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督导制定工作计划范例6篇

社工督导制定工作计划

社工督导制定工作计划范文1

一、主要职责

(一)招商引资。负责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年度对外招商合作项目,组织与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经济组织的联系和投资合作,组织各种形式的联络互访、投资考察、招商洽谈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赴国(境)内外开展招商活动。

(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经济、社会及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着重抓好工业经济、科技和工业性投入(技术改造);综合管理开发区各类项目,做好项目的审批、审核报批、管理、会审和统计等工作。

(三)统计及统计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和规划;依据《统计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区内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和经济核算工作,协助配合市统计行政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牵头组织开发区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开发区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乡镇街道及社会事务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市政府授权,负责所辖范围内乡、镇、街道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社区管理等社会发展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和民政等有关社会发展与管理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市政府授权,行使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组织、指导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六)城市规划及建设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负责规划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办理进区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配合做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负责区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负责组织区内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审查,核定建设用地面积;做好进区项目开工前、投产前的筹建服务工作。

(七)配合、协调市公安、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等部门派驻开发区机构开展工作。

(八)配合、支持和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配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6个职能处室(局)。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管委会的政务、事务工作,协助领导做好开发区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委机关各职能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进行督查;负责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负责电子政务、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处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开发区的政策调研和课题调研工作;做好委机关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开发区财务概预算、收支计划的编制和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调拨平衡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日常财务核算及资金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开发区财务报表;指导和管理区内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开展工作;负责区内乡镇、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联系协调区内财政、税务工作。

(二)政治处(监察室)

负责区内党的组织建设、干部教育、统战和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指导区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区内乡镇、街道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考察、配备、调整工作;负责开发区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和区内乡镇、街道党委、人大、政府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区内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区内乡镇、街道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重大事项报告,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与落实。

(三)经济发展与统计局

负责编制开发区经济发展、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科技和产业发展计划,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与管理,科技和技改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负责经济统计及综合统计工作;牵头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全区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联系协调区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四)建设局

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负责规划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办理进区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负责区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工程建设中的相关事宜;负责审核区内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核定建设用地面积;做好进区项目开工前、投产前的筹建服务工作;联系协调区内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五)社会发展局(农村工作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拟订开发区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以及计划的分解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区内综合治理、社区管理工作;负责区内计划生育、政法、人民武装等方面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进区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区内乡镇、街道的农村农业工作;联系协调区内公安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区内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实施监察;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社工督导制定工作计划范文2

XX民政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一: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划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入的职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职能;

2、组织协调救灾抗灾职能。

二、主要职责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制定全区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备案和年度检查;

查处区内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社会团体的内部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度检查;

查处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

负责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审核上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和烈士称号。

(五)负责制定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指导和协调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六)负责全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指导各镇“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负责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指导干休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七)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救灾抗灾工作;

掌握和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八)负责落实全区社会救济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指导各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九)制定中心城区社区服务的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及设施的建立和完善;

指导城乡开展村民自治示范达标活动和居委会达标升级活动,加强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

负责社会弃婴依法收养登记工作,保障儿童(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负责并协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一)研究和修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

承办本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街道办事处、镇界及本区与周边界线争议的调处,并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十二)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的审核工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管理福利资金和福利发行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

指导全区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项目等计划的落实;

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和民政经济的检查监督。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3、组织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开展目标考评、推行政务公开和先进单位表彰活动;

4、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

5、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政务信息、信访、宣传报道、档案、办公自动化和人事劳资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局及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

8、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计划;

9、监督检查全区民政事业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日常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2、负责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和监督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二)救灾救济低保科

1、掌握调查上报灾情;

2、管理发放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外援和捐助的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生产自救、互济互助活动;

4、负责农村救灾工作和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

5、负责救灾信息系统管理;

6、协调救灾抗灾协会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8、负责社会福利院的生活救济;

9、负责农村敬老院和孤儿、弃婴的管理工作;

10、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福利生产发展规划;

11、监督落实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

12、负责全区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技改项目的审报工作;

13、指导全区有劳动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

14、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改革,监督有关政策执行情况;

15、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1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以及保障标准的调整和保障资金的测算,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有关资料的上报,计算机信息联网管理;

17、受理低保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

18、负责低保确定补贴标准争议仲栽工作;

19、承担街道办事处、镇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三)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科

1、负责全区城镇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

2、指导先进镇、村委会、居委会的表彰活动;

3、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推广村民自治和居委会升级达标活动;

