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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意义和重要性范文1
关键词 粮食生产;安全;存在问题;发展途径;湖南桃源
中图分类号 F326.11;F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21-0368-02
农业是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1],粮食又是基础中的核心。湖南省是农业大省,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均居全国第一;桃源县粮食生产名列全省前茅,改革开放后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产量显著提高。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快速发展,粮食作为重要战略物资,其生产任务越来越重,发展环境越来越复杂,粮食安全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危机。
1 桃源县粮食生产存在的问题
1.1 粮食生产任务越来越重
粮食既是人类生存生活的必需品,也是工业生产特别是生物新能源产业的重要原料。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的持续增加,城市化、工业化的迅猛扩张,国家对粮食的需求日益增长,作为全国产粮大县,保障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责无旁贷,但桃源县经济底子薄,财政负担重,发展路子窄。近几年,尽管国家重视、政策倾斜,但与其他非农投入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责任与权利不协调,粮食生产面临新的挑战。2011年全国粮食生产目标总任务5亿t,桃源县粮食生产任务是90万t,是全国2 050个县(市)平均水平的3.7倍。
1.2 粮食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滞后于社会的发展
在粮食生产实际工作中,存在任务重、压力大、困难多、职能弱等诸多问题。一方面,我国已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实行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农民有自主经营的主动权,不可能像过去那样用行政命令搞一刀切;一部分农民也产生一种讨价还价的依赖心理,没有项目、资金就不配合,难于管理。另一方面,由于特殊的国情,政治体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农业生产管理又惯性地采取政府主导、行政推动、项目带动的方式,加上考核考评办法的功利与简单,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应付各种检查,基层工作中常重形式、轻内容,重外表、轻实质,重开头、轻结果,行政成本投入过高,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1.3 非农建设用地及环境污染等导致耕地面积与质量下降
桃源县是农业大县,农业是主导产业,粮食生产是重点。但由于农业生产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收益低,加上城镇化发展的趋势,招商引资的利益冲动,房地产业的繁荣,城镇近郊及周边地区良田被占、环境污染等现象越来越严重,导致耕地面积、质量下降。
1.4 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危及农业生产及粮食安全
气候环境不断恶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然灾害频发,对农业生产影响很大。虽然桃源县粮食生产实现了连续7年增产,但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粮食安全面临严重挑战。
1.5 粮食生产方式的转变与旧观念存在冲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环保、绿色、有机食品成为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推行绿色、环保、循环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实行粮食标准化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是当前和今后的重要工作。长期以来,粮食生产依赖化肥、农药,虽然产量提高了,但土壤结构遭到严重破坏,土壤肥力下降,长期发展势必影响粮食产量、质量;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对人体危害更大,这种生产方式亟待改变。但从短期来看,产量、收入会受到影响,新旧观念必然发生碰撞,转变观念、改变发展方式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1.6 收益对比悬殊,农民种粮积极性日益下降
尽管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惠农兴粮政策,桃源县也做了大量政策宣传、技术培训、办点示范等工作,但相比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务工收入,种粮收入的比较效益非常低。另外,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高涨和生活成本的上升也极大消解了粮价上涨带来的收益,农民种粮缺乏内在动力,积极性下降。
1.7 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素质普遍偏低
与全国大多数农村一样,桃源县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老、弱、妇、幼”等现象越来越严重,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素质普遍偏低,对新技术、新知识和新产品兴趣低、接受慢、掌握难、应用少,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粮食安全阻力大。
1.8 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远没有到位
2006年以来,桃源县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取得巨大进步,农技推广队伍逐步稳定、待遇大幅提高、工作成效显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是,与中央要求、农业发展趋势、农民需要相比,还存在显著的差距,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远没有到位。全县40个乡镇农技推广站、109名推广人员,其中55岁以上的占60%以上,人员结构老化、知识水平落伍、条件设施落后、职能不明、待遇不稳等现象严重,体系改革如果仍停留在形式上,将面临后继乏人的窘境。
2 发展途径
2.1 改革体制与机制
科学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改革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改进政策扶持方式,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1.1 建立和完善粮食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借鉴发达国家粮食生产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改变以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抓粮食生产的被动和粗放做法,规范政府、农业部门和农民的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行政,不断促进粮食生产持续发展[2-3]。
