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语文教学工作计划范例6篇

初一语文教学工作计划

初一语文教学工作计划范文1

2004.2.10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海市二期课改精神,围绕学校工作的具体要求,以新的教育思想和课程理念稳妥推进二期课改,强化“面向全体、全面发展、主动发展”的教育教学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让每一位学生都有所发展。

二、工作目标:

1.探索牛津英语课堂教学模式,优化教法,指导学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努力提高课堂40分钟的效率。

2.结合2004中考英语题型的变化,认真抓好初三年级的英语复习以及英语竞赛辅导,争取在竞赛和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

3.继续做好牛津英语教学总结和推广工作,开好牛津英语总结现场会,进一步推进我校的英语教学改革。

三、具体措施:

1.抓好教学常规管理,认真组织好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制定好切实可行的计划。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提高认识,积极开展教法、学法研究,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2.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努力创设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注重发展个性,培养学生特长,开展各种活动,注重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发挥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

3.总结和推广牛津英语教学经验,展示牛津英语教学成果,开好牛津英语总结现场会,进一步推进我校的英语教学改革。

4.开展初三英语教学研讨,实施分层教学,制定阶段复习计划,确保合格率,提高优秀率。

5.营造英语学习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英语课外活动,搞好每周一次的“与外籍老师对话”活动,抓好周六的“英语乐园”。利用外教优势,在初二年级中培养一批小记者并开展编辑小报活动,提高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各年级开展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学科竞赛活动,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6.加强教科研活动,以科研促教学。以备课组为单位,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英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英语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具体工作安排:

2月份:

1.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各备课组制定教学进度表,做好开学各项工作准备。

2.收集并挑选优秀英语小报和英语作文,做好整理工作;收集教师写的有关牛津英语的教学总结或论文,为牛津英语教学研讨作准备。

3.作业常规检查,要求作业规范,书写认真,提高作业质量,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3月份:

1.做好科技英语以及“上教社”杯英语竞赛的准备和辅导工作。

2.初二年级英语演讲比赛。

3.推选优秀教师参加金山区牛津英语教学评优活动。

4.每周两次利用中午时间开始在预备、初一年级播放《大家说英语》节目,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听说能力。

5.结合2004中考题型的变化,研讨初三年级的英语复习策略。

4月份:

1.各备课组制定期中复习计划,做好期中复习、考试以及质量分析工作,找出差距,采取措施,及时调整。

2.各年级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以调整教学策略。

3.安排好金山区初三年级英语模拟考试工作,并做好质量分析。

5月份:

1.预备年级家长开放日活动。

2.牛津英语教学研讨会。

3.做好英语两级考试的各项工作。

4.安排好初三年级英语教学研讨。

5.做好初三年级毕业考试工作并认真做好质量分析。

6月份:

初一语文教学工作计划范文2

从芜湖市教育局区获悉,芜湖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简称中考中招)实施办法已经出台。考试科目与分值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听力残障学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满分60分,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分,均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考试时间和阅卷2017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为:6月14日上午8:30—11:00语文;下午3:00—5:00物理和化学6月15日上午8:30—10:30数学;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历史6月16日上午8:30—10:30英语。市区、四县阅卷工作分别由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区中考今年继续实行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与市教科所、市教育局基教科共同组织,统一实施。成绩统计、数据统计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中考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就读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就读学校(报名点)到市、县(区)招生部门登记申请查分。高中阶段招生范围市区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生;四县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面向全省招生。安徽中加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高跨区域(省辖市)招收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市七中宏志班根据规定可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各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的拟录取名额须在自主招生计划之内。经公示后,各校须将等额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于6月12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计入本校的统一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同意批准招收的免试直升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具体办法需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未完成的直升招生计划调剂回学校招生计划)。今年我市(含四县)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80%的名额切块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政策。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当年初中学业考试总分、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的依据是: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数。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从2016年起执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为保持政策平稳过渡,我市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的办法,解决因不设置最低控制线而影响部分学生录取的问题。过渡性措施实行三年,即2016年至2018年。至2019年初三毕业生(即自从2016年初一入学新生起)不再实行。中招志愿的设置2017年我市中招志愿设置共分四个批次,各志愿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分为若干个志愿轮次。第一批次第一轮次、第二批次第一轮次、第三批次设置平行志愿。(1)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信息学、科技特长生;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免试直升生;普高艺体特长生;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提前批次志愿分两个轮次:第一轮为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省示范高中艺体特长生,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第二轮为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艺体特长生、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部分计划,芜湖滴水科技学校励志全免费班(中职三年),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校“中德双元制班”。(2)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和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市区:提前轮次:市一中中加班; 安师大附中国际班,设一个志愿;第一轮: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设A、B、C、D、E五个平行的志愿。四县: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市区:提前轮次:安徽中加学校、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七中宏志班、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对口升学班部分计划,设1个志愿;第一轮: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高,设A、B、C、D、E、F六个平行的志愿。四县: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4)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设A、B、C、D四个平行的志愿。在第一、二、三批次每批次录取结束时,如招生学校计划未完成,将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具体操作办法另行文规定。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中招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民办普高将进行后期补录。中招志愿填报原则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必须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考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须为市区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外地(指市区和四县以外的地区)上学的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指县或市区),直接报名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学籍等证明材料),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分配计划单列。本市户籍、初中转学回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是在上初中之前为现户籍,且在转学回户籍所在地之前一直在外地上初中的学生),以及父母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或军队转业安置证明),户籍迁至本市、初中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在籍在校未满三年但具备其他相关条件,在本校可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政策,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资格,且可作为本校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过渡指标计划(须符合省示范高中统招生报考条件),但不能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可以报考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及职业类学校。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限制。中招志愿填报要求今年我市考生中招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一次性填报。考生要按市教育局公布的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详见《报考指南》),慎重选择各批次志愿。学校要充分保证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益,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中招志愿。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志愿确认须经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中招录取的原则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在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牵头,基教、职成、监察等有关科室共同完成,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内统一录取。招生录取时四县招生部门参加录取工作。中招采用考生电子档案,实行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加盖录取专用章方可生效。普通高中录取原则:依据考生志愿,以学业考试成绩及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录取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的考生,必须具备综合素质评价结果4个C及以上等级的条件;录取为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含切块指标生、过渡指标生)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原则”中规定的条件。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排序。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原则:对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市、县教育局统一规划和管理下进行。招生计划下达、报名、投档录取等工作均与公办学校相同。各批次招生学校不得自行录取本市无档案考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借读。中招录取的办法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被公办普高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市区和四县分别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公办普通高中控制线下浮一定分数,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市七中宏志生录取控制线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规定执行。报考安师大附中国际班、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七中宏志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或测试合格、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招生学校志愿。报考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参加初选检测,初检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该校“航空实验班”志愿。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及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中考成绩均减10分参加普通高中录取。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和缺额补录由省里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若初中学校公办普高录取控制线内考生数低于切块分配指标数,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将在市区范围内调剂,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市一中中加班、安师大附中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安师大附外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统一填报普高艺体特长生志愿。录取时文化课、专业课均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专业课资格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由招生部门在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中考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根据各校招生简章执行。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普高艺体特长生计划计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各类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分批次、分轮次进入录取现场。各批次录取均采用计算机管理,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保证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初一语文教学工作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

20*年本区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有利于推进我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初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我区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构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有利于高标准、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协调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基本素质的整体提高;有利于不断完善“以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和学生整体素质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制度为目标,确保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招生计划

(一)20*年,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班人数为5338人,实际在本区报考的考生人数约为5290人。按照市、区政府提出的入学率确保98%以上的要求,必须编制、落实5200人以上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市教委今年提出的普高计划数和中职计划数大致相当的要求。

(二)本区招生的中等学校分为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专、技校、职校。招生总计划数约为5400人,其中普通高中类约2600人,中职类约2800人。本区所属高中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本区详细的招生计划,见区招生办另行编制的《20*年*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区重点高中在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推荐优秀生”的工作。具体计划由市教委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四)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20*年本区招收择校生计划数不超过本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公费生招生计划数的15%,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公费生招生计划数的20%。

(五)加强计划管理,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下达的招生计划应认真完成,计划的调整与转移,必须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先申报,获准后再操作。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持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蓝印户籍”(经公安部门检验,在有效期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19*年*月*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持有有效期1年及以上《*市居住证》(编号前3位为CW9或有A字样),其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3、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初中毕业后欲继续借读且符合以下条件者,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批准的市外在沪企业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2)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子女;(3)父母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上述考生入学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生源”有关办法处理。

