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项目申报材料范例6篇

志愿服务项目申报材料

志愿服务项目申报材料范文1

各团总支、年级办、团支部:

2012年,我校团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亲切关怀与领导下,全团上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团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育人根本目标,突出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两大战略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学校发展的中心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部署,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校团委决定对一年来团务工作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决定3月16日-3月26日在全校组织开展团员青年教育评议。为做好表彰前各项准备和教育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十杰团日,最佳团日,十佳青年志愿服务队,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优秀团员(团干)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团委已经下发的评比要求和标准组织团支部、团员开展评比。

三、团员评议于3月16日-3月26日进行,评选结果务必于3月27日前上报到团委审批,(以团总支为单位上报个人优秀名单和电子版各一份)。在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基础上进行优秀团员标兵的申报。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材料于3月28日(周四)前上交到团委。

四、所有团日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支部工作总结纸质材料务必于4月1日(周一)前上交团委。缺少其中一个总结,本支部及支部成员就不能参加今年“五四”表彰各项评比。

五、本次评选届时采取团委会共同商议投票的方式,故在申报、评选前各单位团总支负责人都有推报各单位相关荣誉称号的权利与义务,各团总支推荐相关材料的名额要求详见《2012~2013年度五四表彰上交电子版材料及格式》。

六、各团总支负责人将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材料电子版整理好,务必于4月1日(周一)前统一发至团委邮箱****,同时,上交所有的纸质材料时,申报评奖的材料要与不评奖的材料区分上交。各团总支要注明 “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团日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的优秀程度排序。注明:电子版材料只能是文字,绝不能含照片。

七、申报材料要求书写(打印)规范,团日活动、青年志愿活动在媒体进行报道的要有具体凭证,有照片的要附在总结上。

八、作为医学生,诚实守信是我们的职业操守,是我们医疗卫生行业安身立命之本。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亦是我们大力开展团日、青年志愿者等活动的主要目的。因此,我们坚决杜绝在工作、活动总结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行迳。对于没有开展工作,没有举办活动,却在总结材料上弄虚作假、甚至骗取荣誉的团支部,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不仅要取消该支部本年度的各种评比,而且要给予该支部主要团、班干部纪律处分。

九、另发“关于认真做好2012-201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2-201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按照团委2013年工作要点和团员青年教育安排,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团员青年教育评议。为做好今年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

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活动不仅是系统地对广大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方式,而且也是严肃团员纪律、纯洁团组织的重要手段。通过广泛地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能够充分体现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生命力,体现团员队伍的先进性、团结性。通过教育评议,把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统一到学校党委中心工作上来。

团员教育活动的效果如何,首先取决于各团总支、团支部对这项活动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各团总支和团支部必须充分提高对这次活动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工作的指导和安排,要紧密结合当前团员的思想实际,切实开展好今年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各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总结以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经验,根据当前的国内、国际形势,密切结合团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合理安排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在民主评议阶段,特别要做好团员自我总结、团员民主评议和团员任格工作,要实事求是、讲原则。要认真开好团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名团员对照评议标准和《团章》,结合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和学习及参加院、系、团支部各种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现自我教育、共同提高的目的。个人要写出书面材料,各团支部和团小组要做好记录,以备检查。

团员教育评议程序:

1、学习团委下发团员教育评议通知。

2、学习《团章》(2012年新入学的各专业团员)。

3、写个人书面总结。每人都要结合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和学习及参加各级团组织活动情况等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4、召开团小组会,进行小组评议。团员个人在会上作自我总结和评价,团小组按照任格标准讨论后,择优推报优秀个人参加支部优秀团员评比。

5、团支部在小组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支部会后,组织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

6、各单位根据支部评选情况,对推报的优秀团员(团干)进行综合考察,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签字把关后,上报团委。

要求:

1、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安排在3月16日一3月26日。各总支、支部进行团员评议和优秀团员、团干部评比。2012年入学的新生单位,要在评议前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团章。

2、今年优秀团员评比实行动态评比,各支部评选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总数为本支部团员数的15%。其中优秀团干部,根据情况每个支部基本1名,评选推报要做到实事求是,条件不够的不评。各支部、年级推报人数要严格控制在规定比例之内。