2.1.2 改革土地管理制度。目前,粮食种植管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但耕地保护职能主要由国土部门行使,造成耕地保护与粮食种植管理脱节。因此,要切实做到保护耕地,保障粮食的生产安全,必须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耕地保护。
2.1.3 加强粮食产能建设投入,提高粮食专项补贴。国家要加大对粮食生产主产县的基础建设投入,保证责任与权利相协调,提高粮食产能;稳定并完善奖励政策,提高粮食专项补贴标准。
2.1.4 改进政策扶持方式。一是创新农业直接补贴制度。粮食补贴应与种粮相挂钩,不能只直补承包土地的农户,应结合农民实际种植面积、产量质量、卖给储备库粮食的数量或按购买农资的专用发票补贴真正的种粮者,确保种粮者基本收益,增强惠农政策对粮食生产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二是改革惠农政策实施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和职业农民的扶持力度,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激发他们生产粮食的动力。四是加强监管,保证国家产粮大县投资与奖励资金落实到位,禁止挪作非农建设项目。
2.1.5 抓好储备粮管理和救灾备荒种子管理。作为产粮大县,一是根据全年粮食种植计划,对各乡镇下达年度粮食生产和定购任务。无论是欠年还是丰年,惠农保护政策要尊重农民意愿,做到应收尽收,应储尽储;强化对储备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质量。二是根据全县粮食生产任务和历年灾害发生频率、程度,备齐备足救灾备荒种子,在遭遇特、重大自然灾害和市场短缺时,开展生产自救和平抑市场价格,恢复生产,保证粮食安全。
2.2 创新方法与手段
从社会发展形势、农业发展规律、粮食生产任务、农村农民的需求出发,转变发展方式,创新运行手段,抓好粮食生产。
2.2.1 加快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粮食作物生长周期长,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回报有限。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粮食专业化合作社扶持和引导力度,规范运行,健康发展。桃源县农民粮食专业合作组织于2009年起步,如今发展到15家,入社农户4 800多户,流转土地超过3 333.33 hm2,已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粮食高产创建重要的试验示范基地,是实现桃源县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发展方向和主要途径,应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创造有利于其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二是培养和发展粮食种植大户。发展粮食种植大户符合农村实际,潜力大,发展快,贡献突出,管理方便。目前,桃源县粮食种植6.67 hm2以上的大户有158户,是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中坚力量。三是培养农业科技示范户。2010年桃源县培养农业科技示范户1 000户,辐射带动农户2万户,极大地提升了粮食生产能力。四是采取“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加强与农产品龙头企业的合作,提高种粮水平,加大农资投入,推行订单农业,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2.2.2 粮食生产必须依靠农业科技的进步。农业科技是农村生产力,是推动粮食发展的第一动力。20世纪80年代以来,桃源县粮食单产和总产逐年递增,2010年水稻平均产量达到6 t/hm2,粮食总产突破80万t;与80年代以前相比,单产、总产增长近2~3倍,没有科技的进步是不可能实现的。农业发展靠科技,科技推广靠体系。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快速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实际中去,建立一支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作风优良、农民满意的农技推广队伍是关键。2011年,桃源县争取到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其意义和作用不言而喻,只有把改革与建设工作尽快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才能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作用。
2.2.3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的前提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要求,只有实现机械化,才能解决劳动力不足、生产成本高、劳动效率低、资源浪费、产品质量低等一系列问题。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一方面,国家要大幅度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基本农田改造和建设,加大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让农业机械有用武之地,充分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国家要实行更加优惠的补贴政策,加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标准和范围;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机械维修和操作技术培训,激发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4]。
2.2.4 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农村劳动力素质是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因素,也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桃源县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成为影响现代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潜在因素,事关国家农业的长远未来,必须从现在抓起。通过开展农民互助合作、增加粮食生产科技含量、提高农业机械化和专业化水平等手段来提高农民的科技知识水平;建立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大力开展科普下乡、科技入户、农资下乡等活动,同时与政策、法律宣传和“农家书屋”建设等系列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提高农民文化科技、经营管理和法律知识等方面的素质,为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 参考文献
[1] 刘宁.粮食安全视角下的中国农业科研投入效应及对策研究[J].兰州学刊,2010(2):53-57.
[2] 崔俊辉,王艳霞,郭造强,等.河北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策略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1,32(3):66-70.
