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及建议范例6篇

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及建议

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及建议范文1

一、目前我县干部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调研的总体情况来看,大家普遍认为近年来我校的干部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从收回的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有98%以上的受访者对我校干部培训的总体评价是在基本满意以上。我县的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改善,驾驭各项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统筹力度不够,培训不均衡

近年来,工学矛盾一直是干部培训的突出问题。全县机关乡镇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忙于重点项目的攻坚工作,一些干部连续多年抽不出时间参加脱产培训,对于党的创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更新不多,并且党校考虑基层实际,往往压缩培训学制周期,导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足问题,因而在全面、有序调训和严格办班培训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二)学员培训的激励机制未建立

由于干部培训与干部考核结合不紧,其学习成绩与学习表现好与差对干部影响不大,干部参加培训动力不足,压力也不足,学习的积极性未能充分地调动起来。有部分学员,把学习当作软任务,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学习态度不够积极,学习的主动性、能动性和投入感不强,即使能认真的听课,但也因缺乏思考,参与研讨极积性不高,对学习考核与论文撰写应付了事而使培训成效打了折扣。

(三)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显著

目前培训班次的课程设置侧重于理论教育,联系工作实际不够紧密;重点不够突出,培训内容涉及面广,但缺乏系统性,编排较散;专题研讨不够,缺少能力训练课程,到先进地区考察、借鉴经验做法未落实。

(四)形式不灵活,方式方法单一

我校干部教育培训虽然近年来在教学方式上做了许多改革,但在课堂上仍以老师单向灌输为主,研究讨论太少,学员考核方式不够灵活。并且由于受经费限制,组织干部异地培训几乎没有,培训视野较狭窄。

二、改进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一)系统规划,形成机制,保障落实

一是建立干部培训年度档案。为确保调训针对性和干部教育的覆盖面,建议建立干部培训年度电子档案,掌握每位干部年度培训状况,尽可能地让更多的干部享受到教育培训机会,提高干部培训的覆盖面。

二是建立健全培训预告制度。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年初组织人事部门给每个单位提供该单位需重点培训的人员名单,让全县各单位提前对全年本单位参训人员、参训时间等做到胸中有数,既有利于各单位避开培训时间合理安排工作,又利于参训人员处理好工学矛盾。

(二)创新班次,紧扣主题,完善内容

一是要深入开展分层次分类别培训。认真研究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村主干等不同领域的干部群体特点、行业要求,深入研究不同层次干部的岗位特点、职责要求和成长目标,努力构建班次更加完善、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齐备、效果更加明显的分层次分类别培训格局。建议在继续办好科级班、青干班等综合性主体班次的基础上,加强和各部门合作开设各类专题研讨班,按工作性质分班次。如面向办公室主任、妇女干部、人大代表、政法干部等群体开设专题研讨班次,及时更新这些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让其更好更快地掌握基本工作职能、技能,提高综合素质,更好更快的适应并完成好岗位工作。

二是要坚持按照理论、实践和能力三大专题设置课程。首先,要注重理论教育,将近期的理论热点问题讲通讲透,帮助学员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其次,要坚持学以致用,注重研究现实问题。在问卷中,学员普遍反映最希望通过培训重点研究县域经济发展、征地拆迁、美丽乡村建设的问题,因此在培训办班应邀请专家学者、县领导和职能部门的领导为学员开讲座,以县委、县政府当前重点工作为中心开展结构化研讨与决策咨询式教学,形成“理论―县情―调研―决策”的培训体系,引导学员深入研究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第三,要因人制宜,从实际出发,着眼急需,重在管用。要根据干部岗位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如何把科学发展的要求转化为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核心素质和能力,按照问卷反映的培训需求,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公共危机与应对策略、平和重点产业发展、媒体应对与舆情处理、公文写作与语言表达等专题培训,做到“需要什么,学什么;缺少什么,补什么”。

(三)改进方法,丰富形式,凸显实效

一是改进方法。首先创新校内教学方式。多采用案例教学与结构化研讨,选取当前社会热点问题,让学员在老师的指导之下展开讨论。尝试“大班定主题,小组分角度、师生同参与”的方式,在一个主题下,分成若干个小题开展小组讨论,最后再将小组讨论结果进行全班交流,避免小组讨论流于形式,提高学习效果。其次创新异地培训。坚持“开门办学”的方针,加强与县外知名学院和培训机构的合作,广泛利用社会培训资源,开展异地培训。因为同质区域的建设经验更具参考与借鉴价值,建议异地培训的选点尽可能选择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同质的区域,以提高异地培训的性价比。

二是丰富形式。首先,尝试开展县乡联合教学。根据基层培训工作存在的时间紧,任务多,交通不便的实际困难,根据乡镇组委建议,由县委党校提供培训菜单及“微型党课”课件,由乡镇自行组织优秀党员干部或者教师进行授课培训、送课下基层;其次,尝试开展高端访谈。邀请学者专家、县领导或职能部门领导进入党校课堂,与学员面对面,就地区性、特色性、当前热点性问题展开探讨。第三,尝试开展情景模拟。建议召开模拟记者招待会,提高领导干部应对媒体的经验和能力。此外,为学员提供说的锻炼平台。开设演讲课,模拟现场演说,让学员轮流谈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提高表达能力。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科学评估

一是采用问卷调查法。不断完善培训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除对教学内容、方法、师资、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外,还要加强对培训方案、计划的评估。通过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不断推动培训工作上新台阶。

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及建议范文2

关键词:校企合作 建设 校外实训基地 实践 思考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从2009年开始开展校企合作,建设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合作培养订单式维修工程师人才。苏宁电器在学院举办“苏宁维修工程师班”,简称“苏宁”班。“苏宁”班招生对象主要面向我院电子信息工程系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二年级学生,从2008级、2009级连续招收了2届。学员利用双休日、节假日,通过为期一年的专业培训和校外实践锻炼,完成“苏宁班”的培训课程学习与技能训练,第三年在苏宁电器顶岗实习,经考核合格后,被录用为苏宁电器售后维修工程师,在苏宁电器就业。与苏宁电器合作建设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成立校企合作组织机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校企双方高度重视实训基地建设,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成立校企合作组织机构”。苏宁电器成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管理机构,有专人负责安排校外实训基地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学院成立了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与企业协调、解决学生顶岗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给予宏观指导。校企双方共同派人参加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领导小组, 定期开展合作交流,构建合作发展规划,并在此框架内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设措施,及时了解双方需求,在生产、教学、科研、培养等方面开展更广泛、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系部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专业教研室在系部领导下积极参与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有专门的教师具体负责学生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工作。

