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范例6篇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范文1

医院处方制度并非首次提出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曾于2004年共同下发《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但该试行办法因牵涉卫生、药监等多个部门职能范围。常常遇到哪家都应该管,但哪家又都管不着的“真空问题”,该试行办法实际已被“架空”。

新《办法》将适用范围明确为“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身上,以利于卫生部门行使处方监管工作,避免再次“架空”。

全国统一处方标准

新《办法》对处方的格式、内容、印刷用纸颜色等都作了细致规定,并了处方标准。今后所有医疗机构的处方都必须按照标准印刷。处方分为前记、正文和后记3个部分:前记包括医疗机构的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记是医师的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等。

普通处方笺是白色的,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品和第一类处方为淡红色。该办法还对医师如何规范书写处方作出规定。

通用名处方有了可操作性

新《办法》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还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药品通用名”以什么为准是非常复杂和相当专业性的问题。为了给医师们一个准确的标准,卫生部专门组织专家梳理了药品的通用名,目前已经对最常用的2000多种药品的通用名进行了梳理,这项工作还将继续深入进行。

开处方牟私利者出局

新《办法》设立了单独的一章来规定医师如何获得处方权: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权不同,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必须经过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后才有效;试用期人员开具的处方须经过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才有效;进修医师则要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考核以后才能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医疗机构对医师处方要实施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对于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两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就要取消其处方权。医师只要出现了以下6种情况的任何一种,就会被取消处方权:被责令暂停执业;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不按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按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的。

“处方点评制度”是新亮点

新《办法》的最大“亮点”是推出了处方点评制度,并出台了处方评价表。处方评价表能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处方管理、费用控制等情况实施综合评价。每个医疗机构都可以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这份处方评价表是卫生部在由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一些处方指标和量表的基础上,组织了国内外的医院药学专业人士和统计学专家,结合我国的医疗状况实际修改形成的。在正式推出以前,卫生部选择了一些地区的医院试用两年,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这份量表不但能对一个城市、一个医院这样的大系统进行处方评价,也能对医生个体进行处方评价。这就是说,同样的表格,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用来考量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情况,医疗机构可以用来对本机构药事管理整体情况实施评价,也可以对某个科室或某名医师处方情况实施评价。管理监督时,1~2个监督员只要用2个小时就能把一家大型三甲医院的处方情况进行一次评价,并且马上就能对不合理、不合格的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卫生部医政司负责人介绍了处方点评制度的设计原则。处方评价制度的特点是运用大数原则,对同类的医院进行测量,找出合理用药的中位数。只要发现某位医师有偏离中位数的情况,首先对医师进行谈话,如果没有得到改善就提出警告,再不改善就会受到相应处罚,甚至被取消处方权。

不能因为“处方量大”而不加管理

每个医疗机构每天形成的处方很多,《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责任。处方日常管理责任主要在医疗机构,医院要对处方进行监管,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定期监控本院处方存在的问题。同时,医疗机构要制定本院处方集,处方集是指各自医疗机构的性质、主要任务、主要诊疗范围是什么,规定本院处方所涉及的药都有哪些,处方中可能常见的问题是哪些。

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抽查各辖区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规范处方管理不仅是社会的要求,医务人员也感到应该进一步规范处方。

“密码”处方必须改正

此次出台的《办法》就是要解决类似的问题。医生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核定的、标准的药品名称开处方,而不能用医生个人或某个医院制定的约定俗成的名称开处方,其中包括医院的院内制剂,必须按照申报核准的名称开具。《办法》实施以后,凡是医生和医院在开具处方和处方管理上存在不规范行为,都必须改正,否则要追究责任。

处方管理办法范文2

医生

只写通用名,会造成药剂师困惑。就像去商店买电视机,你只告诉售货员我要一台电视机,具体什么品牌,多少尺寸都不说一样。不仅售货员搞不清,消费者自己也会乱。比如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不同药厂生产的含有乙酰氨基酚的复方制剂,其商品名就有百服宁、泰诺林、必理通等。是不是医生在处方后面打个括号写上商品名或价格来区分?抑或是不写?用括号写就违反了新《办法》。不写的话,面对如此多的药谁都不知道该给什么药。除非是医院只进一种药。

如果医院只进了一种药,不仅医生没有了药品的选择,病人也没有了选择。更大的麻烦是,药企为了保证自己生产的药能进入医院,背后又不知将会产生多少的“黑箱”。而已经进入了医院的药为了保住位置,是不是也会产生更多的“灰色地带”。中间环节所产生的利益是不是又要老百姓来承担?是不是变相地让一个企业或一种药在医院形成了垄断?

医院中药房的“秘方”、“合剂”,其处方往往经过多年的研制,疗效确切,其中不少还是医院 “压箱底” 的药品。如果按通用名书写,患者持处方到药店购药,其特色配方和附加值无法体现。

患者拿着处方去药店买了药,医院是否允许患者自带药回医院用呢?如果让病人自带药,反而会引起更多的纠纷。就拿针剂或血液制品来说,假如患者自带,医院注射了,出现了肝炎、艾滋等疾病,这个责任谁来负?是医院还是患者?抑或是药店?

