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规划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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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规划问题

城中村改造规划问题范文1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途径;城市规划

1 前言: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大量村庄向城市变迁。然而一个特殊而又普遍的重要事实是,部分村庄不仅没有被城市化发展所“终结”,而且还被城市所“包围”,并且还依然保留和实行着农村管理体制。城中村现象在我国不是孤立个别现象,随着改革开放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全国各地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中村现象便日益普遍。同时,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变快,城中村的问题也随之越来越尖锐。以奉化市为例,奉化长汀村因为人居密集、房产性质多样、民情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城中村改造更是难上加难。本文就论述奉化市城中村改造途径做了研究,提出了几种改造途径。

2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难点

2.1 规划建设问题

城中村基础设施不完善,道路状况差。不仅影响到居民的生活也影响到城市的规划建设。如在奉化城区,有一个远近闻名的长汀村,曾是当地最大的城中村也是奉化市最典型最亟需改造的城中村。这里人口密度大、房屋大多年久失修,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同时市内的几条干道都通向这里,而到这里又“戛然而止。给城市规划建设带来了不便。

2.2 城中村的宅基地问题

城中村土地产权问题是城中村改造的一个最主要问题,也是最大的障碍、难点。政府要收回城中村土地的规划控制权,城中村居民对原有居住土地的使用权力就被削弱了。而对于城中村这样人口稠密的地区,对于政府、开放商开发政策下较难获得赢利。

与任何一种交易―样,城中村产权出售这笔交易能否达成,关键要看价格,具体说,政府、开发商出价能否为城中村的居民所接受,也可以反过来说,城中村的居民的出价是否能够为政府所接受。而城中村改造的难点很大程度上就决定在定价上。

2.3 体制的问题

城中村存在许多的社会、政治遗留问题,使得城中村未能纳入城市管理的轨道,在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而随着城市的二元发展,这些问题越积越多,如户籍问题、社会保险问题等等。因此管理体制上的问题也是城中村改造的一个重点。

2.4 资金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是一个系统的城市规划问题,无论是居民的安置,房屋的拆迁,还是城中村居民政策的变更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目前,奉化市政府不可能承担如此大改造费用,而对于开放商来说,在缺少赢利的驱动下也不可能投入大量的资本。

3 城中村改造途径研究

3.1 市场主导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

政府不直接介入城中村的改造。这是因为,如果以政府作为项目改造的主体,不仅要有巨大的建设投入之外,还将承担大量的补偿包袱,背上沉重的财政压力,同时这种以行政强制力为后盾的手段会引起城中村农户的反感、抵触。因此,政府可以尝试从拆迁补偿的纷争中解脱出来,通过统一规划,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极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中村项目的改造。允许其他开发单位参与改造,但需经改造项目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这种做法可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难题。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与,拆迁补偿问题也容易得到解决,但考虑到开发单位合理的利益需要,政府需在规划或地价改策上作出进一步的调节。

3.2 统―建设、成片改造,有计划地逐步推进

为了防止再次出现分散的“据点”式开发或“把肉吃了,留下骨头”式的零星插建,奉化市改造还可以依照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的统一要求来进行统一建设、统一改造。同时,为了保障城中村改造得以实现,还应确保城中村统一或分步规划改造的基本地量。同时,城中村改造事关农民经济来源、外来务工人口的住房及社会稳定,其改造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在规划的指导下有计划地逐步推进。同时,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纳入全市统一的土地开发供应计划,以防止造成土地供应失控,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冲击

3.3 运用基准容积率和地价杠杆对城中村改造实行双重调节

用基准容积率和地价杠杆对城中村改造进行多方位的调节应该是政府针对辖区内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容积率――基准容积率,就具体的改造项目而言,对基准容积率高于规划容积率的那部分项目用地实行优惠地价政策,对高出基准容积串的那部分项目用地收取全额的甚至更多的地价。这样可以调节奉化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整体开发强度在可以接受、掌控的程度上。同时还可以促进平衡各城中村居民之间的不公平现象,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违法滥建行为的发生。

3.4 采取房地产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进行改造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有房地产产权调换(实物补偿)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考虑到奉化市城中村现状以及广大农户对城中村改造的意愿,应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地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并规定补偿给农户的房地产而积不得超过一定标准,对于超出部分一律实行货币补偿或采用人股分配红利的方式彻底解决。

4 城中村改造途径的注意事项

4.1 政策配套是城中村改造的基础

村民是城中村改造的主体,改造涉及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民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因此奉化市城中村改造应配套出台有关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劳动就业及来来发展等方面问题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同时,加大政策的推进力度,使“村改居”居民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从根本上消除村民的思想顾虑,为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良好的基础。

4.2 加强市场引导

城中村改造能否吸引到充足的资金是改造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要依靠单一的资金来源显然是不能整个改造和建设项目的。建议更多地强调筹资渠道的多元化和组合化,利用市场引导机制,吸引众多开发单位参与改造,不但会使改造工作顾利进行,而且也将促使奉化市城市建设形成良好发展局面。

4.3 注重科学的改造规划

科学规划是城中村的发改造规划是前提,城中村改造,要有科学合理的规划。要进行细致深入的规划研究,结合奉化市市总体现划要求,充分协调多方意见,均衡各方利益关系,仔细推敲落实各类用地空间布局,提出切实可行的城中村改造综合规划方案,确保规划方案落到实处。