二、构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平台

校企双方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中,明确学校在企业建立教师工作站,构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平台。苏宁电器负责提供工作站场地,每年学校选派3至5人到教师工作站工作。结合学生在企业的顶岗实习安排,苏宁电器负责对教师工作站的实践岗位、实践时间和实践地点进行安排,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选派素质高、业务精的员工对实践活动进行指导。教师根据苏宁电器分配的工作任务,有计划的进行实践锻炼。在教师工作站阶段性实践活动结束后,苏宁电器对教师实践的表现和成效进行评价并反馈至学校。教师工作站的教师,根据苏宁电器行业的特点,在五一、暑期、十一、元旦期间,对到苏宁电器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实习指导和管理。教师在教师工作站阶段性实践活动结束后,进行实践锻炼总结,把实践活动的收获和改进建议及时反馈给苏宁电器。

三、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校外实训基地发挥其功能的必备条件,教师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熟练的动手操作能力是提高实训指导水平、快速提升学生实践技能的直接保证。现在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大多数是从学校到学校,普遍缺少实践经验,课堂教学讲书本理论较多,讲实际应用较少,又不全面了解学生到企业实习的情况,难以指导好学生的实习和毕业论文,势必影响到教学质量。校企合作建设校外实寻训基地为高职院校加强与企业密切合作,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合作企业生产第一线进行实践锻炼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学院支持专业教师按计划定期到苏宁电器各部门进行实践锻炼,在实际工作场景中通过参与生产和技术服务等实践,了解新工艺,学习新技术。在科技研发推广和技术服务中,积累实践经验,充实专业知识,可以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选派教师到合作企业锻炼,这是提高高职院校应用性、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所在。

四、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促进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为了促进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提高“苏宁班”人才培养质量,我们确定了研究课题,成立了课题组,召开了课题研究小组会议,确定研究计划,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课题组成员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积极进行课题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校企合作培养售后维修工程师人才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已成功获得立项,课题组按计划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争取取得好的经验和成果,促进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地方经济。

目前社会上从事家电维修的人员水平参次不齐,很多维修人员是临时招聘来的,缺乏系统的培训。售后服务、维修工程师已成社会紧缺人才,需求量非常大。与苏宁电器合作建立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充分发挥企业的信息优势、技术优势、设备和场地优势,促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开展,订单培养社会紧缺的售后维修工程师人才。企业有最新的市场信息,合作双方根据市场新信息,以就业为导向,共同研究、及时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培养目标,以适应市场的需求。企业聚集着一大批生产、服务一线的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正是通过他们提供给市场,为顾客服务。企业以生产车间、场地、设施、设备作为学生的实习基地,学生可以经常到实习基地实习锻炼,包括毕业前的综合实习,是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条件。与苏宁电器合作共建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苏宁电器进校办维修工程师班,派专家和技术人员给学生授课,学生到苏宁电器校外实训基地顶岗实习,毕业后在苏宁电器就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人才培养,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服务地方经济,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定《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办法》、《校外实践训练考核办法》、《学生参加校外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等,以制度建设,促进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通过制度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搭建一个可操作的平台,为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和运行的有序化提供保障。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苏宁电器开展校企合作,建设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合作培养订单式维修工程师人才,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解决,创新校企合作的新路子,促进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实现以需促学,学以致用,为企业培养真正留得住、用得上、上手快、素质高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促进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邵秋平 刘标 从教育和科技创新谈校企合作的意义和模式.安徽科技,2003年第3期。

[2]姜大源 职业教育研究新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1:24~25。

[3]刘翠兰 张金福 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意义.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7期。

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及建议范文3

关键词:综合配套改革;高技能人才;职业教育;职业培训

作为国务院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第一个地区,浦东新区着力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能级,大力发展以金融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和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快生产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拓展,构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高地。因此,只有建立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大职业教育体系,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才能造就符合现代产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从而提升浦东新区的城市综合竞争力。

一、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是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客观要求

高技能人才是一种融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与较强的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于一身的新型人才,是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发展条件下人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第96次常务会议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浦东要实现国务院提出的“一个指导思想、三个着力、四个结合、十项任务”的总体要求,必须把改革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攻克面上共性难题结合起来,把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结合起来,把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方面改革结合起来,率先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推动全国改革起示范作用。

高技能人才的成才需要一个相对完善的开发“链条”:这个链条涉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评价、使用、交流、激励和保障等诸环节。其中,最基础、最关键,同时也是最薄弱和急迫的的环节是培养。政府、企业、培训机构与技能人才个人作为高技能人才开发体系的重要主体,其作用贯穿于人才开发的诸环节。因此,以功能区、产业基地为依托,抓紧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使浦东新区人才密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浦东新区新一轮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良好的环境,这是抓住有利机遇和条件,乘势而上,全面推进建设创新浦东、和谐浦东、国际化浦东,基本建设外向型、多功能、现代化新城区进程中的一项迫

切而紧要的事情。

二、浦东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现状

浦东新区现有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机构88个,包括学历教育机构3叶,其中高职高专院校 10所(由市教委管理),中等职业学校20所(6所中职由新区社发局直接管理,8所技校由新区社发局与行业、企业共同管理,6所中专由市教委与行业、企业共同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56所(新区劳动保障局间接管理)。

随着浦东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规模也不断扩大,培训层次也逐步提高。据统计,2002年-2006年,新区“三校”(职校、中专、技校以下绕称为“三校”)的在校生规模一直稳定在3万人左右,同时持有双证书(学历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人数大幅度提高。新区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适应新区产业结构升级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实现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向青年人转变,以上岗初级证书向中高级转变,以传统产业为主向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转变。自2002-2006年,浦东新区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从3.1万人增加到3.6万人,其中参加中高层次培训的比例从33.8%提高到61%。

新区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办学培训能力和质量也不断提高。浦东新区现有东辉职校、振华职校等5所职业学校申报参加由市教委组织的“上海市百所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工程”,同时,东辉职校、振华职校、上海市医药学校、上海市环境学校、沪东技校、上船技校等9所学校被批准为部级重点职业学校。浦东新区有3家A级职业培训机构(与徐汇区并列上海市第一),占全市A级机构数的16.7%B级机构26家,A级、B级机构数占浦东新区培训机构总数6胛o。但与新区构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高地,现有新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的发展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职业教育、培训与产业结构、市场需求匹配度不高。据新区劳动保障部门统计,新区高技能人才 (高级工以上的技能劳动者)占技能劳动者为18%,与经济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30%相比,尚有较大差距。而据新区劳动力市场提供的资料显示,到新区公共职介所求职的人员中,按职业资格证书分,无证书的占到82.2%,初级证书的为 6.6%,上岗证书为7.0%,中级证书的为3.6%,高级以上证书的仅占0.6%。求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文化程度不高,使劳动力市场供需失衡明显,尤其是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行业,以及电子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包装设计制作、现代工艺美术设计等灰领岗位都是需大于求。

