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原因范例6篇

人口普查原因

人口普查原因范文1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人口办主任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省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总结交流前期准备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理解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性

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建国以来,我国分别于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年进行了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获得了大量丰富的人口基础数据,为各个时期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自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全市的人口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包括就业、教育、住房、迁移流动等一系列民生问题急需了解清楚。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通过人口普查,可以使各级政府全面掌握人口发展变化情况,查清近10年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和人们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从而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完善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正确处理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充分认识第六次人口普查的艰巨性

我市目前常住人口251万,户籍人口147万,人口总量虽然在全省排位靠后,但外来流动人口多、港澳外籍人口多、人户分离现象十分普遍。可以预见,与前几次人口普查相比,第六次人口普查情况更复杂,工作难度更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更多。

1、普查登记的难度显著提高

坚持地域登记是人口普查的基本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目前,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人口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分离的现象十分普遍,“空挂户口”现象也时常出现。在农村,大量人口外出务工;在市区,一户多处住房的情况逐渐增多;因各种利益,将户口挂靠在非居住地的情况随处可见。这些因素使得确定被调查对象的实际居住地的难度很大,容易造成人口普查登记的遗漏或重复。另外,按照《联合国2010年人口和住房普查的原则和建议》,这次普查将首次把常住大陆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纳入普查对象。对这些普查对象实施调查,无论是年度人口变动调查,还是以往的1%人口抽样调查和人口普查,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这也加大了本次普查的难度。XX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调查约占全国的1/5,在去年深圳XX区开展的部级普查试点中,对港澳台和外籍人员进行登记的工作量相当于普通调查对象的3倍。

2、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逐步降低

人口普查的准确性必须建立在群众密切配合、如实申报的基础之上。现在社会公众越来越重视个人隐私的保护,普遍存在较强的防范心理,越来越不愿意向外人透露自己的收入状况、婚姻状况、职业状况、住房情况甚至包括受教育状况等信息。人口普查采取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调查方式,普查员在登记中可能遇到大量的门难进、脸难看、表难填的现象。一方面,被调查户很难有充足的时间耐心回答普查员的提问;另一方面,社会公众不希望被探询个人家庭事务,有可能使自己利益受到损失的问题更难如实回答。此外,由于各种调查多,被调查户有厌烦情绪,随意应付甚至拒绝调查的现象将会时有发生。

3、人为干扰普查数据的问题不容忽视

人口统计的各项指标十分重要,特别是人口数量是计算各项人均指标的分母,许多人口统计指标体现着政府的业绩,人口出生率以及一些人均指标已成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依据,入学率、文盲率等指标也与地方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密切相关。人口数据容易受到各种干扰,使得在实施普查中如何确保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的难度增大。

综上所述,对这次普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大家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做好打硬仗、打苦仗的准备。当然,我们在看到新形势下人口普查所面临的严峻挑战的同时,更要看到搞好人口普查的有利因素。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积极行动,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下面,我就做好全市普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人口普查工程浩大、项目多、要求高,必须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建立沟通顺畅、保证效率的工作机制,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二是继续健全普查机构。虽然在2010年2月底前,所有镇区陆续成立了人口普查领导机构,但由于领导换届等原因,部分镇区仍未真正落实普查的机构、人员、场地。现在,我们还没有启动村居一级普查机构的组建,村(居)委会承担着直接组织普查人员入户登记、面对普查对象采集原始普查数据的重任,是整个普查体系的根基。因此,各镇区必须抓紧时间,在4月底前完成镇区一级的普查机构的建立,5月底前完成村(居)委会普查小组的组建。各级普查机构若有人员变更的,一定要及时上报市人口办。

三是继续落实普查经费。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所有镇区人口办都在去年提出了经费预算和申请,有的镇区领导相当重视,申请的经费全部落实,但仍有部分镇区尚未落实经费。尤其需要重视的是,村(居)一级的经费落实情况不容乐观,各镇区一定要和主管领导讲明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保障充足的经费。

四是积极组建普查队伍。这次普查,根据省的要求,每150人至200人需配备至少一名普查员,全市需要选调大约2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现在即将铺开户口整顿、试点、普查区的划分等工作,因此,“两员”的选调必须在6月前完成,选调吃苦耐劳、熟悉情况、业务水平高的同志投身人口普查。各镇区和村居要努力落实“两员”的补贴经费。

人口普查原因范文2

一、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目的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是人口普查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摸清各类人口普查对象底数,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着力解决户口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为普查登记和落实实有人口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以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户主关系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

