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防震减灾应急预案范例6篇

街道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街道防震减灾应急预案范文1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全区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防震减灾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区地处澜沧江、南汀河等深大断裂带上,地理位置特殊,地质构造复杂,孕震能力强,地震发生具有震级高、震源浅、烈度大、余震多、波及广、损失重等特点。自1900年以来,全区受市内发生2次7级以上大地震和相邻州、市、县(区)发生多次地震灾害的影响,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区地处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城市,强化防震减灾工作意义深远、作用重大。近年来,历届区委、区政府科学领导,奋力拼搏,真抓实干,通过着力实施“城市立区”等四大战略,先后建成和在建的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不断增多,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随着城建成区面积逐年扩大,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居住人口迅速增加,社会财富快速积累,同等破坏力地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也随之成倍增长,防震减灾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多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举措,在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区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日益建立。但是,当前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仍存在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薄弱,无地震监测手段和设备、监测预报水平较低,防震减灾工作经费不足,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抗震能力不足,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够健全、应急救援装备不足,全社会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站在科学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推进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10项重大措施,不断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以政府为主导,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人民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在维护国家公共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和保持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夯实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基础,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加强震害防御基础,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报和应急体系。到2015年,全区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农村房屋建设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提高重大工程地震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技术水平;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有较大提高;地震预报水平有新提高,地震速报能力由60分钟缩短到30分钟,速报后地震应急预案启动时间不超过30分钟;逐步建立全区防震减灾应急组织指挥和救灾物资储备系统,确保震害发生后,能够快速、高率、有序地组织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初步的生活救助。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全区的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争取达到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水平。

三、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一)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加强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村(社区)要明确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建成1个以上具备一定规模、场地的宏观观测群测群防点。要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安排群测群防工作经费,保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和群测群防工作队伍的稳定,确保管理、措施、人员、经费“四到位”。

(二)加强地震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工作。依托省、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信息平台,依法及时接收和处理地震监测预报信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认真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工作,主动把握地震趋势动向,切实为党委、政府提供地震监测预报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三)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地下流体综合观测站、数字地震台、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基准站、GPS站建设等项目支持。依托市地震部门建成的地震监测分析预报系统,争取建设区地震监测手段和网络系统,提升地震前兆监测的科技含量,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加强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一)加强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加强地震小区划工作成果在城乡防震减灾规划中的转化应用,为城乡规划地震安全服务,提高地震灾害风险决策能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抗震设防要求,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予以合理避让。

(二)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GB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省标准DB53/276-2008《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分类》等抗震设计规范,制定完善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依法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加强各环节抗震设防质量监管,切实落实各责任主体的相关责任,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要消除管理盲区,使抗震设防管理覆盖全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行业,新扩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以及相关行业的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发改、建设等部门要将地震安全性评价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要件严格把关,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执法,全方位监督,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到实处。公路、铁路、机场、桥梁、水库、输变电线路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满足国家规程、规范标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本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三)开展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排查和抗震加固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未采取抗震措施和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已建重要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水利、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要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拆除、改造和加固措施,使其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要继续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切实提高抗震防灾能力。

(四)全面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加强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统一规划的农民自建房屋抗震设防的监管,大力推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把抗震防灾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在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中,认真编制实施村寨抗震防灾规划,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建筑、新建民居抗震设防质量的指导管理,编制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抗震设计方案,严格按照抗震规范进行设计、施工。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抗震技术,建立农村民居抗震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指导,为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五)加强防震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坚持监测、预报、科研相结合,认真分析全区地震地质环境和地震活动特征,不断加深对地震活动成因和地震前兆机制的认识。积极学习应用地震预报新技术、新方法,搞好震情监视和跟踪,努力提高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开展地震灾害防御技术研究和应用,为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能力提供技术支撑。充分运用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技术,增强地震应急指挥决策成效。加强减震与隔震新技术应用、地震应急能力评价与地震灾情响应决策技术研究等项目推广,促进地震科研和防震减灾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升防震减灾科技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区、乡(镇、街道)两级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区级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把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纳入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十二五”期间,加快建设具备应急基础数据库、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应急快速响应、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应急指挥管理等功能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并接入省、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地震应急指挥装备建设,保证应急车辆、应急通讯等设施的良好运行,提高地震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完善军地、部门、区域间地震应急工作协调联运机制,提高协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将地震应急预案建设落实到学校、医院、村(社区)、企业等单位。要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健全预案的备案、督查、评估和演练制度,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街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发改、民政、教育、安监、地震、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各行业、各部门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依托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建立乡(镇、街道)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切实加强地震应急装备建设,保证应急设施良好运行,提高实战能力。加强卫生、交通、公安、消防、人防、通信、广电、电力、水利、矿山、危险化学品、市政等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地震救援救助和抢险保通能力。积极推进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规范有序地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到2015年末争取每个乡(镇、街道)发展地震救援志愿者达1000人以上。加强各类救援队伍的人员培训,提高地震抢险救援能力。

