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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网络营销的现状范文1
[关键词]网络保险;优势;现状;对策
1.1网络保险维护成本低
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销售保单,可以省去花费在分支机构网点及营销员上的费用,保险险种、公司评价等方面信息电子化后可以节省印刷费、保管费,保险公司经营成本具有大幅度降低的潜力。
1.2网络保险增添新的销售机会
由于人力、财力等多方面的限制,传统的保险销售模式只能与部分客户接触,互联网超越时间和空间限制进行信息交换、交易,随时随地为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人群提供24小时服务的特点,使得保险人不易联系到的一些崇尚快节奏高效率而又不喜欢经常被陌生人打扰的人群通过互联网就可以为其服务。因此,网络保险营销使更多的人成为保险新客户,大大增添了保险新的销售机会。
1.3网络保险营销具有互动性,可以提升公司服务质量
由于网络的在线服务可以是全天候的,所以网络营销有即时与快捷的优势,能与客户保持长久、及时的信息沟通,网络成为了客户与保险公司双方双向沟通的最佳媒介。一方面,客户可以在网上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险种和报价,方便快捷地选取一个最适合的险种,保险经营者也能迅速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向;另一方面,客户们也能通过网络更直接地了解保险经营者的情况。同时,网络还可以为客户提供许多相关内容的“一站式”方便快捷的服务。
1.4网络保险可以促进保险宣传和市场调研
在网络环境下,保险公司可以用公司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球电子广告,向顾客有关保险动态、防灾防损咨询等信息,既能扩大保险宣传,又能提高服务水平,还能克服传统营销中借助报纸、印刷宣传小册子所固有的信息量小或成本高、时效差的不足。
2网络保险营销的现状
2.1欧美国家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网络保险营销最早出现在美国,随着产品、渠道和技术创新的不断发展、完善,越来越多的美国和欧洲国家的保险公司在利用网络进行内部管理的同时,更着重发展网络保险营销,网络保险在西方国家已经普遍被人们所接受。2009年,美国有93%的保险公司至少设立了一个公司网站,其中,有一部分的保险公司甚至设立多达4个网址,并且网站的设立都比较规范和健全。超过43%的保险公司把发展互联网业务作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美国网络对话数据营销公司最新调查,2008年,美国有高达890万的消费者通过网络选购保险产品。
欧洲各国的网络保险发展也很迅速。英国建立的“屏幕网站”提供7家本国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用户数量每月以70%的速度递增。在英国,个人财产保险总保费中网络营销的比例,从2000年的29%增加到2008年的43%。法国安盛保险集团自1996年在德国试行网上直销,目前,这个集团约8%的新单业务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
2.2中国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保险业保持了高速发展的态势。2000年,保险公司纷纷推出自己的网站,很多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出现,标志着中国进入网络保险历程。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中国人寿保险、金盛人寿、泰康人寿等保险的电子商务网站先后正式开启;国内首家集证券、保险、银行及个人理财于一体的个人综合理财服务网站——平安公司的PA18在京正式向外界亮相;“网险”、“e家保险”、“买保险网”等第三方网上保险超市也陆续开始上线运营。
从各大保险公司近几年的信息化动作来看,网上保险直接渠道、网上保险间接渠道、手机保险均得到快速发展。中国人寿、平安保险、泰康人寿、太平洋保险、中国人保财险的电子商务系统和手机投保系统,以及易保网、中国保险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均在近几年有较大投入;中科软、尚洋信德、新保软件等保险行业软件和服务厂商也纷纷推出相应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此外,保险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行业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相继出台,推进网络营销已经成为“十一五”期间保险业重点发展目标;《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电子服务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陆续实施,困扰保险网络营销的身份认证、电子保单及在线保费支付等问题逐步得到改善,为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环境。
3我国网络保(整理)险营销发展对策
3.1创造良好的网络保险营销环境
由于保险产品的无形性、保险条款的繁杂性、保险服务的互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的网络营销。因此,需要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等相应机构制定有关网络保险的管理办法,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办法、电子保险合同管理办法等,使网络保险的业务运作和风险防范有法可依,为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3.2创建保险公司网站域名,打造网络保险品牌
保险公司网站是一扇保险公司与客户交流之门,网站域名则包含了丰富的保险公司信息,它可引导客户上网,通过网络动态地、及时地、全面地向顾客传递信息,所以,电子商务系统环境下的保险公司要建立网站域名。首先,建设搜索引擎导向的保险公司网站,广泛地与其他网站链接,认真设计适合于搜索引擎检索的关键词,指引搜索引擎去进一步分析网站的内容、尽可能多地获得其他网站的链接等;其次,使用电子邮件宣传公司网站。此方法关键是获取准客户邮件地址,可通过娱乐、有奖竞赛或优惠销售等网上活动让准客户参加进来,然后定期用邮件和他们建立长期稳固关系;再次,使用传统媒体宣传公司网站。简单、易记、便于产生联想的网站名称可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户外广告、公司印刷品等不断给人以视觉冲击,加深印象。
3.3提升网络保险营销服务质量和内容
快速和周到的优质服务是进行网上直销的保险公司战胜竞争对手的法宝。众所周知:服务贯穿于电子商务的全过程,保险本身是一种分散和转移风险的金融服务,把两者叠加在一起的保险电子商务,必然以向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为目标。保险客户服务根据其功能分为两个层次:基础服务,高附加值的服务。基础服务就是保险公司利用电子商务系统的互动优势,为客户提供服务来实现保险产品的市场价值。保单售前,客户点击保险公司网站了解公司的背景、险种条款、投保流程、既往赔付案例等信息,之后可能向保险公司发出投保意向信息;保单售后,保险公司在线提供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报案和给付。离线服务主要是完成保险方案的确定和核保工作。保险方案的确定大多难以在线上完成。这是由于对于个性化的保险需求,线上的信息交流很难连续顺畅、语意表达及对方的理解可能不尽如人意,造成此方式较机械,所以需要其他的线下服务方式来最终确定保险方案,如:电话、保险业务员与客户的面对面交流来完成。线上核保只能针对少数险种,如:车险、意外伤害险等,大多数的险种需要线下核保,如健康体检、财产核查等,否则,保险公司要承担较大的逆选择风险。可见,在线服务和离线服务的密切结合是实现保险电子商务的基本保证。没有基础服务来实现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向保户的转移,附加服务只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高附加值的服务是指客户在体验网上保险消费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与保险产品相关的各种知识以及其他方面的优惠。