(二)根据本普查小区建筑物情况和居住人口、户口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三)重点摸清以下六种人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常住户口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人口的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准迁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护照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或加入外国籍、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情况;

4.人户分离人员情况,包括有人无户和有户无人情况;

5.户籍地在外省市的在京居住人员(暂住人口)情况;

6.常住在京的外籍、港澳台及无国籍人员情况。

(四)摸清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情况。

(五)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造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情况。

(六)对没有门牌号的村、街巷、住宅、楼房及时设置门楼牌号。

(七)对工作中发现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人户分离等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和注销等手续;对发现的重登重统、漏登漏统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要及时予以更正;对未登记暂住户口的,要督促其依法办理暂住登记,符合办理暂住证条件的,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八)维护各类人口数据库。公安派出所对新发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境外人员、出生未落及死亡未销户口人员,要逐一录入相应人口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补充、修改、完善相应人口信息。

三、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为2010年8月1日零时

四、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7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及部署。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制定《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办事处要会同辖区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

2.选调入户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按照普查员选调标准选调普查员,7月中旬前到岗到位。

3.开展业务培训。7月底前县普查办和县公安局完成对乡镇、街道等普查工作人员即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明确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的目的,掌握工作方法及人口数据资料表、登记表、统计表、汇总表及《户主姓名底册》的使用和填报等。

4.搞好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要通过黑板报、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配合。同时,要加大户口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人户分离人员、应落未落户口人员、应销未销户口人员及流动人口主动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户口事项及暂住登记等。

5.人口数据资料收集和整理。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普办会同派出所统计、整理、打印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并根据普查小区划分情况对数据资料进行切分。同时,要与当地卫生、民政、计生、流管等部门沟通,收集2009年11月1日零时至2010年7月31日24时的相关人口资料,并按普查小区进行整理。

6.物资准备。备齐普查员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必须的各种物资,印发宣传材料,分发所需各种登记表、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

第二阶段:入户核对与《户主姓名底册》编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普查员要沿各普查小区的边界实地走一遍,明确自己负责的地域范围,掌握本普查小区内各种建筑物的用途、数量和分布情况,核实《普查小区图》,按规定进行修改。

2.普查员要对《普查小区图》上标明的各种建筑物以及住房单元,采取逐一入户进行摸查。要摸清普查小区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是否有人居住,住了多少户、多少人等,同时要对居住在这里的人口情况进行了解;要摸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上,是否有户口寄挂和集体户口;要注意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特殊户和特殊人员的情况:

1)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行政隶属关系隶属其他社区居(村)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等,要摸清情况,根据地域原则一律在本普查小区进行登记,不要漏掉。

2)对户口在本普查小区,但由于拆迁、外出打工等原因全户外出的人、户以及空挂户等,要根据户籍资料进行核对,掌握其去向、原因和离开本普查小区的时间等。

3)对于户口不在本普查区,但在本普查小区滞留且没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尤其是对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桥洞、广场、车站等居无定所的人,要认真访查,不要遗漏。

4)对本普查小区内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情况要认真访查。普查员可通过以下途径切实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的出生、死亡人口情况:查看妇女怀孕登记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等有关记录;走访医生、计划生育员、社区居(村)委会干部、楼门长等;参考户籍及当地医院和火葬场的相关资料等。

5)对以下人群要进行重点访查,不要漏掉: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区物业部门等单位内的保安人员;住在饭馆、商店、加工作坊以及建筑工地的工人;医院里的护工;住在洗浴中心、发廊和地下室等场所中的各类人员。

6)对于全户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临时外出的户,普查员要在户口整顿表和《户口姓名底册》上做备注,及时报告社区居(村)委会人口普查小组,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这部分人员。

3.普查员在入户时,要携带本普查小区的户口整顿表,摸清六种人口情况,核对并更新《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核对《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填写《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与应落未落户口人员登记表》、《暂住人口登记表》和《境外人员登记表》。对居民户口簿登记项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告知群众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对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量以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等情况,填写《废弃地址及空挂户口情况登记表》。对没有门楼牌号的村、街巷和居民住宅,派出所要根据《北京市门楼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填写《门楼牌制作表》上报分县局制作安装。

4.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普查员在入户填写户口整顿表时,要同时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户主姓名底册》的编制过程就是普查员将本普查小区内所有普查对象的情况,真实、全面地记录在册的过程。《户主姓名底册》既是普查登记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工具,同时也是抽取普查表长表调查户的抽样框和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指导工作、核查质量、验收数据的重要依据。《户主姓名底册》具体编制方法详见《细则》。

