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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法的问题范文1
为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确保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
二、预计利润率暂按以下规定的标准确定:
(一)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
1.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
2.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
3.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二)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
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符合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等有关规定的,不得低于3%。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填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国税函[2008]44号文件附件1)第4行“利润总额”内。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预售收入进行初始纳税申报时,必须附送有关部门批准经济适用房项目开发、销售的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符合规定或未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按销售非经济适用房的规定执行。
关于税法的问题范文2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供水工程;经济发展;居民生活
近年来,国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设想和要求,而新农村建设离不开人们赖以生存的“水”。牡丹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就是“改水”工程,至“十二五”期末,农村饮用自来水人口要提高到95%以上,我们今后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在多年致力改善农村饮用水建设过程中,我们认为,这当中不仅仅是付出,更多的还是收获。我们坚信:参与就会发现需求,付出就有回报,在付出的过程中,同时共享新农村建设带给企业的是机遇、是无限商机。
如何推动改革深入健康进行,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走上正规化、法制化轨道,有必要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全面认识农村供水工程的特点与性质,是搞好改革的前提
1.农村供水工程的特点
农村供水工程的主要特点:一是地位重要,需要高度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离不开供水工程,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供水。因此,要充分认识农村供水工程的重要地位,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群众性强,需要广大农民参与。农村供水工程遍及各村,与所有农民的生产、生活都有密切关系,是一项群众性的事业,需要广大农民的参与;三是公益性较强,需要政府扶持。农村供水工程是公益设施,服务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投资回报率较低,各级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补助经费给予扶持;四是具有垄断性,需要政府加强宏观管理。供水工程受地形、水资源等条件限制,多数具有天然垄断性,为农民生存条件服务的公用水源和公用设施不适合让私人垄断。因此,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需要在政府的规划与计划指导下有序进行。
2.农村供水工程的性质
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民抗御自然灾害,改善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物质保障条件。除农户自用的微型工程外,农村供水工程与农村道路、农村供电等同属农村公共工程,是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公益性。
3.农村供水工程建管改革的关键
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农村实行合作社和集体所有的经营管理体制。按照“民办公助”原则,国家对集体经济组织兴建的农村供水工程给予补助,建成的设施归公社或生产队集体所有,实行集体管理。那时,所有权是清晰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一致,工程维护管理较好。
农村实行以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改革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一是要解决集体所有的实现形式,即有一种组织扮演“集体”角色,负起工程“业主”责任,明晰所有权;二是解决已建成工程经营管理活力的问题,促使工程良性运行。因此,必须要有新的管理组织解决原有体制不顺的问题。
4.明确改革目标和原则
改革要以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工程所有权为核心,以增强经营管理活力为重点,以提供良好服务、实现良性运行、充分发挥效益为目标。改革要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有利于已建成设施的巩固和效益发挥,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有利于加快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
二、明晰所有权,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是改革的关键
“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是农村供水工程体制改革要遵守的重要原则之一。具体来说,不同类型工程,应实行不同管理体制。
1.农户自用的微型水利设施,实行“自建、自有、自管、自用”
农户自用为主的微型蓄、引、提水利设施,政府可酌情在经费上给予补助。这类工程作为农民的家庭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农户自有工程自己用不完的水,允许在农户之间,按平等协商、互利互惠、有偿服务的原则,调剂余缺,充分发挥工程和水资源最佳效益。
2.村级供水工程,推行多种形式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村级供水工程中,受益农户较多,应当按工程分布范围,组建用水户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农村用水合作组织。这种体制有以下特点:一是它不受行政区划的影响;二是明确用水户是建设、管理、受益的主体,形成以用水合作组织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三是机制灵活,农民可以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有物的出物,每个成员的权利、责任和应尽义务都严格按章程办事;四是合作组织要按法律规定注册登记,成为有法人地位的服务实体;五是合作组织有章程,民主选举负责人,用民主协商方法决定经营管理大事。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不是过去合作社组织的简单重复,它是新形势下农村水利管理体制在更高层次上的发展,是体制上的创新。