5 结语:

奉化市城中村的改造涉及数以万计的城中村居民的利益,同时也涉及居住在城中村外来务工者的利益,而且还会涉及政府、地产商等等单位的利益。城中村的改造会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城市功能,城中村居民的市民化,则是城市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城中村的改造问题不仅仅是拆迁安置的问题,也不是单靠资金、政策手段能解决的,城中村的改造必须从科学、宏观的角度,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对改造解决。

参考文献:

[1]胡弦,刘谷一.谈城中村改造中对弱势群体的关注[J].三峡大学学报,2008,5(12):102-104

[2]E.F.舒马赫(E.F.Schumacher) (英).小的是美好的[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7

[3]吴亮.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西安市为例[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8,12(7):231-234

城中村改造规划问题范文2

【关键词】 城中村;土地利用;南昌;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1-078-01

一、南昌城中村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资源利用粗放,没有合理配置资源

在南昌大部分城中村中,因为城中村在土地管理方面,沿袭了以往的集体管理,没有统一的规划限定,建筑基本处于自由散漫式发展的状态。集体中不同的利益个体有着不同的利用方式,导致城中村的土地利用没有最优利用,集约化发展。

(二)人口构成复杂,土地开发开展困难

城中村人口构成复杂,大致分为四种类型:常住本地的村民、常住本乡地域的租房户、非本乡村民在本乡用地建(购)房户、短居住本村的租房户。复杂的人口构成,不仅是在城中村治安等方面的管理问题,对后期的土地开发保证开发的均衡性,无疑将带来很大的压力。

(三)巨大的低质廉价住房需求刺激着城中村的违法建设

外来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形成了对低质廉价住房的巨大需求市场。因为城中村租房的起点低、花费少,许多外来务工人员首选在城中村中租房,加之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不到位,对违法建设处理的不力,巨大需求刺激着城中村农民不顾一切地大量的进行违法建设,任意侵占公共空间和道路,市政设施无人顾及,导致城中村土地利用的进一步混乱。在建设的过程中,因为没有统一的规划和要求,村民往往只是以自家的利益为衡量准绳进行建设,建筑挤占道路和公共空间。村里缺乏防火防灾等方面的考虑,具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四)土地权属复杂,用地界线模糊

城中村土地权属不清,许多土地已经变相卖出或被长期租用,而又没有土地转让证或土地出租证,造成在土地统计时权属不清。与此同时,在村屯土地中部分企事业单位、市政用地界限模糊,仅靠“手指口说”来描述大致边界,无法确切划定界限,以后的土地利用中划分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城中村改造土地开发主要措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正确指导城中村发展

城中村的发展要坚持以城市规划为主导,按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调整城中村用地布局,对城中村目前还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统一征为国有,解决城中村二元土地管理体制的问题。政府制定南昌城中村改制改造的政府规章,规范城中村改制和改造行为,明确城中村改造的各种政策。鉴于城中村改制和改造的复杂性,应组织发改委、规划、土地、社保、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制定一个详细的、可操作的政府规章,明确规定城中村改制与改造的各项政策操作程序以及各种问题的处置办法等,确保对城中村的进一步工作有章可循。

编制城中村的规划,根据规划改造发展目标,进一步确定用地布局结构,确定合理的道路交通系统,绿地系统及居住社区结构,完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的配套,制定开发改造建设方案,从制度上和方法上引导城中村的健康发展。

(二)遏制违规建筑,改善内部环境

建立专门的队伍,加强规划管理,遏止违章、违法建筑,坚决撤除临时建筑和违章、违法建,筑鼓励农村集体统一按多层公寓式住宅模式建设农民住宅区。停止城中村一切建设用地和农宅审批,为城中村改造与整治创造条件。

在冻结城中村的建设活动,查处违规建筑的同时,还要稳步推进城中村的改造,通过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使城中村向着更为和谐的方向发展。

(三)充分挖掘优势,建立合理开发模式

前面提到,城中村多是处于发达地区的周围,区域优势显著,随着城市的发展用地已嵌入城市之中,周边多数用地已被开发,能够较好地进行地块整体开发。结合各个城中村的具体优势,制定合适的开发模式。由于涉及村民的安置、商业地块开发、配套公共设施建设,故在城中村的土地开发过程中存在很到的协调问题,需要一个各个利益团体都能够接受的开发模式。比如威海市的城中村建设中采用的集体开发模式。因为土地的收归国有存在着资金、社会影响等方面的障碍。威海市在进行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就结合实际状况,将集体土地建成系统的出租房和商场等建筑,不用于出售,仅用于出租,收益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配。这不仅仅是增加了村名收入,规范了城中村房屋出租的活动,还从根本上改善了城中村的居住环境,这种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开发模式的做法值得借鉴。

三、结语

总之,城中村的改造和发展对城市的健康发展及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存在着较多的城中村,应结合各个城中村的具体情况,对城中村进行改造规划。对于土地利用问题,从宏观上进行规划控制,微观上进行技术方法指导,将改造前,改造进行,改造后的一系列问题纳入考虑范畴,是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最终使城中村的转变与城市的发展接轨,使居民受益。南昌市的城中村工作刚刚起步,现实情况存在着的用地零散、土地使用效率低下、人口流动量大等一系列的实际问题,在后期工作中应当提出更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与决策为江西其他城市的城中村改造建设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谢志岿.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问题 [J].特区理论与实践, 2003,(8).

