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兜底扶贫工作总结范例6篇

低保兜底扶贫工作总结

低保兜底扶贫工作总结范文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和

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X民发〔20XX〕X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坚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坚持正确引导、统筹衔接、综合施策。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切实保障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主要措施

(一)实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分类保障。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低保动态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认定工作,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二类对象;对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类对象;二、三类对象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的政策办法。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重度残疾人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尽快建立支出型贫困救助政策,细化家庭收入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在本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上年度家庭年收入2倍以上的;对于家庭成员因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全日制学历教育增加的刚性支出在本年度内累计超过上年度家庭年收入2倍以上的,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程序适当扣减。同时,对必要的就业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适当扣减。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扣减办法和扣减标准。要全面应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强对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核对。要建立低保渐退机制。脱贫攻坚期内,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允许不超过一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经民政、扶贫部门联合认定核实,再退出低保范围。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办法。

(三)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各县市区要综合考虑当地物价水平、财政保障能力、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切实维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既要保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也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避免增幅过高不可持续。

(四)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合理确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原则上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分别按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安排,确保特困人员能够获得符合要求的救助供养服务。实施区域性(中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区改造三年规划,加大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支持力度,用三年时间确保每个县市区新建或改建1-2所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各级财政要将政府设立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通过安排编制、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按不低于1:10、1:6、1:3的比例分别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配备护理人员。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的照料护理服务。

(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各地要进一步细化明确临时救助对象范围、类别、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可简化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环节,直接予以“先行救助”,再按程序要求补齐相关资料,进一步提高救助时效性。临时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民政部门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对已给予最高临时救助金额后生活仍存在困难且符合医疗、教育、住房、交通意外等专项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当地“救急难”联席会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整合相关救助部门资金,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确定“救急难”救助金额。

(六)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体系。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脱贫攻坚中要给予特殊关注的重要方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体系,加强农村养老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作用,实行定期探访制度,完善信息统计台帐,细化关爱保护帮扶措施。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督促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七)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街接。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的原则,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对符合扶贫政策的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人员,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加强动态管理,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开展定期复核,原则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低保对象每年复核一次,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低保对象每半年复核一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其他低保对象每季度复核一次,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重新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要有效推进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的衔接协同,综合解决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八)加大帮扶力度。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生活、生产等方面的困难。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具体帮扶政策和措施,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要建立一户一档,明确帮扶内容和措施。要以村(居)委会为基础建立帮扶机制,充分发挥村支两委作用,发动村支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实行生活帮扶。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结对帮扶。要大力提倡邻里互助,形成良好的乡村风气,帮助解决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日常生活照料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县乡人民政府要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各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机制。统筹做好社会救助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扶贫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民政部门要完善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做到应保尽保;要动态调整低保标准,确保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扶贫部门要配合提供已脱贫和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关数据,协同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联合认定审批工作。教育部门要保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家庭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卫计、人社部门要建立完善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等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全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住建部门要保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房安全。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所需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转、护理区改造、照料护理费等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社会救助补助资金,要向财政困难、工作任务重、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倾斜。各级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三)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按照“乡镇每万人配备1名民政干部”的要求,统筹安排好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要全面建立村级民生协理制度,每个村(居)委会设置1名兼职民生协理员;要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民政服务,购买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四)加强检查督查。各地要加强工作检查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强化履职尽责,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问题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地方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作风扎实、措施精准、管理规范。

低保兜底扶贫工作总结范文2

理清清单“定好位”

今年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战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突破的主战之年。“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4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如期摘帽。贫困户脱贫必须达到‘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400元以上”。双辽市正奔着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奋斗目标前进。

为实现目标任务,双辽市制定了“三管齐下”的工作思路。对2016年已脱贫人员,扎实开展“回头看”,着力建立长效脱贫机制,巩固脱贫成果,_保不返贫;对已确定实行保障兜底脱贫的5144人,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抓紧落实保障兜底措施,确保应兜尽兜、兜住兜牢;对计划实行保障兜底脱贫以外的11434人,逐户逐人确定产业脱贫项目,压实包保责任,通过发展生产实现脱贫。

明确责任“抓落实”

