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的成因范例6篇

气候变化的成因

气候变化的成因范文1

一、气候变化科学中的悖论问题 科学哲学和近代科学产生的历史深刻揭示出科学悖论在科学进步中的重要意义。然而,当今气候变化科学中却存在一种忽视科学悖论的“暗流”,特别在与之相关的政治、文化领域。气候变化科学被限定在一个围绕气候变暖展开的一系列科学行为和活动中,并被各类专家和权威加以巩固和强化。但正如培根所言,“过多的信任赋予各种技艺的创造者,奉他们为权威,视他们的话句句正确;而不是把他们看作向导,给人以指引。这种盲从造成的弊端是无穷尽的,科学成了妨碍它自身进步和发展的主要原因”[17]26。因此,正视悖论的存在才是气候科学得以进步的重要前提。此处我们对气候变暖的科学性及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无质疑,而是旨在指出气候变化科学悖论存在的可能性,具体表现在:1.气候变化科学属于蕴含悖论的复杂性科学。所谓复杂性科学(complexity science),是研究复杂性与复杂系统中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所涌现出复杂行为、特性与规律的科学[18]5-6。20世纪初,以量子论和相对论的创立为标志,人类史上最伟大的科学革命开始。二战后,系统论、控制论纷纷进入科学领域,20世纪70年代,科学又出现从协同学、突变论向非线性科学的转向。无疑,21世纪的复杂性科学正是建立在这些新的科学研究方法上,而气候变化科学属于复杂性科学,正是体现在它的非线性上。1974年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气候物理基础和气候模拟国际会议,第一次明确提出气候系统的概念。会议总结报告指出:“在了解地球气候的形成和变化机制中,我们面对一个极其复杂的物理系统,这个系统不仅包含着我们比较熟悉的大气行为,而且还包含我们所了解不多的世界海洋、冰体和陆地表面各种各样的变化。除了物理过程以外,还有复杂的化学、生物过程影响着气候,也影响着地球上人类和其他有生命的世界,这些过程在各种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尺度上有着复杂的相互作用,并构成一个耦合的气候系统。”[19]34-35因此,气候变化科学不是一个局部的、静止的和线性的科学,而是一个全球的、动态的和非线性科学,在大气与海洋、陆地等非大气部分之间不能做简单划界,它们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复杂系统。既然气候系统是一个强迫耗散的非线性系统。那么在非线性问题上,作为科学研究的基础———数学,特别是纯数学是无法应用的,而以非线性微积分为基础的大型计算机的数值模拟也存在巨大缺陷:一方面,从本质上讲,非线性微积分解析方程,除极其个别的外,根本不可能求出解析解;另一方面,在人们设计初值时本身就存在局限性,无法避免生存环境不断演变。换言之,我们只能逼近全局,而无法达到全局。因此从理论上讲,当前我们对气候变化科学的研究仅是开始,远没有达到真正掌握气候变化规律的情境。在这样一种科学语境下,必须充分意识到气候变化的非线性,以科学的角度对气候变化做出解释,而不是得出一种武断的结论①。因为“只有我们真正认识了这些复杂的、不断变化的相互作用,在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限度内开发利用其资源,我们所做的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的努力才能最好地保护自然”[20]4。2.气候变化科学的历史也揭示出气候悖论存在的可能性。到目前为止,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上文所说的数值模拟方法;另一种则是历史类比方法,即从气候变化的历史出发,寻找气候变化的规律性以及相似性。众所周知,地球大约形成于45亿年前的冥古宙时期,此时的地球是炙热的,围绕它的大气则是富含二氧化碳的岩石蒸汽。而随着地球逐渐冷却,在38亿年前适宜生命的地球大气最终形成。之后,尽管地球经历了极寒(新元古代时期)和极热(白垩纪时期)的天气,但地球表面的温度始终保持在适合于生命生存的范围之内[21]86-95。那么,是什么决定了气候变化,当前科学研究已逐渐表明,从百万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尺度来看,构造运动(火山、造山运动、大陆漂移)是影响气候变化的主导因素。从数万年的时间尺度来看,地球环绕太阳轨道的变化能更强烈地影响气候变化。而从百年来看,大气温室气体的含量的变化是影响气候的最重要的因素。从数十年来看,大气粒子,尤其是硫酸盐气溶胶载荷的变化可以影响气候,部分抵消二氧化碳的增加[21]83。因此,把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可以发现,短期的气候变暖可以被大气粒子所影响①,中期的则会被地球环绕太阳轨道所影响②,而试图永远变暖则在地球演化中从未发生过。因此,气候变暖或变冷势必取决于不同的时间尺度。作为权威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也非常谨慎地指出,至于人类工业活动与气候变暖的关系,只是“变暖的原因之一”③,而不是变暖的主导因素,还需要进一步的科学研究④。第三,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也仍然存在着悖论。毫无疑问,在第三纪末发生的气候变冷,森林退化为草原,对人类的起源起了不可忽略的作用,而里斯冰期时人类与环境斗争,使之又掌握了第一种能源“火”,可见,气候变冷对人类进步而言具有重大意义[22]3,74。然而,这并不能说明气候变暖则都是负面的。例如印度文明是在全球气候变暖的时期出现的;罗马帝国的扩大也得益于温暖的气候环境[23]106-109。同样对于中国,我们发现也存在这种悖论。例如,唐朝的建立与辉煌之期,正是气候变暖的时期(比现今气温高出约1℃),而明清时气候转冷时,旱涝灾同时也增多了[24]106-107,91-93;[25]164-186,255-290。因此,简单地以气候变冷或变暖作为灾害和社会兴衰的发生不具有严格的决定意义。 二、气候变化立法中的制度预设 当全球变暖成为社会主流观点之际,我们是否能仅以此作为立法的依据?法国科学史学家阿科特指出,“一致对于科学真理来说从来都不是一个可靠的标准”,“在全球变暖方面利用一致性作为真理的标准实际上是一种古怪的认识。一致和真理属于不同的词汇领域,它们不会重叠:在我们看来,一致思想从属于科学社会学,真理思想属于科学哲学”[27]248。基于此,按照胡塞尔所说的,“为了在作出任何决定之前达到一种彻底的自身理解,必须进行深入的历史的和批判的反思”[28]29。我们认为,在气候变化立法中应蕴含科学悖论的理念。因为如果不采用科学悖论的认识方式,只强调气候变暖的因果逻辑,忽视气候的其他变化,就会出现如培根所言的:“现在所使用的逻辑,与其说是帮助着追求真理,毋宁说是帮助着把建筑在流行概念上面的许多错误固定下来并巩固起来。所以它是害多于益”[26]10,而且“建筑在意见和武断的一些科学当中,冒测和逻辑是有效用的;因为在那里目标乃是要迫人同意于命题,而不是要掌握事物”[26]15。更重要的是,“若是使用冒测的办法,纵使尽聚古往今来的一切智者,集合并传递其劳动,在科学方面也永远不会做出什么大的进步;因为在人心里早已造成的根本错误不是靠机能的精良和后来的补救能治好的”[26]15。因此,气候变化立法的制度预设应建立在科学悖论的哲学基础上,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第一,气候变化立法应以经济发展作为首要目标。这就要求应极力避免以气候变化本身作为立法目标。因为对于不同的利益群体而言,变冷抑或变暖的制度预设都会带来公开或隐含的利益冲突。正如英国经济学家哈耶克所言,“如果人们必须就应当优先考虑哪些特定利益的问题达成共识,那么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就会失去和谐,并发生公开冲突”[29]4。这样所带来的结果,要么是难以达成相关立法,要么是制定出一个没有任何实效的立法。因此,只有以经济发展为目标,而以针对气候变化开展的活动为手段,才能使气候变化的科学悖论真正起作用。进言之,无论气候变化科学的最终认识如何,只要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制度预设下,就会产生一个社会所需要的普遍效用。第二,气候变化立法应以能源变革为直接目标。无疑,气候变化与能源利用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后者又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物质条件。然而,如果仅以经济发展为目标,能源利用中可能出现某种恶性循环,如“资源诅咒”①。因此,只有以能源变革为目标,经济发展才是长期的、稳定的和可持续的。更重要的是,能源变革会促使二氧化碳排放出现根本性变化,实现由形式减排转向实质减排的转化。此外,从各国气候变化立法的经验亦可看出,能源变革乃是各国最终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主要策略和方案②。因此,能否实现能源变革将是国家气候变化立法成败的关键所在。第三,气候变化的适应较之减排具有更深远的意义。尽管在气候变化的减排与适应上,一些学者始终坚持减排优先③。但从复杂科学和气候历史来看,适应比减排具有更重大的意义。这是因为,一方面,适应性造就复杂性。美国系统科学家霍兰曾言之,“每个系统的协调性和持存性都依赖于广泛的相互作用,多种元素的聚集,以及适应性或学习”[19]4。无疑,气候变化的复杂正是地球和生物在不断适应和相互作用过程中出现的,而最终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才是人类生存的根本。另一方面,从气候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史来看,适应性往往具有更深远的意义。例如,中国从隋到盛唐,气候一直处于温暖期,但公元610年却突然出现一个短暂的变冷,而隋朝缺乏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从而造成农业歉收,成为引发隋末战争的原因之一[30]74-83。因此,无论是变暖还是变冷,适应性都具有更大的实践价值[31-32],特别是气候的冷暖交替,又往往与极端天气相联系。这就要求气候变化立法应构建在更全面的适应方案上。“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的良好的法律。”[33]199无疑,蕴含科学悖论的气候变化立法符合这一诉求。之所以这样说,乃是因为“大自然使人类的全部秉赋得以发展所采取的手段就是人类在社会中的对抗性”[34]6,很显然,科学悖论实现了这样一种“对抗性”。当然,康德在说这句话时也看到了它得以发生的条件,即“仅以这种对抗性终将成为人类合法秩序的原因为限”。因此,作为“人类合法秩序”的立法之制度预设,无疑对于科学悖论潜能的发挥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毋庸讳言,蕴含科学悖论的气候变化立法必然代表着一种科学进步。 作者:吕江 单位:山西大学

