水土保持.2003(3)

对城市发展的认识范文2

【关键词】城市化;少数民族;民族意识;异化;分化

【作 者】郝亚明,南开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天津,300071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8)03-0014-005

On the National Consciousness of Minority Nationalities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Hao Yaming

Abstract: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national consciousness of minority nationalities is worth paying close attention,which makes a crucial impact on national relations and national contact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the external environment changed,which leads to the trend of differentiation and alienation of national consciousness.

Key words:urbanization,minority nationalities,national consciousness,alienation,differentiation

一、少数民族的城市化与民族意识研究的城市化视角

城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集中表现,城市化是社会变迁与发展的直接动力和必然途径[1]。少数民族的城市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族地区的城市化,二是民族人口的城市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深化,越来越多的民族地区和民族人口卷入城市化进程之中。城市化过程本身就是城市多民族化、文化多元化的过程。由于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城市各民族群众经济交往活动日益增多,产生摩擦和矛盾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多,城市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必然是需要长期重视并着力解决的问题[2]。在这种形势下,以城市化的视角来探讨民族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如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民族关系、族际交往、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变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等都成为研究焦点。

民族意识是综合反映和认识民族生存、交往和发展及其特点的一种社会意识[3]。在城市化的新形势之下探讨民族意识问题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首先,城市化是我国民族交往和民族关系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它将多民族人口的生产生活纳入到一个共同的有限时空之中。一方面,民族交往、民族融合在此过程中得到进一步深化;另一方面城市生活人口密集、关系复杂、文化多元的特点又使得民族交往与民族关系都面临众多的考验和变数。民族意识是民族交往的产物,城市化对民族交往的巨大影响必然在民族意识上得到展现。其次,城市化的实质就是生产力进步所引起的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转变的过程。城市化对少数民族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不仅体现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上,还体现在深层次的文化、意识和观念上。民族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必然对城市化过程中民族交往的现状做出相应的反映。再次,民族意识一旦形成就将对民族交往和民族关系的建构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城市化使得民族关系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关注这一新形势下民族意识的发展与变化对于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维护国家和平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基于民族意识研究的城市化视角,本文拟探讨以下问题:城市化背景下民族意识的发生条件有何改变?城市化进程中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呈现何种局面?城市化背景下民族意识可能出现哪些新的问题与倾向?

二、城市化改变了民族意识发生的外部环境

民族意识是人们在族际交往中形成的关于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的观念。民族意识的产生不是单个民族孤立的存在所能进行的,它是“民族内部条件和民族关系外部条件相结合的产物”[4]。民族意识的走势是同民族及民族关系的趋向相伴随的。也就是说,民族意识不仅来源于民族内部的自我认同,其形成与发展还离不开外部的社会定义[5]。外部环境影响着民族意识的走向,民族意识也不可避免地打上外部环境烙印。从现实情况来看,城市化的进程从多个方面改变了民族意识发生的外部环境,从而必然对民族意识的发生发展及其特征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民族人口增多,民族成份复杂,文化多元

随着人口向城市的集中,城市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迅速增加。根据2000年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城镇少数民族人口达2458万人,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23.09%。与此同时,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日渐突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北京、上海、深圳、成都、西安、南京、青岛的少数民族成份均在50个以上,武汉、杭州、济南、广州等城市少数民族成份也在40个以上[6]。而民族人口增长、民族成份复杂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城市空间内文化的多元。复杂而多元的城市生活使得各民族在文化传统和生产生活模式上都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与碰撞,各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也在此过程中不断得到调整与适应。语言、宗教、饮食、习俗、观念、节日等方面的彼此差异,使得非我族类的思想更加明晰,族群分界和认同意识更加明显。而城市生活中交流合作的因素也使得各民族在若干方面的趋同,也存在导致民族意识的弱化的因素。

(二)民族交往深化,融合深入

城市化使得各民族的生产生活具有前所未有的一致性与关联性,族际交流与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得到迅速提升。城市化的生产生活方式让不同民族成员得以相互了解、彼此合作,个体感情和民族情谊随着交往深化不断加深,在共同生产生活的过程中建构起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联系。随着民族交往的深入,民族融合也得到进一步深化。不同民族成员杂居于同一社区之中、对其他民族宗教活动与传统习俗的尊重、参与庆祝其他民族传统节日、民族语言之间的借用现象以及民族通婚的日益增多都是城市民族融合进一步深化的表现。

(三)民族交往中竞争成分增加,民族分层初步显现

城市是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生产生活模式,其主要特征就是竞争性与开放性。不同民族在共同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既存在合作与交流,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竞争与分化。相对于前城市化时代而言,民族交往中竞争的领域开始呈现出从经济到政治及文化全方位深化的局面。不同民族不仅在经济生产或商业上展开直接竞争,在政治领域如本民族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数和比例等方面也是各族民众广泛关心的问题。

族际竞争不仅体现为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的竞争,也体现在各个民族整体之间的竞争之上。竞争的结果就是民族分层和民族分化的出现。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各个不同民族人口在就业、教育、职业、城市化比率、从业产业、收入等方面都存在分化现象。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族际竞争与民族分层呈现进一步加剧局面。

(四)城市少数民族的散杂居化

居住模式对民族意识的影响具有两面性。民族聚居能够使本民族文化、宗教、语言等得到很好的保存,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认同感;但民族聚居使族际交往相对减少,可能导致民族分界意识淡薄,民族意识处于模糊状态。民族杂居则正好与此相反,杂居可能引起民族文化和民族认同感的弱化,也可能因为族际交往和族际区分而增强民族意识。对于具体民族而言,居住模式对民族意识的影响方向由该民族自身文化特性决定。

从目前形势来看,城市少数民族在居住模式上主要呈现出散杂居的趋势。尽管有学者认为城市少数民族“聚族而居,聚族而业”[7],但这种聚居仅发生在部分有独特和生活习俗的民族之中,同时这种聚居也是属于大杂居的模式下的小聚居,并没有改变城市少数民族散杂居的总体面貌。散杂居对民族意识和民族关系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这种居住模式既可能因增进彼此了解与合作而促进民族团结融合,也可能因强化民族差异与民族利益而引起民族纠纷和矛盾。如何通过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来排除这种不确定性是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三、城市化使得民族意识表现形式呈现分化局面