3.乡(镇)级农村供水工程推行按“股份合作制”企业管理
乡(镇)级农村供水工程,应参照“股份合作制”企业办法,组建企业法人实体,实行企业内劳动者平等持股、合作经营,劳动者与所有者相结合,股本和劳动共同分红的办法。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产权清晰,所有者的权、责、利十分明确,有较强的内在经营活力。
三、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组建的合作组织,还必须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经营管理,落实工程维护管理和服务责任,千方百计发挥工程效益。
1.用水合作组织自己直接经营管理
这种方式应当成为当前和今后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式加以提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引导和监督,保证复建改造基金的提留。
2.用水合作组织聘用“能人”经营管理
用水合作组织可以聘用外部的“能人”具体负责经营管理。被聘者为用水合作组织“打工”,领取报酬。用水合作组织对受聘者监督,促使其真正对工程的日常经营管理负起责任,搞好服务。
3.承包、租赁
承包是通过合同契约,不改变工程所有权属,由工程的所有者把管理权委托给承包者,同时对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给予明确。
租赁与承包经营管理属于同一类型,因为工程所有权没有改变,只是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后,租赁者在经营管理上有更多的自。租赁者可以从直接或间接的经营利润中获取报酬,同时也承担更多的经济责任和风险。因此“, 租赁”主要适用于经营性较强,可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乡(镇)级供水工程。
四、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改革应采取的措施
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改革,要抓好三个关键:一是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解决体制不顺的问题;二是灵活运用市场机制,加强经营管理,解决运行机制不活的问题:三是加强政府引导扶持,做好服务监督,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为体制与机制改革创造有利的环境条件,三者缺一不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统一规划,合理选项
加强乡镇供水工作,首先要按照区域和地形特点,合理确定供水对象和供水范围,搞好需水预测,制定一个统一的科学的规划。对工程项目要加强水源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靠性的论证,设计过程中合理确定设计水量,选定合理的净水工艺和先进的净水方法,做好方案比较和技术经济分析,搞好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分析,保证项目实施方案在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设计上先进。
2.创新投资机制,加大供水产业的投入
发展乡镇供水产业,建设乡镇供水工程,需大量的建设资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要用好国家补助资金,还要积极探索新的投资渠道,按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依靠群众,依托社会,融合企业,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筹集资金,建立多元化的社会融资机制,增加社会投入,加强乡镇供水的发展活力。
3.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乡镇供水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用户的切身利益和工程运行效益,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性,规范市场行为,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和招投标制度,实施工段监督制,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要采取政府分级招标采购的办法,保证质量,降低成本。
4.完善供水市场制度,加强供水市场管理
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加快供水产业的发展,政府要加强供水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积极推行供水特许经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水资源费的征收和污水治理的监督体系建设,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定供水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及各个环节的基本要求,确定勘察设计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制定规程及审批权限,确定峻工验收标准,工程后评价的程序和内容,积极研究开放投资对供水行业带来的影响,制定政策引导和规范投融资行为,创造社会资本包括外资进入供水行业的条件,加强供水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合格供水工程和供水企业进入供水市场。
5.采取措施,完善工程经营管理体制
对现有工程要结合各自工程的运营现状和特点,明确工程所有权,放开工程经营管理使用权,对长期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差的工程,在保证供水工程供水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承包、租赁和拍卖等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不同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或采取兼并、控股、合作等形式盘活部分资产,加大资金运作和工程改造进程,加强工程运营管理。
对新建工程,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基础上,放开工程建设权,明晰工程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使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进入市场化,实行供水企业商业化运营。
6.建立良好的价格收费体系,确保供水产业的良性运行
水费是乡镇业发展的最根本因素,合理核定供水价格是发展乡镇供水产业的先决条件,乡镇供水价格要按价值规律要求,并要体现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的原则,在供水成本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投资利润进行合理确定,并适当增加环境水费的征收,要逐步完善价格收费体系,实行计量收费,定额管理,超用加价制度,利用政策和经济杠杆培育社会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和水的商品化意识,逐步完善以水养水的良性运行机制。