普查员在入户时,还要告知住户11月1日—11月10日为普查登记时间。对登记期间住户有外出计划的,要做好记录,并留下联系方式。

第三阶段:《户主姓名底册》核实与整改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1.《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阶段

1)9月1日—9月10日,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要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结合户口整顿表和部门资料,对各普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的汇总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要把问题解决在正式普查登记之前,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2)9月11日—9月15日,各乡镇、街道普查办对各类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分类汇总,于9月16日将各类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汇总表》报到县普查办。其中,将开列到普查区的户口整顿统计表(电子版)于9月17日前报县普查办(户籍人口数据要与派出所9月15日下班时的派出所计算机系统数据一致)。

3)10月10日—10月15日,县普查办和乡镇、街道普查办要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采取多种方式,核实户口整顿结束时点8月31日以后的《普查小区图》和《户主姓名底册》的变化情况,并据实更新。《普查小区图》的核实内容包括:本普查小区房屋的新建或拆迁情况;住户搬迁情况等。《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内容包括:本户人口迁入、迁出、出生、死亡等变动情况;本户户籍人口的户籍变动情况;本户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变动情况;本户归侨侨眷人员变动情况等。10月16日将核实后的《户主姓名底册》报县普查办。

2.整改阶段(9月20日—12月31日)

1)9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将户口整顿表和登记表移交当地派出所。在移交当地派出所之前,复印一套完整的资料,以备普查登记时参考。派出所利用户口整顿表和登记表对新登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和境外人员及出生未落、死亡未销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并录入相应人口数据库;对原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要补充、修改相应人口数据。对户口核对工作中发现的主要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及自然项目变更问题,派出所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变更和更正;对应落未落、应销未销等户口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要简化手续尽快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注明原因暂不解决。12月31日前派出所完成数据维护工作,并将各种资料留存好以备检查。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10年9月1日—2011年1月31日)

人口普查原因范文3

一、人口如何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群众缺乏参与的意识。虽然在开展人口普查之前,政府都会进行大力的宣传,但在正式开展普查活动时,仍然会出现部分居民不配合的现象。人口普查人员在入户、要求居民出示证件等方面都会受到一定阻碍,需要进行详细的解释才能够进行调查,有些时候还会出现被拒绝的情况。出现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居民对普查人员缺乏一定的信任度,另一方面是没有将普查工作和居民的切身利益放在同一高度。

(二)普查表填写困难。我国曾在第六次人口普查活动中使用长表和短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人口普查。长表中除了包含短表中的所有内容,还增加了人口婚姻、生育、职业、住房等项目。在长表的部分项目中,由于存在一定的复杂性,所以比较不容易进行区分。普查表一般试用数字识别的方式进行录入,即需要对信息进行编码,然后再利用计算机进行录入。我国的大部分普查员缺少相关的经验,并且文化层次也比较复杂,这也给登记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二、开展人口普查入户登记的具体对策

(一)改变原有的宣传口号,将居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国家进行定期的人口普查工作是为了了解我国人口的结构、素质、数量和分布等情况,从而为国家制定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安排国民文化和物质生活、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依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的个人觉悟也在不断地提高,但仍然有一些居民不愿意主动的配合国家进行人口普查。所以国家在进行人口普查宣传的过程中,一定要将人们比较关心的医疗、教育、住房等问题作为切入点,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并动员群众积极地加入到人口普查工作中。

(二)对普查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和修改。有关人口普查工作的很多学者都对我国人口普查表提出了相关的意见,有些专家认为我国的普查表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调查的问题应该简单并且不宜过多,主要包括新别、年龄、姓名、民族、居住情况、与户主关系等;其他例如职业、教育程度、社会保障等问题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解。还有些专家认为应该取消死亡人口、出生人口、住房等项目,保留人口数量、出生日期、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等。普查表中的问题越少,调查起来越方便,也便于群众接受,普查的结果也具有较高的准确性。普查对于调查人员的经验和素质要求较低,不容易在调查中出现错误。在人口的社会经济调查方面需要使用长表,这时需要任用经验和专业性较强的人员进行调查,这样才能提高调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针对重报和漏报情况,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对普查的项目进行修改。我国进行人口普查的主要原则是填写现住地址,同时还要填写户口信息。填写这一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核查居民的现住地,防止出现漏报或错报的情况。但由于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许多人口普查数据中都存在着一些错误信息,这就给复查工作造成了严重的阻碍,许多重报和错报的信息难以分辨出来。在对普查项目进行修改时,应该将原来的出生年月删除,改为身份证号码,由于身份证号码具有唯一性,这样就能有效的避免在普查过程中出现重复的现象,也能够防止遗漏的情况出现。身份证号码能够在户籍系统中找到,这样便于对姓名、户籍所在地和年月日进行核对,也能够发现和纠正普查表中的错误信息;2.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人口流动的速度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的人口普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针对这一问题,应该切实做好摸底工作,并对户籍进行合理的整顿。在开展摸底工作的过程中,应该查出准确的流动人口总量,并在绘制小范围调查地图时,对流动人口的住房进行标注;3.将人口普查工作作为一个独立的项目,不能将其和乱收费、超生罚款等事项联系在一起,这样就能从根本上消除群众的抵触心理。尤其在农村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对普查活动进行重点宣传,让群众对普查工作更加放心,并严格禁止出现借机收费和罚款的情况。