有关城市化对民族意识的影响,绝大部分学者都认为城市化、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等因素使得民族意识得到普遍增强。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城市少数民族民族意识出现弱化趋势[8]。研究结论上的差异体现了学者们在民族意识表现形式上关注的侧重点不同。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城市化使得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呈现分化断裂局面。

民族意识的内涵是丰富而复杂的。它表现为对本民族存在和发展道德义务和责任感的复杂感情。诸如民族自尊、民族自信、民族自强、民族自豪、民族优越、民族自卑等等心理感情,都是构成民族意识的重要成分[9]。民族成员基于共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形成群体性意识,又在此基础上通过族际交往而形成群体共同利益感,这就是民族意识形成的过程。因此民族意识必然包含三个部分内容:文化意识、群体意识、利益意识,这三个部分构成了民族意识的整体框架。因此,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不仅反映民族生存和发展条件以及与他民族交往的环境与条件,也应该反映民族成员对本民族的特征和特点、历史及传统的认识[10]。前者反映的内容是群体意识和利益意识,后者反映的内容则是文化意识。

从群体意识和利益意识的角度来看,城市化使得民族意识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民族意识一般是从民族属性(民族成份的更改恢复、民族认同和分界)、民族交往(民族交往联系中平等地位和权利的强调,对民族侮辱歧视现象的反对等)、民族发展(自我发展能力的培育、自主发展、均等发展机遇和协同发展的要求等)三个方面认识的形式表现出来的[11]。在城市化进程中,不同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日趋强化,在民族交流合作得到深化的同时,相关民族的利益冲突也在不断地形成。在这种背景之下,民族自我归属意识发生作用,使民族个体趋向于民族整体的内聚;民族认同意识促成民族整体的形成;民族分界意识将相关民族界定为不同利益的集团;民族平等意识唤起同等地位与利益追求;民族自尊意识进一步使其民族的地位与利益追求强烈化;民族自我发展意识提升民族本位意识;民族自主自立发展意识进一步强化民族本位意识;消解民族协同发展意识[12]。在城市化的背景之下,民族差异被彰显与放大,民族竞争得以强化,民族利益感日趋明晰。学者们普遍基于这种现实认定城市化促使民族意识增强。

文化意识也是民族意识的重要构成部分。吴治清认为民族意识具体内容表现为六点,即族籍意识、族源意识、民族语言文字意识、民族地域、环境意识、民族文化意识、民族生存发展意识[13]。其他学者如张学礼、刘宝明等在总结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时均对属于民族历史文化传统范畴的语言文字、服饰、宗教、传统节日、居住饮食习惯及禁忌等有所强调。无论从当前的实证研究的结论来看,还是从理论分析上来看,作为民族意识重要组成部分和形成基础的民族文化传统意识在大部分族群中都呈现衰落的趋势。

民族意识的分化不仅体现在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上,而且体现在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上。在城市化过程中,具有民族、人口较多、具有独立语言文字和独特生活习俗的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易于得到保存和强化,并与城市化的过程相互形塑,形成新的民族意识特征与特点。而人口较少、缺乏独立语言文化宗教等传统文化因素作为支撑的民族意识容易在城市化的熔炉中弱化和消失。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必将出现人口较少民族、长期受周边强势文化影响的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的弱化和消亡,从而导致民族特性的消失。例如杜玉亭认为基诺族民族意识正在快速消亡[14],韦东超通过调查研究也发现广西百色城市地区壮族居民民族意识弱化趋势明显[15]。

四、城市化进程中民族意识的异化

城市化对民族意识的影响不仅体现在民族意识强度与方向的改变上,也体现在民族意识构成与特点的变化上。

(一)民族意识中文化虚无化

民族意识是民族文化在观念形态上的集中反映[16]。一个人民族意识产生的最原始的基础的无疑是我群之于他群的区别,而此意识的强烈程度则主要相关于、思维方式和历史文化传统等[17]。英国社会学家史密斯认为:族群是一种文化的集合体,……(族群)并凭借文化方面的一个或几个差别(如宗教、习俗、语言或组织)来相互区别[18]。文化所具备的这种相互区分的功能正是民族认同意识和民族分界意识的来源。共同的语言文字、共同的宗教和仪式、共同的节日和风俗、共同的服饰和礼仪都成为建构民族认同的基础,而在这些文化要素上的异同则成为区分“我族”与“非我族类”的重要标准。民族成员在文化的基础上产生民族认同,在民族认同的基础上产生民族区分,再在民族区分的基础上产生民族利益感。从这些角度上来说,民族意识产生与发展的基础是民族文化。

而从当前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意识发展趋势来看,作为民族意识形成基础和重要构成部分的民族文化意识呈现逐步弱化的态势。民族意识中文化虚无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在竞争与融合的大氛围之下,城市化进程中各民族文化交融过程中容易出现马太效应,以汉族文化为代表的主流文化对其他民族文化的冲击与影响得到强化,而大部分少数民族则可能出现文化加速消亡的局面。二是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中的一些特质,如语言、文字、宗教、节日和服饰等,都已经很少能得到展现的舞台,也就无法承担起原本承担的民族认同或民族分界功能。在城市生活中,民族认同和民族分界的标准不再是文化,而是作为民族识别结果的民族身份划分。功能的丧失也是导致民族意识中文化虚无的重要因素。

民族意识中文化虚无将会导致民族凝聚力的下降,也会导致民族意识对本民族发展的推动力和协调力的丧失,从而对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同时,缺乏民族文化基础的民族意识还容易向狭隘和偏激方向发展。