4、在沪投资的台湾人士子女、持《*居民、*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来沪就读证明》者,可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5、在沪就读的外国籍初中毕业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非*户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已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区常住户籍,并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后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日期为20*年*月*日。

2、本区常住户籍,并在区外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由区招生办审核报名资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日期为*月*日、*月*日、*月*日、*月*日。

3、在本区就读的外区(县)常住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或在本区报考。在本区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按本区户籍考生办理手续。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区(县)招办实施,报名日期为*月*日、*月*日。

4、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就读学校或区招办受理。

(三)志愿填报

1、20*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志愿表,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设置,考生须严格按照《填报志愿须知》的要求填写。志愿表一经汇总至区招办,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表中招生学校“代号”与“简称”须保持一致,若有误差,以代号为准。

2、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三限”择校生,须作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填报。与其它志愿一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一旦录取,不得放弃该志愿,也不能要求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他志愿。“三限”择校生须一次纳择校费,现代化寄宿制高中4万,区重点高中2万,一般高中1万。

四、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市中招体检有关精神执行,区教育局会同区卫生局对本区招生体检工作进行协商和部署,区招办协调组织,区体检站负责实施。

20*年的招生体检设石化和朱泾两个点,体检时间*月*日~*月*日。在体检过程中如有异议,并要求复查,一律用书面报告提出申请,同意后进行复查(色觉异常除外)。

五、考试工作

20*年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统称为“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学业文化考试分为学科文化考试、学科等级考试、实验技能考试。

(一)学科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化考试卷面满分,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物理为90分;化学为60分;总分为600分。物理、化学合为一场考试。考试时间每场均为100分钟。

物理和化学学科的部分内容,以及语文学科中的文言文部分,试卷实行一卷分叉的办法,分叉题的分值、难度相等,考生考试时自主选择。

(二)学科等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开卷考试)、体育(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政治学科考试时间为70分钟。

回沪考生的英语学科和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学科统一使用与*初中毕业生学业文化考试相同科目试卷,不再另行单独命题。

(三)实验技能考试科目为:理化实验。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考试日程

1、学科文化考试日程:

6月17日上午*:30-10:10语文

下午14:00-15:40物理、化学

6月18日上午*:30-10:15英语

下午14:00-15:40数学

2、学科等级考试日程:

*月*日上午8:30-9:40政治(应届生、历届生)

*月*日下午16:00-17:10政治(返沪生、社会个别报名历届生)

*月*、*日体育测试

3、实验技能考试日程:

4月~5月理化实验

(五)考务工作

1、20*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的考务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2号)文件精神,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安全、保密、规范、优质运作。

2、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的阅卷工作,除语文学科由市统一网上阅卷外,其他学科考试阅卷工作由区招办、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实施,做到规范管理、安全保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体育考试由学校根据有关要求统一组织测试。残疾学生、体育免修学生可免于体育测试。

3、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考分公布后,区招办组织接待考生查分(语文学科不查分),按“查分不查卷”的原则和惯例,由工作人员查核卷面成绩,不对答题内容进行复查。

六、录取工作

(一)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明晰投档批次,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一旦顺序在前的志愿被录取后,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二)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市教委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线”。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的考生,不得跳越区招办自行招生,不得擅自招收规定区域范围以外的学生。未经区招办投档录取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得给予电子学籍注册。

(三)在录取中,政治、体育等级考试未达到优秀、良好等级的考生不能作为市、区“推优生”推荐,不能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政治等级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报考区重点学校。体育等级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报考*中学和区重点学校。

(四)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级中等职业示范校的“推优生”招生录取严格按以下要求操作:市教委统一下达招生数,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各初级中学毕业人数、办学水平和历年推荐情况,平衡后分配到各初级中学。以公开、民主、自愿的原则,等额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学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被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填写《20*年*市“推优生”志愿表》,由区招办汇总后报市中招办,根据学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20*年*中学和石化工业学校继续面向外区(县)和本区提前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并按照预先上网公布的具体录取操作方案进行录取。张堰中学、上师大二附中、华师大三附中提前招收部分优秀初中毕业生入学工作,按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区20*年区重点高中推优生招生实施办法》实施。