3.4开发适于网络保险营销的保险产品
大力开展险种创新,开发适于网络的保险产品,既是对保险网络营销的要求,也是保险营销创新发展的契机。网上保险产品既要从技术上适合网上销售,又要从市场上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如果能取得这两者的交集,推出的网上专用保险产品必然会取得产品竞争优势。像戴尔计算机公司网上直销电脑一样,戴尔公司会按客户的电脑设计方案为其组装产品,电子商务时代的网上保险产品也可按保障范围拆散成一个个零件,由网上客户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即时将众多零件组合成客户所需要的整机。多元化、个性化的组合险种必将成为最受欢迎的网上产品。
3.5营造完善统一的网络营销平台
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需要一个强大的网络平台作为技术支持。美国市场的保险网络营销中,仅有20%是通过保险公司专属网站进行的,而第三方网站却占到了80%,后一种模式往往是由独立的商家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即中立的网上超市,提供来自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和价格,不受时间、空间和品牌的限制。
相比之下国内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网络保险市场严重分割,造成了目前的网络营销一直难以形成合力,无法在总体上获得足够规模的客户群体。国内第三方网络平台基本上只扮演“二传手”的角色,接到业务还是转向保险公司传统渠道。因此,国内网络营销可以通过同业公会牵头的方式,制定电子商务经营规则,建立完善统一的网络平台。
3.6建立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互补模式
保险网络营销的现状范文2
关键词电子商务保险电子商务信息化第三方网站
1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促使了电子商务的产生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Internet的蓬勃发展,电子商务也在迅速崛起。电子信息技术、网络经济已迅速进入工业、农业、贸易和金融服务等各种行业,呈现出电子商务潮流。而作为金融业一大支柱的保险业,和信息是紧密相连的。保险是一种承诺、一种无形产品、一种服务商品,保险中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保险业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日新月异,其中所蕴涵的无限商机使得无数商家纷纷把目光投向电子商务。于是一种全新的保险经营方式——保险电子商务应运而生。网上保险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渠道和服务方式,以其具有的成本低、信息量大、即时传送和反馈、服务的连续性等特点,正在被越来越多国家的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所认可和接受。在国外,网上保险的发展已相当成熟,成为继个险、团险和银行保险之后的“第四驾马车”。
2保险电子商务的涵义
发达国家大多数保险公司已经应用电子商务网络为客户服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发展势头甚为强劲。电子商务为人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管理商业交易的方法。因此,了解电子商务已成为现代企业特别是金融服务业必须面对的课题。那么,什么是电子商务呢?广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是指,利用电子工具(电话、传真、广播、电视、网络)从事的商务活动,如市场分析、客户联系、物资调配等。狭义的电子商务主要是指利用因特网进行的商务活动。根据电子商务的定义,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可以称之为保险电子商务(网上保险)。
笔者认为,保险电子商务指保险人或保险中介人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所形成的对组织内部的管理、对客户关系的管理以及经营业务的部分或完全电子化这样一个综合的人机系统来进行的商务活动。这种商务活动可能是与原先的传统业务相并行的或者是相融合的。因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保险电子商务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
从狭义上讲,保险电子商务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的网上保险中介机构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有关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并实现网上投保、承保等保险业务,直接完成保险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并由银行将保费划入保险公司。
从广义上讲,保险电子商务还包括保险公司内部基于Internet技术的经营管理活动,对公司员工和人的培训,以及保险公司之间,保险公司与公司股东、保险监管、税务、工商管理等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活动。
3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保险业经过25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保险市场有了广泛的拓展,保险业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才刚刚起步,保险业的经营与管理,和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差距;除此之外,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按照入世时的承诺,对外资保险企业全面开放市场,保险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保险公司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纷纷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去发展电子商务这一新的商务模式,将电子商务引入到我国的保险业中去。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电子商务在我国保险业中的应用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我国的网上保险业务还只能处于传统保险业务的补充地位,真正意义上的网上保险还需要一定的发展过程。
我国第一家保险网站是在1997年,由中国保险学会和北京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保险信息网,这是中国最早的保险行业第三方网站。同年11月28日,由中国保险信息网为新华人寿公司促成的国内第一份网上保险单,标志着我国保险业才刚刚迈入网络的大门。此后,中国保险网在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保险公司和业内外人士的大力支持下,一直是国内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保险行业综合网站,点击率始终为国内同类网站第一名。成为中国保险行业的电子信息窗口以及保险业内各方面的网上交流渠道,为推动国内保险业信息化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0年8月15日,太平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标志着中国保险业第一个贯通全国、联接全球的保险网络诞生,这是太平洋保险公司面对激烈的竞争市场致力于保险电子商务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2001年3月,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与朗络开始合作,开通了“网神”,推出了30余个险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网上营销。当月保费达到99万元,让业界看到了保险业网上营销的巨大魅力。
