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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处罚办法范文1
以色列研究人员找到一种让截瘫人士和“闭锁”综合征患者与外界沟通的方法,甚至还能利用他们的鼻子操控轮椅。
研究小组利用一个可以将鼻压转化为电子信号的设备,成功地令“闭锁”综合征患者在不依赖刺激物的条件下书写信息,并能令截瘫患者有效地操纵电子轮椅。
这种“鼻息控制器”通过一条橡皮管戴在鼻子上,这与医院病人用于吸氧的管子没有什么不同。但并非所有人都能使用这种鼻压装置,因为研究发现在健康对照组中有1/4的人对软腭的控制不足。软腭是鼻腔通道的一部分,可以让你控制吸气强度。但对那些有着足够软腭控制能力的人来说,鼻息控制器能让试验对象享受到新的自由度。
研究者先对36位健康者通过控制鼻压来玩电子游戏的反应时间和精确度进行测试,同时测试他们使用鼠标和游戏控制杆的能力。研究小组发现,对软腭拥有良好控制的人,其鼻息控制的可靠度与熟练使用鼠标和游戏控制杆的可靠度相当。
研究小组对3名“闭锁”综合征患者进行试验,这种疾病使患者只能通过眨眼睛来和别人交流。其中2人很快就学会利用字母选择和组词程序进行沟通和表达。
对那些有着行动或交流障碍的人来说,鼻息控制器能为他们提供一种使用各种设备的方式,从而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
小腿粗老人患心脏病几率低
法国科学家发现,小腿粗并非坏事,这可能预示着心血管功能良好,发生血栓和心脏病的危险也越小。
法国国家健康和医学研究院的・苏里克博士及其同事共同完成了这一研究。
专家调查了法国第戎蒙彼利埃及波尔多的6200多名居民,其年龄在65-84岁。
结果发现,与小腿细的老人相比,小腿粗的老人发生颈动脉斑块的几率要低29%。
专家指出,小腿的粗细与向大脑供血的关键通道颈动脉密切相关,小腿越粗,颈动脉出现斑块或阻塞的危险就越小,发生血栓和心脏病的危险也越小。
专家已将小腿周长作为诊断颈动脉硬化的新指标。
上班路途遥远易出现疼痛焦虑等健康问题
上下班路途太远,耗时太长,是许多大城市上班族面临的问题。一项调查指出,上班路途远近,与健康密切相关。
研究者调查了近千名公司雇员,结果发现,上下班时间单程多于90分钟的人,超过1/3经常出现脖子疼或背疼。而交通时间短于20分钟的人,只有不到1/10的人会出现此种情况。此外,上班路途遥远的人更容易出现焦虑、失眠等问题。对此,研究者建议,上下班时最好先步行一段路,再乘坐交通工具。(李姜)
英国研究发现重色轻友是普遍现象
国土资源处罚办法范文2
关键词: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作用;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5-0030-1
1 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的作用
1.1 在耕地保护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是关系到了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土地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和重要的生产要素,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因此,保护耕地与粮食安全的关系最为重要。
1.2 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违章建筑严重侵蚀城市公共资源,宝贵的土地资源和发展空间受到违法建设蚕食侵占,制约了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严重影响了城市建设的规划实施,增大了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成本。
1.3 在土地管理中,起到非常重要作用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单位、个人执法和遵守土地、矿产等资源管理,并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制止和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乡镇及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在维护、贯彻国家关于土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面向基层、服务于基层管理土地的窗口。
2 国土资源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2.1 违法占地制止不住,处罚决定难以执行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执法过程中,在制止违法占地行为时,由于执法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措施,时常感到力不从心,有劲使不上,由于执行措施不太明确,基层国土所执法人员怕担责任,不敢采取果断措施,只能走程序,眼看着违法行为间断进行,直至违法群众盖成房屋,有时给他们下责令停工通知书,违法占地群众根本不拿它当一回事,有时只靠几个执法人去制止,去说服,一般是制止不住的,执法效果不明显。
2.2 违法主体比较特殊,占地行为屡禁不止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执法中,某些单位甚至个别地方政府,因不懂法或知法犯法或发展经济需要,地方政府为了要GDP出政绩,一切要为项目让步,而国土部门既要保证耕地红线又要保证当地经济项目落地。在二者发生冲突时,国土资源部门就处在了尴尬的地位,因为国土资源部门实行双重管理,这在客观上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的对国土资源管理影响很大。
2.3 法律法规不完善,违法行为处罚难
土地违法行为发生后,在制止不住的情况下,要经过较长的执法程序通过行政处罚决定书去解决,等程序到位,违法建设已成为事实。其次,由于程序时间过长,对违法当事人不能有效控制,在取证上缺乏有效手段,证据不足,难定性,难以准确适用法律。再次,违法行为处罚难,法律虽然赋予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制止权,但由于国土资源执法没有强制执行权,违法当事单位及违法当事人拒绝履行处罚决定时,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由于各种原因处罚决定往往难以执行。
2.4 个别部门思想观念陈旧,擅自占用处理闲置土地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执法中,遇到某些单位擅自处理闲置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却是另一种情况,因种种原因有个别单位闲置多年的土地国土资源部门无法回收。其主要原因:一是单位用地批多建少。因为是划拨用地,所以某些单位就趁机多占地,待各种建筑完工后,剩余土地未用。二是项目用地养殖用地,80%甚至100%是政府行为所致,当地政府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及养殖业园区建设指标,在申请审批用地时,出现多批少用,部分闲置土地改为他用。
3 国土资源执法难的对策建议
3.1 加大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加大对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认真宣传《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土地各项法律、法规认识。同时重点对农田保护、宅基地审批条件、程序和国家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如:一户一宅,法定面积,如出卖出租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2 严格对违法用地行为的处罚
