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例6篇

居家养老个人总结

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1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老龄化; 养老服务体系; 居家养老

一、引言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多年来,唐山市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大胆探索,以政府为主导,引入市场机制,依靠社会力量,坚持多元化发展格局,初步走出了一条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资金筹集社会化、运作方式市场化、服务对象大众化、服务机构网络化、管理方式规范化、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新路子。

二、唐山市养老服务现状

(一)人口现状

唐山市现有总人口758万人,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 108 175人,占14.62%;15—64岁人口为5 772 664人,占76.19%;65岁及以上人口为 696 445人,占9.1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73%,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73%,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0岁以上老人117.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6%,现已达到国际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情况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稳步提高。截至2010年,唐山市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 556元,比上年增长8.3%,比“十五”末增长86.5%,年均增长13.3%,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4.6%,转移性收入增长12.8%,经营性收入下降34.9%,财产性收入增长96.7%;人均消费支出13 522元,同比增长4.3%;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3%,比上年下降3.6%(详见图1)。

(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2010年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1.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0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16.14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5.78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121万人,向29.9万农民发放养老金。对高龄老人发放津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迁安市向90至100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10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补贴标准全省最高。

(四)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唐山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73所(不包括敬老院、光荣院),占地579亩,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总投资2.3亿元,共有床位7 361张,入住老人 4 369人。其中,具有示范作用的市直福利机构两所。市区由政府兴办的综合福利养老机构6所,县(市)办的8所;截瘫疗养院5所;社会办的养老机构52所,床位 4 616张,入住老人2 342人,收费标准从420元至 1 200元不等。已投入使用的各县(市)区社会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建筑规模档次较高,具有示范辐射指导作用。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思路

唐山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建设与全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专业化养老福利机构和社会服务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双赢双效益”的原则,尝试走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运作的路子,为社区老人提供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等多种服务项目。

敬老爱幼是我们提倡的传统美德,在相当长时期内家庭养老,特别是子女养老对中国老人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并起着社会养老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在谈论的家庭养老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模式,而是对传统养老模式的继承,即“居家养老”模式,应采取以下几种形式(见图2)。

(一)整合医疗资源的“医养结合”模式

通过有效整合社区卫生服务站资源,“以医助养”。方便老人生活,部分闲置的医疗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老人可解决娱乐、就餐、午休、住宿问题,一旦身体不适、突发疾病或意外受伤,可在第一时间得到医疗救护。

(二)依托市(村)民综合服务中心或托老所的日托式养老模式

在街道或社区内建立具有日托功能的居家养老形式,综合服务中心或托老所内设活动室、休息室、餐厅及多媒体教室和排练厅等设施,老人白天集中活动,中午可以在这里休息、吃饭、就医,晚上各自回家。在运行机制上采取互助服务、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相结合的办法。

(三)新建社区配备养老服务设施的养生社区模式

一是为业主建立健康档案;二是设置养生护理院;三是设立体检中心;四是配备护理呼叫系统;五是成立日间照料服务站。

(四)利用专业养老机构延伸服务到社区(村)的连锁经营模式

依托公办的养老公寓,开设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向其派驻专业服务人员,也可帮其培训服务人员,开展加盟连锁、联营。既发挥了机构优势,又降低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成本,完全满足老年人日常照料和护理、情感慰藉、心理咨询、娱乐、医疗需要,让子女放心、老人满意。

(五)农村互助养老模式

近年来农村老年人口不断增多,养老难、住房难突出。唐山市滦县创造性地建设了互“老年住宅区”。一是立足实际,筹资建房,老人住得顺心;二是集中居住,邻里互助,老人处得贴心;三是自我保障,集体补助,老人过得安心;四是完善设施,搞好服务,老人玩得开心。

四、养老服务绩效评估体系

居家养老服务符合中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具有扎实的传统文化基础,因而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经过多年的摸索与实践,唐山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破解养老难题、构建和谐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然而,为了最终检验居家养老服务的效果,还需要明确相应的指标或标准。比如这项工作的服务水平、规范程度等,需要从整体上运用一种恰当的方法进行科学的评估。为此,经过大量研究和多方论证,出台了一套了“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办法”,以期通过这种办法,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群众心目中的满意度,不断推进唐山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设置

