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含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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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含义

粮食安全含义范文1

关键词:粮食安全;粮食生产;耕地红线

中国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将其视为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粮食安全。

国人最关心的是“粮食安全”,而不是耕地面积问题。但在普通大众眼中,耕地就是粮食。耕地就是粮食的观点是在中国数千年传统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下的产物。随着社会发展,粮食安全的含义已经层次化和丰富化。

一、粮食安全的含义与内容

(一)含义

粮食安全就是以安全因素为主的、相对稳定平衡的、能够基本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需求的一种粮食供求动态平衡情形。粮食安全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的居民能够获得与其需求相适应的粮食。显然,实现粮食安全是一个包括生产、流通和购买等因素在内的“多链条互动”的过程,

(二)粮食安全的内容

粮食安全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即世界粮食安全、国家粮食安全、家庭粮食安全和个人营养安全。国家粮食安全是核心层次。作为国家粮食安全,从本质上讲,就是指一个国家满足粮食需求以及抵御可能出现的各种不测事件的能力,其决定性因素是粮食生产及消费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及外贸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国家粮食安全应当包括以下方面:物质保障能力和水平;消费能力和水平;保障粮食供给的途径和机制。包括粮食流通体制和供应机制以及与人们的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价格政策等。

通过粮食安全内容的综述,我们不难发现,单纯强调粮食增长导向的粮食战略是不全面的,这将摧毁中国的粮食平衡。其他农产品的价格剧涨,将会完全冲销中国在粮食增产上的努力和价值。粮食不安全仅仅包括产量上的安全,保护一定数量的耕地是粮食安全是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二、中国粮食生产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生产现状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粮食生产的总体发展趋势是:产量增加,面积减少,比重下降。全国粮食产量连续迈上40000万吨(1984年40731万吨)、45000万吨(1993年45649万吨)和50000万吨(1996年50454万吨)三大台阶。即使在重大自然灾害的条件下,2008年中国粮食产量仍然创历史新高。

(二)存在问题

粮食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方方面面,受市场风险、自然风险双重威胁,尤其受耕地与淡水资源匮乏、科技难有新的重大突破、粮食价格走低风险以及巨量人口不断增长的影响,粮食持续增产难度加大,粮食安全存在一些隐患。

1、水资源短缺,水土污染严重、按联合国人口行动组织(PLA)提出2000m3/人。a标准为严重缺水,1000m3为人类保障线来衡量,目前中国低于2000m3有18个省市,低于1000m3有10个省市,是世界13个严重缺水国家之一。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81%水资源集中分布在仅占全国耕地19%的土地上,占全国耕地42%的黄、淮、辽流域水资源占有量只占全国的9%。中国不仅水资源缺乏,而且水体受化肥、农药、农膜白色面源、点源污染严重,加剧了水危机。

2、农业组装配套技术不到位,财政投入不足。中国农业组装配套技术不到位,粗放耕作,掠夺经营的增长方式仍然存在,导致农业产量低,综合效益不显著。近年国家对农业财政预算总额比例偏小,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1980年为13.07%,“九五”期间下降到8.2%,直到2004年支农支出才有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农业推广制度不健全,目前农业事业单位受国家机构改革的影响,基层农技人员面临下岗分流、差额拨款的冲击,干部身份将被置换,出现了“网破线断”,农技推广处于瘫痪半瘫痪的状态,新的农业技术和科研成果推广就难以到位。

3、国内的粮食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市场化的背景下,粮食增产在根本上取决于粮农的投入动机和能力,而粮农的投入动机和能力又源于种粮能够获得与其他产业大致相同的收益。然而,中国粮食生产的土地生产率相对较高,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粮食种植和其他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差异非常显著,这不仅抑制了粮农稳定生产的动机,也削弱了粮农持续投入的能力。

三、中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关系

(一)耕地不等于粮食,关键在于如何生产

正如经济学家茅于轼所说“改革以来的30年,人口增加了45%,粮食增产了60%,而耕地却在减少。“这一铁的事实说明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无决定性关系。一定面积的耕地数量是确保中国“粮食安全”的有利条件,但不是最重要的因素。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科技进步和国家对于农业投入的增加对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保证“粮食安全”的效果远远大于耕地的因素。

(二)解决粮食安全问题还要靠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现在的市场已经到了“谷贱伤农”的境地。2008年初,农资价格不断飞涨;现在全球经济萎缩,农产品价格低迷。种地积极性自然大受打击。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投入产出比不合理和价格倒挂这一类问题,仅保证耕地数量无法从长远上保证粮食安全。如果只是一味高高在上强调“粮食安全”,强调“刚性需求”。其结果是,每当我们碰到农产品依照市场规律价格提升,农民可以提高收入时却前方百计“宏观调控”,压低农产品价格,要“压通胀”;而一旦遇到农产品价格低迷,农民种地赔本的时候提供极为有限的政策补贴,这根本无法挽回农民的损失。长此以往,无益于解决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

四、加强粮食安全的建议

(一)增加对于农业的投入

农业是中国过去半个世纪以来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的“提款机”。根据统计,从1952-1989年间,国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和农业税从农业中抽走近1万亿元资本,而国家同期的支农资金仅3000亿元,净流失7000亿元。按照恩格尔定律来推断,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低。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扶植和资金大力投入,农业会被进一步“边缘化”,投资效益比会无法与其他行业竞争。

(二)加强干群教育,提高科学种田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没有现代科学技术就谈不上现代化的农业。发达国家农业贡献率70%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而中国目前只有40%左右,必须建立科技创新机制,提高劳动力素质,完善教育、科研、推广和管理体系,要以县农技推广中心为纽带,加强干群的生态经济教育和适用增产技术的培训,培养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通过示范把科技送到农民手中,提高科学种田水平,促进粮食增产。

(三)改革国家粮食体制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粮食市场体系构建是“广泛的,但不是深刻的”。从规模来看,集贸市场得到了发展,批发市场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期货市场容量也有所增加,以这三种市场为框架的多层次粮食交易体系正在形成。但是,从功能来看,粮食市场体系尚未实现有效的功能互补,这里“功能互补”是指一种市场的缺陷可以被其他市场所弥补、各种市场能够“扬长避短”、“各尽所能”。当前,中国还没有形成适当的主体性粮食市场形式。粮食安全和流通体制改革要绕开流通主体是不可能的,应先有规范的市场主体,然后才可能有合理的购销体系和价格,规范的市场主体甚至会在长期交易中演化出合理的购销方式和价格。所以未来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不在于强调理顺价格,而在于培育规范的粮食市场的流通主体。赋予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才能提高农民种粮的收益,在这对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安全而言,更有现实意义。

加强耕地保护是保证粮食安全的基础,但是在中国目前的形势下,依靠更多的农业投入,科技进步和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才是解决中国“粮食安全”的“终极手段”。

参考文献:

1、高帆.粮食安全的真问题是什么[J].调研世界,2006(3).