处方时效性如何保证。病人拿了处方,不在今天配药。过了二三天配药,可能会影响疗效。

不同厂家,药品不同,质量不同,患者无法把握,可能会影响疗效。医院的药品都通过药事管理委员会把关,又有常年临床用药经验,能对患者负责。

医生开的处方,一般是该医院药房里有的药。

通用名开方的最大瓶颈还在于同医保的对接上。 比如河北医疗保险的报销目录全以商品名拟写,通用名全不在目录的范围内,这就意味着医保患者的处方不能报销。“患者都来找我们处理报销一事,医院怎么办?” 既然卫生部推行通用名开方,全国的医保部门也得据此来修订医疗报销保险目录,才能让政策畅通实行。

药剂师

审方有心无力。比如长海医院的药房窗口药师只有50几个,大部分药师都到了医院的第一线。全院每天有五六千个病人,药师必定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发药,否则就会排起长队引起病人不满,没有充裕时间和医生就处方问题进行探讨。

药师上岗资质要求过高。本科毕业的药师要1年后才能独立从事处方调剂工作和参加值班,而大专和中专毕业的药师分别需要3年和6年。就拿浙医二院来说,若按照新的规定,药剂科大约有20名药剂人员不能参加值班,约占医院药师的25%。这种结构不是短期内可以调整的。三甲医院尚且如此,中小医院就更不用说了。

药师的技术职称与执业资格不能分离。《办法》对执业药师的作用没有提及。对众多在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店工作的执业药师、执业助理药师们将如何对待?其实,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这两种系列都是国家认可的资质条件,药剂专业也一样,不能分离,更不能互相“打架”。

医生开通用名药品,因同类产品太多,不知该给哪种药。

“同一规格,两种药品”规定筛选难。不少医院刚做完药品集中采购的工作,几十家药企的药品进入医院。突然压缩至2家,这让医院太难筛选了。

患者

把病治好是关键。“这样的政策很不错,我们很欢迎。但是,拿处方到外面买药,并不是我们想要的,把病看好才是关键。如果相差不多,即使贵一点,我宁愿在医院买药。”

可以省钱。有些药家里有剩药,就不需要再配了。

有医保,不会在外面买的,只会在医院里配。

药店

尽管医院的药价并不占优势,但消费者的购药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并且想看懂药品的名称并不容易,而购买药品后的服用剂量对患者来说,更是一道难题。

无纸化电子处方是各大医院的发展趋势。真正拿着处方到药店买药的患者并不多,大医院流出的就更少了。主要是因为患者看病买药还是信赖医院,如果单纯买药则是价格最重要。

卫生部相关政策还没跟上。消费者手持处方来买药,药店怎么鉴别处方的合法性、真实性?我国医院众多、医生众多,面对一张无论机打还是手写的处方,药店根本无力辨认处方的真假。 国外在“处方外流”中,零售药店的计算机系统与医院、医保建立了联网系统。因此,消费者凭医生处方买药时,药店能及时与医院取得联系,核实处方的真假。可是,我国目前并不具备这一条件,仅凭药店工作人员的“肉眼”很难识别处方真伪。

有部分药,药厂不愿意走药店这条线,而都是直接进医院的,其中包括新药,以及一些价格颇高的进口药。因为对于这些药,如果进入药店,价格下去了,尽管销售量会上升,但获得的利润还不如走医院这条线维持高价赚得多。所以,有些药医院的盈利空间太大了,进药店就难。

医院用药往往从临床治疗考虑出发,治各种病的药都有。而药店则不同,考虑到经营效益,不常用的药和存放要求高的药,药店就比较少。这就造成了一些罕见病的患者,在药店买不到药。但常用药则不同,在医院可能只有个别品种。而在药店,考虑到不同消费水平,就有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价格的产品,可供患者选择。医院只根据医院药房里的情况来开药。

制药企业

民族制药业和国产廉价药如何保护。“同一规格,两种药品”规定导致医院在选择同类药物时,往往会选择一种进口药,一种国产药,或者因为利润高干脆都选择进口药。如果选择余地更多一些,如允许选择3~5种,医院就有可能多选择廉价的国产药,这样就有利于保护民族制药工业,不至于将药品的收益拱手相让给国外企业。

一些强势厂家可能垄断某医院的药品经营,排斥同类品种进入,形成独家销售的局面。这是否会出现新一轮的药品垄断、药品腐败?

该规定对我国的制药工业是一个重大的冲击,小企业、公关能力弱的企业将有可能被淘汰出局,而大企业、合资企业将独占鳌头。

管理部门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张宗久说,2年前卫生部就曾出台了《办法》的试行稿让医疗机构热身,可大家并未引起重视。“两种品种不算少,国外医院的用药品种仅700―800种,可我国竟然有1500多种。”

中国药学会副理事长李大魁说,“质量、信誉、价格、服务、公平”是原则。他建议,医院2种药分别为原研药一种、仿制药一种。这样既能满足各种不同层次的患者需求,也能减少医院筛选中的盲目性。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秘书长周燕认为,厂家的选择不易过少,以便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调剂补充。因为过少的选择,对仿制药生产企业极易产生不公和过度抑制。这不利于合理用药的实现,让“看病贵”得不到缓解,而且也影响了国内仿制药生产企业未来的发展。

处方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 《处方管理办法》;合理用药

[中图分类号]R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6(c)-099-02

卫生部53号令《处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制定和规范了处方评估办法,加强了不合理用药干预,《办法》的宗旨是:“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为了解该《办法》实施对处方质量和促进合理用药产生的影响,笔者对常德市某三甲医院2007年5月1日前、后半年的门诊处方,依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回顾性调查分析,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以该院新《办法》实施前半年和实施后半年的全部门诊西药处方为研究对象。