4、认真抓好社区建设,负责承担社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5、研究行政区划总体布局;

6、承办全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

7、调解和处理边界、地名争议,并向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8、定期向社会标准地名信息,管理监督地名标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科(含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区级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

2、指导和监督全区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取缔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区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取缔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承办本区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权益;

5、依法办理社会弃婴的收养工作。

(五)优抚安置科(含“双拥”办公室)

1、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2、制定优待抚恤实施意见,完善优抚制度,申报、褒扬革命烈士;

3、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

4、指导地方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的协调工作;

5、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士官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和指导干休所的建设工作;

6、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制定本区双拥规划及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7、指导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8、协调和处理军地矛盾和军民纠纷的问题;

9、承办区双拥工作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核定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编制单列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

XX民政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二:

灵川县民政局双拥办在制定工作计划时,除常规工作外,把加强双拥文化建设工作列入议程,早谋划,早部署,制定出可行有效的工作计划。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抚恤优待条例,做好一年一度的经费预算报告,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2、继续做好来信来访及维稳工作,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各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在排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做工作,使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杜绝优抚对象群集上访事件的发生。

3、做好XX年的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慰问灵川驻军以及各类优抚对象的工作。

4、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机关效能建设,全心全意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社工督导制定工作计划范文3

一、加强综合决策机制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与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增强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意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党和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制度,及时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在人、财、物投入上满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二、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建设

1、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完成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坚持和完善人口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和选拔与奖惩的重要内容,任期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定期汇报和工作督察制度,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定期听取下一级党委、政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事项督查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定期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继续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人口计生部门工作汇报,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与成员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认真进行检查评估,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认真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建立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管理运行机制,把资格确认权、资金管理权、资金发放权和社会监督权相分离,由不同部门分担各自职能,形成公平透明、权力制衡、便于监督的制度运行环境。建立健全奖励扶助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使奖励扶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奖励对象手中。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积极探索奖励扶助试点,扩大目标人群范围,逐步建立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奖励扶助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

四、强化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建设

建立计划生育财政投入机制,在现有投入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逐年递增。设立计划生育专户,对计划生育专项经费进行专项管理。建立城(镇)无业人员中享受低保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分级负责、封闭运行管理机制。

五、创新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标准,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继续实行分线、分档、分类签状与考核,注重考核结果应用。改进考核评估方法,坚持平时调查为基础,专项考核为依据,健全科学评价工作指标体系,既能体现考核评估对工作的导向作用,又能评价基层改革创新工作水平,把基层的注意力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和提高工作水平上来。

社工督导制定工作计划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和消防技术装备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整体能力,为我县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追赶与跨越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明确政府责任。按照省、市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经费投入、城乡消防计划编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火灾事故指标等纳入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下达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消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督办、考核和奖惩。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投入,完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财行[]61号文件精神,并将后勤保障社会化、官兵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合同制消防员等经费纳入消防业务费保障范围,消防业务费逐年递增,确保消防业务经费、专项经费满足当年消防工作任务需要。

2、强化部门监管。各部门、各单位承担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责任,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1)安监、建设、工商、质监、文化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迭、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2)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计划和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3)教育、司法、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科普、普法、劳动就业培训等教育内容,认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

(4)公安机关要重点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要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年度工作考评、执法质量考评和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内容,增加所占比分,加大对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工作考核力度,确保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落实。要加强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公安机关每年要对公安派出所民警开展一次以上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5)公安消防部门:一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消防行政许可,牢牢把住源头关,实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关口前移,严格控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依靠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大力推动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常态化、制度化。特别要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预防大型娱乐场所安全事故的规定》,深入开展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三条铁规”、“三个基本条件”、“四个禁止”和“六个一律”。

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继续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每年提请政府通报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舆论手段,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持续保持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不断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二要加强消防产品专项治理,年,全面落实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和公共场所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制度。三要强化便民利民服务。出台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效能。认真抓好消防行政案件、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查处率要达到100℅。四要加强灭火救援执勤备战。努力完成火灾扑救任务,积极参加以抢救人民生命为主的各类救援工作,并在政府领导下参与配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

(6)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议消防、解难题、保安全、促发展的作用。

3、指导社会管理。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建设达标活动。依据《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促进社区消防组织、设施和业务建设。

(2)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范畴,作为和谐村镇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责任、保障、考评机制,督促综治、公安、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农业、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防控火灾水平。