2、曾纪发.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是什么[N].中国证券报,2008-07-19.

3、中国粮食生产现状与前景预期[DB/OL].中商网讯,2001-12-05.

粮食安全含义范文2

关键词:城市化;粮食安全;动态耦合模型

中图分类号:F29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8)05-0038-05

1.引言

农业市场化和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是当前我国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其中,城镇化与其他“三化”息息相关,并具有空间载体和组织衔接作用。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较低,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在当前开放市场条件下,城镇化加速发展势为必然。城市化加速发展影响到我国各个方面,其中粮食安全是不容忽视的一环。城市化发展诱导粮食生产资源和要素向非农产业转移,因此,城市化过程必然会威胁到粮食安全。另一方面,粮食安全是一个硬约束条件,对于人口基数庞大的中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粮食安全状况将极大影响我国城市化进程。

究竟我国城市化与粮食安全的冲突如何,这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广泛讨论。郭剑雄等(2005)认为在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粮食供需缺口扩大,我国粮食安全形势必将随城市化推进变得异常严峻[1];臧武芳(2001)从历史角度分析1949年以来我国粮食安全与城市化的相关关系,认为受粮食安全影响,我国城市化经历了上升、倒退和加快发展三个阶段[2];黄季(2004)从城市化对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影响来分析,认为城市化与粮食安全暂时不存在较大冲突[3];马其芳(2004)则利用江苏省的数据分析,认为快速城市化区域目前还没有粮食危机[4]。

上述研究对城市化发展与粮食安全关系均持不同态度,观点分歧主要在于缺乏对城市化与粮食安全关系的系统性考虑,并且从历史演进角度,也仅限于定性描述,缺乏动态定量分析。因此,这些研究将无法对我国城市化水平与粮食安全是否存在冲突,冲突程度多大,给出比较准确的回答。基于此,本文拟从系统科学的角度,建构城市化与粮食安全的动态耦合模型,并选取能够衡量两大系统发展状况的评价指标,进行实证分析,以期给出两者的耦合关系,从而为我国今后城市化发展和粮食产销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2.我国城市化与粮食安全的相互胁迫关系分析

2.1 城市化进程对粮食安全的影响

城市化是一个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综合发展的过程,城市化发展对粮食安全的影响十分复杂,是把“双刃剑”[5]。

一方面,城市化进程对粮食安全存在负面影响。在人口向城市集中和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换过程中,城市人口密度不断增加。由于城乡消费结构差异,城市化将促使直接粮食消费降低,但畜牧产品、酒类等间接粮食需求增加更快,因此,城市人口增长将促使粮食需求增加。其二,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数目大量增加,城市地域范围不断扩展,大量耕地,特别是城市周围的优质高产田被占用,导致耕地数量锐减。在粮食单产不可能大规模提高的情况下,耕地数量减少将引起粮食总产减少。其三,城市化过程促使农业活动向非农产业转换,产业结构不断转变和升级,使得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增加了粮食种植的机会成本,会驱使粮农改变种植结构,减少粮食供给。其四,城市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城市文明等向农村地区的渗透、扩散和传播,能够改变人们的思想和观念,生活习惯和观念的改变,使得人们对农业的态度改变,对城市的依赖性加强。

另一方面,城市化过程对粮食安全也有正面影响。其一,城市化若能真正走上正轨,其聚集效应必将更有利于土地的合理使用。我国目前乡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是城市的两倍①,城市人口增加,将释放大量乡村建设用地。其二,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使得农村土地可以逐步向种田大户集中,从而为现代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创造条件,更有利于粮食供给稳定。其三,在城市化进程中,工业及第三产业势必蓬勃发展,整体经济实力将会不断增强,这便可以为农业提供比较充足的财力和物力支持。通过农业支持性补贴,强有力的城市经济将构成我国粮食增产的基本保障条件。

2.2 粮食安全对城市化的影响

粮食安全是城市化发展的硬约束。根据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城市化过程本身就是农业剩余向城市转移集聚的过程,而农业最根本的剩余就是粮食剩余。只有存在充分的粮食供应,才有足够的食品供应保障。只有在粮食生产率提高,粮食供给量增加时,才能释放出大量耕地和劳动力,才能将这些资源转移到城市和非农产业中去。从历史来看,建国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曾经多次受到粮食安全的制约而不能顺利发展[2]。

总体而言,城市化进程从正反两面影响到粮食安全,而城市化的任何一个层面也都受到粮食安全不同程度的限制和约束,这种限制和约束伴随着城市化过程的每一个阶段。如果说人口的集中、用地的扩展等构成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发展圈,那么粮食安全就形成了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限制圈。

3.城市化与粮食安全的动态耦合模型

3.1 理论模型架构

在明确城市化发展与粮食安全关系的基础上,借用一般系统论中系统演化的思想,可以建立城市化与粮食安全的动态耦合模型,从而测度两者的耦合程度,分析两者的耦合关系。其理论模型构建如下:

粮食安全与社会经济都是非线性系统,其动态演化方程为[6-7]

dx(t)dt=f(x1,x2,…xn);i=1,2,…n;f为xi的非线性函数。(1)