1.2 调查方法

将处方按月份分类,随机抽取每天的处方20份,共计7 300份,按《办法》规定的处方各项基本指标、用药合理性进行统计分析。处方基本指标包括每次就诊平均用药品种数、针剂使用比例、抗菌药使用比例、以通用名开处方的药物比例、国家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比例、平均药费,开具西药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除特殊情况外,要注明临床诊断。用药合理性主要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用法与用量是否恰当、配伍用药是否合理、是否重复给药等。

1.3 统计学方法

将上述随机抽取的处方样本,按处方基本指标、用药合理性进行分类统计,比较分析《办法》实施前后半年的处方质量及合理用药差异。

2 结果

2.1 处方基本指标调查分析统计

《办法》实施前后处方基本指标调查分析结果见表1。

2.2处方用药合理性调查分析统计

《办法》实施前后处方用药不合理情况见表2。

由表2可见,《办法》实施前医院用药不合理处方为3.2%,《办法》实施后用药不合理处方为1.29 %,《办法》实施前后处方用药不合理情况前后差异具有高度显著性(Z= 3.97,P

3 讨论

《办法》的实施提高了处方质量,促进了合理用药。由表1、2可见,该院《办法》实施后半年与实施前半年相比有如下显著改变:

3.1 平均用药品种数减少了25.8%

这不仅降低了药品费用,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而且可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据统计,联合用药在5种以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6~10种时为10%,11~15种时为28%,16~20种时则上升到54%,故一般若必须联合用药则应控制在5种以下[1]。

3.2 针剂的使用比例下降了27.3%

针剂的使用比例是合理用药评价中的重要指标,大量的非必要注射增加了不安全注射的可能性,造成了很多医原性感染和血原性疾病的传播。根据WHO制定的标准,发展中国家平均处方注射使用率应为13.4%~44.1%[2]。针剂使用比例从高于此标准已降至该范围内。

3.3 抗菌药物的使用比例下降了26.1%

抗菌药物的使用比例也是合理用药评价中的重要指标,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减少了不必要的抗菌药物的使用,抗菌药物的使用已符合WHO制定的平均处方抗菌药使用率为20.0%~26.8%的标准[3]。

3.4 药品通用名使用比例增加了97.5%

医院根据《办法》的要求,针对临床药物品种多、规格杂和一药多名的现状进行了整改,取得了显著效果,药品通用名使用比例明显增加,达到95.1%。药品通用名的使用可减少处方错误,有利于学术交流。

3.5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增加了16.2%

国家基本药物一般是安全、有效、经济、质量有保证的药物,医院根据《办法》的要求,结合医院多年用药的情况,对医院药物品种进行清理整改,并编印了《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有效地促进了合理用药,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了用药安全性。

3.6 用药与诊断不符率减少了61.9%

医生选药日趋合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其目的是要求医生根据临床诊断选择合理的治疗药物;要求药师审核处方时必须要审查所用药物是否与临床诊断相符,避免滥用与禁忌。

3.7 用法、用量不合格率减少了78.4%

处方书写更加规范。药物的用法、用量正确与否,不仅影响药物作用的强弱和时间,而且影响药物作用的性质,甚至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

3.8 重复用药减少了50%

重复用药包括同种药物或同类药品的重复使用。同种药物的重复使用,无疑加大了剂量,增加了中毒的可能性,如欣匹特注射液与奇泰胶囊合用(两者均为阿奇霉素);同类药品的重复使用,大多因为它们的药理作用和不良反应相同或相似,会增加中毒的可能性,如庆大霉素注射液与阿米卡星注射液合用。类似以上重复用药现象,现已明显减少,提高了用药安全性。

但在配伍用药方面,《办法》实施后与实施前相比无明显改进(Z=1.5,P>0.05)。主要表现在配伍用药种类过多、配伍错误, 如将青霉素与罗红霉素合用,后者能快速抑制细菌生长繁殖而降低繁殖期杀菌剂青霉素的疗效。这反映出了目前医院医生和药剂人员药理学知识掌握还未能做到与时俱进。

全面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是医师和药师义不容辞的共同职责,医师、药师要紧密合作,加强药学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药物治疗水平,合理规范地使用药物,进一步提高处方质量,以确保患者安全、有效、经济用药。

[参考文献]

[1]李洋,颜虹. 处方信息的分析和利用[J].中国医院统计,2005,12(1):79-81.

[2]处方管理办法(试行)[S].卫医发[2004]269号.

[3]处方管理办法[S].卫生部令[2007]53号.

处方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社区管理;街道办事处;角色定位;功能分析

前言

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传统的建制单位正在逐步的解体,社区形式逐渐成为目前城市基层的主流结构,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心管理的新中心。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区管理的主要单位,不仅与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同时还是地方政府向居民传达相关政策的主要途径。然而,由于社区发展的速度极快,相关事务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工作事务逐渐趋于多样化、复杂化方向发展。

一、街道办事处的功能定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传统的兼职单位逐渐解体,街道办事处的职能逐渐得到体现,并从“单位”转换为了“社区”。目前,国内多数城市的街道办事处都吸取了“上海模式”的经验,在社区内实施“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制度。在该制度下,街道办事处是第三级管理层,工作范围逐步的扩大,管理职权慢慢得到了强化,而且工作过程中所需的人、财、技术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规范。此外,还逐渐调整了工作过程中的“条块关系”,从“以条为主”向“以块为主”进行转变,派出与街道办事所设置职能部门相应的机构单位,同时对机构单位进行双重领导,从而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新型管理机制。街道办事处的主要任务应该得到全面的扩展,从单一的居民事务处理提升到多元社区事务管理,其工作重点应该有以下几点:

