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工作报告范例6篇

考勤工作报告

考勤工作报告范文1

一、实施对象

第二批勤廉公示的对象为:各乡镇(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为:宿豫发〔*〕18号文件中所列的主要内容,主要公示近3年以来(*年1月1日起)的勤政廉政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8月20日至8月22日)

1、宣传学习。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召开第二批科级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宿豫发〔*〕18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公示对象集中一段时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纪党规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学习孔繁森、郑培民等勤廉先进事迹,对照排查自身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新闻媒体刊播公告。区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宿豫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告。公开公示对象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分管工作、勤廉公示主要内容及监督电话。同时,要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告。

3、业务培训。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实施对象所在乡镇(场)纪委书记、联络员和第二批先进性教育督导组成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3日至9月13日)

1、“点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8月23日至8月25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和先进性教育督导组一起到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征求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综合形成《“点题”公示内容反馈书》,向公示对象反馈群众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点题”的公示内容。

2、个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8月26日至8月28日)。公示对象对照勤廉公示内容,自己动手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不得让他人。述职述廉报告要分别写清近3年来勤政情况、廉政情况,尽除空话、套话、大话、虚话,力求真实、客观、全面、具体,既要按照规定的7个勤政公示内容和14个廉政公示内容进行逐条对照逐条阐述,又要把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点题”内容说清楚、说明白、说透彻;既要反映勤政廉政好的一面,又要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要按照责任制报告内容撰写今年以来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3、纪委、组织部审核述职述廉报告(8月29日至9月1日)。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写好后,由区委组织部对勤政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区纪委常委会对廉政情况进行审核。区纪委常委会根据群众“点题”和举报、案件查处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公示对象述廉报告初稿进行审核。凡报告的格式不符合要求,报告内容不详实、不具体的,一律退回重写。对避重就轻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提出严肃批评,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述职述廉报告初稿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对象反馈。公示对象根据审核意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4、公示、评议述职述廉报告(9月2日至9月13日)。经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审核的述职述廉报告,要对外公示并组织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群众进行评议。由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将其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在机关和下属单位公开栏内。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在公示栏处设立意见箱,征求群众意见,并对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公示期间,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将利用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民主生活会组织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评议。班子评议主要是将述职述廉报告分别印发给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份,评议。群众评议主要是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走访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进行个别访谈。

班子和群众评议情况,区勤廉公示办公室以《干部群众评议意见反馈书》形式分别向公示对象反馈。公示对象根据班子和群众评议的意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再修改再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述职述廉报告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

(三)考核评定阶段(9月14日至9月20日)

1、民意测评。结合第二批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阶段的民主生活会,对领导干部勤廉公示进行民意测评,区勤廉办派员参加,首先由公示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宣读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然后由公示对象分别宣读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并当场发放《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测评表》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测评表》,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以无记名填表方式独立完成,测评表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负责发放、回收、汇总。

2、组织考察。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进行集中考察,主要对公示期间和民意测评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要求,对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3、结果评定。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评定,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勤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廉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的评定,以《宿豫区科级领导干部勤廉公示结果评定表》形式,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综合民意测评、群众反映、组织考察等情况,初步确定评定档次,报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同时,根据领导班子和公示对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测评结果,结合公示对象勤廉公示相关情况,分别评定并报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领导班子和公示对象落实责任制情况的评定结果。

(四)总结整改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1、公示评定结果。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和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反馈公示对象勤廉公示评定结果及落实责任制情况评定结果,并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向公示对象本人反馈,同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2、反馈整改意见。区勤廉公示办公室根据公示期间群众和上级“点题”、班子和群众评议、组织审核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群众投诉反映以及公示对象本人在述职述廉报告中自我剖析等情况,综合梳理出需对公示对象提出整改的意见,书面通知公示对象就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总结剖析,拿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态度和时限,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

3、实行谈话提醒。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核实确实存在轻微问题或结果评定等次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基本满意”、“不满意”的领导干部,由区委或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领导对其实施诫勉谈话或进行组织处理,并责令其迅速整改到位,谈话情况要形成记录归入廉政档案,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不能如实讲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自查自纠,以及在公示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调查处理。

4、公示情况归入廉政档案。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对象勤廉公示的有关资料以及公示评定结果和责任制考核结果进行整理并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四、组织协调