4、鼓励群众参与。

(1)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以新《消防法》宣传普及为重点,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使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形成“政府主导、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格局。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建立消防志愿者组织机构,并开展消防志愿者招募、组建、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要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职业技能培训,采取分类培训、注重实践、严格考核等措施,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城乡消防计划编制与实施。按要求完成城乡总体计划中的消防计划专篇的编制与实施。

2、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城区、乡镇市政消火栓安装率分别达到规定标准。

3、加强消防车通道治理。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一步疏通、拓宽现有的消防车通道。设置消防通道标志和警示牌,明示不能占用消防通道。指导物业管理、居委会、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切实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

4、加强消防队站建设。尽快启动县消防大队迁建开工和投入使用。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1、建立和发展合同制消防队。年,完成合同制消防员征招任务。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乡镇发展合同制消防员,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2、发展乡镇专(兼)职消防队。高兴镇要建成配有具有灭火功能的多用途车辆的政府专(兼)职消防队。

3、巩固和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现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专职消防队,要根据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经委颁发的《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的规定,加强人员和装备建设,规范队伍的管理、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工作,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凡队站符合城镇消防队站布局的,请示县政府批准,组建为地方合同制消防队。凡能与相邻企业联合的,组建成联合消防队。

4、建立群众义务消防组织。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依托公安保安员队伍,强化保安员消防技能培训,在大型公众聚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推行兼职消防保安员制度。

(四)加强消防技术装备建设。

1、加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

(1)消防车辆。消防中队配备1辆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和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

(2)防护装备。对于基本防护装备,在达到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标准》的基础上,对新增一线官兵的基本防护装备的配给做到随时增加随时配齐。

(3)常规灭火装备。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标准,根据需要对常规消耗器材随时进行添置采购。

(4)抢险救援装备。按标准配齐抢险救援器材,同时,根据实战需要选购有关特勤器材。其中,年消防大队配齐电动剪切钳、双轮异向切割锯、手动破拆工具纽、救生气垫,年消防大队配齐液压剪扩器、粘贴式堵漏工具、救生照明线、热像仪,年消防大队配齐正压式排烟机、单人洗消帐篷、移动发电机、无齿锯。

(5)器材装备配套建设。每年对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进行一至二次巡检、组织一次器材厂商和消防车辆厂商技术人员对器材装备管理员进行培训,对每次采购货物的易损零配件实行一定数量的储存,切实解决消防大队器材装备维修困难的问题。

2、加强消防监督装备建设。按照《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国家标准,县消防大队配备级别不低于四级的标准配齐,公安派出所根据工作需要配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机构,充分发挥组织机构在实施计划中的领导、指导、督导作用,积极为实施计划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和经费保障。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实施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牵头组织、协调计划实施工作,要细化分解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计划实施中的目标任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推进表,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任务落实到每个基本单位,落实到每个人,同时要强化年度工作与计划实施的衔接、要强化各地实情与计划实施的对接,确保计划提出的任务能够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地得到落实。

(二)加强协调,形成联动。

有关部门要开展工作项目的调研、论证和实施,按计划、分步骤完成计划中的各项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到消防计划的实施中来,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社工督导制定工作计划范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天计组02号),着力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在全市考核中争取进入先进位次,争取进入市政府表彰行列;综合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创建市、本市“两无一满意”(无政策外生育、无违法行政、群众满意)示范村;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责任机制。强化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责任制,签订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把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管理和督查。积极推动村级两委重视和支持,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当前我镇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政策符合率下滑,出生性别比攀升、长效节育措施落实难、流动人口管理措施落实难、孕情监测质量不高等方面问题。完善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二)各级统筹,加大财政投入。确保镇级财政投入人口计生工作事业费达到人均不少于30元,其中10元用于村级计生工作,确保法定奖励优惠政策、镇村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人口计生经常性工作、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

(三)完善机制,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一是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工作会办制度和点评制度,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二是建立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新机制,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完善“村为主”、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宣传教育等主要业务工作流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效果指标。一是加大政策外怀孕处理力度,确保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高于各级考核要求。二是加大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力度,确保期内手术落实到位,不欠新帐,逐步还清老帐。三是加大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出生性别比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以内。四是加大打假挤水力度,杜绝统计误差。

(五)分类指导,加快后进转化。加强后进村综合治理和薄弱环节工作。认真开展整治后进村和创建“两无一满意”示范村活动。

(六)依法行政,规范生育秩序。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和打击“两非”力度,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

