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自查整改工作总结范例6篇

文物自查整改工作总结

文物自查整改工作总结范文1

一、总体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推动我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开展工作作风“大排查”。对辖区内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进行“大排查”,对存在的“慵懒散浮拖”现象进行普查、彻查,不留死角,并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二是促进工作作风“大转变”。切实加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岗位技能、业务操作、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思想认识、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确保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得到大转变、大提升。三是形成工作作风“大监管”。建立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作风督导检查,确保工作作风监管机制得到有效落实。畅通游客投诉渠道,加大工作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坚决做到投诉一起、查处一起。努力创建一支素质好、作风好、形象好、业务强的“三好一强”文旅公共服务队伍,为群众和游客提供高效、便捷、温馨、优质的文旅公共服务。

二、整治内容

是否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工作作风不严谨;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形象意识差、举止不得体、“慵懒散浮拖”;是否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素质教育、岗位技能、业务操作、服务礼仪等学习培训;游客投诉渠道是否畅通;投诉问题是否处理到位等。

三、整治范围

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包括以下类别:

旅游度假区类: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游客集散中心;

文物博物类: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非A级景区);

公共文化类: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室);

艺术类:美术馆、演艺场所。

体育类:体育场馆。

四、整治时间

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7月30日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动员发动、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

(一)动员发动阶段(2020年6月16日至6月20日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整治行动工作,制定整治行动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6月21日至7月10日)。对照省、市要求和整治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填报《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大排查”暨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7月11日至7月25日)。局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迎接市局的复查准备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岗位技能、业务操作、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思想认识、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确保全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得到大转变、大提升,努力创建一支素质好、作风好、形象好、业务强的“三好一强”文旅公共服务队伍,为群众和游客提供高效、便捷、温馨、优质的文旅公共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监管职责,按要求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我县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工作作风得到大提升、大转变,使到游客和市民朋友感受到高效、便捷、温馨、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为进一步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局文化艺术股负责全县公共文化类、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杨顗,具体责任人:冯敏光;负责全县文物、博物类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向军,具体责任人:冯敏光;局旅游股负责全县旅游度假区类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刘志青,具体责任人:杨克均;

局体育股负责全县体育类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张强,具体责任人:刘世界;县文化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黄峥,具体责任人:张辉平。

文物自查整改工作总结范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文物消防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南省文物局《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永州市文物管理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永文物稽字)〔2017〕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新田县文物管理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取了很大的成效,现总结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确保“新田县今冬明春文物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设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骆月平县文旅委党组书记

副组长:赵海燕 县文旅委主任

李 剑 县文旅委副主任

成员:史世东县文物管理所所长

黄颖菂 县文物管理所副所长

陈思敏 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

黄红球 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

朱建平 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物管理所,由文物管理所所长史世冬任办公室主任。

二、存在的问题。

1、文物保护单位使用人消防意识较淡薄。

2、文物建筑未按规定铺设电路,存在乱拉乱接现象,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问题。

3、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内或周边存在堆放可燃物品现象。

4、一些文物建筑内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

三、釆取的整改措施。

1、针对文物使用人或使用单位及周围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检查小组现场给文物使用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讲解了消防知识,并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

2、对文物建筑中存在违规用电和堆放可燃物品情况的,限期整改,我所定期复查。

3、2018年1月10日对张荣祖故居、谈文溪古建筑群、史氏宗祠等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及时下达了文物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3、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的重新配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健全完善机制,确保文物安全发展。以今冬明春大检查为契机,逐步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联合检查活动,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

2、加强监管,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文物保护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行一把手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明确火灾防控责任分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夯实消防基础,增强防御火灾能力,杜绝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宣传媒介,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防安全综合素质。

今后我所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对文物消防工作常抓不懈,确实将隐患整改到位,落实责任,配置设施,全面提高文物消防能力,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五、总结经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

文物自查整改工作总结范文3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提高单位自我管理水平,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文广新(旅游、体育)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工作范围

县文广新局各直属单位,各文化市场、体育、旅游经营场所。重点检查全县经营性娱乐场所、网吧、影剧院、印刷企业、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点。

三、工作重点

1.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日常防火检查;是否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保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3.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设置在聚氨酯夹心彩钢板建筑内。

4.单位用火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公共文化场所合用。

5.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

四、检查分工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局直属各单位和出租场所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经营性娱乐场所、网吧、印刷企业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旅游科负责全县星级宾馆、旅游景点、旅行社等场所的消防隐患排查工作。

体育科负责全县体育场馆、体育健身会所的消防检查工作。

县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业余体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县文物所做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各镇文化站负责本单位开展消防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属地文物保护单位、农家乐宾馆、旅游景点、农家书屋、体育健身场地的消防检查工作。

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消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前)。县文广新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镇文化站(旅游办)、二级机构、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7月5日)。各单位要紧紧依托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检查人员对照相关标准逐一进行自查,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各单位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能立即改正的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较大隐患被检查发现的,将从重查处。

文物自查整改工作总结范文4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年清查整治取得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此次整治:一是彻底取缔、搬迁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二是做到各现有自来水厂均落实备用水源;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年8上旬)。