[2] 袁春芗.南昌市城中村问题调查研究一一以青山湖区为例[D].南昌,2008.

城中村改造规划问题范文3

关键词:城中村;城市化;改造;规划

在城市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每一座城市都会遇到“城中村”改造问题。这是因为“城中村”指的是位于建成区边缘、规划建成区范围之内、已被建成区包围或半包围的村庄。这些村庄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区不断向外拓展中不断地改造成城市建成区。因此,“城中村”改造的过程就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这项工作是城市发展的需要,是推进城市化的需要,是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城市质量的需要,是盘活城市资产、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需要,也是控制各个“城中村”自行盲目发展、违法城市规划布局所引发出的诸多违章建筑的需要。

以唐山市高新区为例,“城中村”改造的过程就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高新区规划面积31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由10万增长到200余万,高新区现辖20个村,目前中心区9个村已全部纳入全市城中村改造计划。新划转的11个村,按照外环线10公里之内全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也将全部纳入城市建设范围。在未来几年内,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将全部完成,高新区村民变市民就要变为现实。

一、城中村改造将要面临的主要问题

1.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差。

2.公用服务设施不配套。银行储蓄网点少、面积小、服务差、水平低;科教文体卫等设施不能满足需要,餐饮、修理、商贸等各项配套设施严重不足等。

3.城中村传统的村落文化面临断层。在城市文化和大量外来人口的冲击下,城中村传统的村落文化面临衰落,同时,村民的角色又没有转变成现代城市市民,村民面临角色转变的阵痛。

4.城中村村民的就业率普遍较低。

二、根据上述的问题。对城中村改造提出以下的建议

1.实行分类指导与“一村一策”相结合的改造策略

城中村改造,既要根据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确定改造的目标和方向,又要根据城中村的具体特征,采取“在整体改造战略上实行分类指导,在具体改造措施上实行“‘一村一策’相结合”的改造策略。实行“成熟一村、改造一村,加快成熟城中村的改造与防止新城中村的产生相结合”的指导方针。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今后规划建设中要符合规划要求、规划布局和规划内容。小区建设要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特色,依据“城中村”的具体地理位置,因地制宜的规划、建设。

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一要坚持将建设现代化大城市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系统规划、分布实施。二要坚持从环境生态性、生活舒适性和居民方便性等“三性”原则,做到优化组合,合理布局。三要将居住形态、社会形态、生活形态与城市协调统一,使“城中村”真正融入城市之中。四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用为先;精心规划、综合环境注重居住、休闲、服务相配套,努力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环境优美。

城中村改造规划问题范文4

*前大家的工作都很繁忙,之所以还要开这个会,是因为城中村改造工作意义重大,工作难度大,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要求高。通过这次经验交流会,主要是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对*年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09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刚才,县(市、区)的分管同志分别汇报了城中村改造工作完成情况,介绍了经验和做法,讲得都很好。市规划、国土、财政、建委、人防等7个相关部门针对县(市、区)反映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现场进行解答,不仅说清了政策规定,而且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希望县(市、区)和部门经常面对面沟通联系共同推动工作开展。下面,我结合*年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09年的工作任务,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