粮食安全意义和重要性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鲁发[2008]17号文、鲁政发[2010]77号文、鲁政办字[2010]200号文、滕发[2009]25号文、滕政发[2010]84号、滕粮字[2013]1号文为主线,围绕全市粮食安全中心任务,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系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良好舆论氛围。
二、重点工作
(一)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1、围绕重点工作目标,扎实抓好信息宣传。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载体,以安全生产“三规范、两办法”、“4D工程”、“四项建设”、“专家查隐患”、“执法监察”、“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教培训”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措施,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本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全系统各层面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宣传安全生产法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持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与执法监察工作相结合,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实施的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安监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强化“安全生产月”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结合,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创新内容、注重实效,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抓好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活动,利用多媒体平台,在企业播放安全警示片,将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防灾避灾知识等,制作成通俗易懂、易于掌握的影视资料、读本等,或运用文艺表演、巡回演讲、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普及安全知识,使“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增强识灾、辨灾和防灾能力,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
4、深入开展“三项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安全文化建设。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创建活动,按照各级工会、安监、团委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要求,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建设,积极参与省里组织的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选活动,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作业,激发广大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扎实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意见》、滕安办发文和滕安发号文件要求,在通过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验收的生产经营单位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培育指导,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完善优胜劣汰推进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健康发展。
(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1、抓好领导干部安全培训。把《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专题讲座、各类会议和市局组织法律考试等形式,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培训学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领导能力。
2、抓好安监执法人员培训。根据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采取集中培训、自学考试、交流学习等方式,切实做好安监中队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执法监察实务等方面的培训,拓宽市局安监中队执法人员的视野,努力提高安全监管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3、抓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包含专职安全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发挥组织、管理、检查的作用,是领导的助手和参谋。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规模以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个体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持证上岗。
4、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要求,进一步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切实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工作,确保应训人员按时参加有关安全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按时抓好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组织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连续性和证件的有效性。
5、抓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各单位要把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要制定详细的安全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全程重视、全员参与、全部覆盖、全面落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档案资料,凡不建立档案资料的,一律视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未落实。
6、抓好安全信息员安全培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生产“4D工程”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年内对各单位上报的专兼职安全信息员,普遍进行一次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安全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7、抓好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做好全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管监察和管理能力,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有效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是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安监队伍素质,从根本上减少生产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搞好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搞好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对安全生产工作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培训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地、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方案,于4月15日前上报市局安监中队。