李雅普若夫第一近似定理指出,非线性系统的运动稳定性取决于一次近似系统的特征根的性质,以此理论为基础可以略去高次项而保证运动的稳定性,用得到的近似线性系统:

dx(t)dt=∑ni=1αixii=1,2,…n

按上述方法建立城市化(CT)与粮食安全(FS)系统的一般函数:

f(CT)=∑ni=1aixii=1,2,…n(2)

f(FS)=∑ni=1bjyjj=1,2,…n(3)

其中,x,y为两系统的元素(均为时间的变量函数);a,b为各元素的权重。

鉴于城市化与粮食安全的相互胁迫关系,我们把它们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由于这个系统只有f(CT)与f(FS)两个元素,为整个系统的主导部分,按照一般系统理论,则系统演化方程,即动态耦合模型的形式为:

A=df(CT)dt=α1f(CT)+a2f(FS)

B=df(FS)dt=β1f(CT)+β2f(FS)(4)

A,B为受自身与外来影响下城市化子系统与粮食安全子系统的演化状态。

在系统(4)中,A与B是相互影响的,任何一子系统的变化都会导致整个系统的变化,在受自身与外界影响下,两子系统演化速度为:

VA=dAdt,VB=dBdt (5)

整个系统的演化速度V可以看做是VA与VB的函数,所以有V=f( VA,VB),且VA与VB的夹角α满足tgα=VAVB,所以有α=arctgα=VAVB。根据的取值,就可以确定整个系统的演化状态以及f(CT)与f(SE)的耦合关系。

3.2 理论模型的经济含义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把α称作为耦合度,根据α的取值,就可以确定城市化过程与粮食安全两个子系统的耦合程度。显然,包含f(CT)与f(FS)两个元素的整个系统经历低级协调共生、协调发展、极限发展、系统重组四个阶段。由表1可知:

4.实证分析

4.1 城市化水平及粮食安全综合评价指标的选取

为了准确评价城市化水平及粮食安全,在设置评价指标体系时,按照简明科学性原则、系统整体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和可比、可录、可行性原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最后形成了反映人口城市化、空间城市化、经济城市化和社会城市化四个方面内容,由非农业人口比重,中心城镇人口规模等10个指标所构成的评价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指标体系[7];而反映粮食供给安全和粮食需求安全两方面内容的评价我国粮食安全态势的综合指标体系,由粮食播种面积波动、粮食产量波动等4个指标组成[8] (见表2) 。

4.2 数据的量化处理及耦合演变轨迹的综合评估

对于上述指标的样本值,可由《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FAO数据库,直接查得或通过间接计算可得。此外,为得到评价城市化水平和粮

食安全的单一指标,可采用因子分析法来归纳指标体系。通过因子分析,可得到城市化综合指标和粮食安全综合指标的原始数据②。其中,原始的城市化综合指标对城市化评价指标体系的解释度(贡献率)有95.7%,原始的粮食安全综合指标对粮食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解释度有67.4%,且两综合指标均通过99%的Bertlett球型检验,可用作后文分析。

为了消除数据的数量级以及量纲的不同而造成的影响,需要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这里选择极差标准化的方法,公式为:Z^it=Zit-min(Zi)max(Zi)-min(Zi),这样处理后,数据的数值范围在[0,1]之间。由此得到城市化综合指标和粮食安全综合指标,具体数据见表3。

由两系统的动态变化看出,我国城市化的演化轨迹大致为抛物线状,粮食安全的演化轨迹则具有周期波动形态,可按照傅立叶级数理论,展开成若干个三角函数形式。因此,分别将两系统按照抛物线方程和傅立叶级数函数进行拟合,得到如下结果。

4.3 城市化与粮食安全的耦合态势分析

为了更清楚的反映城市化进程与粮食安全动态耦合的演化态势,根据表4绘出城市化与粮食安全的动态耦合演化曲线,如图1。总体上看,除开1993年,1980年到2004年间我国城市化与粮食安全不存在大的相互矛盾。1993年为异常年份,其原因在于当年粮食市场开放,使得粮食安全系数波动剧烈。由图1分析,我国城市化与粮食安全动态耦合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1980到1997年,我国城市化发展与粮食安全耦合度在第一象限和第四象限波动,说明该阶段城市化发展与粮食安全相互制约关系并不明显,两者处于独立发展和低级协调共生时期。(2)在1998年至2003年,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上升,而粮食安全水平略有下降,两者耦合度稳定在第一象限,说明二者已有相互胁迫关系,但是值较小,处于15°左右,可见二者矛盾并不突出。(3)在2003后,我国城市化水平虽然略有减速,但是粮食安全水平下降较大,造成城市化和粮食安全耦合度超过20°,进入矛盾共生时期。

结合我国城市化与粮食安全变动轨迹,发现在1980年至1996年,我国城市化综合发展指标维持在0.5以下,粮食安全综合指标维持在0.8以上,低城市化发展水平和高粮食安全水平使我国经济发展处于矛盾较少的黄金发展时期,但1997年以后,城市化综合指标一直维持在0.5以上,而粮食安全水平则持续下降,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和低粮食安全保障使得经济发展处于矛盾共生阶段。

然而,进一步我们也应看到,城市化是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我国已经进入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我国又是一个人口大国和粮食消费大国,人口仍以每年1 200至1 300万的幅度增长。据有关方面预测,至2030年前后,我国人口将达到16. 5亿的最大值。随着人口增加,粮食需求量必然继续增加。人均粮食需求量还会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增长。我国人均粮食需求量日前仅为390公斤,预计在2030年将达到460公斤左右。其时,我国粮食需求总量将是7. 59亿吨。在今后城市化加速推进的一二十年时间里,必须使我国的粮食产量比目前再增加3亿吨以上,才能实现国内粮食供求的大体平衡。因此,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城市化与粮食安全的耦合度将进一步增加,若不对此进行协调,有可能进入矛盾极限发展阶段。