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上报优秀团员人数可以在原15%的基础上增加2人。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单位,优秀团员人数可以在原15%的基础上增加1人。有团日活动、志愿者活动一项受到表彰的单位,上报优秀团员人数为15%。没有团日或志愿者活动受到表彰的,上报优秀团员数在原15%的基础上减少1个名额。

3、各团总支、团支部在评议结束后,于3月28日之前,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单报到团委。被评选上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要填写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评议工作需要得到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评议任格后,由党组织盖章签字把关。

4、4月7日-15日,各团总支、团支部开展以下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一是学习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有关精神。二是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三是组织参加学校开展的纪念“五四”运动94周年、建团91周年等文化活动。

5、做好团员证的年度注册工作,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将团员证收缴保存,在评议后及时做好注册工作。

三、评议推优密切结合

今年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与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密切结合起来。这项工作要扎扎实实,坚持原则的进行。一定要保证每个优秀团员的质量,切实保证将共青团员中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做到推荐一个人,教育一群人,带动一片人。另外,在推优入党工作中,所推之人必须已经加入我校青年志愿者组织。

四、团员评议任格标准

团员评议任格为四种: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基本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政治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团的思想政治学习活动,在学习活动中做到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学习认真。

2、按时保质的完成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及团小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任务积极主动,不等不靠。

3、立足本职,出色的完成所在岗位上的学习、劳动和工作任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一致好评。

4、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积极参加学生业余党校学习,积极参加最佳团日、学雷锋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青年志愿者服务和学院及支部的升旗活动,在团的各项活动中确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团结同学(同志),团结人不分地域远近,而是讲五湖四海。敢于善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一切从集体利益出发,不当“没有缺点”的“老好人”。

6、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敢于同各种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提倡“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大学生。

7、自觉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中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按时过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团费。

优秀团员:

符合以上几个方面的要求,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积极靠近党组织,并已加入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未入会者不能评优),综合测评成绩在班(年级)排队在前50%。

优秀团干部评比条件参照优秀团员条件,加之考量其工作态度、奉献精神和最终成果。

合格团员:

基本达到七个方面的要求为合格。

基本合格:

与七个方面有一定差距,经过民主评议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为基本合格团员。受到学院记过以上处分的,原则上为基本合格团员,受警告及严重警告处分的,要根据错误的性质、情节、影响和其对待错误的态度而决定是否为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严重违法违纪,丧失共青团员条件的为不合格团员。

五、先进(红旗)团支部评比条件

1、按时保质地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思想教育、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2、有一个团结进取、勇于创新、充满朝气的支部班子。团支部每年换届、民主选举,注重自身建设,深入青年、服务青年,在青年中有影响、有威信,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重视团的思想教育,主动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在团委(总支)安排的团员青年教育的活动中,不缺课、守时间、有秩序、有实效。无故不参加学习又不补课的,一次即取消其先进评选的资格。(要求有讨论的,要出示讨论记录)。

4、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三会:即团支部定期召开团员大会、团小组会和团支委会。两制:即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一课;即团课。

5、做好团的组织工作。

①、按时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团费,参加团活动的人数在95%以上。

②、做好非团员的教育和帮带活动,把有入团要求的、各方面表现较好的青年及时地吸收到团组织中来。

③、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在推荐过程中严格按照推荐程序操作。所推荐的人能树起来,立得住,让团员青年口服心服。

6、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喉舌作用,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对支部在思想、组织、文化、实践等方面的活动进行及时宣传、报道,使之在校内及社会产生好的影响,为支部工作加油鼓劲。

7、建立组织、开展活动方面。

①、团支部建有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参加志愿者人数占本支部总数的90%以上。在活动中遵循自愿、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原则,坚持“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除开展常规活动外,还要有较长时期的志愿服务项目(基地)。

②、积极开展争创最佳团日活动。

③、做文明大学生,在各种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较好。

④、开展各类活动,努力提高团员青年的素质。

8、支部团员青年没有无故不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者。

9、支部团员青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年级排名在前50%。

10、支部团员青年当年无记过以上处分。

11、先进团支部还须在本年度有团日和青年志愿活动同时受到校级表彰。

12、红旗团支部须在本年度团日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同时荣获“十杰团日”和“十佳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六、校级优秀团员标兵评选办法

l、优秀团员标兵在今年评选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中产生。各单位推报比例为本年级(系)优秀团员与优秀团干总数的5%,然后由学校团委再进行差额评选。