(二)民族意识中情感性与工具性的疏离

民族差别与民族利益是民族意识形成的双重基石,因此民族意识兼具情感性和工具性的双重特性。一方面,民族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是对民族存在的反映。它是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基于共同文化、共同际遇、共同心理特征的产物,因而具有强烈的情感性和排他性。其表现形式为民族自豪感、民族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另一方面,推动民族意识形成与发展的“归根到底是民族的共同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19]。“民族意识本质上是关切、维护自己民族的民族权益或民族利益的”[20]。对自身民族生存、交往、发展的地位、待遇和权利、利益的享有和保护是民族意识工具性的体现。这两部分共同构成民族意识的整体内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中文化的多元碰撞,市场经济背景下利益考量的增加,个体利益和民族整体利益的逐步分离,以及随着民族意识中文化成分的虚无,民族意识中工具性和实用性的因素和考虑逐步增加。相对于民族意识的情感性作用,如族内交往、情感支持、彼此认同而言,作为民族意识或民族身分背后维系的利益因素却日益为民族成员所重视。民族意识工具化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从作用机制来看,民族意识在发挥动员、组织、协调作用时对民族情感和认同方面的强调在减少,而群体利益因素在整个过程中能够发挥更为强大和直接的感召力。即民族情感所起作用下降,利益因素所起作用上升。第二,城市化背景之下个体利益与本民族整体利益并非完全一致。个体民族意识的激起往往需要强烈的外部刺激,同时这种刺激指向了个体利益所在。个体只有意识到自己利益受损的时候才能积极投身入整体民族利益的维护。第三,部分民族成员为个体利益或小群体利益,如在城市拆迁、商业竞争、私人恩怨这些问题上,利用自己的民族身份,通过民族意识动员引发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在城市化进程中利用民族身份谋取利益、利用民族冲突为个人寻求好处的案例都有存在。这样一种借助民族意识的方式来挑拨民族关系、影响民族交往的行为和趋势是值得警惕的。

(三)民族意识的两极分化

从现实情况来看,城市化进程中民族意识的两极分化主要有两重意思:一是就民族意识构成自身而言,民族意识中文化意识因素日渐衰亡,而利益意识因素则日趋强烈。二是就民族意识主体而言,在城市化进程中大部分少数民族民族意识日益高涨的情况之下,部分少数民族民族意识日渐衰退。本部分主要就第二种意义上的两极分化进行讨论。

多元的文化环境、主流文化的外在迫力、各民族全方位的竞争与融合,面对城市化进程中诸如此类的外部环境,各民族都必须做出相应的改变来适应形势的发展。然而复杂多元的外部环境容易使得民族意识脱离“适度”的区间,呈现向两个极端发展的局面。一方面,部分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空前高涨,甚至出现“把民族意识要凌驾于国家意识之上,把民族群体的利益凌驾于国家整体利益之上”的思想意识。这种狭隘偏激的民族意识的结果就是导致民族自利主义或民族主义的盛行,导致民族冲突、民族矛盾的易发,影响我国和谐民族关系和稳定发展的大局。另一方面,与民族意识过度强烈相对应的是民族意识的过度弱化。部分少数民族,尤其是长期与兄弟民族关系良好、民族文化与主流文化差异不大、自身民族意识较为淡薄、缺乏“民族自觉”的少数民族呈现出迅速融入整体社会,民族意识淡化甚至是消亡的局面。民族意识是民族存在的主要标志之一,民族意识的消亡将导致“族将不族”。民族意识的两极分化与我国“多元共存、和谐发展”的民族理念是不相符合的,这也是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研究方面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对城市发展的认识范文3

【关键词】生态意识 文明城市 培育路径

现代城市是一个综合体,不仅人口集中,而且也是区域政治、经济、文教、科技的中心,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央文明委授予一个城市的最高综合性荣誉称号,如何用全新的理念审视和统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深刻反映了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而公众生态意识的培养与提升是创建工作能否得取得实效的关键。

生态文明:创建文明城市的价值取向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社会进步的摇篮,是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科技发展的主要载体。没有城市的发展,也就不可能有现代文明。而且,城市是一个国家实力的反映、竞争力的标志,城市发展的不同水平代表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随着人类进入21世纪,全球将迎接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普遍发展的新高潮,同时,人们也面临着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许许多多新问题,例如,如何建设城市文明,如何解决城市环境问题,如何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等等。因此,人们对城市的发展也就越来越关注,研究城市发展规律,探索城市发展方向,制定城市发展战略与规划,寻求现代城市科学管理的途径,已经成为每个城市管理者乃至每个城市市民所关注的问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和推进创建文明城市这一重大举措,具有深远的意义。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对一个城市来说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是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

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标准主要有八项:(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2)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3)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4)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5)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6)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7)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8)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由此可见,实现自然、社会和人的和谐相处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个重要目标,深刻体现了生态文明的本质要求和价值取向。

文明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它表征着人类社会或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水平与整体面貌,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而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崭新的文明形态,既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也是文明发展的一种具体形态。生态文明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认为不仅人有价值,自然也有价值,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尊重生命和自然界,注重以人为本和以生态为本的统一,树立符合自然生态规律的价值需求、价值规范和价值目标。在制度层面上,生态文明强调在发展中始终贯彻“生态优先”的原则,并将这一原则纳入到各项社会制度建设中,以建立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社会秩序。在物质层面上,生态文明倡导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在生产方式上要超越传统工业化道路,通过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清洁生产等来实现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在生活方式上则倡导适度消费,既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群体生存的自然环境,同时也不损害其他物种的繁衍生存。总之,生态文明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渗入到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因此,从生态文明的视角来解读文明城市创建工程,就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使城市建设各个方面全面实现生态化转向,其最终目的是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生态意识:创建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

生态意识的提出及内涵。生态意识(Ecological Consciousness)是现代社会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1962年卡逊夫人写的《寂静的春天》一书和1971年罗马俱乐部提出的《增长的极限》报告,极大地唤醒了公众生态意识的觉醒,学术界对生态意识的认识和研究也由此展开并且逐渐深化。

1983年,俄国学者B.基鲁索夫提出“生态意识”的概念,认为“生态意识是指根据社会和自然的具体可能性,最优解决社会和自然关系问题方面反映社会和自然相互关系问题的诸观点、理论和情感的总和。”①我国有学者认为生态意识是“人对自然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变化的哲学反思,是对现代科学发展成果的概括和总结”。②著名生态哲学家余谋昌先生认为生态意识是“反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种新的价值观。”③