与之相对应的,浦东新区6所职业学校所设的专业中,与先进制造业相关的专业仅有数控技术应用、微电子技术等,而与现代服务业相关的专业中,也仅设有会展服务、国际商务专业、现代物流等,现代金融服务、创新创意设计、现代制造业等专业设置还相对过少。新IX56家职业培训机构则由于规模普遍偏小,总体上比较薄弱,具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的培训机构仅占1/3,同时,在现有的培训专业中,属专门服务于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如微电子、软件开发、生物医药、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会展旅游等专业严重短缺。据统计,新区共有高级工以上的专业29个,其中第三产业类专业的为13个,属于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仅为6个。

2.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之间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资源未能形成整合机制。由于体制的关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分别由不同的部门主管,尚无相应的机制实施统筹,专业设置雷同化,缺乏合理的体系结构,影响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效益发挥,例如,所中专和8所技校分属市教委、行业各大企业, 6所中职校由社发局主管,56家职业培训机构由劳动保障局主管。在专业设置上,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往往根据上级要求和自己的判断,未能对劳动力市场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听取职介机构、企业的意见,缺乏前瞻性。当学生毕业或学员结业时,却不能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同时,职介机构和用人单位也往往不了解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的专业和培训情况,千方是招不到合适劳动者,一方是毕业学生和结业学员却苦无就业方向。信息渠道的不畅通,使劳动力资源和岗位资源无法充分利用,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业之间形成不了“双赢”的局面。

3.政府、企业、社会对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投入有限。目前,社会上对基础教育都有普遍的认同,呼吁要加大资金投入,但对于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却重视不够,投入有限,尤其是职业技能培训,主要依靠职业培训机构自身的投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发展。一些企业只追求眼前利益,不

注重对内部职工的技能培训,同时对职工参加技能培训缺乏激励机制,职工技能水平的提高与薪酬待遇不同步,抑制了在职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热情。在社会上,历史遗留的鄙薄职业技术教育的陈腐观念仍根深蒂固,重学历、轻能力,重白领、轻蓝领的风气仍比较突出,家长大都不愿意让孩子当工人、服务员,许多青年人也未能树立“我要培训”的观念,把技能培训看做是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

4.国际合作通道还不畅通。由于政策因素,过去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与国外的合作办学程序复杂,审批难度大。随着浦东新区成为国务院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政策的瓶颈在逐步放开。但由于新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自身办学、管理能力的有限,新区仅有个别职校与国外开始合作办学的实质性谈判。而新区各培训机构由于是以企业、自然人投人为主,自有培训资源不够充分,普遍缺乏先进的培训设备。据调查,有26.9%的关键性培训设备落后于国内生产水平,基本达到的为53.8%,领先的只有19.3%。因此,很难吸引国外知名培训机构和认证机构与之合作,更谈不上主动参与高级培训市场竞争。至今,新区还未引进一家知名的国际职业培训机构或认证机构,也未开展有效的国际合作。当职业培训进入市场并对外开放后,就不是传统的学校教学活动,而是一种产业,更是现代服务业的一部分。这种状况的存在将会阻碍新区进一步打造高技能人才高地。

三、对策与建议

1.形成职业教育统一管理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责任体系

针对目前新区职业教育管理的现状,新区应逐步建立分级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削:I管理体制,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具体来讲:

一是强化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目前,由浦东新区社发局与浦东劳动保障局分别承担职业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但对于统筹全区范围内各类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资源,推进校企合作就显得力不从心。2004年,新区建立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联席会议制度,由有关职能部门、群众团体参加。根据国家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要求,新区应该要进一步强化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在成员单位上可以增加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在职能上要突出统筹浦东新区领域内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与培训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协调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劳动保障局及其它相关政府部门,促进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的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的国际合作等。同时,应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新区社发局、新区劳动保障局共同派人参加,具体落实联席会议的成果,听取各方面意见,开展调查研究,为联席会议召开准备各类情况分析和调研报告,切实使联席会议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二是建立职业教育共享平台。目前,新区职校的办学经费已经纳入政府财政的预算,而中专、技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经费以自筹为主,新区应在职业教育经费的投人上,考虑对中专、技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扶持,在形式上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成果机制,同时,将现有职校的各项优惠政策逐步惠及至中专、技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为使新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资源得到共享,新区应建立统一的职业教育师资库,弥补职校缺乏技能型师资,培训机构缺乏理论型师资的问题。对于实训基地的建设,新区不仅要对职校、技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实训场所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做到优势互补,同时,政府要购买实训基地的服务成果,保证这些实训基地能向社会免费开放,全面提升劳动者的动手能力,尤其是弥补应届生在学历与能力之间的断层。

2.形成校企合作互动平台,建立新成长劳动力技能成才的培养体系

培养企业所需的高技能人才是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出发点与归宿。只有紧紧依托行业、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才能培养出企业所需人才。当前职业教育与培训脱离企业需求的现象还十分严重,必须努力改变这种现象。

一是在职业教育培训课程开发上,必须充分依靠行业、企业,要建立由行业、企业专家、学校(培训机构)学科带头人及课程开发专家组成的课程开发委员会,定期对职业教育培训课程提出改进意见,尽快缩小课程与企业实际需要的差距。同时,要认真抓好职业教育与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包括定期组织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平与实务操作能力。推荐荐有代表性的学校与企业,作为教师培养的实训基地;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方法与培训模式的改革试验。

二是在职业教育与培训模式上,坚持走校企结合之路,加大行业、企业的发言权,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主导作用。鼓励与促进校企合作培训人才,总结与推广校企合作培训人才的经验;在现有职业院校中,增挂技师学院(校)牌子,根据企业培训职业人才的实际需要,实行弹性学制,试行多样学习方式,包括学分制、选修制、半工半读制、工学交替制等,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借鉴国内外校企合作培训职业人才的成功经验,推进浦东新区职业教育与培训制度创新。借鉴德国的双元制培养模式,着重研究如何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主导作用;借鉴加拿大的学徒培训制度,着重探讨如何发挥行业协会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借鉴新加坡校企项目合作培养制度和上海化学工业区与上海石化工业学校订单合作培养制度,着重探讨校企合作的本土化。在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浦东实际,切实推进校企合作。

3.形成全社会尊重技术人才氛围,建立高技能人才奖励激励机制

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及建议范文4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外贸人才培养;体制机制

作者简介:陈伟芝(1980-),女,广东揭阳人,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实务教科研;陈岩(1966-),男,广东兴宁人,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学。

基金项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科研类项目“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外贸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编号:2013WYXM0134),主持人:陈伟芝。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02-0055-05

