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监理规划范例6篇

房建工程监理规划

房建工程监理规划范文1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农民建房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有大幅度的增加。但是,由于农村自建房缺少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乱搭乱建、扩大房屋占地面积等违章建设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建房中,出现了严重的违章建房、在原建房屋上无序加层和随意建房等现象,不仅影响了村镇容貌景观,而且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各涉农镇办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农村建房管理工作作为关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严格实行土地和规划控制,规范农村建房监管工作

(一)有规划的村庄,要严格按照村镇规划进行报建;没有规划的,要尽快完成村镇规划。未编制村镇规划的,原则上不批准新增建房,确需建设的要按程序上报,经国土资源、建设部门会审后,再进行选址建设。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了规划控制的区域,按规划控制组织实施。太平店镇规划区、竹条集镇、牛首工业园区和柿铺街道办事处高速以西区域不得零星新建个人住房;柿铺街道办事处高速公路以东区域农村村(居)民,因法定事由要求异地建房或符合分户条件建房的,一律以“村民公寓”的形式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在公路、铁路沿线新批建房和宅基地。

(二)农村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住房,须经本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讨论通过、镇(办)集中审核后,由区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土地、规划及建设相关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三)农村村(居)民建房宅基地必须符合村庄、集镇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倡集中建农民住宅小区,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小城镇集中,鼓励农村居民联户建设多层住宅。农村建房要与村庄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庄周边的荒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住房,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农村村(居)民建房宅基地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新建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含庭院),使用村内空闲地或原有宅基地建房的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含庭院);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米,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四)城市规划区以外(高速公路以西)的农村土地、规划和建房监管工作由区国土资源部门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内(高速公路以东)的村(居)民建房和违法违章建设的查处工作,依照《市城市规划区个人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及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农村村(居)民建房,各职能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减化审批流程,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三、明确监管主体,强化农村建房监管

(一)加强初审工作,强化村(居)委会责任意识

各村(居)委会要认真履行初审和监督责任,明确工作责任,增强责任心。对符合申请宅基地和建房条件的农村村(居)民,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公示期为十五天),由村(居)委会签署意见,报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村(居)委会要加强对村(居)民建房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章建设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

(二)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各镇、相关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有领导责任,要把农村建房管理工作提在重要位置,明确专人管理,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审查把关,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各村(居)委会做好建房审核和监管工作,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建房,确保农村建房“有人管理”。涉农镇(办)要会同基层国土资源、建设部门审核农村建房申请和初审条件,符合条件的由区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批。有条件的镇(办)可以推行集中审核,统一报批,减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集中管理。

(三)加强宅基地申报管理工作,规范农村用地行为

基层国土资源所收到的建房申请,要及时会同规划、城建部门进行现场查勘,审查是否符合城镇规划、村庄规划,符合规划的方可签署意见。不同意建房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农民建房申请,要及时组织现场查勘,并审核建房用地申请、申报、讨论、公示程序是否落实,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等。占用耕地、超面积等利用宅基地建房的申报手续,按国家、省、市土地政策执行。

(四)明确农村建房监管主体,强化工作职责

村民异地建房或符合分户条件确需建房的,由区建设部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再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区建设部门要及时审查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在收到申请之日起法定的工作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书面说明不同意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理由。在工作中要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发现或接到举报后,要及时立案,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定期组织各类专项行动,切实遏制农村违法违章建房的混乱局面。

(五)实行部门联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认真开展农村村(居)民建房的日常监管、监察工作,规范农村建房行为。区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会同各镇、相关街道办事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违法违章建房举报、制止、查处联动机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农村建房的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加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筑市场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村村(居)民的守法意识,规范私人建房行为,确保农村建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涉农镇办要将村民建房的发现、制止、监管与基层组织考评、考核挂钩,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违法建设不蔓延,确保禁违目标的实现。各村(居)委会要确定专门人员,开展定期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违章建房苗头,必须立即采取相关有力措施,及时予以制止。

房建工程监理规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三届九次全委会*县十六届四次人代会精神,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为抓手,坚持城乡建设与改善民生并重,坚持强化管理与优质服务并重,坚持旧城改造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并重,着力推进城乡建设,使城市品位大提升,建筑产业大提质,行业管理大提效,促进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今年城乡建设主要预期目标是:投入资金*万元,重点完成九项工程建设任务。其中投入资金*万元,完*县*东延伸段和渊泉街东延伸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万元,完成*公园及九支渠景观带一期*米的地质勘查、地形测绘、施工设计编制、人工湖土方开挖、*东段建设。投资*万元完成风电生活基地建设;投资*万元完成保障性住房150套(其中经济适用房90套,廉租房60套);投资*万元,完成城区绿化、树穴改造和树木追肥;投入资金*万元,完成商品房开发*套;投资*万元,完成*宾馆、海城宾馆等商贸宾馆建设。投资357.4万元,完*县城控制性祥规编制、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62个村庄规划编制;投资*万元,完成新增公共绿地共计*平方米,争取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绿地率达到16.3%,人均占有公共绿地达到11.7平方米,创建7个单位庭院、6个住宅小区;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建筑材料检测率、竣工工程验收备案率、工程监理覆盖面均达到100%,实现工程安全质量零事故;完成道路建设工程、“*公园及九支渠景观带建设”、“*”、“*花园”、“*华庭”等共计172户的拆迁及完*县*东延伸段、渊泉街延伸段、广电局南侧拆迁任务;新引进落实投资*万元招商引资项目一个以上,落实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万元。

