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工作方案范例6篇

优化工作方案

优化工作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四种理念、五个赣州”发展战略和我县“绿剑行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提升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通过推进城市文明建设,改善城市居住条件,完善城市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切实解决好各种难题,提高龙南民生幸福指数等措施,为开创龙南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协调推进,不断推进生态龙南建设。完善配套政策,制定推进各项生态体系建设和实施各项生态工程的具体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二)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效率,保障重大项目环境总量指标,完善项目进度监督、跟踪督办制度。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加强生态示范创建,进一步提升城镇生态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城镇生态化,开展自然生态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加快发展生态产业。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高效、节能、降耗和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推行清洁生产搞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升干部作风建设水平。继续抓好省、市、县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各项规定和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我县发展环境在全市居前的目标。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行为,健全效能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和效能问责机制。

(三)积极开展环境整治,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监管,督促企业有效治理,确保水体安全。加大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查处力度。强化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治理。禁止沿街店面广播噪声扰民,严控建设工地、娱乐场所的噪声污染以及餐馆酒店的油烟直接排放。加强农产品市场和专业市场周边环境治理。

(四)整合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增强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以建设覆盖县乡和各部门的环保生态建设电子政务统一网络为目标,逐步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建设好基层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基层政务部门网上办公和业务协同,支撑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等业务应用,推动环保生态建设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

三、工作步骤

(一)搞好宣传发动。围绕推进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是我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活动的重点工作之一,对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推进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和社会力量,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在搞好本单位、本部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报告会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生态龙南建设”主题。

(二)做好调查摸底。各责任部门要对本部门生态赣州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照工作任务,查找短板和处在问题,建立电子档案,妥善保存,为迎检提供依据。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增强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订生态环境保护及监管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坚持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三同时”制度,凡实施新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水资源论证;对流域区内工业污染物排放实行严格的达标排放制度。

(四)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对已确定的涉重金属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坚决淘汰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小型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及冶炼企业,严格电镀、制革等工业园区监管,禁止偷排偷放;加强涉重金属化工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公开环保不达标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要严格环境准入,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环评文件,严禁擅自降低评价等级审批环评文件,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凡是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投入生产。

(五)认真做好迎检。。明确工作主抓点,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加强责任部门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对各类不规范的单位、地域、问题进行彻底清理,同时设立各类迎检工作宣传牌、横幅、标语等,为迎检营造良好氛围;大力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下称责任单位)及所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措施到位,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环保局长),副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成员,各单位主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环保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二)加强沟通、相互配合。责任单位及所属各级各部门之间要按照工作要求,定期反馈信息,交流情况,及时通报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推动工作顺利进行。环保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规划建设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和供电部门要继续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铅蓄电池企业在项目立项与生产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工商注册登记等清单的联合排查机制,完善联合检查、联合监督、联合问责的工作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整治突出的环境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季度末所在月的23日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应将分项任务完成情况汇总后在每季度末所在月的25日分别报县政府。牵头部门将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和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发展提升年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优化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区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三产为主、二产为辅,文化为基、民生为本,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经济发展第一要务;以客商为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高效诚信,切实打造“四最”(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信誉最好、回报最快)品牌,实现两个转变(政府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公务员由“管理员”向“服务员”转变);紧紧抓住安商这个着眼点、着重点和着力点,切实提高为市场主体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区优化投资环境工作再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努力创造一个要素充分流动、财富充分涌流、人民安居乐业、企业平安经营的经济发展环境,力争我区成为江西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排头兵。

二、工作目标

以“审批少、收费低、服务优、效率高”为重点,从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入手,热心招商,诚心安商,大力营造高效快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重商安商的服务环境、安全文明的法制环境;以加强效能建设为突破口,集中整治影响投资环境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提高机关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力推进政府提速增效;以求真务实为抓手,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工作落实,打造服务型、效能型、责任型政府,努力使我区成为开放程度高、发展机遇多、商务成本低、社会秩序好的城区。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营造高效快捷的政务环境

1、针对新的发展形势,对现有的优惠政策的实施及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调研。随着改革开放的稳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面对日益发展的激烈竞争形势,我区需要在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突出对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灵活机制,使我们的政策环境更具有吸引力,使××成为内外资的“强磁场”。