气候变化的成因范文2

目前气候变暖、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等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世界经济论坛的“2007年全球风险”报告称,气候变化将成为21世纪全球面临的最严重挑战之一。为了解医疗卫生人员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关注度、相关知识的认知情况及对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的态度,进行了本次调查。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2011年12月,采用分层随机整群方法,抽取省、市、区三级疾控中心5家、卫生监督所5家、三甲医院2家、二甲医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共16家医疗卫生单位在职职工。发放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393份,有效率98.3%。

1.2方法采用由中国疾控中心编制的调查问卷。问卷由个人基本信息、对气候变化的关注、气候变化相关知识的认知、获取知识的途径、参与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态度等内容组成。其中气候变化相关知识包括引起全球气候变化原因(2题)、气候变化对全球的影响(8题)、气候变化造成的健康影响(6题),共16题,答对1题得1分,得分≥10分为及格。所有调查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督导员审核复查,保证问卷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1.3数据处理用EpiData3.1双机录入,SPSS13.0进行统计分析。关注度及知晓情况分析采用Pearson卡方检验。影响正确认知得分的因素分析先用单因素logisitc回归筛选出自变量(纳入标准α=0.10,β=0.15),再进行多因素logisitc回归分析(纳入标准α=0.10,β=0.15,采用向前似然比法选入变量)。

2结果

2.1基本情况共调查医疗卫生专业人员393人,男性174人(44.3%),女性219人(55.7%),年龄范围20~62岁,平均(35.42±10.13)岁。疾控中心147人,卫生监督所101人,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5人。初级职称209人,中级112人,副高级31人,正高级18人,职称项缺失23人。已开展与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的单位有7家,2家单位对下级单位(或服务对象)开展过应对热浪或气候变化的指导和培训,4家单位对本单位人员开展过相关培训。