(四)提高地震应急救助保障能力。要统筹城乡发展,结合城乡规划中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活动场所和新家园行动计划、旧村旧房改造等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搞好应急避难(险)场所规划和建设,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备。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准备和应急拨付机制,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加强通信、广电、电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震后快速恢复通信、广播电视(电台)和电力供应。切实加强伤员救治、灾民安置、救助救济的准备工作,力争震后24小时内使灾民得到基本救助安置,3日内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

六、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认真搞好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和地震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创建示范活动为载体,利用科技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科技三个乡、“防灾减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防震减灾法律和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部队“六进”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开辟专栏,播放地震科教片,举办知识讲座,广泛宣传防震减灾科普和法律法规知识,全面增强社会公众防震减灾、识别地震谣传的意识,提高防震减灾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编制地震应急疏散预案,把防震减灾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100%。加强防震科普宣传设施和平台建设,力争到2012年前建成区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基地。要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加大对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宣传力度。完善地震信息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震情灾情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传闻,维护社会稳定。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区防震减灾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区人民政府区长兼任,副指挥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地震工作的副区长和区人武部部长兼任,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部分省、市属驻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事机构于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联系地震工作的副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区地震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报区防震减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包括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地震灾情速报员名单、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二是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相关会议制度。乡(镇、街道)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防震减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防震减灾工作。

(二)切实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进一步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保障防震减灾工作顺利开展。对省、市、区列入防震减灾规划的项目,要足额配套项目经费,认真做好项目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把防震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四)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责,加强基层防震减灾力量,保障工作条件。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军地相互协调支持、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证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街道防震减灾应急预案范文2

一、“十一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区坚持防震减灾“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防震减灾法》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为依据,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和工作体系,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一是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一五”期间,我区防震减灾工作从无到有取得了明显进步,年成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区《地震应急预案》,加强了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增加了地震工作人员编制;2009年,制定下发了《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了地震应急检查制度,建立完善了防震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全区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是监测预报水平进一步提高。狠抓“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地震宏观测报网、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络不断完善,观测员业务水平显著提高,目前全区已建成7处地震宏观异常观测点,地震监测、地震速报和前兆信息监测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完成了区地震监测台,并纳入国家地震观测台网。

三是抗震设防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全市率先实现重大工程地震安评全覆盖,“十一五”期间,我区共对9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了抗震设防,保证了重大建设项目的抗震安全。积极开展中小学校校舍安全排查,认真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王村镇苏李村新村被确定为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大街街道和平社区被评为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四是地震应急能力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各级各部门和人员集中场所均制定(修订)了地震应急预案。组建了200人的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成区人民广场和政务中心广场2处应急避难场所,遇灾可安置15万人。

五是防震减灾宣传进一步深化。以青少年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为基础,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不间断、多形式的开展防震减灾宣传,累计建成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2所,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5所,广大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和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不断增强。