绩效评估是指以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的指标体系为基础,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对一定期间组织的业绩、表现和成效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综合评判。绩效考评指标的确定是绩效考评工作的关键步骤,也是绩效考评工作的难点所在。因此在设置绩效考核指标的过程中,应着重贯彻的原则有:其一,目标导向原则。唐山市在选择设置指标项目时,主要是从“政府主导、依托社区、社会参与”工作机制的效果和居家老年人生活的实际受益等方面来考量的。其二,SMART原则。即目标符合具体的、可衡量的、可达到的、现实的、有时限的五项标准。

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分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评估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两大部分。这两大部分之间相互独立,各成一个体系,因而要分别确立它们的各级指标。结合评估流程的评估指标体系总体逻辑结构见图3。

(二)养老服务工作体系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分为10个。包括档案材料、室外活动场地、活动室、休息室、制度公示、标识牌、就餐条件、服务人员、消防安全设备、走访服务对象等10项内容。每项内容都作了详细的指标说明,并分为A、B、C三个等级(详见表1)。

按照以上调查内容,围绕养老服务工作的时效、质量、态度、效果等方面设置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将最终从总体形式上对服务工作作出判断。每项分别随机抽取部分老人进行第三方独立问卷调查测评。第一步设定绩效分配系数,并与考核的分值相结合。为了在考核初期建立一定的弹性,采取了分段结合的方法,留出20%的上升空间。这样既确定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又以一种协调的方式来执行。第二步,将各项指标全部纳入考核体系。采用相对结合的方法逐步修正考核体系,即绩效评价得分乘以20%为绩效分配增长系数(见表2)。每项人均总得分A级为90分以上,B级为60—90分,C级为60分以下(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其成效的,因此,在进行指标设置时尽可能地做到适度合理的前瞻性,从横向和纵向上充分地比较,得出相对来说比较科学的评判标准。在某种程度上说,绩效评估是“灯塔”、是“教鞭”,能起到引导、督促、激励的作用,从而积极引导将来的发展方向。

(三)评估的具体方式方法

评估时注重实证性的考察,如现场观察、访谈、分析原始记录和档案等。广泛收集信息,全面了解情况,对获取的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

把握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定性和定量结合的综合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评估时既要对B级指标所包含的要素逐一评价,也要对B级指标综合考虑,按照评估指标体系逐项逐条定等量化。

(四)评估结果的认定与运用

综合工作体系和群众满意度的评估结果,唐山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结果分A、B、C三个等级,这样既能两者兼顾,又有所侧重。

唐山市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评估结果认定采用百分制的评估方法。评估考核满分为100分,对应以下三个等级。优秀等级:90分以上;合格等级:60分至90分之间;不合格等级:60分以下。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具有战略导向的作用。从一个角度说是对“过去”的总结,肯定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激发工作者的热情。从另一个角度说是引导“将来”,通过进行有效的绩效评估,发现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以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改进措施,进而取得更好的成效。

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是绩效评估工作发挥作用的关键。一方面评估结果要谨慎使用,重在持续改进,不能采取过激和片面的“末位淘汰”、“一票否决”等做法;另一方面,仍要和奖惩、告诫挂钩,给评估对象以适当压力,使之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唐山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结果一方面要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另一方面要与财政资助挂钩。

五、结语

老龄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能否“老有所养”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唐山市正在探索建立的这一套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笔者认为,一方面唐山市的居家养老服务做得相当出色;另一方面需要指出的是,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是一项复杂的、具有探索性的全新工作,涉及面广,各地也尚未有成功的模式和经验。唐山市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办法也难免会存在缺点和不足,在今后的探索实践中,需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总之,居家养老服务因为其深厚的传统文化基础,在中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方式;运用该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进行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在总结诸如唐山市居家养老服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理论与实践结合,势必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贵生.中国社区居家养老照顾服务业发展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9.