1、发展和管理社区内的经济。

2、对城市进行管理。

3、实施民政和社会保障制度。

4、进行人文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5、宣传国家党中央的最新制度,维护社区居民的基础权益。

二、社区管理中街道办事处功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一)定位不明确

根据我国《地方组织法》中的第六十八条规定,“市辖区、直辖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们政府的批准,可以建立若干街道办事处,让其作为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很显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不能作为一级政府单位存在。从现行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制度来看,从字面上只是承认了市、区这“两级政府”,而并不是市、区、街道这三个政府单位;只是肯定了街道办事处是一级“管理”单位,而并不是一级“政府”,这一点与《地方组织法》中的规定有所差异。

(二)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过度膨胀

随着“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在全国社区中的推广,社区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迅速膨胀起立,大量的执法、行政、经济发展等任务都落实到了街道办事处的头上。而当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过度膨胀,一方面,街道办事处无法在短时间内承担如此多的管理任务,将自己的部分职能转化到下属的居委会上,致使居委会的行政方向出现偏斜;另一方面,权力非正常膨胀,导致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侧重点出现异常,从而导致一些列“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的出现。

(三)权责能力不匹配

近几年,虽然我国街道办事处的拥有行政管理权和组织领导权等多方面的权利,但是从实际上来看,这些权利大多数都是事权,而并非正真意义上的管理权,多数时间都是在严格执行上级政府所下达的工作指令,在承担多方面职责的同时没有具备相应的权利。再加上长期受到各种条款的限制,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缺乏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监督体系和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块对条的领导权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街道办事处处于城市管理的一线,很多问题往往是“看得见、摸的着、没权管”,而上级一些职能部门对很多问题却是“有权管、看不见、不承担”,从而致使很多居民问题得不到妥善的解决。

三、社区管理中街道办事处功能的准确定位

(一)进一步合理定位街道办事处的角色

如今,街道办事处的定位问题,其争论的焦点往往是街道办事能否成为一级政权单位。总结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将街道办事处转化为一级政府部门。

2、取消街道办事处。

3、维持街道办事处派出机构的特性。

根据相关调查报告显示,赞成第一种观点的人数较少,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若街道办事处转化为一级政府部门,那么城市管理制度就会变为“三级政府,三级管理”,地方政府的纵向管理层次就较多,这种多层次的管理非常不符合现代化城市的发展理念。

(二)全面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职能

全面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关键点就是转变政府部门的职能。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的基层管理单位,需要在实际意义上脱离“非政府”的各项因素,根据所处社区的实际情况来收缩自己的职能范围和管理权限,将原本就属于市场和社会的职能释放出来,交给其他机构单位来承担,充分利用企业单位、中介、自主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的的能力,确保街道办事处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好社区服务和相应的管理工作。

(三)明确街道办事处的权责关系

首先,我们要明确街道办事处条块之间的权责。一方面,落实街道办事处的组织领导权。根据街道办事处的办公的实际情况,制定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让派出机构的人员享有否决权;另一方面,要明确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并制定出相应的政治方案。其次要规范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关系。随着社区管理工作中心的下移,街道办事处向社区居委会下派任务的情况越来越严重。针对这种问题的特点,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分区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之间的权责关系。

四 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步的提高,街道办事处在社区中的任务将越来越重,很多社区管理上的问题逐渐暴露的出来,因此,我们应该针对问题的特点,制定方案进行逐个解决,从而全面提升街道办事处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姚芳.社区管理中街道办事处的角色定位与功能分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08:19-20.

[2]曹绪飞.社区制基本问题再研究[D].复旦大学,2012.

[3]吕蕾.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角色定位研究[D].河南大学,2011.

处方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 企业 办事处 成立初期 财务管理

随着市场化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为了增加销售额,扩大市场份额,需要积极主动地进行销售推广,扩大产品销售覆盖区域,从而达到销售规模扩大的目的。为了达到战略目标,企业通常会根据销售战略,逐步在外地建立办事处,通过办事处来推动业务发展,实现销售战略。但是在办事处成立初期,业务处于开拓期,市场尚未打开,不能获得稳定充足的销售收入,同时人员少,缺乏专业的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也没有历史可比数据进行财务预算和控制,财务管理难度大。本文主要就外地办事处成立初期面临的财务管理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管理措施。

一、外地办事处成立初期的财务管理的特点

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不用报税和交税,其所有的一切经营活动由总公司行使,包括签订销售合同、开票、收款、报销费用等。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分析当地市场、建立销售渠道、开展销售业务,相当于销售部门伸向全国的触角。虽然办事处一般隶属于销售部,但仍然是一个获得销售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独立的利润中心。办事处成立初期是指建立办事处后,到其打开销售市场获取相对稳定的销售收入,并可覆盖办事处费用前的时期。由于这个时期办事处处于业务开拓期,其财务管理上具有如下特点。

1、人员少,无财务人员,总公司代管财务。办事处成立初期,由于市场尚未打开,不能获得稳定充足的收入,公司一般不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办事处人员较少。新成立的办事处主要人员构成以销售人员为主,一般会有经理1名、销售人员2名、行政秘书1名。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不会安排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管理工作由总公司财务部门行使。