二、我区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区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防震减灾意识不强。部分部门、单位和群众对地震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我区是平原地区,不会发生大地震,存在一定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民众防震减灾意识还较弱,缺乏自我防护与自救互救技能训练。二是防震减灾设施落后。地震监测、地震应急、通信、交通等方面设施相对落后,防震减灾经费投入相对较少,已建的应急避难场所缺乏必要的功能和物资储备。三是城区住房风险较高。国内外城市直下型地震经验表明,在地震中沿活断层一线的建筑物破坏最重,甚至许多抗震性能较好的建筑设施也未能幸免。我区城区很大部分民居建筑建设时间较早,房屋抗震设防标准低,有的房屋就建在断裂带两侧,一旦发生直下型破坏性地震,后果将不堪设想。四是农村民居抗震设防不到位。农村房屋缺乏规范管理,绝大部分的建筑特别是偏僻农村的建筑未经正规设计与施工,没有考虑抗震设防问题,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五是人才建设与防震减灾工作还有较大差距。目前我区尚无防震减灾专业人才,严重制约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三、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我区防震减灾工作“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和群众参与,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形成政府主导、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总体目标是:全面提升我区防震减灾水平,全方位、多渠道的防震减灾宣传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年前,建成科学的地震宏观异常综合观测系统、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和区地震信息节点,地震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成果得到充分应用;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救援和救助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和专群结合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完善;基本具备抵御和应对6级左右即略高于本区地震基本烈度类型破坏性地震的能力。

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专防结合,地震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覆盖全区的宏观异常观测系统及信息,努力提高地震宏观观测水平,切实搞好区级信息节点建设,综合利用省市区地震台网监测数据,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水平。

2、搞好地震安全性评价,震害防御能力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按要求全部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农村民居改造或新农村民居建设项目按规定要求采取抗震措施,严禁在地震断裂带规划城市新区、学校、医院和重要基础设施工程。

3、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组织系统;坚持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搞好防震减灾责任单位协调配合;抓好地震应急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地震应急实战能力。

4、搞好物资储备,灾后恢复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和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切实抓好日常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确保灾民在震后24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救助,灾区社会秩序3日内基本恢复。

5、抓好普法教育,公众应对震害知识水平进一步增强。通过积极参加“法律五进”活动进行防震减灾教育,把中小学作为普法重点,力争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广泛开展覆盖社区、企业、乡村、机关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使全民熟练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震技能,科学应对地震谣传事件,灾害来临时能够做到自救互救。

四、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地震应急指挥中心

建立功能全面、反应灵敏的地震检测与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实现对地震监测数据的一体化汇集、显示、存储、管理、分析,并能通过视频实现与省、市地震部门同步进行震情会商,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报震害预测结果,提出决策建议。做好与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水务、人防等指挥技术系统的联网,实现信息共享,为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提供有利的技术保障。

(二)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建立完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学校等教育阵地、广泛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监测、预防、应急常识,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充分发挥我区省市两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作用,逐步补充地震培训教育设备和教材,完善工作制度,以青少年为重点,普及防震减灾知识以及自救互救知识,积极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三)加大群测群防工作力度

制定全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实现群测群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努力搞好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全区每个镇(街道)至少建立1个地震宏观观测点或群测骨干点,尽快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地震宏观观测网络体系。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和长效运行保障机制,使群测群防工作走向正规并健康发展。

(四)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

建立由公安、医疗、住建、交通运输、消防、供电、通讯、地震等行业专业人员组成的紧急抢险救灾队伍,加强专业化培训、训练和演练,保证应急装备和必要的应急经费,建设统一指挥、专业性强、功能健全、反应灵敏的地震应急体系和救援队伍。做好紧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区发改、财政、民政、贸易、粮食等部门做好地震应急所需食品、生活用品、抢险物资储备工作,保证灾民三天以上所需食品和物资储备。制定相应储备方案、保障制度、震后物资调拨方案和分发办法,有关部门要对救灾粮食、食品和物资存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更换。

(五)抓好工程抗震设防

按照要求,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依法进行抗震设防审批,积极协调发改、住建、规划、国土部门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2015年前全区达到全面抗御6级地震或本地基本烈度的设防标准,新建工程100%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对重点项目进行抗震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责成不具备抗御6级地震能力的建筑单位制定抗震加固计划。对水、电、煤气、热力、通讯、交通、医疗、粮食等生命线工程系统和次生灾害源生产、储存设施进行抗震性能鉴定或震害预测,制定地震应急措施与抢险恢复方案、防范次生灾害源造成社会危害的有效措施和应急对策。科学合理利用城市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成果,建立综合抗震设防数据库,为城市规划建设和工业经济项目选址提供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依据。