扶贫是一种责任,更是一份担当。双辽市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市、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市、乡、村及各包保部门联动帮扶机制,形成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包保责任人统筹协调的工作模式,所有包保部门(单位)逐户走访调研,制定脱贫计划,真正做到项目到村、措施到户、包保到人。

众擎易举,众行易趋。针对包保任务重的形势,双辽市积极动员学校、医院、部队、部分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形成合力攻坚新局面。双辽市工商联(商会)积极组织引导双辽市民营企业参与“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26名企业会员,深入9个村104户贫困户一对一指导帮扶,探索“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开启精准扶贫新途径。双辽市工商联(商会)共组织、引导联会员、会员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人士在捐资助学、农业生产等方面共计捐资20.45万元。双辽市“绿之缘”合作社理事长邹双艳参加了全省“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推进会,并作了典型发言。

精准施策“强支撑”

推进脱贫攻坚,光输血输不来真富裕,等靠要要不来真发展,必须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双辽市从抓产业入手,促进稳定增收脱贫。实施产业扶贫项目联动机制,落实有机农业、观光旅游、农产品加工、电商物流、产业结构调整、苗木种植、农业机械化、“光伏+”等脱贫项目。让“资金跟着扶贫对象走、扶贫对象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形成产业集聚发展优势。今年将有97个项目在双辽市落地生根,直接投资达220亿元,带动投入600亿元。同时,将发挥好331个脱贫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引导贫困户自主发展、组团脱贫。

医疗、教育、低保既是民生的基本保障,也是精准脱贫的重要路径。双辽市从抓保障入手,促进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统筹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口供养等救助制度,不断提高低保标准;扎实推进医疗脱贫,保障兜底户个人医疗保险和住院新农合报销后产生的自负费用由政府承担,全力破解因病返贫问题;着力抓好教育脱贫,持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特困学生补助等资助政策,解决好因贫辍学、失学问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基础设施是贫困地区发展的制约因素,也是国家和省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双辽市从抓基础设施建设入手,促进农村全面繁荣。重点强化贫困村路网、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网络、电力设施和村屯环境改善。

低保兜底扶贫工作总结范文3

一、开展集中专题学习,切实强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准确把握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努力做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1月中旬,专题会议传达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面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讲,切实把全街道上下的思想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心里走、实里走。

责任单位:党建办、宣传办、各村

完成时限:2021年1月底。

二、总结宣传脱贫攻坚伟大成就,聚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强大力量

总结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的历程、成就、经验,突出根本性、标志性、趋势性变化,充分展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2021年1月底组织召开脱贫攻坚座谈会,听取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认识体会和实践感悟。组织人员在重要时间节点推出专版专题,讲好脱贫攻坚故事,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营造良好氛围。2021年1月底前,广泛开展“脱贫奔小康跨年话感恩”主题活动,加强感恩教育,引导群众知党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激发内生动力,巩固脱贫成效。

责任单位:宣传办、脱贫办、各村

完成肘限:2021年6月底。

三、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严格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监管,确保政策和工作平稳过渡,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

责任单位:脱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四、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强化临贫预警、骤贫处置、防贫保稳

定期组织各村以交叉互检的方式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进一步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逐户逐项制定帮扶措施。开展动态跟踪走访,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跟踪走访。对具备发展生产条件的帮扶对象,强化产业就业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帮扶对象,强化兜底保障;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的对象,实行“一事一议”帮扶救助。防止因自然灾害或大病其他情况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责任单位:脱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五、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筑牢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产业根基

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殖业、乡村旅游业、加工业等,实现稳定增收;鼓励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参与扶贫产业项目中进行打工增加收入,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受益度,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落实国家小额信贷政策。

责任单位:脱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六、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持续发挥带动帮扶作用

对脱贫攻坚以来使用财政资金投入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分门别类建立监测台账,有序推进确权登记。制定扶贫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办法,把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持续产生效益和发挥作用,实现项目资产良性运转。

责任单位:脱贫办、各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七、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兜住民生底线

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加大社会保障兜底力度。激发依靠自身力量增收的内生动力,稳定家庭基本收入。科学确定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及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特别是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责任单位:民政办、脱贫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八、加强党的领导,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三个落实”及“五级书记”抓扶贫总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帮扶力度、整合力量资源,始终保持攻坚态势,全力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低保兜底扶贫工作总结范文4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立足民政主责主业,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举措。