粮食安全意义和重要性范文3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林地利用保护规划编制和良种补贴工作。会上下发了《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及《县2011年中央财政小麦、玉米、水稻、和棉花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县政府与部分乡镇签订了良种补贴责任书,林业局高局长、农业局于局长,分别就两项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大家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统筹林地保护和利用是新时期林业工作的重要任务,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编制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要求,结合乡镇的自然生态和经济社会具体条件,建立符合当地区域特点和林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要求的林地利用体系,为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如期实现林业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总体来看,我县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林地利用和保护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林业发展空间有限。一方面,平原能造林的地块,基本造林完成,适宜造林的荒山,造林难度大;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不断加大,各类建设项目征占林地的面积逐年增加,林地管理的压力和难度不断加大,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因此,必须结合我县实际,通过进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科学利用林地,建立统筹协调发展的新机制,加强整治、修复生态、实现林地总量适度增加,森林保有量稳定增长。
根据省下发的《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实施细则》要求,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工作准备、落实规划基数、研究重大问题、确定规划框架、编制规划成果、规划论证协调、规划成果报批等7个阶段。时间安排为7月底完成外业调查基数工作;8月底完成数据统计,上报省林业局;10月底提报规划报告;2012年底完成林地资源数据库建立。各乡镇要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涉及到林业经营体制、政策与深层的改革问题。因此,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的落实,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及有关单位也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积极协调,精心组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保证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要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工作队伍。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时间非常紧,要把全县所有林地进行全面的调查,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权属、地类清楚,还要建图形库和数据库,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和繁重。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此项任务,县林业局从局科室和有关乡镇林业站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9个外业调查组开展外业调查工作。各乡镇应保持规划调查队伍的基本稳定,规划工作未完成前,不要随意调换调查规划人员。
三要严格要求,保证规划编制质量。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扎实细致地做好基础调查,资料收集,规划框架确定等工作。在利用已有林地区划、森林资源调查数据资料时,要认真核实、充分论证,确保基础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对规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科学的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规划成果质量。
四要搞好后勤保障,提供便利条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任务繁重,并且整个外业工作都在暑天进行,天气热,条件艰苦,各乡镇应在交通、生活等方面为调查组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协调解决外业调查期间出现的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保障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人员在外业工作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和安全作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要抓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有关单位要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编制和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基层,深入村街,广泛宣传,努力扩大群众知晓率和覆盖面,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和林地的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规划编制情况的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尤其要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促进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关于良种补贴工作