*年初,省委、省政府提出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加快全省城镇化进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成立了“城中村”改造协调小组,下发了指导性文件,制定了“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各县(市、区)也都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从*年2月份全市“城中村”改造全面启动以来,各级政府以解放思想为契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破解难题、搞好服务、提高效率,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我市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市启动了4个城中村改造,累计投资2960万元;长葛市启动了坡杨村改造,已完成投资2000万元;*县启动了*、*2个城中村改造,完成投资4100万元;鄢陵县完成了8个城中村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启动了5个城中村改造,完成拆迁面积5万m2,开工建设3万m2,累计投资1.2亿元;襄城县启动了3个城中村改造,完成拆迁面积6.02万m2,完成投资4259万元;魏都区启动了俎庄、洞上2个城中村改造,俎庄安置房已开工建设,洞上已与投资商签订了合作协议;经济开发区启动了屯北城中村改造,已与外商签订了开发协议,正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东城区完成了9个城中村改造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启动了三里桥、大坑李、十里庙、唐岗、半截河、赵湾6个城中村改造,已完成拆迁面积58.6万m2,完成投资5.38亿元。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面积70多万m2,开工建设面积52.9万m2,累计完成投资8.2亿元。对*而言,大规模地对城中村进行改造是一项新的工作,可以说没有成功的经验可遵循,外地的一些做法也仅仅是一种借鉴,大家在这种情况下,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探索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规划先行、城乡一体、充分对接、选好切点,努力从“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有利于提升城市整体功能、有利于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有利于改善市区居住环境)出发进行规划。如长葛市树立“大统筹、大集中、大规划”的理念,对推进区内19个行政村统筹规划,将19个行政村合并建设成10个集中居住区,居民可达2万人。通过统筹规划,既节约了土地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扩大了社区规模和人口,改善了农民生活环境,同时也更好地实现了推进区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二是坚持试点先行。去年,我们在市区和推进区范围内共确定了7个市级试点城中村。目前,7个市级试点村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改造模式和工作经验:如*县*村采取“村企共建”的模式,由瑞贝卡公司投资8000万元对村庄进行改造,村庄腾出的土地用于企业发展。目前,*“城中村”改造完成投资3600万元,一期16幢安置房已开工建设。魏都区俎庄城中村采取市场运作的模式,引进开发商进行投资改造,长葛坡杨村则采取政府贷款的模式进行改造,都取得较好的成效。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各县(市、区)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如在招商方面,充分利用第八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这个平台,布置展台,发放招商文件,开展项目推介,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拆迁补偿、群众安置方面,坚持群众利益最大化原则,规定先安置群众,后开发建设。东城区采取“以民为本,和谐拆迁安置”的模式,由区、乡(办)、村(社区)共同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城中村”改造拆迁房屋进行市场评估,把市场评估与评估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了拆迁补偿过程的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在此基础上,深入村组进行调查研究,较好地解决了“闺女户”、“外来户”、“困难户”等特殊对象安置问题,合理的安置办法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在建设用地上,各地都坚持以“招、拍、挂”方式供应,阳光操作。由于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得好,促进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促进了社会稳定。四是坚持兼顾各方利益。各地按照政府、业主、群众“三满意”的原则,维护好各方利益。各地在维护政府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各尽所能地出台了优惠政策,对开发商给予让利。如东城区提出根据不同项目,对开发企业实行财政补贴,保证投资商合理的回报率,以消除其后顾之忧。五是坚持机制保障。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全市上下形成了一套系统协调的城中村改造运行机制。第一,建立了领导机制。各县(市、区)都成立了“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或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县王堃书记亲自担任政委,王民生县长任指挥长,实行四大班子领导分包制,提供了组织保证。第二,建立了督查机制。市经营办建立了“日督查”、“两周一通报”的制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现存问题,每两周编发一期督查通报,上报市有关领导,并把下两周需要完成的工作,以通报形式下发给有关单位,限期完成。第三,实行考评机制。市经营办下发了《*市“城中村”改造考评办法》,每两个月对全市“城中村”进展情况进展进行一次排名,最后一名在创建新闻会上作表态发言,有利地促进了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第四,坚持方案评审机制。为了妥善解决实施方案的编制和评审,解决好村民安置、改造开发中的问题,市国土局苏晓局长和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同志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召开“城中村”改造联席办公会议,与建设、规划、财政等部门反复沟通协商,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和推动了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年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全市而言,县(市、区)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就*市区来讲,截止目前,7个试点村仍有4个没有开工,年度计划完成投资4.6亿元,实际完成0.7亿元,仅占年度计划的15%,无论从形象进度还是投资完成额度,都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经济形势影响,开发商对城中村改造投资热情不高。去年上半年国家实行紧缩性财政政策,下半年暴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形成冲击,房地产市场迅速下滑,开发商资金紧张,这在客观上影响了投资商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热情,各地普遍出现城中村改造招商引资难的问题,有的协议已签订又临时退出,致使个别项目不能按时开工建设。二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一些地方认为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长期工作,上级提出的改造时间太紧、任务太重,自给的少,畏难情绪大,工作不好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路子不多,方法不活,在破解资金难题、调动农民积极性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三是开发商要求调整用地规划,打乱了原有布局。由于目前房地产低迷,部分开发商认为按照原计划用于打捆开发的经营性用地较少,赢利难以消化安置房费用,坚持要求调整用地计划,扩大经营性用地面积,原有布局被打乱。四是前期工作滞后,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由于投资商确定难,资金到位慢,造成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滞后,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难、编制慢,规划审批、招商引资、拆迁安置、开发建设等相关工作不能协调推进,影响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整体进度。对于上述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刚才各部门初步提出了一些意见,下来后要继续沟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于已开工建设的,要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加快进度,全面铺开,严格按照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的要求,把好建设质量关,把好公建工程关。对于没有开工建设的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完成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对建设台帐要进行调整,科学安排施工计划,争取把前期耽误的时间在后期工程建设中赶出来,确保按照原定竣工时间按时完工。

二、提高认识,增强信心

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镇化的必由之路,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举措,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千秋工程。各级、各部门在思想认识上需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提高:

首先,要从扩内需、保增长的经济形势出发,进一步增强城中村改造的紧迫感。对于今年经济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目前中央总的判断是,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运行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可能还会增加,经济下滑还未“见底”,今年很可能是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困难的一年。我市同全国、全省一样,经济运行基本面保持良好,但也存在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企业经营困难逐步加剧等问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已经成为09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当前情况下最有效最直接的措施就是加大投资力度,尤其是加大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城中村改造项目产业关联性强,对建材、运输、房地产等行业拉动作用十分明显。当前,国家明确提出要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强调出手要快、出拳要重,并且陆续出台了加大信贷、鼓励投资的一系列刺激经济的措施,根据以往经验判断,我们可以抓住的建设和机遇也就是一两年时间,随着经济趋热,又将开始新一轮防过热、防通涨,到那时国家政策口子收紧,我们就会痛失机遇。因此,要切实增强紧迫感,抓住当前鼓励投资的良好环境,推动我市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再上新台阶。