总之,生态意识作为意识的子范畴,是人们在处理人类活动与周围自然环境间相互关系时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从哲学意义上来看,生态意识是生态存在的观念反映,它反映了人类主体对自己生存发展于其中的生态存在即社会――生态系统的深层把握,强调从生态价值的角度审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从内容构成上来看,公众生态意识是生态忧患意识、生态科学意识、生态价值意识、生态责任意识、生态道德意识等因素的有机整合。简而言之,生态忧患意识,是人类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而萌生的对自己前途命运的忧患意识。生态科学意识,要求人们以生态科学的眼光审视自然、指导实践。生态价值意识,指人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形成的对地球生态环境的价值评价、价值取向。生态责任意识,指每一个人对生态保护均负有责任。生态道德意识,就是要人们树立生态道德意识和思考判断生态道德行为的善恶标准。

公众生态意识对创建文明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公众生态意识体现了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在价值。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认为 “人是万物之灵”,把“最大限度地谋取和占有人的眼前物质利益”作为关注和思考的主要对象。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一种文化观念,它是以极端功利型思维方式为其价值观基础的。而生态文明则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克服传统人本文化的反生态性质,寻求一种适于人类与自然共同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念体系。这种价值观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如前所述,文明城市创建工程,就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渗入到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以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而生态意识也是强调从生态价值的角度来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蕴涵了人与自然友好、和谐相处的价值取向。因此,二者在价值观上具有高度的统一。

公众生态意识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思想动力。马克思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对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意识的能动性不限于从实践中形成一定的思想,更重要的在于以这些观念的东西为指导,通过实践把其变为客观现实。广大公众的生态意识,无论是生态忧患意识、生态科学意识、生态价值意识,还是生态责任意识和生态道德意识等,都根源于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这一社会存在,同时对促进生态建设的实践又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尽管生态道德是一种软实力,但它却有着极其强大的推动力,只有它才能真正驱动人的生态意识和行为的自觉性、自律性与责任感。正确的生态道德观一旦形成,就会对于人的行为产生自觉的约束作用,从而大大减轻各种“他律”形式约束人的行为时所付出的成本或代价。总之,生态意识作为一种思想动力,必然会指引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保产业、绿化建设等一切具有生态文明意义的实践活动,促使他们不断推动自然、社会和人的和谐发展。

培育公众生态意识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要全力打造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最直接的受益者。同时,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广大人民群众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最有力的参与者。近年来,我国公众的生态意识在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的深度和广度也在不断加强,但从总体上说,目前的公众参与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如果缺乏公众生态意识的支撑,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协调发展认识不充分,或者急功近利,不注意创建工作的规范性,就必然会导致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后果,文明城市的创建就不能顺利实施。另外,文明城市创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创建工作涉及诸多方面,单靠一个部门或单位难以奏效,仅仅依靠科技、经济、法律和行政等“他律”手段也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激发和培育公众的生态意识,否则,就难以将生态保护理念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也难以使美好的生态蓝图变成美好的现实,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就会落空。因此,必须把大力培育和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从而更好地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程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多方协调:培育公众生态意识的有效路径

所谓公众生态意识的培养,就是通过各种培养意识的方法和手段,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社会成员施加影响,使人们树立正确的生态意识,并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自觉地养成尊重和保护生态的行为习惯,从而能动地协调人与生态的关系,实现人与生态和谐共生和可持续发展。总之,要切实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的要求,大力培育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并且使人们把这种意识转化为自觉的行动,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政府、社会、个人多方协调,共同努力,着力打造创建文明城市人文氛围,是当前培育公众生态意识的有效路径。

以政府为主导,加强生态文明科学的普及工作。党和政府具有为培养公众的生态意识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证和政策支持的作用。首先,要将生态文明科学纳入国民教育和再教育的体系,逐步把生态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程。其次,要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电影、网络等各种媒体实施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的宣传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要的环境纪念日、节日和重大环境事件为契机,组织公众喜闻乐见的环境宣传活动,形成一种浓厚的生态文明舆论氛围。再次,政府部门对民间环保组织要加大支持引导力度,政府部门和民间环保组织之间要建立沟通、交流机制,以更好地发挥那些非政府环保组织的重要作用。最后,政府要建立和健全相关的消费法规与制度政策,引导公众合理消费趋向;继续贯彻优生优育的方针,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努力实现人口良性发展。

以社区为阵地,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马克思曾经说过:“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么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④。社会生活环境是指社会文化、教育、卫生、交通、生活服务状况、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等。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首先,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社区,建设包括文化、教育、医疗以及各种服务等在内的配套设施,优化“人居”生态生活环境。其次,以提高市民素质为重点,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再次,要大力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活动,形成以生态文化意识为主导的社会潮流。生态文化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文化,主要包括生态哲学文化、生态伦理文化、生态科技文化、生态教育文化、生态文艺文化、生态美学文化、生态宗教文化、生态传媒文化等方面的内容。最后,要注重各类活动的教化功能,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例如要深入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学文化、学科技、学法律,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树立以文明、健康、科学和谐生活方式为主导的社会风气。

以公众为主体,践行生态消费实践模式。实践和认识总是相互作用的,坚持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人类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的理论武器。生态消费是指符合生态伦理的科学消费方式,具有适度性、持续性、全面性、精神消费第一性等特征,对提高全体公众生态意识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生态消费的理念落实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才会有真正的希望。首先,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奢侈浪费的危害性,逐步树立起正确的消费观念。其次,公众要养成适度消费的生活方式,自觉控制自己的行为,合理节制自己的欲望,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对有害于生态环境的产品、食品不购买、不食用;对“杀食”国家明令保护的珍禽益鸟的做法应设法制止。再次,人们要注重精神追求,通过学习、娱乐、文化交往等方式以充实自己的人生,追求绿色享受的生活方式,同时还要倡导社会其他成员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消费模式,共同为建设节约型和环保型社会而努力。(作者单位:黄淮学院;本文为2009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创建文明城市的生态环境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B048)

注释

①余谋昌:“生态意识及其主要特点”,《生态学杂志》,1991年第4期,第68~71页。

②李万古:“现代科学‘生态学化’和社会生态意识”,《山东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3期,第9~13页。