良种推广补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是国家和各级政府支持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对提高粮食作物产量、品质,确保农业增产增效,保证粮食安全意义重大。从去年我县良种补贴实施的情况看,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良种补贴任务目标。2010年夏季落实玉米良种补贴面积40.86万亩,水稻良种补贴面积35.33万亩,棉花良种补贴面积0.33万亩,通过涉农一卡通发放资金943.5万元;秋季实施小麦良种补贴89.86万亩,供种1347.9万斤,发放补贴898.6万元,实现了小麦良种全覆盖。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良种补贴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一区域化种植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去年,我县粮食生产区域化种植水平与往年相比虽然有所提高,但分布不均衡,乡镇统一协调力度小,缺乏科学规划和区域化布局,同一区域品种种植“多乱杂”,“插花田”现象仍然存在;二供种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供种表、册、卡填写不够规范,个别乡镇的供种清册、订单卡和核定面积表格上的数据不统一,存有明显的错误,部分农户签名或按手印全部是由村会计代签、代按,这些都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三对“惠农一卡通”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乡镇对“惠农一卡通”管理不严,有克扣、抵顶良种补贴款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我看还是思想认识、工作方法、工作态度等主观方面的问题要多一些。下步工作中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工作力度,认真仔细分析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加以解决,真正把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小麦、玉米、水稻、棉花四大作物的良种补贴全覆盖,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一)水稻、玉米和棉花良种补贴问题
根据省良种补贴计划,我县水稻补贴面积是35.33万亩、玉米补贴面积是40.89万亩,棉花补贴面积是0.33万亩。按照省、市的要求,全县棉花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要于7月20日前完成核实上报,水稻、玉米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要于8月15日前完成核实上报,8月31日前将棉花补贴资金,9月15日前将水稻、玉米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到农民手中。这项工作时间比较紧,任务比较重,各乡镇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
一要搞好宣传发动。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宣传很重要。宣传工作做得越好,我们的工作就越主动。各乡镇要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把良种补贴政策原原本本地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要通过报纸、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和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全面了解和掌握今年水稻、玉米和棉花良种补贴工作的政策、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尤其针对农民自报面积各个环节要宣传好,把握好。今年水稻、玉米补贴核定面积是7月20日以前的水稻、玉米实际种植面积,棉花补贴核定面积是6月30日前出苗(移栽)的棉花实际种植面积。会后各乡镇要集中宣传发动,让每一户农民都了解和掌握自报的内容、自报时间及其重要性,自报出现漏报少报和虚报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农民自报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召开乡、村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干部全面了解良种补贴的有关政策,充分认识到良种补贴和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召开村级“三支队伍”会议。让他们熟悉中央良种补贴政策,做好民主、公平、公正的表率,为水稻、玉米和棉花种植面积的测量、折实和公示、核定工作打好基础;三是召开全体村民大会。让广大群众都知道中央的良种补贴政策,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积极主动地配合工作,为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是补贴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水稻、玉米和棉花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各乡镇、村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严谨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水稻、玉米和棉花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种植面积的核定共分为自报、核实、公示、确定和汇总上报五个环节。各村要从“三支”队伍中,选出责任心强、公平、公正的人,组成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组,具体负责全村农户水稻、玉米和棉花种植面积的核实和公示工作。种植面积的确定,由乡镇政府来完成,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由乡镇政府负责复查核实,直到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本乡镇的种植面积,并将分户农民种植面积统计表和分村种植面积汇总表一并上报县农业局、财政局审核备案。我强调一下,面积核实要力求准确,凡是因良种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面积核实不准引发群众上访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严格执行政策,确保良种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户手中。良种补贴资金要经过若干环节,面对的又是千家万户,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和严格执行政策,才能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一是要明确补贴资金额度。对水稻良种补贴资金为每亩15元,玉米为每亩10元,棉花为每亩15元。各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一标准进行发放,严紧擅自变动;二是要严格执行良补资金的发放程序。水稻、玉米和棉花良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的“惠农一卡通”上,具体工作由乡镇财政所承担。在资金管理和发放过程中,各级必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资金到卡通知到户,资金兑现到户;不准擅自改动补贴数额,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组集体和村干部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保证种植户能够按时领到良种补贴资金。
(二)小麦良种补贴问题
今年小麦良种补贴计划面积81.38万亩(包括国营农场),良种补贴数量610.35万公斤,到户价格为1.26元/斤,主要品种为济麦22、良星99、烟农19、郯麦98、临麦4号。在实施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要及早落实补贴计划。小麦良种补贴与玉米、水稻、棉花良种补贴的主要不同就是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供种企业,而不是到户。当前关键问题是面积的落实,只有及早把小麦良种补贴面积落实到户,才能做好种子准备。因此,应尽快把面积落实好,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对补贴计划进行层层分解,及早细化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尽量做到品种种植集中连片,努力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各乡镇面积落实要与粮食直补面积结合起来,通过宣传发动,引导农民使用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的小麦良种,真正让广大农民都能享受到良种补贴政策。在面积落实中,要特别注意防止虚报面积、套取或倒卖补贴良种的现象,对此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要分级建立供种档案。农业局和各乡镇要按照“县有区域图,乡镇有落实表,村有供种清册,户有供种卡”的总体要求,建立良种补贴项目到村、到户明细档案。为确保面积落实和良种补贴准确供种到户,今年省里将统一供种清册样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报,10月中旬报农业局审查。