2、优秀团员标兵的评选办法参照团员教育评议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要求,参评者

要求是我校报名签字志愿者,在推荐工作中既要突出参评者本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又要注重其本人所在团组织集体取得的成绩及其在这些成绩取得上所作的贡献。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

4、申报优秀团员标兵,要求本人撰写一份1500-2000字的总结(材料中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尽量用数字说明)。并上交材料电子版。(电子版不得含照片)

5、年级、(系)要组织公开交流评比活动,由教师或优秀学生组成评委组对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者进行评选打分,确定人选,上报学校团委。

6、团委对申报者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考察,讨论确定优秀团员标兵人选。

7、凡评上学校优秀团员标兵者,综合测评加1.5分。

七、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评比条件

1、凡我校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在册成员均可申报。各单位推报比例为各单位开展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团支部数的30%,然后由学校团委再进行差额评选。

2、参加志愿活动不少于50小时(本年度),或活动次数少但事迹特别突出的。

3、积极参加学校、系、部、年级、服务队组织安排的志愿活动。

4、坚持自愿、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原则。积极奉献,不求索取,扶危济困、乐作善事,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净化社会风气,作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建设和创建和谐校园的忠实实践者、先行者。事迹较为突出,产生较好影响。

志愿服务项目申报材料范文2

为进一步完善观音山街道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有序引导文娱兴趣类社会组织向邻里互助类社会组织转型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突出党建引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分子作用,打造城市美好新城生活,观音山街道决定开展“观音山街道2021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凝聚基层党员力量,体现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助推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

(二)强化治理能力。将参与社区治理作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围绕社区公共环境、矛盾调处、协商议事等主题,重点培育社区治理类社会组织,提升社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

(三)培育社会组织。通过“项目促培育”,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形成一批治理类、服务类、互助类等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

二、扶持方式

立项创投项目资金由观音山街道各落地社区党建为民服务资金支持,各落地社区应为有需要的项目提供相应服务场地。

三、申报条件

1、实施主体资质

(1)观音山街道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或备案的社会组织,街道范围外的社会组织若服务对象是本街道居民,也可以参加申报,等级评估“3A”以上的优先;

(2)未登记注册或备案的但由邻里理事、理事长、楼道长组成的稳定队伍,且队伍有执行能力强、号召力广的负责人。

2、申报要求

(1)申报组织须具广泛参与性,带动邻里居民参与公益;促进居民参与意识与服务精神,带动居民参与项目服务;

(2)申报组织要有具体详细的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要有全职负责人(社区居民、具备较强公益心、认真好学),组织成员稳定;

(3)申报组织要定期开展组织能力建设、定期开展经验分享与按街道指导规范组织管理。

四、实施流程

1、公告。通过街道官方平台或信息渠道向社会本项目方案。

2、项目申报。依据本方案规定要求,各社会组织依据项目规定的范围、设计要求等,进行具体项目的设计,撰写项目申报书,并在3月21日前完成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

3、项目初筛。街道在收到项目申报书后,首先对申报申请主体资质、项目书填答等情况进行初步筛查,拟定进入面审环节的项目名单。

4、组织评审。由观音山街道组建评审小组,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根据申报材料、方案质量、可行性、组织能力及团队建设等情况进行评审,并确定获选项目。

5、项目公示与确定。将评估结果通过观音山街道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期为1天。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获选项目。

6、项目督导与评估。由观音山街道组建督导小组与评估小组,每季度对项目实施情况、执行遇到的问题等方面进行项目督导,每半年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效、社会效应等方面进行评估。

附件1:《观音山街道2021年公益创投项目征集范围》

附件2:《观音山街道2021年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附件1:

观音山街道2021年公益创投项目征集范围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范围

1

邻里守望类

社区志愿服务。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重点为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人员、空巢独居老人、农村留守人员、困境未成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困难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家政保洁、家电检修等各类关爱服务,构建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

2

共建共治共享类

倡导“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调动社区各方面主体,共同参与社区协商自治和公共事务的管理、满足社区成员的迫切需求,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与水平,推进社区公共环境维护、平安小区建设、自治共治水平整体提升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综合治理服务(例如文明养宠、矛盾调解、治安巡逻、环境卫生、乱张贴等)。

3

文化铸魂类

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红色宣传、文明邻里、移风易俗、科普推广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推动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文化、村镇文化、节日文化,促进社区和谐。