而国内其他保险公司纷纷开设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进行网络营销的积极探索,保险电子商务的网络营销渠道功能逐步显现。2000年8月18日,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启用一站式综合理财网站PA18,平安大步进入电子商务。以平安门店服务中心、平安电话中心、互联网中心组成的3A服务体系的运行标志着平安的客户服务向国际水平迈进,其强有力的个性化功能开创了国内先河。9月22日,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家投资建设的大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泰康在线”全面开通,这算的上是国内第一家由寿险公司投资建设的、真正实现在线投保的网站,也是国内首家通过保险类CA认证的网站。
与此同时,由非保险公司(主要是网络公司)搭起的保险网站也风起云涌,目前影响最大的是一家由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友邦等十几家保险公司协助建立、由上海易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的易保网。通过易保网广场,客户可以客观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养老、医疗、意外、理财险等保险产品;可以通过网上招标获得量身定制的个性化保险方案;提供理财、投保、理赔等常识;提供车辆保险、家庭财产险等网上直销专业服务。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保险相关机构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设立个性化的专卖区,客户只需要在一个网站浏览就可以完成对十几家国内大型保险公司的保险咨询,特别是其推出的保险需求评估工具,如同在线计算器,客户只要在网页上输入个人需求,服务器就能自动的列出各家保险网页,通过信用卡完成保费支付。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易保网上保险广场致力于为保险买、卖双方及保险相关机构和行业提供一个中立、客观的网上交流、交易的公用平台;帮助客户轻松了解、比较、购买保险;帮助保险公司和保险人通过网络新渠道开发客户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帮助保险相关服务机构和行业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4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网站的主要模式
从上面的例子来看,我国目前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第三方保险网站,即独立的保险网,他们不属于任何保险公司或附属于某大型网站,他们是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客户提供技术平台的专业互联网技术公司。前文所提到的中国保险信息网、易保网上保险广场,都是目前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第三方保险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将自己定位为向保险从业人员提供资讯的一个内容提供商,它为保险的内外勤人员提供从保险新闻到行业知识的各类专业信息,属于保险业内信息提供商;而以“网上保险广场”命名的易保网,将自己定位为利用互联网技术为保险业各方提高效率的网上平台,它包括B2B,B2C两种电子商务模式,致力于为行业中的各方提供一个交流和交易的技术平台;第三类为直销平台,如网险,它以的身份通过网络进行保险销售,从销售中提取佣金。以上是我国目前第三方保险网站定位的三大种类。
第二种模式是保险公司自己开发的网站。例如本文所提到的太平洋保险网站,平安的,泰康在线,以及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等等。应该说,随着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在我国的日益完善,现在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建有自己的网站,这些保险网站,大部分处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初级阶段,即利用保险网站一些有关保险公司文化、保险产品及服务的简单介绍,还没有真正的网上保险业务。这类网站主要在于推广自家公司的险种,进行网络营销。这是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发展电子商务所处的阶段,但是也有像太平洋保险公司这样的保险企业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到了互动、在线交易这样的阶段。2001年,太保集团公司新成立的电子商务部对太保网进行全新改版,网络销售和服务功能大为提高,网上支付功能基本实现,成为B2C业务中重要的销售渠道。太保网建立至今,网上B2C销售总计实现收入3500多万元,其中在2003年5月,一位北京客户在线购买“安居理财保险”,成功通过太保网网上支付10万元保费,成为太保网开通以来最大一笔金额的网上交易,展现了电子商务作为公司重要销售渠道的发展前景。
5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
保险电子商务发展是涉及到保险公司各类资源整合,涉及到公司所有利用互联网(包括Internet与Intranet)、无线技术、电话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信息沟通、电子化管理的活动,贯穿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保险电子商务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兴起并逐渐成熟后,新的信息技术在保险公司内又一轮深层次的商务应用,是信息技术本身和基于信息技术所包含、所带来的知识、技术、商业模式等在公司内的扩散和创新。随着我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我国保险企业将在现有B2C销售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开发电子保单和电子签章,策划推出电子商务专有产品,对保险网站进行全新的改版,以网上销售保险完全电子化流程为目标,继续全面推进电子商务的建设,抓住未来网络保险快速发展的机遇。
面对信息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浪潮,我国保险业应积极准备,精心策划,利用互联网进行保险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以及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活动,并通过电子商务加强与国内外保险公司的业务往来和经验交流。我们相信,全方面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有利于推动我国民族保险业的长足发展,使之以全新的姿态积极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
保险网络营销的现状范文3
关键词 电子商务 保险电子商务 信息化 第三方网站
1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促使了电子商务的产生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Internet的蓬勃发展,电子商务也在迅速崛起。电子信息技术、网络经济已迅速进入工业、农业、贸易和金融服务等各种行业,呈现出电子商务潮流。而作为金融业一大支柱的保险业,和信息是紧密相连的。保险是一种承诺、一种无形产品、一种服务商品,保险中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保险业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日新月异,其中所蕴涵的无限商机使得无数商家纷纷把目光投向电子商务。于是一种全新的保险经营方式——保险电子商务应运而生。网上保险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渠道和服务方式,以其具有的成本低、信息量大、即时传送和反馈、服务的连续性等特点,正在被越来越多国家的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所认可和接受。在国外,网上保险的发展已相当成熟,成为继个险、团险和银行保险之后的“第四驾马车”。