粮食安全意义和重要性范文4
关键词: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一般农户;培育;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F323.6;F325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9-2221-05
将现有一般农户改造、培育、提升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贯彻落实党的十提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战略方针的重大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1 背景分析
一个时期以来,中国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两种引人注目的情况:一是承包农户的小规模分散生产经营和农业劳动力素质低下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二是工商企业等大资本进入农村租赁农户承包的土地直接进行农业生产,将动摇和改变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由此产生了中国究竟“由谁来种地”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虽然众说纷纭,但主流观点是坚持、稳定和创新以土地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这是因为农业存在自然和经济两个再生产过程的特点决定农户家庭经营在农业中具有更好的适应性,是农业生产中最适宜的经营模式。家庭经营不仅适应以手工业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国际实践经验表明,任何国家农业现代化的最基本的经营形式都是以农户为主体的家庭式经营,这是农业与工商业的区别[1]。所以,根据农业生产不同于工业等其他产业的特点和中国劳动力众多、耕地稀缺的情况,不会随意和过多地让城市工商业资本投入农村替代农户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业生产中的经营主体仍然主要是农户。
在这方面党和国家的回答和决策都是很明确的,党的“十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2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3年中央1号文件根据党的“十报告”精神,明确指出在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中,要“抓住两个关键”,即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既注重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水平,又扶持联户经营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通过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2]。
这里所讲到的一般农户、联户经营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服务组织都是中国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主体。在这些主体中各种农户是基础性微观经营主体,在农户主体中又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一般农户,另一种是联户经营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联户经营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是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新产生的为数还不太多的新型经营主体,这种农户经营在承包制基础上,其经营规模较大,集约经营、专业经营水平较高,市场竞争能力较强,代表农户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但还不太成熟和稳定,需要完善与提升。所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将这种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的关键积极加以扶持。
一般农户是与联户经营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有明显区别的普通承包经营农户,现阶段这种农户在数量上占绝大多数,是农业生产经营最重要的微观主体和基本单位,在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一般农户还具有比较浓厚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特征,存在不适应现代农业快速发展要求的问题,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还有较大的差距。为此,必须对一般农户进行现代化改造、创新和提升,使其能够与现代农业融为一体而成为支撑和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基石。鉴于此,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水平,使之成长为新型经营主体,并把此作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的关键问题之一提出来,可见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本研究的主体内容就是如何引导一般农户转化为新型经营主体的问题。
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对一般农户的生产经营现实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鉴于此,笔者对湖北省一般农户2009-2011年的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并以此次调查所获得的103个农户的样本资料为基本依据进行分析,同时也借用和参考湖北省其他相关调查、统计资料进行佐证。103个样本虽然偏少,但分布在全省13个地级市、州中的12个地级市、州及43个县、市、州,涉及到89个乡镇的98个村,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典型性和可信性。
2 一般农户生产经营现状特征剖析
无论是湖北省还是全中国,现阶段一般农户的生产经营状态都具有过渡型特征,即既不是完全的传统型经营也不是完全的现代型经营,而是两者兼而有之,但传统型色彩更浓厚一些,具体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剖析。
2.1 一般农户耕地经营规模特征
这方面主要表现为一般农户现时耕地经营规模小且分散,传统小农经营特征明显;但同时存在耕地流转集中、扩大经营规模的意向与行为,有实施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趋向和躁动。
首先,从耕地小规模分散经营情况来看,调查的湖北省103个一般农户,2009-2011年每年分别共有耕地54.22、53.52、53.11 hm2;平均每户分别有0.53、0.52、0.51 hm2。数据表明一般农户经营的耕地不仅数量少、规模小,而且是逐年减少的,这说明非农建设仍然在蚕食耕地。
其次,从耕地流转情况来看,总的来说有流转,但流转的规模不大,速度不快。在103个一般农户中,3年流转出去和流转进来的耕地规模都较小,其中流转出去的耕地分别是2.47、2.67、3.60 hm2,流转进来的耕地分别是5.70、5.37、6.26 hm2。如果把经营1.33 hm2以上的农户列为规模经营农户,2011年只有5个算得上是规模经营,仅占103个农户的5%,经营的耕地数量合计为11.07 hm2,占总耕地面积53.11 hm2的21%。
另外,从全省的统计情况来看,2011年土地流转面积40.76万hm2,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4%,小于笔者调查的21%。从这里可以看出,面上通过耕地流转集中形成规模经营的难度更大一些。
2.2 一般农户农业劳动力质量与转移特征
2.2.1 一般农户劳动力从业分化现象和务农劳动力质量状况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大环境下,由于耕地不足和机械、生化技术一定程度的使用以及雇工经营、合作互助引起的农业劳动力富余,城镇工商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吸引、诱惑等原因,使一般农户劳动力发生了很大的从业分化现象,在被调查的103个农户309个劳动力中,2011年进城务工经商和在家务农的劳动力分别是147个和162个,占48%和52%,二者数量几乎各占一半,但质量差别很大。
