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市值管理范例6篇

交易所市值管理

交易所市值管理范文1

不可否认,制约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 法律 瓶颈依然存在,检讨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意味着我们对其在治理整顿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的否定。由于《期货法》尚处于起草和 研究 阶段, 目前 规范国内期货市场的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国务院于1999年制定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探讨期货法规特别是条例的修订,我们不能脱离当时期货市场高速、盲目和不规范运作的背景,时过境迁,从治理整顿的效果、市场经济的改革、入世带来的风险、风险管理的需求角度重新审视法规的部分条款,我们也同样不能否认法规具有明显的过渡性,有些条款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市场环境,已经不符合期货市场规范发展新阶段的要求,甚至制约了期货业的可持续发展。今天我们思考期货法规的清理与修订,正是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对历史的“扬弃”。“法制作为经济生活的记载,总是植根于一定的经济生活而又落后于变化的经济生活。”(马克思语)通过法制创新从而推动经济增长,已经成为法治国家格外关注的课题,期货市场法制完善只是法制落后于众多现实需要的缩影而已。本文拟从期货市场发展的角度阐述我国期货立法的完善。

一、期货市场的三级管理制度

无论欧美还是亚洲国家,对于期货市场的监管,分为三个层次进行:第一个层次为交易所的一线监管。……第二个层次为期货业协会的自律管理。……第三个层次为国家的宏观管理。……2

(一)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作为经济学古老而常新的课题,经历了国家干预与自由放任两大截然对立的兴衰交替史。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争论的已不是国家是否可以干预市场的 问题 ,需要回答的是干预什么,如何干预的难题。作为后发国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经济的改革呼唤有限政府的建立。3打破政府全能的权力结构,把微观经济活动交由市场调节,是“有限政府”第一要义;重视政府的作用,但不让政府取代市场,而是要求国家在市场经济稳定运行这一更广泛的意义上提供良好的 社会 法律环境。4党的十五大有关“政府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主张事实上为我们理解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问题上提供了很好的注脚。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奉行“市场化改革”的清晰思路,明确提出按市场化原则加快期货市场立法,及时调整法规、政策,以适应期货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需要,从这一角度来看,市场化有助于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和监管层明晰改革重点。5

因此,在期货市场发展的问题上,一方面,有必要强化

(三)期货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商业道德对人们的约束,从根本上说是市场长期利益对人们的约束”。9期货交易所的第一线监管,是期货市场管理的灵魂。交易所日常自我管理主要通过章程、规则和办法来进行,譬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规则多达3314条,10 看似繁琐却有效地维系着期货市场的生存。从当前我国有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来看,有必要从以下方面入手改善自我管理能力:① 网络 技术的 发展 、 经济 全球化的机遇、投资活动的自由化等外部环境的变化,使传统会员制交易所面对的垄断市场和交易非自动化的基础不复存在,公司制已成为越来越多交易所的选择。11期货交易所长期以来虽然作为 企业 看待,但一直受非盈利的限制,严重削弱了企业提升技术手段、改进自身服务质量的内在动力。因此,有必要重新界定期货交易所,在建立真正的会员制的基础上,俟条件成熟时明确交易所的盈利性,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适时选择上市募集资本,应对全球 金融 一体化带来的挑战。12同时,期货交易所在市场监管的核心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可比照证券交易所,赋予其享有更广泛的监管权力和相机处理权限。②从结算体系来看,顺应期货市场发展趋势,引进统一结算制度迫在眉睫。完整、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有赖于独立于交易所的清算公司和担保公司(或合而为一)的建立,形成交易所、清算公司和会员三者之间的三角制衡模式,使其承担结算、风险管理和履约担保功能。③根据现实情况和发展需求,适当时机将交易所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增加风险分担的层级。在吸纳、批准结算会员的标准上,综合考察信誉优良、资本雄厚、组织机构健全、经营业绩上乘的会员的基本情况,按结算保证金制度的规定向结算所缴纳保证金。通过结算会员制的实施,使交易所直接面对众多会员进行交易风险控制变成只对少数会员进行资金控制和结算,既降低交易系统的运作风险,又可有效提高交易系统效率,强化市场监管,防止违规行为,期货市场的健康运作就得到了保证。13《条例》第8条有关期货交易所经纪会员和非经纪会员的简单划分亟待改进。

二、期货品种创新与新品种上市机制改革

(一)期市的品种创新

1、国际期货品种创新的新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业越多,就越需要品种丰富、功能齐全的期货市场来分散和转移风险。全球商品期货市场经过150年的发展, 目前 共有商品期货和期权93类商品267个品种。以美国为例,早在19世纪后半期就先后上市了谷物、棉花、咖啡、可可、柑橘等多种农产品。进入20世纪,期货市场的品种创新进入 工业 领域。1971年以后,相继推出的外汇、利率和股指三大金融品种更是将期货市场蓬勃的生命力一览无遗。14一定意义上,上市品种的多寡直接关系到交易所竞争力的高低和国家的经济安全,上市品种的开发成为期货市场重点关注的课题。

2、尽快开发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形成大品种为主,大小品种共存的合理布局。15我国期货市场十一年试点、期间七年整顿的艰苦历程从侧面说明: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期货市场的规范整顿已基本到位,期货市场的外部环境正发生着有利于步入高速发展快车道的深刻变化,这一趋势伴随

3、稳步推进 金融 期货品种。离开占80%份额的金融期货品种,期货市场可以说是不完整的金融市场。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在1996年叫停金融期货之后至今未恢复交易。适时推出金融期货品种,有利于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抗风险能力。我国证券市场潜伏的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提醒我们:没有股指期货作为证券的避险工具,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投资、保险、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大规模入市将承受单边作多的巨大风险;周边国家和地区正拟推出

在管理层酝酿推出股指期货品种时,我们应当从法制创新的角度为金融期货的推出扫除 法律 障碍,建议修改以下相关法规:①《证券法》第35条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实际上排除了允许证券进行期货交易的可能性; 第36条禁止券商向客户融券的行为又从 理论 上否决了单只股票的期货交易。②《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30条明文排斥金融机构作为交易适格主体的可能性,很难想象,缺乏众多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市场的规模、功能和风险控制会尽如人意。法律上的障碍不解决,股指期货这一有望率先推出的金融品种就不可能面世。18

(二)新品种上市机制改革

尽管 目前 我国期货市场上市新品种呼声高涨,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令人遗憾的是受期货品种上市机制的制约,新品种的上市受到限制,有关品种上市机制的改革刻不容缓。

根据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和1999年《条例》规定,

三、期货经纪公司组织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

期货经纪公司作为期货市场最具创新意识、最具活力的重要市场参与者,走过了十年的风雨历程,曾经经历了无序 发展 与治理整顿两个阶段。当期货市场新一轮勃兴机遇来临时,能否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又具有

(一)借鉴证券公司的组织模式,建立期货公司新型组织形式。

1、实行分类管理。在考察期货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无形资产、交易活跃程度、持续经营状况、规则遵守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基础上,探索综合类期货公司与经纪类期货公司的分类管理。加快期货经营机构的结构调整,形成以少量规模大的综合类公司为骨干,以经纪类期货公司为补充的稳定结构。23当前我国期货公司的实力很难适应今后期货业的发展需要。据统计,在全国近200家期货经纪公司中,80%以上的公司注册资本刚好达到《条例》规定的3000万元的下限。因此,在考虑综合类公司的设立标准时,建议规定如下:①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②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期货从业资格;③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④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相分离的分业管理体系;⑤ 法律 、法规和

四、为机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提供制度保障

期货市场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发现合理价格与风险规避的功能,但如果市场集中交易聚集的风险不能有效分散至投资者和投机者,则将导致整个市场的失衡,其中一重要原因在于市场投资主体的缺陷,即套期保值者、套利者、投机者之间的不合理结构。30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市场中,若套期保值者所要转移的风险远远大于投机者或投资者所能承受的能力,必然导致市场交易不活跃,市场流动性差;反之,若套期保值者所要转移的风险远小于投机者或投资者所能承受的能力,那么期货合约仅仅成为一个过度炒作、投机的符号而酿成风险。31 目前 ,