2.2气候变化关注度列出教育、公众健康、气候变化、收入、住房、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医疗保障、物价、消防安全等10个社会热点问题,213人(54.2%)选择关注气候变化,列第八位。列出重金属污染、气候变化、精神卫生、卫生的社会决定因素、控烟、饮水、食品安全、营养、空气污染、饮用水卫生、传染病、慢性疾病控制等12个公共卫生问题,184人(46.8%)关注气候变化,列第五位。不同单位级别、职称、性别对气候变化的关注度无统计学差异,不同年龄对气候变化的关注有统计学差异(χ2=10.286,P=0.016),>40岁以上被调查者对之的关注度较高。

2.3气候变化认知

2.3.1知晓情况:86.2%的人员知晓气候变化这一环境问题,其中完全知晓的占23.4%(92/393),知道但不是很清楚的占62.8%(247/393),不太了解的占10.7%(42/393),不知道不关心的占3.1%。56.7%(223/393)的人已感受到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并认为问题非常严重,且在不断恶化中;35.1%(138/393)的人感受到变化,但还能承受;7.9%(31/393)的人认为没有变化或无明显感觉。不同单位所属系统(χ2=10.969,P=0.083)、不同文化程度(χ2=4.653,P=0.571)、不同性别(χ2=1.345,P=0.723)专业人员知晓情况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不同单位级别(χ2=13.049,P=0.035)、不同年龄组(χ2=20.536,P=0.015)、不同职称(χ2=21.594,P=0.006)知晓情况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省级单位、40岁以上、高级职称者知晓率较高。

2.3.2正确认知情况:16道题的知晓率为(71.9±25.3)%,其中全对者85人,占21.6%,不及格118人,占30.0%。78.1%(307/393)的被调查者认为人类的生活生产活动是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因素,82.7%(325/393)的被调查者认为气候变化与二氧化碳过量排放有直接关系。气候变化对全球的影响认知中,认知度较高的是旱灾和洪灾增多、海平面升高、人类健康受到威胁;气候变化引发的健康风险认知中,认知度较高的是极端气候事件、空气污染加剧和水资源水质改变引发的健康风险。见表1。

2.3.3获取知识途径:依次为网络(87.0%)、电视广播(84.5%)、报纸书刊(79.6%)、会议培训(34.6%)。

2.4影响正确认知因素将认知得分及格与否作为因变量,分别对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单位所属系统、单位级别、职称、工作年限、对气候变化影响的自我感觉、是否参加过培训、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是否主动获取知识、是否参加过相关活动、是否愿意参与适应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进行单因素logisitc回归分析(等级变量以等级最低者设为参照组)。筛选出的变量为:对气候变化影响的自我感觉、是否参加过培训、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是否主动获取知识、是否愿意参与相关工作。经多因素logisitc回归分析,是否愿意参与相关工作、是否参加过培训是影响因素,认为该工作具有一定的重要性是保护因素。

3讨论

气候变化的成因范文3

2009年12月,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寒冷的天气并没有因为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召开而稍稍变暖配合。但就在不到一个月前,发生在英国东英吉利亚大学气候研究中心的“气候门事件”却告诉人们,人为因素似乎确实可以“影响气候”,这使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科学问题的不确定性。但随后气候变化大会召开,人们很快就淡忘了这一需要审慎对待的气候“科学”问题,而去追逐大家都在追逐的气候“公共”问题。 与2007年及以前的气候变化大会相比,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气候变化正在分裂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需要更多、更冷静、更细致的工作和更长时间才能进一步验证的气候变化科学事实及其真正科学原因;另一方面是认识空前统一,热情日益膨胀。应对气候变化成为环境、政治、经济、文化、伦理、道义等因素错综复杂和相互纠缠的较量。 当气候变化问题在科学上仍然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已经在国际科学舞台、政治舞台上取得了绝对的政治正确性和话语权。在大会已经结束的现在,再来回顾一下会议的过程,我们愈发感受到,应对气候变化正在演进为一场全球性的科技、社会与政治运动,一场关注程度不亚于以往战争的运动,只是此次面对的不是特定的人群,而是更难以把握的气候系统。 从巴厘岛到哥本哈根:没走多远但很艰辛 2007年,多位学者称之为“气候变化年”。在这一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从年初就开始陆续第四次评估报告,以强大而有说服力的数据向全人类展示了地球气候的现状和未来,将气候变化的概念传递给了更多的人;在这一年,联合国巴厘岛气候变化大会召开,虽然大会的成果——“巴厘岛路线图”,也是在最后一刻达成,但却让人们对两年之后的哥本哈根会议给予了更多的希望;在这一年,IPCC的众多专家和美国前副总统戈尔分享了诺贝尔和平奖,这可能是诺贝尔和平奖覆盖人数最多的一次;也是从这一年开始,国际社会似乎已经与气候变化问题紧密捆绑,气候变化已成为所有政治和公共问题的核心议题。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气候变化问题因为哥本哈根会议而有了更多期待和更多表现。但随着哥本哈根大会召开日期的临近,人们越来越发现要将“巴厘路线图”带到哥本哈根却相当困难。尽管若干工业化发达国家纷纷表态积极减排,但其实其中可能危机重重,留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发展空间将越来越小;而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却在作着积极努力——适应正在发生的气候变化威胁,会场上的眼泪让人们相信,对一些极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国而言,要适应IPCC预测的气候变化确实很难;非政府组织(NGO)在这次会议的表现尤其值得一提,气候变化议题成为众多NGO展示的平台,他们在传播大量信息和知识的同时,也在以多样的方式影响着应对气候变化运动的走向。 《哥本哈根协议》在会议延期的情况下达成,尽管其执行力还有待于后续的完善,但还是有若干非常具体的进展或成果达成。相对2007年巴厘岛会议,哥本哈根会议显得更为沉重,更加的步履蹒跚。 应对气候变化:经济、社会和文化转型挑战 在这场轰轰烈烈的应对气候变化运动中,各个国家阵营、社会团体、公众媒体等纷纷调动,积极参与,众多组织和集团的热情足以感动和带动更多的人群加入到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列中,人类社会也因气候变化而再次集中地站到一起,应对共同面临的挑战。在这样的一场运动中,肯定避免不了利益的冲突、观点的碰撞,正如历史上几次重大的全球协调行动(如国际联盟)一样,气候变化也摆脱不了妥协、调停、再妥协的命运。但我们也看到气候变化正在改变我们的传统,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机会和转型发展的挑战。 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气候变化而更加具体,传统发展模式因应对气候变化而面对新的挑战。高碳发展的成本(这不仅包含排放的环境成本,也包括资源消耗的成本)正在增高,而且,可以预见这一成本还会进一步升高。这对掌握先进低碳技术的发达国家而言,在未来新一轮的低碳经济和低碳社会的发展蓝图中,将占据更为主动和重要的位置。这可能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将不仅错过过去的工业革命、技术革命和信息革命的机遇,而且可能错过即将到来的低碳技术革命的发展机遇。 尽管低碳发展仍有很多重大障碍,但在文化、伦理和技术等方面的准