5.结论

综上可知,1980年至2003年,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上升,粮食安全水平曲折波动。其中,1980年到1997年,城市化发展与粮食安全不存在较大矛盾,相互影响不大,二者处于独立发展时期。但1997年以来,城市化发展与粮食安全已存在相互胁迫关系,虽然目前仍然处于协调发展阶段,但从协调耦合度的发展趋势来看,目前已经进入粮食安全危机潜伏阶段。以保障粮食安全延缓城市化进程,将阻碍国民经济增长,也无助于粮食安全问题的根本解决;放弃粮食安全保障,不仅要承担巨大的政治、社会风险,也可能陷入经济发展的“李嘉图陷阱”。寻求城市化与粮食安全之间的某种统一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基本目标之一。统一发展的路径无疑是相当狭窄的,但协调的可能性也存在。

5.1 应当把提高农业综合要素生产率作为城市化进程中保障粮食安全的主要途径

经验表明,人口密集型国家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必然遭受耕地资源的损失,耕地面积减少是城市化水平提高的必然代价,那么粮食产量的增长,只有通过土地节约化技术的进步以及综合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来实现。我国农业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尚有相当大差距,作物单产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在不放弃城市化水平合理提高的前提下保障粮食安全,农业技术进步是比控制耕地面积减少更为现实的选择。

5.2 必须走出一条节约耕地资源的城市化道路

保障粮食安全的城市化战略,需要满足两个条件:①城市化推进中耕地减少带来的粮食生产能力的损失,不能大于同期农业技术进步获得的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②应当选择耕地资源损失最小化的城市化路径。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随居民规模的下降呈显著下降态势。小城市的人均建设用地是特大城市的近1倍,建制镇的人均建设用地则超过特大城市的1倍,我国与粮食安全目标相协调的城市规模结构选择,只能是大城市为主,中小城市为辅。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07BZZ040)和中南民族大学校基金(ysz08002)支持项目。

注 释:

①来源于《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5.

②原始的综合指标数据来源于各指标经因子得分系数折算后的数值,具体为,城市化各指标因子得分系数为x1(0.103)、x2(0.104)、x3(0.096)、x4(0.102)、x5(0.104)、x6(0.1)、x7(0.104)、x8(0.103)、x9(0.103)、x10(0.103);粮食安全各指标则为y1(0.317)、y2(0.351)、y3(0.253)、y4(0.288).

参考文献:

[1]郭剑雄. 城市化与粮食安全目标间的协调[J]. 农业现代化研究,2004,(7):279~282.

[2]臧武芳.论粮食安全与城市化[J].社会科学,2001,(3):11~17.

[3]黄季琨.中国的食物安全问题[J].中国农村经济,2004,(10):4~10.

[4]马其芳,黄贤金. 快速城市化区域耕地变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分析[J].

[5]何格,欧名豪. 城市化与四川粮食安全问题研究[J]. 农业现代化研究,2005,(9):349~352.

[6]李崇明,丁烈. 小城镇生态环境与社会协调发展评价模型及其应用研究[J].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4,(24):134~139.

[7]乔标,方创林. 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动态耦合模型及其在干旱区的应用[J]. 生态学报,2005,(11):30~39.

[8]高中贵,彭补拙. 长江三角洲地区粮食安全性度量研究[J]. 人文地理,2006,(1):80~84.

[作者简介]李海鹏(1980-),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粮食安全含义范文3

关键词:直接补贴公平效率

受WTO农业协议的约束,直接补贴政策已经成为农业保护政策通行做法。从2004年起,我国农业保护政策重大突破就是在广泛试点的基础上实施直接补贴政策。我国直接补贴政策的预期目标是提高农户种粮收入、维护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保护农业资源和生态安全,从而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拟从实践的角度对直接补贴政策实施中的公平与效率进行尝试性探索。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表现

直接补贴政策公平与效率的含义

直接补贴政策的公平一是指一个生产年度内,凡是符合直接补贴范围的粮食生产都应该获得相应的补贴;二是指地方政府负担的直接补贴资金与其辖区所需要的粮食安全程度成同方向关系。直接补贴政策的效率则是指直接补贴资金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户收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化、提高国家粮食安全程度和推动农业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表现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之间关系表现之一是补贴资金发放公平有利于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即政策实施公平能够促进政策效率的提高。如果补贴政策实施公平,农户的生产项目只要是符合直接补贴范围,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收入,不符合直接补贴范围的生产项目就不能够获得补贴收入,为了获得直接补贴收入,农户的生产活动就必须与直接补贴范围高度一致。这样,农户生产项目选择与直接补贴政策的初衷就紧密地结合起来了。农户的生产项目选择与直接补贴范围的一致性首先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生产量。生产粮食越多,获得的补贴收入也越多。其次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化粮食的“清洁生产”。农户生产的优质品越多,获得的补贴也多。为了获得优质品补贴,农户不仅会自觉地增加优质品生产,减少劣质品生产,而且还会自觉地保护农业资源和环境,实施“清洁生产”。由此可见,直接补贴实施公平,能够提高直接补贴政策的效率,从而有助于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如何实现直接补贴政策实施的公平性要引起特别重视。

直接补贴政策中公平与效率关系表现之二是直接补贴政策实施的非公平性,会极大降低直接补贴政策应有的效率,阻碍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即政策实施非公平导致政策效率下降。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的非公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粮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的地方政府承担的补贴资金负担与其辖区的粮食安全保证需要“背离”。直接补贴资金来于粮食风险基金。从1994年起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必须建立粮食风险基金。从1999年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粮食风险基金负担比例是1:1.5,缺口部分按1:1分担。在这样的直接补贴资金负担体制下,地方政府辖区内生产的粮食越多,其承担的补贴资金也越多,地方政府辖区生产的粮食越少,其承担的补贴基金也越少。生产粮食多、对国家的粮食安全做出贡献大的地方政府也是其承担国家粮食安全负担越重的地方政府。生产粮食少、负担补贴资金少的地方政府却享受着与生产粮食多、承担补贴资金也多的地方政府同样程度的粮食安全系数。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补贴资金效益外溢到了非主产区。根据经济学一般原理,如果地方政府补贴资金的外溢性不能获得补偿,那么,地方政府的理是补贴资金不到位或尽量地减少补贴资金支出。在比较利益下,生产粮食农户收入因缺乏补贴收入下降后,农户会自觉地减少粮食生产。最终结果就是国家的粮食数量安全受到威胁。直接补贴的初衷——稳定粮食生产目标难以实现。