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2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模式;问题;建议

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2013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章中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目前,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的匮乏导致我国还不能实施高水平、高福利的养老政策,只能在不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下,由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承担养老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人口老龄化以及家庭结构的改变导致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使得多数城市中,政府和社会承担了更多的养老责任。“十二五”起,我国开始全面建设养老服务体系,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2016年,是“十三五”的第一年,在这承上启下的一年中,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当前我国养老模式的发展水平,总结经验与不足,为我国的养老事业做出正确、理性的规划,探索和发展更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令我国的养老事业取得进一步的发展。

一、人口老龄化引发养老难题

受我国国情的影响,养老工作的实施背景十分严峻。首先,我国面临的巨大难题就是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背景。联合国对老龄化做出了一个判断标准,即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以上,那么这个国家或地区就被称为人口老龄化国家或地区。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到2014年,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经增加到2.12亿人,占总人口的15.5%;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也已达到1.38亿人,占总人口的10.1%。

随着城市老龄化问题的加剧,重庆、上海、北京和天津等城市早已成为老龄化城市,导致这类城市中养老模式也呈现出相应的变化,总体出现现代化和多元化、偏重于社会养老的发展特点。

以天津为例,天津市的人口老龄化程度远超全国平均值,是老龄化较程度较为严重的城市。截至2014年年底,天津市总人口数1007万,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已经达到215.42万,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达到30.66万,占老年人口的14.23%。另外,经过调查估算的天津市失能老年人,即日常生活需要帮助或护理的老年人总数约为14.33万,占老年人人口总数的6.65%。更让人担忧的是失能老人的发展趋势之迅猛,预计2030年,天津市的失能老人数量将超过20万。为应对呈现“井喷”态势的养老服务需求,天津确立了“973”养老服务格局,即9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服务居家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养老。

二、家庭结构的改变导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家庭养老是我国最传统的养老方式,即老人在家,由子女提供衣食照料、精神陪护等。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家庭养老在我国依然有着深厚的根基和普遍需求,家庭依然是大多数老年人最理想的养老场所,家庭成员也是老年人的首选照料者。2000年城乡一次性抽样调查显示,我国90.8%的老年人主要依靠配偶及子女提供日常照料,农村地区的这一比例高达97.3%[1]。家庭养老最明显的优势在于老人可以呆在熟悉的环境,得到亲人的陪伴和关怀,在直接满足老人物质需求的同时,可以满足老人的心理需求,不会产生寂寞、沮丧的心理反应。然而随着家庭结构的改变,这种养老模式的功能逐渐弱化。

首先,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城市家庭结构的改变已经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大多数年轻人面临着“4-2-1”的倒金字塔家庭模式,无论从经济上、时间上还是精力上,独生子女都很难在承受工作压力的同时养育一个孩子并且赡养四个老人。其次,大部分老人的观念比较传统,并出于生活不便、经济压力大等方面的考虑,许多老人在选择养老方式时,都不愿意脱离自己的居住环境。

三、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成为发展重心

对于我国大部分城市居民而言,除家庭养老这种传统的养老方式之外,还有两种社会养老模式可供选择,即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是我国社会养老发展的重心,2016年2月出炉的《中国社会保障报告2016》提出,2016年养老服务政策相应调整,从偏重机构养老转向支持发展居家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一举多得。一方面,社区居家养老大大节约了社会的养老成本,使养老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老年人在家里过晚年,可以充分利用原有的物质资源(住房、家具、耐用消费品和生活设施等),而且还可以按照自己的特殊需要安排饮食起居,既提高生活质量,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此外,在城市,有些老年人在患病且有公费医疗的情况下,所需要的长期护理服务干脆就由医院负责,这种医护不分的状况是对卫生资源的极大浪费。而社区服务则可以承担以某些长期护理的责任。另外,社区化养老还可以缓解当前紧张的就业形势[2]。

四、机构养老成为我国养老模式的补充

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集中居住在养老院、托老所、福利院等机构中,这些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保健康复和娱乐休闲活动等综合的养老方式。机构养老在多元化的城市养老模式中的地位不可小觑,大量不能自理、半自理老人将在养老机构中养老。

“十三五”规划中,对我国养老政策方向这样定位:“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而“十二五”规划刚要则指出“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从“机构为支撑”到“机构为补充”,一词之变折射出“十三五”乃至未来更长时期我国养老政策的新思路。