对城市发展的认识范文4

关键词: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路径

中图分类号:F29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3-0061-02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从目前国内外理论界的研究看,有关智慧城市的研究随着实践探索的日益丰富而呈现出逐步增多的态势,已取得许多研究成果。2008年IBM 首先提出了“智慧城市”概念,研究人员在智慧城市的内涵、特征、作、建设等研究内容方面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关于智慧城市的内涵,美国学者Droege,P.(2009)认为,智慧城市是使用信息技术等各种先进技术来完善城市的条件,使城市生活便利;NicosKomninos(2010)认为,智慧城市是指基于该城市居民的创造力、创新制度以及先进信息基础设施之上的具有较高学习和创新能力的城市;张永民(2010)认为,智慧城市=数字城市+物联网。关于智慧城市的特征,IBM 认为,智慧城市具有激励创新、全面物联、充分整合、协同运作等主要特征;邹佳佳等(2012)认为,智慧城市具有更加透彻的认知与融通、充分的整合与协同运作、完善的服务和积极创新机制。国内外关于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理论研究尚不完善。颇具影响力的国际智慧城市论坛(ICF)认为,智慧城市的建设要取得成功,需要具有正确的领导、密切的合作、持之以恒的努力。Nicos Komninos(2011)认为,智慧城市的创建模式要建立在知识创新及互联网经济的基础之上。吴吉朋(2011)认为,云计算应用于智慧城市建设,能有效提升城市基础软硬件管理、资源配置、安全控制、节能降耗等方面的管理水平。陈山枝、张陶新等认为,智慧城市的建设领域主要包括:智慧政务、智慧建筑、智慧交通、智慧通信、智慧医疗等领域。陈铭等(2011)初步建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涵盖智慧政务、智慧产业、智慧人文、智慧服务等领域,在此基础上摸索出一套智慧城市建设的评价模型。

学者们的已有成果可为本文提供理论借鉴。国外学者对智慧城市的研究偏重于宏观分析,在智慧城市的内涵、特征、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多种观点;而国内研究总体上实用性较突出,政策指引性较强,为促进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指导。但过往的研究还存在如下不足:一是尚未形成完善的智慧城市及其建设的理论体系;二是对智慧城市建设模式与路径的探讨,系统性、可行性和创新性不强,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尚处在初始阶段;三是关于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问题的研究还不够全面,也不够深入,缺乏科学的理论依据与政策、制度、法律的支持。为此,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二、广东省建设智慧城市的意义

2014年广东省人均GDP 已达10 330美元,依照钱纳里工业化发展阶段理论,广东省将步入工业化后期阶段。这意味着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脱离了靠土地、劳动力等传统要素驱动的阶段,迫切需要寻找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新载体,而智慧城市建设正是推动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新载体和助推器,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本课题的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具有重要的价值。具体讲,智慧城市建设是经济增长的“倍增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换器”,智慧城市建设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将大幅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有效解决目前城市发展面临的环境污染严重、交通拥挤、公共资源紧张等“城市病”的困扰。智慧城市建设还将进一步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三、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1.概念不清,认识不足

广东省部分干部群众对智慧城市的内涵认识不清、思想认识不足,存在不少错误认识。一是未能从广东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大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只是将智慧城市建设仅仅当做招商引资的手段或一种政绩工程;二是错误地认为智慧城市建设只属于信息技术范畴;三是脱离了“以人为本”这一智慧城市建设的根本出发点,认为智慧城市就是技术解决方案的累积,机械地把城市变成国内外企业城市建设技术推广项目的试验场;四是片面认为智慧城市建设就是传统城市建设的简单升级。如果对智慧城市建设缺乏正确认识,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就会产生偏差、出现问题。

2.缺乏科学规划

广东省缺乏全省层面的设计和指导,政策规划和法律法规等尚不完善,尚未制订专门的中长期规划,也没有出台有关全省智慧城市建设的管理办法及政策法规、标准。规划的不完善已成为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有效推进的重要制约因素。某些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的科学性不足,亦缺乏权威性;有些城市缺乏科学、实用的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框架与运行模式,存在各自为政,项目一哄而上的现象。

3.科学化体制尚未形成

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的投资、建设、运维、使用、监管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投资渠道单一、投资效益不高,重复建设严重、建设水平低、业务处理能力不强等;未能充分发挥社会运维资源的作用,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运维业务主要仍由政府机构和国企承担,运维整体效果不佳。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监管制度不够完善,有些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存在监管漏洞。

4.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不足

广东省本土化企业的整体实力偏弱,高端研发人才严重不足,部分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不足,这必定会对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的顺利推进带来不利的影响。广东省目前缺乏能够有效整合智慧城市建设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集成商,相当多的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本土企业由于自身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不强,智慧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经验不足,很难提供优质的方案、产品或服务,在市场竞争中与国外相关厂家相比,产品和服务形式单一、产品成本相对较高,缺乏竞争优势。

5.区域发展不平衡

如同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一样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也很不平衡。珠三角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状况较好,如广州市2009年、深圳市2010年就已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并且深圳市智慧城市建设已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粤东西北地区智慧城市建设却相当滞后,有些地区智慧城市建设还未起步。

四、广东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路径

1.厘清概念,提高认识

广东省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要深刻理解智慧城市的概念,准确把握智慧城市的内涵。智慧城市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科学等新兴信息技术手段,对城市政府职能行使、企业经营、市民工作生活过程中的相关活动,进行智慧地处理和协调,使城市成为能够为政府提供高效的城市管理环境、为企业提供一个健康发展的商业环境、为市民提供美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新型城市生态系统,是“数字城市”发展的高级形态。建设智慧城市是推动广东省经济转型升级、再创广东省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支点,是促进广东省新型城市化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将为广东省城市的发展带来革命性变化,应当从广东省发展全局的高度予以足够的重视,建立强有力的组织结构,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2.制订科学规划

广东省规划、经济信息、科技、统计等相关部门要全面收集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最新信息,建立完备的智慧城市资料库。以全局的视野、全新的角度,深入研究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客观分析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的优势与不足。在此基础上,制订广东省建设智慧城市的科学规划,包括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战略目标、重大项目和评价标准体系等。