《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高等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紧密联系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灵活,办学活力不足,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质量难以完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此也导致了目前普遍存在着外贸企业“千金难求一才”,而高校外贸相关专业毕业生却很多难以就业的现象。

一、当前外贸人才培养模式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分析

目前高职院校的外贸相关专业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没有真正形成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的体制环境,保障模式持续、有效实施的体制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和完善起来,特别是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上还缺乏突破和创新。体制机制问题已成为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中存在的诸多困难和问题的核心,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尚未建立校企共同主导的合作机制,合作各方的理念尚未达到应有的高度

从目前外贸相关专业校企合作的总体情况来看,基本上还是以职业院校主导、依靠感情联络为主的浅层次合作。大部分都是学校“一头热”,企业“一头冷”。政、校、行、企对于校企合作的认识还是局限于教育内部,如政府层面主要还是由教育部门单方面推动校企合作,带动和引导其它部门参与。企业也多认为校企合作是教育内部的问题,不是企业应有的责任,企业的首要经营目标是经济效益。所以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往往会担心学生参与到业务中的差错和效率低下会使其经济效益受到影响,或担心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会泄露,从而阻碍了校企合作的深度开展,学生学习不到专业技能,合作流于形式[1]。

国家正在积极出台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但这种“参与”机制远远不够,还需各方提高认识,寻求建立校企共同主导的运行机制才能真正推动校企合作的长效发展。

(二)校企共同主导的保障外贸人才培养的宏微观管理体制机制缺失

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外贸人才的培养需要教育、行业、财政、劳动保障等多个部门的共同支持。但这些部门间还存在着条块分割、职能分割、分散管理、多头管理等诸多管理协调问题[2],削弱了管理主体的作用。当前的宏观管理体制与校企合作的实践要求还相差较远,不利于校企合作规划、重大制度制定和实施。高职院校与企业分属两个不同的系统,价值取向不同,各自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也基本不相同。企业行为短暂,着眼于眼前最大利益;学校偏重教学,行政管理僵化,人事制度落后,联系沟通不畅,没有形成长远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校企合作管理体制机制,更缺乏微观管理机制的研究与实践,严重阻碍校企合作外贸人才培养进程。

(三)相关的政策与法律法规保障尚不到位

深入开展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建设需要相应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保障,但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对职业学校教育行为的规范与约束,关于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十分匮乏。相关条款只是零星分布在《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科技进步法》《专利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而且并没有对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明确规定[3],可操作性不强,缺乏一定的指导性和保障性,相当一部分外贸人才培育模式中的校企合作项目因此搁浅[4]。

(四)缺乏促进校企合作外贸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的激励机制和第三方协调机制

缺乏有效激励外贸行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机制,外贸企业缺乏作为外贸人才培养主体的动力。对于参与校企合作的人员也缺乏有效监察和督促,难以调动外贸企业内部人员的参与积极性。外经贸企业协会等相关外贸行业协会尚未能代表行业在职业教育中发挥作用,也还没有任何组织和机构发挥第三方协调的作用,对校企合作的学校和企业两个利益主体进行协调、监督、评价和服务,以保证校企合作顺利进行。

二、国外现代学徒制体制机制建设的经验借鉴

现代学徒制是国际上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和主导模式,也是我国高职院校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的重要举措,在外贸人才培养模式中引入现代学徒制,有利于提升外贸人才培养质量。现代学徒制最早出现于英国政府颁布的“现代学徒制计划”中,各国对现代学徒制的研究都较为丰富,德国、美国、英国、澳大利亚、芬兰、日本和瑞士等国都是现代学徒制开展得比较成功的国家,他们体制机制建设的成功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一)英国现代学徒制体制机制探析

英国现代学徒制的成功推行,与其健全的体制机制是分不开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方位的机构管理。英国由多个部门、多个组织共同合作进行现代学徒制的组织管理,包括国家层面负责政策制定的教育部和商业、创新和技能部;负责提高年轻人对学徒制的参与率与保持率、对参与学徒制培训的院校和学习者财政支持的年轻人学习署;独立的资格与评估管理机构――资格与考试办公室;负责监督各地培训提供者培训质量的成人学习督察团;负责开发培训课程、资格证书,制定职业标准等职业教育具体事务的专门机构,如课程与资格委员会、产业指导机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颁证机构等[5]。还有国家雇主服务机构与国家学徒制服务机构两家专门的学徒制服务机构。各组织间职责划分明确,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互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管理网络,提高现代学徒制实施效果。

2.法规保障机制健全。英国现代学徒制的兴起与英国的职业教育法规保障是密不可分的。1964年颁布的《产业训练法》标志着国家重新对学徒制进行正式的干预。1993年的《现代学徒计划》宣布进行学徒制改革,规定由政府提供资金支持,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学徒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制度(NVQ)框架,规定了国家职业标准,保证学徒培训的质量。此后几乎每年都有现代学徒制推行方面的相关法规措施出台。2010年底,英国政府全面实施了新的“资格与学分框架”(QCF)体系,对英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做出重要改革,使之更贴近学生和雇主的需求,推动了现代学徒制的进一步发展。英国政府每年还通过的议会法案来保障这些职业教育政策措施的实施、政府行为的约束和公共财政经费的投入。英国职业教育法规在现代学徒制的每个发展阶段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为英国现代学徒制的有效开展保驾护航。

3.多元化的经费筹措机制。充足的资金来源是现代学徒制发展的前提条件,英国在立法保障的基础上建立了以政府和企业投入为主的多元化、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并保障经费的高效率使用。其中英国政府投入占比为75%,政府根据学徒培训的人数、年龄,培训的行业、等级拨款补助。如16-18岁青年学徒的培训成本完全由政府资助,19-24岁成年学徒的培训项目费用政府支持一半,超过25岁的学徒,政府将根据项目所属行业的具体情况而定资助金额。英国政府设立了职业教育基金会,为职业教育提供专项经费,并保障职业教育经费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还成立了继续教育经费理事会,由其决定各类项目的经费标准,分配给承担教育与培训任务的学院。

同时,英国政府制定了多项政策鼓励企业投资,企业通过交纳职业教育税、为学徒提供助学资金、提供技术支持、研究设备、建筑经费和科研经费等方式参与,成为现代学徒制经费的重要来源。还辅以学校自筹、学生缴费、社会赞助等形式,建立了多元化的经费筹集体系。