气候变化的成因范文4

一、气候变化在国家利益扩大化的基础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正当学者们在谈论如何科学利用人类共有资源(-openaccessresource)———大气之际,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当今人类面临的最为严重的全球性问题之一,因为气候问题最终会落实到人的生存问题上来。鉴于此,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问题专门委员会在布鲁塞尔了题为《2007年气候变化:气候变化的影响、适应和脆弱性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明确指出:全世界大部分海洋和五大洲的自然生态体系都显现出了气候变化所造成的影响,全球变暖将使地球上数十亿人面临水和食物短缺的局面,洪涝、干旱、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也将增加。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报告结论之一是,在未来的60—70年内,气候变化会导致大量的物种灭绝。如果全球平均气温上升1.5—2.5摄氏度,20%—30%被评估过的动植物物种都可能濒临灭绝,而人类社会可能难以适应因气候变暖而带来的冲击。该报告是迄今为止联合国针对气候变化发出的最强烈的警告,其结论得到所有国家和政府的一致认可,并将成为联合国今后政策制定的理论依据。目前,全球气候变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世界各地气候变化异常、全球气温上升、极端灾害频发等现象成为国际关注的焦点,成为国际谈判、合作互动的基础。一些诸如洪水灾害、河流污染、水资源匮乏、沙漠化、沙尘暴、土壤侵蚀和地方空气污染等紧迫的环境威胁对人们的生存有明显和直接的影响,这些问题能否解决对于人类的发展来说迫在眉睫。气候变化可能造成的威胁更长久、更严重,也是造成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并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是国际利益干涉、协调的基石之一。归根结底,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加强气候变化的研究、商榷及国际间的合作显得极为重要。鉴于此,全球举行了众多世界性的会议商讨气候变化问题,世界经济论坛、G8+5领导人会议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为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都明确规定了控制气候变化方面的国际合作条款。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的主要议题是如何消减各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以减轻人类对环境的影响,在会议结束后,这一任务已经有了一定的部署。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和外交领域的主要话题。

二、利益共享并维护国家利益,是目前各国处理气候变化的基本原则

利益最大化是各国博弈所追求的目标,但利益共享是达成合作协议的基础和底线。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以及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所明确规定的控制气候变化方面的国际合作条款,以及各国政府首脑所达成的协议,专家们不约而同地认为,没有实现利益共享是现实合作中产生分歧的症结之所在,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正是博弈论模型。博弈论模型研究在国际气候公约谈判中能够使各国利益达到社会整体最优,渐趋消弭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对抗,达成一致的协议,缓解气候变化,以便控制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害。为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都明确规定了控制气候变化方面的国际合作条款,各国应积极参与控制气候变化方面的事务,并通过合作共同致力于解决环境问题。气候变化问题是环境问题,根本上是发展问题,这是同志在2005年的G8与五国领导人对话时阐明中国政府对待气候变化问题的立场时提出的观点。发展问题实质上是利益追求问题,围绕此问题展开各国际经济集团的利益纷争。每个国家在全球利益分配与控制方面都是理性的,都在努力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为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等从利益共同体的设定出发,制定出各国能够普遍遵循的框架,即坚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坚持广泛合作,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坚持综合治理等。西方发达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走了一条只考虑当前需要而忽视后代利益、先污染后治理、先开发后保护的道路。近百年来,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扩大的态势,全世界每年排放到大气中的CO2、CO、CH4、SO2等逐年增加。大量温室气体排放超过了大气的自净能力,影响了大气环流的自然平衡,增加了局部气候条件变化的不确定性。当前通过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发达国家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在全球扩散。由于国家与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发展中国家往往难以摆脱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现实,不得不面临资源被进一步掠夺、环境被进一步破坏的严峻局面。由于人类燃烧煤、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向地球大气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对气候产生巨大的影响,再加上世界人口不断增长,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日趋加剧,各国经济和基础设施不断发展,人类在面对和处理极端气候事件时的脆弱性也在不断增长。这些都是工业革命以来,人类以控制、支配自然为目的,以自然的“征服者”的姿态来改变地球,使我们的家园变得满目疮痍的结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必须要依靠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但在国际社会中,不同国家及国家集团间的利益冲突上升为主要矛盾,而利益共享是不同国家合作的基础。其中,国际气候公约就是各方为维护各自利益而相互斗争、相互妥协合作的产物。在气候变化问题上,便出现外交上的不断交涉,环境外交就是此问题的产物,表现为大国或强国对全球环境机制中领导权的争夺,环境市场中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以及政治博弈等方面的较量。尤其是发达国家利用自己在技术和资金方面的优势,通过环境外交手段对其他国家施加影响。同时,发达国家以破坏环境为理由,反过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气候变化谈判焦点最终落在能否在未来能源发展和经济竞争中占有优势,体现出各国在政治、经济和科技等综合实力上的较量,影响着国家间的技术合作程度和经济贸易紧密程度,关系到未来各国在国际格局中的地位。