一是年龄差别:40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务工经商者3年中平均每年67个农户有,占65%,而务农者仅1个农户有,约占1%;50岁以上的老年劳动力务工者3年中仅3个农户有,约占3%,而务农者3年中每年都是接近30个农户有,约占29%。可见务工者多为青壮年,务农者多为老弱者和妇女。二是受教育程度的差别:2009年华中农业大学部分师生对湖北省一般农户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务农劳动力受教育年限平均仅为7.36年,只略比小学程度高,远低于务工者受教育程度[3]。所以,解决务农劳动力低质化问题是一般农户主体转化提升的一个紧迫问题。
2.2.2 一般农户劳动力转化为市民的进程艰难而缓慢 一般农户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已经是普遍现象,被调查的103个农户中,2011年有48%的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笔者在湖北省监利县新沟镇典型调查获取的资料显示,2011年这个镇农户外出务工经商劳动力为14 192人,占农户劳动力总数的56%;另据荆楚网报道,2011年湖北省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劳动力为1 163.6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1%。农村一半左右的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是符合现代农业发展客观规律和工业化、城镇化实际要求的。
问题是进城务工经商的绝大部分劳动力因为户籍、身份、职业、住房、子女读书升学、医疗保险等原因未能妥善解决而不能在城镇长期稳定下来,不能从农民转化为市民而不断往返游离于城乡之间,他们时而大量涌入城镇,时而大量滞留农村,由此造成城乡劳动力供求不平衡、不稳定及闲置浪费,直接影响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进程。
2.3 一般农户集约经营方式转变的特征
一般农户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以劳动集约为主,劳动集约又以家庭劳动投入为主,兼有雇工经营、换工互助、联户合作经营等。在雇工经营中雇请的长工极少,雇请的短期帮工较多,在103个农户中,2009-2011年雇请长工的只有1户,约占1%,雇请短期帮工的有22户,约占21%,雇工人数年均251人。同时,机械技术和生化技术要素的投入取代了一部分人工操作,资金集约的成分在逐步增加。所以,现在一般农户采取的是以劳动集约为主兼有资金集约的双重复合经营方式。就农户资金集约经营,即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与使用来看,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欲望比较强烈。在被调查的103个农户中,93%的农户表示“愿意”和“考虑”使用新型农业机械,41%的农户“愿意”使用农业新技术。二是正在付诸行动。52%的农户已经使用农机耕作、排灌水、收割、运输和脱粒,45%的农户已经采用先进的育种、灌溉、配方施肥、农药喷雾等新技术,投入的资本逐步增加,投入的活劳动逐步减少,经营方式正在向现代农业资金集约经营为主的方向演进。三是地区间不平衡。平原湖区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与使用程度高一些,而山区大多仍然以传统农作方式为主。所以,一般农户资金集约经营平衡发展的难度很大。
2.4 一般农户组织化程度及与市场对接能力的特征
现有一般农户组织化程度在逐步提高,被调查的103个农户中,48个农户所在的乡、镇、村里有合作组织和服务组织,约占47%,55个农户所在的乡、镇、村里没有,约占53%;共有合作和服务组织48个,其中生产合作社23个,约占48%,销售合作社5个,约占10%,农民协会20个,约占42%。这些合作和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耕田整地、收割运输、排水灌溉、科技培训、指导等服务,从一些侧面显示出一般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经营特征。另外,就全省来看,农户组织化程度也呈现发展趋势,截至2011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9 171家,比2010年底增加6 570家,增幅约为52%,社员136.92万个,约占全省的16%。
从上述情况来看,湖北省一般农户的组织化程度还不高,尤其是各种合作社和服务组织对农户服务的覆盖面还不宽,可见一般农户组织化程度提高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并由此决定了农户市场化程度的提高难度更大,这是在将一般农户培育成新型经营主体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2.5 一般农户生产经营收入增长的特征
近10年来伴随农业连续增产丰收,一般农户收入在不断增加,但增加的幅度不大、速度不快、水平层次不高。
首先,从总收入来看,被调查的103个农户2009-2011年每个农户的总收入低的不到1万元,高的为5万元,总体水平不高,但高低差距较大。
其次,从种粮的纯收入来看,按每公顷纯收入为7 500~18 000元计算,2011年如果按平均每户0.51 hm2耕地全部种植粮食作物,年纯收入最高的也不到1万元。造成农户种田、种粮收入不高的原因之一是新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影响。被调查的103个农户种粮消费的种子、化肥、农药3种农资价格,2011年比2009年分别上涨15%、16%、31%;而稻谷、小麦、玉米、大豆4种粮食收购价格,2011年比2009年分别只上涨1%、13%、13%、18%,除大豆之外,其余3种粮食价格明显低于3种农资价格的上涨幅度,特别是稻谷仅上涨1%,这使农户一部分种粮纯收入转移到了农资部门,挫伤了农户种田、种粮的积极性。
除此以外,务农收入比务工收入低也影响了农户种田、种粮的积极性,2011年务工者人均1万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占103个农户的比重为47%;而务农者人均5 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占64%,在二者低收入标准相差1倍的情况下,务农者比务工者低收入农户还高出17个百分点。如果农户务农、种粮收入可持续增长问题长期不解决,农民将无心务农、种粮,那么,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的希望将很渺茫,粮食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3 路径选择与对策建议
所谓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就现阶段来说,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经营规模适度,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水平较高,市场对接能力和竞争能力较强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各种农民合作社、农民协会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服务组织以及具有较高现代科技文化水平,能操作、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新型职业农民。在这一概念内涵的界定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一般农户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转化的目标,各种农民合作社和服务组织是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服务的主体,二者有机结合便构成农业新型经营体系。而将一般农户培育成像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那样的新型经营主体,需要做一系列的改造、创新和提升工作,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有效推进耕地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这里突出研究解决耕地适度规模的量化问题。这方面有3种研究成果和实践模式可供选择:一是数量偏小的适度规模。华中农业大学土地学院部分师生2009年在对湖北省荆州市的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仙桃市、红安县、大悟县等6个区、县、市一般农户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测算出在利润最大化前提下,一般农户耕地最优规模即适度规模为2.44 hm2,由此可以把2.67 hm2作为偏小适度规模经营的参考数量。二是数量中等的适度规模。部分专家学者在研究分析国家“十二五”规划对农业、农村建设与发展的要求时,提出了20年以后可能由4 000万左右的专业农户支撑中国现代农业的设想[4],按照中国1.20亿hm2耕地计算,平均每个专业农户经营耕地3 hm2左右,据此可以把3.33 hm2作为中等适度规模的参考数量。三是数量偏大的适度规模。现阶段无论是湖北省还是全国都产生了耕种6.67 hm2及以上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所以可以把6.67 hm2及以上的规模作为偏大适度规模的参考数量。