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外经贸委、区中小企业局

2、继续在工业园区实行零规费政策。凡在我区各工业园区投资办厂的内外资企业,免收区里有权减免的一切建设规费,并帮助协调市有关部门减免市里收取的有关建设规费。

牵头部门:区优化办

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办

3、鼓励企业增资扩股。进一步落实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区政府对增资扩股的企业施行减免规费、政府奖励等多种形式的鼓励措施。

牵头部门:区外经贸委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桃花镇、各街办

4、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务信息资源的公共服务,打造数字××。实施全区电子政务规划,完成政务信息网建设,加大以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和城市空间地理信息资源数据库为核心的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力度。实施一批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应用项目,包括:网上申报审批、企业信用征集服务、人口信息资源应用、宏观经济决策支持系统等项目。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5、进一步完善办证中心审批运作机制。

(1)简化许可办证程序,减少许可办证环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易审批办证事项原则上一律实行“一审一核”审批机制,简易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改为3个工作日(卫生、消防、环保、安管等涉及安全事项的除外);继续落实审批办证“首席代表制、行政委托制”,强化进驻窗口的授权力度。

(2)加强审批办证中心窗口人员队伍建设,把区统一办证中心作为××区锻炼干部的基地之一。各单位要将优秀中层干部选送到办证中心任窗口首席代表,将优秀公务员选派到办证中心窗口工作,切实打造我区“第一窗口”形象。

(3)继续完善绿色通道服务体系,使投资者主要精力放在建设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完善项目跟踪督办制、项目陪同办理制、项目预约办理制、上门服务等全方位服务。

牵头部门:区审批统一办证中心、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6、进一步坚持落实项目首谈负责制和重大项目信息报告制。外商来××投资,首先接触洽谈的部门、单位必须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凡是重大招商项目以及洽谈中发生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汇报。

牵头部门:区外经贸委

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办

7、继续完善重大项目事项落实督查制。要加大对鼓励招商引资各项政策的落实和服务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未按规定落实的要限期整改,严禁推诿扯皮,久拖不决,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

8、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个规定、一个办法和八项制度”,健全机关效能长效管理制度。扎实有效地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等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促进全区机关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作用,结合政府网站,建立客商建议、投诉的网络服务热线,完善客商建议、投诉的受理、回复方式,为广大客商提供网上建议、投诉的网络服务平台,使客商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向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建议、投诉,畅通客商信息收集、反映、处理渠道,形成高效、权威、统一的客商建议、投诉网络服务体系。以网络服务平台为桥梁和纽带,建立政府行政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增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互动联系,及时了解企业需求,迅速替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牵头部门: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

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二)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9、落实政策,兑现承诺。对国家、省、市规定的优惠政策,要逐项落实;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的奖励承诺,要予以兑现;对不予落实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确保政令畅通,各项服务措施得以落实。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外经贸委

10、重合同、守信用。对与外商签订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自查,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对由于法规、政府规章修改、政策措施变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建立合理补偿或者处置机制。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区工商局、区外经贸委

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11、进一步严格执行规划方案,规范土地征收、转让行为。切实保障已批准建设规划方案的严肃性和稳定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法规,在征用土地和拆迁房屋时切实保障被征地企业、居民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严禁因征地工作失当引发群众矛盾,而影响投资商经营。

牵头部门:区城建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区房管局

12、继续完善“四项制度”,规范运作流程。继续坚持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四项制度。

牵头部门:××国土资源局、区城建环保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经计委

13、健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提供优质融资环境。

(1)加强政银、银企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政银互动、银企双赢的良好合作环境;要十分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在引进上海浦发银行入驻××的基础上,争取引进一至两家国内股份制银行入驻××;鼓励银行对重点企业给予贷款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在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完善个私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

(2)改革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体制、运营模式,整合政府资源优势,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多方位、多层次融资,扩大总量资金。

牵头部门:区外经贸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城司

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14、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查询体系。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造“信用××”,指导企业开展诚信活动,争创诚信企业,提升企业素质和英雄城形象。探索拓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社会与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的互通、整合与共享渠道。对损害市场秩序的企业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牵头部门:区中小企业局

责任部门: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卫生局、区信息中心

(三)进一步营造重商安商的服务环境

15、大力营造“安商”氛围。

(1)把安商作为优化投资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客商为本,想客商所想,急客商所急。对客商遇到的诸如“招才难、招工难、贷款难、物流难、消防难、用电难、配套难”等生产、经营困难和子女就学难、看病就医难等生活困难,结合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有力度地予以解决落实。