(二)澳大利亚现代学徒制体制机制探析

澳大利亚学徒制改革启动时间较晚,但成效显著,且其背景与我国有较多相似之处,尤其值得借鉴。

1.构建了网络化的管理体制机制。澳大利亚具有统一的组织管理体系,由所有与职业教育和培训有关的部长组成国家培训局部长委员会,制定全国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目标和重点,全面统一协调雇主、培训机构以及学徒的关系,全面负责现代学徒制的每项工作。从职业教育管理的最高层面上整合了决策主体,使现代学徒制规划战略及相关法规的制定、资金的保障等得以协调,提升了现代学徒制的整体效能。州/地区培训局负责学徒制的具体管理对学徒制和受训生制的发展做战略规划,对培训机构进行注册管理,审批学徒培训合同,保障培训质量,提供及管理相关经费。澳大利亚学徒制最基层的服务机构是澳大利亚学徒制中心(AAC),直接面向雇主和学徒/受训生提供学徒制相关的一切服务。TAFE学院、私人培训机构、成人和社区教育机构等注册培训机构负责澳大利亚学徒制的脱岗培训。其中TAFE学院是实施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官方公共服务组织。每层管理机构都职责明确,每一个具体实施的管理机构都受上层机构的制约管理,且管理统一到位,促进了联邦政府、地方政府和产业界以及职业教育机构的密切合作。

2.突出行业主体地位的体制框架。澳大利亚的现代学徒制改革的重大特点之一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以行业为主导的[6]。澳大利亚国家培训局的7名组成成员中就有5名来自行业,国家质量委员会、国家行业培训顾问委员会和州行业培训顾问委员会也主要由行业代表组成[7]。除此之外,行业对澳大利亚学徒制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国家行业技能委员会,其成员均来自行业,现代学徒制的培训标准、培训包及质量框架在制定前都必须征求行业技能委员会的意见。行业界的代表们也直接参与学徒制各种决策的制定,可见行业在管理体制中占据了主导。行业技能委员会等组织还协助政府了解市场的变化情况、最新的岗位需求情况和近期就业信息,为统筹规划现代学徒制的专业覆盖、地区分布、课程制定等提供建议及反馈。

(三)德国现代学徒制体制机制探析

德国的“双元制”是西方现代学徒制的经典,被誉为德国二战后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其体制机制的主要特点有:

1.国家统一管理与地方自治管理有机结合,各主体间分工明确,协调有序。德国“双元制”采取以联邦、州政府及行业协会联合的宏观管理制度。联邦政府通过联邦的《基本法》和《联邦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证了国家对联邦职业教育的统一管理,并确立了由经济部门协同教育部门管理职业教育的体制[8]。联邦教育和科学部决定职业教育政策方面的原则性问题,负责制订职业教育法规。各有关专业部分别对各自领域内的职业教育培训和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联邦经济部还协助制订和颁布国家认可的培训职业目录和全国统一的《职业培训条例》,规范职业教育的年限、内容、考试等基本教学标准。联邦劳动与社会秩序部分析预测劳动力市场发展状况,为政府提供政策咨询,并负责有关学徒制的职业教育咨询。

德国在联邦统一宏观管理的基础上,赋予了各州高度的自治权,由各州的文教部门和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州职业学校[9]。由各州负责教育、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文化事务的部长联合组成的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负责协调各州之间的政策措施。各州教育计划委员会负责制定现代学徒制中长期发展计划;科学委员会负责制定科学发展规划等;各州郡的文化教育部代表国家组织、计划、领导与监督学校。行业协会则负责制定各种职业的等级标准,对企业职业教育办学资格的认定、培训教师资格的认定与考核、培训合同的注册、培训大纲与培训计划的制定、职业培训考核与证书发放等工作,对企业培训进行监督考核和检查指导。各管理主体之间分工明确,定位清晰,形成了德国联邦政府、州政府与行业协会统一协调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为“双元制”的开展保驾护航。

2.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实现企业培训和职业学校教育一体化。德国现代学徒制的开展由企业和职业学校共同承担,通过议会颁布的《联邦职业教育法》等法律,以及教育部和有关专业部颁布的《培训者规格条例》、《职业教育促进法》、《职业教育基础阶段工业企业内实训时间与职业学校课时计划原则》等相关法规、条例和协定来同时规范企业和职业学校的行为。企业培训严格按照联邦政府颁布的培训条例和培训章程进行,职业学校遵循州文教部制定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并通过《联邦职业教育法》、《扩大职业培训位置促进法》、《职业教育促进法》、《企业基本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企业和国家双向承担“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经费。职业学校的经费由国家、州政府和地方办学机构负担,在企业的培训费用则完全由企业承担,主要有直接投资和集资的形式,如购置培训设施、器材、支付学徒工在整个培训期间的津贴和实训教师的工资等。根据法律规定,德国所有的企业都必须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职业教育基金,再由国家统一分配和发放,培训企业可获得其培训费用的大部分补助。

健全的法律、法规调节和规范了德国企业和职业学校的职责与权力,推动了企业培训和职业学校职业教育经费的一体化、教学内容和课程等教学组织与实施的一体化。

三、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外贸人才培养模式保障体制机制建议

为提高外贸人才培养质量,深度开展校企合作,推动现代学徒制外贸人才培养模式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快体制机制建设,形成政、行、企、校通力合作的有效制度体系。

(一)完善与“现代学徒制”的外贸人才培养模式相配套的宏微观管理体制机制

国外现代学徒制的成功经验表明,健全政府宏观管理体制和完善顶层设计是现代学徒制持续有效发展的关键。可以借鉴国外经验,设立部级、省地市级、校级三个层次的现代学徒制工作委员会。由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商务部等产业部门共同组成部级现代学徒制工作委员会,对现代学徒制工作进行领导和规划,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进行宏观管理,从政策层面引导建立现代学徒制的课程开发、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和全国统一架构的学徒制教学大纲,并根据运行的结果反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约束、规范和激励校企合作行为,为现代学徒制提供组织和实施的保障。设立省地市级现代学徒制工作委员会对本区域内的现代学徒制工作进行主导和调控,根据企业和职业学校的发展需求,从企业资格、入学门槛、培训内容、学徒报酬、就业协议、结果评价等方面,制定规范便利的制度措施和对口合作机制,明确企业、学校、学生在学徒培训过程中的权责,促成校企深度合作,为现代学徒制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10]。校级现代学徒制工作委员会由职业学校和外贸行业企业组成,结合外贸行业特点,进行师资来源、人才培养过程监控、评估反馈和激励机制等微观管理。

(二)健全现代学徒制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

尽快完善《教育法》《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并制定促进和规范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单项法规、规章,以及与之配套的实施条例和管理办法。从法律层面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高职院校在现代学徒制工作中的地位、责任和权利,如在《职业教育法》中明确“企业是现代学徒制的实施主体”,确立企业承担现代学徒制工作的法律地位;制定《现代学徒制企业资格条例》,对开展现代学徒制的合作企业资格条件、认定程序、财税信贷优惠和奖励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现代学徒制实施条例》,明确符合资格的企业的责任权利,规定企业应根据员工或岗位的比例提供一定数量的各种实习岗位、承担用工责任、承担学徒和员工的教育培训责任、提供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岗位的责任,同时拥有对学生培训和实习进行考核的权利等。