(一)积极培养套期保值者,改变不合理的投资主体结构。除了加强套期保值功能的宣传,必须从制度上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措施吸引保值者入市。32套期保值的风险相对小于投机风险,但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在保证金管理方面并未对套期保值头寸与投机头寸进行区分, 影响 了保值者入市的积极性,导致市场弥漫浓重的投机气氛。因此,可考虑为保值者降低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的标准,在手续费的收取方面适当有所倾斜;进入交割月份后,对保值者不再追加保证金,为其节省流动资金,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除此之外, 现代 企业 的流动资金绝大部分是信贷资金,而企业资金“瓶颈” 问题 一直制约套期保值的规模,我国应借鉴美国作法,鼓励农场主、农民入市作卖期套保,并提供信贷资金或财政资金支持以锁定经营风险。《条例》第47条既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参与期货交易,也不允许 金融 机构为期货交易融资或者提供担保。33应尽快纠正对套期保值和投机不予区分的“一刀切”的做法,鼓励银行将资金贷给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

(二)改革财务 会计 制度,平衡现货盈亏和期货损益情况。套期保值者参与市场的目的不是追求额外利润,而是通过买卖种类、数量相同,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约交易来锁定成本,从而确定预期利润。34对套期保值者来说,无须关心现货价或期货价的涨跌,因为保值的结果不是现货亏损期货盈利就是现货盈利期货亏损。由于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不配套,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分别核算,在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考核时,只注意期货帐面发生的亏损,而忽视统计现货交易实现的盈利,从而损害企业进行套期保值的积极性,有必要在综合考量现货和期货交易最终损益的基础上评判保值者的经营绩效。

(三)逐步放宽对国有企业入市的限制

市场 经济 条件下,市场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其行为能力可以有强弱之分,但权利能力却无高低之别。换言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重心不在于对市场过程进行干预,也不在于对市场竞争后的结果进行调整,而在于进入市场前对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地位的安排上。35就期货市场而言,国有大中型企业更是套期保值的主要需求者,套保比例失衡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保值的需求不够而在于现行制度的失范:《条例》第48条限制国有企业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并且品种仅限于其生产经营或者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不仅禁止了自营业务的开展,并且严格限制了套期保值的范围。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究竟是特殊企业还是一般企业?如果承认国有企业为一般企业,就应该赋予其与其他企业同场竞技的权利,不仅可以套期保值,而且可以投机。36国有企业参与期货市场既是不断强化市场风险意识的过程,又是不断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过程,国有企业没有理由不利用这一市场。

(四)为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入市创造条件。我国期货市场资金量大约为80亿元,相当于一只开放式基金的规模这与缺乏有实力的机构投资者密切相关。目前无论是 理论 上还是实际上,投资公司进入期货市场无法律障碍,但缺乏法律明确、肯定的支持,反映了转轨时期制度上的空白。理论上,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进入期货市场并无法律禁止性规定,37但实际上,证监会核准证券公司委托理财的业务中并不包含期货交易,并且事实上并不允许证券公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也排除了把期货交易作为投资组合的工具。这些规定限制了期货市场资金来源的渠道,可从三方面入手解决:①把期货合约与股票、国债及公司债券并列作为重要的投资工具,赋予期货业适当的法律地位;②基于期货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在管理和运作上的相似性,作为过渡,可放开其投资范围,准许进行期货投资并对比例作一定限制;③培育规模性的专业投资商,在即将出台的《投资基金法》中明确证券投资基金可以通过设立期货投资基金,由专门的期货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作,直接以期货合约作为投资对象和避险工具。38

总之,

2 参见常清主编:《期货交易与期货市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5页。

3 刘军宁:《市场 经济 与有限政府》,载于《学问

19 参见郭晓利:《加强和改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期货日报》2001年11月22日第4版。

20 (美)达瑞尔著,段庚清译:《美国期货市场》,山西出版社1995年10月版,第369页;另参见王学勤:《芝加哥期货市场概况察访》(一),载于《期货日报》2001年12月4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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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期货公司;产业价值链;职能

我国期货市场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广大期货市场的潜在参与者的需求逐步显现,且随着市场发展和相关培育工作的深入,这一需求的空间巨大。同时,期货市场的服务范围正在延展,期货市场内部相关主体的专业化分工将随着市场的发展不断细化。分析期货业的价值链构成,一方面可以了解期货公司的内部价值创造过程;另一方面可以更清晰地掌握其他主体对于期货公司的服务需求,在此基础上,将能够进一步分析期货公司的应有职能,帮助期货公司明确未来的业务发展方向和定位,从而有效整合各项资源,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向现代金融企业的标准迈进。

一、 价值链系统分析:一般性框架

根据波特的值链理论,价值链研究方法是寻求和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一种有效工具。波特认为,由于技术和经济的相对独立,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多个价值活动构成了企业的价值增值过程。企业正是通过相对竞争对手更好地开展这些价值活动获得竞争优势。

企业的价值链又体现在价值系统的更广泛的系列活动中。这一价值系统形成企业所在行业的产业价值链。产业价值链中的每个企业都承担了客户需求和产业服务的传导功能,将最终消费者的需求向上游企业传导,并将产业对消费者的服务逐步增值以满足消费者需求(见图1)。研究企业的价值链有助于对产业价值链的理解。对产业价值链的分析,不仅能明确企业的竞争优势,同时也可以深入分析产业价值链中每个主体的需求状况和服务产出能力,进而可以确定企业的业务发展方向。

二、 期货公司内部价值链

价值链包括价值活动和利润。价值活动是企业所从事的物质和技术上的界限分明的各项活动,是企业创造对买方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的基石。利润是总价值与从事各种价值活动的总成本之差。价值活动分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大类。根据是否直接与客户发生各种业务关系为标准,期货公司的内部经营活动可以分为基本活动和其他支持性活动(见图2)。

按照目前期货公司的可开展业务范围,基本活动包括客户开发、交易服务、结算服务、交割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投资咨询服务等,在基本活动中,期货公司为客户提供交易、结算、交割等通道,还要根据客户需求在业务许可范围内,提供有价值的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和研究分析等差异化服务;支持性活动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内控管理、稽核与合规审查、交易系统和办公系统技术运维、后勤保障等,这类活动既要为基本活动提供必要的后台支持,又要从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角度做好期货公司整体运营风险的把控。

三、 期货业产业价值链及期货公司职能分析

1. 期货业产业价值链。

根据产业价值链理论和期货市场组织架构,期货业产业价值链是期货市场参与者及其他产业参与者形成的价值系统。这一价值系统通过增加价值的活动共同为期货客户提供所需的服务,它涵括了期货服务从提供原始产品或服务到满足最终消费者需求所经历的的各个阶段。期货业产业价值链包含四层内涵:第一,期货业产业价值链是由期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一系列价值创造活动组成,活动之间因增加价值而关联;第二,这种组合不是无序的,而是围绕着最终交易的期货产品或服务的实现所进行的,有上下游关系;第三,价值增值过程的实现有起点和终点,始于原始产品或服务所对应的供应方,止于最终消费者;第四,期货业产业价值链的实现者是一个企业集群,包括期货公司、与之相关的上下游企业,以及同环节企业,他们因价值创造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相互竞争,并因价值创造能力的差异在产业链中取得不同的收益。

在目前期货市场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下,我国期货业的产业价值链由纵向和横向两个子价值链构成(见图3)。纵向价值链主要集中在期货市场机构内部,包括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和期货客户,期货客户分为法人户和个人户,法人户又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企业套保客户。以满足期货客户最终需求来看,纵向价值链是期货公司职能发挥和法服务提供的主链条。横向价值链包括期货公司与期货市场投资平台和替代性市场业务机构的竞争合作。期货市场投资平台包括一些使用期货产品的金融机构或私募投资机构,如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投资基金等。替代性市场主要由境外衍生品市场和境内的一些大宗商品交易所或电子交易平台。横向价值链的拓展有助于期货公司与利益相关者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特别是在金融混业趋势下,可以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形成竞争优势。

2. 产业价值链中的期货公司职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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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盈余管理;关联交易;审计师选择;审计收费

一、 引言

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为实现自身利益或企业利益,误导某些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它影响会计盈余的契约的结果,在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结果时,运用职业判断做出会计选择和决策的过程[1]。上市公司主要出于契约安排、政治成本和资本市场动机进行盈余管理[24],但从我国的情况来看,上市公司主要侧重于资本市场动机。杜滨、李若山对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和关联方交易进行了研究,发现关联方交易是盈余管理实现配股等动机的重要手段之一,债务重组、关联资产重组还是为满足配股动机最常用的类型,且配股动机是决定上市公司采用关联交易的最重要因素[5]。大量证据表明,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购买和销售的方式来进行盈余管理[6]。