持续组织各级网格员依托村(社)、结合邻里互助、借助社会力量通过主动发现和电话、微信、入户等方式,掌握“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众的身体、精神、生活状况和防控物资等需求,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全区共摸排各类困难老年群体约2.47万人,各类儿童约1.28万人。

一是兜牢社会救助底线民生保障。及时下拨疫情期间乡镇(街)临时备用金100万元,对生活困难人员实行直接救助和先行救助。放宽临时救助申请限制,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出现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直接实施临时救助。1-5月份,临时救助943人次160.28万元。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对于新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对象暂缓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工作,符合条件对象直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1-6月份,新增城市低保对象52户96人、农村低保对象361户831人、特困供养人员88人。持续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月将孤儿纳入发放对象,同时发放标准提高一倍。1-4月,发放13.12万人次777.67万元。二是做好老年群体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对全区养老机构实施临时封闭管理,果断切断疫情输入渠道。将养老机构、社区康养中心纳入社区(村组)防控网格化管理,实行社区防控和养老机构防控双重管理,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委托照料服务,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切实做好老年群体保障和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城市困难群体帮扶关爱专项行动。出台《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城市困难群体帮扶关爱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排查对象摸底,加大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排查走访力度,建立困难人员清单、包保责任清单、保障措施清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保障到位。四是筑牢社区联防联控严密防线。加强社区防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发动机关下沉人员、志愿者配合社区做好小区封闭管理工作,深入社区居民家庭,摸排重点人群,登记人员信息,守好疫情防控“第一道关口”。区民政局积极参与三里桥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期间,全区累计发放防护口罩约13万只、消毒液约1.6万斤、消毒酒精约0.4万斤,温度计约100支、测温枪约90把、大米约3.53万斤、食用油约0.8万斤,面约0.34万斤,还有肉、鸡蛋、蔬菜等。疫情期间婚期延期约1500余起,简办丧事约300余起。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兜牢社会救助保障底线

一是聚焦脱贫攻坚,强化兜底保障。出台《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高人口、低收入困难人群、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按月开展动态信息比对,落实落细民政兜底保障政策,切实做到兜准底、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3月底将符合条件的85名未脱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4月底将5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疾重病对象纳入低保。二是聚焦困难群体,完善体制机制。出台《建立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帮扶联系人。开发应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管理服务系统,初步形成人员信息采集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实时监测的共享平台。为三级特殊困难群体配备一键呼叫设备,掌握生活轨迹,开展及时、高效、精准帮扶。目前,全区共摸排特殊困难群体602人,其中一级361人,二级203人,三级38人。三是聚焦群众关切,强化专项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大低保对象核查力度,定期跟踪保障对象家庭变化,严把低保申请、调查走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审核审批程序,形成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1-6月,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取消482户908人、提标182户420人、降标48户103人。

1-6月,发放农村低保对象11492户21555人4876.1万元;发放城市低保对象2367户3852人1082.62万元;发放特困供养对象7204人3288.7万元;发放22442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91.08万元;发放散居孤儿(无集中供养的孤儿)322人202.86万元,对我区40名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且享受社会散居孤儿待遇的每人发放1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4人次29万元。

(三)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社区康养中心建设有序推进。望城街道七里站社区康养中心和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康养中心已开工建设,将于6月底完成室内装修工程;望城街道安丰社区康养中心建设用房已完成选址。二是切实提高特殊困难群体集中养护能力。新增床位180张的三十铺镇原枣树小学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养护点和椿树镇原朱庵小学失智人员集中养护点改造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完善相关配套设施,6月底可入住。三是养老产业项目加速发展。谋划政府性投资项目5所,总投资3.35亿元,目前已完成8所特困供养机构提升改造,2所社区康养中心项目已开工,2所社区康养中心已完成选址;谋划社会投资重大养老项目4所,总投资20.9亿元,其中如龙颐养产业园康养中心已完成投资额2.5亿元,万兴颐熙园已完成投资额0.6亿元,蓝溪康养中心已完成投资额1.5亿元。四是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放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4681人561.72万元。五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暨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组织部分乡镇对全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已经备案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进行互查,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随机座谈等了解老人们吃、住、医等,督查结果作为补贴发放依据。