3.建立、健全科学管理体制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包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众多发展要素的复杂系统工程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须在政府主导下进行。广东省各级政府要深化政府职能改革,建立智慧城市建设科学管理体制,使规划、工信、国土、住建等智慧城市建设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合理分工、形成合力。要制定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隐私;要完善项目招标、风险评估、权益保护、责任追溯等制度;要对智慧城市信息系统依法进行专项整治;要切实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相关企业的管理;要统一技术标准,严格质量监管,确保智慧城市建设质量。此外,还及时妥善地处置智慧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4.努力提升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

广东省要加大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开发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移动互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应用技术的开发力度,努力掌握软硬件核心技术,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以市场需求来引导和激励技术创新。智慧城市建设要大力发展城市主体的科技创新能力,要努力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拉动作用,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要切实加强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提高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各方面人才的创新能力,在智慧城市建设的各方面充分发挥人才的知识优势。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珠三角光纤入户率要超过30%,网络接入能力要达到100兆,加速“三网融合”,加快推进信息惠民工程。推动信息化与各行业融合发展。建设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力争尽快攻克关键技术,使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核心技术处于国内乃至国际领先地位。

5.努力实现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的平衡协调发展

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应该统筹谋划、系统发展。一方面,继续扎实推进珠三角智慧城市群建设,要围绕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采取有力措施,将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世界级的智慧城市群、国际宽带网络枢纽、全国信息服务区域中心、全国智慧应用先行示范区。另一方面广东省应高度重视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智慧城市建设,拿出援疆、那样的干劲,从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各方面切实加大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粤东西北地区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应用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努力实现广东省智慧城市建设的平衡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朱小丹.2015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N].南方日报,2015-02-15.

[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2014-

11-07.

[3] 邹佳佳,马永俊.智慧城市内涵与智慧城市建设[J].无线互联科技,2012,(4).

对城市发展的认识范文5

关键词:城市规划;方法论;历史演变;方法论变革

1.鱼与渔的困惑

“鱼”的问题涉及到城市规划是什么,城市规划研究什么,以及城市规划包含哪些内容等规范式的理论。即确定城市规划认识和实践的对象,解释城市规划的本质、发展规律和学科发展方向,是关于城市规划本体论的认识。

“渔”的问题涉及到在城市规划整体认识的指导下,应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去解决城市问题和研究城市规划的理论。尤其是在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下,城市规划的研究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去适应这种变化呢?

“渔”的困惑是随着中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形形的理论也层出不穷,不同领域的专家也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提出不同的见解。虽然这些理论表面上丰富了城市规划的理论体系。可是,一方面城市规划越来越受到重视,另一方面,规划师却越来越感觉到规划研究方法的欠缺,传统的研究方法在今天已经捉襟见肘,很多理论在实际应用中“水土不服”。城市规划的理论研究出现了空心化的现象。笔者认为,城市规划方法论研究的缓慢是原因之一,规划师应该加强方法论的研究,综合审视城市规划的研究方法,解决该采用什么样的范式去研究城市问题,规划师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去进行规划实践,规划理论研究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技术路线等问题。

2.现代城市规划方法论存在的问题

方法论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是关于方法的理论,是在根本上对于方法的哲学反思 ,是对方法的特点、性质、操作程序、作用范围的研究。孙施文博士认为:城市规划方法论是对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的城市规划所作的哲学考察,以认识和改造城市为起始和重点,对城市规划的对象、内容、作用和具体方法进行综合认识,并对城市规划实践引导和指导城市的发展[1]。随着学科发展的不断多元化,传统的物质空间规划设施方法以及解决城市问题的方法论已经难以满足快速变化的城市发展,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2.1 定性为主,定量匮乏

城市规划的研究存在着以定性为主,缺乏定量分析的弊端。这也就降低了城市规划的准确性、科学性,局限于城市表面式的描述。缺少定量研究的工具,限制了城市规划理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造成城市规划在实际应用中的困惑以及对城市规划权威性的质疑,使理论研究的逻辑性准确性下降,容易城市规划预测和政策制定的失误。

2.2 方法来源广泛,核心方法论缺乏

城市规划作为一门复杂的巨系统,其包含着建筑、社会、生态、经济、文化、景观等研究方面。大量相关学科理论的引入,表面上是丰富了城市规划的理论体系。然而,实际上却是城市规划核心理论研究停滞不前、缺乏创新性的表现。城市规划所运用的方法论的大多是“泊来品”,囫囵吞枣式的吸收,缺乏创新性的吸收与转化。在实践中,引进相关学科的理论在城市规划应用中无法完全的贯彻实施。

2.3 理论为主,实施管理方法论研究缺少

新版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明确的提出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因此,而城市规划应该更加的注重城市规划实施方法论的研究。“三分规划、七分管理”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自明。有些学者将规划理论分为城市规划认知理论,城市规划预测理论,城市规划编制理论,城市规划实施理论。目前,城市规划的理论研究前三项技术理论的研究,对于城市规划的实施方法论却很少涉及,例如公众参与的理论虽然被广泛的接受,但关于公众参与规划的方法途径的研究却十分缓慢。

2.4 缺少理论与具体实施方法的沟通

虽然创造了许许多多的规划理论,但是理论与直接可实施性之间缺少桥梁。由于缺少很多的基础数据作支撑,使一些理论变成“空中楼阁”。例如生态城市的概念被广泛的接受,但是,很多情况下生态城市的理念被认为大面积的绿地。对于降低温室效应、保持生物多样性所需的绿带走廊宽度的实质性研究十分的匮乏。缺少具有指导意义的技术数据的研究使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大打折扣。

3.现代城市规划方法论的变革方向

规划师的思维方式决定了规划师对于规划方法论的选择及应用。城市规划的方法论的客体――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因此,这就要求规划师的思维方式应该是综合的、统筹的、全面的,所运用的方法论应该是多元的;中国城市化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因此,规划师的思维方式应该是动态的。运用的方法论应该有创造性、创新性、延续性的特点。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城市规划的传统的方法论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的发展需求。因此,有必要对方法论进行适当的变革,以适应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要求。