1、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宣传报道组、材料综合组、指导督查组和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对勤廉公示工作的指导、督查和协调。指导督查组人员从第二批先进性教育督导组中抽调。

2、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要加强与区勤廉公示办公室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开展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和协助搞好本单位公示对象的勤廉公示工作。

考勤工作报告范文2

江安县严把干部“入口关”,开展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报告,将他们的房屋,收入,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方面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这一探索和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将“问题干部”拒之门外,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也为全面构建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等较为复杂而敏感的干部监督机制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报告――“新官”上任要迈过的“坎”

11月9日下午,江安县卫生局会议室里正进行着一场特殊的“考试”。县委干部考察组和县卫生局相关人员是这场考试的“考官”,原县新农合中心常务副主任冯登云是“应试者”,而“考试”内容则是客观真实填写江安县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报告表(以下简称勤廉报告表)。虽然在此前的笔试和面试中,冯登云都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但他此刻依然填写得小心翼翼,生怕出任何差错。要知道,一旦通过审核,他填写的内容将要被全部张贴在县政府门口的公示栏里,挂在江安县党政网上,通过电视等媒体为公众知晓,接受他们的监督。

冯登云并不是填写勤廉报告表接受监督的第一人。2010年9月,江安县委办公室印发《江安县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规定在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含提拔担任县属企业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干部)中实行勤政廉政报告制度。该制度自2010年县政府机构改革开始实施,已有第一批共计22名通过公选产生的拟提拔对象首开“先河”,填写了勤廉报告表。首批拟提拔对象包括江安县县委办、县规建局、县统计局、县药监局等部门的正、副职科级干部。由于实施效果较好,江安县在其后通过公考入围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的人选中也实施了这一制度。“以后,不管是通过何种途径产生的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我们都要在他们正式上任前实施这一制度。”江安县人才办主任陈积平介绍道。

公示――“晒”财产触及“深水区”

一直以来,群众对干部的收入、财产、住房等敏感问题最为关注,而我国由于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行国情的复杂性,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身上难免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此次江安县出台的《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报告制度》就特别突出了干部财产等方面的情况。

拟提拔对象填写的勤廉报告表内容由“组织命题”和“群众点题”的方式确定。组织命题包括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勤政为民情况、遵守廉洁从政准则情况、恪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情况等五个方面共23项内容。在这五个方面中,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这一大项尤其引人关注,涉及本人婚姻、家庭住房及车辆、家庭收入、入股投资、家庭其他成员从业等内容,真正涉及了干部财产公示的“敏感区”,一度成为群众最为热议的焦点。“是有点不安逸”,填写了勤廉报告表后,所有“家当”都被“晒”出来了,“但这样也好,一清二楚,免得惹人找闲话来说。”刚当上江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主任的陶利对填写勤廉报告表比较坦然。据统计,江安县在首次拟提拔的22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中,报告拥有两套住房的有7人、有私家车的有两人、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上的有两人、住房面积在160平方米以上的有5人。

群众对本单位拟提拔对象最为熟悉,群众监督更能发现组织监督难以发现的问题。江安县在勤廉报告中就特别设立了“群众点题”这一环节,以有效弥补组织监督太远的不足。在“两推一述”产生拟提拔人选后,包括拟提拔对象所在单位职工、服务对象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等同志都会收到一张匿名填写的群众点题表,只要不涉及隐私,群众可以在点题表上就他们关心的问题要求拟提拔对象回答。

公示内容不是皮毛,敢于涉及“深水区”,连公示所用的纸,也比以前厚了。在此次拟提拔干部的公示张贴出来后,人们不约而同地发现以前都是一页的公示内容,现在变成了厚厚的几页,最厚的竟然有6页。“这一下我们的干部不‘抽象’,很‘具体’了。”路过的群众纷纷笑言。

监督――层层检查多重保障

填完表就了事?或者报告内容只为少数人知晓?和此前某些省份制定的类似制度相比,江安县在此次实施的勤廉报告制度中,对报告的真公开和全方位审核以及对审核结果的处理显得更到位、有力,打消了群众的疑虑。