(四)创新推动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一是扎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积极申报清水河街道刘园社区作为全省第二批智慧社区试点单位,已完成60余万元硬件设施建设,正在加快录入居民信息和部门数据的连接。认真清查2007年以来社区用房配备情况,已交付社区用房面积达4.88万平方米。二是“三社联动”有序开展。引进社会服务机构进驻清水河街道刘园社区,承接市级“三社联动”项目,稳步有序开展社区服务类公益创投活动,通过搭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提升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今年新增备案9家。三是开展社会组织信用督查。以社会组织年检为契机,联合教育、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全区社会组织信用督查,健全社会组织执法监督体系,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全面实行社会组织年检网上办公,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四是志愿服务活动稳步进行。1-6月,实名认证志愿者16.27万人,注册团体684个,项目6518条,记录时长177.84万小时,疫情期间补录项目341条,记录时长16.08万小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有力作用。

(五)加快落实惠民政策,提高社会事务规范管理水平

一是地名工作有序推进。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中心城区门楼牌工作,按时完成前六个批次任务包的采集和审核工作。做好区境内市中心城区道路标准名称变更、路牌更新设置和南山新区路牌更新设置工作。推进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第一批次区新增、变更、消失地名录入全国地名管理平台。二是殡葬领域深化改革。1-5月,火化遗体2092具,占市下达火化任务参数46.93%。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统筹推进疫情期间清明祭扫工作。三是婚姻登记优化服务。有序完成疫情期间及“520”特殊日的应急处置,截止6月9日,共办理结婚登记2730对,补发结婚登记1081对,离婚登记732对,补发离婚登记58对,受理各类婚姻档案查询事项506件。四是收养工作规范开展。依法规范收养,严格把关审核。共办理收养登记1件。

党风廉政、党的建设以及区级重点工作等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稳步推进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总结、完善、推广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经验、做法,扎实开展城市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专项行动,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联系帮扶等措施,持续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城市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以社会救助为切口,用足用活救助政策,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基本民生保障双线发展。

二是全力完成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目标。聚焦脱贫攻坚兜底线,聚焦特殊群体谋福利,聚焦群众关切优服务,通过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助推全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三是全方位扎实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完成今年3个社区康养中心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研究制定《区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智慧民政和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继续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四是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制定出台全区公益性公墓规范管理办法,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严禁公益性公墓违规销售行为。持续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硬化大墓、活人墓和宗族墓地等专项整治,完善扩大惠民殡葬保障范围,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力争到2020年底,每个乡镇建有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1座区级城市公益性公墓。

低保兜底扶贫工作总结范文5

县审计局精准扶贫走访情况调研报告

20**年**月14日,根据县委指示精神,**县审计局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到固村镇**村、**村、**村进行走访调研。通过入户走访、召开村“两委”座谈会、实地察看扶贫项目等形式,全面了解和精确掌握了贫困村的生产生活状况以及当地群众脱贫意愿和诉求,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情概况

(一)**村基本情况

**村全村总人口3XXX人(**年的人口),XXX户XXX个村小组。全村版图面积10.4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3813亩,山林面积18580亩。全村主要产业以白莲、脐橙和生猪养殖为主,也有部分养鸡、养鸭和养鹅,今年还发展有大棚蔬菜100亩。