虽然在外部市场环境不完善、市场交易成本较高的条件下,企业集团和内部市场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形成一种降低交易成本的组织结构,起到效率促进的作用[7]。但是,当控股股东掌握公司的控制权时,公司主要的问题不再是经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公司治理的重点是如何防止控股股东对其他股东的利益侵占[8],而盈余管理则成为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主要手段。我国的经济制度、法制体系、企业结构容易导致关联交易[9]。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是为了实现“效率促进”的目的,而是将“红色业绩” 转变为“蓝色业绩” 的最有效、最常用的手段之一[10]。

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上市公司被强制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核、鉴证,并公开披露获得的审计意见。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实施盈余管理或利益挖掘行为,肯定是审计师重点关注的内容,当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超过一定限度时,审计师很可能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因此,存在违规关联交易行为的上市公司为规避不利的审计意见,有寻求与其“配合”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强烈动机。现有研究主要从成本角度对审计师选择进行实证检验[1112],较少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等利益视角研究审计师选择问题。可以推测,关联交易严重的上市公司并不需要聘请高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他们总是寻求愿意“配合”其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盈余管理的存在增加了公司的错报风险,这使“配合”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关联交易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审计失败的可能性增加,并将承担更大的审计风险。从风险与收益匹配的角度来看,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将获取更高水平的审计收费作为补偿。通过盈余管理、关联交易行为研究审计师选择,进一步考察关联交易对审计收费水平的影响,这对丰富现有研究、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审计师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下面的结构安排是:第二部分为理论分析与假设的提出;第三部分为研究设计、样本选择与构建相关研究模型;第四部分为描述性统计与实证分析;第五部分是研究结论。

二、 理论分析与假设的提出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行特别处理。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如果最近3年连续亏损,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因此,上市公司一般宁愿冒着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风险,也要进行盈余管理。Jian(简)等认为中国的经济制度、法制体系、企业结构容易导致关联交易,属于企业集团的一个公司在有通过盈余管理避免退市或发行新股动机时,会报告非正常的大规模关联销售[9]。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属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国有股权的特殊性决定了上市公司和关联方高管人员的相互兼职现象严重,从而造成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可操作性更强。另外,我国上市公司存在大量的企业集团控制现象,企业集团结构可能更容易造成要素市场和资金市场的关联交易。基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水平与关联交易量呈正相关关系。

作为公司的外部监督机制, 独立审计的最终目的是降低信息不对称,保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产权[13]。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公开披露获得的审计意见,这使得我国的独立审计是强制性需求的结果。因此,利用关联交易操纵会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有寻求与其“配合”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强烈动机。一般来说,规模越大、声誉越好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质量越高,因为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提供低质量的审计服务会丧失更多准租金”的顾虑[14]。存在关联交易问题的上市公司不需要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因此,声誉较差、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成为关联交易严重的上市公司的首选目标。

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角度看,只有那些声誉不突出、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因审计失败造成的准租金损失的顾虑较小,他们更有可能“配合”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漆江娜等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每单位资产可操控应计利润额较低这一方面, 说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审计市场保持了较好的审计质量[15]。温国山研究发现,中国证券审计市场存在着一批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审计质量的确较高[16]。王霞、张为国在进行相关研究时,用“十大”和非“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代表国内大规模和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17],而蔡春等发现,“十大”比非“十大”会计师事务所确实更易发现并抑制错误的会计行为, 提供合格的审计报告[18]。基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关联交易水平高的上市公司倾向于选择非“四大”和国内 非“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审查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正常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业务的收费应当公平地反映其所提供的专业服务的价值,过高或过低的收费都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质量。因此,可以推测,若会计师事务所对存在严重关联交易行为的上市公司予以“配合”,对本该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或者改善了公司应得的审计意见,则其审计收费水平应该比正常情况偏高。这是因为,作为鉴证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会计师事务所的异化行为与其经济利益存在直接的内在联系。由于配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风险更大,因此其要求更高的审计收费。此外,违规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为使经过盈余操纵后的财务报表顺利通过,也会通过调高收费水平来寻求审计师的默许或者“配合”,以对审计师承担的较高风险给予额外补偿。由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违规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水平更高。

三、 研究设计

(一) 盈余管理的衡量

在应计制会计模式下,会计盈余包括经营现金流量和应计利润额两部分。由于操纵各种应计项目进行盈余管理最为灵活和常见,数据也较容易取得,故实践中多以应计项目作为研究盈余管理的对象。国外大量研究发现,截面Jones模型估计出的操纵性应计利润能够有效地衡量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1920]。国内学者夏立军在对中国上市公司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解析的基础上,对多个盈余管理计量模型及其调整模型在中国证券市场的使用效果进行了比较,发现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相对其他模型来说,分行业估计并且采用线下项目前总应计利润作为因变量估计行业特征参数的截面Jones模型能够较好地揭示公司的盈余管

[21]。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特点,参照夏立军的做法,本文将调整后的截面Jones模型确定的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DAit=TAit/Ait-1-NDAit(1)

其中,DAit为公司盈余管理幅度;TAit为公司当年包含线下项目的总应计利润,由TAit=NIit-CFOit计算得到,NIit为公司当年净利润,CFOit为公司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Ait-1为公司上年年末总资产;NDAit为经过上年年末总资产调整后的当年非操纵性应计利润,计算公式如下:

NDAit=α1+α2(ΔREVit/Ait-1)+α3(PPEit/Ait-1)(2)

其中,ΔREVit是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和上年主营业务收入的差额;PPEIt是公司当年末固定资产原值;α1,α2,α3是行业特征参数,这些行业特征参数的估计值根据以下方程(3)求得。

GAit/Ait-1=α1+α2(ΔREVit/Ait-1)+α3(PPEit/Ait-1)+εi(3)

其中,α1,α2,α3是最小二乘法的估计值;GAit是公司线下项目前总应计利润,GAit=OIit-CFOit,OIit为公司当年营业利润,CFOit为公司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εi为残差项。

在对(2)式进行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计时,本文选取该行业内全部上市公司,估计过程每年每个行业独立进行一次。由于股票发行事件可能对估计结果产生影响,因此本文剔除了估计期间相关行业中配股、增发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

(二)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考虑到我国2005年开始股权分置改革,2006年大部分公司已经完成了这项改革,全流通可能对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产生重大影响,本文选择2002年—2004年的全体A股上市公司为基础研究样本。为了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本文剔除以下样本:金融类企业;当年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净资产为负的公司;数据缺失的公司。在数据处理时,本文剔除了所用到的连续变量在1%和99%分位数之外的极端观测值,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数据则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手工进行收集,上市公司年报来自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公司治理数据、审计师相关数据均来自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数据库,并与巨潮资讯网和万得资讯系统核对。

本文研究中需要计算样本公司的盈余管理幅度,为了保证每一年份、每一个行业组合有足够的样本可以进行回归分析,并使分类具有合理性,我们参照陈武朝、张泓的做法对行业进行了适当归并和调整[22],最终将上市公司分为C4、C6、C7、C8、C9、G、H、J、M共9个行业。

(三) 研究模型和变量定义

模型1:检验盈余管理与关联交易之间关系的模型。

DAi=β0+β1RPTi*EMMi+β2ROEi+β3Sizei+β4Debti+β5Growthi+β6Big4i+β7Big10i+β8Tenurei+β9Industryi+β10Yeari+εi

其中,β0为截距,β1~β10为回归系数,εi为残差。模型中各变量的含义如下:

因变量DAi是经过上年末总资产调整后的公司当年的操纵性应计利润,代表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它可由(1)式计算得到。

RPTi*EMMi为交叉变量,用来衡量具有盈余管理行为的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RPTi为关联交易规模。我国2002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45条规定,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由于上市公司规模大小不同,为了从横截面比较所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总规模大小,本文选择上市公司年度关联交易额与净资产值的比例来度量某一公司的关联交易规模。在我国,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实行股票“特别处理”制度,上市公司利用净资产收益率进行盈余管理存在“0%现象”,当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介于[0,1%]区间时,即认为上市公司进行了盈余管理[23]。因此,当样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处于[0,1%]区间时,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

ROEi为公司年末净资产收益率,等于公司净利润除以年末净资产。Sizei为公司当年年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Debti为公司年末负债总额与总资产的比值。Growthi为公司主营业务增长率,等于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与上年相应数据的比值。引入这些变量是为了控制公司的规模、经营业绩等对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

Big4i是虚拟变量,用以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和规模对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影响。若上市公司聘请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则取值为1,否则为0。现有研究表明,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提供高质量的监督[24]。Big10i也是虚拟变量,如果上市公司聘请的是国内“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则取值为1,否则为0。“十大”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客户的数目为衡量标准的。Tenurei为审计任期,它表示公司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累计年份。具体来说,我们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证券市场审计(即3年加一期的上市审计)作为审计任期的第1年,如果以后未发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那么审计任期就按年累加。如果发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变更当年就作为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任期的第1年。如果发生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则合并前后的审计任期连续计算。