2 保险电子商务的涵义
发达国家大多数保险公司已经应用电子商务网络为客户服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发展势头甚为强劲。电子商务为人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管理商业交易的方法。因此,了解电子商务已成为现代企业特别是金融服务业必须面对的课题。那么,什么是电子商务呢?广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利用电子工具(电话、传真、广播、电视、网络)从事的商务活动,如市场分析、客户联系、物资调配等。狭义的电子商务主要是指利用因特网进行的商务活动。根据电子商务的定义,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可以称之为保险电子商务(网上保险)。
笔者认为,保险电子商务指保险人或保险中介人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所形成的对组织内部的管理、对客户关系的管理以及经营业务的部分或完全电子化这样一个综合的人机系统来进行的商务活动。这种商务活动可能是与原先的传统业务相并行的或者是相融合的。因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保险电子商务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
从狭义上讲,保险电子商务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的网上保险中介机构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有关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并实现网上投保、承保等保险业务,直接完成保险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并由银行将保费划入保险公司。
从广义上讲,保险电子商务还包括保险公司内部基于Internet技术的经营管理活动,对公司员工和人的培训,以及保险公司之间,保险公司与公司股东、保险监管、税务、工商管理等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活动。
3 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保险业经过25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保险市场有了广泛的拓展,保险业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才刚刚起步,保险业的经营与管理,和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差距;除此之外,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按照入世时的承诺,对外资保险企业全面开放市场,保险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保险公司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纷纷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去发展电子商务这一新的商务模式,将电子商务引入到我国的保险业中去。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电子商务在我国保险业中的应用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我国的网上保险业务还只能处于传统保险业务的补充地位,真正意义上的网上保险还需要一定的发展过程。
我国第一家保险网站是在1997年,由中国保险学会和北京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保险信息网(china-insurance.com),这是中国最早的保险行业第三方网站。同年11月28日,由中国保险信息网为新华人寿公司促成的国内第一份网上保险单,标志着我国保险业才刚刚迈入网络的大门。此后,中国保险网在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保险公司和业内外人士的大力支持下,一直是国内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保险行业综合网站,点击率始终为国内同类网站第一名。成为中国保险行业的电子信息窗口以及保险业内各方面的网上交流渠道,为推动国内保险业信息化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0年8月15日,太平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cpic.com.cn),标志着中国保险业第一个贯通全国、联接全球的保险网络诞生,这是太平洋保险公司面对激烈的竞争市场致力于保险电子商务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2001年3月,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与朗络开始合作,开通了“网神”,推出了30余个险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网上营销。当月保费达到99万元,让业界看到了保险业网上营销的巨大魅力。
而国内其他保险公司纷纷开设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进行网络营销的积极探索,保险电子商务的网络营销渠道功能逐步显现。2000年8月18日,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启用一站式综合理财网站PA18(pa18.com),平安大步进入电子商务。以平安门店服务中心、平安电话中心、互联网中心组成的3A服务体系的运行标志着平安的客户服务向国际水平迈进,其强有力的个性化功能开创了国内先河。9月22日,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家投资建设的大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泰康在线”(taikang.com)全面开通,这算的上是国内第一家由寿险公司投资建设的、真正实现在线投保的网站,也是国内首家通过保险类CA认证的网站。
与此同时,由非保险公司(主要是网络公司)搭起的保险网站也风起云涌,目前影响最大的是一家由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友邦等十几家保险公司协助建立、由上海易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的易保网(ebao.com)。通过易保网广场,客户可以客观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养老、医疗、意外、理财险等保险产品;可以通过网上招标获得量身定制的个性化保险方案;提供理财、投保、理赔等常识;提供车辆保险、家庭财产险等网上直销专业服务。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保险相关机构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设立个性化的专卖区,客户只需要在一个网站浏览就可以完成对十几家国内大型保险公司的保险咨询,特别是其推出的保险需求评估工具,如同在线计算器,客户只要在网页上输入个人需求,服务器就能自动的列出各家保险网页,通过信用卡完成保费支付。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易保网上保险广场致力于为保险买、卖双方及保险相关机构和行业提供一个中立、客观的网上交流、交易的公用平台;帮助客户轻松了解、比较、购买保险;帮助保险公司和保险人通过网络新渠道开发客户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帮助保险相关服务机构和行业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4 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网站的主要模式