4

其它公益服务类

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家庭婚姻关系调适、非遗传统文化传播、社会文明风尚倡导、生态环境保护、应急救灾救援等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进步以及其他创新性的公益服务。

 

附件二:

观音山街道2021年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申请组织信息

组织名称

 

注册状态

 注册     备案   

 未登记注册备案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申请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要求项目名称凝练、准确,观之便能够体现项目的核心内容)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需要达成的目标;目标要清晰、明确、可实现,是为了解决何种问题,满足服务对象的何种需求)

 

(二)实施地点

 

          观音山     街道             社区      

三、项目计划(根据项目目标设计合理的项目活动,项目活动应与项目目标对应。描述项目活动的内容以及各活动的实施方案,讲清楚即可)

项目分为哪些部分,每部分的活动内容,举行频次如何,预计满足哪些服务人群需求,每项活动预计安排多少名志愿者,专业社会力量人员。

例:针对辖区内20名80岁以上老人提供每周一次敲门服务,提供精神关爱、洗衣晒被、打扫卫生等服务。

 

 

四、预算明细(项目预算中的用途,必须与项目活动一一对应,且严格按照说明编制预算)

资金用途

金额(请给出明细计算过程)

志愿者补贴

如:30元/人次*2人*2天=120元

活动成本

 

……

 

申报合计

 

五、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及分工

序号

姓名

分工内容

特长或专业

 

 

 

 

 

 

 

 

 

 

 

 

 

 

 

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1、预算总额

    街道公益微创投类项目,申报资金总额不得高于1万元。

2、预算用途解释:

(1)主要用于支持活动开展所需要的活动宣传费(主要包括横幅、易拉宝、海报等)、志愿者费用(马甲、胸牌等)、材料费(主要包含活动开展所需的材料、茶水);

(2)服务支出应当用于受益对象和社会服务活动;

(3)所有预算设计应符合市场原则,且不得在项目资金(申报资金)中列支任何形式的固定资产购置费用。

3、预算设置标准:

(1)人力成本(可列支):

1. 志愿者补贴,常态性服务可按月结:按月度服务总时长适量补贴;偶发性服务可按次结:半天最高不超过30元/次,总服务时长不低于2小时/次;一天最高不超过50元/一次,总服务时长不低于5小时;

2. 外部人员补贴,如理发师、电工、维修人员等,按服务对象结:一户不超过80元/次;按工时结:适量补贴;

3. 专家补贴,高级职称不得超过500元/天,服务时长不低于4小时,中级及以下职称不得超过300元/天,服务时长不低于4小时。

(2)行政综合费

1. 项目必备的低值易耗品(如小蜜蜂、理发工具等,最高不超过500元);

志愿服务项目申报材料范文3

2011级xxx班

尊敬的学院领导:

您好!我是2011级xxx班的一名学生,我叫xxx。"我们是青年志愿者,用奉献共创温馨家园;我们是青年志愿者,用爱心把旗帜铸就;青春似火,青春闪光,青春无悔,青春不朽,青年志愿者……"每每听到这动人的旋律我都会感到自豪,因为我也是一名青年志愿者。在此申请优秀青年志愿者,以下是我的具体资料。

一、我对青年志愿者早期认识与了解阶段:

在高中阶段时,我就听说过"青年志愿者"这个名字,但了解还不是很深,只知道他们是热心服务社会的,发挥着"螺丝钉"的精神。因此,怀着新鲜好奇的心理,我申请加入了**乌市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并成为了一名青年志愿者,自加入以后,我更清楚了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体,以服务社会贡献社会为只要活动目的。做的是"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活动。这使我对青年志愿者有了更深层的熟悉。去年我步入了大学的校园,加入了思政部分团委志愿者服务队,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很多关于青年志愿者的知识,有了许多深刻的体会:

1、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宗旨

作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宗旨是:通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完善,提高青年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2、作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口号

作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口号是: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

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就是要在当代青年中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责任、义务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用实际行动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新风正气,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促进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促进人与人之间进一步形成和发展团结互助和谐融洽的新型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同时,志愿者在服务社会、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实现自身的价值,使自身情操得到升华。

3、作为青年志愿者精神

作为青年志愿者奉献给社会的不仅仅是服务,同时也向全社会昭示了一种精神。

青年志愿者精神是对中华民族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师重教等传统美德的继续和光大。