三、工作重点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规划编制为龙头,不断扩大城乡规划覆盖面。

一是筑牢城乡规划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充分发挥总规的调控和引领作用,不断深化城市规划理念,继续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注重规划的前瞻性、民主性和科学性,有效发挥城乡规划带动和指导作用。二是统筹城乡规划步伐。注重城市整体形象,突出城市特色和个性。加快编制县城出入口等重点建设区修建性详规,积极打造城市建筑风格。进一步完善乡镇和村落规划,积极指导、协助乡镇的规划编制、上报、审批等工作,配合新农村建设,搞好新农村规划、人居环境治理、示范村规划、农房建设、居民点规划和风格风貌改建规划,改变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的现状,切实改善全县人居环境。三是提升规划管理效能。高质量做好“两证一书”的核发工作,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不断创新规划监督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规划运行程序。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大队职能职责,进一步整合力量,不断拓宽监控范围,严格规划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确保各类建设按规划实施,切实提高规划行政效能。年内完*县城控制性祥规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梁湖、沙河2个集镇总体规划的评审报批和62个村庄规划的编制评审工作,实现自然村规划建设覆盖率100%的目标。

责任单位:规划股

(二)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提速城乡建设步伐。

坚持一事一主体,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项目一个班子,一个项目一套考核,做到续建项目提前完工,新建项目提前开工,储备项目提前立项,前期工作提前完成。今年重点完*县*东延伸段人行道*米,架设路灯*杆;铺筑渊泉街延伸段人行道*米,安装路沿砖*米,架设路灯*杆。新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宾馆贵宾楼一座和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海城宾馆一座。新建占地面积为*亩,建筑面积*平方米风电生活基地规划编制及“四通一平”建设,力争1——2家风电企业办公、住宿工程开工建设,为大力实施“风电强县”战略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单位: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以九支渠建设为重点,打造城市新亮点。

把九支渠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对外开放的形象工程来抓,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城市建设名片,成为城市新亮点。在做好详细规划编制、征地、拆迁安置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的管理机制,着力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的目标责任制,着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着力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力争九支渠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年内完成长*米、占地面积*万平方米九支渠景观带和占地面积37.3万平方米*公园一期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九支渠景观带及*公园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四)以城市园林化创建为基础,优化城市生态环境。

始终把优化功能放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首位,坚持“适度超前、持续发展、保障有力”的思路,抓好项目建设。开展城市绿化工作专项整治,不断扩大城市绿化覆盖面,确保新区建设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旧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不断增强城市承载力、凝聚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年内完成瓜州中路景观带种植4725平方米;完成7个单位庭院、6个住宅小区2.5万平方米的花卉种植和绿地建设;完成渊泉公园新开辟绿地8000平方米和植树500株;完*县*、渊泉街东延伸段及南环路道路绿化,开挖绿化带4.67万立方米,回填耕植土3.9万立方米,植树5335棵;完成公园街、瓜州中路5000平方米公共绿地树木花卉种植;完成南大街、瓜州大道树穴改造和城区树木追肥。年内完成新增公共绿地共计25000平方米,争取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23.9%,绿地率达到16.3%,人均占有公共绿地达到11.7平方米,创建7个单位庭院、6个住宅小区。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所

(五)以民生工程为根本,着力提高民生保障。

一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加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今年完成经济适用房90套和廉租房60套建设任务,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压力。二是继续做好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把落实城镇廉租住房补贴制度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按照《*县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对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进行了调查摸底,经过严格审查,对符合廉租住房补助条件的城镇经济困难家庭,按照每人每月补助50月的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并为租住公产房住房经济双困家庭减免住房租金,真正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责任单位:房管局

(六)以农房建设为切入点,扎实推进环境治理。

一是坚持“突出优化功能、保持区域风貌、统一规划布局、农民自主选择”的原则和“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指导、督促农民搞好农房建设,严格农房建设审批程序,建筑风貌,严管建筑质量,严查违规建设。二是加强农房建设与管理。创建农房建设管理机制,特别是农房建设服务队的监管和农村建筑工匠资质管理,有效调控承包价额。严格农房建设规划、选址、选图、审批等程序和坚持“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制度,严把农房建筑质量,切实规范农村建筑市场。三是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坚持“四化”标准,围绕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体目标和要求,以整治建筑工地突破口,深入开展“七进”、民居风貌整治、县城风貌整治和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的活动,创新机制,确保常态化,切实改变城乡面貌。今年要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000户。