(2)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向达到一定投资规模、一定税收的企业法人代表核发《安商证》(《安商证》享受的优惠政策另行公布),更好地解决外商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在外商中形成“口碑”效应,达到以外商招外商、以口碑引外商目的。

牵头部门:区优化办、区外经贸委、区中小企业局

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办

16、加大发展个私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制定出台鼓励扶持个私民营经济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的有关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批发零售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住宿及餐饮业和建筑安装业等五大优势产业的发展,不断提高优势产业及其重点企业在全区个私民营经济中的比重;积极培育扶持一批扎根本土、拥有知名品牌、先进技术、创新能力的民营企业和企业集团,扶持一批重点企业成为同行业的排头兵。

牵头部门:区中小企业局

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办

17、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按照《南昌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政务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抓落实;建立政务信息服务体系,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在网上公布。全区所有街道、桃花镇、综合部门及涉及对社会公众服务的部门要建立门户网站,将有关政策法规、审批事项、服务承诺等对外公开。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中心)

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18、改进人才资源服务。

(1)加快制定和实施人才资源中长期培养规划。要对全区外商投资企业人才需求量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重点掌握外商投资企业三年内在人才数量、专业等方面的需求情况。

(2)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凡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可以优先办理调动手续,持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以优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加紧构筑全区人才培养体系。有针对性开展对本地下岗职工技能培训,不断扩大“定单式”培训的工种和人数。

(4)加强对重点企业的人才保障。选择一批用人数量大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重点保障单位,开展校企合作,实施定单培养,积极帮助企业解决人才上的问题。对新开工的重点投资企业,提前做好人才保障服务工作。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加强对企业合理用人的指导,减少人才流失。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才办、区工商联、××公安分局

19、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及跟踪服务制度。对重大项目,要按一企一表、一月一报、一季一审、属地承办、上下联办、及时协调、即时即办的原则,从项目洽谈到投产的全过程实施专人协调及跟踪服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重大项目领导挂点制,要实行“一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对外商提出的问题须及时解决落实,切实做好安商工作,促成客商落户××。

牵头部门:区外经贸委

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办

20、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做好与市审改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衔接工作;认真配合市里抓好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落实,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监督管理,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工作。

牵头部门:区统一办证中心

责任部门:区直各部门、桃花镇、各街办

21、加大项目库建设力度。项目库建设是当前招商引资中的薄弱环节,要建立高水平、高质量的项目库,让中外投资者随时随地可以了解我区招商项目情况;建立并完善区招商项目洽谈大厅功能,努力提高招商项目洽谈效率,增强招商引资政策透明度,建立全区性的招商引资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区外经贸委

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办

22、继续开展“投资环境、作风行风”评议评价活动。重点评议服务意识是否强化,服务方式是否创新,服务质量是否提高,服务对象是否满意。对“双评”前十名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后三名要黄牌警告,最后一名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其单位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检查。对连续两年被评为最后一名的单位,按区里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评议评价结果向全区公布。

牵头部门:区“双评”办

责任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

23、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加大优化投资环境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为企业服务的正确导向,以正面报道为主,大力宏扬宣传先进典型;对破坏投资环境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形成“安商光荣,坑商可耻”的社会氛围。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四)进一步营造安全文明的法制环境

24、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各项规定,逐条逐项抓落实,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许可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案件,企业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案件要快立、快审、快结,对违法违纪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要追究责任。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区监察局、区人民法院

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25、继续全面深入贯彻执行《南昌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配合市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加大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对违反《条例》的责任人予以查处。

牵头部门:区优化办、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区监察局

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26、营造良好的法制化投资环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公正执法,高效司法,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继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投资企业抓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大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要重点打击地方黑恶势力强揽项目、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违法犯罪活动,要着力开展对投资企业周边的治安秩序的整治,努力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投资者的安全感。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

27、继续整治“四乱”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修订××区行政事业收费指南,规范收费行为,大力推行“收支脱钩”管理制度;强化监督,规范对企业的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执行制止“乱摊派”的实施办法。

牵头部门:区优化办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各执法部门

28、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举报投诉统一管理体系。继续组织对各街道、工业园区、区直各单位机关效能的巡查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对损害投资环境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经查属实,除给予当事人处分外,还要追究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牵头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

责任部门:区效能监察投诉中心

四、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加强领导,切实把落实2006年优化投资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大事来抓;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并明确完成任务的标准和时限,常抓不懈,确保工作方案中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各牵头部门在3月28日之前将责任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上报区优化办。