Industryi为行业虚拟变量的统称,用于控制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因素对关联交易行为的影响,它以综合类上市公司为基准组进行分类。

Yeari为年度虚拟变量的统称,用于控制不同年度变量的影响。

模型2:分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与审计师选择之间关系的模型。

RPTi=β0+β1Big4i+β2Big10i+β3Firsti+β4Naturei+β5Boardi+β6ROEi+β7Sizei+β8Debti+β9Industryi+β10Yeari+εi

其中,β0为截距,β1~β10为回归系数,εi为残差。模型中各变量的含义如下:

Firsti为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在我国,由于缺乏有效的经理市场,管理者多由大股东委派,导致行政力量高于市场力量,容易使管理者的决策以大股东利益为导向[25]。众多研究表明关联交易往往成为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主要手段之一[2628]。受我国股权特性影响,我国的股权比例中控股情况较多,大股东往往对公司拥有绝对发言权,并且由于外部信息系统不透明,上司公司的盈余管理、利益“掏空”行为往往是大股东意志的结果,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受到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高低的影响。

Naturei用来衡量第一大股东的性质。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最初来自国有企业的改制,这样上市公司与原改制企业(大多成为控股大股东)之间存在天然的内部交易关系。在当时股权分置制度安排下,大小股东的根本利益分割,控股大股东存在“掏空”上市公司而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动机[29]。

Boardi为公司董事会规模,用董事会总人数来衡量。根据Gordon(戈登)等人的研究,董事会规模越大的公司治理机制越弱,越容易产生侵占公司资源的关联交易行为[6]。

RPTi、ROEi、Sizei、Debti、Industryi、Yeari、Big4i、Big10i含义同上。

模型3:分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与审计收费之间关系的模型。

Lnfeei=β0+β1RPTi*EMMi+β2Big4i+β3Big10i+β4Tenurei+β5Changi+β6Sizei+β7SqSubsi+β8ROEi+β9Growthi+β10Industryi+β11Industryi+εi

其中,β0为截距,β1~β11为回归系数,εi为残差。模型中变量的含义如下:

LnFeei为因变量,以上市公司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的自然对数进行衡量。Changi为审计师变更情况,如果公司当年变更了审计师,则取值为1,否则为0。SqSubsi为上市公司在会计期末拥有的、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数目的平方根。

RPTi*EMMi、Tenurei、Big4i、Big10i、ROEi、Sizei、Growthi Industryi、Yeari等变量含义同上。

四、 描述性统计与实证分析

表1有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变量平均值标准差最小值最大值中位数DA-0.0150.117-1.2040.3870.003RPT0.2990.46404.030.167LnFee13.160.66811.51317.5613.039Big40.0710.257010Big100.3520.478010Tenure3.6921.93193Chang0.090.287010First0.3660.1510.0520.8210.344Nature0.6320.483011Board9.4121.974189Size21.441.04918.15725.7421.395SqSubs2.1921.65909.3812.236Debt0.5160.1790.0210.9810.541ROE0.0260.297-3.6320.6690.059Growth1.3612.72-0.04675.471.132(一) 描述性统计

表1给出了样本公司中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数据。从所选的样本统计结果看,DA的均值为-0.015,标准差为0.117,分布大致对称。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审计市场所占的份额为7.1%,国内“十大”会计师事务所所占的份额为35.2%。审计任期平均长度为3.692年,有9%的上市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第一大股东的平均控股比例为36.6%,第一大股东为国有控股的占63.2%,公司董事会平均为9.4人。表2模型1变量的Pearson相关分析结果

RPT*EMMROESizeDebtGrowthBig4Big10TenureRPT*EMM1-0.009-0.0170.013-0.0090.014-0.017-0.029ROE10.144***-0.25***0.0440.074**0.018-0.042Size10.195-0.0270.407***0.0350.003Debt1-0.004-0.070.033-0.006Growth1-0.01**-0.0070.001Big410.0060.024Big1010.024Tenure1注:***、**、* 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统计显著,下同。(二) 变量的Pear

son相关分析

表2报告了模型1变量的Pearson相关分析结果。从分析的结果看,模型1中自变量Size与Big4相关系数最大值为0.407,自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限于篇幅,模型2和模型3的Pearson相关分析结果没有在此列出,它们也不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表3模型1的多元回归分析结果

自变量系数T值P值VIF值截距0.0360.4020.687RPT*EMM0.0471.750.08*1.011ROE-0.02-1.540.1231.141Size-0.004-0.910.3621.379Debt-0.01-0.360.7171.203Growth0.0040.2990.7651.047Big4-0.03-1.650.092**1.244Big10-0.0182.2510.025**1.012Tenure0.0094.4120.000***1.023Industry控制Year控制R square0.053AdjR20.037F值3.209***(三) 模型1的多元回归分析

表3是检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关联交易关系的多变量分析结果。从表3可以看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RPT*EMM在10%水平上显著相关,表明盈余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量更高,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此外,盈余管理还与Big4、Big10显著负相关,表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品牌、规模有利于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盈余管理与审计任期显著正相关,说明审计任期过长不利于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

表4模型2的多元回归分析结果

自变量系数T值P值VIF值截距-0.533-1.5270.127Big4-0.11-1.7090.088*1.252Big10-0.055-1.7690.077*1.021First0.5465.190.000***1.161Nature-0.065-1.9710.049**1.163Board-0.002-0.2350.8141.114ROE0.0311.7960.073*1.531Size-0.055-0.6080.5431.225Debt-0.077-1.46710.1431.137Industry控制Year控制R square0.08AdjR20.064F值4.968***(四) 模型2的多元回归分析

表4是检验关联交易与审计师选择关系的多变量分析结果。从表4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与Big4、Big10在10%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表明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倾向于选择非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内非“十大”会计师事务所。此外,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还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第一大股东性质在5%水平上显著负相关。此外,关联交易还与ROE在10%水平上正相关。

(五) 模型3的多元回归分析

表5模型3的多元回归分析结果

自变量系数T值P值VIF值截距5.72317.3720.000***RPT*EMM0.1741.7890.073*1.01Big40.89814.1730.000***1.177Big100.1053.5450.000***1.037Tenure-0.01-1.1350.2561.024Chang0.0450.9110.36211.032Size0.0495.620.000***1.1SqSubs0.33621.8390.000***1.285ROE-0.15-3.2180.001***1.039Growth0.0020.3270.7431.05Industry控制Year控制R square0.574AdjR20.566F值71.238***表5检验了审计收费水平与关联交易关系的多变量回归分析结果。从表5可以看出,审计收费水平与RPT*EMM在10%水平上显著相关,表明因盈余管理进行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支付了更高水平的审计费用。此外,审计收费还与变量Big4、Big10、Size、SqSubs、ROE在1%水平上显著相关,这与以往研究结论基本一致。

(六) 稳健性分析

为检验结论对有关因素的敏感性,本文还进行了以下三种稳健性分析:第一,对样本公司的连续变量的异常值,不是采取剔除而是对样本的最大与最小1%观测值进行Winsorize处理。第二,对关联交易的衡量,除了前文采用上市公司年度关联交易额与净资产值的比例来度量,还改用关联交易额与公司总资产值的比值来衡量。第三,对关联交易的衡量采用关联交易金额的自然对数。这三种分析结果表明了研究的基本结论不变。限于篇幅,相关结果没有在此列出。

转贴于

本文从关联交易角度研究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方式及审计师选择与审计收费问题,得到的实证研究结论表明,盈余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量更高,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会计师事务所的品牌、规模有利于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审计任期过长不利于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此外,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量越大,越倾向于选择非国际“四大”和国内非“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因盈余管理进行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支付了更高水平的审计费用。

在我国,由于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没有完全建立,相关制度还不完善,上市公司存在“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等明显特征。关联交易的主要作用不是为了降低成本,而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控股大股东利益挖掘、“掏空”上市公司的重要手段,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必须得到会计师事务所的“配合”才有可能顺利实施。看重声誉的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必然会认真权衡收益与风险,仔细计算准租金的可能流失,一般不会“配合”上市公司进行不合规的关联交易,因此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成为此类上市公司的选择目标。为盈余管理目的而进行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以付出更高的审计费用为代价,而承担更高审计风险的会计师事务所则以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作为补偿。为规范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保证其健康运转,相关部门对上市公司因盈余管理、利益挖掘等动机进行的关联交易行为和审计师的异化行为必须加强管制。

参考文献

[1]陈国欣,祝继高.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实证分析[J].南开管理评论,2004(7): 1218.