(四)在普查工作中注入专家力量,并对调查的数据进行及时公布。我国现阶段对人口的普查工作都由统计系统负责,为了增加其透明度和科学性,应该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普查工作中。普查工作开展的整个过程都应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这样不但能够调高人口普查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也能够在多方面的监督下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而能够及时的对问题进行纠正,这样就能增加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及时、详细的对我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和结果进行公布,不仅能够让群众了解到我国人口的状况,也能方便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规划工作。由于人口普查活动花费的都是纳税人的钱,所以普查的数据和结果应该让社会各界的人们共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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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登记复查工作是整个普查的基础环节,也是关键环节。普查登记复查质量直接影响到编码、光电扫描录入和数据处理。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复查工作细则》的规定,为切实做好登记和登记复查工作,现对我市登记复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镇、街道、振东新区人普办,经济开发区统计中心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登记阶段

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在11月1日至10日间进行。镇、村两级人普办、普查指导员都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登记工作,加强检查指导,保质保量完成普查登记。

入户登记要把握好先慢后快的工作节奏。第1-2天普查入户登记之初,普查员要控制进度,多检查登记质量,每天登记户数控制在5-8户;第3天以后普查员登记业务熟练了再逐渐加快登记进度。争取在8日前基本完成入户登记,9日至10日查漏补缺、攻坚克难,全面完成普查登记任务,按时转入复查阶段。

镇、村两级普查机构要组织巡查指导,对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本级普查机构把握不定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同时,要及时总结登记中的工作经验和好人好事,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加大宣传力度。普查指导员要每天组织所指导的普查员集中,交流入户登记情况,指导普查员互审互查普查表,每天汇总工作进度;镇、村两级普查机构都要按上级规定表式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工作进度表(具体表式见桐人普办〔20xx〕71号文件)。

要严肃普查登记纪律。普查登记必须严格按照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严禁应入户而不入户照抄相关资料完成普查登记任务。镇级人普办必须将普查员手中的户口整顿资料、清查摸底表等分户分人资料集中保存在镇级人普办,确保不发生应入户而不入户照抄相关资料现象。

二、登记复查(11月11日—15日)

复查工作是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措施,镇、村两级普查机构务必给予高度重视。登记结束之后,应立即组织登记复查工作。

复查工作从11月11日开始到11月15日结束,在复查阶段对登记普查表长表、普查表短表、死亡表、境外人员表全面组织复查,把差错降低到最小程度。镇级人普办要加强对普查区复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普查指导员集中精力组织普查员认真搞好复查,决不能走过场。

(一)复查的组织形式。普查登记结束后,镇级人普办于11月11日应组织普查指导员集中交流登记工作情况,并布置复查工作、提出复查要求,及时返回清查摸底表、户口整顿资料等相关调查摸底资料,供普查员核对。复查工作原则上以普查区为单位集中进行,普查小区数量多的普查区可分片组织复查;普查员是登记复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普查指导员是复查工作的组织者和参加者,镇级人普办对复查工作负有指导和检查的责任。镇、村两级人普办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搞好复查工作。

(二)复查的方法。复查采取三种方法,即自查、互查和议查。

1、自查。从 11月11日 至 11月12日 ,安排二天时间进行自查。

(1)普查员首先要根据《普查小区地图》和《户主姓名底册》检查校对是否应该登记的户已全部登记,有无遗漏和重复,特别要检查可能有外来人口居住的地方是否查到。

(2)检查自己登记的普查表有无差错、漏项。普查员对自己负责登记的《普查表》(长表或短表)、《死亡人口调查表》和《境外人员普查表》要逐户、逐人、逐项地进行检查。

(3)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人工逻辑检查规则”进行核查,发现差错或疑问应重新入户核对,要据实更正。

(4)认真比对摸底等相关资料。普查登记户数、人数特别是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外 来人口要与摸底等资料一一比对,差异原因要逐个说明。