虽然距离第一批拟提拔对象填写勤廉报告表的时间已有一月有余,顺利过关的拟提拔对象也已走马上任,但进入江安县党政网,拟提拔对象的勤廉报告依然挂在显著的位置,随时供群众查看。“报告内容不会取下来,我们会一直挂在网上,只要发现问题,随时都可以向我们反映。”陈积平介绍道。

通过各种途径让群众知晓、反映问题,只是县委干部考察组了解情况的一方面。在拟提拔对象填写完勤廉报告表后,县委干部考察组的同志即以面对面的形式向拟提拔对象所在单位职工、其邻居等核实报告内容,多侧面了解其日常工作、生活情况,确保其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在此次首批拟提拔的对象中,拟提拔为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王伟(化名),就因收到有关其本人勤政为民方面工作落实一般、存在作风飘浮的反映,经考察审议后,被取消了拟提拔任职资格。而另一名考察对象陈刚(化名),因为工作实绩不明显,经县委研究,也被取消了拟提拔任职资格。另有一名同志的报告通过审议予以公示,但在公示期间收到不良反映,经调查确认反映不实,该同志得以“过关”,按程序进行了任职。

考勤工作报告范文3

一、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脱岗、串岗,不得擅离岗位外出办私事,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及各类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全局工作人员应自觉参加考勤登记,实行上下班签到和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登记,一线采编人员因外出采访、加班等原因无法签到、签退的,由部门负责人在考勤签到表上注明去向、事由。

3.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考勤登记、统计、汇总,通报考勤情况。

4.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5分钟内签到,超过正常上班时间5分钟签到视为迟到,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脱岗1小时以上的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不签到作为一天缺勤处理。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弄虚作假替代他人签到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局里组织的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时间为活动开始15分钟内,不在考勤时间内所作的考勤视为无效并实施处罚。

5.实行一日两签制,即:上午、下午上班时间签到。

  二、请销假及考勤报备制度

1.工作人员请假应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统一由办公室考勤登记负责人保存,请假人返回单位上班时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2.请假审批权限如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请假2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经局长审批;请假手续不完备的按旷工处理,节假日期间、离开深泽外出的,须向有关负责人报备,并保持通讯畅通。

3.因公休假、事假或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而不能及时办理考勤登记的,应第一时间向考勤登记负责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备;凡预先安排的应事前报备,临时性安排的可事中、事后报备;凡履行了规定的报告、报备手续的不属于迟到、早退、脱岗或缺勤、旷工情形。

4.工作人员未经请假、报告(含未履行准假手续或手续不全)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时间执行上下班制度的视为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

5.请假时长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勤监督制度

1.成立考勤督查小组,负责全局考勤登记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并对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

2.考勤结果将作为年终效能考评的重要依据,当月的考勤结果和检查情况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通报。

四、考勤奖罚制度

1.考勤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技术职务聘任等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人员,除批评教育外,应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2.处罚细则:凡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发岗位津贴15元;凡缺勤的扣发同等工作日工资,旷工扣发双倍工作日基本工资;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6次,或缺勤、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职称等次;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解除其聘用合同。无故缺席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及各类集体活动,每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50元,全年累计缺席3次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职称等次。所扣罚款项年底作为全勤奖,奖励全勤人员。

   五、加强管理与督促检查

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填签准假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对故意隐瞒事实袒护违反纪律人员,要予与严肃批评。

2.成立考勤制度督查小组,督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查处各种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不得隐瞒和袒护。

本规定自7月1日施行。

考勤工作报告范文4

近期,我委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有所松懈,存在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看电影等不良现象,会效能办字[XX]5号文件对我委四位干部因上班迟到进行了通报。为改进机关作风,树立我委良好的机关形象,特制定督查整改方案如下: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串岗、离岗、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电视、炒股等。

二、实行考勤签到制度。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2:30以前,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缺勤;上午12:00以前,下午5:30以前,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早退。(上下班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考勤工作报告范文5

机关人员工作制度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刻注意维护机关形象。做到举止文明、谦恭礼让。严禁在公共场合粗言野语、吵闹喧哗。

2、端正服务态度、讲求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对外来办事人员应热忱接待、主动办理

3、各站办所、工作点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高效运转,同事之间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严禁工作推诿扯皮,敷衍了事。