通过法律法规保障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渠道的形成,如在《职业教育法》中明确规定现代学徒制的财政性经费和生均经费,及时调整和增加投资比例;将现代学徒制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和比例,保持财政拨款持续增长;规定企业学徒员工培训经费的比例;建立国家现代学徒制发展专项基金,利用金融、税收、、社会捐助等手段筹措现代学徒制教育经费,吸纳各种社会资金发展现代学徒制教育。

(三)建立与行业协会的现代学徒制合作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的第三方协调作用

应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行业协会的协作地位与权力,提升行业协会的社会地位,发挥行业协会的现代学徒制教育功能。在现代学徒制工作委员会中充分发挥中国国际商会、外经贸企业协会、各地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中国报关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制定外贸学徒培训大纲与培训计划;共同制定外贸行业从业技能标准、教学标准与考评标准等现代学徒制培养实施细则,构建外贸人才的职业技能认证体系;开设现代学徒制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外贸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对外贸人才培养的规格、数量和能力要求,以及外贸现代学徒培训情况等。

由行业协会负责参加现代学徒制各类外贸企业的资质认定与管理;考核与颁发学徒职业能力证书;对学校教育及企业培训进行组织与协调、服务与监控、评价与激励,促进职业学校教育与行业企业岗位的对接、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实际业务过程对接。以确保现代学徒制外贸人才培养效果与外贸行业人才需求保持一致,真正实现企业培训和职业学校教育一体化。

(四)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

实现对参与现代学徒制合作的校企双方人员的有效管理和督促,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对现代学徒制健康运行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将参与人员在现代学徒制合作过程中的各项表现与其薪资收益、职务晋升等绩效挂钩,调动外贸企业和职业学校内部人员的对现代学徒制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积极性。并通过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等方式,将现代学徒制外贸人才培养目标及学校与企业双方的各项责任、义务、标准细则等制度化,约束双方的行为,保护两个合作主体的合法权益,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鲁叶滔.基于现代学徒制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教育与职业,2014(12):19-21.

[2][3][8]张杰,辛宝英.高职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的体制机制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5(3):71-74.

[4][9][10]邓秋实.校企深度合作办学机制的探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2014.

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及建议范文5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董事会;校企合作

一、问题的提出和概念分析

通过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是高职院校新一轮发展的必由之路,这已成为高职教育界的共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职业教育篇中指出“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同时在第十三章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中提到,“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探索高职院校董事会制度来解决校企合作缺乏长效机制、制度保障这一问题,已经提上了国家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议事日程。

董事会是经济学领域的概念,关于其定义理论界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在英文中,董事会为“board of directors”,辞典解释为“a committee of the directors of a company, which is responsible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mpany(董事会是负责公司运行的组织机构)”。可见,董事会是指公司的管理机构。商务印书馆1998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董事会的解释,则是“某些企业或学校、团体等的领导机构”。

董事会作为高校领导机构的性质,在高等教育发达的美国等西方国家已普遍适用,在我国也不乏高校董事会制度的实践者。应该承认,已经成立董事会的学校通过董事会加强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与社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筹措资金、开拓高校发展空间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一定的经验。由于董事会成员中有相当多的社会知名人士、企业家,因此董事会在扩大学校影响力,提高知名度,加强与海外地区开展学术交流、师资培训、联合办学,加强与企业的合作等方面也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高等职业院校建立董事会制度的动因分析

(一)增强校企合作积极性的需要

校企合作无论对政府、行业(企业),还是院校本身,积极性都有待提高。企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没必要进行校企合作,对于用人来说企业更是买方,高职院校毕业生那么多,不愁招不到。部分企业还把培训教育学生视为额外负担。企业与学校之间并没有权责关系,在合作中要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因此企业在实现校企合作利益相关者整体利益最大化上的驱动力就不强,单纯依靠政府的政策、校长与企业领导的人情关系,校企合作是难以维持的。建立董事会后,有可能形成教育市场、教育投资、教育产品、教育经济效益的良性循环,能够较好地理顺投资者、经营者、受益者之间的经济与责任关系。在这种制度下,企业纳入教育范畴,企业领导进入高职院校的管理层,成为高职教育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企业的定位已经不仅仅是高职人才的接受者,还成为高职教育的输出者,因为这种联系的存在,在主人翁意识的驱动下,校企合作才具有真正的意义。

(二)满足校企合作深入性的需要

我国的高等职业院校由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行业对高等职业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指导。而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对责权利的规定也相对比较模糊,最终使得双方无法建立长期稳定互利互惠的合作机制。学校运作机制和企业运作机制、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存在较大差异,还没有真正融合,使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受到一定的制约。目前已形成校企合作的院校中,大多都是学校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多数企业给予学校的资助,亦都停留在项目支持、实习基地提供、员工培训的合作上。董事会建立后,由董事会审议学院管理机构、审批学院重大发展事宜、审议工作计划及财政预算,可以有效地解决责权利规定模糊的局面,由企业董事和学院董事共同商议运行机制,实现学校与企业的对接。企业的需要通过董事会议直接传导到教学系统内部,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企业有机会深度参与学院的人才培养过程,校企合作从可能变为现实,从浅层次合作变为深层次合作。

(三)完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要素的需要

1.校企师资合作,推进校企合作培养人才质量。目前学校和企业在师资队伍建设中有三个方面的合作,一是企业为学校提供教师实践工作岗位,二是企业为学校提供一线的高级技能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三是企业为院校提供大部分兼职教师。通过实际调研,不难发现高职院校教师企业挂职锻炼有“走过场”现象,很少有人真正参与到企业实际操作工作、科研开发。而由企业进入高职院校的教师无论是专职教师还是兼职教师都要面对从企业工作到教学工作适应转变问题,兼职教师不参与教研,与学校的教学实际脱节,企业兼职教师在高职院校教师身份没有得到确任,教学管理、课时费结算等环节都存在问题,兼职教师待遇得不到保障。通过董事会,有了统一的管理机构,在人员流动、人事安排、资金保障方面由董事会统一管理,不论企业技师进学校还是学校老师进企业挂职,都建立起相关职称晋升、评比与奖励制度,特别是资金方面都会有统一预算、年终报告,通过有目的的制度性人才交流更有利于校企双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人才的长期培养使用。