其次,要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城中村改造的责任感。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就是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市城镇化的发展模式是“带状城市,组团发展”,发展的目标是“一个中心,五个片区”,即以“三区一县”(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和*县城区)为中心,*市、长葛市、*县新城区、鄢陵县、襄城县为五个片区。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既要扩大城市规模,扩大城区面积,外延式发展,更要提升城市内涵,建设紧凑型的城市。目前,全国、全省各地都在抢抓机遇,大规模、大力度进行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市外环路以内城中村有61个、人口13.7万人,推进区内的城中村61个,人口9.5万人,两者相加有122个城中村,人口21万人,占地5万亩,安置用地2万亩,可以腾出3万亩建设用地,13.7万人能够通过身份置换转变为城市居民;*市、鄢陵县、襄城县计划三年改造29个行政村,人口8.1万,占地1.68万亩,可腾出土地3700亩,转换城市居民8万多人。其中,*市计划改造12个,人口3.3万人,占地6900亩,可腾出土地1500亩;鄢陵县计划改造6个,人口近3万人,占地2200亩,可腾出土地1300亩;襄城县计划改造10个,人口近1.8万人,占地7800亩,可腾出土地900亩。由此可以看出,通过城中村改造可以集约、节约用地,腾出宝贵土地去进行大项目的开发建设,进而强化城市的产业支撑。

第三,要从顺应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出发,坚定“城中村”改造的信心和决心。“城中村”改造符合我市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更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广大群众看到了城市日新月异的新面貌,更希望享受到城市发展带来的实惠,因此对城中村改造更加关注,更加支持,更加期盼。近年来,不断有市民群众通过写信或市长信箱等多种方式强烈要求加快城中村改造改善居住环境。这些情况都充分说明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符合民意,顺应民心。这项工作既有政策机遇,又有群众支持,可谓天时、地利、人和。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坚定信心,毫不动摇地把这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第四,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出发,在不断解放思想中增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动力。各县(市、区)要坚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出发,深刻认识城中村改造对于推进我市“四城同创”,确保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现我市经济“新跨越、新崛起”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城中村改造资金、土地、拆迁等“瓶颈”问题上,吃透上情、吃透外情、吃透下情、研究政策,借鉴经验,顺应民意,选准平衡点,抓好结合点,难中求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2009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项目建设推进年”。市委毛书记提出要着力在老城区和“三村”改造上实现突破,李市长要求以完善城市功能和老城区及“三村”改造为重点,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完成年度计划投资。今年市区共确定了19个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6.9亿元。这19个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对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进行研究部署,市政府先后召开了项目协调会和前期工作对接会,对城中村改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体要求是:坚定信心,规划引领,因村制宜,破解瓶颈,全面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度。具体工作强调6点意见: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市、襄城县、鄢陵县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精心谋划,科学安排,确保三年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县、长葛市、魏都区、开发区、东城区要在三年内完成市区和推进区的城中村改造任务。市区和推进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市2009年城建重点项目及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计划》确定的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明确工作时限,建立工作台帐,抓好工作落实。对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2009年城中村改造项目及早见效、及早惠及民众。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做好前期工作。要认真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十个程序、九个规范性动作”要求,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第一,要积极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各县(市、区)要坚持把规划作为“城中村”改造建设的“龙头”,用规划引领改造,用规划控制建设。要吃透情况,充分论证,认真扎实地做好前期工作,决不能大而化之,搪塞应付,要把先进的理念、外地的经验、当地的特点融入规划之中,高标准、高起点做好做实各项规划。市规划局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早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高标准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施工图设计。第二,优先保障用地,探索新的用地政策和方式。市国土局要在国家土地政策趋紧的情况下,积极调整用地指标,优先保证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要认真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为城中村改造用地探索新模式、新方法。各县市(区)要在城中村改造中坚持走集约、节约用地的路子,积极在存量建设用地上做文章,坚决杜绝占用基本农田搞改造,尽量不占或少占一般耕地。严禁借城中村改造的名义非法开发房地产,形成新的“小产权房”,要依法严查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第三,多方筹集资金。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筹措建设资金。需要相关县(市、区)承担的,要克服困难,想方设法予以保障;需要业主投资的,要搞好引导,加强督促,确保到位。第四,依法和谐拆迁。要认真执行拆迁政策,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及早考虑、及早实施、争取主动。要依法拆迁,有情操作,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参与政策,充分尊重民意,做到透明、公开、公正、合情、合理、合法。各县(市、区)要加强协调,做好涉及群众过渡期生活安置和群众拆迁补偿工作;要优先建设群众安置住房,确保群众按时回迁后再进行经营性开发。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破解筹资难题。要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吸引业主投资。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编制招商文件,利用中央、省、市三级媒体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要突出本地特色,讲清区域优势,讲明优惠政策,吸引全国各地有实力、信誉好的开发商关注*、投资*。要精心组织推介活动。起点要高,规模要大,效果要好,各县(市、区)可以分散搞,也可以联手搞。要制定优惠政策,让利投资业主。目前,受经济下滑影响,房地产市场低迷,房地产开发商对城中村改造这种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的项目投资热情不高。各地要借鉴珠海、合肥、郑州、临沂等地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地制定优惠政策,需要政府给的政策一定要给足,政府已有的优惠政策要用好,积极引进市内外有实力的业主参与城中村改造。要坚持多策并举,确保资金供应。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资模式。可以采取政府统征储备、市场开发运作、社区自主改造、“村企共建”、“村园共建”、“土地整理”、“村庄整治”、“腾村换地”等多种模式。总之,各地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因地制宜,在资金筹措多元化、资金利用市场化、基础设施社会化上找出路,着力破解城中村改造融资难的问题。