(七)利益导向,转变生育观念。加大人口计生惠民政策兑现落实力度,做到应奖尽奖。继续开展“关爱女孩”、“生育关怀”、“关爱贫困母亲”等计生家庭关爱救助活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职责,完善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兼容政策。

(八)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按照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目标量化细化内容,加强督查指导。重点工作实行重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和采取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到位。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3月份,全面启动。各村、社区要按照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目标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量化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

第二阶段:4-9月份,全面实施。各村、社区要按照行动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每项工作。

第三阶段:10月份,考核验收。严格考核评估程序,规范考核评估内容,按三个实施细则各项工作的序时进度和要求,及时检查,考核评估。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成立以党委书记胡国祥为组长,镇长赵森华为第一副组长,镇分管计生工作副镇长徐正平,镇纪委书记冀成标,镇组织部部长姚宪忠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人口计生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的领导。

(二)加强领导。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三)问效问责。领导小组根据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细化、量化的 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等环节进行事中监督,实行跟踪督办和问效问责,从过程和细节入手,确保工程目标任务完成。对工作进展缓慢、没有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或工作力度不到位、工作起色不大的地方,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村两委主要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的责任。

附件: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先实施细则

三、市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实施细则

四、镇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目标任务分解表

五、市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附件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工作目标保障措施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时间节点

1、保持全省江淮地区一类县领先水平,争取获省政府表彰1、强化党政领导人口计生责任制和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责任制,成立人口计生提升工程领导小组;黄元叔汤泉办公室戴强9月底

2、把工作提升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4、多措并举,全力提升效果指标;

规统股流动股科技股

5、完善机制,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办公室

6、分类指导,加快后进转化;规统股

7、依法行政,规范生育秩序;监察室

8、利益导向,转变社会生育观念;

9、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规统股科技股

1、保持全省江淮地区一类县领先水平,争取获省政府表彰10、强力推进各镇、街道实现各自工作目标;

11、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解决人口计生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12、加大市本级人口计生经费投入,落实人口计生优惠政策;

13、督促市直相关部门落实责任,综合治理人口计生问题;

办公室

流动办

9

月底

14、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2、综合整治12个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创建60个“两无一满意”示范村。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整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邬翠莹规统科

纪信舟

9月底

2、加大投入,保障村级基本工作经费;

3、加强基层人口计生队伍建设,落实报酬待遇;

4、加强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完善村级计生工作制度,明确县、乡、村工作职责;

5、抓后进转化,促进平衡发展,实现工作思路向综合治理转变,工作方法向优质服务转变。

3、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1、市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奖扶办9月底

2、规范工作流程;

3、实行四权分离运行机制;

4、实行终身问责制。

附件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先实施细则

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特制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先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确保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全省和市综合考评中保持先进位次,争取获省政府表彰。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建立健全“两次以上漏检人员”、“政策外在孕人员”、“一上二扎欠帐人员”的个案销号制度,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5%以上。

(二)深化“村为主”工作机制。以“月积分、月督查、月奖惩”工作制度为抓手,细化量化职责任务,加强过程管理和考评,确保日常工作落实。

(三)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落实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要求,着力开展与省外流动人口主要集中地双向协作,着力完善网上平台交验情况月督查制度,确保流动人口全员信息系统建档率95%以上,全市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95%以上。

(四)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认真落实“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情监测、打击两非、实名登记、区域协作”等各项措施,全面建立出生人口实名登记信息平台,实行b超医生实名登记制度,每季度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督查,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2以下。

(五)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深化人口计生便民维权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杜绝行政侵权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对重大恶性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健全社会抚养费征管机制,完善计生有奖举报制度,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

(六)推进市站、镇所、村室标准化建设。加大投入,确保全市计划生育服务阵地标准化建设达100%,随访服务率达90%以上,育龄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达80%以上。

(七)健全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进一步落实自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双女户实行绝育手术的奖励措施,进一步落实“部门线”各项工作,力促各级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兼容政策,切实使广大群众感到实行计划生育不吃亏、在社会上有荣誉、在经济上得实惠。

(八)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出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要选择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创新方案,落实创新任务,形成特色,积累经验,确保有一项创新成果在全省得到认可。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目标管理。强化镇(街道)和市直单位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评估,兑现奖惩,实行“一票否决”。