(六)加快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推广经济适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各类农村民居建设图集和施工技术,培训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使其掌握农村民居建设基本抗震设防知识和技术。选取有条件的镇、村进行“农居地震安全工程”试点,并给予适当补贴,引导和扶持农民建设地震安全农居。

(七)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

加大政府投入,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现状,集中整治校舍危房,使其尽快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新建、扩建、改建的中小学校舍,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建设标准,确保校舍安全。建立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实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保障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震应急指挥、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及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经常性的工作通报联络机制。不断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审批(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特别是中小学校、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企业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以及应急保障措施。完善地震应急检查和培训制度,组织单位、行业、社区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地震应急反应能力。以“三网一员”为基础,形成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灾情速报网络,建立畅通的灾情速报渠道,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配备相应装备。做好地震应急疏散与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工作,并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建立以居民社区为核心的灾害应急疏散与避难场所示范点,以点带面,力争“十二五”期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基本满足城市居民需要。狠抓城区、镇政府驻地、学校、医院、大型企业等人口密集区域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积极创建全省乡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典型经验和先进模式。

(九)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机构,配备相关人员,确定相应职能,安排适当经费,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开展。区地震局按照上级要求增加编制,达到监测、防御、应急有专业科室或专人管理,专业人员构成50%以上,各镇、街道及部门有专人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在职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志愿者、群测群防测报员的地震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防震减灾队伍素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震减灾体制建设。

建立完善的领导责任制,形成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指挥机构。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发挥整体综合优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防震减灾工作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防震减灾需求。

加大对防震减灾经费投入,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稳定可靠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和预算体制,在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企业抗震设防和城区抗震设防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利用“法律五进”等形式,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科普活动,完善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广播、电视等阵地不断强化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努力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充分落实好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省市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培训,推动执法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地震行政执法管理、责任追究、行政复议、行政监督检查等制度,明确抗震设防各个环节的执法主体和工作程序。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地震监测预报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的行为。

街道防震减灾应急预案范文3

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河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参照《河东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河东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地震应急,是指对破坏性和有重要影响的地震以及与地震有关、并影响社会稳定和减灾效果的事件的紧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破坏性地震(包括一般、严重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有感地震应急和临震应急。一般破坏性地震或有感地震发生后,由区政府领导我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同时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政府和有关街道办事处立即自动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5.0≤Ms≤6.0级地震,也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和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迅速报告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设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工作。区地震局要负责地震速报、地震灾害损失快速预评估、灾情速报和震情趋势判断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向区政府提出应急反应建议;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工作;立即派出先遣现场工作队伍,开展地震现场考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社会宣传等工作。区政府视灾情对灾区进行支援、慰问。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6.0≤Ms≤7.0级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和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应立即采取应急行动,实施应急预案,并迅速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并报告市政府。

(一)街道办事处的应急行动

有关街道办事处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报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成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向区政府请求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有关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要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对灾区的救援。

(二)区政府的应急反应

1、区地震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应急工作建议。

2、区政府组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召集区地震、经贸、发展计划、民政、财政、公安、交通、卫生、建设、通信、人武、供电、物资等部门和单位通报震情、灾情;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派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区人武部迅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救援。必要时,区政府决定采取交通管制和重灾区特别管制等措施。

3、区政府视灾情派工作组赴灾区进行慰问,并协助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做好应急工作。

4、根据灾情和受灾地区的请求,区政府确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区政府部署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区人武部负责迅速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区卫生、防疫等部门和单位的医疗机构要迅速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其他部门的医疗单位,也应立即派出医疗队,赶赴灾区进行抢救伤员。区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向灾区提供药品和医疗器械。

(3)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公路、交警等部门负责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设施和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畅通和灾民的疏散;协助先遣现场工作队伍尽快抵达震中区开展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宏观考察、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必要时,可以调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用的运输力量。

(4)通信保障

区内各通信公司负责尽快组织力量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优先保证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部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畅通;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信;优先抢修、恢复城区通信。

(5)电力保障

区供电公司要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送、发、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等,保证灾区用电;优先抢修、恢复城区供电;对储有可燃气(液)体的厂矿企业恢复供电时,必须坚持先检修后供电的程序。