关于税法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河道水行政,执法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V8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河道的功能非常多,它可以防洪排涝、灌溉排污,还可以提供城市用水,因此,加强河道水行政的执法管理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它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稳定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产生活。本文就以凌河流域的管理为例进行探讨,希望对以后的工作提供一些借鉴。
二、河道情况概述
凌河流域总面积2.8万平方公里,其中朝阳境内1.5万平方公里,分为大、小凌河两个水系。这两个水系,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49条。大、小凌河干流全长352公里,流经全市7个县(市)区、135个乡(镇),涉及近300万人口。
三、对该河道水行政执法管理的基本情况
通过对各县(市)区凌河流域河道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具体情况如下:
1.凌河流域河道砂场情况
凌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有41个砂场,分布在凌河流域的18条支流,涉及六个县(市)区的21个乡(镇、街)。其中,审批采量25.67万立方米;有采砂许可证的31个,有采金属的5个,有跨界、超量开采的13个,超采方量1.7万立方米;边开采边恢复的有31个。存在砂坑未回填、未经审批,擅自采砂、在林地擅自采砂等问题。拟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平整、取缔,加收采砂出让金及时回填、恢复河道原貌等整改措施。
2.凌河流域保护区管理范围以外林地采砂情况
凌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外在林地采砂的有15个,分布在凌河流域的8条支流,涉及六个县(市)区的8个乡(镇、街)。其中,开采林地面积14.4万平方米,采砂量25.6万立方米;有林业审批手续的2个;都没有采砂许可证,都不开采金属。存在未经审批擅自采砂、砂坑未回填等问题。拟采取回填、责令拆除设备,停止采砂、恢复河道原貌等整改措施。
3.凌河流域河道公益采砂情况
凌河流域河道公益采砂的有35个,经各地凌河审批的有30个,分布在凌河流域的15条支流,涉及六个县(市)区的25个乡(镇、街)。其中,审批采量46万立方米,实际采量61.8万立方米,没有恢复治理的有7个。存在超审批采量开采,砂坑未回填、河道恢复不彻底等问题。拟采取停止采砂、立即回填、恢复河道原貌等整改措施。
4.凌河流域河道采砂迹地情况
凌河流域采砂迹地有19个,分布在凌河流域的8条支流,涉及五个县(市)区的7个乡(镇、街)。砂坑采砂方量36万立方米。存在采量较大,砂坑未回填、未经审批、侵占河道等问题。拟采取回填、清理、填平、恢复原貌等整改措施。
四、凌河流域河道综合治理的过程
凌河流域分为大、小凌河两个水系,素有辽西人民母亲河之称,两河河道干流全长728公里,流域面积100km2以上的河流共有68条。2010年以来,凌河流域采砂活动主要集中在大、小凌河下游和第二牤牛河、细河以及女儿河。由于辽西地区生态环境脆弱,流域内人类活动剧烈等原因,河道综合治理工作任重道远,省凌河局深感责任重大,时间紧迫,自组建伊始就积极着手于这项工作,半年时间里,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已全面有序、有力展开,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已初见成效。
1.治理现状
多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直致力于凌河流域的河道治理,但是由于过度开发,河道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河道滥采滥挖、无证开采现象严重。部分河段在未办理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发包砂场,个别砂场也并不按照规定时间和作业范围、深度及作业方式进行开采,尾矿侵占河道现象十分突出,对防洪安全和河道生态治理都造成了严重影响。二是管理机制不完善。一直没有形成全流域河道的采砂规划,个别审批过程不规范,很大一部分砂场没有办理采砂许可就直接开采。三是河道采砂监管难度较大。凌河流域河道干支流战线长、区域广,同时各地以水政和公安为主体的联合执法机制也未完全建立,河道采砂虽几经治理,但个别群众受利益驱使,违法开采、违建占河现象仍不断反弹,屡禁不止。
2.整体部署
面临当前凌河流域河道治理中无证开采及违建侵占河道现象的严峻形式,省凌河局自2010年组建伊始就开始着手于大小凌河干支流河道的综合治理工作,科学筹划,整体部署,有力推进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3.专项整治
结合全省江河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省凌河局组织开展了凌河流域干支流河道采砂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下发了《凌河流域河道非法采砂及侵占河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凌河管〔2011〕21号)。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历时70天,分为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整治目标为:进一步规范凌河流域河道管理,实现流域河道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善以及河道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达到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河道内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部处理、砂场全部得到规范、长效监管机制得以建立、河道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恢复和改善的目标,为实现凌河治理工作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基本完成的总体目标打好基础。重点整治区域为:城市景观段、桥梁上下游可视范围、生态示范段和严重影响河道行洪的选矿厂。
五、河道水行政执法管理的对策
全市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污染、谁恢复”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一企一策、综合整治”等方式,采取法律、行政及经济手段,强力推进凌河流域综合整治。
1.彻底整治尾矿库
从去年开始,共投资2.2亿元,对全市210个涉河尾矿库进行了专项整治,同时严把新建尾矿库准入关,严禁新建截河型和占河平地型尾矿库。涉河尾矿库的有效整治,让困扰朝阳多年的防汛安全、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今年,又对去年整治未达标的67座涉河尾矿库进行了整治提标。
2.严厉打击乱采乱挖行为