3.1 还原论走向整体论

对城市发展的认识范文6

关键词:CIS 石家庄 城市文化形象

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速,城市在区域中的地位日益提升。城市文化形象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要素,也是城市营销的重要内容。

石家庄是一个新兴城市,历史发展时间较短,文化积淀不深。在“十二五”推进京津冀一体化的思路下,面对首都北京和直辖市天津的压力与挑战,如何提升石家庄省会城市文化形象已经是刻不容缓的课题。建设石家庄城市文化形象,是营造石家庄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国内对城市文化形象设计的CIS理论及实践研究起步较晚,尤其是二线城市,对自身城市的优势、劣势认识不清,无法进行清晰的城市个性发展定位,造成一些城市盲目跟风,“形象工程”遍地、但缺乏城市特色的现象却日显突出。

1 石家庄城市文化形象建设的思考

1.1 导入CIS,塑造城市文化形象是现代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良好的城市文化形象不仅会形成城市巨大的无形资产,而且会使城市更具活力和竞争力,进而促进城市品牌形象的建立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CIS是将企业CIS的一整套方法与理论应用于城市规划与设计中。城市CIS系统由理念识别(MI),行为识别(BI)和视觉识别(VI)三部分组成。理念识别指城市独特的文化个性、精神内涵、价值观念,是城市的灵魂和核心;行为识别是城市理念的具体化,表现为政府行为、市民行为和企业行为:视觉识别是理念的再现,包括城市的建筑格局、景观标识、交通工具、雕塑小品、广场街道、公园绿地等。城市CIS是将城市的精神品质、发展目标、价值导向等理念通过视觉的统化与市民行为的规范化体现出来,充分反映城市的历史传统、地域文化、市民风范、经济发展等要素的特色,同时使受众对城市产生清晰、明确的印象和美好的联想,从而达到区别其他城市的目的。

1.2 城市文化形象的城市理念识别、城市行为识别与城市视觉识别三个层面及其关系与内涵。城市文化形象理念识别(MI)应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历史人文识别、城市地位识别、城市定位识别。这三个方面分别是城市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表征。行为识别(BI)也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政府行为识别、城市群体行为识别、城市市民个人行为形象识别。城市视觉识别系统是公众可以通过感官了解城市的窗口包括城市的空间和功能形态、城市自然景观、城市建筑物、城市绿化、城市的各类装饰、广告、文字等[1]。它是一种在城市发展理念、战略范围和目标的支配下,运用视觉传达方法,通过城市识别的符号来展示城市独特形象的设计系统。

1.3 石家庄城市文化形象建设仍然面临的主要问题目前,石家庄虽然开始重视自身的城市文化形象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有一些问题存在例如市树、市花的传播不广泛,缺乏广大市民的认可,并且没有在我市城市景观中有效传播和强调;市民文化素质有待提高;标志性的文化设施建设太少,零星分布且形不成规模等。目前的石家庄城市文化形象是远不能适应市场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的要求的,还需要进一步地完善和形成自己的体系。

2 基于CIS,石家庄城市文化形象建设对策

2.1 基于CIS,石家庄城市理念识别建设对策。城市理念形象是指城市的本质特征反映到城市外在的表现形式,是维系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原动力,主要包含城市各种生产活动形象(理念识别)。例如,城市主导产业理念、生产经销理念、经济效益理念。在城市形象定位过程中应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城市政府在定位城市形象时必须以人的需求为出发点,本着利民、便民的原则进行操作,塑造以人为本的城市形象,使城市形象定位有利于创造出适合市民生存发展的空间环境和人文环境。城市政府应积极培养市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市民的综合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使城市形象在定位时就有丰厚的现代人文精神,使良好城市形象的根基更为稳固。

2.1.1 挖掘城市文化内涵,营造大石家庄的概念,整合周边区域资源。如加强对石家庄历史文化的研究,出版相应文集;邀请知名的作家为石家庄撰写历史故事或名人故事,请知名导演拍摄成故事片或记录片;开发一台以石家庄文化为中心的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表演;开发出有地方特色与文化内涵的旅游纪念品,如结合曲阳石刻、白洋淀的芦苇、蔚县剪纸、武强的年画、衡水的鼻烟壶等艺术。

2.1.2 与城市主导产业相结合,发展红色旅游和生态旅游,将观光型旅游发展观光与参与、体验相结合的旅游。利用石家庄交通优势――正定国际机场,将石家庄正定国际小商品市场、世界人类文化遗产正定大佛寺、赵州桥、赵县梨花节、红色旅游资源西柏坡、白洋淀、白沟冉庄地道站等优势资源沟连,形成一道产业链条。以旅游产业为龙头可以带动石家庄相关的服务业、制造业、商业等产业的大发展。

2.1.3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搞好文化设施规划和建设。文化产业是现代城市竞争的软实力,文化产业要出优秀作品,推出文化品牌。题材一定要立足石家庄,反映石家庄的城市精神风貌、深入民心。近年来,随着石家庄“三年大变样”的初见成效,石家庄已经高楼矗立,马路宽畅。因为是省会,石家庄的商业格外繁荣,但文化氛围相对淡薄,河北大戏院、省博物馆、市博物馆、美术馆、群艺馆等相对较为零星分散,甚至淹没在居民区楼宇之中。体育馆和艺术中心、新华书店、图书馆周围都没有形成规模的文化产业聚集圈。这给广大市民接受文化教育和进行文化消费都带来极大的不便,失去其文化影响力。在石家庄市区内整合几个较大文化产业聚集圈,让市民购物、文化教育、娱乐于一体,丰富市民的精神生活。此外,这些文化产业企业也要转变观念,例如书店除了销售图书以外,也要为读者提供一定空间阅读和相应的文化休闲的设施和场所。