二是种植粮食的农户不得补贴,不种植粮食的农户得补贴。直接补贴运行一般是在生产开始前发放给农户。在具体发放补贴办法上,安徽、吉林所代表的模式是或者按照农户申报的粮食种植面积或农户计税土地面积发放、或者是按照农户以往几年交售的粮食数量或计税常产发放,不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数量挂钩的方法。如果按照农户申报种植面积补贴,一种情况是一部分农户的种植面积并没有严格地按照所获得的补贴资金数量种植相应的粮食数量,更有一些农户是获得申报补贴后,根本没有按照补贴范围种植粮食。另一种情况是有的农户由于各种原因,尽管在开始生产前没有申报,在实际生产上种植了符合补贴范围粮食产品没有获得补贴。这样,获得补贴的农户没有完成应该种植的产品,没有获得补贴的农户却种植了符合补贴的产品。补贴并没有补贴给真正应该获得的农户。如果按照计税面积补贴,无论是种植什么项目,农户都可以凭借其使用耕地数量获得相当的补贴。有多少地能获得多少补贴,不管耕地是否种植了粮食作物。补贴获得量完全取决于耕地量,与粮食生产与否、多少无任何关系。

直接补贴的范围是粮食生产。种粮食有补贴,不种粮食就没有补贴。上述补贴模式所选择的补贴方式实施的结果就是补贴发放了,但没有按照直接补贴政策所设定的补贴范围补贴给应该补贴者。补贴并没有让真正的粮食生产农户收入提高。补贴政策的运行对粮食生产农户不公平,也低效率。这时,无论是种粮农户收入的提高、国家的粮食安全、农业结构调整深化,还是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预期目标都难以实现。

三是农户的“亲环境”粮食生产补贴缺失。实施“清洁生产”是提高我国粮食国际竞争力的特别重要措施,也是我国粮食安全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质量安全。而粮食“清洁生产”的实现一般是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为前提的。农户减少使用化肥、农药自然要减少产量,降低收入。如果农户因“清洁生产”而减少的收入没有获得相应补贴,农户就会终止“清洁生产”。到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可能提高,农业生产环境不可能改善。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整和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非公平性对直接补贴政策目标实现的效率有相当显着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克服直接补贴政策设计和运行中所出现的非公平性,力求公平,并尽可能地提高政策运行效率是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改革直接补贴基金制度

粮食安全是国家整体概念,而不是局部性地方概念。所以,粮食风险基金就要按照国家整体性原则统一筹集和使用。首先是中央政府把我国的粮食安全总量按照各地方政府辖区人口数量分解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按照其辖区粮食安全数量所决定的直接补贴资金上交到中央政府。然后,中央政府下拨直接补贴资金到直接补贴政策执行机构,由执行机构根据各地区的粮食生产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率实际具体地发放补贴资金。生产粮食多的主产区多发放,生产粮食少的非主产区少发放。直接补贴资金制度这样设计,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地方政府粮食风险基金缺口问题,保证粮食风险基金数量安全,并进而彻底地克服直接补贴资金安全问题;也克服了粮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直接补贴资金负担不公平问题,充分地体现粮食生产中的公平与效率统一原则,从根本上克服粮食安全贡献率与补贴资金负担责任的不对称性。

完善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提高直接补贴政策效率

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是直接补贴政策实施以及效率的重要组织保障。一般而言,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包括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从2002年以来直接补贴政策实践过程看,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尚处于不完善状态。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不完善最突出表现是执行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二个方面。执行系统具体地操作直接补贴政策的实施,直接影响直接补贴政策的效率高低。信息反馈系统负责直接补贴政策实施的效率和所存在问题的及时监测,以便于提高直接补贴决策系统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所以,执行系统的不完善对直接补贴政策效率的影响尤为突出。目前,各地区直接补贴政策的执行系统基本上都是由财政、税收、物价(计划)、农业和粮食等多部门联合、县乡村三级干部全体出动模式。虽然这些部门确实都涉及到直接补贴政策,但涉及到并不一定都要参加。有一些部门是不适合承担直接补贴主体资格的。在具体实践上,由于各参加部门更多地是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因此,这种模式运行效率偏低,运行成本十分不经济。所以,建立科学、高效的执行系统是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急待解决的问题。鉴于直接补贴资金的特殊性和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建立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体,由农村信用社为依托的直接补贴政策执行系统是比较可行而又经济的。信息反馈系统则由目前的统计机构执行则是比较合适的。

范围应该扩大到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项目

直接补贴范围的大小既取决于直接补贴政策的预期目标,也取决于补贴能力。就我国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而言,直接补贴范围是比较广泛的,但就我国直接补贴能力而言,直接补贴的范围又不可能太大。在这二方面条件约束下,结合我国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直接补贴范围还是有扩大空间的。在可扩大的直接补贴范围中,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是应该首先选择的。理由有五:一是对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补贴有利于国家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直接补贴目标的实现。二是直接原因就是农户实施“亲环境”粮食生产必须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农户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后,粮食产量也随之减少,农户粮食生产收入因此而降低。如果不对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所减少的收入予以适当补贴,农户就不会继续粮食的清洁生产,国内居民日益增长的粮食质量安全需求就不能满足。三是对农户的粮食清洁生产补贴是国际上直接补贴最新趋势。四是对农户的粮食清洁生产补贴符合农业多功能理论的要求。五是我国粮食生产的土壤资源污染已经相当严重。我国耕地中因工业和化肥农药污染的比重已占全国耕地的20%多。在粮食生产的土壤资源污染中,农业生产自身污染已经占35%-40%。在国际绿色壁垒日益趋升的形式下,粮食继续污染生产,别说是难以提高我国粮食的国际竞争力,就是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难以维持。对农户“亲环境”生产补贴,从即期看既给农户增加了收入,又有助于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从远期看则有助于保持农业生产潜力,防止未来农产品生产能力和农户收入的下降。