按照“摸、关、罚、抓、管”五字方针,对凌河全流域采砂情况全面摸排,对沿河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坚决取缔关闭,对无证开采、超量开采等行为从重处罚,对严重违法企业的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姑息。截至目前,全市凌河公安机关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00余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208起,清理、整治、复原河道240余处,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38人,关停非法砂场120余家,扣押机械380余台。
3.进一步规范了河道管理秩序
市里和各县(市)区都制定了河道采砂规划方案,采砂权出让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进行,并缴纳清障保证金。同时,加大对公益采砂的监管力度,由当地凌河保护管理机构依据采砂规划指定砂场,按10元/立方米标准缴纳采砂权出让金并办理采砂许可证。截至目前,全市已拍卖、出让采砂权97处,缴纳采砂权出让金956万元。
4. 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
各级凌河部门应组建河道管理单位,成立基层河道堤防管理机构,明确单位性质,核定编制人员,落实管理经费,配备一定数量懂行的专管人员,负责对辖区内的堤防工程进行管理、维护,从组织上保证河道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要进一步明确河道堤防管理的职责、范围。制定河道堤防的管理制和岗位责任制。使河道堤防管理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充分发挥堤防工程的效益。
六、结语
加强河道的管理和水行政的执法力度,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相关部门要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河道的管理工作。河道的管理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我们要综合各种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发挥河道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美 河道水行政执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陕西水利》2011年3期
[2]姚向阳 浅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强制执行的方式[J]水利发展研究2011 11(4)
关于税法的问题范文4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问题;解决策略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5-0212-01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质量水平,往往能够对水利工程的质量水平产生最直接的影响作用。然而,就目前我国各大水利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其在实际的施工管理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定的问题与缺陷,导致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功能性得不到全面的发挥,并进一步导致水利工程的质量水平受到不小的影响与冲击。
一、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管理人员的水平不高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素质水平,往往能够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质量与水平造成最直接的影响作用。然而,由于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的水利企业对于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从而导致其在进行管理人员的筛选与调配工作时过于随意,使得其内部的管理人员队伍质量出现明显的参差不齐现象。由于水利企业中存在部分管理能力低下的人员,其不仅缺乏足够的专业管理知识,同时也缺乏相应的责任意识,更甚至有部分管理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的问题,这就会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施工管理的质量水平受到影响与冲击,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与效率。
(二)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体制不健全
水利企业在进行实际的施工管理工作时,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管理体制来为其提供相应的支撑于保障,就会使得整个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难以顺利的开展进行,并且往往能够进一步导致其在实际的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严重的混乱现象,从而导致其对工程施工的进度与质量都造成不晓得冲击与影响。就目前我国各大水利企业的施工管理现状来看,大部分的水利企业并没有建立起一个健全的施工管理体制,使得其内部的施工人员对于自身的管理责任与义务缺乏足够的认识,且各个施工项目之间的责任与权力划分非常不明确,使得为水利工程施工带来了不小的安全与质量隐患。
(三)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方式太老套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人们对于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与可靠性等问题也有了一个全新的标准与要求,传统的施工管理方法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人们对水利工程质量的标准要求,因此,为了能够刚好的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来全面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方法进行全面的优化与创新。然而,就目前我国各大水利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其在进行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往往更多的还是采用传统的管理方式,使得许多先进的新型材料与工艺不能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发挥作用,从而导致我国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也受到了严重的限制。
二、 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过程管理质量的措施
(一)努力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技能