[2]Defond M L,Jiambalvo J. Debt covenant violation and manipulation of accruals [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1994, 17: 145176.

[3]Meyer S E. Capital adequacy ratio recalculations and accounting choices in commercial banks [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1988, 12: 123154.

[4]DeAngelo L E. Accounting numbers as market valuation substitutes: audit of management buyouts of public shareholders [J]. The Accounting Review, 1986(6): 400420.

[5]杜滨,李若山.中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实证研究[G]//中国会计与财务问题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2: 253264.

[6]Gordon E A, Henry E.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R]. Working Paper, 2003.

[7]Khanna T,Palepu K.Is group affiliation profitable in emerging markets? An analysis of persified Indian business groups [J]. Journal of Finance, 2000, 55 (2): 867892.

[8]ShlEifer A, Vishany R. A surve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J]. Journal of Finance,1997, 52: 737783.

[9]Jian Ming,Wong T J.Earnings management and tunneling through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evidence from Chinese corporate groups[R].Working Paper, 2004.

[10]刘建民,刘星. 关联交易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实证研究——来自沪深股市的经验证据[J].中国软科学,2007(1): 7989.

[11]曾颖,叶康涛.股权结构成本与外部审计需求[J].会计研究,2005(10): 6370.

[12]王烨.股权控制链、冲突与审计师选择[J].会计研究,2009(6): 6572.

[13]王善平,唐红.人性、产权与独立审计管理制度安排[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7:145147.

[14]DeAngelo L E.Auditor size and audit quality[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1981,3(3): 183199.

[15]漆江娜,陈慧霖,张阳.事务所规模、品牌、价格与审计质量——国际“四大”中国审计市场收费与质量研究[J].审计研究, 2004(3): 5965.

[16]温国山.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审计质量与市场反应——来自中国证券审计市场的证据[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9(6):3445.

[17]王霞,张为国.财务重述与独立审计质量[J].审计研究, 2005(3): 5661.

[18]蔡春,黄益建,赵莎. 关于审计质量对盈余管理影响的实证研究——来自沪市制造业的经验证据[J].审计研究, 2005(2): 310.

[19]Bartov E,Gulf A,Tsui J S.Discretionaryaccruals models and audit qualifications [J].The Accounting Review,2000,76 (1) : 2758.

[20]Heninger W G.The association between auditor litigation and abnormal accruals[J].The Accounting Review,2001,76(1): 111126.

[21]夏立军.盈余管理计量模型在中国股票市场的应用研究[J].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2003(2): 94154.

[22]陈武朝,张泓.盈余管理、审计师变更与审计独立性[J].会计研究,2004(8) : 8186.

[23]靳明.从ROE的实证分析看上市公司的业绩操纵行为[J]. 中国工业经济,2000(2): 6469.

[24]陈德球,叶陈刚.家族管理、终极控制与审计师选择[J].当代经济科学,2010(2):9099.

[25]李志文,宋衍蘅.股权结构会影响筹资决策吗——来自中国赛格系公司的案例[J].管理世界,2003(6): 128138.

交易所市值管理范文4

关键词:国有资本;产权交易价格;资产专用性

中图分类号:F276.1文献标识码:A

一、产权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的差异

(一)产权评估指向与需求方目的之间的差异。资产评估的指向包括实现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各类资产和负债以及总资产、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产权需求方通常是投资人以承担债务为前提,以整体收购或控股等方式有偿受让产权的经济行为。需求方关注的是转让中发生的成本和投资的收益。在产权交易时,供给方提供的评估结果告知的是资产的构成和净资产的价值,其出让的标的是企业总资产扣除负债后的所有者权益;而需求方对交易价格的判断依据则是产权的可利用价值、预期投资收益及折现率,其收购的是承继负债后标的企业的投资收益权及其经营权。所以,资产评估的指向与产权需求方的目的之间的差异,在产权交易中就直接反映为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的差异。也就是说,在市场化条件充分的前提下,交易价格高于或低于评估结果主要是由产权需求方的投资动机以及投资收益的期望值所决定的。

(二)产权评估结果与产权投资价值之间的差异。目前,产权评估方法使用频率最高的是重置成本法。值得指出的是,产权的评估结果不等于该产权的投资价值。产权的投资价值主要是其是否具有以及具有怎样的获利能力,不同的产权,各自的预期收益是不一样的;以重置成本法评估价值相同的产权,各自的实际收益也是不一样的。以重置成本法评估形成的评估结果(特别是以实物资产为主体内容的资产)为交易价格,往往缺乏投资的市场吸引力。因此,评估结果转化为市场交易价格,关键在于该标的产权是否含有稀缺性的要素和市场对该标的所处行业的投资价值的判断。

(三)转让产权的构成与市场投资需求之间的差异。以转让产权为经济目的的产权评估,其评估结果还只是整体产权评估后的净资本价值,而标的产权的资产不仅包含实物资产,也包含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商标、商誉、市场占有率等)。无形资产具有实物资产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即不能简单地以原有成本来进行重置,往往这就是需求方获取资源、挖掘投资增值空间的驱动力。转让产权的不同构成会引发市场投资的不同需求。产权交易市场竞价成功的案例证明,成交价格高于或大大高于评估结果的最终原因是,市场对出让的产权所形成的竞争性、排他性的需求;相反,成交价格低于或大大低于评估结果的根本原因是,以评估结果为转让底价的产权无人问津,评估结果不能直接转化为市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在市场投资需求的作用下,表现为对评估结果的上下浮动调整,这既不是资产评估结果的无效,也不是国有资产的流失,而是产权交易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发挥作用的合法合规的途径。

二、产权交易价格的影响因素

(一)供求双方及其谈判能力

1、供给方的影响。供给方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委托-性。一般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是其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而产权交易是企业的所有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交易。传统的国有产权制度,人人都有,人人都没有,人人负责,人人都不负责。国有产权的所有者是国家,而企业领导人作为交易的实际操作者,是经国资委授权的人。事实上,涉及国有产权的交易是人与人之间,或人与所有者之间的交易。这样就形成所有者缺位,大部分利益相关者不能参与价格制定,而且由于“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的存在,交易过程就容易发生变形,导致定价扭曲,产权交易也就极易成为人寻租的手段。二是管理层与职工。供给方的管理层和职工是具有资本最充分信息的主体,同时其利益也与国有产权关系最为密切。在企业普遍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的前提下,公有制的兼并障碍来自控制权的不可补偿性。公有制下,控制权收益由在职经理和相关官员拥有,失去了控制权就失去了一切。因此,一个逻辑性的结论是:拥有控制权的供给方的管理层可能是转让的障碍因素。因为转让之后,作为供给方的现有管理层一般难以保持控制权,这就意味着现有控制权的丧失和相继而来的货币和非货币收益的损失。除非他能得到执掌新产权控制权的可靠承诺或得到足够的现金、行政职位、政治待遇的补偿。而政府要对经理人的“在职收入”的丧失进行补偿,则遇到政府财力和官员编制的“瓶颈”,并且对属下如此众多的产权管理层进行变相安抚使其转而支持转让也不现实(姑且不论这种做法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故现有企业的管理层便成为转让的重要障碍;另一方面企业的职工也可能成为资本转让的反对者。因为对职工而言,被兼并意味着下岗和重新择业的巨大挑战,在缺少相应社会经济保障和心理支持的情况下,也难以认可兼并。故经理人和职工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合谋”抵制产权转让。因而供给方在产权转让定价中会将其考虑在内,可能使得出让方的报价增加。

2、需求方的影响。需求方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不可重复性。产权交易不同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一般商品或服务通过市场交换,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往往可以形成比较公允的价格。但产权交易不同,产权交易的对象是整个企业,而企业是一个综合体,包括各个方面的内容。对综合体的价值估价,比对简单用途的商品或服务进行估价困难得多。每一次的产权交易都是一个不同的交易对象(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企业),这就不能通过试错法逐步接近正确的价格。正是国有产权转让的不可重复性,使得价格没有参照。即使是同一行业生产同一品种的企业,其品牌、经营管理或是创造价值的能力都各不相同,前者的转让经验很难照搬。所以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购买者不敢轻易购买;二是产权金额较大,个体难以承受。大部分以拟转让产权为抵押,到银行申请贷款,这就增加了日后企业的经营风险;三是国有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是购买者不可忽视的问题;四是对拟转让产权的行业认知度不同。对拟转让产权的行业若不熟悉,购买者一般不敢轻易涉足这一领域,以防投资失败。这样会使得国有产权转让无人问津,形成买方市场。在没有竞争或是竞争对手极少的情况下,容易内外勾结压价很厉害,价格很难反映产权的真正价值。