(5)要认真清点本调查小区普查表有无丢失,清理正确无误后,普查员应将自己登记的普查表填写完封面后,装入规定的包装袋中。

2、互查。互查在 11月13日 至14日进行,由普查指导员组织普查员对普查表进行相互检查。互查主要按“人工逻辑检查规则”进行,普查指导员将普查员分成若干组进行专项检查。

长表检查组:主要有镇级人普办同志组织长表普查员集中进行互查,主要检查长表的户记录与底册是否一致;长表人记录中的基本项目填报是否准确,分不同年龄段填报的项目是否漏填和多填;

短表检查组:以普查区为单位,由普查指导员组织本普查区集中审查,主要检查短表的户记录和人记录;

死亡表检查组:检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境外人员表检查组:检查境外人口普查表;

普查员在互查中发现的差错或疑问,要认真做好记录,由普查指导员与原普查员联系核实或再入户核对,据实更正。自查和互查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对每个普查员登记的普查表抽取10户进行审查。对互查中发现差错较多的调查小区,要组织重新核查无误后才能进入数据汇总。在核实过程中要注意入户的次数,做到既保证普查登记和复查的质量,又不干扰住户。

3、议查。在自查和互查结束后,安排一天时间进行议查,由普查指导员组织普查员召开由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分子、老村(居)民或熟悉情况的其他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议查的重点是核实户数、人口数、有无重、漏、特别是普查对象外出人口、空挂人口、出国境人员是否已经进行了登记,出生和死亡人口有无重登或漏登。对议查发现的问题,应经过核对据实更正。

复查的时间安排只是一个大致时间,具体时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条件具备的普查区可结合登记工作进行复查工作。

(三)复查的内容。检查是否完整覆盖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本普查小区的总户数、人口数、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是否准确,检查普查表中每个项目的填写是否有错漏,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等。应重点核查:

1、集体户有无漏登;

2、外来人口有无漏登和重登;

3、户籍外出人口有无漏登;

4、全户外出的户和空挂户有无漏登;

5、境外人员有无漏登;

6、没有户口的人,特别是超计划生育的孩子有无漏登;

7、 20xx年11月1日 至 20xx年10月31日 期间,出生后不久即死亡的婴儿,特别是在医院出生后随即死亡、医院未发出生证的婴儿,是否漏登了出生和死亡人口;

8、全户死亡、特别是孤寡户死亡是否漏登了死亡人口;

9、普查表中的跳填项目是否错填、漏填和多填;

10、按人填报的项目是否严格按普查表所规定的性别和年龄界限填写;

11、普查时点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地址的填写是否完整正确;

12、普查表上除按户和人填报的项目外,其它应填的项目(如签字、日期等)是否填写齐全。

人口普查原因范文5

一、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目的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是人口普查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摸清各类人口普查对象底数,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着力解决户口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为普查登记和落实实有人口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以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户主关系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

(二)根据本普查小区建筑物情况和居住人口、户口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三)重点摸清以下六种人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常住户口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人口的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准迁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护照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或加入外国籍、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情况;

4.人户分离人员情况,包括有人无户和有户无人情况;

5.户籍地在外省市的在京居住人员(暂住人口)情况;

6.常住在京的外籍、港澳台及无国籍人员情况。

(四)摸清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情况。

(五)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造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情况。

(六)对没有门牌号的村、街巷、住宅、楼房及时设置门楼牌号。

(七)对工作中发现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人户分离等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和注销等手续;对发现的重登重统、漏登漏统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要及时予以更正;对未登记暂住户口的,要督促其依法办理暂住登记,符合办理暂住证条件的,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八)维护各类人口数据库。公安派出所对新发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境外人员、出生未落及死亡未销户口人员,要逐一录入相应人口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补充、修改、完善相应人口信息。

三、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为20xx年8月1日零时

四、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及部署。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制定《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办事处要会同辖区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

2.选调入户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按照普查员选调标准选调普查员,7月中旬前到岗到位。

3.开展业务培训。7月底前县普查办和县公安局完成对乡镇、街道等普查工作人员即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明确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的目的,掌握工作方法及人口数据资料表、登记表、统计表、汇总表及《户主姓名底册》的使用和填报等。

4.搞好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要通过黑板报、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配合。同时,要加大户口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人户分离人员、应落未落户口人员、应销未销户口人员及流动人口主动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户口事项及暂住登记等。

5.人口数据资料收集和整理。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普办会同派出所统计、整理、打印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并根据普查小区划分情况对数据资料进行切分。同时,要与当地卫生、民政、计生、流管等部门沟通,收集20xx年11月1日零时至20xx年7月31日24时的相关人口资料,并按普查小区进行整理。