在查处土地违法条件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单位、个人一视同仁,方能体现执法的公平、公正性。对于国家机关和一些部门不便于处罚的,可以申请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查处。对一些开发公司可以实地张贴公告或登报,告示其是违法用地,对购房者不要购买其房屋,开发公司如果没有人购买他们的房屋,一定会主动前来办理手续,接受处罚的,假如这种方法不奏效的话,那就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3.3 建立联合机制,加大土地执法力度
为了真正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建议在法律及相关政策性文件中,赋予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机构必要的强制执行权利,包括拆除违法建筑、没收或查封施工设备和材料。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要全面建立国土资源部门与监察机关联合办案查处制度,对重大案件要组成联合办组,对需要追究党政责任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予以落实。三是案件移送制度,要及时向公安、检察院移交涉嫌犯罪案件,对大面积破坏及盗采矿产资源的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
3.4 加强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建设
国土资源处罚办法范文3
一、加强组织,强化管理
局法规监察股负责对全县执法监察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执法监察考核,推进行政执法更上一层楼,成立以李其颖局长任组长,邓良春、丁六学同志为副组长,李纯斌、何永桥、刘中友、聂春寒同志为成员的*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监察股,李纯斌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县的当年案件发案率必须控制在5%以内,违法案件的立案率必须*到95%,查处率必须*95%,结案率必须*到90%并完成3-4个执法模范乡镇的建设。力争做到全年无行政败诉案件、错案追究案件。
三、具体工作
1、深入宣传,扩大国土资源局影响。执法监察大队及各管理所要把宣传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工作的实际,要采取有创造性的宣传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对土地日、地球日、法制宣传日及科普宣传月等重要活动的宣传。
2、责任明确,查处到位。执法监察大队和各管理所要建立健全动态巡查责任制度、落实巡查责任、建立巡查台帐、做好巡查记录,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抓好此项工作,做到机构健全,网络形成,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使宣传不留死角。
3、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在今年必须全面推行执法模范乡镇建设的创建工作,按照创建“三无”活动的要求,做到机构、网络、制度上墙,专人负责,资料归档。
四、分工合作,明确范围,加大查处
全县执法监察工作必须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实现县、所、乡垂直管理体系,全年监察工作的重点是:1、深化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2、规范场镇用地行为。3、查处未经批准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侵占基本农田等行为。4、打击无证采矿、越界采矿和非法转让矿权等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为。5、全面清理沙场和地面企业无证开采行为。
为了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监察职责,现明确各管理所执法范围和监察大队执法范围:
执法监察大队负责查处:1、场镇开发建设违法用地;2、企事业单位违法用地;3、涉及基本农田范围的违法用地;4、100平方米以上的国有土地违法行为;5、国道、省道干线旁的大型违法用地;6、上级交办、件、人大、政协议案、提案;7、采煤矿山企业的无证、越界开采行为;8、大型无证、越界地面矿山企业的采矿行为;9、各所移送的难案、大案。
各管理所监察执法人员主要查处:1、农村居民违法用地;2、100平方米以下的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3、交办件、件;4、违法零星开采的矿山企业和地面企业(粘土砖瓦窑、打石场、沙场)。
五、办案纪律
1、提高办案质量,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办案,一般案件必须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听证、送*处罚告知书、制作处罚决定书并限时送*等程序。
2、严格制作调查报告和处罚决定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法适当,行文规范,语言畅通,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量法不当造成的错案将严格按照局行政过错追究办法追究经办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执法监察大队、各管理所对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不制止,该立案而不立案,该上报而不上报,按失职论处,并追究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各种案件必须严格依照程序和办案规定的时间立案、填表、审签、下*处罚决定书、送*当事人,特殊情况必须先报领导批准方可延期。
5、全县大案、要案、难案、遗案必须交局会审领导小组会审,队、所的一般案件坚持集体研究,并附案件讨论笔录,不得擅自改变案件性质和标准。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原则,依法行政、兑现处罚、及时结案。
国土资源处罚办法范文4
一、奖励
1、责任目标考评80分以上(含80分)的单位,局发给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奖金,发给国土资源所目标责任保证金。
2、对有特别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单位获部、省委、省政府奖励的,局奖励1000元;获厅、市委、市政府奖励的,局奖励500元。个人获部、省委、省政府奖励的,局奖励500元,获厅、市委、市政府奖励的,局奖励200元。
3、对宣传工作的奖励:按《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执行。
4、对局先进单位与个人的奖励:对考评评选出的先进单位与个人局统一颁发奖状与荣誉证书,先进单位奖励1000元,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二、处罚