从上面的例子来看,我国目前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第三方保险网站,即独立的保险网,他们不属于任何保险公司或附属于某大型网站,他们是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客户提供技术平台的专业互联网技术公司。前文所提到的中国保险信息网(china-insurance.com)、易保网上保险广场(ebao.com),都是目前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第三方保险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将自己定位为向保险从业人员提供资讯的一个内容提供商,它为保险的内外勤人员提供从保险新闻到行业知识的各类专业信息,属于保险业内信息提供商;而以“网上保险广场”命名的易保网,将自己定位为利用互联网技术为保险业各方提高效率的网上平台,它包括B2B,B2C两种电子商务模式,致力于为行业中的各方提供一个交流和交易的技术平台;第三类为直销平台,如网险,它以的身份通过网络进行保险销售,从销售中提取佣金。以上是我国目前第三方保险网站定位的三大种类。
第二种模式是保险公司自己开发的网站。例如本文所提到的太平洋保险网站cpic.com,平安的PA18.com,泰康在线taikang.com,以及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chinalife.com.cn等等。应该说,随着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在我国的日益完善,现在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建有自己的网站,这些保险网站,大部分处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初级阶段,即利用保险网站一些有关保险公司文化、保险产品及服务的简单介绍,还没有真正的网上保险业务。这类网站主要在于推广自家公司的险种,进行网络营销。这是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发展电子商务所处的阶段,但是也有像太平洋保险公司这样的保险企业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到了互动、在线交易这样的阶段。2001年,太保集团公司新成立的电子商务部对太保网进行全新改版,网络销售和服务功能大为提高,网上支付功能基本实现,成为B2C业务中重要的销售渠道。太保网建立至今,网上B2C销售总计实现收入3500多万元,其中在2003年5月,一位北京客户在线购买“安居理财保险”,成功通过太保网网上支付10万元保费,成为太保网开通以来最大一笔金额的网上交易,展现了电子商务作为公司重要销售渠道的发展前景。
5 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
保险电子商务发展是涉及到保险公司各类资源整合,涉及到公司所有利用互联网(包括Internet与Intranet)、无线技术、电话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信息沟通、电子化管理的活动,贯穿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保险电子商务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兴起并逐渐成熟后,新的信息技术在保险公司内又一轮深层次的商务应用,是信息技术本身和基于信息技术所包含、所带来的知识、技术、商业模式等在公司内的扩散和创新。随着我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我国保险企业将在现有B2C销售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开发电子保单和电子签章,策划推出电子商务专有产品,对保险网站进行全新的改版,以网上销售保险完全电子化流程为目标,继续全面推进电子商务的建设,抓住未来网络保险快速发展的机遇。
面对信息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浪潮,我国保险业应积极准备,精心策划,利用互联网进行保险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以及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活动,并通过电子商务加强与国内外保险公司的业务往来和经验交流。我们相信,全方面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有利于推动我国民族保险业的长足发展,使之以全新的姿态积极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
参考文献
保险网络营销的现状范文4
关键词:保险公司,网上保险,计算机互联网,电子商务
一、网上保险概述
网络是信息时代高度发展的产物,它的应用已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计算机互联网不仅能够及时快速地提供大量信息来满足人们强烈地求知欲,而且能够为用户提供一个进行各种交流活动的自由场所。保险作为一个需要多种专业部门协同工作、通信时效要求比较高的行业,更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网络建设。
网络(电子商务)应用于保险业,便赋予了保险新的形式,从而产生了网上保险。从狭义上讲,网上保险是指保险企业通过网络开展电子商务,如通过Internet买卖保险产品和提供服务;从广义上讲,网上保险还包括保险企业的内部、保险企业之间、保险企业与非保险企业之间以及与保监委税务部门等政府相关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活动。
因此,网上保险是指保险企业采用网络来开展一切活动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在保户、政府及其他参与方式之间通过电子工具来共享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信息,并完成商务活动、管理活动和消费活动。
网上保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电子交易,即通过网络实现投保、核保、理赔、给付。客户通过公司网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项目的详细内容,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费率等投保内容;依照网上设计表格依次输入个人资料,确定后通过电子邮件传人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签发后的保单将由专人送达投保人,客户正式签名,合同成立;客户交纳现金,或者通过网络银行转账系统的信用卡方式,保费自动转入保险公司,保单正式生效。
与传统的保险企业经营方式相比,利用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具有四大优势;
(一)扩大知名度,提高竞争力。
迄今为止,发达国家的大部分保险公司已经通过设立主页、介绍保险知识、提供咨询、推销保险商品来抢占市场。
(二)简化保险商品交易手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在Internet网上开展保险业务缩短了销售渠道,大大降低费用,从而能获得更高的利润。通过网上保险业务的开展,投保人只要简单的输入一些情况,保险公司就可以接收到这些信息,并作出相应的反应,从而节省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联系以及商谈的大量时间,提高效率,同时降低了公司的经营成本。电子化的发展大大简化了商品交易的手续。申请者除了不能
通过Internet在投保单上签名盖章外,其他有关事宜均可在Internet上完成。甚至保费也可以通过Internet来缴纳。
(三)方便快捷,不受时空限制。
应用互联网,保险消费者可以在一天24小时内随时方便地上网比较保险产品,并向保险公司直接投保。这对于那些相对简单的险种尤为适用。
(四)为客户创造和提供更加高质量的服务。