三、从国际立法角度管理气候变化,成为国家利益追逐的焦点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

社会的各种危机在增加,各国均已进入危机的高发阶段。有效、及时地处理各种类型的危机,是各国政府乃至国际社会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这不仅是对各国政府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的严峻考验,而且关系到利益的分配,世界和平的维系以及全球的长治久安。在某些领域以立法形式加强合作,成为各国的愿望。气候变化不仅仅是自然力的作用,很大的原因在于人为因素。特别是气候变暖问题,是全人类活动造成的,全体地球公民都负有共同的责任,区别在于责任大小不同。随着温室气体特别是CO2浓度在大气中的增加,地球气候系统的自然变化率逐渐加快,地球表面平均温度和海平面均呈现上升趋势,极端气候事件(如强降水和干旱)的强度和发生频率在全球许多地区不断攀升。减缓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职责。人们渴望通过立法加强减轻气象灾害风险的国际合作,促进减少有害气体排放的活动与社会发展规划、实践相结合。目前,各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达成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所谓“共同”,是指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责任应对气候变化;所谓“有区别”,是指由于历史累积的排放不同、当前的人均排放不同、发展阶段和国情不同、能力不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应履行的责任、应承担的义务和应采取的措施也是不同的。这一原则反映了各国在经济发展水平、历史责任、当前人均排放上的差异,凝聚了国际社会共识,是开展国际合作的基础。只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各国才能全面地、公平地履行自己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从长远的视角而言,从国际立法角度,加强国际间的通力合作,延缓气候变化,应该做到以下三方面。首先,加强各国之间在气候变化管理研究方面的交流,相互学习,彼此借鉴;其次,加强各国之间与国际组织之间关于气候变化管理的合作互助、资源共享,包括人力、物资、知识等;最后,加强减排和节能意识,减缓气候变化,加强环境保护,遏制危机的蔓延与发展。总而言之,制定真正行之有效的遏止气候进一步恶化、保持大气资源良性循环的立法措施是极为重要的。正是由于地球的整体性以及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依存性,才使得世界各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具有共同利益,能够达成较多共识,易于进行合作。因为只有合作才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更有利于实现各国的国家利益。国际公约、协议的合法性意味着各国对该组织、团体权力的认同和支持,对既定规则和权威的自觉认可和服从的良好状态。组织要代表各国的意志(公意),为实现公共利益而满足各国的要求和愿望,实现利益共享。各国与该协议的互动性越来越强,联合国才能更有效地处理公共问题,管理公共事务,实现公共利益,才会具有更充分的合法性基础。同样,各国只有参与到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去,才能达成与该组织的良好合作,才会主动对管理结果和自身负责,这是国际公共管理事务政治合法性的必然趋势。中国政府本着国家利益和国际利益,在解决气候变化的问题上做出了积极的表态,提出了有效的应对策略。只有更好地理解中国气候政策的变化,才能明白发展中国家更广泛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潜力,以便清除其中的障碍。中国在气候方面遭受的灾害是巨大的,面对气候变化的态度是认真的、诚恳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是可取的。中国积极响应联合国人类环境问题的大讨论,早在1990年便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协调小组,并随后建立了工作组,负责气候变化的影响评价,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做出策略回应。而且,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中国一直是积极主动、活跃度高的参与者。 四、气候变化引发国家利益博弈,同时力促世界各国加强合作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促使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背景下,在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发生的巨灾,不可避免地会给周边国家或全球的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和安全带来严重危机,产生国际性的影响。例如,2005年美国卡特里娜飓风袭击美国,造成世界原油价格急剧上升。此外,跨国界的自然灾害还因灾民流动而引起传染性疾病的爆发和扩散,威胁周边国家的社会稳定。所以,国际危机国内化、国内危机国际化的情况将越来越多,有效加强国际合作,共同解决危机势在必行。因此,近年来世界范围频发的巨灾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京都议定书》的签订说明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方面已经达成共识。尽管在控制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机制上出现趋于合作而又互相牵制的现象,但却展现出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方面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首先,气候变化是全方位、整体性的国际问题,具有广泛性和不确定性等基本特点,不是某一个国家单独就能够解决的,必须力促各国寻求合作。而且,这同时决定了在国际社会中,不可能依据各国的实际标准制定相关的法则,即所谓的一个世界各国公认的标准是不切合实际的。其次,各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地理因素的差异,要求人们相互合作,进行广泛的气候监测等研究的交流,掌握充分的气象信息,以便取长补短、求同存异,共同探索有效控制全球气候变化的办法。再次,由于发展理念的差异和利益趋势的不同步,造成各国对控制全球气候变化的立法架构和实施意见时有冲突。为了协调各国意志,克服政治观念、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差异,唯有合作,才能有效地保障《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等的顺利实施。因此,只有世界各国通力合作,才能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当世界各国共同面临同样或类似问题时,最佳解决方案便是国际合作。

五、气候变化的继续升级,将打破国家间政治冲突之壁垒,趋向“大同”治理

气候变化的成因范文5

怀疑气候变暖也是不无理由的,理由之一是“欧洲、美洲等地这几年冬天都出现了极端严寒”,哪来的气候变暖呢?但是,IPCC有关气候变暖的第四次评估报告已经指出:“人们感知到的气候变化,是气候的趋势性变化与年际、年代际波动共同影响的结果。全球气候以变暖为总体特征的变化趋势,并不排除在个别区域和个别时段出现气温下降的情况”,同时IPCC也已经预测到欧洲等地区在冬季反而会“变冷”(由于北极冰川融化产生的冷空气南下等原因)。总之,气候变暖并非是全球均匀的,而是有强有弱,加上厄尔尼诺、拉尼娜等因素的影响,世界上一些地方会出现不规则改变和反常的、灾难性的气候现象。然而,48个国家300多名科学家参与的《2009年气候状况》报告证实过去50年来,地球一直在变暖,而近10年是历史上最热的10年。