(六)提前招生录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零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2进行投档,各招生学校将按照事先公示的录取原则,以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七)提前招生录取的中等职业类学校艺术类专业,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年*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实施意见》实施。

(八)统一招生录取的学校,按计划数1:1等额投档,以考生的录取总分(录取总分为“统一学科文化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以下同)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计划数末名有两人以上同分同志愿,首先比较其语、数、外三科总分,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单科成绩逐项区分,若还相同,最后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直至选出其中1人。

(九)20*年,华师大三附中和上师大二附中实行全区统一招生,不再按石化地区和原*地区划分录取学生。

(十)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招生录取,分别按*市教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关于20*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和*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办法和标准执行。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必须参加“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经市教委批准的20*年可招收文艺特长生的中等学校,招收*市学生艺术重点分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送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送档录取;招收一般分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送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送档录取。招收文艺特长生的中等学校和有推荐资格的*市学生艺术团分团(队)名单见附件2、3。

(十一)民办高中招生录取纳入统一招生录取。民办高中在全市统一“学科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原则按照本市普通高中投档控制分数线投档,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录取,并向社会公示。录取时不得有违背招生政策的附加条件。

(十二)*中学继续招收外省市优秀初中毕业生,严格遵守招生规定,把握对外宣传口径,积极稳妥地做好外招工作。

(十三)最后阶段的征求志愿录取,关系到本区的入学率,区招办必须积极征求未录取的考生,组织协调未完成计划的各中等学校,实施征求志愿录取。

(十四)录取加分及政策性照顾项目见附件4。

七、其它

(一)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学生选择升学志愿,不得遭受限制和包办。无专业限制的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障碍,无男女性别比例的学校和专业不得限定性别比例录取。

(二)任何未经市教委、区教育局批准招生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办学单位,不得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前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20*年本区普通高中的班级招生学额数控制在42名左右。

(四)完善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区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将对考生和社会进行适时公示。

(五)任何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公布流传,必须承担责任。

(六)加强升学与择业指导,充分利用市、区信息中心网库资料,建立多样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网络,使考生、家长理解改革,掌握政策,正确选择升学志愿。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5)

八、加强领导、勤政廉政

初一语文教学工作计划范文4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2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35号)精神,现就200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本市中招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坚持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深化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完善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命题、评卷和评价等制度,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完善中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贯彻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加强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报名、考试工作

(一)报名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78号)的要求,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工作在2009年3月8日前完成。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督促学校切实做好学生报考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非沪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沪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二)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完善*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

1.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等4场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英语)考试分值均为150分,物理考试分值为90分,化学考试分值为60分。

以上科目考试定于2009年6月20日(星期六)和6月21日(星期日)举行。

2.思想品德科目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70分钟。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考试定于2009年5月23日(星期六)举行。

3.2009年本市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分值为30分,计入录取总分,于2009年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详见《*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09〕3号)。

4.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计。考试于2009年5月底前举行。

5.上述各科目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统一组织实施。各科目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另行公布。

6.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实行免予外语听力考试。

7.2009年继续在部分区县进行初中毕业生外语(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试试验。具体方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市教委备案,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建立完善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要求实施。

2.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和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予以记载,作为各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2009年中招工作仍实行奖励性加分政策(具体项目见附件),2010年中招加分项目将进行调整。

四、招生录取工作

2009年本市初中毕业生为9.2万人左右,高中阶段录取率预计达到98%以上,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

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按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

1.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中招计划的宏观管理,加强对本市初中毕业生的生源预测和对各区县中招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审核和协调。

2.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本地区实际,编制本地区中招计划。

3.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左右(中职校艺术类专业限额按相关专业要求设定),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地区生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状况确定并公布。

4.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部级重点中职校、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录取工作

试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部级重点中职校、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办法。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推荐(自荐)意见自主择优预录取。

1.计划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其中推荐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30%(原则上其中的二分之一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自荐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0%(面向全市招生)。

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招收推荐生。部级重点中职校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实行自主招收自荐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其中首次实行自主招收自荐生的学校不超过5%)。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根据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郊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原则进行分配。招生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办学水平、特色,制订面向全市推荐生的招生计划,经市教委协调平衡后下达到各区县。