2、人员缺乏财务知识和财务管理理念。由于办事处以销售人员为主,大部分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同时办事处成立初期主要目标是拓展当地市场,扩大销售收入,所以总公司对办事处的业绩考核指标主要是销售收入。为了达到公司目标,办事处的工作重点是建立销售渠道、扩大销售份额。而对于成本、费用的控制,办事处经理因缺乏财务管理理念,无法运用预算控制等手段进行财务管理。

3、总公司对办事处的财务管理集中在费用控制。成立初期,办事处尚未获得稳定收入,财务核算事项主要是费用,包括房租、办公设备、交通费、差旅费和应酬费。总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报销、核算办事处费用,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费用进行控制。作为利润中心,在收入较少的情况下,总公司对办事处的费用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二、外地办事处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外地办事处是全国性销售企业延伸到各地拓展业务的前沿,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战略目标的实现都依赖于办事处的销售业绩;同时作为利润中心,办事处是公司利润的来源,对公司经济效益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办事处在公司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特别是随着办事处的不断增加,加强对办事处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财务管理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企业对资产的购置、资本的融通和经营中现金流量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办事处作为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加强对办事处的财务管理对公司提高盈利水平,实现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办事处的财务管理一方面能帮助办事处提高盈利能力,实现自身价值和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可降低风险,提高办事处的市场竞争力。通过财务预算管理可对办事处整个经营管理进行财务控制,从而实现办事处作为利润中心的经营目标。预算数与实际数的对比能够反映办事处的经营状况,体现办事处经营管理过程中隐藏的问题。

办事处成立初期,办事处经理更重视销售业绩,而对费用控制不重视,但是对于公司管理层,在未能获得销售预期的情况下,基于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对办事处的费用支出十分关注。由此,总公司的财务部门需要加强对办事处的财务管理,分析其经营管理情况,控制费用,传递压力,刺激办事处提高业绩,降低成本。由此可见,通过财务管理手段,可帮助经营层实现经营目标,加强对成立初期办事处的财务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三、办事处成立初期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办事处人员财务知识和财务管理理念的缺失,以及办事处均在外地,使得总公司财务部门的管理难度加大。总公司财务部门对办事处的财务管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预算控制不到位。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控制手段,预算管理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办事处成立初期,由于没有历史参考数据进行比对,同时总公司财务部门对外地物价水平不了解,很难制定合理适当的费用预算。如果预算制定的不合理,执行时通过预算外审批的例外事项增多,预算控制的权威性受到质疑,预算控制手段会失效。二是办事处成立初期收入少而且不稳定,不能根据收入费用配比原则来拟制费用预算,费用预算拟制缺少一个重要的拟制方法,给预算制定带来了困难,同时很难根据收入费用配比原则来进行财务分析,并对费用发生不合理的地方进行费用控制。三是由于办事处在外地,办事处人员一般会半个月或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统一邮寄一次单据给财务部门,当月发生的费用很难当月入账,使得费用实际发生额与月度预算不匹配,预算完成率波动较大,同时很难通过预算分析发现办事处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提高办事处经营、管理水平的建议。

2、费用报销效率低。由于办事处在外地,又无财务部门,费用报销全部要集中到总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报销。办事处一般会半个月或一个月统一收集一次单据邮寄到总公司进行报销,导致单据不能及时送回总部报账,费用报销滞后,报销时间周期长。同时由于某些单据不符合财务报账的要求,使得单据在财务部门和办事处之间来回折腾,导致报销时间延长。而且采用邮寄的方式邮寄单据,一旦单据丢失,而又无法确定责任所在时,会增加办事处与财务部门的矛盾,加大财务部门对办事处管理的难度。

四、加强全国性销售企业办事处财务管理的措施

全国性销售企业的总部应针对办事处成立初期的特点,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财务管理。

1、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完善细化财务制度。要加强对办事处的管理,首先要专门针对办事处拟制一套有效、可操作性强的新设办事处财务管理操作指引。办事处收入成本由总公司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开发票确认收入,发货确认成本,货款直接回到公司账户,仓库统一发货,所以总部对办事处经营收入、成本可控。针对办事处的财务管理,主要集中在加强对费用的控制。办事处费用包括房租、办公设备、交通费、差旅费和应酬费,应根据费用类型不同,在制度中分别对各费用建立报销标准,可按以下思路建立费用报销标准。一是房租,对个人租用面积、地段、小区档次进行限定,明确房租限额,鼓励员工共同租房或拼租;二是办公设备,拟制办公设备配置清单,明确标准配置设备的品种和数量,并对单个设备价值进行限定;三是交通费、差旅费,根据城市规模和所处位置,对城市进行分类,按一定比率调整报销额度,不同城市设置不同报销限额;四是应酬费,可采用年度预算总额和收入费用配比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应酬费,对于超额完成收入的办事处,可设立一定比率适当调整应酬费用额度。

制度中除了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外,还应专门针对办事处的特点,拟制专门的报销流程,将单据从费用报销人填写报销单据到最后报销完毕的全过程以流程的形式固化,使得报销发票或单据的流转实现无缝对接,避免单据丢失等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对发票及相关单据的合法、合规性标准进行明确描述。