(二)实行评议监督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化投资环境义务监督员、企业联络员民主监督的作用,对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优化投资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监督。区优化办要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化投资环境义务监督员、企业联络员、个体工商户、市民代表等社会各层面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区优化办要立即处理并及时回复反馈。宣传部门要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大力宣传优化投资环境工作,宣传先进,鞭策后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三)实行督促检查制。区优化办要实行集中督查与经常督查相结合,定期对工作方案中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在全区通报;要组织力量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推诿扯皮、欠拖不决的予以立即查处并督促整改;要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即解决问题,要立即协调解决。对情况复杂和难度较大的问题,向区优化投资环境领导小组汇报,列入督办事项,跟踪督促落实。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强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办理工作,严肃纪律,对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设定“高压线”,认真调查处理影响和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将优化投资环境工作情况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并占考核分数的一定比例。凡是严重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区,同时取消所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评优资格。

(五)实行考核奖惩制。将工作方案中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全区“投资环境、作风行风”评议评价活动和全区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优化投资环境工作考核分数占总评分的一定比例。

优化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不断提高为市场主体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水平,为实现我市“两个五千亿”和“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的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要全力打造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特别是直接服务企业和百姓的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等窗口单位,要全面提速、提效、提升水平。一是要精简审批事项。各行政审批部门要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核定保留、取消、合并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努力实现“应减必减”。二是要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加大联合审批力度,全面推行“网上审批”。要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确保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等符合规定的交易项目,全部统一进场交易,确保交易活动高效顺畅。三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围绕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主动上门服务,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开工。四是要完善便民措施。认真落实政府机关开设双休日便民服务窗口的有关要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二)打造促进发展的政策环境。一是抓好政策清理工作。对上级明令禁止的政策要坚决取消,对已经过时的要及时废止,对不合时宜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尤其是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方面,决不允许超出国家有关规定。二是抓好政策创新。要重点围绕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等方面,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要善于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切实做到集大成、有突破。三是抓好政策落实。重点要抓好近年来我市出台的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坚决兑现政策,切实取信于民。

(三)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市各级行政部门要重点围绕依法行政这一关键环节,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杜绝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野蛮执法等问题,切实做到不滥用自由裁量权,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打造诚实守约的信用环境。重点是大力推进信用沈阳建设。一是要全面推进政务、商务和个人诚信建设,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示范作用,重点解决好招商引资承诺兑现和拖欠金融机构贷款问题。二是要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建设好市信用数据交换中心一期工程,确保年内投入运行。同时,抓好信用数据的归集工作,形成全市联合征信体系。三是要强化法治保障,抓紧出台《沈阳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沈阳市企业信用数据规划》、《征信目录》等技术标准,依法规范信息归集和使用工作。四是要积极培育信用市场,大力发展信用服务业,扩大信用产品市场需求,强化信用市场监管,促进我市信用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重点是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商、公安、文广、建设、服务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市场垄断等不法行为,真正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同时,要坚持一视同仁,大力支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六)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要做好稳定工作,充分发挥我市稳定工作新体制、新机制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妥善处置各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要抓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努力从源头上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春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雍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监察、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研究室、法制办、工商、行政审批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优化办)设在市监察局,负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案件查处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从4月份开始,分3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提高阶段。从现在起到4月末,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全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会议和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从5月1日到5月30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全局观念不强、群众观念不强、责任意识不强、服务观念不强、纪律观念不强、法制观念不强”等政风行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6个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各单位要在5月底形成自查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送市优化办。

(三)集中检查阶段。从6月1日到7月30日,市优化办将围绕6个方面问题,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问题查找是否准确,原因剖析是否深入,采取措施是否可行,是否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和制度,切实防止老问题反弹和新问题发生。要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鼓励企业和群众多渠道、多形式反映问题,并选择问题突出、企业反映强烈及自查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检查中发现自查自纠效果不好的,市优化办要督促其重新进行自查。

(四)总结整改阶段。从8月1日到9月30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重点要做好影响投资环境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存在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市优化办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情况的指导和督促,对典型事迹要进行宣传,对有效经验要在全市进行推广,对整改不认真、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摆上重要议程,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优化工作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稳定就业为目标,以促进就业创业为核心,以优化就业服务政策为动力,通过“政府搭台,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确保全市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武秀其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大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专职办联络员,统筹推进活动开展,确保“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有力推进,并如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三、工作目标