怀疑气候变暖的理由之二是,2009年底发生的“气候门事件”严重损害了IPCC权威、公正的形象。“气候门事件”发生在2009年11月,在举世瞩目的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即将召开之际,英国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的网络遭黑客入侵,被窃材料显示该研究中心主任、著名气候专家菲尔•琼斯等人的电子邮件涉嫌篡改研究数据,违背了科学家以事实为依据的职业道德。“气候门”事件发生后,认为气候变暖是一场“大骗局”、“大阴谋”的声浪高涨。

然而,以变暖为总体特征的气候变化趋势,是世界各国气候学等学科的专家经过近20年的集体研究所作的科学判断。作为该领域权威机构的IPCC有关气候变暖的评估报告是数百名撰稿专家和评审专家(例如第五次评估报告仅撰稿专家就有831位,其中中国专家有44名)共同的研究成果。参与IPCC评估报告的撰稿、评审活动的专家都是由IPCC各成员国政府推荐的一流专家,再由IPCC专家遴选委员会历时半年进行严格遴选后确定的人选。IPCC评估报告在公布之前,经过了严格的批准、编写、审核步骤。我们不能以“气候门事件”抹杀数以百计的各国科学家将近20年的研究成果,认为气候变化是发达国家少数人策划的阴谋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正如参加2010年坎昆会议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国代表团高级顾问杜祥琬所说,与一年前的哥本哈根会议相比,坎昆会议“对气候变化的规律、变化的程度和后果,还会长期存在不同的认识,这反映了人类(包括科学界)对这一复杂问题认识的局限性。但对‘地球村的气候在变化’这一点,已几乎听不到否定的声音了。在诸多的气候变化现象中,‘变暖’是基本表象之一……引起气候变化的,虽然有自然的和人为的各种原因,但人类活动是造成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难以否认的。人类除了‘从我做起’,还能有什么招数呢?!”

怀疑气候变暖的理由之三是既然气候变化“与我无关”,那凭什么要我们做出碳减排的承诺?有人质疑说,“全球气候变化……和我们有关系吗?我们是不是‘被气候变化’了?”诸如那四十几个遥远的小岛国眼看着海平面上升,引起生死存亡的危机感;远在北极地区的冰面正以惊人速度消失,这些事儿“和我们有关系吗?”对此,可以毫不含糊地回答说:不仅有关系,而且关系太大了!因为当那些小岛国消失在海平面以下时,我国沿海经济发达的地区也会感受到海平面上升的压力;至于北极周围国家摩拳擦掌地为准备开发北极资源、利用北极航道而开始展开争夺的现状也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北极点及附近海域不属于任何国家,而属于国际海域。当然,气候变化与我们关系最大的是极端天气和水资源问题,2010年中国经历了从大旱到洪水到暴风雪等气候灾难,可谓“一应俱全”,造成数千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2011年伊始又遭遇了南方出现持续雨雪冰冻天气等灾害,这些灾害提醒我们必须高度警惕气候变暖对我国粮食安全和水资源安全的威胁;与此同时还必须盯住喜马拉雅冰川的融化迹象,因为那是高悬在中国、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头上的“水塔”,那里冰川的融化速度稍有加快都将可能带来灾难性影响。

中国为应对气候变化所做的努力与我们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低碳技术和产业革命的重要机遇的发展战略是完全一致的。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向广大民众大力普及气候变化的知识,促使人们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地球家园的自觉,真正做到“从我做起”。

气候变化的成因范文6

内容摘要:气候变化引发了一系列自然灾害,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建设气候变化适应性城市。对城市脆弱性的分析,有助于提高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本文以宁波市为例,根据当地气候变化及自然灾害的表征特点,分析城市脆弱性所在,提出规划气候适应性城市建设、构建减灾防灾体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气候变化 城市脆弱性 气候变化性适应城市 减灾防灾体系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新贡献”,“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十七大报告明确了应对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工作。气候变化问题是全球面临的重大共同挑战,应对气候变化,涉及资源能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内政外交和国家安全的方方面面。全面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不断提升气候、生态、环境保护的层次和水平,同时在科学发展观基础上构建气候适应性城市的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

城市脆弱性的内涵与构成

(一)城市脆弱性的认识

城市脆弱性包括城市生态脆弱性、城市环境脆弱性、城市邻里关系脆弱性、城市能源脆弱性、城市安全脆弱性等(喻小红等,2007)。从生态系统角度来说,城市脆弱性就是指城市生态系统在面临外界各种压力和干扰(包括人类活动的扰动和自然界的各种压力),可能导致城市出现损伤和退化特征的程度的一个衡量。城市脆弱性有侧重于从生态系统角度来分析的,也有侧重于自然灾害来研究城市脆弱性。其实这两个方面对城市脆弱性的研究,都是从城市的风险源角度进行的分析,自然灾害是城市脆弱性的风险源表现形式,而生态环境则是自然灾害的根本原因。城市脆弱性研究的应该是承灾体―城市面临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生态环境变化所导致的自然灾害的脆弱程度。

(二)城市脆弱性的内涵

本文研究的是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城市脆弱性,尤其是城市针对自然灾害的脆弱性;气候变化是人类活动引起的,气候是城市里的生态系统所面临的环境因素,气候变化带来了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因此,这里的城市脆弱性包括三个要素:第一,与气候变化有关,第二,与气候变化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有关,第三,与气候变化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带来的自然灾害有关。

根据脆弱性概念的内因和外因分析,城市脆弱性的承灾体主要包括城市自身,城市的基本设施、公共设施,城市内的社区、居民等(以下统称“城市”),这是城市脆弱性的内因。由于不同城市的地理位置、地质结构、人口规模、基本设施、社区居民设置等各不相同,因此不同城市的脆弱性程度也各不相同。城市脆弱性的外因主要是城市的生态环境及其所引发的自然灾害(详见图1);种类不同、强度不同,生态环境及自然灾害作为风险源的危险性也不同,由此引发的城市脆弱性也不同。