(二)自查核查阶段(*年8月中旬-9月上旬)。

(三)整改验收阶段(*年9月中旬日-12月上旬)。

三、各阶段工作内容

(一)准备阶段: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整治工作。

(二)自查核查阶段:各镇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管理体系,认真开展对自来水厂的自查工作,自查情况总结由各镇主要领导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随同《*区饮用水源基本情况调查表》于8月底前上报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自查情况,区整治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到各镇进行核查。

(三)整改验收阶段:通过核查,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各镇按照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有关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工作到位。整改到位后,由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验收。区整治办及时对*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和要求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一般情况为: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道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河段沿岸纵深40米区域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3.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4.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5.禁止设置油库;

6.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7.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外上游1000米,下游1500米河道为二级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2.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

3.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二)自查核查阶段工作要求

1.各镇应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开展自查工作;

2.按《*区饮用水源基本情况调查表》要求进行摸底调查,并如实填报,具体为:

(1)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情况,是否达到水环境保护的要求;

(2)饮用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是否设立护栏、界桩、警示牌等;

(3)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4)自来水厂的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处理设施运转记录、进出水质检验报告归档等情况;

(5)各自来水厂是否建有备用水源地;

(6)调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排污企业情况:

①*年已彻底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有无新设排污口;

②重点检查企业环保审批情况、现状是否与审批情况相符、“三同时”验收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③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企业排污口的搬迁情况、能否稳定达标排放、是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区内是否有新建、扩建向水

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④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威胁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的排污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应急处理设施的建设情况;

⑤破坏饮用水源地上游的生态环境,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资源开发活动。

3.核查组须到各饮用水源地现场对自查内容进行逐一核查,并如实纪录。

(三)整改验收阶段工作要求

1.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各镇须按《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整改;

2.*、练市、菱湖、双林、善琏、和孚等镇自来水厂结合此次整治工作,按《关于创建合格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浙环管〔*〕72号)文件的要求,于11月上旬提供验收资料;

3.通过整改,各镇应建立起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管理机制,落实备用水源,制定饮用水源安全应急方案,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巡查与督查,切实承担起饮用水源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

文物自查整改工作总结范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hengguoping”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度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2020年堰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不动摇,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努力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绿色美好家园。具体如下:

一、体制建设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成立堰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成立双组长制,镇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工作成员。以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贯彻重要精神;落实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宣传,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同时成立堰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配备办公设备,安排专门人员办公,明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重点专项工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环境信访查处等环境保护工作。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

1.大气污染防治。堰口镇无工矿企业,坚决取缔散乱污企业,完成砖瓦企业、料场、非法混凝土搅拌站企业治理;加强工地扬尘治理,完成减排任务。

2.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常态化管理工作,严禁垃圾入河并清理,加强瓦埠湖流域畜禽养殖场整治,瓦埠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无采砂,严禁倾倒固体废物、占用河道;加强排污口监管,无偷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成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及隔离网设立。

3.土壤污染防治。规范工业原料、废渣等堆放,辖区内无乱堆乱放工业废渣、矿物、煤炭等;开展土壤详查工作,配合落实工作到位;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不适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积极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按照寿[2020]20号整改文件要求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按照要求整改,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各分管领导协同配合,积极上报整改信息,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并销号。并做好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四、重点专项工作推进

国家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对我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开展监督帮扶,发现我镇四家企业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到位、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等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对照生态环境部交办的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把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彻底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四家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已销号。

五、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

按照全覆盖,严整改,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全镇7座污水处理站进行逐一进行排查。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落实长效化管理。推进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保障机制;开展站区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全镇所有污水处理站于11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文物自查整改工作总结范文6

为做好20xx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根据《xx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市粮发[20xx]50号)和《xx市粮食局关于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检查的通知》(德市粮发[20xx]31号)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安排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和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发展和改革局成立库存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嵘任组长,副局长胡宏任副组长,林阶勇、徐罗湘、林雪、肖成秀、杨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办,负责牵头对库存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检查范围、

本次库存检查的范围包括存储在xx市xx区境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与银行收购代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xx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省级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备承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是否存在各级储备粮混装混存、储备粮与企业商品粮混混装混存等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省级储备粮轮换台账实施情况。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登统是否及时、是否真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储备粮油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是否建立,与实际承储情况是否相符。

(七)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如《库存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

(八)春季粮油安全检查:1、库存粮油的“一符、四无”和储备粮油的“三专、四落实”情况;2、科学无公害储粮,机械通风、粮温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微机测温电路是否畅通准确;3、粮油质量的管理情况;4、储粮规范化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5、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20xx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联合复查、整改汇总上报等4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各企业按要求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粮食库存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在3月28日前报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2日前,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农发行和有关单位,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粮食实 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通过自查,梳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切实整改,做好检查数据的整理工作。

市粮食局、农发行将组织对省级储备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省级储备粮库存总量的30%。

(三)省级联合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农发行省分行、中储粮成都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随机选点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尤其是政策性粮食储存量大、拍卖出库量大、反映问题较多的库点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

结合省级联合复查,国家粮食将安排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省级复查结束后,国家有关部门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的部分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

(四)整改汇总上报阶段。在库存检查各个阶段,都要立足于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造成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

企业自查汇总表和省级储备粮抽查汇总有,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对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各企业要依据本次检查时点数据,更新《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粮食库存是应对当前农业自然灾害、保供稳价和抑制通胀的重要物质手段。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把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