(6)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区经贸、粮食、供销等部门负责调运粮食、食品(饮用水)与救灾物资,保证灾区必需的供应,尽早恢复商业经销活动。

(7)灾民安置

区民政局负责调配救灾物品,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以及统计灾区伤亡人数等工作。

(8)城区基本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城区破坏的供水、燃气热力、道路和重要设施进行抢险、排险,尽快恢复城区基础设施功能;鉴定可利用的房屋,供灾民和抗震救灾人员使用。

(9)维护社会治安

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震情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事先拟订重灾区特别管制措施,震后迅速报批、公布和执行。

区人武部民兵组织要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10)重要目标警戒

区公安分局要增加警力,加强对区委、区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资集散点、看守所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11)消防

区公安消防部门要严密监控火灾的发生,及时排除火灾事故,防止火灾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12)次生灾害防御与排险

区经贸、建设、环保、国土资源、水务、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本系统处于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排除险情,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13)地震监测预报与灾害评估

区地震局要加强地震现场震情监测预报和震情、灾情速报,按照省、市地震局的统一部署,协助布设震中区临时地震台(站);在省、市地震局的指导下,作出震后48小时内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初步确定地震类型,对较大余震争取做出临震预报;配合省、市地震局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及地震宏观考察等工作。

区发展计划、经贸、民政、建设、统计等部门要抽调有关业务和管理人员,参与震灾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

(14)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局、地震局要按照《山东省防震减灾应急宣传预案》和《山东省关于震情报道统一口径的规定》及《山东省防震减灾强化宣传提纲》的要求,及时向公众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动员民众战胜地震灾害,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共建家园。

(15)经济补助及补偿

区财政局负责及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

区民政局要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各保险公司要尽快查勘灾情,为已投保的受灾单位和居民理赔。

(16)地震应急工作综合协调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为地震应急工作综合协调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和下达的任务,协调各抗震救灾部门开展工作,全面了解抗震救灾情况,向上级业务部门、区委、区政府汇报震情、灾情和救灾情况;负责接待上级和外来人员等工作。

(17)其他紧急事项

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三、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Ms≥7.0级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区政府领导要迅速召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区地震局为指挥部办事机构;区政府有关部门设立部门地震应急机构,负责本部门地震应急工作并派出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要求立即采取应急行动,实施应急预案。

四、区抗震救灾指挥、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主要职责及应急决策。

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区长

副总指挥:副书记、副区长各一名,区人武部部长

基本成员: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计划、经贸、财政、民政、地震、安全、公安、卫生、建设、水务、农业、交通、通信、统计、广播电视、粮食、供电、人民保险、人寿保险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其他成员,根据灾情需要由总指挥随时召集。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向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确定和宣布震后应急或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

(3)统一领导全区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地震灾区现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指挥部;决定派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助、配合省、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及部队派遣的抢险救灾队伍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4)指导抢险救灾,协调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5)因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6)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7)协调跨区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

3、特大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就以下重大事项做出应急决策:

(1)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公告灾区进入地震应急期的起止日期及区域范围。

(2)决定和公告成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主要成员。

(3)决定派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4)请求市政府提供紧急支援。

(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主要职责及应急行动。

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

主任:区地震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计划、经贸、财政、公安、安全、卫生、建设、水务、农业、交通、通信、统计、广播电视、粮食、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地震局。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险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报市政府;负责与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和下达的任务;协调各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负责接待上级慰问团和地震现场工作团,处理咨询等有关事宜。

3、特大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采取以下应急行动:

(1)地震发生2小时之内,召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基本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研究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对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集中领导。

(2)立即组织和启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

(3)向灾区派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及医疗救护队,并采取相关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发生。

(4)迅速派出由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局、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组成的灾情、险情调查小组,对地震灾区的震中位置、地震烈度、震害损失等情况进行核实、报告,对灾区房屋和桥梁、水库、公路等重要工程及大型企业破坏情况进行调查、录像,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抢险救灾的重点和队伍进入灾区应回避的路径等建议。建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的发展,不断增派、调整抢险救灾队伍。