(二)强化过程管理。一是认真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市对各镇(街道)每月一督查一通报,各镇(街道)每月一汇报一交流,市委、市政府每季度一分析一调度。二是严格实行预警制度。市、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数据监测,定期对主要数据偏离正常值的镇、村重点解剖,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对连续三次以上受到预警的镇、村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级要结合实际,选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细化量化任务,形成攻坚项目,明确一个项目一名牵头领导、一个落实班子、一套实施办法。实行挂(来源:文秘站 )图作战,跟踪跟进,按时间节点个案销号,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三:市整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实施细则

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在全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治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活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1、整治市、本市及各镇(街道)三级12个后进村(居)。通过集中整治后进村(居)活动,强化“村为主”意识,提升“村为主”能力,集中力量解决政策外生育问题,整治的标准是无二多孩政策外生育。通过整治活动,引导基层把注意力放在控制政策外生育上,实现提高政策符合率的目标。

2、创建市、本市及各镇(街道)三级60个示范村(居)。创建示范村(居)的标准是村(居)人口计生工作达到无政策外生育、无违法行政、群众满意。通过创建示范村(居)活动,提升农村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深化“村为主”工作机制。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和计划生育专干,村民小组设立育龄妇女小组长或信息员。

2、落实报酬待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好村“两委”人员的报酬待遇。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制度,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月打卡发放。奖励工资年终兑现。村专干报酬每月不低于村(居)主要负责人的80%(不含市财政每月补助的50元、市财政每年工作奖金400元),并落实相应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制度。

3、保障工作经费。按人均10元标准作为村级工作经费,其中市财政补助元,市财政按人均6元投入,不足的部分由镇(街道)负责。

4、严明工作纪律。村(居)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人口计生信息,严禁有出生、手术等重大信息的错 报、漏报。要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做到依法管理。市、镇两级坚持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5、健全工作制度。按照“村为主”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经常性工作任务及时落实。

6、强化工作指导。对纳入后进村(居)整治和“两无一满意”示范村(居)创建的村(居)要加强指导,定期督查,及时调度后进。

7、市、县、乡三级协调联动。为确保市、本市及各镇(街道)三级整治12个后进村(居)和创建60个示范村(居)目标的实现,各镇(街道)要制定实施细则,积极开展整治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活动(各镇(街道)整治和创建的名额分配见附表)。要结合“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推动群众自治进程,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

8、过程考核,过程淘汰惩戒。市每季度、市每两月、各镇(街道)每月通过督查调研、抽查检查、群众举报、数据监测、月积分等形式,对照市、县、乡三级标准进行过程考核。对不符合整治和创建标准的村(居)进行淘汰。对过程考核分别被市、本市两级淘汰的同一村(居),要对其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免谈话。对村(居)主要负责人、包组村(居)干部进行组织处理,计生专干予以解聘。对被镇(街道)淘汰的村(居),要调整村“两委”班子,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整治和创建未完成目标任务50%的镇(街道),直接列入市和本市重点管理镇(街道)。

三、加强领导

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四、明确责任

本细则的实施,涉及“两委”班子建设、经费保障、效能督查、业务指导等项工作,市、镇(街道)两级组织、民政、财政、效能、人口计生部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统筹解决在整治和创建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五、总结表彰

人口年度结束后,市、镇(街道)两级都要公示整治后进村和创建示范村(居)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7天,对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整治和创建的村(居)予以否决,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达到标准的村(居)进行表彰奖励,奖励每个村(居)1万元,奖金由市、本市两级各承担50%。对圆满完成整治和创建任务的镇(街道),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予以加分。对表彰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后不符合整治和创建标准的村(居),收回荣誉、追回奖金,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处理。

附件四:镇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目标任务分解表

目标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

1、队伍建设(1)配齐村(居)“两委”班子镇组织部、民政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3月底

(2)配齐村(居)专干、村民小组信息员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3月底

2、落实报酬待遇(1)实行基本+绩效+奖励工资镇党委、政府镇长按月发放

(2)市级财政每月补助专干50元;市财政每年发给专干工作奖金400元财政所所长市专干补助3月底市专干工作奖金年终考核发放

3月底

(3)专干报酬不低于村(居)主要负责人的80%,落实社会养老、医疗保障镇党委、政府镇长

3、保障工作经费(1)保障计生工作经费30元/人,村级计生工作经费10元/人镇党委、政府镇长9月底

4、严明工作纪律

(1)杜绝人口计生信息错报、漏报镇、村(居)两委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村专干、乡镇计生工作人员9月底