2、加强对办事处人员财务管理制度的培训。新设办事处财务管理操作指引后,办事处人员对制度相关内容并不熟悉,需要通过培训来强化办事处人员的财务管理理念,通过对指引的详细解读,使办事处人员熟悉并掌握费用报销规定和报销流程。由于办事处在外地,培训可采用电视会议形式或者录制培训录像发放到办事处进行远程培训。同时可在财务部门设立咨询电话,随时解答费用报销中遇到的问题。培训后可采用考试的形式使办事处人员重视财务制度,熟悉相关规定,避免报销时由于不熟悉制度规定造成单据来回折腾,从而提高报销效率。

3、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费用控制。办事处成立初期在预算管理上虽然存在很多问题,但是作为重要的财务管理方法——预算管理仍然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所以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费用控制对于新设办事处尤为重要。要做好新设办事处的预算管理,首先要编制好预算,预算编制有别于传统预算编制方法,需要采用整体控制、单个费用灵活控制的方法确定预算数。比如对差旅费、房租、办公设备、交通费按照新设办事处财务管理操作指引规定的标准设立单位费用预算额度,单个费用的年度总额度不做单独设定,而是根据年度收入指标设定年度费用预算总额。如果收入超过年度指标,费用预算可按一定比例提高,同时预算执行结果与办事处经理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将预算的刚性和柔性结合起来,并兼具了激励性,可促使办事处经理主动进行预算管理:一方面努力拓展业务扩大销售收入,另一方面缩减不必要的开支,控制费用总额。总部财务部门在进行预算管理时,要严格按建立的费用预算标准进行审核,并及时统计分析预算完成情况,将费用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内,同时对于完成收入指标的办事处应及时调整其费用预算总额,灵活地进行预算管理。

4、设置费用报销共享中心。为了更好更快地对办事处的费用进行报销,应在总部设立办事处费用报销共享中心,共享中心由财务部和销售部人员组成。两部门分别安排专人专门对接处理办事处费用报销问题。销售部直接对接办事处行政秘书,财务部直接对接销售部。销售部作为报销的中间环节,一方面可将报销的常规问题在递交财务部之前解决,避免单据在办事处与财务部之间来回折腾,提高费用报销的效率;另一方面可减少财务部与办事处之间的矛盾冲突,使得报销流程更加顺畅。办事处通过费用报销共享中心进行费用报销的流程如图1所示。

其操作细则如下:一是报销人根据费用类型填写报销单,注明费用类型、发生时间和事由,并按新设办事处财务管理操作指引规定将报销单据进行整理、粘贴后交至办事处行政秘书;二是办事处行政秘书按新设办事处财务管理操作指引规定对报销单据进行初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和不符合报销标准的费用提请报销人员予以改正,在票据尚未寄出前解决好费用报销的基本问题,避免单据来回折腾;三是办事处行政秘书将审核合格的单据报办事处经理签字确认后,寄送单据至销售部费用报销接口人,寄出前对单据进行登记,记录报销人、费用类别、票据金额和张数,并与报销人签字确认,最后将票据登记单复印一份放在快递中一并寄给接口人。单据寄送应选择信誉好的快递公司。四是总部销售部费用报销接口人接到费用单据后,首先核对单据是否与票据登记单上记录的情况一致,然后才在快递签收单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单据不符的应及时与办事处行政秘书沟通,分析是属于记录错误还是快递公司原因造成的,如果是快递公司的原因,应及时与快递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同时接口人应根据新设办事处财务管理操作指引规定对费用报销单据进行审核,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与行政秘书或报销人沟通,可以代为解决的,就地解决,否则退回行政秘书。审核通过的单据则交至财务部费用报销接口人。五是财务部费用报销接口人审核单据合规合法性,根据费用所属办事处的预算和实际发生额的情况,对费用是否超预算进行审核,并填写财务意见。然后将审核后单据交销售部费用报销接口人,由销售部费用报销接口人按照授权规定,分层分级签字确认,对于超预算的费用,应按预算外流程进行审批。六是销售部费用报销接口人将审批通过的单据交财务部出纳,出纳检查单据是否已按授权经各级领导签字确认,并对已按规定审批的单据及时进行支付。

5、借助网络和财务电子化报账系统。办事处的财务管理难度大,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其地处外地,距离远、沟通不方便造成的。如果实现财务信息系统网络化则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将业务流程和管理过程在网络上完成,规避了距离带来的管理障碍,使总部与办事处沟通零距离,提高了管理效率,减少了矛盾冲突。通过电子信息化系统,将总部与办事处处在同一个界面上,双方的沟通更畅通,业务处理时效也会更高。单据不需要频繁寄送,节省了费用。报销时由办事处行政秘书审核单据合法合规性,不需要立即寄送单据到财务部,只需扫描单据上传给财务审核,财务及时审核并支付,同时相关领导通过网上审批,可充分利用领导空闲时间,及时处理日常事务,提高了工作效率。财务部门根据报销人的报销记录,建立信用库,对员工进行信用评级以此制约虚假的费用报销行为。

五、结束语

随着全国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全国性销售企业越来越多,他们都纷纷设立办事处,从而将销售范围覆盖全国,扩大市场份额。这些企业在设立办事处的初期都会遇到文中描述的问题,并且为此付出经济和效率的代价。但是只要他们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方式得当,不但可帮助办事处降低办事处成立初期在财务管理摸索中的资源浪费,减少总部的管理压力,摆脱管理困境,而且还可以帮助办事处尽快进入正轨,获得有力的支持,从而提高销售业绩,实现公司整体销售战略。

【参考文献】

[1] 王伏涛:论石油销售企业便利店财务管理[J].当代财经,2011(6)下.