4、保持机关环境优美、整洁,爱护大院内的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烟头、纸屑、杂物等,不乱倒垃圾、污水、剩余饭菜等。公共责任区卫生由党政办划分到各站办所,每周一次检查,并及时通报。

5、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控制机关大院用电、用水、电话费开支,注意做好保密、防火、防盗工作。

6、工作日中餐严禁饮酒,违者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严禁在机关大院内(包括变相和参与社会上的),一经发现,一律给予解聘或待岗处理。

办事公开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1、群众到镇机关办事,问询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以下简称首问人)。

2、首问人必须热情接待来访者,对其所办事项属职责范围内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应给予耐心的解释;属职责范围外的,首问人应主动协助,引导来访者找经办人员办理。

3、若经办人员不在,首问人应告知经办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来访者与经办人联系。

二、一次性告知与限时办结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情需要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结的时限。对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并告知办理时限。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文件依据。

三、岗位替代和办事预约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镇分管领导指定替代人员履行其职责。

2、如果无法指定替代人员履行其职责的,要实行办事预约制度。

3、经办人回岗位后,要主动翻阅办事预约表并与预约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为其办理预约事项。

四、工作考勤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实行指纹签到制度。即在上午8:00-8:30,下午5:00-5:30两个时段进行考勤签到。

2、因公务不能考勤的,要提前填写公事卡,按规定权限报批,并送党政办备案,事后补填公事卡的要说明原因。

3、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签到考勤者,须事先填写请假条,按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后,方可以请假。因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必须按程序补办请假条,并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旷工。

4、考勤奖惩办法。考勤出勤情况由党政办负责统计,每月公布一次。

5、婚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值班制度

一、全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镇机关干部职工分成十个值班组轮值。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并在镇政府机关大院驻夜。值班人员电话必须保持开机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二、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值班领导职责:统筹日常值班工作,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协调、协助分管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协调、参与重要接待等工作,并及时向党委书记、镇长报告值班期间重大事项。

2、值班工作人员职责:日常值班、信息处理、情况反馈、相关接待、协助处理重特大突发事件、办理领导批示件和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3、值班人员应及时如实填写好值班日志。

三、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不得私自请人代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如出差、学习、开会、病假等),实行同级代班或换班制度,即主要领导互代/换,副职之间互代/换,中层正职互代/换,中层副职互代/换,一般干部互代/换。无故缺岗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追究缺岗人员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严格值班考勤制度。值班人员上午8:30-9:00、晚上8:00-9:00进行两轮考勤签到。无故不进行考勤签到的视同擅自离岗,按缺勤一天计算。

信息报告制度

1、工作信息报送。各站办所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充分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将本单位涉及全镇的重大、重要工作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党政办报送。2、突发事件报告。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对重大突发事件需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

绩效考评奖惩制度

镇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成立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二、考核对象与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对象为镇全体在编在岗机关干部职工。采取日常考核、月考核、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考核干部职工自身建设和岗位履职情况。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与干部年终奖金直接挂钩,每一分对应年终奖金40元。

三、考核内容

(一)作风建设(总分100分)

1、出勤。每迟到1次扣1分、缺勤扣2分,早退扣1分。党政办明确专人负责指纹考核,每月30日之前将机关干部职工出勤考核情况予以张贴公示。

2、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由党政办签到,专题工作会议由会议由召会站所签到。每迟到1次扣1分、缺席扣2分、早退扣1分。

3、值班。平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按出勤规定考核。

4、学习。集中学习按会议考核。凡统一安排布置的学习心得、学习笔记、调研论文每迟交一次扣1分、缺交一次扣2分。

5、公共卫生。公共责任区卫生每周一次检查、并及时通报。通报为不清洁的当日扣责任人1分,办所中层干部扣1分,未及时整改的加扣2分。

6、工作作风。经检查工作时间不在岗和群众举报、办事推诿、服务态度差和不履行首问责任的,每次扣2分;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做工作无关事情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对上班时间聚众打牌、打麻将,每次扣10分。对乱收费、索拿卡要、参与等违纪现象,经查属实的每次扣相关人员20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1-6项由党政办负责统计,每月通报。

(二)岗位履职(总分100分)

由线上和办公室共同考核。各办站所主管领导和主任根据年初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的内容进行工作量化,责任分解,每月对本办站所人员进行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于当月底前交党政办。