(2)依法行政镇、村(居)两委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村专干、镇计生工作人员

(3)一票否决镇组织部,各村、社区镇组织部长、各村、社区

5、健全工作制度(1)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镇党委、政府镇计生办镇党委、政府、计生办负责人3月底

(2)经常性工作任务及时落实镇党委、政府,村(居)两委镇党委、政府,村(居)两委负责人9月底

6、强化工作调度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全年

7、市、县、乡三级协调联动本市和各镇(街道)分别制定实施细则镇级整治和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单位负责人3月底

8、过程考核,过程淘汰惩戒(1)市每季度督查、抽查、数据监测、对群众举报调查核实镇计生办主任每季度末

(2)本市两月督查、抽查、数据监测、对群众举报调查核实镇计生办主任每两月末

(3)镇(街道)对后进村(居)实行月积分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月末

(4)对分别被市县两级淘汰的同一村(居)两委进行组织处理,专干解聘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检查结果公布1周以内

(5)对村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诫免谈话镇组织部分管组织负责人

(6)被镇(街道)淘汰的村(居)调整两委班子,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街道)党委、政府、组织部主要负责人

(7)未成目标任务50%的村列入市和本镇重点管理村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根据考核进度需要

附件五:市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市《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我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㈠、奖扶政策宣传品入户率95%以上,奖扶对象政策知晓率80%以上。

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确认及时率90以上。

㈢、8月底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到位率达100%。

㈣、奖扶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㈠、制订序时进度。制订市奖励扶助工作序时进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

㈡、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级调查评议、镇(街道)审核、市级审批、张榜公示等规范程序运作。

㈢、严格公开公示。认真落实“三榜四级”公开公示制度。对新增奖扶对象在组、村、镇(街道)、市四级进行三榜公示,每次公示时间10天。

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奖励扶助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导意见和整改办法。

5、落实“四权分离”。市人口计生委和镇(街道)计生办牵头负责资格确认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市财政局负责奖扶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农村信用联社负责奖扶资金的发放,纪检监察、审计、新闻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市、镇(街道)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镇(街道)要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运行机制。

㈡、加强岗责问效。对市、镇(街道)、村三级岗位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终身问责制,做到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㈢、加强监督考核。发现资格确认错误的,经核实后纳入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考核。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三日

市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目标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

市、镇(街道)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市人口计生委

镇(街道)计生办主任3月底

根据序时工作进度,按时报送相关报表市人口计生委

镇(街道)计生办分管副主任

计生办主任1—9月

奖扶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确保7月底奖扶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市财政局局长全年

奖扶资金通过财政 补贴“一卡通”于8月底发放到户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8月底

9月底前对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开展开展督查和评议纪检、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8月底

落实“三榜四级”公示制度,组织对新增奖扶对象的复核和审批市人口计生委主任4月底

社工督导制定工作计划范文6

二、建立公开办事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局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主管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承担工作责任。监察室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监察部门,依照本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并承担监督责任,各科室、各单位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应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应将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而备受社会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社会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我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8类: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概况信息类: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内设机构、机关职能、领导简历。

2、法规文件类:包括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部门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应当公开的其他有关文件。

3、规划统计类:公路建设年度计划、季度数据及分析、公路建设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依据。

4、工作动态类:年度和重要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公路政务和行业管理工作动态、重大工作方案和重大会议的召开情况,政务公告、公示。

5、行政执法类: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标准、程序、处罚部门、监察部门及投诉渠道。

6、行业管理类: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招标公告、程序、中标结果、项目主管部门、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督部门、工程征地拆迁标准,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监督部门、投诉渠道,公路交通应急预案,应急处理过程、措施、结果,公路工程、养护、路政管理检查考核情况。

7、公共服务类:包括路况信息、路况与畅通情况,公路建设与维修情况,出行路线咨询、紧急求助部门,救助电话等情况。

8、行业建设类:包括廉政建设制度,相关法律,部门规章制度,举报投诉方式,流程,渠道,行业文明建设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

(二)对内部公开内容:

1、局机关各项工作管理制度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情况;

3、局机关财务工作制度及财务收支情况;

4、局机关工作人员选拔、任免、晋级、交流、奖惩情况和干部考核结果;

5、局机关发展党员和评先评优情况;

6、全局福利情况:包括职工福利、职工住房管理、全部可供分配房源的分配、租赁情况;

7、局机关固定资产情况:包括办公用房、车辆、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有一定价值的物品;

8、局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