[2] 于虎:也谈企业驻外办事处[J].中国石油企业,2009(8).

[3] 李如新: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的探讨[J].会计之友(上旬刊),2010(11).

处方管理办法范文6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影响当前城市管理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整改落实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服务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以加强和改进服务为主线,以转变机关作风、干部作风为重点,完善城市管理科学发展理念、思路、途径、方法;着力解决制约城市管理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特区内外城市管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为城市管理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整改落实的基本原则

1、突出服务特色。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服务年”活动的部署,坚持解决群众和基层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纠正市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工作作风。

2、坚持改革创新。按照整改落实阶段“重在创新体制机制”的任务要求,要不断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坚持改革创新,创新机制体制、创新工作方法、创新管理手段。

3、坚持科学精细。城市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整改落实工作要坚持科学精细的原则,做到具体措施科学合理,具体方法操作性强,具体要求精细长效,最大限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项目

(一)制约城市管理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特区外市政园林设施管理如何真正建立“建管分开、直接管理与行业行政管理相结合”的城市管理体制。

2、街道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对违法自然人执行难、综合执法范围的划分、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关系、司法配套机制等方面。

3、城市道路与公路、园林与林业资源有机整合。

(二)现有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建立健全修订完善一批城市管理规章制度,从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重点解决宏观管理尤其是对市场的监管手段、监管力度的问题,主要涉及道路、环卫、绿化行业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三)特区内外城市管理发展不平衡,加快城市管理一体化进程的问题。

1、市政设施方面:特区外道路年久失修、“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特区内外道路设施管理标准差异大、全市道路建设与管养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2、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特区内外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差异大,环卫设施设备管理标准不一;特区内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尚未达到100%。

3、园林绿化方面:新建道路的绿化标准有待进一步升级,提升绿化管理水平;特区内外绿化管养标准不统一,绿地和公园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四)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转变作风,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城市管理事业中,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人民满意的优秀的城市管理干部职工队伍。

3、环境卫生等部门部分职工工作环境恶劣,缺少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为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局党委要不断深入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和能力,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切实加强改进领导作风。

三、学习实践活动期间为市民、干部职工办的三件实事、好事

(一)2月底前解决本系统干部职工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根据局党委20xx年党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中梳理的六个方面53条意见,重点研究解决了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协调解决了路桥建设集团改企后退体人员工资;春节前组织召开了党务人事干部座谈会,为局系统党务人事干部提供了交流经验、相互学习的机会,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党务人事干部工作能力;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对局有关处室的更名工作。(承办部门:局党办(人事处);责任领导:周兴宋;责任人:田学根)

(二)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对特区外20%左右的市政设施进行改造,优化特区外居住环境。

将大力推进特区内外城市管理一体化进程纳入《**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xx年责任目标白皮书》,20xx年年底前将完成:

1、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基本完成各自改造主(次)干道、支路6条。(承办部门:市政处、道桥处;责任领导: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杨党旗)

2、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基本完成各自境内需改造公路总长度的20%。(承办部门:市政处、道桥处;责任领导: 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杨党旗)

3、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要基本完成各自改造社区道路10条。(承办部门:市政处、道桥处;责任领导: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杨党旗)

4、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基本完成各自境内需整治的“有路无灯”道路总长度的30%。(承办部门:市政处、灯光中心;责任领导: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邬辉麟)

(三)将城中村4米宽以上道路纳入环卫全覆盖管理,全面提升小区环境卫生水平。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了物业管理的封闭式小区以外的所有道路(含门店门前区域)和实行物业管理的城中村4米宽以上道路纳入市政管理范畴。

四、依靠本部门力量20xx年至20xx年逐步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近期(20xx年底前)落实的工作项目:

1、规章制度的废、改、立

(1)6月底前完成对《**市道桥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含桥梁考核)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推进道路日常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承办部门:市政处、道桥处;责任领导: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杨党旗)

(2)完善《区级绿地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街道办绿地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养护企业绿地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承办部门:风景园林处、绿化管理处;责任领导:宋建春 ;责任人:周远松、丁少江)

(3)修定《**市绿地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市绿化管养检查验收办法》、《**市公园绿地管养检查验收办法》,完善城市绿化的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体系。(承办部门:风景园林处;责任领导:宋建春;责任人:周远松、丁少江)

(4)建立《**市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分级管理目录》,实施分级管理、按级核费、“同城同标准”。 (承办部门:环卫处;责任领导:叶果;责任人:吴学龙)

2、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

(5)筹建市、区两级“道桥信息管理系统”和路灯“三遥”监控系统。完成道桥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升级改造,监管范围从特区内扩展到特区外;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在市级平台的基础上,筹建区级道桥设施信息管理系统和路灯“三遥”监控系统,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市政设施的信息化管理。(承办部门:市政处、道桥处、灯光中心;责任领导: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杨党旗、邬辉麟)

(6)继续推进东门北路、田贝四路、深南路(二期)、滨河大道、深盐路、香梅路、新闻路道路修缮工程;对5座混凝土人行天桥进行整治改造。(承办部门:市政处、道桥处;责任领导: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杨党旗)

3、园林绿化建设与管养

(7)督促各区重点加快107国道、宝安大道和深惠公路等特区外主、次干道绿化改造进程,同时积极推进广深铁路和广深高速公路沿线绿地恢复和改造步伐。(承办部门:风景园林处、绿化管理处;责任领导:宋建春;责任人:周远松、丁少江)