选择体现农户即期生产对国家粮食安全实际贡献率的模式

直接补贴方式的选择对补贴政策的公平和效率具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实施的直接补贴方式概括起来基本上是二种模式:一种模式是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量挂钩的补贴,一种是不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量挂钩的补贴。比较这二种补贴模式的结论是:不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量挂钩的补贴方式在实践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非公平现象。按农户计税面积补贴的结果是不管耕地是否种植粮食都可以获得补贴。按照只有粮食生产农户才可以获得直接补贴原则,这对粮食生产农户不公平。而按种植面积补贴时,农户即期实际种植粮食面积与所得补贴的面积不一定完全一致。得补贴的不种植粮食,不得补贴的反而种植粮食。这对真正种植粮食的农户也不公平。按以往几年交售粮食量补贴时,农户即期交售的粮食量大于补贴数量得不到直接补贴。补贴获得量与其粮食生产数量不对称,真正生产粮食的农户收入不能提高。这些农户因应得而得不到补贴收入会减少未来的粮食生产,直接补贴政策效率也因此而受到了冲击。而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挂钩的补贴则比较好地实现了直接补贴政策运行中的公平与效率。至于补贴是按农户即期的粮食生产面积,还是按农户实际交售粮食数量则可以视具体情况确定。所以,应该本着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尽量选择与农户即期的粮食生产挂钩的直接补贴模式,以便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直接补贴政策应有的作用。

在可能的空间内增加直接补贴投入,减少农民

直接补贴改善粮食生产农户比较收入的程度取决于补贴力度的大小。补贴力度越大,粮食生产农户比较收入改善程度也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说,补贴力度越大对提高粮食生产农户收入越有利。如果按照1998-2001年我国粮棉油价格补贴平均数605.3775亿元为补贴资金。设补贴效率为100%。根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2年我国乡村人口78241万计算。这些直接补贴资金能够使农民人均收入增加77.37元。直接补贴收入占该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如果把“九五”期间农民收入平均增长和直接补贴收入加一起也不如2001年我国城镇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8.5%的增长率。事实上我国每年的直接补贴资金并没有达到605.3775亿元。要实现城乡收入均衡增长,就直接补贴而言,还需要加大直接补贴投入,提高补贴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例。从我国财政负担能力和财政支出结构看,适度提高直接补贴力度可行也可能。但提高直接补贴的收入效率的根本还在于减少农民。不从根本上减少农民,增加直接补贴支出的收入效率也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已有或增加的补贴支出都要适应直接补贴范围变化新趋势,尽量地提高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1.王来保.我国粮食生产直接补贴目标模式探讨[J]..宏观经济研究,2004

2.卢良恕,孙君茂.从食物安全高度审视粮食问题[N]..农业经济导刊,2004

粮食安全含义范文4

一、农村土地流转概念

要搞清农村土地流转的含义,首先需要界定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进行了规定,即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无论是有关法律制度还是国家政策层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全国各地的探索也大多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学术界也主要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研究和探讨。

二、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的重大问题与挑战

对于我国当前是否应该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大多数学者持肯定态度,并且坚定地认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由之路。然而,笔者对此持谨慎态度,认为我国当前应审慎对待农村土地流转。其原因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农村土地流转可能威胁我国的粮食安全,有可能形成新的分配不公进而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不符合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并且时机条件并不成熟。

1农村土地流转威胁我国粮食安全。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来说,粮食安全事关人民的生存与发展,事关国家的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虽然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因之一就是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产量。然而,无论从各地的探索实践来看,还是从逻辑分析来看,农村土地流转对粮食生产可能带来更多的是负面影响。从全国各地的土地流转实践来看,一些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特别是工商企业通过土地流转获得一定规模的土地后,“非粮化”甚至“非农化”现象十分普遍,他们为了获得更高的收益,往往种植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而不再继续种植粮食作物为了提高粮食产量,普通农户也同样注重科技投入和标准化生产。因此,有学者认为土地经营规模小的农户的土地产出率反而高于土地经营规模大的农户的土地产出率,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总之,无论是从理论分析来看,还是从各地的土地流转实践来看,农村土地流转对粮食生产更多地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影响我国的粮食安全。

2农村土地流转会形成新的分配不公,从而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党的十报告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同一切剥削社会的主要区别之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基于此,包括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在内的一切制度安排都必须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是相反。诚然,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提升农民整体生活水平然而,根据学者的调研情况,总体来看,土地流转后农户的实际收入并未增加,部分农户的生活水平甚至会明显下降。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农户在土地流转之前,一方面通过销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获得一部分收入,另一方面,大部分农户既种植粮食作物,又种植蔬菜,同时还养殖鸡、鸭、猪、牛等,基本能满足一家人食物方面的需求,家庭生活开支较少。而一旦土地流转出去之后,虽然表面上的收入有所增加,但是需要花费一定的资金购买家庭生活所需要的食物和生活必需品,开支必然大大增加,导致农民经济压力较之前大大增强。然而,这种趋势的必然结果是在普通农户和种植大户、工商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之间形成新的分配不公,导致农村地区甚至全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这显然与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根本原则背道而驰。这样,在当前中国的时代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就违背了其制度设计的初衷,就失去了其正当性。

3从当前的基本国情来看,我国并不具备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条件。

(1)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有效转移面临巨大挑战。推进农村土地大规模流转,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实现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有效转移。主要是外出农民工。目前,我国农民工数量有1.63亿人,这些农民工虽在城市工作,但大都不具有城市户口,不享受城市各种社会保障。在农忙季节,他们中的一部分往往要回家从事农业生产。因此,实际上,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并未实现劳动力的有效转移。

(2)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必然造成相当一部分农民失去土地。他们中的一部分通过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实现再就业,另一部分由于种种原因可能面临失业。倘若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失业的农民就会成为无地、无业、无保障的“三无”农民。

(3)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不健全。农村土地大规模流转的一个必然结果是农业的规模化经营,这是对我国目前农业经营制度――的重大改革。然而,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各地农村土地流转实践比较混乱,有些地方甚至违背平等、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流转。