受到我国几千年的“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绝大多数老人愿意在熟悉的环境养老,不到迫不得已,老人一般不会选择机构养老。而且养老院的收费相对是比较高的,并非多数家庭能够承受得了,老年人所属家庭存在贫富差距,致使各个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也有所不同。比如说,有些老年人是退休干部,且子女具有良好的经济供给能力,使得这类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具有多样性,除了可以选择一些高档的私营养老院之外,这类老年人还可以选择旅居养老的方式,夏天住在北方宜居城市避暑,冬季则迁往南方沿海城市取暖;而有些家庭本身经济基础薄弱,子女难维持自己的生计,更没有经济能力为父母选择高品质的养老机构。另外,从国家和政府的角度来讲,发展机构养老的社会成本巨大,养老院、养老公寓以及配套的活动设施等,无不增加城市建设的负担,所以,机构养老只能成为我国养老模式的补充,而不能成为重心。

五、新型养老模式在探索中兴起

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以及医养结合政策的发展实施,基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两种模式,又有许多新型养老模式在不断的探索中兴起,比如说“互联网+”养老、智能养老、候鸟式养老等。

候鸟式养老又称为旅游养老、旅居养老,简单来说就是令老人像候鸟一样随着季节和气候变换到不同的地域环境进行养老。例如冬天到温暖舒适的南方养老,夏天去清凉宜人的北方避暑。对于候鸟式养老而言,老年人的衣食住行都在异地的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机构完成,目的是令老年人享受集健康服务、旅游休闲、文化娱乐为一体,在游玩中体验快乐的养老模式。可见该养老模式主要针对一些身体健康且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老人,同时也对养老机构的设施和服务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

2014年11月,出席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时指出,互联网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工具。随后在2015年3月5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互联网+”养老模式正是将互联网与养老服务融合后的一种创新型智能养老模式。该模式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等社会养老模式中,通过移动终端收集用户的健康信息,实现了对老人的实时监控,同时通过互联网云平台计算分析收集到的数据,社区及养老机构还可以制定出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是基于养老服务网络平台的O2O服务模式。

各级地方政府也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模式,例如2015年,天津市开始试点“4+4”养老模式,第一个“4”是按照政府搭建平台、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志愿者参与的运营机制,由政府购买服务,街道监管,委托社会组织运营,实现管办分离,第二个“4”指试点日间照料中心需配备呼叫、配餐送餐、家政服务、便利店四项基本功能,重点对行动不便、空巢和失独老人展开服务。

六、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随着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推广发展,满足了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然而,随着实践的推进和研究的深入,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和困境,通过总结,主要有以下几大问题:

1.部分社区养老基础设施不足且落后,例如有些社区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是通过改造旧房屋形成的,不仅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活动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服务人员普遍缺乏专业的培训,服务水平较低,使得目前能够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大多只限于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等方面,忽视了老人在精神层面上的需求,缺乏心理疏导、法律咨询以及社会参与方面的服务内容。

3.“政府包揽,社区包办”依然是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运作模式。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而言,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是毫无疑问的,但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模式,应该有更多的民间组织介入,同时应该扩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公益性的养老活动。

针对以上三个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敬老、养老的宣传力度,明确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养老责任。单凭家庭一方无力承担起养老责任,而且单凭政府和市场中的任何一方也无法很好地承担起这一责任。只有采取合作主义,把家庭、政府、社会以及企业等各个责任主体整合起来,才能解决繁重而艰巨的养老服务问题[3]。

2.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是要完善社区的养老设施,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安全的、多功能的活动场所,二是要加大对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提高服务人员的情感沟通能力,使社区服务人员能够对老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3.鼓励民间资本,尤其是科技企业进入养老领域。从“互联网+”与养老产业的结合来看,科技创新是解决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所以应该大力支持科技企业进军养老产业,为老年人开发出更便利、更人性化的科技产品,节约养老成本,提高养老效率。

4.发挥国家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实现养老模式的创新。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人口结构、地域条件等的不同,社区居家养老无法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标准,各地政府只能在互相交流、总结发展经验的同时,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根据自身条件制定相应的标准,积极试点新型的养老模式。

总之,在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的今天,面对家庭养老功能的日益弱化,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成为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的正确选择。因此,我国必须加快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制度,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实现养老模式的创新,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养老,形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1]袁小波.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J].人民论坛,2014,17:57-59.