2.校企教学合作,完善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资源。企业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育教学已经成为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重要方面,通过董事会建立起学校与社会、企业之间的桥梁,密切关注社会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要求的变化,对学校的办学思想、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建设、课程计划及修订提出专业咨询意见,供学校决策,同时对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实现校企双方在人力、物质、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有效整合,以理念、学习、研发等方面进行合理的互动,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挥了1+1>2的整体效益。

3.校企资金合作,依托社会资本发展高职教育。高等职业学校办学经费紧张是各个学校普遍面临的问题,我国经济正处于发展阶段,国家及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在一定时期内很难迅速提高。董事会的出现,为学校走向社会提供了可靠途径,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对教育和科技进步的导向和推动作用,促进科研、教育与经济的有机结合,利用社会财力来弥补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筹措办学资金不是成立董事会的主要目的。更重要的是,在董事会的规范引导下,将以前自发的、不规律的社会投入转化为制度化、规范化参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改善我国单一办学体制,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多方筹措资金、参与办学的新体制。

4.校企实训合作,提高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利用效率。目前高职院校都在努力筹措资金建设自己的实训基地,但由于政策、资金、观念等原因,无论是实训基地数量还是设备的先进性上,目前校内实训无法实现与现实的“无缝对接”,基于此,校企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就成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最佳选择,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合作中也出现了实训基地归属不明、管理混乱,不能统筹安排学生实训和企业生产,造成实训基地的有效利用率低等一系列问题。董事会制度的建立使学校与企业成为一家人,建立共同的实训基地建设运行、保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事宜,创设一种能够有效促进教与学双向互动的社会交往情境和职业情境,使学生能在浓厚的职业氛围中锻炼自己的职业能力,同时为企业创造价值。

三、构建高职院校董事会制度的几点思考

(一)构建高职院校董事会制度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1.需要处理好党委、校长和董事会的关系。建设有中国特色高职院校董事会制度,关键所在是保证党在高职院校和董事会中的领导地位,实现党的领导与董事会决策的一致性,保持高职院校的社会主义性质和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使董事会既能体现党的导向和监管作用,又能实现在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中的核心权力地位。党委和董事会由于在高职院校事务决策层次上的不同,二者并非是纵向的层级关系。党委较之董事会更超然于校内事务的决策,主要体现在保证办学方向、党委重要成员进入董事会和行政系统的人事安排等,以保持党委领导与董事会决策在发展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投资、重大决定方面的一致性。董事会对高职院校事务实行宏观管理,不涉及具体层面,且其中部分工作需经过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具体的讨论和策划,并经校务工作会议决定通过,然后才提交到董事会会议上审议。因此,科学定位董事会的职能,正确处理好党委、校长、董事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在党委领导、董事会指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职院校董事会建设的前提条件。

2.需要处理好董事企业与董事会的关系。董事会是高职院校与企业的联系的纽带与桥梁,高职院校构建董事会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扩大社会合作,完善校企合作长效运行机制,因此能否处理好董事会与董事企业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董事会既要服务于董事企业,通过制度创新保障董事企业的利益;同时也要负责董事企业的遴选与管理,使区域、行业的领军企业有更多的机会进入董事会,同时制定相应的规章督促勉励董事企业的行为,投身于校企合作中。

(二)构建高职院校董事会需要明确其职责

我国高职院校董事会的职责的明确,要在学习国外高校董事会的基础上,突出我国高职院校董事会制度的特点,特别是为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做好充分准备。高职院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一是在院校办学方针、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专业建设布局、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战略上的指导;二是对企业合作项目的确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新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智力支持,形成紧密型的校企合作新体制;三是要在合作办学、共建实习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技术研发、员工新技术培训等方面提供经费支持和监督评价作用。

(三)构建高职院校董事会制度需要完善其内部运行机制

1.董事会的成员结构。构建高职院校董事会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董事会成员产生的基本原则是保证学院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校办学的公益性必须得到充分的体现。董事会成员应包括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书记和校长应为当然董事会成员,既能体现政府的教育指导思想,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保证董事会的决策与党委的一致性,发挥党委的方向性和领导作用,又不影响董事会对的学校管理。行业、企业也应当成为董事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占有一定比重,这样能反映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趋势以及企业作为利益相关者的所占权重,以实现管理的民主化。

2.董事会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工作体系、合理的工作制度以及管理的专门化和常规化是高职院校董事会建设的组织基础。董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会议,至少每学期应举行一次,有权就董事会管辖的一切问题做出决定。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会成员组成,休会期间则由全体成员组成的常务董事会代行其职能。常务董事可视情况需要随时开会,自行拟定议事规则和议程。常务董会可随时召开会议,履行其解决和审议重大校务问题的职责。

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及建议范文6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 050081)

(Shijiazhuang Vocational Technology Institute,Shijiazhuang 050081,China)

摘要:本文阐述了高职院校生产性实训基地内涵及建设意义;提出了高职院校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内容;就具体高职院校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实际建设内容和效果进行了总结,归纳了基地建设与运行中的问题与矛盾并给出了具体建议。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connotation and constructive meaning of productive training bas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proposes the construction content, sums up the actual construction content and effect of productive training bas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summarizes the problems and contradictions in the base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and gives specific recommend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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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职院校;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策略

Key words: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productive training base;building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G7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19-0250-02

基金项目:2014年河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课题“高职院校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策略与运行机制研究”(课题编号1414153)。

作者简介:刘培跃(1976-),男,河北辛集人,研究方向为数控技术、实训管理。

0 引言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1]中首次提出“生产性实训”,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推荐预审标准(试行)》指出,生产性实训指“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校企合作联合设计和系统组织实训教学的实践教学模式”。生产性实训基地是生产功能与实训功能的结合,即“实训与生产合一”,以生产应用为目的开展实训。生产性实训基地具有生产功能,并且能够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高校打造生产性实训基地,旨在结合教学计划,按照企业的运作模式为学生创设一个真实的实训环境,将承接的企业的生产任务作为实训内容,锻炼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所创造的收益作为教学经费,使学校由消耗型向创收型转变。

1 生产性实训基地的运行机制建设内容

高等职业院校要努力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校企合作机制,革新“工学结合”的人才教育模式,积极探索生产性实践教学组织模式,建设基础实训、生产性实训与顶岗实习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对于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生产性实训开展的好与坏,关系到学生能否短时间适应企业岗位要求,且决定了高校教育能否与社会需求无缝对接。生产性实训基地运行机制建设的主要内容应包含以下几点:

1.1 组建管理机构,制定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为确保生产性实训基地的高效运行,应组建由学校、企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行使实训基地的决策与领导权,签订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合作期间的责任和权利。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建立约束机制。另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很多问题,因此需要建立有效、及时的沟通机制。如定期召开协商会议, 建立企业负责人与系主任(二级学院院长)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专业主任、实训管理主任和车间主任、工人与教师的日常会商机制,及时沟通情况。