**年初有贫困户XXX户、XXX人,**年末已脱贫XXX户、XXX人;**年初有贫困户XXX户、XXX人,**年末已脱贫XXX户、XXX人;20**年初有贫困户XXX户、XXX人,20**年预脱贫XXX户、XXX人。

(二)**村基本情况

**村全村总人口2XXX人(**年的人口),XXX户XXX个村小组。全村总耕地面积3300亩,山林面积20000亩,其中:林场17000亩,群众自留山3000亩。全村主要产业以白莲为主,有部分脐橙和生猪养殖。

**年初有贫困户XXX户、XXX人,**年末已脱贫XXX户、XXX人;**年初有贫困户XXX户、XXX人,**年末已脱贫XXX户、XXX人;20**年初有贫困户XXX户、XXX人,20**年预脱贫XXX户、XXX人。

(三)**村基本情况

**村全村总人口1XXX人(**年的人口),XXX户XXX个村小组,有XXX名党员和4名村干部。全村总耕地面积1665.6亩,山林面积12744亩。全村主要产业以水稻、白莲为主。

**年初有贫困户XXX户、XXX人,**年末已脱贫XXX户、XXX人;**年初有贫困户XXX户、XXX人,**年末已脱贫XXX户、XXX人;20**年初有贫困户XXX户、XXX人,20**年预脱贫XXX户、XXX人。

二、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核实扶贫对象信息。

为进一步夯实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基础,实现对扶贫对象识别精准、脱贫路径清晰、帮扶措施务实、脱贫成效明显的目标,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进村入户走访调研,将结对帮扶贫困户的身份证、户口本与建档资料、国网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信息,确保“三个一致”(一本通、贫困户档案、数据库相一致)和“三个结合”(动态调整与固化数据相结合、贫困标准和识别标准相结合、民主评议和干部核实相结合)。目前,**县审计局共结对帮扶贫困户XXX户,其中**村贫困户XXX户,**村XXX户,**村XXX户。通过核实,我局结对帮扶的XXX户贫困户中有1户(罗兆洲)因家庭成员2人均年初病故应当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其余XXX户贫困户均符合条件,其中:因病XXX户,因残XXX户,因灾1户,缺劳力6户

,缺技术6户,缺资金7户。

(二)制定精准脱贫计划。

我局遵循“发展产业脱贫一批,培训就业脱贫一批,解决安居问题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医疗救助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思路,组织全体干部采取“一户一策”的思路和方式,为现有的XXX户贫困户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计划,并进一步细化操作路径、反复测算经济效益,确保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尽快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一是对因病致贫的XXX户贫困户采取医疗救助脱贫的方式,让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能够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以及大病医疗救助等国家优惠政策,帮贫困户甩掉大病致贫包袱;二是对因残致贫的XXX户贫困户,除为其办理残疾证,落实残疾生活补助之外,结合对象身体和精神状态条件,为扶贫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实行政府兜底保障脱贫;三是对缺技术致贫的6户贫困户,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到**电商园、县人社局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中心等地,系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四是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6户扶贫户,为其办理农村低保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帮助其安居养老,实现政府兜底保障脱贫;五是对因灾致贫、缺资金致贫的8户贫困户,指导其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低息或免息小额扶贫贷款,大力谋划发展产业,实现创业增收脱贫。

(三)深入调研扶贫项目。

我局组织帮扶干部到扶贫项目点进行实地调研,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算效益等方式,逐村逐户走访调研扶贫项目收益和成效,确保扶贫对象稳步增收脱贫。一是发展产业,实现就地致富。固村镇**村贫困户陈长庚在扶贫政策的引导下,加大了白莲种植,成为了该村优质白莲规模化种植大户,于**年脱贫。二是劳务输出,促进就业脱贫。固村镇**村贫困户罗木生在扶贫政策的引导下,于**年在固村镇街上买了一个小店面(三层砖混),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其家人还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了一门技术,目前在外打工,于**年脱贫。三是政府兜底,保障基本生活。固村镇**村贫困户宁有根,因残疾并患有癫痫病,丧失了劳动能力,目前**村已安排进入镇敬老院,并办理了各种政府补贴、低保,于**年实现政府兜底脱贫。

(四)规范扶贫对象档案。

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进村入户摸清、核实贫困户家庭情况和人员信息,并对贫困户建档立卡纸质档案和国网系统的电子档案进行比对,修正结果,进一步完善、充实了贫困村、贫困户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内容,实现精准扶贫工作精细化、规范化。

(五)加强扶贫政策宣传。

通过走访调研,深入宣传精准扶贫政策,让贫困户熟悉政策,知晓办理程序。特别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一本通》进行全面检查,看填写是否规范,看该享受的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同时在走访贫困户、调研精准扶贫过程中,认真听取各方面声音,吸收、采纳群众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并解决精准扶贫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对象识别左右为难。