(4)我国农民维权意识淡薄、维权能力不足。增进农民利益是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因此,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也必须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而不是相反。然而,正如上文所指出的,在农村土地流转实践中,农民利益常常会受到侵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农民维权意识淡薄、维权能力不足。其合法权益就很容易受到侵害。

三、审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粮食安全含义范文5

关键词:城市化;土地可持续利用;AHP;咸宁

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10-0001-04

1 引 言

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的增长与土地数量的稀缺性之间的不协调性历来是土地利用研究的核心问题(楼江,2004;王万茂,2002)。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中对土地的需求将日益增大,土地供求矛盾必将更趋紧张(谢炳庚,1999)。城市地域空间扩展成为衡量城市化水平的重要测度指标(王慧,1997;王静爱,2002)。城市市区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驱动力是人口和经济两大类因素(章波,2005)。城市特定区域的土地开发,表现为乘数效应作用下的逻辑斯蒂增长(宗跃光,2002)对于城市区域土地利用变化,资本、土地、劳动力和技术四大生产要素,在我国现代城市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过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赵晶,2004;徐小黎,2002)。及时、准确地提取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覆盖变化信息,认识其格局特征和演变过程,对土地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史培军,2000;李宪文,2002)。

2 研究方法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首先,从投入和产出方面设计3个影响因素准则层――经济强度指数、社会强度指数、生态效益指数;其次,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诸方面对土地利用的主导因素,既可减少评价的工作量,又可提高评价的精度;第三,指标体系以数据获得的可行性、来源准确性为参考;第四,各指标权重采用AHP分析方法来确定。

依据上述指标体系,采用AHP方法得出1996~2006年咸宁市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动态值,通过该值与城市化水平相关性分析,得出城市化对区域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贡献率。

本文所用数据采用《咸宁市统计年鉴》(1997~2007)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作为基础数据,并选取1996―2006年作为时间区段,该段时间城市化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变化较为明显,分析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对于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3 实证分析

3.1 区域概况

2006年咸宁市总人口达到281.75万,非农业人口达到57.59万,城市化率为20.44%,人均耕地面0.069hm2,地均GDP为2.41万元/hm2,而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为1.06万元/hm2,从1996~2006城市化多年变化情况来看,1996~2005年变化较快,2005~2006年城市化率有所降低。

3.2 主成份分析

依据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收集1996~2006年咸宁市指标数据,通过指标标准化处理,利用SPSS进行指标体系主成份分析。

从指标总方差解析情况来看,从初始解中提取了4个主要因子,其总方差贡献率达到93.714%,选用方差极大法进行因子旋转,得因子分子得分系数矩阵和模型,解释综合因子的含义。

综合因子F1:农用地面积比重、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工业固废排放量、人均GDP、工业化率、第三产业化率、单位面积财政收入、地据GDP、有效灌溉面积、地均投资、城市化率、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到总贡献率的65.665%,主要反应土地投入和产出程度,可以看出生产要素投入、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城乡收入差别是影响到土地可持续利用比较重要的因素。

综合因子F2:主要包括人均耕地面积、粮食单产、人口增长率、单位面积货物周转量,主要反应人口增加和耕地变化对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影响,人口的绝对增长是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需要面对的问题,特别是与此有关的粮食安全问题,因为粮食单产在耕地面积难以有效增加情况下,已经成为制约土地可持续利用实现的因素。

综合因子F3:工业废水COD,可以认为废水污染依然是土地可持续利用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综合因子F4: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农药直接影响到生态问题,而且也说明农药的使用不仅是点源污染,且已经呈现面源污染趋势。

在主成分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综合评价函数方法,以避免评价过程中人为确定权数的缺陷,具体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选取Fi(i =1,2,3,4)为第i个主成分的得分,将F1、F2、F3、F4以每个主分量的方差贡献率ai(i=1,2,3,4)作为权数,构造综合评价函数:

F=a1F1+a2F2+a3F3+a4F4

其次是以4个综合因子变量的方差贡献率作为权数ai,将标准化后的原始数据代入4个综合指标的相关系数回归方程,可计算出1996~2006年4个综合因子方面的名次,最后可以根据综合评价函数计算各年份的综合得分,综合评价函数值越大,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越好。

从1996~2006年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多年动态变化情况来看,1996~1997年土地可持续利用度有所下降,以后各年可持续利用度呈现增长趋势,但是在1997~2002年,可持续程度提高较为缓慢,自2003年以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程度明显提高。

依据评价结果,构建城市化率x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分值Y的回归方程。结果如下:

Y=-29.443+1.476x(R2=0.743;F=26.07;D.W=1.019)

模型R2为0.743,可信度达到86%,D.W值符合(1,4)区间要求,模型具有较好的可信度,可以用以说明城市化与可持续的关系。

当城市化率达到22%时,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度将会达到2.8,说明城市化率的提高可以有效的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其原因可能主要是因为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使得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成为趋势,农用地利用程度和面积可能得到保护,增加了土地覆盖率。另外,由于城市集约利用的程度提高,也可能是使得土地粗放占用和利用得到缓解,使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4 结论与讨论

通过选取与土地利用有关的经济、社会和生态强度准则层和19个指标层,采用AHLP的方法对区域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进行分析,结果表明1996~2006年区域可持续利用是不断提高的。同时,构建城市化与可持续利用回归模型,表明城市化对土地可持续利用具有促进作用。从研究整体来看,计量方法科学,检验可靠,该研究思路和指标体系是可行的,效果是可靠的。然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选取的19个指标还不能完全满足研究目的的需要,特别是生态方面的指标体系,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另外,本文只是从区域动态的角度分析区域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程度,从空间角度,进行横向对比分析研究还有待加强。

依据研究可以发现,农用地面积比重、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工业固废排放量、人均GDP、工业化率、第三产业化率、单位面积财政收入、地据GDP、有效灌溉面积、地均投资、城市化率、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到总贡献率的65.665%,主要反应土地投入和产出程度,可以看出生产要素投入、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城乡收入差别是影响到土地可持续利用比较重要的因素。因此,在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前提下,需要有效的增加投资,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人口的绝对增长是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需要面对的问题,特别是与此有关的粮食安全问题,因为粮食单产在耕地面积难以有效增加情况下,已经成为制约土地可持续利用实现的因素。保护耕地面积不减少,特别是增加耕地有效面积,即增加土地生产能力,保证粮食安全,才能最终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而且,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转变人口结构,控制人口总量增长,对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较好的贡献率。

参考文献:

[1] [ZK(#]李宪文,周灵霞.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及原因、效应分析[J].农村生态环境,2002,18(4):5~9.