1、单位目标责任考评低于80分的,取消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职工的目标责任奖金,取消国土资源所目标责任保证金。第一年给单位负责人诫免谈话,连续二年低于80分的,免去主要负责人职务。
2、局机关目标责任保证金200元,完不成经济指标的不予补发。国土资源所目标责任保证金100元。
3、关于对事病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
①事假:个人当月累计事假5天(含5天)以上的,扣发当月差旅补助,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的不享受当年目标责任奖金。
②病假:个人当月累计病假10天(含10天)以上的,扣发当月差旅补助,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0天(含60天)的不享受当年目标责任奖金。
③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早退第一次罚款10元,当月第二次20元,一月之内累计三次的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个人全年迟到早退10次(含10次)以上者,取消个人年终目标责任奖金。
④旷工:第一次罚款50元,当月第二次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当月累计旷工三次,扣发当月工资,全年旷工5次者,扣发全年目标责任奖金。
4、上班打牌、打游戏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同时处罚单位负责人30元。
5、在单位吵嘴打架、酗酒闹事的,取消其先进个人评比资格,每次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在本单位公开检查,所在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6、参与“六害”活动的,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按党纪政纪处分责任人。
7、镇国土资源所发生重大失误,或年度考核居末位的,第一年对主要负责人诫免谈话。连续二年的,免去主要负责人职务。
8、对“—票否决”的,取消责任人及所在单位评选先进的资格,对其责任人,取消其年终责任目标奖金和局每月200元的目标责任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查处的。
③由于、失职渎职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④因工作失误造成越级集体上访的。
三、考核办法
1、局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局对各单位下达的目标责任,进行严格考核。实行半年初查,年终综合考核。
2、考核分值100分(有加分因素的按考核办法另外加分)。
国土资源处罚办法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标准》等法规为指导,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进行“回头看”。各地要对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卫片图斑档案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整理归档。二是对已查处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再进行核查,定性不准的,要予以纠正并重新处理。三是对立案查处案件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复查。应予处罚而未处罚或者处罚不到位的,要予以纠正;己作处罚决定但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落实。四是已查处需要整改到位的,要按要求整改到位。五是对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复查。应当追究纪律责任、刑事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要予以纠正;责任追究决定不落实的,要督促落实。
(二)严肃查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违法案件。在对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进行“回头看”的同时,要对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认真清理,逐宗登记造册,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认真排查和梳理,对确认的违法违规案件必须依法立案查处,按照“四到位”要求查处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集中力量公开曝光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重点查处非法批准征占农用地、未报即用非法占地和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土地违法问题,特别是涉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侵害农民权益的案件。
(三)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以罚代法的行为,对依法应当拆除或者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不得一罚了之。对依法应当做出行政处罚而未处罚或者处罚不到位的,或者处罚决定未落实的,要责令改正,并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处罚到位。严格实行问责制,对辖区内连续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或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顶风违法违规的,要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时间安排
按照2012年月29日全市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督办会议精神,3月底前,各县市区必须完成年度土地卫片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和年度新增建设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4月初,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组成督办工作专班,对各县市区土地卫片执法和新增建设用地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进行督办。督办内容:一查有无遗漏案件,二查案件定性是否准确,三查行政处罚是否到位,四查整改是否到位,五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六查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是否移送。督办方式:一是各县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汇报卫片执法整改工作;二是实地核查与资料检查相结合,逐宗核实。