1、日常工作:

(1)凡应上报市、镇两级的表册、材料每迟交1次扣2分、缺交1次扣5分;

(2)因工作失职、延误而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市两办督查通报的,分别扣相关责任人5分,站办所负责人各3分;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工作损失的,月考核记0分。

(3)对主管领导或办站所负责人安排的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拒不接受的,每次扣4分,未按时完成的扣2分。

(4)纳入市级综合考核相关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年终考核得分或排名为准。按年度目标管理检查验收情况,就单项得分情况按比例扣分。岗位工作表现突出,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工作特色,并获市级以上经验推广或在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10分。

2、中心工作

(1)农业工作。粮食生产面积和冬种工作未完成任务,每项、相关办站人员、联村干部各扣5分。

(2)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收缴工作。未完成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收缴任务,社会事业办人员、联村干部各扣5分。

(3)扑救山火、防汛抗旱、计划生育突击、处理突发事件等集中活动,无故迟到、早退1次扣2分,缺席1次扣5分,并进行通报批评。

(4)联村干部,因情况不清、信息不灵、措施不力,导致辖区内出现1例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5)其他工作。①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阶段性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5分;②抽调筹备大型会议或重要活动,无故拒不接受任务的,每次扣5分。

(三)重点工作

1、环境卫生(100分),按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2、计划生育(100分),按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四、奖励相关规定

(一)部门工作突出,获得上级表彰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的,镇财政另奖1万元;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表彰的,镇财政另奖5000元。

2、被湖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镇财政另奖4000元;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表彰的,镇财政另奖2500元。

3、被长沙市委、市政府表彰的,镇财政另奖3000元;被长沙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表彰的,镇财政另奖1500元。

4、被浏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镇财政另奖2000元;被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表彰的,镇财政另奖500元。

(二)在市级以上(含浏阳市《浏阳工作》、《政府工作》)等刊物发表农村工作论文及推介我镇工作经验文章的,给予300元/人(篇)的物质奖励。

考勤工作报告范文6

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为创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我镇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并为年终考核和评优选先提供依据,特制定以下落实制度奖惩办法:一、检查内容1、上班考勤2、节假日值班3、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4、学习、会议签到二、检查办法1、上班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当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镇机关行政效能办公室成员、镇领导随时核实签到真实情况和签到时间执行情况。2、正常上班时间除签到外,还实行不定时点名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签点名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点名。3、周末值班实行抽签检查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查1个周末。4、工作日晚上驻镇情况,由书记、镇长每月定期抽签检查两次。5、学习、会议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考勤情况。6、党政办在次月10日前将各项制度检查落实情况汇总送交主要领导审核后存档,作为机关人员当月和年终奖惩依据。经济发展办、农场财务科依照考核汇总表予以扣款、发放奖金。三、奖惩办法落实制度情况实行计分制,根据得分情况实施奖惩。1、每日上班规定时间内未签到的,一次扣20分。代签的,双方一次各扣100分,并作出检查。上班时间请假和当天上午补勤的扣10分,请假扣分不计入年终奖金分数内,但请假应事先办好手续、事后请假不补假;补勤应在当天上午,否则视为缺勤。法定假期、住院有正当手续的不扣分。若公事无法签到的应提前报告,由主要领导交代党政办登记。2、上班时间离岗(因公事,股级以上干部向主要领导、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告),事先未报告,点名时不在位一次扣50分。若下村站公务不需报告,但遇点名时应用所在村村部电话或村干手机向领导报告。3、节假日值班,检查时擅自离岗的、上级机关下达指令无人接受的,值班人员一次扣20分,并取消本周末值班补贴。4、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检查时不在位的一次扣10分。5、学习、会议签到缺席、早退者,一次扣20分。6、全年被扣积分在150分以下的,则将所扣积分按千分比乘以年终奖金所得金额从年终奖金中扣除;全年被扣分在150分(包括150分)—20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80;全年被扣分在200分(包括200分)—25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50;全年被扣积分超过250分(包括250分),当年年终奖金全部取消,不能评先评优。7、所有扣分情况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布。8、凡全年落实制度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5奖励。9全年在上班签到、点名、值班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0奖励。10、对8、9项受奖人员同时予以通报表扬。11、得分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公务员、党员、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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