一般农户耕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不应该只有一个数量标准和一种统一的模式,而应有多种数量标准和多种经营形式供选择。各农户要因地、因时、因户制宜,即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农户在不同的时期,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如耕地总体状况、经济与自然条件、劳动力素质、组织化与市场化程度等来确定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数量和具体形式,这样才能取得最优的经营效果,才能更有效地落实党的“十报告”提出的“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方针。
3.2 加速农业劳动力质量优化和农民市民化进程
优化一般农户务农劳动力质量:一是要培育一批安心务农、会经营、善管理、能致富的精英人才。主要是通过制定留人、吸引人的政策措施,把一般农户中文化程度较高、身心素质较好、农业科学技术接受和运用能力较强、能够获取市场信息、具有创新精神的优质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农村务农,同时把有志于务农的相关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社会人才引入农村务农。在此基础上引导、扶持他们在务农中扩大经营规模,引进利用新技术,开辟融资和增值渠道,培育拓展产品市场,使他们成为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实用人才、中坚骨干,对普通劳动力大军起典型示范作用。二是对一般农户普通劳动力进行长期的全方位培训。可由村、乡(镇)及龙头企业定期举办农民综合素质与科学技术培训夜校或闲季培训班,对普通劳动力进行现代身心健康、文化基础、市场观念、创新精神、科学技术、操作技能等培训,整体提升其观念、意识、素质和能力,使他们脱离粗放低效型的劳动集约经营方式,适应精细高效型资金集约经营方式的需要。
搞好一般农户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在大中城市层面。政府要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地解决转移人口的户籍、身份、职业、住房、子女读书升学、医疗保险等系列问题,建立农民与土地分离的退出机制,使他们真正融入城市,在城市永久性稳定下来,从而减少农户,切实实行农民工的有效转移。二是在县(市)区域层面。以小城镇为基础,按现代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能容纳20万人左右的“农民新城”,鼓励、扶持一般农户剩余劳动力进入“农民新城”创办中小型和微型工商企业,发展服务业,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和市民化转移。这种方式可以节约和降低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使创业就业与市民化更加方便稳定。
3.3 解决资金集约经营中现代生产要素投入、使用的突出问题
一是要解决现代农业生产资料和科技服务产品与一般农户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思路就是两种价格的适当调整:一方面要把农业生产资料和科技服务产品的价格适当调低;另一方面要把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产品价格适当调高,这样就可以把农户在“剪刀差”状况下损失的收入弥补上来,从而增加农户收入,增强现代生产要素购买力和投入使用的能力,提高资金集约经营程度。二是要适应一般农户特别是山区农户主体转型提升的需要。创新农机、农技服务体系,配足服务人员,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严格管理促使他们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农户服务,杜绝坑农、骗农和盘剥农户的行为[5]。并且在提供服务的实践中对农户农业劳动力进行现场培训,使他们掌握现代耕作和农作物培育管理知识和技术,从而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
3.4 以农户为基础构建新型经营体系
中国农业生产中的经营主体仍然是农户,但是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背景下,农户不可能封闭孤立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与产前和产后的相关产业组织保持紧密的联系,而产前、产后的相关产业组织要为产中的农户提供各种服务。所以,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背景下的农业新型经营体系的基本框架应该是:产中直接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户主体+产前提供生产资料、供给服务的供销主体+产后的产品加工、销售服务的加销主体。这些主体的主要组织形式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各种合作社与服务组织,相关主体之间的有机结合可形成现代农业高效协调运转的新型经营体系,从而可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与市场对接的能力,一般农户必然会按照这条路径逐步实现转化。
3.5 多管齐下,实现收入可持续较快增长
首先,从一般农户自身方面看,要在生产领域通过集约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提高现代种植业、养殖业的水平、能力、效率和效益,增加农业产中收入,进而以农产品原材料入股参与农产品加工、营销龙头企业合作经营,取得红利收入。与此同时,利用闲季和富裕劳动力积极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项目建设,增加工资性收入,从而增加收入总量。
其次,从政府和社会的角度看,主要从两个方面对一般农户进行帮助和扶持:第一,完善和落实工业反哺农业政策,加大对一般农户各种补贴的力度。政府给予农户补贴是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政策形式,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政府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户的补贴力度,改进补贴方式,增加补贴门类和项目,提高补贴额度,使农民收入水平逐步达到或超过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第二,政府和社会要在狠狠煞住种子、化肥、农药等使用高峰期价格见风涨的坑农、损农歪风的同时,综合考虑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价格与农产品价格和粮食价格变动对农民收益的影响,创新农资价格上涨与增加农资综合补贴、提高农产品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临时收储价格等挂钩机制,保证农业和农户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6]。
参考文献:
[1] 李 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为主[N].经济日报,2013-01-10(11).
[2] 《财经国家周刊》编辑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保供增收[J]. 财经国家周刊,2013(1):1.
[3] 杨钢桥,胡 柳,汪文雄,等. 农户耕地经营适度规模及其绩效研究——基于湖北6县市农户调查的实证分析[J].资源科学,2011,33(3):505-512.
[4] 党国英.“十二五”规划时期农村改革的基本任务[J].中国农村经济,2010(8):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