(5)迅速组成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先遣队,赶赴重灾区直接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先遣队应包括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公安、安全、民政、通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从事地震现场监测和通讯保障工作的人员与装备。

(6)迅速汇总灾情,在震后2小时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首次报告震情、灾情、险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

(7)部署向灾区实施紧急支援的有关事宜。

街道防震减灾应急预案范文4

兴宾区主要活动分工方案

 

2021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a”,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特制定我区主要活动分工方案如下:

一、开展一批防灾减灾宣教活动

根据行业灾害事故风险水平和抵御灾害综合能力,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形式,按照“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台风、地震、风雹、地质、森林火灾、生物、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头落实)。

向社会公众有序开放消防训练基地、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气象科普教育基地,设立专区开展防灾减灾公众体验活动(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等负责落实)。

充分发挥“全国防灾减灾日”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活动覆盖范围,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等负责落实)。

二、开展一批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有关部门针对本行业各类易发灾害事故可能带来的威胁,组织专业队伍,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参与,重点针对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火车站、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事故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加大各方面投入,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提供有力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头落实)。

三、开展一批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台风、地震等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灾害事故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演练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体育局、兴宾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负责落实)。

四、开展一批防灾减灾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组织区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集中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良好舆论氛围(区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以上各项活动,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协调,逐项抓好落实。

街道防震减灾应急预案范文5

2018年,应急管理科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地震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完成新一轮地震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所有学校、医院、危险化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真正实现全覆盖。加大县区地震应急能力建设,要求各县区地震部门对自身的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突出重点,简明步骤,务求实用;督促县区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等修订完善地震预案报送地震部门备案并统一装订成册。修订完善市、县区地震应急工作手册,各县区编制了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流程和地震局地震应急工作流程;根据人员变化调整了不同应急响应通讯录,维护更新白银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快速通报系统,可在应急响应启动后3分钟内通知到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保证了地震应急工作的正常有序、合理有效地开展。

2、在地震应急演练方面,给各县区下发了《关于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充分利用防震减灾活动周组织全市城乡开展不同规模、不同形式、针对不同人群的地震应急演练活动。重点针对学校,大中型企业,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紧急突发事件,提高全校师生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增强在紧急状态下的心理承受能力,5月12日,白银市地震局督促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学校开展了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各大中小学校严格按照突发地震事件应急预案,进入各自岗位进行及时疏散。各班学生在老师指挥下按照指定的安全出口,有序地离开教室,紧急撤离到安全地带。整个过程井然有序,忙而不乱,全体师生从教学区域撤离到操场耗时都保持在1分半以内。通过演习活动,使师生们在遭遇紧急突发事件时具备基本的安全逃生本领,也对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加强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乡镇、学校、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地震应急演练实现常态化。全市各行各业、各救援队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在做好日常训练和管理的基础上,组织了各具特色的地震应急演练。国电白银供电公司、白银有色勘察院等单位主动邀请市地震局现场观摩指导,白银电视台选择有代表性的进行了播出。市地震局于8月18日在景泰老震区进行1次拉练,检验应急装备,熟悉震区交通,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景泰县地震局与景泰县公安消防大队、寺滩乡政府、寺滩乡卫生院组织大型地震应急实兵演练,会宁、靖远、平川、白银区均在学校组织举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讲座及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全年组织地震应急演练14次。

3、建成白银市地震局应急装备库,新购置海事卫星电话2部、发电机1台、电台1部、GPS4部、帐篷2顶、笔记本电脑2台、移动办公桌椅5套、个人应急装备5套、应急医疗救护箱1个以及铁锹、绳索等辅助装备,另外还有部分发电机、饮水机、手电、铁锹等应急救灾物资。基本满足了地震现场工作队应急处置需要。

4、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面,协调市民政局,对现有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进行的统计备案。

5、对全市组建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省级社区志愿者队伍、省级社区志愿者队伍、县区级社区志愿者队伍支、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伍,以及拥有各类救援器材进行了统计备案。

6、更新了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

二、2019年工作打算

1、根据新修订的《白银市地震应急预案》。加大对基层地震应急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检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重点对乡镇、街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不完善的要加强指导重新修订。