二、参加的青年志愿者活动

2、2011年11月19日,为了响应志愿者服务精神以及奉献精神,我毫不犹豫的去献出我的那份爱心,虽然鲜血之后身体不太舒服,但是身为志愿者的我为此感到非常光荣,现在每看到献血证是我的想想心里仍旧乐滋滋的,希望我的爱心能够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3、2012年3月,为倡导"学雷锋",我作为思政部分团委志愿者服务队中的一员,在**教育学院东校区图书馆自习室进行了打扫工作。

三、总结阶段

志愿者的事业既伟大又平凡。之所以伟大,因为它是每一个人发自内心的无私的帮助和爱心的付出;之所以平凡,因为它是由众多的志愿者在自己的日常行动中在平凡的生活中实现了伟大的奉献事业。在生活的点点滴滴,在校园里的每一个细小的角落,在社会弱势群体的一个细心的呵护、在对周边环境的热心的关注、在对国家的事的积极的关注。用自己的时间去帮助别人,那是一件很快乐的事!作为一名新世纪的青年,我始终以自己的热忱和爱心,尽己所能,服务社会,服务大众;关怀弱者,关爱我人;完善人格,弘扬新风;为**教育学院乃至社会的美好明天尽自己一份力!--这就是我的志愿者感悟,我将不断实践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我将不断把自己的热心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那里,让更多的志愿者加入我们的行列中来!

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当我看到我所帮助过、服务过的人对我露出灿烂的笑容时,我更坚信当初选择当青年志愿者是正确的,我也更清楚作为一名青年志愿者所担负的责任,我会将更多的爱融入今后的青年志愿者工作中。也希望有更多的青年投入到这一项事业中来,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时光慢慢逝去了,活动也一项项结束了,然而青年志愿者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依然持续跳动着,在青年志愿者工作期间,我充分认识到了一名当代志愿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更认识到当代一名大学生的未来奋斗目标,为自己能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青年志愿者而感到骄傲和自豪,相信毕业后,这些经历必定会成为以后工作中的动力,促使自己为我国的青年志愿者事业和未来自己的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虽然我参与的活动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但小事见大精神,这些小事使我的熟悉有了很大的提高,思想也有了新的觉悟,通过这次申报,我愿接受学院各级领导对我的各项考验,也将完成学院给我的各项任务。我要在以后的活动中,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投身其中。春年花开今又是,学吗扬鞭正当时!曾经参与的活动已成往事,在以后的日子中,类似的志愿服务活动我会多多参加。我深信:每一次参与,都有价值!在此我正式向组织申请优秀青年志愿者,希望组织可以批准。

此致

志愿服务项目申报材料范文4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要求

1.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要防止突击发展,又要反对长期停滞发展的做法。

3.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注重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

4.要注意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在严格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注重在优秀青年教职工、学术骨干及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和部门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5.在学生中发展党员,要注意从低年级抓起。一年级学生入校后,各系党组织就要开始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培养苗子,启发教育学生自觉接受党的政治主张,并做好向院党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各系要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二、三年级中。毕业班不能突击发展党员,组织部原则上从每年5月底开始不再审核毕业班的预备党员。

二、培养与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入党必须由本人向党支部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本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对加入党组织的态度和决心;

(4)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自传。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的同时,应当附个人自传一份。自传主要内容包括:

(1)个人基本情况、履历和受奖惩情况;

(2)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3)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政治历史问题等。

3.同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登记审阅,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同申请人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鼓励其政治上要求进步的积极性,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进行党员标准及怎样争取入党的教育。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申请人中酝酿提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是团员的要听取团组织的意见,团组织应有书面推荐材料。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然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并报党总支备案。

5.确定培养联系人。确定了入党积极分子以后,党支部要及时指派1-2名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培养联系人的任务是:

(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进步。

(2)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3)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奖惩情况等以写实的方式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党支部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党支部也可每一阶段布置一次学习内容,让其找材料自学,并写出学习体会或思想汇报。党支部还要有意识地向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分配给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进行考验,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等,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培养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要主动将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交联系人或党支部,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核。

入党积极分子调离本单位时,要将本人的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等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

7.确定发展对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基础上,召开党员会议和党外群众会议听取意见,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将其名单报党总支并汇报发展对象的情况,听取党总支意见。对于外单位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若在原单位已经过了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原单位党组织全面考察培养,材料齐全,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经过一段考察,也可列为发展对象。