作为水利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往往能够直接影响到整个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现阶段我国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质量不高,大部分的还是因为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不高的原因。因此,我们要想从根本上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质量,就必须要对努力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与素质技能。这就要求各大水利企业在进行管理人员的选拔时,必须要对其进行全面的技能考核,确保其能够全面的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实际需要,同时,水利企业还必须要对其已有的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技能培训,努力提升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与安全意识,确保其在进行施工管理工作时能够尽职尽责,莱维整个水利工程施工提供有效地支撑与保障。
(二)建立健全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体制
在整个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如果水利企业缺乏一个完善的施工管理体制,就会使得施工管理工作变得无章可循,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个健全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体制,是确保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进行的重要基础,也是提升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质量与水平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各大水利企业必须要努力完善其内部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体制,来为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提供一个合理的依据。所以说,水利企业必须要建立起责权分明的奖罚制度,确保其能够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将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各项管理责任进行合理的分配,确保每一个施工环节都能够有具体的管理人员来对其进行质量管理与监督工作。同时,水利企业还必须要不断完善其内部的管理制度与管理规范,来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来促使其从最根本上提升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质量与管理水平。
(三)创新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方法与手段
新的社会需求使得传统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方法已经不能全面满足工程水利质量的实际需要,因此,要想全面提升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来促进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合理提升,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必须要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方法进行合理的创新与优化。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的网络技术与计算机技术也实现了进一步的发展提升,在新时代的环境背景下,已经有很多具有先进性特征和综合性特征的管理技术已经被广泛的应用到了我国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通过运用这些新技术,不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准确性与可靠性。此外,通过运用新型的管理方法与先进的管理技术,还能够促使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对水利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最直观的观察与监督,使得整个水利工程施工过程都能够得到妥善的管理监督。
三、结语
随着社会的进步,水利工程建设所要面临的社会竞争也越来越大,这就使得水利工程的建设的压力与日俱增。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水利工程要想更好的生存与发展,就必须要对其自身的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与控制。在具体的施工中,只有建立其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把握好工程施工中的各方力量的关系,并最大限度的提升整个施工水平。所以说,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管理与控制,是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方法与基本途径。
作者简介
黄建强(1971.7―),男,陕西省扶风县人,现工作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分公司副总经理,项目经理。长期主要从事水利水电施工与经营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高玉琴,方国华,韩春晖,王弘. 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内涵、目标及内容分析[J]. 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04:45-48+60.
关于税法的问题范文5
河北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对非法占地追缴耕地占用税问题的紧急请示》(冀财农税字〔1998〕第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87〕财农字第206号)中明确规定:对未经批准已占用的耕地,1987年4月1日以后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的,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具体执行中的政策界限是:对未经批准已占用的耕地,凡按照土地管理政策规定1987年4月1日后需补办用地手续的,一律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追缴税款的期限以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规定需要补办用地手续的占地追溯期限为准。土地管理部门未成立前,经政府其他部门批准已占用的耕地,1987年4月1日以后按规定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的,免征耕地占用税。
关于税法的问题范文6
关键词: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维护
Abstract: the fire water system of the system is perfect or not, will directly influence the fire saves effect,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 construction in fire water and daily maintenance and the problems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hasten make it play a better role.