2.1.4 加强对外传播。城市文化形象塑造过程是一个城市与媒体互动的过程,也是一个双方实现双赢的过程。一般情况下是由政府根据自身传播的需要,主动找媒体进行宣传策划,但随着媒体市场化、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媒体瞄准了城市品牌经营这个独特的市场,纷纷推出相关栏目[2]。就石家庄而言,可拍摄一些石家庄特色历史、建筑、风光节目在权威的、覆盖面广的电视媒体做形象广告。例如红色西柏坡、赵州桥、正定大佛寺、白洋淀等景观和重大历史事件可以作为题材,在己知的强势媒体推出的城市形象宣传栏目中塑造城市品牌、宣传石家庄城市旅游文化资源、多角度全方位阐释城市的内涵,带动招商引资、推动石家庄区域经济发展,借助媒体自身的品牌优势,主动出击,积极联络各城市外宣部门,通过做书记、市长专访,为城市拍摄形象宣传片等形式,起到宣传石家庄,吸引国内各城市的参与作用。例如CCTV的“走遍中国”、“中国魅力城市评选”、“城市之间”、湖南卫视的“象形城市”、新浪网的“新浪城市联盟”,以及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香港商报、香港大公报等中央、境外媒体常年推出的城市宣传专刊、特刊等。

2.2 基于CIS,石家庄城市行为识别建设对策。行为识别也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政府行为识别、城市群体行为识别、城市市民个人行为形象识别。城市是由人和物构成的有机整体。城市中各种各样人的文化程度、精神风貌、行为言论、服务水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市民的生活水准、居住及生产环境、公共关系等都反映了该城市的文明程度。

2.2.1 塑造石家庄城市文化形象,首先要加强石家庄服务行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尤其是运输和交通、旅游业、商业的服务意识和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他们的言行直接影响外来人口、游客对石家庄的整体文明形象。在上述人员上岗前工商管理部门可以请礼仪专家对他们进行一定的岗前职业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言行举止,让他们了解自身言行代表石家庄的城市文明形象。并作好长效监督机制,规范管理,树立典型榜样。

2.2.2 提高广大市民素质。市民作为城市发展与文明进步的能动力量,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和体现者,因而市民的素质决定了整个城市的文化品位。政府应当充分运用组织资源,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认识到提高自身素质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不文明的行为习惯会产生怎样的危害,认识到应该养成怎样的文明习惯。各新闻媒体要加大这样的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举办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加深这样的教育,努力使市民的认识有一个大的改变。当前,应侧重于城市意识、环保意识、交通意识、集体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的教育,使市民形成讲文明、讲道德的良好风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地将自己的言行和城市形象联系在一起。

2.2.3 同时要抓好社区文化的建设,以社区为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爱我城市的教育,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风尚。此外,从石家庄的中小学、高校教育抓起,省教育厅要倡导在中小学的品德课程、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等课程中教师要加入“了解家乡石家庄、热爱家乡石家庄、建设家乡石家庄”的相关主题的教育,让在校学生对石家庄有归属感、认同感,激发学生对石家庄文化历史的了解和热爱。

2.3 基于CIS,石家庄城市视觉识别建设对策

2.3.1 树立石家庄市花、市树、市徽的城市标志形象,规范使用并大力推广,让其深入民心。石家庄市市花――月季,月季代表石家庄人顽强不屈、坚韧不拔的品格,展示出石家庄人奋发图强、不断进取的精神风貌。国槐在民间是吉祥、幸福、美好的象征,中国人民自古以来把它作为吉祥树、幸福树,它能代表石家庄人顽强不屈、坚韧不拔的品格,展示出石家庄人奋发图强、不断进取的精神风貌,故石家庄市将其定为市树。但据课题组抽样调查,近超过40%的受众对石家庄市花、市树不了解,认识不足,这对石家庄文化形象的宣传十分不利。市花和市树在城市景观中视觉形象不够突出,使市民认识不足。以广西桂林为例,主席当年视察漓江风光,提议在漓江两岸种植有代表性的特色植物,来营造景观特色,于是漓江引进云南凤尾竹,使漓江景致提升,特色鲜明。石家庄市花、市树要在主要街道、交通节点呈现,一定要成规模。此外,可以根据城区街道的主体色彩来搭配市花月季花的色彩,例如在裕华路两侧种植红色月季,国槐,显得庄重。在中山路路段种植粉色月季,活跃开放,在人民广场和博物馆文化广场等主题公园广场都要种植大型月季主题的花卉景观,此外还要搭配其他四季常青的绿色植物,但要确定1-2种为主。我市市徽还没有确定,市政府宣传部应该尽快组织有关专家、部门、广大市民开展广泛的征集,调研、设计等工作,尽快确定石家庄城市市徽。随着石家庄城市发展的国际化,石家庄在大型的会议、博览会、重要节庆等活动中亮相越来越多,没有一个明显的识别标志是不行的。城市的市徽是城市精神、理念、文化形象的浓缩,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市徽要立足石家庄城市的发展,体现石家庄“中国药都”、“轻纺城”的产业特征,体现石家庄勤劳、淳朴、包容、乐观等人文精神,体现燕赵文化艺术特色。

2.3.2 保护好历史文化建筑,加强城市文化载体建设。石家庄近年来,大力发展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面貌改善显著,尤其是“城中村”的改造,一改原来的土气。但保护好历史文化传统格局、历史街区的整体风貌、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的周边环境也是十分重要的。旧城改造几乎没有文化保护方面的考虑,作为城市发源地的石家庄和休门两村的街巷格局和市井气息基本荡然无存;没有老建筑和街区所保留的空间形态和历史信息。石家庄与天津、太原等周边城市相比历史较短,历史古迹就相对稀少,对古城历史文化传统格局、历史建筑的保护就尤为重要。另一方面要加强城市文化载体建设,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增强公共建筑的文化性、地域性和时代性,在重要的街道路口或主题公园,适量安排一批造型优美的城市雕塑,反映石家庄历史人物、历史典故、重大事件的雕塑,例如解放石家庄,冉庄地道战等,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培养与时俱进的城市精神。

总之,基于CIS建设石家庄城市文化形象有利于提升石家庄城市文化品味,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对树立城市统一的对外形象,完善城市功能,形成城市整体特色文化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童欢.武汉城市形象设计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7,(6).

[2]李晓玲.基于CIS的泸州城市旅游形象塑造[J].理论科学,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