2.录取

(1)本市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推荐(自荐)工作。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规范,经公示后严格执行。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符合2009年中招报考条件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经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应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由区县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按规定填报相应的志愿。

(2)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方案。学校按照招生方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自主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预录取学生名单应公示。被确定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

(3)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建立推荐(自荐)生跟踪反馈制度,不断完善综合素质的评价办法,探索优秀学生培养的途径与机制。

(三)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工作

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简称“名额分配”)的招生方法。

1.计划

“名额分配”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2%(其中2%原则上向市郊区县倾斜)。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区县管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平均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及计划应事先公示。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2.录取

(1)考生根据分配给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数,自主填报志愿。

(2)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市划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各区县招生部门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四)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1.“零志愿”招生录取工作

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提前录取的办法(简称“零志愿招生”)。

(1)计划

“零志愿招生”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自主确定,经市教委协调平衡后,将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区县。“零志愿招生”工作应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郊区和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

*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录取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经市教委批准的部分区县重点高中和综合高中可划出一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但不列入“零志愿招生”计划。

(2)录取

各区县中招办根据考生“零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2.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工作

2009年本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下同)可继续按规定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管理,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

各区县和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的精神,严格执行《*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24号)的有关规定。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1)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当年招生计划申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食宿和后勤服务设施、师资配置等)和教育教学办学质量审核评估的基础上,核定学校当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须列入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上报市教委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学校20*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须随学校2009年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2)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标准(最低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在按考生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招生录取最后阶段,在市和区县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4.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按《*市教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关于20*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3号)和《*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2号)文件执行。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后,招生学校方可录取。

5.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1)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施新生专业奖励和帮困助学制度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35号)规定,对选择就读*城市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中职校学生,实施专业奖励,满足*产业发展对紧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对*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在校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并对来自农村、本市海岛生源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制度。

(2)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录取工作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招生报名工作和专业考试于2009年4月进行。考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由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按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6.*市盲童学校(以下简称“盲校”)和*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聋青技”)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1)盲校、聋青技要制订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于2009年5月份起受理考生的咨询、报名和资质审定工作。

(2)本市盲、聋哑初中学校的毕业生报考盲校、聋青技,由招生学校组织入学测试,市教委教研室提供命题服务。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3)本市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但符合盲校、聋青技招生规定要求的,经本人同意后,可在招生录取后期,由盲校、聋青技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要求,择优录取。

(六)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考生的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

(七)初中毕业生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工作体制和网络。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对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的管理职能,要全面宣传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目标和成才途径。市、区县教研部门要承担对初中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研究,指导学校开设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市、区县招生部门要加大招考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建立专题网站或招生栏目,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招生改革情况,介绍各类招生学校的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介绍社会就业情况的各种信息。学校要开设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拓宽视野,了解社会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求。

五、管理和监督

2009年本市中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部门及学校的职责,规范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切实做好中招的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招生学校等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及其他各种途径,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

初一语文教学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初中语文;教学改革;学讲计划;成长成才

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初中语文教学改革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体现学生主体地位、促进学生能力发展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徐州市大力推广的“学讲计划”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探究并取得巨大成功的教改模式,为语文教学成效的提升提供了动力。笔者在教学实践中以“学讲计划”为指导,紧密结合教学实际灵活运用,对学生语文综合素质的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将作简要论述。