街道防震减灾应急预案范文6

*年是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也是我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回族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回族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提高防震减灾意识,增强防震减灾综合防御能力,现将*年防震减灾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健全完善防震减灾责任机制,强化震情第一观念,加强震灾防御基础,提高地震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为建设“幸福*、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震情监测措施,提高监测预报能力

地震震情监测和网络建设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

一是加强地震震情监测。充分发挥地震部门专门监测、各乡镇宏观观测、社会公众群测群防的作用,及时收集信息,掌握动态,组织前兆异常落实判定、震情上报、震情灾情速报,对破坏性地震提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议,提高预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有效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震情信息网络建设。继续加大现有观测设施的优化改造,积极争取上级地震观测和技术改造项目,努力推进现代化地震观测台网建设,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配套科学的监测预报系统。

三是加强“三网一员”建设。严格执行《*回族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群众性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在各乡镇、各部门及街道居委会配备防震减灾助理员,建立县、乡、村“三网一员”群测群防工作网络,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震害防御,提高防震减灾能力

一是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抗震设防要求工作管理。增强工程抗震能力,防患于未然,是防震减灾工作的第一要务。要依法行政,按照国家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明确防震减灾执法责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回族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回族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和《*县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县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界定原则》、《*县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目录》、《*县抗震设防管理审批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从审批程序、审批权限、监督管理、过错追究等方面,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工作体系,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县地震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要加强配合,从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计和施工质量三个环节上严格把关,确保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符合设防标准。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检查,按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示值进行工程抗震设防,确保建设工程抗震性能。

二是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结合新农村建设,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县地震局要协同建设与环境保护局,深入开展农村民居基础资料与抗震能力调查,加强村镇规划,强化农村建房管理,加快危房改造,实施农村民居示范工程,建立农村防震技术服务网络。加强对农村农居建设的抗震设防技术指导,推广使用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技术,逐步提高全县民居建设抗震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确保基本实现城镇建筑物达到抗御6级左右地震,乡村民居抗御5.5级左右地震的目标。

三是深入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是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作为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的重要工作,列入日程,制定计划,常抓不懈。要结合各类纪念日,通过发放地震知识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系列宣传活动;地震、科技、科协等部门要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活动。教育部门要通过组织学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竞赛、防震减灾科普讲座等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确保一方平安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全县地震救援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地震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防震减灾助理员、村委会、居委会联络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组成的地震应急救援管理组织体系。

二是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地震震情、国家防震减灾政策要求,及时完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充实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完善抢险救灾、通讯保障、工程抢修、公安消防、医疗救护、交通运输、后勤供应、地震情报、宣传教育、震害评估十个抢险救灾专业组的工作措施。加强对各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及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街道、乡镇、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完善修订地震应急预案。

三是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县公安、建设、地震、民政等部门和消防、武警部队联合组成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和志愿者等基层地震应急队伍;居(村)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组建志愿者队伍。加强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管理,开展培训和演练,形成应对地震灾害自我保护、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地震应急救援机制。

四是加强地震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依托政府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逐步建立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震情灾情信息获取、应急指挥辅助决策、震情灾情信息报告公告、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功能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同时,调查掌握全县自然条件、行政区划、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建筑物主要类型和特点等情况,收集厂矿企业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基本情况,建立应急基础数据库,为地震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五是加强基层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根据《“*”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有关规定,乡镇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地震活断层,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县城要严格功能分区,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空地等规划建设避难场所;电信、天然气、自来水、电力、建设等主管部门或单位要加强公共设施抗震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财政、民政部门要保障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资金、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备。

六是加强地震灾害灾情信息速报。建立全县地震信息速报网。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居(村)委会要设立地震灾情速报员,制定灾情速报制度,明确信息报告内容。同时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群众及时报告地震灾情相关信息。按照国家地震信息规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和手段,科学、慎重、准确地宣传地震信息。

(四)加强队伍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提高地震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通过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培养和锻炼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精干高效的专业工作队伍。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防震减灾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体系和组织体系,把防震减灾工作融入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全过程,强化县、乡、村三级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企业、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学校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确保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有效的组织保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地震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联动机制。充分整合全县各种行政资源,建立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防震减灾联动机制,明确防震减灾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职责,实现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同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社区等组织及志愿者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防震减灾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