四是沟通协调,做好改造方案评审。全市所有的城中村改造,都要在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审批、确定投资商的基础上,抓紧做好实施方案的编制和评审。各个县(市、区)一定要重视方案的评审论证工作,编制好方案。市规划、土地、财政、建委四个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各个村的具体情况,因村制宜,一村一案地进行评审。四个部门要主动搞好服务,各个县(市、区)要主动沟通对接,共同搞好评审工作。

五是及时查处违章建筑,降低改造成本。近期私搭乱建的歪风越刮越烈,听说哪里的城中村要改造,就有人在那里搞违章建筑,不仅影响恶劣,而且给改造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和难度,增加了改造成本。市规划局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依照职能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要抓紧制定完善制止私搭乱建的长效机制和实施细则。各县(市、区)要加强监管,对违章建筑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立案、及时拆除,为我市的城中村改造创造最低的改造成本,最佳的改造环境。

城中村改造规划问题范文5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地;改造时;改造度;改造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随着三亚专业性旅游城市所面临的新发展形势,城市外延式扩张的深入的同时,三亚内涵式城市化被提到议事日程,对人居环境及人口素质水平较低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为推进三亚城市和谐发展的重要环节,与实现三亚国际性滨海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紧密相关。“城中村”土地作为城市宝贵空间资源的一部分需要得到高效的利用,但就三亚现有“城中村”坐地收租等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妨碍了三亚专业性旅游城市主导功能的提升和城市空间的一体化发展。

三亚根据“城中村”所处的具体区位、现状及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改造开发的迫切性等综合因素,采用因地制宜的开发模式,改变“城中村”空间低效利用状态,促进城市的产业升级和功能调整、提升国际旅游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从而实现由“城市角落”到“城市亮点”的巨大转变。这已是三亚由速度向效益转型的关键时期当务之急。

规划研究范围涉及三亚旧城区及部分周边的“城中村”,主要包括阳光海岸、吴春园、榕根村、月川村、东岸村、海螺村、临春村、红旗街、商品街、建设街、民众街、港门上村、儋州村、南边海、下洋田、水巷村等;分布的区域从三亚市的市中心到城郊边缘。

2.技术路线的提出

为了能更好地改造三亚城中村,首先需要判断哪里要改造、什么时候要改造、改造到什么程度合适,为此针对这些基本问题的判断我们借鉴了国内外关于城中村改造的相关理论与案例,最后得出通过如下三种研究路线回答三亚城中村改造的基本问题:第一、明确城中村在三亚城市空间层级的关系——判定是否需要改造——改造“地”的确定;第二、明确城中村在三亚城市空间层级的改造“时”——判定是否达到改造“时”——改造优先性的判断;第三、明确城中村在三亚城市空间层级的改造“度”——判定改造达到度——改造地的改造程度确定。具体详见图1。

图1三亚城中村改造“地”、改造“时”与改造“度”技术路线

3.三亚城中村改造“地”的确定

3.1 城中村是否改造的判定条件

改造“地”即需要改造的城市空间,比较劣势决定改造“地”。

3.1.1比较劣势

城中村是否改造主要取决于即城中村与其周边存在的比较劣势,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比较劣势。

(1)经济效益的比较劣势(物质形态引起的比较劣势、地块性质、功能引起的比较劣势、土地级差变化引起的比较劣势)

(2)社会效益的比较劣势(从整个城市的角度看待研究对象的社会效益、从居住其内的人对居住环境的判断)

(3)环境效益的比较劣势(开放空间的环境指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

反映水平空间集约程度的建筑密度和垂直空间集约程度的容积率;反映环境污染的指标)。

3.1.2城市空间层级结构

比较劣势在宏观层面上可以通过确定城市的空间层级的内在“差异”来体现,进而

作为城中村是否改造的一个理论依据。

(1)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是城市由内向外依次是CBD用地、商业与办公用地、居

住/工业用地、农业用地;理想化与之对应的空间类型是全球化空间、城市化空间、市民化空间、乡村化空间,两者共同揭示了城市空间的“层级”的关系。

(2)判断城市空间层级是否合理的标准——城市空间的层级与连接的合理性

乡村化空间、市民化空间、城市化空间、全球化空间同时存在于一个城市中并具有“层级”关系;每种类型空间有与其相适应的使用者、经济活动、开发强度、开放性和空间尺度。

(3)层级的内在“差异”决定空间的连接原则:

某个层级的空间只能与同层级、或相临层级的空间连接,不能越过紧邻的层级与更高、或更低层级的空间发生关系。自然化空间是城市中存在的、也是必须的,可以与其它任何空间连接。

3.2三亚主城区空间层级结构的确定

城市空间层级结构为改造提供一个指导,也提供一个约束,不仅有利于对城市空间宏观的把握,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还有助于回答“哪里要改造、改造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下面分析三亚市主城区空间层级结构的基本类型,详见表1。

表1 三亚市主城区空间层级结构的基本类型

3.3 三亚城中村空间层级的比较劣势与改造“地”的确定

通过三亚主城区空间层级结构图可以发现,10个地方出现空间连接紊乱:详见图2:

1阳光海岸(四更园) (图A处)

2儋州村及周边地带 (图B处)

3吴春园片区周边地带 (图C处)

4建设街及周边地带 (图D处)

5群众巷及周边地带 (图E 处)

6红旗街及周边地带 (图F处)

7水居巷及周边地带 (图G处)

8港门上村及周边地带 (图H处)

9商品街及周边地带 (图I处)