尽管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扶贫对象识别办法,以及“一申请二评议三公示四审核”的识别程序,采取按收入倒排、公示公告等环节工作,但从确定的扶贫对象来看,但仍存在少数贫困户识别左右为难的问题。如固村镇**村罗河生、李布秀两位老人均已丧偶,且户口本早已与子女分开,如果单纯看这两位老人的状况,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家庭收入,毫无疑问属于贫困户。但他们平时又和儿子生活在一起,他们的儿子家庭条件均较好,如果连其儿子的家庭一起算,他们应为非贫困户。

(二)扶贫成效还不够稳定。

一是少数贫困户自身脱贫意识和能力较差,会出现一些“扶不起”的现象。特别是留守在农村那部分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生产能力偏弱的“三偏”贫困人口,思想保守甚至愚昧,“等、要、靠”的依赖思想较为严重;二是遭受自然灾害或各类事故、重大疾病返贫情况。三是收入来源渠道不稳定。大多数贫困户普遍无一技之长,发展产业没有技术保障,相当一部分是靠打临工、卖苦力谋生,收入偏低又不稳定,随时都可能返贫。

四、几点建议

(一)全面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扶贫工作是否能出成效,关键在于是否能做到扶“真”贫、扶“准”贫、“对症下药”。要在摸清底数、确保贫困对象真实精准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家庭实际,科学划分“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四种贫困户类型。根据不同贫困类型,针对其不同贫困成因,因户施策、“量身定做”,制定针对性强、组合式的帮扶措施,通过发展产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政府兜底等方式,分类实现脱贫。

(二)创新社会扶贫模式。

通过引导帮扶,鼓励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业,实现就地脱贫致富,并形成以点带面的拉动效益。一是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推进贫困村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等试点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资金支撑。二是把提高贫困劳动力技术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作为扶贫工作额一个重要工作来抓,转“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实现“培训一个、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三是针对农村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建议经民政部门和乡村两级政府确认后,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新农合或养老保险,实现政府兜底保障。

低保兜底扶贫工作总结范文6

一、对象清

王集镇“十三五”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共2901户8802人,其中一般贫困户1189户4706人,低保贫困户1199户3564人,五保贫困户513户532人。已脱贫736户3044人。未脱贫2165户5785人,其中未脱贫一般贫困户453户1162人,其余为政府兜底的低保户和五保户。

王集镇共有4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分别是古墩村、魏圩村、徐渡村、张坝村。目前古墩村和魏圩村已顺利脱贫,徐渡村和张坝村尚未脱贫。古墩村,2016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18.85万元,2017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18.65万元。魏圩村,2017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18.7万元。

二、思路清

1.在低收入户脱贫方面。通过“一兜”、“两加”、“三送”实现脱贫。“一兜”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家庭,帮助他们申请低保户和五保户,通过政府兜底实现脱贫。“两加”是指挂钩干部加和“股份+”。挂钩干部+。王集镇所有在编人员每人挂购帮扶1-3户贫困户,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安排脱贫计划,使得贫困户增收减支;“股份+”。申报整合全镇帮扶资金350万元在我镇工业园区建设扶贫产业园,使得入股的贫困户每年都可以得到10%的分红。截止目前我镇已分红66.7万元。“三送”是指定期开展为贫困户送岗位、送政策、送温暖活动,帮助贫困户通过就业和相关政策救助实现高水平脱贫。

2.在省定经济薄弱村脱贫方面,通过发展产业项目、鼓励土地流转、盘活集体资产、加强”联村共建”、积极争取省委扶贫工作队支持等方式,帮助经济薄弱村脱贫增收。2018年,为支持徐渡村脱贫,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土地流转,持续做大做强王集镇特色油用牡丹项目,并带动周边贫困户共同参与,在实现村居收入增收的同时,带动农户增收致富;2.联系挂钩单位县残联,持续打造徐渡村残疾人之家,新建联村共建项目,促进村居增收;3.利用村级发展引导资金购买门面房出租,实现租金收入;4.积极联系省委扶贫工作队,通过他们带来的帮扶项目促村增收,确保全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8万元。

3.镇三套班领导和扶贫、农经等部门,定期会办和推进扶贫工作开展。即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结对帮扶走访和“阳光扶贫”工作开展、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推进和督查。