(三)城市脆弱性的构成

脆弱性的结构经历了从敏感性和应对能力组成的二元结构,到敏感性、暴露性、应对、适应能力等组成的多元结构;从内在风险的自然状态、或可能受伤害程度的经济社会状态的单一维度,到自然、社会、经济、环境、制度等组成的多维度结构。本文认为,城市脆弱性结构在脆弱性结构的基础上,应该包括了敏感性、应对能力和恢复力。敏感性强调的是承灾体的本身属性,由其物理性质(结构)决定,在灾害发生前就客观存在;应对能力主要是城市的社会经济系统在灾害发生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抵制能力,持续在灾害发生过程中;恢复力是灾害发生后表现出来的经济社会系统的恢复能力,多用城市社会经济系统尽可能恢复至灾害发生前状态所需的时间、精力和效率来衡量,偏重于灾害发生以后(见图2)。

气候变化下的城市脆弱性

(一)气候变化的界定

气候是长时间内气象要素和天气现象的平均或统计状态,通常由某一时期的平均值和离差值表征。气候变化是指气候平均值和离差值两者中的一个或两者同时随时间出现了统计意义上的显著变化。平均值的升降,表明气候平均状态的变化;离差值增大,表明气候状态不稳定性增加,气候异常愈明显。气候变化不但包括平均值的变化,也包括变率的变化。气候变化一词在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使用中,是指气候随时间的任何变化,无论其原因是自然变率,还是人类活动的结果。《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一款中,将“气候变化”定义为:“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观察,在自然气候变化之外由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全球大气组成所导致的气候改变。”UNFCCC因此将因人类活动而改变大气组成的“气候变化”与归因于自然原因的“气候变率”区分开来。

气候变化(Climate Change)主要表现为三方面:全球气候变暖(Global Warming)、酸雨(Acid Deposition)、臭氧层破坏(Ozone Depletion)。本文采用UNFCCC对气候变化的定义,即侧重研究人类活动所引起的气候变化,暂且不考虑自然原因引起的气候变率。

(二)气候变化对城市的影响

IPCC第三次评估报告提供的预测结果是,本世纪末全球平均气温可能上升1.4℃-5.8℃。未来变暖的变幅取决于人类采取什么样的生活和生产方式,但全球气候总的变化趋势仍继续向变暖的方向发展。气候变暖将对全球的生态系统、各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影响。气候变化是事关生态与环境保护、能源与水资源管理、食物安全和人类健康以及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人类活动所引起的气候变化主要表现人为增暖,温度升高造成的影响表现为:北半球高纬地区的早春农作物播种,林火和虫害对森林的影响;欧洲与热浪相关的死亡率,某些地区的传染病传播媒介,以胶北半球中高纬地区的花粉过敏;在北极地区冰雪上狩猎和旅行,在低海拔高山地区的运动等。城市及其系统受到了气候变化和气候变异的影响,如山区人居环境遭受冰川湖泊爆发洪水的风险加大;海平面升高和人类的发展,增加了许多地区海岸带洪水造成的损害。

(三)气候变化引发的自然灾害

气象灾害占了中国自然灾害较高比例,而极端气象现象与气候变化、尤其是气候变暖高度有关。又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自然环境相对恶劣,自然系统和人类社会对气候变化的敏感性高等因素,容易遭受自然灾害的侵袭;同时,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技术水平较低,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有效资源管理手段缺乏等原因,我国自然系统和人类社会在灾害发生过程中对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相对低下,由此所致的灾后重建恢复能力也较差。我国较易遭受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涝灾害。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统计显示,截止2009年8月24日,全年直接经济损失711亿元,共有29个省份不同程度发生洪涝灾害。暴雨泥石流。2010年8月7日甘肃舟曲因特大暴雨引发的泥石流至今让人触目惊心;2010年8月12日起,由于连日的强降雨天气,四川多地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1.6亿元。海平面上升。我国是世界上受海平面上升影响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中国全海域海平面平均上升速率为2.5毫米/年。2004~2006年,中国全海域海平面都高于常年,其中2006年比常年高71毫米。与2003年相比,2004~2006年中国全海域海平面呈起伏上升趋势,各海区海平面变化趋势与全海域一致。海平面上升不仅会造成我国沿海地区土地资源的严重损失,而且会严重影响沿海地区的重要工程设施和沿海城市发展。这些自然灾害和其他气候变化引发的自然灾害都是城市脆弱性的外因,增加了城市脆弱性的强度。

适应气候变化的城市脆弱性:以宁波为例

(一)宁波气候变化的趋势和特点

宁波气候变化的趋势。2010年初以来,欧洲各国遭遇“50年罕见暴风雪和寒冬”,美国发生“罕见冰暴天气”,澳大利亚“火热水深”,我国北方遭遇50年一遇严重旱灾……作为地球村的一个“角落”,宁波市也出现了历史同期罕见的冰雹天气。IPCC(国际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四次评估报告(2007年)认为:最近100年地球经历了以增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从1906年至2005年全球年平均地表温度上升了0.74℃,最近50年增暖趋势更加明显,达到每10年升高0.13℃。统计数据显示,同全球气候一样,宁波市气候也在发生明显的改变,其中1980年至2005年,宁波每10年气温升高0.74℃,升温幅度明显高于全球平均。宁波的年降水量虽然没有发生趋势性改变,但降水日数明显呈现减少趋势,降水日数的减少主要是小雨日数的减少,而中雨以上降水日数呈现缓慢增加趋势,这表明宁波出现强降水的几率在增加。同时,宁波市年平均风速出现减小趋势,8级以上大风天气也呈现减少趋势,但影响宁波市的台风个数呈缓慢增多趋势。此外,宁波市的大雾天气减少,阴霾天气增多,降雪日数明显减少。