3、双方谈判能力的影响。影响双方谈判能力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双方的责任心不一样。对于供给方来说,由于国有产权转让中存在层层委托-关系,从而成本不可避免。国有产权的代表在谈判过程中,可能由于激励不足或约束不足,从而可能产生道德风险,损害所有者利益。而对于需求方来说,由于谈判代表可能就是资本的所有者,因此几乎不存在委托-关系,从而没有成本,其责任心不需要激励与约束就会达到最佳;二是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买方作为市场主体,可能对行业现状与前景、对具体资产的盈利能力了解得更深刻。而国有产权的代表可能是政府官员,对市场行情和前景的了解没有市场主体的那种敏感与透彻。一旦信息不对称,则信息较多的一方必定会取得较大的利益。双方市场经济素养不同,对于需求方来说,作为市场主体,天天在市场中摸爬滚打,其成本收益计算能力、盈利预测能力,相对供给方的产权代表来说,可能具有相当优势。

(二)资产专用性。企业形态的国有资本产权毕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它的主要功能是投入生产领域作为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得到相关产品。在进行转让时,资产的专用性问题成了其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的退出障碍。威廉姆森第一次给资产专用性下的定义是:资产专用性是指在不牺牲生产价值的条件下,资产可用于不同用途和由不同使用者利用的程度。简单说来,尽管资产可以由不同使用者用于不同的用途,但专用性意味着资产在理论上只有一种最佳用途,并且不是每个经济主体都可以获得利用效率最高的资产的使用权。为了克服资产专用性的障碍,在国有产权转让给购买方后,购买方可能要付出一定的“转化成本”以使其生产效能可以完全地被使用者用于现有用途。即使购买方在支付了转让价款后还要为国有资本的专用性支付一定的成本,这种转让仍然可能是帕累托意义上的改进。如果因为“转化成本”过高而使购买方感到得不偿失,他可能会终止此交易或要求降低资产的转让价格,以使资产转让在经济上是合算的。因此,在进行国有资产的转让时,不能只从卖方考虑,应充分认识到资产专用性问题可能导致需求方“转化成本”的提高,从而转让价格会体现出此种因素的影响。

(三)评估机构及评估价格。评估机构及评估价格也可以影响产权转让价格。[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国有产权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底价的确定主要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同时要考虑产权交易市场的供求状况、同类产权的市场价格、职工安置、引进先进技术等因素。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由于产权评估标准和方法的多样性,评估人员会出现选择不当的可能,也易形成一定的操作空间,造成评估结果的失真。

(四)信息不对称。买方作出决策之前,必须深入了解目标产权的资产、管理、效率、社会负担等情况,需要真实、充分、公开、公正的信息,这些信息的提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中介机构。但中介机构在供给方的授意和操纵下,往往会合谋用一些“橱窗技术”来粉饰资本状况的真相,甚至高估产权资本价值,以期得到高出价。在财务信息真实性受到普遍怀疑的现实环境中,买方不但要了解产权的实情得到“一次信息”,同时又要对中介机构提供的“二次信息”进行甄别、评价和利用,信息成本高昂。

三、完善国有资本产权交易价格确定的建议

(一)推动建立全国产权交易体系。我国产权市场人为分割的局面仍然较为严重,近几年来虽然组织了一些区域性的产权市场共同体,但仍然存在市场覆盖地域狭窄、规模小、力量薄弱、服务能力差、市场间互相封闭等问题。异地产权交易困难重重,在以往多起国有产权转让的实践中,地方政府都表现出强烈的地方保护意识,外来的交易方往往会遭到当地政府强大的阻力,甚至出现当地政府以价款优惠、转让后退款等方式支持赞助本地企业,从而造成不公平竞争的情况。我国产权市场的建设必须摆脱这种各自为政的状态,朝着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市场体系的方向发展,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二)建立健全产权交易法律体系。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在于为控制权转让提供一种组织化、制度化、市场化的环境,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利益。现行的法规依据多以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形式出现,地区之间的差别很大,同时其法规的权威性也不够。虽然国家有关部门相继颁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对国有产权转让的操作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但对控制权转让,如何在产权交易市场运作,至今没有一部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明确的法规首先应对国有产权转让的交易主体做出界定,清晰的交易主体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使其权利与责任对称,从而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以解决所有者缺位和所有者努力不足问题。此外,还应建立统一的包括控制权交易内容、交易方式、交易程序、保证金与交易费用、争议处理等相关内容的规程。

(三)明确交易主体及责任,克服所有者努力不足。国有产权的供给方应该是国有产权的所有者代表,即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部门,产权的处置与交易决策应该是其权限,而不是拥有国有资本产权的管理层。对交易主体――所有者代表在交易中的责任应该进行明确,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所有者代表进行激励和约束,以解决所有者缺位和所有者努力不足问题。

(四)培育良好的市场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是活跃产权市场的必要组成部分,在控制权转让的价值评估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产权交易是专业性很强的业务,中介机构可以运用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强大的数据库、广泛的社会联系促进产权交易的成功。当前,有些中介机构为了自身利益与国有产权交易主体私下串通,以各种手段扭曲国有产权价格,从转让交易中牟取私利,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因此,有必要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严格中介机构的资质,规范中介机构行为。

(五)引入竞争,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市场上对所有权的转让所进行的竞争执行两种主要的功能:一是竞争集中了来自于所有潜在的所有者的知识,确保了使用是最有价值的;二是潜在的参加者之间的竞争以及一个资源的所有者转让他所使用的资源的权利的能力,降低了执行成本。国有产权在市场上的公开交易,通过大量竞争者的引入,可以汇集所有竞争者对资产盈利能力的预测及产权价值评估的所有信息,从而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对产权定价的买方垄断势力,这也是防止产权被低估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要使国有产权交易更加规范化、合法化,必须从细化信息披露角度加强监管。

(六)健全产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为了促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利益,必须设计规范有效的监管,才能减少和规避市场风险。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措施应包括政府监管和自律性监管。政府监管应借鉴国家监管证券市场的做法,建立全国性的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自律性监管主要体现在交易所章程对交易市场、交易行为、交易程序、交易方式等一系列规定上,更重要的是通过对交易所会员的管理制度实行监管,产权交易所设立的监事会应当成为自律性监管的主要机构。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杨丹.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定价行为分析――兼评国有资产流失观[J].经济研究,1999.12.

交易所市值管理范文5

从“无风险”套利谈起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场外衍生品市场和证券融资业务,其中以场外衍生品市场为主要风险来源。无风险套利是金融衍生品市场重要的交易策略,而基于无风险套利形成的无风险定价理论则成为衍生品定价的普遍方法。

根据无风险套利策略,当价格关系出现偏离时就会出现套利机会,通过在市场上的买卖对冲,就可以锁定利润,避免市场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这种交易策略在金融危机前被广泛采用,很多国际投行甚至通过量化投资,实现策略精准实施,获取了大量利润。然而,无风险套利真的是“无风险”的吗?其实不然。无风险套利规避的仅仅是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即市场风险,而没有规避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在无风险套利交易策略中,策略两端的交易都会面临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如果交易对手为国际金融巨头,那么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可能较低,但并非没有风险。

与此类似,银行参与涉及衍生品背对背交易或者自营交易也会出现对冲了市场风险,却带来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情形。以国内银行为例,银行与国内某企业签订了外汇远期合同(美元兑换欧元)。银行在美元相对欧元升值时获利,企业在美元贬值时获利。不考虑银行收取的服务费用,这个交易的初始价值为零。银行与外资投资银行签订了一笔金额相同,但是头寸相反的交易,用以对冲市场风险。在本项交易中,银行将在美元相对欧元贬值时获利。未来可能存在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正如该企业预期的,美元币值贬值。那么银行欠企业钱,而投资银行则将欠银行钱。如果投资银行违约,银行需要平仓,其损失金额就是外汇远期空头的重置成本。第二种情况,与该企业预期的相反,美元币值升值。结果,企业欠银行钱。如果该企业违约,银行平仓后的损失,就等于外汇远期多头的重置成本。由此可见,银行对冲了所有市场风险,却保留了与该企业、投资银行的交易对手风险。

因此,无风险套利并非真正的“无风险”,那么基于无风险套利分析框架形成的衍生品无风险定价方法也就不再“合理”。基于无风险方法的一般衍生品定价也只是考虑规避了市场风险的定价,而没有考虑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因此衍生品盛行的西方金融市场成为金融危机的重灾区,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给其带来了极大的破坏性冲击。传统的衍生品无风险定价方法将不再合理,未来必须将信用风险纳入定价,从而做到真正的无风险定价。