6.物资准备。备齐普查员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必须的各种物资,印发宣传材料,分发所需各种登记表、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

第二阶段:入户核对与《户主姓名底册》编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普查员要沿各普查小区的边界实地走一遍,明确自己负责的地域范围,掌握本普查小区内各种建筑物的用途、数量和分布情况,核实《普查小区图》,按规定进行修改。

2.普查员要对《普查小区图》上标明的各种建筑物以及住房单元,采取逐一入户进行摸查。要摸清普查小区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是否有人居住,住了多少户、多少人等,同时要对居住在这里的人口情况进行了解;要摸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上,是否有户口寄挂和集体户口;要注意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特殊户和特殊人员的情况:

1)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行政隶属关系隶属其他社区居(村)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等,要摸清情况,根据地域原则一律在本普查小区进行登记,不要漏掉。

2)对户口在本普查小区,但由于拆迁、外出打工等原因全户外出的人、户以及空挂户等,要根据户籍资料进行核对,掌握其去向、原因和离开本普查小区的时间等。

3)对于户口不在本普查区,但在本普查小区滞留且没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尤其是对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桥洞、广尝车站等居无定所的人,要认真访查,不要遗漏。

4)对本普查小区内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情况要认真访查。普查员可通过以下途径切实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的出生、死亡人口情况:查看妇女怀孕登记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等有关记录;走访医生、计划生育员、社区居(村)委会干部、楼门长等;参考户籍及当地医院和火葬场的相关资料等。

5)对以下人群要进行重点访查,不要漏掉: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区物业部门等单位内的保安人员;住在饭馆、商店、加工作坊以及建筑工地的工人;医院里的护工;住在、发廊和地下室等场所中的各类人员。

人口普查原因范文6

一、构建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准备工作

(一)组建领导和实施机构

首先组建了由省、市、区、街道办事处四级政府组成的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各级政府试点工作责任,强化了试点工作的政府推进和协调力。其次,从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充实综合试点办公室,选定的中和社区居委会也指定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落实社区的各项普查任务。

(二)制定工作进度,合理分工,明确职责

综合试点动员会议后,试点办公室及时制定了《综合试点工作进度》、《关于选调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通知》,成立了综合组、区划组、宣传组、调查业务组四个组,从人员选调、资料收集、区域划分、培训安排、物资准备、宣传策划实施到摸底、入户调查、质量控制、编码汇总等工作内容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各组职能和任务,为试点工作提供了人员和制度保证。

二、宣传发动

首先拟订工作计划,制作宣传品。宣传组拟定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宣传工作计划》,协调公安、城管、环卫等部门以及驻地单位,形成通力协作工作局面,广泛开展了试点社会宣传动员。先后悬挂宣传口号条幅10条,设计、制作下发卡通宣传画850张、福字帖5000张、公开信宣传画360张、《致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被调查户的一封信》6000张。

其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试点区域主要路口设置宣传桁架、主要道路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统一布置宣传橱窗、在居民小区和楼道出入口张贴卡通宣传画。摸底过程中还通过普查员发放《致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被调查户的一封信》、粘贴福字帖的等方式实施点对点宣传。部分宣传品采取了卡通画等群众易于接受、容易理解的方式,宣传内容简洁、明了、寓意深刻,使得普查对象一目了然。

第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坚持户外宣传与报刊、网络宣传联动,切实增强人口普查宣传活动的权威性和视觉冲击力。根据试点工作进程及时编发简报、信息开展面上宣传;试点动员、试点观摩、试点总结几次较大的活动请新闻媒体参与报道。在整个试点过程中,宣传组编写简报3期、统计内外网上信息3条。

三、政府动员,选调“两员”

区政府、区统计局和街道办事处联合协调,强力动员,严把调查人员选调关,从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抽调了试点所需37名普查员和20名普查指导员,另外为检验选聘大学生参与人口普查能力,试点办公室还从师范大学选聘了49名大学生担任普查员,充实到各普查小区,保证了普查人员的迅速到位。普查指导员由业务能力、责任心较强的街道、社区居委会干部担任,普查员均由辖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指定工作人员和选聘大学生担任,为配合普查还选定了20名协助普查人员,专门负责带路、引导等工作。在选调的普查员和指导员中,除去选聘的大学生外,全部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7人,大多数人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素质较高。