互联网能够加快信息传递速度的优势可使保险服务质量得以大大提升。很多在线下不能获得或不易获得服务,在互联网上变得轻而易举。比如保险消费者可以在投保前毫无销售压力的情况下从容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和保险,获得投保方案,而无须不厌其烦地去和每家保险公司、保险打交道;在投保后轻松获得在线保单变更、报案、查询理赔状况、保单验真、续保、管理保单的服务,从而避免了繁琐的手续、舟车劳顿、长时间等待等不利因素。例如目前易保网上就能够提供保险方案匿名竞标,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搜索人、保险需求自测等服务。
二、我国网上保险的现状
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近几年来网络保险逐渐被人们接受。美国由于在网络用户数量、普及率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成为发展网络保险的先驱者。美国国民第一证券银行首创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单,营业仅一个月就销售了上千亿美元的保单。现在美国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已上网经营。早在1998年美国就有86%的保险公司在网上产品资料信息,有6196个保险站点提供商地址咨询,并有43%的保险公司已把发展互联网业务作为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欧洲各国的网络保险发展势头也相当可观,美国独立保险人协会的“21世纪保险动向与预测”报告显示:今后10年内,在世界保险业务中,将有31%的商业险种交易和37%的个人险种交易将通过全球互联网进行。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网上保险起步比较晚,它的应用可以追溯到1997年由中国保险学会牵头开办的中国保险信息网的正式开通,该网涉及保险业的培训、咨询、销售、投诉等内容。在信息网开通的当天,中国内地第一份由网络促成的保单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诞生。随后各商业性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网站来介绍产品、介绍公司的背景,并与客户进行网上交流,宣传扩大影响。
在中国,网络上进行保险销售可以说尚处于初级阶段,而且是低水平的。多数保险公司对于网络保险的认识处于摸索阶段。中国保险业在5年前才与IT业完成嫁接。2001年3月,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与网络开始合作,开通了“网神”,推出了30余个险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网上营销。该公司当月保费达到99万元,让业界看到了保险业网上营销的巨大魅力。不过,由于国内在对实现网上交易至关重要的货币结算和网上签名等方面还没有满意的解决方案,出现完全意义上的网上保险还需假以时日。
真正意义上的网上保险意味着实现电子交易,即通过网络实现投保、核保、理赔、给付。但现在虽然各保险公司都推出了自己的网站,主要内容却大都局限于介绍产品、介绍公司的背景,并与客户进行网上交流,宣传自己,用于扩大影响。几年来国内保险公司中在这一领域走在前列的是泰康人寿和平安保险。平安保险的“PAl8新概念”和泰康保险的“泰康在线”两个电子商务平台投资都是上千万元的项目,他们已经具备了网上保险的基本功能,初步实现了在线保险电子商务,并且已经具有很强的竞争能力。在他们看来,网上保险并不是简单地将传统保险产品嫁接到网上,而是要根据上网保险人群的需求以及在线的特点设计产品结构。保险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不是企业从传统到网络的一次简单移植,而是为客户提供了产品、渠道和服务上的更多选择。
三、我国网上保险的发展趋势
虽然保险业内部网络化建设在近几年有一定的发展,但由于相关环境及网上保险技术还有所欠缺,使得保险在网络棋盘上面临着许多难关:
第一是网上支付系统不完善,这被视为网上保险发展的瓶颈。
目前,在线保险交易中,客户必须在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签订了支付合作协议的指定银行建立账户,以便进行在线交易实时扣款。如果客户不具备上述条件,由于目前银行间资料交换不完善,尚不具备实时跨行转账交易能力,因此不能进行在线实时交易结算。网上交易条件的局限无疑限制了客户源。
第二是网上安全认证问题可靠程度不高。
在线保险交易过程涉及到保险标的风险状况等商业机密、人身隐私和有关支付方面诸如银行账号、客户密码等敏感信息,一旦泄漏,后果不堪设想。然而目前网上保险对客户身份的认证技术水平很低。这些问题阻碍了网上保险的顺畅运行。根据权威调查,被调查人群中66%最关心在网上投保后支付保费的转账安全性。可见客户对网上保险安全机制的关注。
第三是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中国已经颁布了不少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但是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还比较滞后,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如被视为电子商务基础法律的《数字签名法》等都还没有出台。网上交易的法律效力及电子商务过程中诸如网上安全:客户隐私保护、电子签名的有效性等法律问题无法解决,形成“无法可依”的局面,限制了网上保险的长足发展。
中国保险企业在建设电子商务、发展网上保险时,要逐步将公司网站作为销售渠道,以获得保费收人为主要目的,并从降低成本,完善服务的角度来定位网站。不能再将网站单一地作为一种宣传工具。在中国网上保险发展实施的过程中,中国保险企业具体应做到以下三个整合:
一是网络营销中顾客概念的整合。
网络营销所面对的顾客与传统保险营销所面对的顾客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应进行全方位的、战略性的市场细分和目标定位。
二是网络营销中保险渠道的整合。
中国保险公司早期的业务拓展以门店为主,等待顾客上门。在引进个人营销机制后,推销力度加大了。但营运成本急剧上升,而且服务有脱节现象。而互联网主页推出后,服务在时间和空间上均趋于无限发展,投保限制的约束力减弱,具备客户咨询、保费查询、投诉交流等服务功能,保证顾客得到亲切、周到、专业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是客户接受保险服务的新通道,异地投保、跨国投保、全天候的网络服务正逐渐变为现实。
三是网络营销与保险企业组织的整合。
保险公司实现网络化推进了行业的发展,必然使公司的管理模式也作出调整,形成企业内外部沟通与经营管理均离不开网络作为主要渠道和信息源的局面。而且,人员的减少、公司组织层级减少和扁平化管理,使保险公司营业网点数量减少,沟通渠道缩短,虚拟保险市场、虚拟部门等内外组织盛行,经纪公司等中介机构业务发生变化,促使保险企业对于组织进行再造调整。
笔者认为我国网上保险在日后的发展中,会逐步攻克以上的难关,在依靠自身力量、自主开发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同时引进一些国外先进的网上保险技术,如美国Netscape公司开发研制的在Internet上的SSL信用卡收费系统,及由IBM公司开发的用来帮助保险公司探测欺诈和滥用管理系统的软件:DiscoverySeriesforTelecommunications等。且在以后的发展中,中国保险企业会逐步转变观念,将公司网站作为销售渠道,以获得保费收人为主要目的,并从降低成本,完善服务的角度来定位网站。逐步完成网络营销中顾客概念、保险渠道及网络营销与保险企业组织的整合。
保险网络营销的现状范文5
摘要:改革开放的30多年,不仅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30年,更是中国保险业快速发展、营销模式不断变革的30年。然而,中国保险业与国外成熟的保险业相比,还是存在巨大的差距。自2010年以来,中国保险业借助移动互联网,开始了在营销模式等方面的大胆创新,甚至走在了世界前列。对信息化有天然依赖性的保险业来说,抓住了移动互联网,就抓住了在竞争中迎头赶上直至超越国外同行的利器。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保险行业;营销模式
一、引言