8.党校培训。凡列入发展对象的都必须参加院党校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或虽经过培训但未能结业者,不能发展入党。

9.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有: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政治表现情况等。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有: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其它有关材料;找相关人员个别了解情况;函调或外调。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1.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工作表现、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认真负责地在《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

(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2.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根据填写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仿造。-入党志愿-一栏的主要内容应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着重填写对党的性质、纲领特别是对党在新形势下的任务和奋斗目标的认识和理解;入党动机;存在的主要优缺点;并表明能否被批准入党的态度。

支委会要对申请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是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有效。预备党员应参加支部大会,但无表决权。也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支部大会,以便接受教育。

支部大会的程序是:

(1)支部书记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2)申请人向大会宣读入党志愿,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介绍人向大会介绍培养、教育情况和提出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

(4)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考察、审查情况(支部委员会考察报告)。

(5)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预备党员条件表明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内。

(7)支部书记宣读大会决议。填写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被接收对象是否具备预备党员条件和预备期的起止年月;支部大会应到会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以及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人数;通过决议的时间;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8)申请人表态。

(9)支部书记讲话。

支部大会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上报审批材料。支部大会以后,要将申请人的以下材料报党总支审批,直属党支部报党委审批(材料报组织部)。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4)思想汇报

(5)党校学员登记表或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6)团组织推优意见(发展学生党员必备)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7)政审外调证明材料

(8)党支部考察报告(接收预备党员综合考察意见)

(9)入党志愿书

5.审批。各总支下设的党支部发展党员由党委授权党总支委员会审批,直属党支部发展的党员由院党委审批。

(1)在审批前,要指定专人对入党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谈话,做进一步的考察。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并提出要求和希望。然后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在《入党志愿书》的相关栏目内。

(2)上级党组织对上报的预备党员必须在三个月内研究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六个月。凡无故延期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逐一审批表决,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相关栏目中,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呈报的党支部。

(4)党支部应将上级党组织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预备期当月起开始参加党组织生活并按期交纳党费。

(5)授权总支批准的预备党员要及时报组织部备案。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相关材料,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保管。

(6)被批准的预备党员应在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接收预备党员后,发展党员的工作并没有终结,必须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1.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本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分配具体工作的考验,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宣誓由各党总支在每年-七一-前后按院党委的安排统一进行。

3.预备党员每学期要书面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在预备党员半年期时,应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分析讨论,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4.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或毕业分配离校时,各党总支、党支部应及时把其在本单位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写成书面材料连同其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一并转入新单位。

5.调入我院或新生中的预备党员,组织部要严格审查有关材料,并将其介绍到所在单位党组织,由所在党总支及时编入党支部,指派专人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若发现接收预备党员程序和材料不全者,要进行补课,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6.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总支按时讨论其能否转正问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培养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是: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党总支审批(直属支部报院党委审批)。

(3)党支部上报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时,必须同时上报本人转正申请、思想汇报、党支部考察报告等材料,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批。

(4)党委、各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和本人谈话,明确党龄计算时间,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5)材料存档。预备党员转正后,教职工党员《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等材料由组织部转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材料交所在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存入本人档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者,其《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也要存入本人档案。

五、关于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发展学生党员的几点意见

根据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实际,各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下,还要结合学生的下列实际表现:

1.必须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能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认真参加学院规定的马列理论课、德育课、形势与政策课的学习。

3.学习刻苦认真,目的明确,成绩优良。

4.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在临危关头挺身而出。

5.组织纪律观念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6.集体主义观念强,积极参加院、系、班级各项集体活动,在学习生活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7.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乐于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8.能广泛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六、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1.我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都要制定发展计划,并自查落实情况。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学期要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本单位发展党员的工作,并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找出不足,制定措施。总支书记要全面把关,做好本总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把质量关,坚持标准,防止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

4.组织部将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发展党员工作的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志愿服务项目申报材料范文5

一、全省科普志愿者服务公民科学素质提升联合行动

今年科普日期间,通过省、市、县科协,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等,以公民科学素养大赛和农民知识竞赛为活动载体,组织全省科普志愿者开展服务公民科学素质提升联合行动,不断提升我省公民科学素养,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一)培训对象。以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四大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