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3

在社会文明进步发展的今天,在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床位紧缺的情况下,面对90%以上老人在家养老这个社会现实,我们的社会组织及慈善义工应围绕和谐老人、帮助老人安度晚年做哪些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呢?

一、加大慈善义工队伍建设是人口老龄化发展及社会和谐的需要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字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据专家预测,今后几十年内,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将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递增;而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以每年5%以上的速度递增。到2050年,全国老龄人口总量将达到4亿,占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群体的丧偶率也呈大幅度上升的趋势。目前,在我国的老年人中,空巢率已经达到29.2%,这就意味着四分之一以上的老人身边无子女照料。专业人士在谈及老年人丧偶时说:“空巢化、高龄化再加上丧偶,会使风烛残年的老人生活雪上加霜,更加孤独无助。一旦到了高龄,丧失自理能力,生活就会相当困难。”

就我市而言,截至2011年底,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07.55万,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6.5%,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户籍老人14.92万人、城乡独居老人5.25万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显示:常住人口中65岁以上为736051人,占总人口9.2%。按照国际上通常算法认为, 60岁以上老年人,如果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10%,就标志着进入了老龄化社会。2011年,南京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超过国际标准6.5个百分点。

南京市人口结构呈现出老龄化程度高、速度快、比例突出三大特点。在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下,老年人口作为一个有特殊需求的社会群体,越来越被各级政府所重视,被社会各界所关注。作为南京市慈善总会旗下的慈善义工队伍,是帮助社会老人服务的组织形式,必将成为积极对应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有效力量。

据有关研究老年人状况的权威机构调查和南京市慈善义工开展老人家中服务了解到,在养老方面:85%的老人希望在家养老;15%的老人希望在社会福利机构养老。但社会福利机构的床位紧缺,不能满足那些希望到福利机构养老的老人。发达国家养老床位约为老年人口总数的3%-5%,而我国仅占老龄人口总数的1.73%。南京养老床位数在全国也算位居前列了,但永远满足不了老人的需要。而目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和其他多种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总体上比较落后。十二五期间,我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有需求的老人有望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在日常生活照料方面:在日常生活有困难时,老人的主要依靠是配偶和儿女,自请保姆者很少。还有的老人在最基本的日常生活遇到困难时无人帮助。目前,南京福利机构(包括私营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的床位近3万张,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2.8%。仅就城乡独居老人5.25万人计算,只能解决57%的独居老人入住。还有空巢老人、想入敬老院的老人等。所以,分析得出,照料服务与供给之间不相匹配、差距较大。据说美国老年人独居性很强,退休后一般不依靠子女,大都生活在老人服务院所,其中老年公寓是常见的一种。他们退休后卖掉自己的房子,拿卖房的钱支付公寓所需费用。南京正在试行以房养老这一做法,希望能够顺利实施。但中国的国情不能和美国相比,经济收入就会把老人困置家中养老。再就是社会养老院所容量低。居家养老仍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老年人的养老方式。除了家庭成员,慈善义工组织也是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他们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不计报酬地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多种服务,是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新方向。慈善义工涵盖面广、资源丰富、技能全面,如心理咨询、康复保健、医疗护理等。

南京纯老人家庭(指独居或60岁同住老人)约一百多万人,其中独居老人五万多人。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独居子女的父母也将步入老年,因而身边无子女的纯老家庭数量将随之增多。一对夫妇赡养四位老人并养育一个孩子的家庭到处可见。这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城市的主要家庭类型,也是家庭养老弱化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年轻父母围着孩子转,子女无时间照料或不愿意照顾老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子女迫于生活压力,对老人各方面照顾心有余力不足,家庭对老人的赡养越来越具有局限性。广大慈善义工将在承担居家养老的生活照料功能中起到有效的缓解作用。

老年人的幸福,除了慈善义工组织自身的努力外,还有赖于整个社会的关爱。其实社会化养老是一种更为先进、更为人道也更为自主的养老模式。为了让老年人安全幸福地度过晚年,全社会都应为老年人提供专门的生活照料、心理资讯、医疗、法律等慈善义工服务,使老年这个弱势群体能够得到诸多有效的社会保障。换言之,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关爱今天的老人是行、传、做,关爱明天的自己是助、传、教。

二、各级政府及社会组织都应大力支持慈善义工所开展的各项助老服务工作,为其搭建服务平台

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4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形式健康的养老体系

Abstract:This article on the status quo of China's aging population,described the problems brought about by the aging society, and this stage pension systemcurrent status insufficient, and put forward a healthy living pension system which suitable for China.