新增城镇就业6900人,下岗人员再就业173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3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000人,开展各类培训3000人次,使更多群众有稳定的就业收入,实现全市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确保我市就业局势更加稳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调整前失业保险费率为3%,现已全面调整为1%。

四、进度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1年4月)。制定“三重四创五优化”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落实举措,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积极动员部署组织实施。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1年4月-10月)。围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力度,6月底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力争在10月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督导评估阶段(2021年11月)。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评估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对全年工作查漏补缺,提升工作成效。加强工作督促指导,按月报送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多措并举推动工作落实。

(四)总结考核阶段(2021年12月)。认真总结全年工作,研判分析工作形势,谋划明年工作思路。抓好年终工作自评和考核工作,选树工作典型和先进工作案例,并逐级推荐上报,做好典型经验的推广。

五、工作措施

(一)精准识别,摸清全市就业状况。对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去产能企业职工、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失业登记,掌握全市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规定,制定我市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促进就业。做好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工作,严格按程序招标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组织开展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多种培训,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全年培训各级各类人员3000人次以上。

(三)搭建平台,实现人企精准对接。开展多种形式就业援助活动,疫情期间充分发挥微信矩阵功能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根据疫情形势举办大型人力资源就业援助活动。到市新建扩建、钢铁重点企业举办用工洽谈会10次以上。建立互联网双向对接平台,定时招聘信息,促进用工就业。通过搭建平台,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双向选择,促进就业。

(四)“双创”引领,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扩大SYB创业培训范围,凡我市高校毕业生、农村妇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有创业愿望的创业者,都可自愿免费参加SYB创业培训,全年培训200人。认真落实创业贷款政策,加大密集型企业贴息贷款,突出扶持高校毕业生、去产能分流、贫困劳动力,全年创业贷款发放1000万元,带动就业3000人以上。加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将市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成全方位、集成化、网络化的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巩固省级示范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荣誉,争创部级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市腾宇创业孵化基地积极申报省级示范基地。同时,总结各类创业典型10个,并加以表彰,在全市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厚氛围。

(五)政策兜底,援助弱势群体就业。通过职业介绍、社保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把促进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贫困人员作为重点,加大困难弱势群体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低保、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零就业家庭”即时援助就业,达到就业动态归零。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全覆盖,补贴率达100%。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30人以上。全年为3000人以上困难弱势群体提供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岗位补贴等免费就业服务。

六、工作保障

(一)健全协调机制。“三重四创五优化”工作是一项涉及民生和稳定的系统工程,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工作的局面。人社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三重四创五优化”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优化工作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菅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全面开展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把《条例》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要把履行职责与《条例》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条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将《条例》的精神转变为政务服务的理念,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依法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2.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要发挥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乡镇赋权工作,积极认领和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事项;深入推进“容缺审批+承诺制”和“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审批便民化改革,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办理”“一次办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赣服通”和“一网通办平台”优势,2021年底前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3.开展服务提升行动。围绕开办企业、建筑许可、执行合同知识产权保护、不动产登记、纳税减税、获得用水用电用气、获得信贷、办理破产和注销等事项提升便利度,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沿海发达地区,开展专项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4.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大菅商环境问题收集渠道宣传,继续开展“剑邑商谈”“入企听诉”等政企沟通活动;探索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服务对象库,分期分批走访街道相关企业;加强问题跟踪督办,做好问题收集、转办、反馈和督查的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5.加快惠企政策兑现。更新编印《市惠企政策汇编》和《办事指南》。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逐步将惠企政策纳入统的政策兑现平台。加强税、财、政、银、企的办事对接力度,确保各环节在第一时间办理好资金的申报、审批、兑现等事项。〔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6.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地位。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对企业设置门槛。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7.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助推文明执法。大力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8.强化法律服务。送法规上门进行全覆盖,提升企业家及员工法律意识,扩大维护法律法规覆盖面,减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违规风险的潜在企业,实行告知公示;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依法不实施行政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9.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和营商服务员挂点服务企业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挂点企业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营商服务员要继续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做好优质“服务员”,承担起沟通桥梁作用。〔责任单位:街道营商办、街道工业办,各村(居)委会〕

10.建立企业落户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全过程跟进企业签约后在开办至投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提请上级部门帮助解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11.提升企业家安全感、幸福感。加大对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对优秀企业家进行宣传和奖励,提升企业家的荣誉感和归属感。〔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12.扩大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和沟通作用。〔责任单位:街道营商办、街道工业办,各村(居)委会〕