一、以“学讲计划”方向为指导,有效转变教育理念

“学讲计划”的核心理念是体现学生自主学习,让学生在“学”的环节学得自主、生动,在“讲”的环节讲得透彻、全面,从而实现掌握知识、提高能力的综合目标。在初中语文教学工作中,有的教师还停留在应试理念的思维中,教学缺乏深入研究,将目光局限于应试知识点的掌握这一层面,对学生思维能力、学习探究能力等方面培养不足,影响了学生语文综合素质的提升。首先,笔者在教学中,坚持以“学讲计划”方向为指导,转变陈旧、滞后的应试教育理念。将体现学生学习主体地位、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作为重要抓手,全力打造素质化的高效语文教学,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奠定扎实基础。首先,笔者在教学设计中坚持放手让学生成为学习活动的主角,能够让学生进行探究与合作学习的内容,原则上教师不进行讲解,让学生在语文学习活动中开动脑筋,认真思考,相互研究,自主获得学习成果。其次,笔者注重在教学中集中学生的集体智慧,为学生的合作学习打造良好的平台。通过合作小组这样的模式组织学生分析研究、讨论交流,既能够提高“学”的生动性,同时也发挥了“讲”的有效性。学生在这样的学习模式中,能够全身心投入,对于深刻理解学习内容以及提高学习成果的全面性与深刻性,具有积极的作用。第三,笔者在初中语文教学中,坚持以“学讲计划”要求准确定位师生角色。在体现学生为主体的教学中,教师则充分发挥引导、启发的作用。尤其是在学生自主探究过程中,教师要深入到学生之中进行巡视,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进度以及难点,及时采取个别点拨或是集体提示等方式,提高学生语文学习的成效。

二、以“学讲计划”要求为抓手,有效促进综合能力提升

在初中语文教学中深入贯彻“学讲计划”,一定要深刻、全面领悟其精髓,牢牢地把握住实施要点,将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引导学生在课堂上积极思维,发挥好合作学习载体的作用。并鼓励学生进行质疑,在课堂上及时检测,获得学习反馈信息,最终进行梳理总结,顺利完成教学目标任务。笔者在教学中主要抓住以下几个方面的实施要点,有效促进了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提高了语文教学成效。

首先,笔者要求学生在课前进行充分预习,并提出明确的预习要求,让学生将学习的环节前置。与许多语文教师的传统教学模式不一样的是,笔者将课前预习环节作为重要的抓手,要求学生自主解决基础知识,熟悉教材内容,以及按照预习思考题的要求对教材进行初步分析。这样的教学环节既能够解决基础性问题,节约课堂时间,又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以及能够帮助学生在预习环节明确学习的难点,“带着问题走进课堂”,这对于提高语文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具有积极作用。其次,笔者在课堂教学环节为学生提供明晰的思维引领,组织学生有效开展自主探究活动。为了配合“学讲计划”的顺利实施,笔者专门设置了合作学习小组,将优秀生与中等生、学困生均衡搭配起来。教学中,笔者将教学目标设置为思考题提供给学习小组进行分析研究,在牵头学生的引领下,小组每一位成员都进行了积极思考,在小组范围内进行讨论交流。这样的教学环节重在培养学生思维能力与探究能力,大家可以畅所欲言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及相互讨论进一步完善与提高,最终形成小组的学习成果。集体研究形成的学习成果是在学生独立思考基础上的补充与提高,更加准确。第三,要求学生分小组进行讨论汇报以及质疑拓展,将各个小组的学习成果展示出来。汇报的过程与辨析、补充的过程同步,其余小组可以针对相关的内容进行补充或者纠正。存在观点不一致的内容还要引导学生自主开展辩论,给予学生思维碰撞的平台,依靠他们自己的力量解决问题、明晰答案。第四,进行检测反馈与总结梳理。针对一节课教学的重点难点,进行书面作业纸检测或者提问检测(视课堂剩余时间长短而定),以此了解学生在本节课的实际学习效果,为下一步的学习提供参考。教师还要引导学生针对本节课的学习进行回顾,提炼重点难点,总结学习技巧方法,以这样的总结梳理,实现学习成果的提升。

三、以“学讲计划”反思为依托,有效改进教学方法

初中语文教学中,“学讲计划”的运用与实施应当注重灵活性与实效性,不能拘泥于固定的格式。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教师还要经常开展教学反思,一课、一单元教学结束后,要对三个方面进行有效反思:一是要反思教学流程、环节设计是否科学有效,有没有紧扣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教学。如果存在不够完善之处,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改进。二是要反思学生语文学习积极性是否得到了有效激发。这是“学讲计划”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影响因素,要针对学生自主学习的平台,多运用激励性评价手段,以及体现对学生学习要求的差异性,从而激励学生更加投入。三是要反思教师在教学活动组织过程中的操控技巧。该放手让学生自主学习的环节是否完全放手,该体现教师引导作用的环节是否存在缺位等,不断提高对教学课堂的有效掌控能力。

综上所述,在初中语文教学中,教师应当充分体现“学讲计划”要求,紧扣实施要点,促进学生语文综合素养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刘翠红.新课标下的初中语文教育教学策略分析[J].课外语文,2013(5).