Key Words: population aging, pension forms, health and pension system

中图分类号:TU2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按照联合国的有关规定,一个国家60岁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即可视为老龄社会或长寿社会。继1851年法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老龄社会国家之后,世界性的人口老龄化和人口向城市集中的情况越来越呈现增速趋势,而且老龄化正在快速地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人口老龄化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当今世界上大约有1/3的国家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1、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现状:

与世界发达国家自然老龄化相比,我国老龄化增长速度比率要快得多。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证实:到2000年底,我国65岁以上的老人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阶段。由于人口控制的特殊政策,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就更为突出,迎接老龄化社会的挑战任重而道远。其特点是:①起步晚,我国老年人的服务设施、政策法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建设起步晚,观念弱,相对滞后;②速度快,发达国家用了上百年才走完的人口老龄化进程,而我国仅用了30年时间就走完了从60年代末的青年型、80~90年代初的成年型、到2000年老年型的全过程;③来势猛、后劲足,即老年人口的数量巨大,并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迅速提高,令社会措手不及;④经济水平低,发达国家先富后老,中国是未富先老,人口老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在经济实力不强、尚未实现经济现代化的情况下,就迎来了老龄化的浪潮。

2、中国的养老居住形式及问题

从老年居住形式来说,目前我国以家庭养老住房为主,并且在短期内不大可能会改变。普通家庭住宅是老年住宅的主要形式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我国大部分老年人重视家庭的价值,眷恋传统的家庭居住模式,希望自己可以在长期居住熟悉的环境中与子女一起居住,享受天伦之乐。虽然社会养老方式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家庭在现代和将来都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任何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不能完全取代家庭。与此同时,由于现阶段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出现,鉴于国家当前的经济实力所限不可能完全实现社会养老。所以普通家庭住宅仍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的主要养老住宅形式。但在城市建设中,我国现有的住宅模式基本是以在职中、青年家庭的一般生活规律为依据的,没有考虑住户未来的养老需要,功能上缺乏通用性和灵活性,未能充分照顾老龄人群的生理特点。在考虑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和需求方面的关注就更加不够,难以满足家庭养老的需要。

社会养老及老年社区住宅是目前老年住宅的辅助形式,但社会养老住宅以及专门为老年人建设的老年社区数量较少,设施不配套,服务不到位,无法满足老年养老的需求。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家庭结构剧变,子女成人后异地就业,“空巢”家庭增多;又由于思想观念的转变,使得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单独居住,希望有自己合适的养老居所,这些,均会带来对老年公寓、养老院、社会福利院以及各种康复机构的需求的急增,这种需求,一方面表现在量的增加上,另一方面则体现在住宅模式需求的变化上,即要求能提供多种不同的养老设施,比如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护理院等,分别满足处于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或老年家庭的养老需求,当前,我国社会养老设施无论是从发展数量上,还是养老居住建筑形式上都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的需求,不能保证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社会养老住宅不仅数量少,而且模式单一。

3、建立健康的养老居住体系

为了建立健康的养老发展模式国家老龄委提出实行“个人、 家庭、 社区和政府四结合”的原则, 采用“老年人以居家养老为主, 集居社会化养老为辅,与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相结合”的老年居住体系。因此, 老年居住问题应以此作为指导思想,建立和完善我国老年居住体系。

3.1居家型老年居住体系居家型老年居住体系是以家庭为居住单位的单元模式。传统的“两代居”住宅属于此体系范畴。居家型是我国最主要老年居住建筑模式, 主要形式有子女同居、 子女邻居、 独居3 种类型, 他们之间的区别和特点见表1、2:

3.2社区型老年居住体系社区型老年居住体系一般是由政府投入资金社会服务老年居住体系, 即常见的有老年公寓、 托老所等社会养老机构。这种居住体系使老年人保持了独立生活的能力, 一般有医护人员定期上门保健社区服务机构( 图1) , 做到小病随叫随到, 大病及时送往医院, 为子女减轻了负担。