13.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督查,明察暗访常态化,督查通报常态化,执纪问责精准化;严格遵守优化营商环境“五条铁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措施,严禁非法摊派行为,对阻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严查快处并曝光;不定期通报优化菅商环境方面的先进典型。〔责任单位:街道纪委、街道营商办,各村(居)委会〕

三、有关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菅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优化工作方案范文6

一、目标要求

聚焦农村产品上行,以“农品荟”农产品交易平台、“邮你行”农产品展销平台为依托,提升农村电商“两中心、一站点”上行服务能力,推进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发挥“公共服务中心+平台+站点”三位一体的功能,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机衔接,促进电子商务与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实现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到2019年底,全县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0亿元,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70个以上,培育25个在农村产品上行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打造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优秀品牌各2个,农村电商产业特色更鲜明,助力脱贫攻坚。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网点功能布局。牢牢把握农村产品上行、带动增收脱贫、网点融合共建的要求,调整优化网点,实施分类指导,强化动态管理,注重上行服务和功能覆盖。鼓励农村电商企业、有网络销售实绩的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承建网点。推进与有条件的村党群服务中心、就业扶贫驿站、益农信息社等融合共建。(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列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培育省级示范点8个,对农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网点给予1万元奖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农品荟”农产品交易平台、“邮你行”农产品展销平台与网点合作推进农村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提升农村流通水平。(县商务局负责)

(二)加强经营主体建设。推进龙头企业培育、强化品牌建设,引导集聚发展。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2家、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2个,并分别给予单个企业(品牌)100万元和3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分档奖励。争创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力争培育省级电商示范镇1个、示范村5个,并分别给予单个示范镇、示范村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依托中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好网货大赛等平台,加强农村电商优秀企业和品牌宣传推广。(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气象局负责)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5个,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运营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强化电商利益联结。以“农品荟”农产品交易平台、“邮你行”农产品展销平台为依托,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大力推广“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企业(平台)+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加强农村电商企业产销对接活动。(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支持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稳定购销协作,按实效给予电商企业以网络销售额5%内的奖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方式,收购、包装并网络销售小农户自产农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提高电商培训实效。适应电商发展新要求,着力增强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将农产品电商人才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等列入培训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电商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给予培训合格者1200元/人补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引入社交电商等新型课程,开展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农村电商专业或增设电商课程。(县教育局负责)加强《电子商务法》等宣传贯彻。(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精准推进电商扶贫。持续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电商扶贫问题整改,增强农村电商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升贫困村网点的扶贫服务功能,指导网点通过电商平台、网上小程序、微商等开展农产品网络销售。(县商务局负责)对配合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等开展本地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收购和信息提供等上行服务并形成网络销售的网点,给予每个网点2000元以内的分档奖励。对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的,给予收购金额10%以内的补助。(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加强对贫困村网点经营者、创业致富带头人、驻村扶贫工作队、村“两委”、产业发展指导员、大学生村官、有基础的贫困劳动者等电商培训。推进与就业扶贫、特色种养业扶贫等项目协作。(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负责)积极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大力拓展贫困村产品销售渠道。(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负责)

(六)引导电商应用创新。鼓励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地方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优先推荐农村特色产业集聚的镇、村申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或示范村。(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鼓励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对农村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上行实现年在线出易额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以内的分档奖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探索提升电商数据应用水平。鼓励社区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直采直供。引导中小电商“抱团”发展,合作开发产品,降低运营成本。(县商务局、县供销社负责)

(七)完善服务基础设施。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30.059公里,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管理局负责)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行政村100%通快递。(县邮政管理局、邮政分公司负责)支持有条件的镇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邮政管理局负责)推动光纤和4G网络行政村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鼓励电信企业面向农村地区推出专属的优惠资费产品。(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

(八)提升电商公共服务。明确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企业对网点和物流的监督责任和农产品上行实绩要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企业要加强对本地农村产品及小农户自产特色产品等信息收集,组织动员电商企业参加产销对接,推进电商展示与线上线下销售融合。(县商务局负责)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水平,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可持续运营机制。(县商务局、县发改委负责)

(九)加强电商政策保障。统筹县级(含省补专项)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电商产品上行、主体培育、品牌建设、模式建设、示范创建、产销对接等。(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示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电商的产品,推广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仓单质押贷款等金融业务。(县金融办、县人行负责)完善人才政策,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的实用型电商人才,鼓励引导青年返乡创业,做好企业服务保障,促进农村电商政策资源整合。(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