鉴于移动互联网消费的便捷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来完成各种消费,随着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快速普及,移动互联网的应用势必会越来越广泛。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手机网民数量为4.2亿,年增长率达18.1%。同时,截至二季度末,中国智能手机用户数达到2.9亿,环比增长15.1%。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也继续提升,由69.3%上升至74.5%,其作为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更加稳固。面对如此巨大的用户群,移动互联网将是加速保险公司信息化进程,转变营销模式的新平台。自2010年以来,保险公司纷纷推出基于智能手机的保险应用,方便了消费者随时随地的办理保险业务,作为国内保险行业的巨头,中国人寿在保险行业率先实现微信全流程销售与服务平台。正如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杨明生在一科技创新体验周上所说:新技术在保险行业的应用正日新月异。因此,移动互联网将成为保险行业营销模式变革的新阵地。本文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保险行业的发展及趋势出发,阐述移动互联网下保险业营销模式的改变,为中国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二、移动互联网与保险行业的成功对接
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的2012年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上,创新、社交等成为移动互联网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而这与保险行业的发展与特点不谋而合。首先,用户使用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时间越来越长,越来越碎片化,由此可以衍生出很多针对移动终端的创新应用;保险行业正可以借助这一趋势,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平台及用户消费习惯的转变,在产品营销、售后服务等方面推出更多的创新应用。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就是微信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微信这一移动社交平台的发展速度令人瞠目,继今年1月中旬突破3亿用户以后,仅仅在4个月之后用户数量又接近4亿人,在2013年春运期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新华保险、泰康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已经敏锐观察到微信平台的迅猛发展和快速普及,推出远距离微信查勘定损服务。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微信平台的潜在功能被一一开发出来。其次,未来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微博、微信等社交应用,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由消费者自主决定要不要关注,充分体现出移动互联网时代对应用的交互性和用户体验的尊重。毫无疑问,社交应用在移动互联网领域会创造更多价值;对于保险业来说,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是用户忠诚度,怎样通过服务将客户牢牢地捆绑在自己公司周围是现在保险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移动互联网作为新兴的平台,是将客户与保险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纽带。
三、移动互联网带来保险营销模式的创新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保险行业从传统的“手提包+自行车”营销模式,到现在的人、银保、直销三大主流构成的保险公司基本营销体系,中国的保险行业营销思路正在不断创新,但与国外完善的保险体系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在营销策略和竞争方法上都明显落后于西方。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基于“互联网+移动终端”的新型营销模式将给保险业带来革命性、颠覆性的变化,移动互联网在保险营销模式创新领域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1、全员营销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保险行业全员营销提供了可能。一方面,基于移动终端的保险产品为所有员工提供了更多的展业工具和平台,除了前台人员外,展业思维和习惯也将深入到中后台人员理念之中。随着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出现,保险公司的任何一名员工都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完成保险产品的推荐和销售。对于不精于营销的员工来说,同样可以借助移动终端的客户需求分析模型,将保险市场进行细分,通过个性化营销将合适的产品展示给特定的消费者,客户可以自有选择买或不买,或者将潜在客户的信息进行共享,交由精于营销的同事完成销售。
2、服务营销
保险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的最主要的产品就是服务,因此,保险企业只有建立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和创新服务产品、手段,才能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实体营销策略突破了传统的4P等战术,在营销人员通过移动终端进行展业时,可将无形的服务以有形的实体展现给客户,减少了客户在心理上的不安全感,而基于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用户体验,使得营销服务更具交互性,从而缩短了客户与营销人员之间心理上的距离;同时,移动互联网营销模式在客户增值服务体系构建上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可以通过移动终端迅速构建客户增值服务体系;另一方面,通过随时随地提供服务,简化了服务流程,为客户节省了时间成本、体力成本和精力成本。可以说,保险不仅是一种商品、服务,在很大程度上还向客户传递了公司的价值观念。通过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传播,保险公司可以将企业形象、公司理念、产品特性等通过用户碎片化的时间,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对客户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四、总结
在移动互联网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下,保险公司的营销有了新的更有效的平台。而传统的以产品为导向的营销模式,由于销售误导的存在,从而会引发客户的信任危机,真正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模式必然成为保险销售的主流,而基于移动终端的保险营销模式,以其强大的交互性,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这也许会带来保险行业营销模式的又一次巨变。(作者单位: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陆岚冰.保险营销的新平台—移动互联网[J]经济师,2012(9).
[2]方华.移动互联网催生保险“微营销”,金融时报.2013.07.03.
保险网络营销的现状范文6
近年来,得益于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移动通信终端以及智能操作系统、网络安全支付等软件的发展,互联网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正在不断的冲击、颠覆传统行业。互联网与金融的不断融合,使得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而作为金融三大支柱之一的保险行业,也在不断的在互联网中寻找发展契机。