[2] 楼江.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管理方法与实务[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3] 史培军,宫鹏,李晓兵,等.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研究的方法与实践[J].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

[4]王慧.区域城市化发展水平的综合分析――以陕西省为例[J].地理学与国土研究,1997,(4):14~20.

[5] 王静爱,何春阳,董艳春.北京城乡过渡区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分析[J].地球科学进展,2002,17(2):202~209.

[6] 王万茂,王群,李俊梅.城乡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规划研究[J].资源科学,2002,24(1):30~34.

[7] 谢炳庚.湖南省城市用地现状和对策[J].经济地理,1999,19(2):61~65.

[8] 徐小黎,史培军,何春阳.深圳城市化比较研究[J].地球科学进展,2002,2(17):221~228.

[9] 章波,濮励杰,黄贤金.城市区域土地利用变化及驱动机制研究[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5,14(1):28~33.

粮食安全含义范文6

【关键词】球体经济一体化 农业 贸易 政策

农业贸易政策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监管农业贸易行为,我国作为一个农业生产大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农业贸易发展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一方面,我国制定的全球化经济发展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对农业贸易发展予以了促进,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了农业贸易政策,对农产品进出口数量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对于进口农产品的价格也有一定提升。

一、农业贸易发展的实际状况分析

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背景下,我国农业贸易面临的新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农业贸易实际情况与贸易理论存在一定的偏差。我国作为一个农业生产大国,农业经济发展是国家经济的主要来源,我国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而且较为低廉,劳动密集型产品数量非常多,但是在土地资源方面处于一个紧张状态,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数量比较少,因此我国在农业贸易发展方面应当重视土地密集型产品的进口,对劳动密集型产品予以出口;但是,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外土地密集型产品的进口对我国土地密集型产品产生了巨大冲击,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增长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还受到了贸易壁垒的限制,在出口贸易方面受到了阻碍,导致贸易逆差状况发生。

就目前来看,我国土地密集型产品的进口量呈现逐年升高的趋势,如薯类、植物油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影了土地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量,造成严重的农产品贸易逆差状况发生,阻碍了农业生产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对大豆生产方面的影响。同时,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的经济效益并未达到预期增长,一些农产品在出口方面受到了限制,一些具有优势的出口产品受到了阻碍,如蔬菜水果、肉类以及水产品等,而主要出口国为美国、日本等国家,而这些国家在经济贸易往来上实施了贸易壁垒政策,导致我国在农产品出口量下降。因此,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我国应当制定一个合理的农业贸易政策。

二、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农业贸易政策的制定与解决措施分析

(一)农业补贴、反补贴法律政策的制定

对于我国农业贸易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困境,我国应当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选取农业发展保护政策措施,对各个国家在农业贸易政策制定方面的优秀经验与方式进行学习与借鉴,制定一个与我国国情相符合的农业补贴政策,对于一些发达国家在农业方面实施的补贴政策,我国必须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农业反补贴政策,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农业贸易的稳定发展予以保护。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我国应当重视农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由农业生产补贴保障转变为农业收入补贴增加,即增加农业生产补贴,对合理的流通环节补贴予以保留,在农业生产领域中投入更多的资金成本,在对资金成本予以运用的时候,应当对重点问题予以着重处理,对资金补贴效率予以提升,对重点地区、产品以及企业予以突出,进一步提升农业贸易核心竞争力。

(二)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现阶段,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的不足对农产品出口与发展极为不利,因此需要加大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即:①重视农业生产规模化的加速,通过规模化生产对农业生产效率予以提升,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对农业生产竞争力予以提高;同时,调整产业结构的过程中,应当对科技予以合理应用,对专业加工粮基地与大型商品粮基地予以建立,改变小规模、分散化的农业生产状况,以此提升农业产品的专业化、商业化水平。②加大农业生产力度,对粮食品种结构予以合理改善,进一步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提升农业产量水平,在此基础上提升农业粮食的总体质量,在消费方面对农民予以合理引导,确保粮食结构的稳定性、平衡性。

(三)重视农业相关产业的发展

目前,与事业农产品产值平均水平相比较而言,我国农产品产值还比较低,导致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国农业二、三产业在国有经济中占据的比例还比较少,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缓慢,没有一个统一的产业链条,造成农产品增值难度增大,农产品的安全维护也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因此,应当建立一个完整的农业生产、加工链条,对农业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等一系列环节予以改善,进一步促进农业二、三产业的发展。同时,还要充分重视农产品加工技术设备的不断更新,对农产品管理水平予以合理改善,鼓励与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在生产种植过程中选取先进的技术,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生产效率、质量,使农产品生产效率与质量能够满足国际贸易需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贸易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结语

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我国农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农业贸易政策必须紧跟时展潮流,同时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与特点对其予以合理制定与完善。农业贸易发展过程中,首先对农产品结构含义予以明确,然后确定农业贸易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应对策略,立足于法律制度对农业贸易的发展提供合理保障,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与质量,增加农民收入补贴,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变传统的家庭模式,在此基础上降低农业生产资金成本,对农业生产规模予以扩大,在此基础上推进我国农业贸易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岭,高芳.全球一体化经济作用下的农业贸易政策研究[J].世界农业,2013.

[2]王丽杰.全球经济一体化对农业贸易政策的影响[J].农业经济,2015.

[3]杨晓英.全球一体化经济作用下的农业贸易政策分析[J].现代国企研究,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