1.2 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市场运行机制 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性质决定了必须开展真实的生产活动,其运营必须引入市场机制,要从市场购买原材料、设备和劳动力,通过生产转化成产品,并参与市场竞争,将实训活动纳入市场运行轨道,在竞争中通过创收实现长远发展。同时,将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引入实训基地,按照市场准则和企业运行要求构建责权分明、产权明晰、充满约束与激励的企业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提高生产性实训基地的运营效率。

1.3 加强“双师型”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注重“双师型”教师培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教师培养培训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教师外出进行专业进修与培训,并在培训经费上予以支持,对培训成绩优异的教师进行奖励。同时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骨干教师评选活动。另外,要加大教师补充力度,进一步完善专兼职教师补充机制,鼓励学校面向社会吸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学校任课。有计划地进行增编招录新教师工作,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1.4 改革教学模式,推进教学做一体化教学 学生不再单纯地到教室里上理论课,而是深入在车间里,进行教学做理实一体化教学,让学生参与整个生产过程,实训即生产,生产即实训,教师将每项生产任务项目化开展教学,现场分析讲解,解决图纸和生产工艺上的技术问题。生产性实训教学实施过程,将工与学、教与学有机的结合,使教学从课堂直通生产车间,学习与就业直接接轨,让学生不断积累工作经验,逐步提升适应能力,顺利进入职业生涯,自然完成从学生到员工的角色转换。

2 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对于高职院校而言,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必然要依托有效的校企合作,目的就是要把专业教学的整个过程和生产实际相结合,把生产渗透于教学过程之中,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使之为企业服务。企业也要把与学校的合作作为提升企业竞争力,做好经营发展的必要环节。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广泛专业调研,结合机械制造类专业教学特点和先进教学经验,将石家庄东昌制造有限公司引入校园,整合学校场地与设备,在校内建设较高现代化的机械加工车间,为机械制造类专业教学搭建真实的生产环境,建立了资源共享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师生共同研发和创新产品工艺,全力打造“产学研”相结合的实训教育基地。以下是建设内容和运行效果分析:

2.1 实训基地运行管理机构及制度建设 校企双方建立了企业负责人和机电工程系共同负责的管理机构。校企双方提前在合作协议书上划清两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此作为校企共建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法律基础。为了避免中间环节出问题,校企双方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定期检查法律文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及时调整不合理的中间环节,保证实训基地建设顺利开展。

基地的运行由学院宏观指导协调,机电工程系和东昌公司共同具体管理。完全按照企业标准建设基地内部结构,同时完善运行及检查监督机制,由新设立的职能部门全权落实。基地内部成员一律竞聘上岗,机电系主任担任管理角色,企业负责人负责决策工作。基地实行双重目标(即教学管理目标与岗位能力目标)与标准化管理制度,完全按照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制定生产目标和经营管理目标,一切生产活动走企业运行轨道。另外,还按照校企双方的利益诉求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及生产运营规划,执行国家、行业等统一标准,尤其是岗位能力标准和关键能力评价标准,并且设计出配套的生产流程、技术规程以及质检标准等。

2.2 依托基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校企双方定期召开碰头会,对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和评价,不断优化教学设计,开发教学项目,并确定教学时间、教学内容和师资结构。对于学生数量较多的专业班级应按照小班教学模式重新规划,将集中实训转变为分段实训,每学期进行不间断实训,实训项目与基地的生产内容相结合,用企业的生产指标约束并考核师生的生产行为,促进生产型实训项目有效落实。

在校企共同确定的工艺制订、机床操作、数控编程、质量检测及生产管理等实训岗位的前提下,专业课教师结合基于生产过程的教学改革要求,将数控编程与加工实训、CAD/CAM实训、先进制造技术实训、互换性与测量技术基础实训等实训内容进行整合编排,将实验室实训搬进企业的生产车间。根据企业岗位标准改革创新考核方式,注重对学生质量意识、创新意识、职业素养、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的考查。同时将企业的技术和生产资料归纳整理,形成技术资源库。按企业生产规范和流程,编写实训教材用于教学和企业员工培训,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完善了学院实训教材建设。

2.3 实现校企文化的相互融合 校企双方共同投入实训设备,企业的生产规模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提高了其经济效益,学生和教师有机会参与企业生产提高了技能和教学水平。同时,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也相互融合,双向渗透。实训基地定期组织师生和企业职工开展6S管理培训,并将6S管理同步渗透到企业和实训基地内部,进一步优化生产场地和实训设计。校企双方定期在实训基地举办技能大赛,通过技能比武,同步提高企业职工与学生的实操能力,增进师生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双向互动。除了生产和实训,还可以定期举办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赛事,强健体魄,丰富文化建设内容。企业设立了“东昌技能奖学金”和“东昌助学金”,对在生产实训及专业技能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资助和奖励。所有这些措施都拉近了校企合作双方的距离,增进了彼此的感情,促进了校企文化的融合。

3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校企合作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急需解决:受到整合后实训基地场地、设备规模的限制,不能满足充分满足教学和实训的需要;企业产品类型和工种过于单一,无法对专业教学内容全面覆盖面,不利于整体教学和实训环节的设计;企业生产与教学时间合理安排存在矛盾;专兼职教学团队需要取长补短,相互磨合等。为此,在今后的实训基地建设合作中,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基地的顺利运行。

首先,学院对机械加工设备能力的购置与企业投入紧密结合,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扩展产品种类,并逐步加大接收学生的实习规模,使更多学生能在实训基地实习,并调整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合理安排实习内容和时间。同时,继续完善实习场地、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相融合的文化建设。

其次,通过积累和提炼,寻找适合教学的典型零件作为教学项目的主要载体,同时兼顾实际生产,将实际生产要求融入日常教学和实训工作中。

第三,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编制教学文件、共同开发与工作领域相吻合的课程体系等,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培养目标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

实训教育源于企业,校企工件生产与实训基地是实训教育本质的回归,更是校企合作由浅层次走向深层次,由松散型走向紧密型的新阶段,是校企双方构建校企共同体的必然之路。实训基地运行几年来的实践表明,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能够锻炼学生的实操技能,提高其职业素养。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安排学生进入企业实习,近距离接触企业的生产环境和岗位操作流程,在锻炼实操能力的同时,也能获得企业提供的奖学金、助学金,减轻一部分学习经费的压力。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帮助学生树立学技能、重质量的职业作风,同时也有助于其养成独立思考和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在实训中引入企业生产经营模式,才能真正搞好专业建设。今后要不断解决在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构建长效、稳定、互利互赢的校企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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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