风险转让中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出于风险转让(规避)的目的,金融创新大大增加了金融市场中的衍生品种类,促进了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在2008年上半年,全球衍生品市场交易名义本金就高达531万亿美元,虽然在2009年后有所下降,但市场交易名义本金仍然高达450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巨大的交易中隐藏着重大的风险,即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金融衍生品使得金融风险可以进行分离或者合成,这一技术可以实现复制现货买卖而不用现货交割,为风险管理提供了巨大便利。然而,金融衍生品只是将风险合成,即将“合成风险”进行转让,而非消灭风险。当金融机构将“合成风险”进行转让时,如进行背对背平盘交易,或者购买CDS(信用违约掉期)进行保护,事实上因为客户关系、合同的特殊约定并不能完全复制,对冲全部风险是不可能的。因此在风险转让过程中,交易的各方并不完全隔绝的,就像藕断丝还连,这里的“丝”就是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举个例子来讲,就银行的代客交易业务进行背对背平盘,存在两端两笔交易业务,即在A端与客户进行交易时,会同时在B端进行同样的一笔交易,实现背对背平盘。当市场向A端客户有利方向发展时,在B端交易中就出现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反之当市场向A端客户不利方向发展时,A端存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从背对背平盘交易来看,银行对冲了所有的市场风险,却出现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银行两端的客户虽然没有直接的交易,却因为银行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而互相联系在一起。

将风险合成并实现转让方便了风险管理,促进了金融衍生品的快速发展,然而事实上“风险转让”只是“将问题转化为新问题”,规避了市场风险,却引发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市场快速发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迅速增加的同时,交易对手风险也随之迅速积累,成为金融体系、金融市场中新的问题。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特性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不同于传统的借贷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具有其特殊性,并与其他风险有着密切的联系。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与传统的借贷风险(Lending Risk)不同,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动态的风险敞口。借贷风险主要来自于贷款、信用卡、抵押贷款以及债券等交易,在交易初期就已经有确定的正风险暴露,风险敞口是静态的。对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则主要存在于衍生品交易当中,如OTC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和证券融资业务,合约的经济价值为在交易对手违约时合同规定的所有未来现金流的净值,可为正,可为负,具有极高不确定性,因此交易对手违约时风险暴露存在不确定性,其风险敞口是动态变化的,不同于借贷风险的静态敞口。二是风险敞口是双向的。来自于贷款、信用卡、抵押贷款以及债券等交易只有交易一方承担该风险,而对于OTC市场和证券融资业务,正是由于其主要交易衍生品,其交易具有高杠杆性,并且风险是双向的,这是由于其合约价值的不确定性决定的。由于合约价值可为正,可为负,当自身浮盈时,自身存在交易对手风险,交易对手可能违约,而当自身浮亏时,交易对手存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即自身可能会违约,因此风险敞口是双向的,不同于借贷风险的单向风险敞口。

与市场风险(Market Risk)相比,对冲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比较困难:通过对整个投资组合的对冲头寸进行动态调整就可以有效规避市场风险,然而规避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需要在交易对手层面动态调整CDS头寸,但这很难实现,一则成本太高,二则对小公司来说缺乏具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实践中交易对手风险对冲主要针对在投资组合层面管理预期损失,并对需要特别关注的交易对手进行风险规避。

与传统信用风险(Credit Risk)相比,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对市场波动更加敏感和传染性,原因在于危机期间,市场波动性上升而造成衍生品风险暴露增加,与此同时交易对手违约概率上升。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存在于金融机构之间,而金融机构的信用水平在危机时期会变得高度相关。由于金融机构的相互依赖性,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不仅对单个企业存在威胁,同时对全球金融系统的稳定也存在严重威胁。这不是危言耸听,1998年美联储和美国投资银行联合救助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及2008年全球金融系统面临深渊,都充分证实了这一点。传统的信用风险主要出现在信贷业务中,对市场波动的敏感性较低,且信用风险在金融机构间的传染性也比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低很多。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之所以难以管理,一方面在于其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密切相关。风险敞口是以市场价值计算的,风险损失是当交易对手违约时按市场价格复制该头寸的成本,因此风险敞口与市场风险关系密切,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与交易对手的流动性也关系密切,比传统的信用风险要复杂得多。另一方面,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还与交易对手信用质量密切相关,尤其是当风险敞口与交易对手信用质量相关时,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就更为复杂。交易对手风险依赖于风险暴露和交易对手的信用质量,但如果两者存在某种程度的关联并同时恶化,就会带来错向风险。风险敞口和违约概率同时随着市场波动而同向变化时,由错向风险造成的潜在风险损失就会增加。如对于看跌期权,当股票价格下跌时,期权价值随之增加,期权买方的交易对手违约的概率也会随之提高,错向风险的产生使得交易对手总体风险迅速增加。

风险防范及管理措施

风险转让熨平了市场波动给金融机构带来的负面影响,成为金融机构风险规避和风险摊薄的重要途径。此次金融危机让人们认识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使金融机构关联性增强,不仅对单个企业存在威胁,同时对全球金融系统的稳定也存在严重威胁;金融机构淡薄的风险管理意识将会危及整个金融体系,“大而不倒”或者“大而不允许倒”的幻想被现实击破。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成为未来风险管理的重点。

转变管理理念,提高风险计量水平。全视图的流程风险管理应当是未来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摩根大通、高盛等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已经逐步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框架,从风险识别、风险度量到押品管理、风险缓释都形成了完善的流程管理。在流程管理中,对风险的度量提出了更高的精度要求。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未来风险度量的方法将有标准法向内部模型法转变,这不仅能够提高风险度量的精度,也能够实现批量计算,便于风险的汇总和净额结算。

使用净额结算,加强押品管理。净额结算是指与交易对手存在多笔交易时,对多笔交易进行汇总后结算。根据ISDA协议(ISDA主协议是由国际掉期和衍生品交易协会International Swap andDerivatives Association,ISDA——的标准协议。)使用净额结算,可以降低风险暴露,避免交易对手违约概率飙升时风险敞口的急剧增加,降低了错向风险。押品和保证金是交易对手风险管理中的重要风险缓释手段,根据信用支持协议(CSA协议)(《信用支持协议》是国际互换与衍生品协会总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交易双方相互交付抵押品的具体细节做出规定:市价评估时间、方式、抵押品的种类、数量,交付抵押起点金额,抵押利息计算和争议解决等),当押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对手信用质量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押品的价值进行调整,从而降低风险暴露,降低违约时的损失率。2009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了“中国化的ISDA主协议”,即《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NAFMII),这成为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押品管理协议。

建立CVA交易台,规避错向风险。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在资本计提和资本质量方面的新规都对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信用价值调整(Credit Valuation Adjustment,CVA)是指对冲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成本,它基于与交易对手投资组合的所有交易而得出。新巴塞尔协议要求将CVA纳入会计处理,并计提资本。单个交易者支付给CVA交易台一笔费用(CVA费用),CVA交易台使用该费用来覆盖对冲交易存续期内相关风险的成本。当交易对手实际违约时,所有产品的全部费用应该被作为部分的缓冲,考虑到与同一交易对手的净额结算效应,CVA交易台向交易者或者工司补偿等同于衍生品盯市价值损失的部分。通过建立CVA交易台,可以实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有效管理,规避错向风险。

建立中央清算系统。将中央交易对手机制引入交易对手清算系统,单个机构将其交易对手风险转移到中央交易对手,由中央交易对手集中进行管理。对于单个机构,其交易对手风险都转移给中央交易对手,规避了风险;对于中央交易对手,在多边的净额中可以获得收益,但承担了转移过来的信用风险;对于整个金融体系,交易对手风险集中到中央交易对手,存在风险集中的隐患,如果风险集中度过高,中央交易对手无法继续进行清算,将危机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中央交易对手被要求严格集中管理其风险,避免出现上述情形。

国内交易对手风险管理的挑战和展望

与国际大型金融机构相比,国内金融机构在交易对手风险管理方面还有很多路要走。银监会在2012年《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提出计量所有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的CCR风险加权资产的标准方法,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重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并将其纳入监管体系。然而从实施层面来看,银行开始识别风险到提出相应的方法论再到建立起风险管理系统都需要时间,银监会提出详细的监管标准和方法也需要时间,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管理和监管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风险管理方面将国外的技术引入国内,可能还面临这具体实施的问题。比如说,国内衍生品市场多采用保证金交易,较少采用抵押协议,而按照ISDA主协议国际衍生品交易多采用抵押品作为风险缓释方法,保证金协议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替代抵押协议值得商榷。以银行来说,其国内的衍生品交易对手多为国内大型的企业、机构,这些企业、机构同时也是商业银行重要的银行账户客户,是其存款大客户,迫于存款压力,银行在抵押协议上的议价能力和执行能力可能会降低,保证金协议和抵押协议在很多时候都很难得到有效执行,抵押协议的适用性也是国内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的难点之一。