初一语文教学工作计划范文6

一、勤勉做事,扮演好服务角色

作为学区教学工作的实施者,我有自己的角色定位,“上情下达,下情上晓”,在文件堆里,我能理清思路,努力做到“一日清”,让“上”满意,让“下”也满意。我明白,教育是服务,管理更是服务,必须要倾听教师的呼声,捕捉教师的意愿,教师的笑容是给我最大的肯定。

二、教学科研工作,佳音频传

(一)各层面教研活动丰富多彩

1.片区各科专题研讨活动16次。

2.市级教学研讨会活动5次。其中,初中科学为学区联片教研活动升格为市级。

(二)教师获奖情况136人次

1.年市教育教学案例评选,31人获奖,镇中谢晓明、三小林秀海荣获一等奖。

2.市2011年教师教育论文评比,71人获奖,桂峰乡学校张冬梅,鹿木乡学校赵真伟,金川乡学校黄灵芝,永安乡学校朱启跑,林溪乡学校王雷,镇小林建兴,林溪乡学校谢欢欢等7人荣获一等奖,获奖率超过市平均值。

3.6人获得市第十一届中小学教坛新秀称号,分别是镇小项爱平【小学语文】、芳庄乡学校王忠林【小学思品】、桂峰乡学校蔡笑荷【初中语文】、镇中周亮燕【初中英语】、镇中胡素娜【初中科学】、镇中杨成光【初中体育】。

4.镇小金绍书被评为年市优秀教研组长,被评为年市优秀教研组长。

5.等9人在年市初中教师命题竞赛中分获二、三等奖。

6.、镇中彭春茹在年市初中社会·思品教学设计及其课件制作评比分获一、二、三等奖。

7.市2011年优质课评比共有4人获奖,其中镇小傅爱兰老师荣获一等奖。

8.4人在分别在年市中小学美术人物速写比赛,市2011年初中英语课堂教学评比,2011年初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计评比,2011年市初中社会·思品说课评比中获奖。

9.市年度优秀课题成果获奖4项,2011年教师小课题、教科规划课题、教学研究课题立项11项。

(三)学生获奖情况20人(班)次

1.年市小学生英文书写比赛,镇小五(2)班、五(3)获奖。

2.市首届“《玉海》杂志杯”校园文学大奖赛8人获奖,其中林溪乡学校陈晓东荣获一等奖。

3.第十届初中生实验操作比赛,4名学生获奖。

4.安市2011年“隆山实小”杯小学生英语口语比赛,6名学生获奖,其中镇小郑苏平、张庆典荣获一等奖。

三、教学常规工作,力度不减

1.增补学区教研大组组长、副组长,培养优秀教师,为教学常规检查工作设置人才库。

2.继续推行教学常规月查制度、逐级检查制度、突击检查制度。每个学期至少对每所学校教学常规检查一次。

3.教学常规管理逐步精细化,尤其是备考质量、作业批改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桂峰乡学校的“二次批改”日臻完美,鹿木乡校档案建设日趋成熟,潮基乡学校教学公示记录详细。

4.继续开展系列比赛活动:a.开展年教育学区中小学语文、数学教学设计及其课件制作评比活动;b.举行教育学区中小学语文教师作文批改评语比赛活动;c.举行《弟子规》知识竞赛活动;d.举行教育学区七年级英语学生作文现场比赛;e.举行教育学区小学生英语口语比赛;f.举行教育学区中小学音乐教师现场教学设计比赛;g.年教育学区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学设计评比活动;h.开展教育学区年中小学学科协作命题(期中试卷)评比活动。

5.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开展学年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计划实施专项督查。

6.加强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学区统一组织协调期中教学质量检测工作,召开九年级期中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为提质出谋划策。并对九年级适应性考试统一时间,调换监考,集中改卷,全面分析。同时,未雨绸缪,策划好六年级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1.在管理中许多工作做得不太精细,今后要提升工作效率。

2.与教研室教研员沟通、交流较少,教科研档次低,品位太低。

3.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的督促检查,重在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