3.3养老院型老年居住体系养老院型老年居住体系是生活、 文化、 娱乐和健康服务等设施齐全, 服务水平高,接纳对象广泛和规模较大的社会化养老体系。它以高龄体衰而缺乏或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为主要接纳对象,提供单身老人、 老年夫妇和多人居住的生活单元体系( 图2) 。每一套居室有独立的卫生间,以及电话、 电视和衣柜等各类设施。

3.4医护型老年居住体系医护型老年居住体系主要接纳对象是身体或精神上有显著残疾缺陷, 需要长期性和技术性医疗服务的老年人。体系的设施以提供完善的医疗设施和康复治疗为主要功能。因此,该建筑居住体系可与医院的老年人科病区相邻或统一规划, 主体建筑采用医院的护理单元形式( 图3) , 也可根据老年人身体康复状况设置特别护理和普通护理房间。

4、结语

随着养老观念的转化必然带来养老模式的转变。在新的养老观念下,传统的单一的在家养老或集中养老模式都已无法适应新的需求,必将被以离散型为主,社会集中型和传统型为辅的综合养老体系所取代。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系统的、综合的、多层次的社会家庭相结合的高效能社会化养老体系,成为适合我国国情的历史必然。

参考文献

人口老龄化对住宅区规划的影响朱建达

我国老年人居住建筑模式探讨杨国霞 沈山

当代老年人居住建筑类型浅析桑春晓程世丹

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5

本文阐述了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的概念及特点,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的对策。要重新定位政府在养老事业中的角色,完善政府监督管理体系;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注重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素质。

【关键词】

居家养老;模式;存在问题;完善对策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居家养老模式逐渐成为我国养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居家养老模式正在我国许多地方推行,我们在肯定其取得的诸多成绩时,还应看到居家养老在我国作为一种新的养老模式,从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探索和完善。

一、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的提出

目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正在不断加剧。根据我国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结果,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全国人口比例的13.26%,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全国人口比例的8.87%,与2000年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60岁及以上的人口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的人口比重上升了1.91个百分点。国际社会通常把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7%作为国家和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因此,我国早在2000年前后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庞大的老年群体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需求给国家和社会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如何解决养老问题逐渐成为我国政府和社会日益关注并应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目前,我国老年人的养老方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三种。家庭养老主要是养老的物质需要和生活照料由家庭成员提供,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导致家庭结构快速向“421”模式转变,使得家庭养老的功能越来越弱化。机构养老由于缺乏家庭氛围,许多老人不愿意接受这种养老方式,并且我国机构养老资源缺乏,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居家养老模式让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以社区为依托,由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提供养老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它既可以让老年人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又可以把一部分养老功能从家庭转移到社会,由社会或社区组织来承担和完善。居家养老模式的出现不仅可以减轻我国政府、家庭以及整个社会的养老压力,而且通过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还可以给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因此居家养老逐渐在我国养老体系中占据的位置越来越重要,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我国居家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政府社会管理模式的不断创新以及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模式在我国许多城市逐步推广并发展迅速,居家养老模式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着众多问题,影响该种养老模式的发展。

1、在居家养老模式发展中,政府定位不准确

目前我国政府在居家养老事业中定位不明确,存在着“大包大揽”和“责任缺失”并存的现象。一方面在居家养老事业发展中,基础设施和服务传递过程中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对居家养老事业大包大揽,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总体上是政府在推动和倡导,但政府在相应的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责任缺失。

2、居家养老筹资渠道单一,经费不足

我国目前居家养老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公益金的资助以及少量的社会捐助,缺乏民间和社会资本的参与。虽然我国近些年来在养老事业上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总体上资金量还处于较低水平。经费的缺乏导致我国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不全,服务水平较低,部分经济困难的老人难以享受,从而使居家养老的社会福利性严重不足,影响了居家养老模式的长远发展。

3、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较低,服务内容不全面

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还正处于起步阶段,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家政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等。主要是一些物质帮助,而对精神护理、心理支持和情感护理等方面的关注极少,远远不能满足老人个性化和多元化的需求。总体上而言,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较低,质量不高。