宁波气候变化的特点:以2010年为例。2010年1~6月全市平均气温13.7度,比常年同期偏高0.6度;全市平均降水量912.4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多26.4%。2010年上半年宁波市天气气候有如下几方面的特点:连阴雨天气频繁出现。2010年以来宁波市已出现5次长连阴雨过程,分别出现在1月31日~2月11日(雨日11天)、2月25日~3月9日(雨日12天)、3月30日~农历2010年3月初二(雨日16天)、5月13日~23日(雨日9天)、6月14日~7月1日(雨日16天),比常年明显偏多。寒潮天气近年罕见。2010年1月份和2月份宁波市各出现了一次寒潮天气,为近年来所罕见。1月20日~22日的寒潮过程,24小时降温幅度10.7℃,48小时降温幅度14.7℃,最低气温2.1℃。2月9日~11日的寒潮过程,48小时降温幅度13.1℃,最低气温达到1.9℃。浮尘天气影响空气质量。受北方沙尘暴天气影响,3月21日宁波市出现了自2007年4月2日以来最严重的浮尘天气,宁波市区空气污染指数高达500,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

(二)宁波气候变化引发的自然灾害及特征分析

1.宁波的自然灾害。宁波的自然灾害主要是由一些恶劣天气(干旱、台风)引起的,如洪水,洪涝,海水侵蚀及山体滑坡。台风影响期主要集中在7月至9月,每年平均2.8次。超强台风(雨量>= 200毫米)每隔几年发生一次,给宁波带来严重损害。1953年以来,共有四个超强台风登陆宁波。由台风引起的暴风雨给宁波造成了巨大损害,例如,第5612号强台风给象山县造成了巨大损失,第9711号台风造成的损失超过45亿元。暴风雨年均2-5场,集中在6月到7月初的雨季期和8月至9月的台风期,其中9月暴发频率较高。从空间分布来看,宁海县的暴风雨比其他县市区更多。暴雨通常会引起洪水灾害,例如1988年7月30日由暴雨引起的洪水灾害致100多人死亡。干旱通常发生在8月至9月,在梅雨期之后,特别是在宁海,象山等县山区每2-3年发生一次,而其他地区一般4-5年一次。

2.气候变化的频率和强度分析。根据宁波城市的气候变化趋势和特征,现对宁波气候变化及其所引发的自然灾害的城市脆弱性进行分析。气候变化及其自然灾害可用变化频率(Frequency)和变化强度(Severity)进行描述,台风在宁波出现频率不高,影响强度相对较小;而热浪和暴风雨出现频率较高,对城市的影响强度也大;干旱则属于出现频率高,影响强度相对小;暴风雪和洪水出现频率较低,影响强度较大。

(三)气候变化适应性城市建设:以宁波市为例

1.宁波城市脆弱性的总体分析。宁波的自然灾害主要位于中国大陆东部海岸线中段长江三角洲南端,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岛屿星罗棋布,历史上有自然灾害,如热带气旋(台风)和由其引起次生灾害,如洪水、洪涝、滑坡和海水入侵。根据最近OECD的研究,宁波是世界前20个对于气候变化高风险和高脆弱性的城市之一,并且从预测的暴露人口和资产角度而言是全球三大高危城市之一。一个有适应能力的城市是指了解其面对的灾害并控制其发展,同时系统地通过灾害风险管理和后续活动来适应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宁波旨在通过降低城市应对当前自然灾害和预期气候变化影响的脆弱性来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见图3)。

2.宁波建设气候变化适应性城市。规划气候变化适应性城市建设。宁波气候变化适应型城市项目旨在建设城市准备和减少现有自然灾害及气候变化预期影响的能力,编制地方应对行动计划以形成未来计划的行动并将研究的成果融入到现有的规划过程中,如十二五规划。气候变化适应型城市框架主张将气候变化和灾害风险管理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主流。鉴于气候变化及其对最贫困社区的影响的明确证据,气候变化问题纳入发展规划是一个高度优先事项。气候变化与灾害风险和贫困间的联系强调要增强社会、经济和环境的防御性,特别是在有高度密集资产和人口的城市。城市管理者需要具体的局部驱动战略,以帮助他们通过规划识别、减少、管理和应对风险。这种积极规划的目的在于明显减少其脆弱性,管理气候变化和有关自然灾害的潜在影响。

构建减灾防灾体系。宁波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防灾减灾体系。为了抗击自然灾害,过去几年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用于高标准海塘、防洪、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城市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几乎所有建成的海堤都达到了50年一遇标准。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事业,迁移,城市规模都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新灾害和次生灾害频繁发生,例如2007年的洪涝致使部分城市交通瘫痪。现有的防灾减灾系统无法满足要求。研究如何在一个更宏观的区域建设防灾减灾体系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当前一项重要而且紧迫的课题。

构建减灾防灾体系和建设气候变化适应性城市的路径

(一)构建减灾防灾体系的建议

第一,提高城市对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的灾前适应能力。加强极端气候变化和重大气候现象及其影响的中短期预报和精细化预报,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形成全国性、多层次、布局合理的气象监测预报网络,实现灾害性气候事件的预警分析和风险分析。

第二,加强城市对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的灾中应对能力。建立不同级别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制度和响应制度,建立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组织指挥体系,构建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部门协作联动体系,建立政府、企业、群众共同响应的灾害应急处置体系。

第三,加速城市对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能力。充分发挥政府在灾后重建中的重要作用,政府要从组织领导、保障措施、责任落实以及政策措施等方面,切实做好灾后的重建恢复工作。政府加强资金和物资管理,强化督促检查,统筹处理灾后重建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扎实推进。

(二)建设气候变化适应性城市的路径分析

首先,要厘清全球、全国以及本地区气候特征、气候变化趋势,尤其是极端气候现象,理清人类经济社会系统与气候变化之类的相互关系,从人类经济社会活动角度减轻和减缓其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因此,要加强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建设,充分运用规划的提纲挈领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区域)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在规划基础上,加强国家层面上的气候变化立法工作,以法律规范全社会的经济社会活动,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切实实现有利于人类可持续发展气候安全。

其次,要充分发挥科技对气候变化的支撑作用。通过利用科技加大气候变化规律研究、气候变化趋势预测、气候变化影响分析、提高气候变化的预测性,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以减轻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气候变化对人类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

最后,要提高气候变化适应性城市的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和防御极端气候灾害能力是体现未来20年和谐社会建设水平与国家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应把应对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增强防灾减灾、抵御极端气象灾害的能力,降低气候变化的风险,提高农业生产、水资源保障、公共卫生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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