交易所市值管理范文6

套期保值交易之所以能有助于回避价格风险,达到保值的目的,是因为期货市场上存在一些可遵循的经济规律:一是同种商品的期货价格走势与现货价格走势基本一致;二是期货交易的交割制度使现货市场价格与期货市场价格随期货合约到期日的临近而逐渐接近,存在两者合二为一的趋势。

一、铁塔生产企业的成本控制与新企业会计准则

电力铁塔是电网建设所需的主要物资之一,目前国内多数铁塔生产企业受到了来自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了亏损。究其原因,一是铁塔行业本身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重较大;二是企业承接大订单的生产周期和交货周期长,生产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三是铁塔单价涨幅不足以弥补成本增长。面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成本的巨大影响,铁塔行业必须认真面对原材料价格风险的规避问题。

2006年财政部颁发的38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是我国自1998年2月至今首次对企业应用套期保值进行的定义和规范。其中规定会计意义上的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铁塔生产企业为控制成本,规避原材料价格风险,以抵销预期采购原材料与实际采购原材料时的现金流量变动为目的,采用特定的套期工具如期权进行的活动,符合新准则的规定,是有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依据的可行的方法。

二、铁塔行业参与套期保值的方法和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期权和远期合同均可以被指定为企业用作套期保值的套期工具,但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远期合同更多的用在大型联合钢铁生产企业向国际铁矿石巨头采购矿石等交易中,一般的企业由于定价话语权有限,几乎不可能签下远期合同。因此,如何有效地利用现有的和即将推出的期货品种进行套期保值并进行必要的风险管理是目前铁塔行业参与套期保值的首要任务。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制度与套期保值准入制度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将对锌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投机头寸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防范和化解风险的目的。保证金是会员在交易所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和持仓的不同数量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并可在交易过程中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交易保证金水平。强行平仓是指当会员、投资者违规时,交易所对其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铁塔生产企业参与套期保值,应遵守《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2008年1月9日起实施)》。按照《办法》规定,铁塔生产企业作为原材料加工企业,可参与买入套期保值交易进行锌的套期保值,不能参加卖出套期保值,并需履行相应的开户和申请批准手续。

(二)铁塔生产企业使用期货交易进行锌套期保值的基本流程

1.在确定有锌的需求后,根据企业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做出是否参与套期保值的决定,并明确期限,做好风险控制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交易;

2.检查并保证保证金账户资金充足,向开户经纪公司下订单,有经纪公司买进指定数量、品种的锌期货合约;

3.由被指定人员负责期货走势的跟踪分析,进行日常结算,防止突发因素造成的期货价格剧烈波动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同时注意保证金是否充足;

4.当期货价格变动触及企业套期保值交易方案规定的条件或到预定日期,进行平仓或期货改现货交易,结算盈亏;

5.将交易数据、凭证随时交财务进行核算。

(三)企业参与期货交易的风险管理

利用锌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流程简单,但其中潜在的风险巨大,企业必须制定缜密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执行。

1.成立由最高管理层负责的决策机构,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1)明晰企业原材料风险的来源

铁塔生产企业由于生产组织、资金调拨以及采购渠道等原因不能及时进行锌原材料的采购往往是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

(2)正视锌价波动的机会风险

企业一方面要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一方面要把机会风险视为企业的特殊资源,通过对其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3)明确企业自身的风险偏好

期货市场在发挥回避风险功能的同时也会存在着市场风险、交割风险等。企业要根据自身的长期发展策略来确定套期保值过程中的风险偏好,即企业愿意承担哪些风险,不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承担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采取的相应对策。

2.一支专业的操作队伍。虽然《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2008年1月9日起实施)》中保留了对国有企业参与期货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总量方面的限制严格,但2007年颁布的《期货管理条例》中已去除了相关规定,赋予了国有企业更大的自。随着市场参与者风险意识的增长,上期所也必然会逐渐放松要求,“灵活套保”必将成为未来企业开展套期保值、规避市场风险的重要策略,套期保值业务对市场分析以及操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一套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制度。在开展套期保值过程中,铁塔生产企业的参与初衷往往是美好的,在开始的时候也容易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企业能否真正做到有效开展套期保值并不是看一朝一夕的成败,而是要看长期效果。具体而言,可行的风险管理制度应坚持以下原则和策略:

(1)只做套期保值,不做投机。期货市场是一个充满投机风险的市场,套期保值参与者一旦在价格变动中放弃了本来的参与目的,变成风险投资者,其结果就可能完全不再是锁定成本,而是血本无归。

(2)坚持“均等”的原则,就是进行期货交易的商品必须和现货市场上将要交易的商品在种类上相同或相关数量上相一致。

(3)应选择有一定风险的现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如果市场价格较为稳定,那就不需进行套期保值,以节省交易费用。

(4)比较净冒险额与保值费用,最终确定是否要进行套期保值。(5)根据价格短期走势预测,计算出基差(即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之间的差额)预期变动额,并据此作出进入和离开期货市场的时机规划,并予以执行。

三、套期保值对生产成本的影响与套期会计处理

(一)套期保值对生产成本的影响

目前铁塔的生产成本中,原材料锌约占15%左右,钢材约占60%左右,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严重影响着铁塔的生产成本。近来锌和钢材的价格走势可以参考图1、图2。

对于原材料锌,由于有期货市场可以进行套期保值,其价格波动造成的成本压力可以得以化解。由于各企业成本因素不同,试算如下:

按铁塔生产成本7500元/吨(含税,下同),锌耗6%即锌占(1×0.06×18720)/7500=15%的成本比例,以2008年5月16日上海期货交易所6月份交货的锌期货zn0806的收盘价格18720元/吨为基准,不计交易手续费、税费等的影响,套期保值每化解1%的价格波动,相应可以化解成本变动:

18720×1%=187.20元/吨

占成本比例:187.20/7500×100%=2.5%

同样道理,如果未来钢材期货推出,其价格变动造成的成本压力也可以得以化解。

(二)套期保值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规定,铁塔生产企业买入锌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以避免将来购买锌时现金流量的变动,规避原材料价格风险,进行生产成本控制,符合套期会计方法处理的条件:

1.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套期必须与具体可辨认并被指定的风险有关,且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

2.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3.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企业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5.企业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这种现金流量套期的套期会计处理方法用例1说明。

【例1】2007年12月1日,某铁塔制造厂由于业务需要预计在3个月后购买150吨0#锌,现在3个月的锌期货(以2008年2月最后交易的zn0802为例)为每吨19235元,若在2008年2月底可以该价格购到150吨锌,该厂将能保证预算利润。该厂为了规避价格风险,现购进150吨价格为每吨19235元的3个月锌期货zn0802进行现金流量套期,初始保证金为144262.50元。其后需根据期货价格调整期货保证金,为简便起见,调整期货准备金及相关手续费、税费等分录忽略不列。

2007年12月初开盘价格期货价格19235元/吨

2007年12月末收盘价格期货价格19195元/吨

2008年1月末收盘价格期货价格19525元/吨

2007年2月末收盘价格期货价格19350元/吨

该例中,套期工具为买进锌的期货合同,被套期项目是预计购买锌的交易。2007年12月1日买进期货合约时进行初始确认,此时套期工具价值为0,不做分录;对预期交易也无需做任何分录。

(1)2007年12月1日,开仓:

借:结算备付金144262.50

贷:银行存款144262.50

(2)2007年12月31日,根据期货公司单据调整套期工具价值: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000.00

贷:套期工具——期货合约6000.00

(3)2008年1月31日:

借:套期工具——期货合约495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9500.00

(4)2008年2月29日: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6250.00

贷:套期工具——期货合约26250.00

(5)期货平仓,收回结算保证金及套期利得:

借:银行存款144262.50

贷:结算备付金144262.50

借:银行存款17250.00

贷:套期工具——期货合约17250.00

(6)预期交易发生,购进锌原材料现货:

借:原材料——锌2902500.00

贷:银行存款2902500.00

相关套期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725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7250.00

或计入买进现货的初始确认成本: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7250.00

贷:原材料——锌1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