四、精心组织培训,确保登记质量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完成后,4月26-27日,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培训会议在华天 酒店召开。综合试点办公室、市4个区人口普查办公室业务骨干、街道办事处以及选调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共130人左右参加了培训会议。省统计局巡视员冯月花、市统计局局长郑峰、区副区长李会文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根据试点方案要求,省综合试点办公室组织授课人员认真准备,事先小范围试讲,提出改进意见。正式培训中,分别从小区划分、绘制普查小区地图、摸底、填写户主姓名底册、普查试点长表、短表、死亡表、境外人员表填写方法、登记日报实施细则、手工汇总、复查、编码、宣传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地讲解。在此基础上,试点办公室对20名普查指导员以业务指导、工作流程为重点进行了专门讲解。通过两天的培训,为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认真核查,准确划分普查区域

试点办公室成立后即按规范要求收集试点社区人口基本资料,提前完成了普查区域划分、普查区地图绘制等基础工作。培训工作结束后,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全部分配至具体小区,从5月1日开始到5月7日,根据完整地域原则,各普查员在普查指导员指导下,在普查区地图范围内划分出各普查小区并绘制小区地图,同时开展普查摸底工作,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六、认真组织摸底和长表抽样工作

在摸底绘图过程中,试点办公室要求普查员对普查小区名称进行整理,对小区辖区内建筑物分布、道路走向、房屋结构、具体地址等进行实地详细的核查,明确各小区普查对象、具体范围等工作任务。强调要注意对全户外出、空户、流动人口等特殊户人口的核查,要注意收集户籍人口资料,核查是否遗漏登记对象。要求各指导员要及时收集反馈摸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普查员在工作中要统筹安排,做好正式登记的预约工作。填好的户主姓名底册要及时汇总上报给指导员。各普查指导员利用5月7日一天时间,将收集整理的户主姓名底册进行编码并上报试点办公室,由办公室业务指导组组织进行长表抽样工作,并将抽样后的底册在5月10日正式登记前下发指导员,由指导员组织进行长表普查户的登记工作。

七、积极组织协调,保障普查所需物资及时到位

根据试点方案要求,试点办公室迅速组织人员完成了户主姓名底册、试点普查长、短表、境外人员表、死亡表、手工汇总表、培训教材以及《致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被调查户的一封信》等各种宣传资料印制,制作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证件、宣传横幅,购置了全套普查员用具,保障了试点物资的按时到位。同时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培训、观摩会议场地、交通工具等后勤保障工作。

八、强化指导,抓好入户登记

入户登记是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所有试点准备工作都是围绕入户登记来开展。为此,试点办公室从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强化指导等方面入手,确保试点登记顺利进行。

1、落实任务,强化指导。为了做好试点入户登记工作,试点办公室业务指导组对所有普查小区地图进行逐一审核后才分发给每一个普查员,建立了普查员、指导员管理系统,明确各指导员、普查员工作区域,同时建立了试点办公室、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三级联络制度,落实了登记过程中各自的责任和任务:即登记过程中试点办公室业务指导组加强对普查指导员的业务指导,指导员加强对普查员的业务指导,及时解决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还将所有工作人员分片派往各普查小区,强化对普查员的业务指导。

2、实施登记日报制度,合理安排登记进度,确保试点登记顺利开展。一是在试点方案中,把登记工作的时间、要求以文件形式进行了布署和安排,确保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为了掌握登记进度和出现的问题,从5月13日正式登记第三天开始到登记结束,全程实行每日报告制度,每个普查员每天早上将前一天登记情况、出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表格、传真、电话或短信形式上报指导员,指导员汇总后报到社区,社区指定人员收集整理出普查区前一天登记进度情况表后报试点办公室。三是实行试点办和街道办事处每天联系制度,确保各类问题的及时协调解决。

3、全力保证试点登记质量。为保证试点登记质量,试点办公室从三个层次对摸底表、普查表进行了全方位人工审核:一是初审:由普查员在填表时进行面对面的审核;二是专审:由普查指导员对基本收齐的普查表集中进行审核,力求将差错消灭在基层;三是试点办公室集中所有普查指导员进行交叉互审。主要审核普查表的完整性与数据的准确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及时调整不实数据。努力做到小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保证登记对象清楚、数据实在、效果达标。

九、试点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动员不到位

首先,宣传方式单调。试点局部区域以粘贴宣传画、发放公开信等传统而单调方式为主的宣传造势,缺乏全市整体的普查宣传气势,难于形成家喻户晓的人口普查氛围,显得震撼力和深度不够。群众对普查员入户还有很大的猜忌和警惕心理,拒绝入户、不给予配合等情况时有发生。

其次,针对性不强。对不同的受众群,如居民区、物业管理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宿舍区以及不同区域的人口聚集群体、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素质等人口没有采取不同的方式和形式开展相应的宣传工作。