Keywords: fire water supply system, fire control maintenance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消防水系统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火栓系统
1、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现在设计上往往都使用组合式消火栓箱,暗装在墙体内,消火栓箱洞口未设置过梁,在荷载的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的开启不灵活;有的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为了图方便,随意改变消防箱底预留孔的位置,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防箱的墙面成90°,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口或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有的甚至出水口与墙面平行,根本无法使用。有的建筑在二次装修时将消防箱进行了掩盖,没有明显的标志,不熟悉根本无法找到消防箱,起不到其应有的作用。消防水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筑很多,有的建设单位为应付检查在消防管网上增设管道泵,在检查和验收时启动管道泵以达到验收的目的,这样无形地在消防系统中埋下一个定时炸弹;有的建筑尽管满足了最不利点的水压要求,却忽视了次不利点的水压要求。
2、消火栓系统环管和立管上会设置很多阀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看图不到位或者施工过程偷工减料,导致阀门安装数量不足,为以后的检修维修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3、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的安装不符合要求。众所周知,水泵接合器的主要用途是当室内消防水泵发生故障或遇大火室内消防用水不足时,由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通过水泵接合器将水送到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供灭火使用,两者的使用性质完全不同,有的施工单位将两者混装,同时由于两者之间有直接的联系,两者的距离规范要求在15-40m之间为宜,在实际施工中要么距离过大,要么太小,有的甚至安装在消防车无法靠近的部位。部分建筑使用地下式的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却没有明显的标识。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火灾时,由于喷头与楼板间的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灾蔓延迅速;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存在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的隐患。
2、按照规范的要求,在无吊顶的场所应选择直立型喷头,有吊顶的房间应采用下垂型或吊顶型喷头。在施工过程中有的房间由于改变使用性质,增加或减少吊顶,而施工单位按照原设计安装喷头,使得使用不合理。
3、缺少防晃支架。按照规范,为防止喷水时管道沿管线方向晃动,在通径为50mm或50mm以上的管道,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至少应设置一个防晃支架,如管线过长或改变方向,必须增设防晃支架,有些施工单位使用普通的支架或吊架,还有的施工单位防晃支架安装数量不足,致使喷淋管线发生弯曲,影响动作时喷洒效果。
(三)消防给水管网 按照国家的设计规范要求,室外的消防管网应布置成环行,环状管网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并宜从两条市政给水管网引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网发生故障时,其余进水管应能保证全部用水量。
二、消防维护中的问题
1、许多建设单位在消防竣工验收合格后,就以为万无一失了,没有建立健全和落实有效的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机制,对消防设备长期不进行运行、检修,致使部分元件发生松脱、老化、损坏,火灾时不能发挥作用。
2、对于自动消防系统来说,需要有专业的维修使用人员,但很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会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错误,致使设备缺乏经常性的检查维护。
3、建筑灭火器失效,配置的灭火器超过了保证期,一直未对其进行更换,导致小的火灾事故不能及时扑灭,造成重大的火灾事故。 三、相应对策
1、对施工单位,首先要加强资格认证管理,要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批制度,杜绝一些无场所、无技术、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获得消防设施施工资格,严肃查处无证从事消防设施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对具有资格的单位要强化消防安全主体制度,明确职责。同时加强对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国家的规范标准,杜绝施工过程中各种质量通病,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图施工,不能随意更改消防设计。
2、加大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检验力度。由于消防设施在工程竣工的验收中,验收人员只能通过眼睛来看,充其量也只能现场作出水测试,观测水量和水压,很难作深层次的检测检验。这就要加大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检验力度,全方位地跟踪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使消防设施真正发挥作用。
3、加强和完善监理单位的监督作用,强化监理单位的职责。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规划从严监理,防止不合格的消防工程流向社会。
4、消防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状况严格监督、科学管理。平时要开展经常性抽查,督促业主对设施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发生火灾时完整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