四、督办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长:
组员:
第二组:
组长:
组员:
督办时间从2012年3月28日开始,具体时间、行程另行通知,请各地做好准备,市城区督办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是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法定责任主体,要落实查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土地管理,把督办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辖区的督办检查工作,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要坚决支持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帮助排除干扰和阻力。督促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安排,保证督办工作必需的人力和工作条件。对本级政府自身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高度重视,主动组织整改,并勇于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认真组织查处,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处理到位。
国土资源处罚办法范文6
第二条**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供应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供应是指土地储备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将需盘活的存量土地以收回、收购、置换方式予以储备,通过前期开发整理,向土地使用者公开提供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市政府成立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具体领导本市的土地储备工作。**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储备中心)在**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和出让前期工作。
第五条市国土、财政、规划、监察、发改委、国资委、审计、建设、房管、环保、物价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储备供应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城市规划、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经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第七条下列土地应当通过收回或收购的方式予以储备:
(一)土地使用期限已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二)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
(三)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土地;
(四)企事业单位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改变用途的土地;
(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和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
(六)需盘活改造的工商企业的仓储或其他用地;
(七)市政府为公共利益或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和土地整理指定收回、收购、置换的土地;
(八)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比标定地价低20%以上由政府优先收购的土地;
(九)市规划区内按规划要求需改造的村庄用地;
(十)司法机关依法提请协助执行的土地使用权清偿债务的土地;
(十一)转让地方后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原军用土地;
(十二)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收购的土地;
(十三)其他需要储备的土地。
第八条凡本办法规定应当储备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申请市储备中心收购,不得擅自转让或开发。
第九条储备土地前,规划部门应出具地块详细规划和控制指标以及道路坐标、控制红线图等,作为土地收购储备的依据。
储备土地出让应当附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指标及附图,并且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工作。
第十条储备中心拟定的土地储备和供地方案,应当在地价评估的基础上由国土资源部门研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土地储备方案应当包括补偿安置方案。
第十一条储备土地的供应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并遵循土地审批程序。除法律法规要求行政划拨的以外,经营性用地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供应土地。
第十二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起始价、保证金由国土资源部门研究确定后报市政府批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底价由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确定。
第十三条储备土地信息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遵循出让计划公开、供地信息公开、集体决策公开、程序公开、竞价公开、出让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四条土地储备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充实周转金;
(二)银行抵押贷款;
(三)其他借款;
第十五条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土地储备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土地储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贿赂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凡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储备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未申请储备非法转让、出租、买卖或改变用途的,由国土、规划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