第三,宣传内容单薄。随着社会环境和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被登记对象的配合程度日益下降,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从广而告知、消除猜忌向打消顾虑、积极配合申报等广泛深入宣传相关人口政策转变不及时,没能在短时间内使被登记对象明白,如实申报人口普查资料是与其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道理,达不到解决入户难、数据收集取得到、取得全、取得真的宣传目的。

(二)普查员选调难,业务培训效果较差

1、人员选调难。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作为基层部门,承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此次试点抽调的20名指导员全部来自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干部,部分普查员也由社区干部承担,两员几乎集中了社区全部人力,导致社区很多日常工作处于停滞状态。辖区内主要企事业单位由于减员增效、体制改革以及机构改革等原因,几乎没有人员可抽,部分省级单位、特殊单位配合程度较差。而且,本次综合试点,规模小,工作时间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主体是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可以暂时放弃日常工作,全力投入到试点中。但正式普查规模大,时间跨度长,街道、居委会日常工作压力大,仅从社区居委会选调人员难于满足普查需要,必需要扩大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和高校中选调普查员比例。正式普查时人员如何抽调,是各级普查办公室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2、政府推动不力。由于试点准备时间仓促,在两员选调过程中,政府推动作用没有发挥根本作用。本次试点中,社区的普查员基本上由社区干部和部分社会人员担任,机关单位、企业基本没有派人参与,普查员情况不熟悉、单位配合 程度低对摸底和登记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今后,不论从下岗人员、无业人员、离退休人员、还是从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调两员,行政推动是缺一不可的,特别是政府及条条管理的各职能部门还必须要强力推动,如教育部门对各学校的动员,建设部门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动员等。从高校中选聘也是普查员的主要来源,大学生年轻有干劲、文化素质高,不足的是对环境、居民不熟悉,开展入户登记遇到不配合情况较多,工作时间上,由于入户基本上在傍晚进行,要求大学生晚上入户,从安全、生活、引导协调等方面的保障上也有一定难度。

3、两员选调要突出责任心。指标的理解程度固然重要,但责任心才是关键。年轻有文化与文化程度不高但熟悉当地情况,是选调两员不可或缺的因素。但通过试点我们认为两员素质和责任心才是确保普查质量的最重要因素。试点中我们感到,不熟悉当地情况是相对的,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解决,如城中村、物业小区、单位宿舍,应选调一部分当地住户熟悉的人作为陪调人员。而责任心和素质达不到要求,将会制约普查登记的数据质量。

4、人员固定难保证。选调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人员因种种原因不能到位等因素,留有余地。从这次试点工作情况看,“两员”按照普查小区数量选调,街道、社区工作任务繁重,富余人员很少,几乎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工作开展后经常出现人员不到位、补充不及时等情况。另外,试点从培训、摸底到填表结束三周时间,正式普查从培训、摸底到入户登记结束需要1个半月的时间,人员的变动也很难避免。因此,今后两员选调中,应要求每个区、每个街道办事处最好有5-10%的人员储备,以防止实际普查工作量与之前掌握的人口基础数据有较大的偏差以及人员因各种原因变动,从而导致普查员不足被动局面的出现。

5、普查指导员的选调要求一定要高于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处理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常见情况和问题,能进行长表抽样和登记、能承担日报制度的实施。同时应先于普查员选调,在培训前就应明确哪些人是普查指导员,不能在培训后再行区分。这样有利于普查指导员在今后人口普查工作中指导、组织普查员工作,增强普查指导员对普查员的指导和协调作用。

6、培训效果较差。本次试点中,由于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合在一起培训,时间不足,教材统一,培训内容既交叉又重复,普查员与指导员工作职责模糊不清。培训过程过于注重理论解读,实际案例讲解少,可操作性内容不多,没有对文明礼仪方面的内容进行讲解。入户调查的技巧、普查表填表规则等方面的讲解过于简单,培训既不到位,效果也差强人意。今后,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应分开培训,培训教材要有针对性,区别各自职责和工作内容,教材内容要简单明了,侧重于应知应会,如何操作,同时要增加普查员观察力、判断能力、调查技巧、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三)普查区域划分不清晰,小区地图绘制不规范

由于试点准备时间仓促,区域划分在未经培训、人口原始资料收集不全、遥感影像资料未取得等情况下即着手组织普查员进行划分和绘图。在绘图过程中,许多普查员对辖区建筑物、人口分布、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界限等基本情况掌握不清楚,从而出现绘图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界限不清晰等一系列问题。

(四)登记入户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