三、政策清

1.在精准到户项目方面,2016年,我镇实施了“股份+”、公益性岗位、电商扶贫和单户发展四个项目,共计资金309.72万元,惠及低收入户1125户4489人;2017年我镇实施了“股份+”公益性岗位、和光伏项目,共计资金317.72万元(结余53.51万元),惠及低收入户875户3437人。2018年我镇计划利用省级到户资金125.52万元并统筹2017年度结余资金53.51万元实施购买门面房项目,让入股的农户都能够享受每年10%的分红。

2.到村资金使用方面,2016年,县拨付我镇88万元用于为古墩村在村中新建1317平方米标准化厂房,现已按合同时间支付57万元。2017年,我镇为魏圩村实施购买门面房项目,目前还在实施中,预计6月底前实施完毕并形成效益。省委驻泗扶贫工作队帮扶资金方面,2016年-2017年,省委驻泗扶贫工作队在我镇共投入资金122万元,在古墩村建成了党群综合服务中心、茭白、珍珠藕、河道整治等帮扶项目,在魏圩村新建了光伏扶贫项目。

3.健康扶贫方面,我镇低收入户新农合参保率100%,低收入农户住院医药费采取保底补偿,总补偿比例超过80%。并且低收入户在县内看病享受“四免”、“两减”政策。“四免”即免收床位费,对贫困人口免收县内救护车接送费,免挂号费、免诊疗费、免专家会诊费。“两减”即即减医药费、仪器检测费等10%优惠

4.教育扶贫方面,低收入户子女从幼儿园到大学,都有补助。标准为:幼儿园1000元/年,小学1500元/年,初中2000元/年,高中3000元/年。2017年,考入省内本科院校的,每生资助2000元;考入省内专科院校的,每生资助1000元;考入省外本科院校的,每生资助7000元,考入省外专科院校的,每生资助4000元。

5.金融扶贫方面,低收入户最多可以做5万扶贫小额贷款,无利息。我镇2016-2017年共计发放小额扶贫贷款超1000万元。

6.低保和五保由政府兜底保障,医疗救助低收入户比一般农户要多一些。低保户标准为420元/人/月。五保户标准为5500元/人/年。

7.临时救助政策救助对象:

(1)急难型困难家庭。包括因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2)支出型困难家庭。包括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医疗费用等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救助政策:对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人员的临时救助标准一般参照低保标准,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即临时救助标准=(当地月低保标准420元÷30天)×临时救助人口×临时救助时限。临时救助时限最长为180天。

8.大病补充保险政策

扶持对象: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相关政策:(1)一般贫困户80元/人/年,该部分费用由政府承担;(2)报销种类以市 “药品目录”和“诊疗服务项目”库为依据;(3)补偿比例为合规医疗费用剩余自付部分的85%。

四、问题清

精准扶贫中发现的问题及具体对策

1.在村中建设的产业项目难以产生效益或效益低下。建议村级发展引导资金建设的产业项目由镇政府统筹实施,实施项目的地理位置要好,便于项目的效益最大化。

2.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类项目少,缺乏可持续性收入。建议扶持发展村级经营性资产。做大做强村级产业类项目,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可持续增长。

3.扶贫力量较为分散。建议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出台有效切实可行的激励举措和政策,激励动员有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参与扶贫工作,通过大户带动贫困户共同发展实现脱贫。

五、举措清

1.扶贫资金使用方面,我镇严格按照《泗阳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积极与县扶贫办沟通和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

2.项目推进方面,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项目建设点上推进项目建设,并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和三套班会议研究项目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到位。镇纪委和督查办定期对扶贫工作的开展和项目进展进行督查和考核。

3.收益分红发放情况,2016年我镇给全镇低收入户分红资金26.7万元。2017年给全镇低收入户分红40.06万元。

4.脱贫对象的确定,通过入户开展收入调查,并根据农户意愿,由村民小组向村委会申报,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评议确定并在村公示、同时报镇审核后再次公示。最后上报县扶贫办,开展县级公示。

5.扶贫资金项目方面,精准到户项目,我镇根据县扶贫办提供菜单,通过帮扶人和村组干部与农户商定后,确定发展项目。并开展长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