整体而言,我国互联网保费收入较低,2013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291.15亿元,仅占整体保费收入的1.7%左右。但是互联网与保险行业正加速融合,互联网保险增长势头强劲。面对重大发展机遇,保险公司可从创新互联网保险产品、优化选择互联网保险运营模式、简化互联网保险赔付模式等方面出发,制定互联网保险发展策略。
创新互联网保险产品
从互联网与其他行业融合的特点以及保险产品本身特性来看,其要获得成功,需具备一些基本特征。互联网保险产品要更具针对性,互联网产险产品一般是消费者的主动购买行为,客户需求非常明确,因此需要产品也具有较强针对性。互联网保险产品要更具简约性,由于可利用闲暇时间进行交易,移动互联网用户成为网络消费的大军,因此,互联网保险产品要更加简约,才能让客户在较短时间内理解并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要更加注重精准性,当前大数据的不断形成和应用,使得保险公司已经可以更加准确的获得客户对象的基本信息、习惯偏好、购买能力等特征,进而推断可能的保险需求,精准的设计保险产品。互联网保险产品同样具有便捷性,包括购买的便捷性、查询的便捷性、续保的便捷性、索赔的便捷性等。具体来看,产品创新思路可从四个方面出发:
结合互联网特点,创新互联网保险产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速飞升,用户终端展现功能强大、互动能力也加强。既可以开通微信公众号、服务号,与粉丝直接进行互动,又可以研发公司APP应用,实现更强大的移动保险服务功能。因此在设计互联网保险产品时,要注重用互联网的思维去定位产品,例如购买门槛要低,产品等级要多,产品解说要生动简单,利用案例去引导客户认识产品。设计的产品要让客户能随时关注得到所购买产品的动态,并提升服务内容,例如,在销售健康险时,向购买者推送相关的健康养生信息。与此同时,还要抓住互联网链式传播的特性,引导潮流,尊重消费群体的个性,融合投保、受益、娱乐为一体,如爽约险、明星失约险、宠物险等可以唤起广大网络用户对互联网保险的关注。
结合大型互联网平台,创新互联网保险产品。大型互联网平台具有大量的客户,客户在平台进行活动、交易往往会涉及到一些新的风险,如虚拟资产被盗、著作产权受到侵犯、隐私信息泄露,或者在购物中涉及的交易过程中资金、运输的风险,交易产品真伪、好坏的风险等等,这些都有可能使得平台客户试图寻求一些保障。而这些正是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的途径。
结合互联网用户特征,创新互联网保险产品。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网银在线”数据显示,我国网上购物以18~30岁人群为主,其中18~25岁者占39%,25~30岁者占31%。我国互联网客户以年轻人为主,该群体易接受网上消费方式、新的产品,而中老年人的“网购”则较少。具体到互联网保险,由于客户对保险认识不多、保险术语专业性较强、假网站时有发生等情况,大众对互联网保险消费心存疑虑。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创新互联网产品时需要考虑到用户的具体应用场景、担心的问题,通过动画、案例的形式展示出产品的功能和便捷性。此外,据互联网保险客户普遍存在担心网上购买保险后,在送单、理赔等方面不能享受与传统渠道同等的保险服务的疑虑,因此保险公司要针对用户心理,塑造口碑,提升品牌形象,公开提品购买评价途径。
结合互联网金融特征,创新互联网保险产品。目前人们认为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在于交易方便、购买门槛低、服务时效高,并且还会有创新的投资模式和投资对象出现,例如众筹、P2P网贷等。互联网保险在产品设计时同样可从这些特征出发,构造能够使得客户认为交易便捷,买得起,放得心,既具有实用性有具有特定属性的产品,例如在重要节日,通过互联网推出相关门槛较低、份额自选、操作灵活的主题保险,鼓励相关人群购买赠送给相关对象。
选择互联网保险运营模式
尽管国内外保险类门户数量众多,但从业务模式看来,主要有B2C模式和O2O模式。
互联网保险的B2C模式。指保险企业或其他相关主体直接建立网上商城销售保险产品,客户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选购、交易支付。该模式又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保险企业自身网络营销平台,如平安保险公司的平安直通保险网络直销平台;二是保险产品综合服务平台,如慧择网精选了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形成了在线保险产品超市,客户可进行筛选、对比、选择和购买。三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匹配推送最优保险产品,如大家保就为客户提供了足不出户即可获取量身定制的保险计划。
保险企业发展互联网保险时,在B2C的选择上可根据企业自身产品特点,选择合适的B2C模式。对于大型的、全保险产品类的企业,其可凭借自身品牌影响力,构建自己的网络直销平台,同时还可以将产品渗透到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规模效应、品牌效应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对于小型、单一品种的网站,可优先考虑通过保险产品综合服务平台来发展互联网保险。对于偏向创新型、专业型的保险企业,可考虑加入为客户量身定制保险计划的功能性平台。
互联网保险的O2O模式。O2O模式简单来讲就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运营模式。近两年,O2O模式迅速发展,特别是随着移动终端智能化,移动互联网用户增多,O2O模式颠覆了一些传统行业。具体来看,O2O模式为保险企业在线上进行宣传和推广,客户通过互联网了解产品,在网上或APP上选择具体产品、填写必要信息,并预约下单。保险企业后台在收到相关订单后,由专人致电或登门回访,对投保需求进行分析和确认,定制投保方案,最后客户签署保单,保险合同生效。保单、证件等相关材料的传递将通过线下快递方式进行,大大简化了客户投保的环节,节约客户时间。这种形式实现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线上线下合作,提高了客户转化率。在发展O2O模式时,保险公司既可以选择依托微信平台,建立微信公众账号或服务号展开互联网保险销售、服务、客户维护等工作,也可以自建公司APP,让客户通过公司的客户端完成投保。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微信平台粉丝量大、网络推广渠道多、开发及运营成本较低,而公司APP则开发成本较高、推广工作量大、更新维护成本高。保险公司在选择不同方式开展O2O模式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已有客户量、公司产品数目和种类、公司规模与品牌。对于大型的保险公司来讲,其有充足的经费进行开发和推广,并且也有较大的客户基数,可以考虑通过APP的方式来实施O2O服务模式,这样可以节省后期客户续保、客户维护等营销费用。对于相对较小的保险公司,其可以考虑借助微信平台,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快速吸收粉丝,提升保险公司知名度和产品认可度,然后逐步将粉丝转化为有效客户。
优化互联网保险赔付模式
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瓶颈之一就是保险理赔。由于提高防范保险诈骗能力与简化保险理赔流程在一定程度上相背离,因此保险公司要更多的研究信息网络化技术在保险赔付中的应用,力争实现网上投保、网上理赔。主要方法包括:
建立多种保险理赔受理处理渠道。一是要建立包括电话报案、网络报案、移动APP报案等多方式、覆盖全时段的保险理赔提交渠道,确保受理案件的及时性;二是要给予客户端设计上传提交各种材料的接口,包括文字、照片、录音、视频等;三是要建立沟通渠道,及时反馈理赔所需材料以及当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
基于保险产品及客户信息大数据库构建保险赔付防诈骗计算机网络预警系统。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大数据应用,在互联网保险上,以保险产品和客户信息为主体,搜集存储大量相关信息和数据,并采用数据挖掘等技术进行匹配、聚类、推断和诊断,为互联网保险赔付提供强大的参考数据支撑。在此基础上,利用相关指标数据异常波动监测、相关信息真假识别、概率统计分析等技术对可能存在的保险赔付诈骗进行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