10榕根村及周边地带(图 J处) (图2 三亚城中村空间层级的比较劣势)

空间层级连接紊乱主要表现为:空间支离破碎;不同层级的城市化空间、市民化空间、乡村化空间任意连接;需要整治的市民化空间与急需改造的乡村化空间排列组合较随意。

因此,从三亚主城区城市空间层级结构图可以得出:1城市空间层级连接出现紊乱主要还是集中在本次规划研究范围内的各城中村。2通过如下表可以明显得出三亚城中村与其周边的比较劣势。3从空间层级结构可以得出三亚目前需要改造城中村。

为此,通过上述判断分析,就可得出三亚城中村改造“地”的一览表,具体详见表2。

表2三亚城中村改造“地”一览表

当然,政府在实际操作中,水巷村、港门下村、下洋田、南边海等城中村己做好了规划,并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改造开发建设。而实际上如果城中村所在区位的特殊性以及大项目的带动,能保证开发建设的成功也是可行的。

3.4 三亚城中村改造“地”的分类

结合上述第三章的空间形态研究和各城中村内的村民身份转变程度可以分为如下三大类:旧城改造区型、城中村型、城郊村型。

(1)旧城改造区型

该类型的城中村主要是指:阳光海岸——四更园、吴春园、儋州村、建设街、红旗街、群众巷、商品街。位于三亚城市中心区(主城区),周边已被繁华的商业和城市其它用地所包围,村民已基本向城市居民转换,片区也已建设成社区,但其建筑的功能性质、质量和立面与城市发展和整个片区的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旧城改造区。

(2)城中村型

该类型的城中村主要是指:榕根村、月川村、水居巷、港门上村、南边海、下洋田。位于三亚城市中心区(主城区)或城乡结合部,周边被一些零星的沿街小商铺所包围,少量村民已向城市居民转换,片区也有少量已建设成社区,但其建筑的功能性质、质量和立面与城市发展和整个片区的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城中村。

(3)城郊村型

该类型的城中村主要是指:东岸村、海螺村、临春村。位于三亚城市郊区部位(城乡结合部),具有较多的土地,城市近期建设不会覆盖的地区,主要以农村户口为主;但其现状大部分建筑以低层、部分建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村内公共基础设施较缺乏,从上位规划的功能定位与城市发展目标来看是不相符合的城中村,将通过合理的改造开发模式进行建设。

4.三亚城中村改造“时”的确定

4.1 城中村改造“时”的判定条件

改造“时”即是改造效益最高的时间段。

(1)旧城/城中村改造的成本随着时间的变化曲线应该是“U”型,改造时也就是成

本曲线“U”型的下限,超过最低“机会成本”的改造时期,可能导致改造的成本加大,详见图3。

图3改造机会成本曲线图

(2)改造的标志:人口构成的变化、租金的绝对或相对减低。

(3)改造“时”的影响因素:物理形态的自然老化、人们需求观念的变化、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土地使用的机会成本。

(4)改造“时”的确定——改造影响因素的交集

不同因素引起的改造时如果能够具有“同时性”,则改造效益最佳,详见图4。

图4改造影响因素的交集图

4.2 三亚城中村改造“时”的确定与分类

根据对各城中村的现场调研,并按照上述的改造“时“的判定条件,具体详见表3。

表3三亚城中村改造“时”确定的判定条件表

注:优先1——已达到改造程度

优先2、3——即将达到改造程度(若有项目带动,也可改造)

优先4——还未达到改造程度,特别还有几个自然村落

政府在实际操作中,水巷村、港门下村、下洋田、南边海等城中村己做好了规划,并有项目的带动,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改造开发建设。

5.三亚城中村改造“度”的确定

5.1城中村改造度的判定条件

城中村改造存在两个层面的“度”:对现状的保留程度和改造后要达到的程度。因此,城中村改造度的确定一般遵循如下原则:

(1)宏观层面上“度”:

改造度要满足城市空间层级的内在“差异性”的连接原则:

1某个层级的空间只能与同层级、或相临层级的空间连接,不能越过紧邻的层级与更高、或更低层级的空间发生关系;

2自然化空间是城市中存在的、也是必须的,可以与其它任何空间连接。

(2)微观层面上“度”:

1现状的保留部分——要与宏观“度”的空间层级相匹配;

2改造后的空间特征——也要与宏观“度”的空间特征相符合;

3改造地的经济可行性、社会的可接受性,改造对象的独特性。

5.2 城中村改造“度”的基本类型

几种常见引起改造度变化的改造方式,列表详见表4。

表4 改造度“度”的基本类型

5.3 三亚城中村改造“度”的确定

根据对各城中村的现场调研,并按照上述的改造度的判定条件,可得出如下图5。

图5三亚城中村类型与改造“度”

6.结语

随着新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中村改造已成为困扰各城市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迫切问题。每个城市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定量的城中村,通过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哪些需要改造、什么时候改造、改造到什么程度,成为了城中村改造关键一步。为了更好解决与合理推进城中村改造问题,建议规划管理者有必要编制城市或片区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回答好城中村改造“地”、改造“时”、改造“度”等基本问题,从而健康有效、可持续地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进程。

参考文献:

城中村改造规划问题范文6

在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里,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城市的建成面积迅速扩张,原先分布在城市周边的农村被纳入城市的版图,被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所包围,成为了“都市里的村庄”即所谓的“城中村”。鉴于城中村的众多弊端,国内很多城市已经展开对城中村的改造。在改造中,主要涉及政府作用、改造主体、改造形式、筹资方式、土地权属变更、拆迁补偿方式、管理体制变更等诸多要素,这些要素的不同组合,在全国形成了一些比较典型的城中村改造模式。其中,北京、深圳、杭州等地城中村改造模式较为突出。北京模式实行政府规范、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的政策,运用社会资本等多种手段,引入便利店等新型商业业态。深圳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主体开发的模式,改造的主体为房地产商(政府通过“招拍挂”出让土地予房地产商由其筹资开发)、城中村集体(城中村股份合作企业自行组织改造),以及以上二者的结合(城中村股份合作企业联合房地产商合作改造)。杭州模式则是由政府统筹改造城中村的一种模式。市政府负责城中村改造政策和规划制定,区政府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本区城中村改造。区政府为改造主体,区政府享受市政府在土地运作方面的部分权限,统一运作、统筹平衡城中村集体土地。

二、昆明市城中村现状

1 昆明城中村概况

根据昆明市政府的计划,从2008年到2012年,该市将对主城区的336个城中村进行改造,涉及总建筑面积4000多万平方米,相当于昆明主城区7~8年的商品房建筑面积。其中一环以内城中村22个,一环至二环51个,二环以外263个。截止到去年上半年,昆明已有86个城中村进入全面拆迁,累计拆除城中村建(构)筑物760万平方米。113个村的项目改造规划通过市规委会审议。37个城中村工程建设已开工,工程建设面积510万平方米。昆明城中村绝对数量之大,布局之广,较全国其他省会城市更为突出。

2010年9月28日,昆明市首个城中村回迁安置房张官营落成入住。张官营模式即“先安置、再搬迁、后拆迁”,优先启动回迁安置房及公益性项目建设,并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原则,严格参与企业准入条件,通过比选,让具有资质、实力、讲诚信的企业参与到项目改造中来,发挥引领作用,以此确保村民回迁安置房的建设以及城中村改造的推进。张官营城中村改造实现了零上访、零投诉、零加层、零强拆的“四个零”记录,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成为全市城中村改造的样板。借鉴全国城中村改造的成功典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探索创新,昆明的城中村改造逐步走出了具有昆明特色的道路。

2 昆明城中村的特点

(1)量大面广,基础设施短缺

在249平方公里范围内有多达336个城中村,涉及村民60多万人,而且从城市核心区到城市边缘均有分布。此外,城中村开发强度普遍过大,公共活动空间缺乏,供水、供电、电讯、煤气和排水等市政设施不完善,脏乱差现象普遍,给城市形象和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2)建筑密度大,容积率高

昆明市城中村的平均建筑容积率0.8,二环路内达1.43,有相当一部分村庄的容积率在2.0以上。部分区位条件好,靠近市场的村庄甚至高达4.0。远高于一般的城市居住小区1.8的容积率,改造的难度很大。

(3)产业分布混乱,环境状况恶化

不规范的乡镇及村社企业、以租代征建设、租用民房办家庭作坊式企业众多,企业用房与居民房屋相互交织,企业生产时的废水、废气、废料随意排放,加重了环境的恶化。

(4)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严重

城中村常利用土地的区位优势,大量出租集体土地。据统计,该市2004年违法用地清理8000余宗、近13万亩,大部分发生在城中村。城中村居民大量私建房屋用以出租,“握手楼”、“贴面楼”、窝棚式房屋占城中村房屋比重大,城中村的违法建设较为严重,特别是当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拆迁时,许多村民把加层等违章建设当作获取高额补偿的一种手段。

(5)人口结构复杂,社会管理滞后

城中村聚集着大量的外来人口,有的城中村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聚集,治安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弱,治安问题时有发生,管理形势日趋严峻,造成诸多社会隐患和城市问题。

三、深入推进昆明市城中村改造的对策建议

1 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合理布局

按照“规划预定功能、功能引导产业、产业聚集企业、企业促进发展”的思路,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完善功能”的原则,科学编制城中村一村一策改造规划,实现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通过有序、有效的重建改造,合理调整城市用地布局,推动产业发展、片区繁荣,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2 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利用效率

在实施城中村重建改造进程中,除城市规划涉及到市政公用设施及市级以上重大公益建设项目外,建成区内城中村的现有集体土地以及周边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不再审批与城中村改造重建无关的项目,城中村改造不再配给集体自留用地和审批新增宅基地。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的土地增值收益和建设项目的同级税收留成部分,按返还比例,全部用于城中村改造。

3 推进市场运作,多方参与改造

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中村重建改造,拓宽城中村改造的融资渠道,出台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高优秀开发企业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努力提高重建改造项目的经济效益。

4 重视村民教育,提高就业技能

目前很多城市都存在重视城中村的景观改造而忽视人的改造问题,改造后村民的生存方式没有得到改变,带来很多问题。因此,城中村改造应将村民纳入教育培训计划,提高村民就业技能与水平,为村民自主创业提供智力与资金扶持。

5 完善配套制度,建立社会保障

严格坚持征地政策和补偿安置标准,注意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房屋拆迁的区别,注重新老政策的衔接,不能随意突破。要尽快完善户籍、教育、土地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建设,优先为就业困难的城中村居民提供就业服务,实施与城市居民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在征收土地同时建立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