4、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缺乏,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发展较晚,职业的专业性不明显,福利待遇偏低,导致不能吸引专业人员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去。社会工作专业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属于新兴专业,给社会输送的专业人才有限,因此我国目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缺乏。现实中居家养老工作人员基本上来自于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虽然他们也接受了一些短期培训,但由于文化基础较差,使他们往往只能进行一些简单的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对老年人高层次、多方面的服务无法满足。

三、完善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的对策

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模式还处于初创期,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努力,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促进居家养老模式的不断完善。

1、重新定位政府在养老事业中角色,完善政府监督管理体系

西方许多国家在提供养老服务中,政府直接参与的部分比较少,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制定发展规划及纲要,提供政府补贴,实施政策优惠和进行养老服务社会化监督等,而我国政府长期以来作为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实行一手包办制度,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定位政府在养老事业中的角色,制定合理的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加大政府在各方面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支持、税收优惠及政府补贴等方式,让社会力量以投资、合作、慈善等形式开展养老服务,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同时政府还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养老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质量定期进行评估和管理,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

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6

为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补助政策,在建立利导长效机制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根据《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意见》(财教【】558号)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从年起代缴城镇独生子女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建立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和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及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养老保险机制;设立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所需资金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省级与州县按8:2的比例共同承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缴城镇独生子女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一)具体内容:将城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14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每年缴费40元的部分,由县级财政代缴,个人不再缴费。

(二)代缴对象确认条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城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14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

(三)实施办法和程序:具体实施办法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财政部门和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协商制定并执行。

二、建立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及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养老保险机制。

(一)具体内容:

依托现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机制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死亡及多年未育现无子女的父母,在原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给予100元养老保险补助金;参加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的农牧民独生子女父母、双女户父母、独生子女死亡及多年未育现无子女的父母,在原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给予100元养老保险补助金。随着社会养老保险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逐步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的范围。

(二)参保补助对象:

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死亡及多年未育现无子女的父母;符合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的农牧民独生子女父母、双女户父母、独生子女死亡及多年未育现无子女的父母。夫妇双方婚育情况发生变化的,按其新组建家庭的子女数合并计算是否符合养老保险条件,判定其是否享受增补养老金。

(三)补助程序:

1、个人申请登记: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死亡及多年未育现无子女的父母;符合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的农牧民独生子女父母、双女户父母、独生子女死亡及多年未育现无子女的父母在每年9月底前向社区、村(牧、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报《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登记表》,同时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死亡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不孕证明、节育措施证明等。

2、社区、村(居)委会核实:社区、村(牧、居)委会对申请登记人家庭婚育情况调查核实无误后,在《省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上盖章认可并上报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

3、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办对社区、村(牧、居)委会上报的人员进行审核汇总,并于每年月中旬前将符合补助条件的《省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花名册》(一式三份)、《省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汇总表》(一式三份)报县(区)人口计生局和人力社会保障局。

4、县(区)人口计生局会同人力社会保障局复核:县(区)人口计生局会同人力社会保障局对上报的符合城乡养老保险补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花名册进行复核汇总后,每年10月下旬前报州(地、市)人口计生委汇总后报省人口计生委;省人口计生委将按照各地上报《省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汇总表》确定补助金额于每年11月中旬前报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补助资金。

5、增补参加养老金的发放。县(区)财政局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补助经费直接划入本级人口计生部门个人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每年12月中旬前将本年应增发的资金拨付至本级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专户,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分发名单办理增发养老金手续。

三、设立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

(一)具体内容:

对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女孩后落实结扎措施的农牧民家庭每户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奖励。

(二)奖励对象确认的条件:

计划生育家庭结扎户奖励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我省农牧区户籍户口;

2、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生育两个女孩;

3、夫妻双方有一方采取了绝育手术;

4、持有县(区)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绝育手术证明(非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绝育手术的,须经区县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鉴定后,出具有效证明)。

(三)补助程序:

1.本人填报登记《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结扎户奖励对象登记表》;

2.村(牧、居)委会审议盖章后报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填制《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结扎户奖励对象花名册》、《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结扎户奖励对象发放情况汇总表》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

3.县(区、行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确认、汇总并于每年月中旬前将《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结扎户奖励对象发放情况汇总表》报州(地、市)人口计生部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