(二)培训形式。进社区、学校、农村、机关、科普基地等开展以课堂授课、辅导、视频微课堂等形式的培训。

(三)培训内容。以《公民科学素养读本》(精选本)为大纲,适当增加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xx科普特色内容。《科学大众》杂志社提供精编公民科学素养读本内容,省科技干部进修学院负责印发全省各地。

(四)培训时间。8月10日—9月30日,配合xx省首届公民科学素养大赛活动,通过市、县科协和基层组织,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等进行组织发动科普志愿者开展培训。

(五)服务结果认定。科普志愿者开展培训等志愿服务由各级科协,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在网上或手机客户端平台登记服务内容、认定服务时间,发放电子证书。认定结果将作为优秀科普志愿者评选的依据。

(六)工作目标。各地注册科普志愿者开展培训参与率要达到60%、合格率达50%(合格是指每个志愿者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年),到今年年底,各地、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科普志愿者动态增长率达10%。

二、开展优秀科普志愿者、优秀科普志愿服务项目评选

(一)名额分配

全省优秀科普志愿者评选名额30名,优秀科普志愿服务项目15个。

每个设区市分配2名优秀科普志愿者、1个优秀科普志愿服务项目候选名额。

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共分配4名优秀科普志愿者、2个优秀科普志愿服务项目候选名额。

(二)优秀科普志愿者推荐条件

1、热心科普事业的科普志愿者,已在“xx省科普志愿者”网和“志愿xx”网注册登记。

2、今年参加科普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

3、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周、科普日以及专题性科普活动,服务覆盖面广、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4、受众获得感强,效果明显。

5、优秀科普志愿者要具有代表性。

(三)优秀科普志愿服务项目(活动)推荐条件

1、项目符合“四服务”定位,面向基层,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公民科学素质提升。

2、项目实施遵守法律法规,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有示范、引导作用。

3、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

4、开展活动经常化,项目实施时间一年以上,项目覆盖面广,实施成效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四)申报、评选程序

1、以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各设区市科协为单位,按分配名额推荐报送候选人和项目(活动)有关材料。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推荐优秀科普志愿者不超过1名,项目不超过1项目。

2、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项目材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

3、省科协党组审定。

4、评选结果网上公示。

5、通报表扬(优秀科普志愿者颁发证书、优秀科普志愿服务项目(活动)授予奖牌)。

志愿服务项目申报材料范文6

填报志愿

报考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只填报一个志愿。

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符合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遵循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凡填报不符合招生学校及专业、招生范围的志愿一律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后不得更改。

考生征集志愿的时间另行通知,或12月下旬查阅云南省招考频道(ynzs.cn)和云南招考频道官方微信公众号(www-ynzk-cn)。

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按需培养、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切实保证新生入学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本科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拟定报教育部审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考院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学校或专业的招生计划确定学校或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体育、艺术各专业,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我省高中起点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史论、编导专业不低于90%。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试读生、超前生、旁听生和单科生,违者追究责任者及学校领导责任。

(一)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和组织,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招生学校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

(二)照顾录取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本人提出申请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1)获得国务院命名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级成人高校招生机构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凭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考核合格证,考生本人申请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可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1)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凭《士兵退役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入伍的);

(2)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凭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合格证书》;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凭全国或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并获金、银、铜奖之一;

(4)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凭《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任期完成,凭省级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6)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所在地是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在野外、井下、监所(监狱、*队、*所、少管所)、远洋运输、农林、地质、水利(农水、农电、防汛、水保、水管、施工、水文、移民)、采矿、勘探、测绘、殡葬和社会福利(孤儿、弃婴、残疾人、老年人、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护理)工作,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须主管部门出示证明材料)。

(9)年满25周岁(1994年2月28日以前出生)的在职、从业人员。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照顾10分。

(1)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

(2)高寒山区中小学教师。

(3)户口在云南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4)获得县人民政府(党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6.复员、转业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7.上述照顾不累计加分。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即须交验获奖证书、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办理照顾手续。

(三)征集志愿录取

1.第一次录取时所报志愿学校和专业满额而落选的考生,可以补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对口专业。征集志愿时间另行通知,或12月下旬查阅云南省招考频道(ynzs.cn)和云南省招考频道官方微信公众号(www-ynzk-cn)。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及专业,由省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

2.凡需要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时概不受理。

3.以下考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1)已按本人所报志愿录取到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