(8)督促龙岗区中心城的道路绿化要进行大规模整改,增加街心小游园和园林建筑小品、雕塑等,提高城市绿地的景观水平。(承办部门:风景园林处、绿化管理处;责任领导:宋建春;责任人:周远松、丁少江)

4、环境卫生管理

(9)各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化率要达到80%以上。(承办部门:环卫处;责任领导:叶果;责任人:吴学龙)

(10)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实现特区内机扫率达到60%。(承办部门:环卫处;责任领导:叶果;责任人:吴学龙)

(11)逐步实施垃圾进站减半直至免收费政策,特区内各区20xx年起垃圾进站一律免收转运费,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20xx年年底前实行垃圾进站减半收取转运费。(承办部门:环卫处;责任领导:叶果;责任人:吴学龙)

(12)将规划建设的垃圾转运站全部投入使用,推广使用标准垃圾桶,逐步取缔敞口垃圾池和露天桶点,实行“垃圾不落地”密闭收运模式,减少垃圾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承办部门:环卫处;责任领导:叶果;责任人:吴学龙)

5、队伍建设与管理

(13)制定出台关于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的工作意见。(承办部门:党办(人事处);责任领导:周兴宋;责任人:田学根)

(14)完善包括干部任免、党务政务公开等内容在内的“和谐文明单位”指标。增强 “群众满意度低”这一否定性指标的应用效能。(承办部门:党办(人事处);责任领导:周兴宋;责任人:田学根)

(15)筹备局系统第二届运动会。(承办部门:党办(人事处);责任领导:周兴宋;责任人:田学根)

(16)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包括初任执法人员培训、处级以上干部脱产培训18天、其他专业人员培训12天、公务员每年轮训一次,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承办部门:党办(人事处);责任领导:周兴宋;责任人:田学根)

(17)不断创新党建工作,开展对非法人机构党组织书记公选的调研与实施。(承办部门:党办(人事处);责任领导:周兴宋;责任人:田学根)

6、数字化城管

(18)完善数字化城管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承办部门:监督指挥中心;责任领导:王艳斌;责任人:吴思杭)

(二)中期(20xx年底前)落实的工作项目:

1、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完成各自改造主次干道和支路的50%。(承办部门:市政处、道桥处;责任领导: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杨党旗)

2、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基本完成各自境内需改造公路总长度的40%。(承办部门:市政处、道桥处;责任领导: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杨党旗)

3、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要基本完成各自改造社区道路的70%。(承办部门:市政处、道桥处;责任领导: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杨党旗)

4、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基本完成各自境内需整治的“有路无灯”道路总长度的60%。(承办部门:市政处、灯光中心;责任领导: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邬辉麟)

5、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实现特区内机扫率达到80%。(承办部门:环卫处;责任领导:叶果;责任人:吴学龙)

(三)长期(20xx年底前后)整改落实工作:

1、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全部完成对各自主次干道和支路的改造。(承办部门:市政处、道桥处;责任领导: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杨党旗)

2、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基本完成各自境内需改造公路总长度的80%。(承办部门:市政处、道桥处;责任领导: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杨党旗)

3、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全部完成各自社区道路的改造。(承办部门:市政处、道桥处;责任领导: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杨党旗)

4、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基本完成各自境内需整治的“有路无灯”道路总长度的90%。(承办部门:市政处、灯光中心;责任领导:秦永安;责任人:梁正阳、邬辉麟)

5、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实现特区内机扫率达到100%。(承办部门:环卫处;责任领导:叶果;责任人:吴学龙)

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城市管理中的七个体制机制问题

(一)近期(20xx年底前)落实的工作项目:

1、推动建立公安和城管联合执法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常态化的公安城管联合执法机制,逐步解决城市管理中因执法手段缺失,导致管理不到位而产生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突破对违法自然人行政处罚执行难的瓶颈性矛盾与困境。(承办部门:法制处、监察支队;责任领导:刘初汉;责任人:赵啸海、曾建金)

2、向市政府提出城市道路与公路、园林与林业资源整合的意见和方案,尽快理顺城市道路与公路、园林与林业管理体制。(承办部门:市政处、园林绿化处、道桥处、党办(人事处);责任领导:宋建春、秦永安、周兴宋;责任人:梁正阳、周远松、杨党旗、田学根)

3、研究艰苦岗位津贴的课题,为环卫工人提供适当的劳动保护。(承办部门:党办(人事处);责任领导:周兴宋;责任人:田学根)

(二)中期(20xx年底前)落实的工作项目:

1、制订出台《**市绿化条例》为全市绿化的规范管理奠定法律基础,促进园林绿化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承办部门:风景园林处、绿化管理处;责任领导:宋建春;责任人:周远松、丁少江)

2、制定《**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中长期(20xx—2030)规划》,并根据规划加快全市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承办部门:环卫处;责任领导:叶果;责任人:吴学龙)

(三)长期(20xx年底前后)落实的工作项目:

1、制订《**市综合执法条例》。结合综合执法以来的实践经验,制订《**市综合执法条例》,对管理体制、职责范围、强制措施、保障措施、协助机制、监督机制等重大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为**市街道综合执法的规范化奠定法律基础。(承办部门:法制处;责任领导:刘初汉;责任人:赵啸海)

2、建立完善司法配合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承办部门:法制处;责任领导:刘初汉;责任人:赵啸海)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抓好分管的整改落实的项目;承办部门各司其职,认真落实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