责任单位:规划股建管站

(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切实理顺建设秩序。

一是有效监管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全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严格招投标监管,严格施工许可前置条件审查,严格按规定收取民工工资保证金,全程监管支付情况,严格对施工队伍的作业人员实行压证监管;强化商品房预(销)售的监管,防止“一房多卖”、抽逃资金等行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依法查处开发企业无资质乱挂靠等违规行为,加强县外企业入瓜从业登记备案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物业小区管理。加大对建筑设计、物业服务等中介市场的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建筑安全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扎实开展建筑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强化规划、建设、质监、检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最大限度地扩大工程建设监督覆盖率,监督范围要扩大到乡镇及农村。三是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建材。大力推广和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新型建筑墙体材料,实施外墙和屋顶保温隔热。年末力争达到五个100%,即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建筑材料检测率100%,竣工工程验收备案率100%、工程监理覆盖面10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持证率、“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率、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率达到100%。确保在建工程不发生结构安全事故隐患,工程使用功能质量投诉率控制在40%以内,促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责任单位:质监站招投标办

(八)以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为支撑,打造瓜州新片区。

加大房地产业制度化建设力度,规范房地产业的管理。加强制定有关房地产业管理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做为关注民生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通过调控引导,使房地产开发向相对讲求质量、讲求品位的精品型转变;加快产权管理工作的网络化建设。通过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实现产权产籍管理、房屋确权登记、房屋交易管理、房屋评估中介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加快建立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招投标制度,引导和鼓励业主大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逐步建立“分等定级、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自觉接受物价、物业主管部门及业主的监督;加强小区物业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新建小区要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各类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设施不落实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产权部门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完善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力争在年内完成修建商品住房624套59900平方米,全县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房管局

(九)以治理突出问题为先导,净化工程建设领域。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探索规划建设管理新机制,充分认清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坚持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按照《*县建设领域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把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促进我县工程建设领域规范有序的发展。通过2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治理,我们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实现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

责任单位:质监站

(十)以城市综合监管为纽带,营造优美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环卫保洁精质化、园林绿化精品化、供热监管规范化、城市交通有序化、商贸市场整洁化、市容市貌美观化、管理服务人性化、综合管理制度化”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目标,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错时异向、不留死角”的巡控方式,严厉打击乱修乱建行为,充分发挥城市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综合协调、综合调度、综合检查作用,形成运转高效、配合密切的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力度。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彻底整治乱停乱行、乱摆乱放、乱搭乱挂、乱涂乱画、乱扔乱倒等影响市容环境的问题;严格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体制,将门前“三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从群众反映强烈脏乱差严重的小街巷、楼群院落入手,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彻底改变社区院落和背街小巷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监察大队

(十一)以公积金管理制度为桥梁,实现公积金滚动增值。

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公积金信贷款审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贷款资料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制度,严格落实公积金贷款政策,形成有效防范风险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定期报送预决算和各类报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和业务部门的监督。严禁发放项目和单位贷款。按规定设置公积金收益专户,增值收益专户、费用专户和其他资金专户,并进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购买国债决策制度和规定,并及时兑现到期国债。同时,加大到期贷款的清收力度,加强对资金的运行和费用管理,促进了公积金滚动增值。今年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原有人数基础上增长0.5%,公积金收益率达到0.9%,缴存余额在原有基础上增长8%。资金使用率达到60%,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3%以内,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1%。

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二)以市政设施监管为核心,巩固城市文明成果。

为保证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一要注重加强市政公益设施维护管理。对新建、改造的道路、桥梁等设施,严格审批制度,坚决控制未经审批的破路挖掘,积极探索停车场、公厕管理措施办法,建立良好的管理运行机制,保证其充分发挥社会效益;二要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严格的城市道路占挖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各相关单位执行规定的主动性和规范性;三要加大违章查处力度,保障设施完好,对随意挖掘、占用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审批,并对许可后的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督查;四要开展各类专项活动,突出监管重点。对城市道路上影响行人行车安全的废弃杆桩进行调查,制定清除方案,梳理盲道占用情况,对书报亭和其他情况占用盲道行为提出相关建议并及时将信息向相关部门反馈。今年城市用水普及率和污水集中收集率要达到100%,生活垃圾处理率要达到95%,市政路灯亮灯绿要达到98%以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率要达到98%以上。

责任单位: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十三)以房屋拆迁为突破口,推进*区改造。建立健全房屋拆迁管理制度,科学指导房屋拆迁工作。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要强化措施,只能多拆、不能少拆,只能硬拆、不能软拆,只能快拆、不能慢拆的思路,强力推进。加强对拆迁管理人员、拆迁人员、评估人员的管理,规范拆迁行为,做到补偿公正、到位,妥善解决房屋拆迁纠纷,做好拆迁工作,解决好拆迁遗留问题,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高质量地完成拆迁安置任务。同时,加强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今年计划完成道路建设工程、“*公园及九支渠景观带建设”、“祥瑞家苑”、“*花园”、“南苑华庭”等共计172户的拆迁及完*县*东延伸段、渊泉街延伸段、广电局南侧拆迁任务。

责任单位: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

(十四)以推动公益事业发展为动力,夯实建设系统群众基础。

突出解决供热、供气存在的难点问题,加强供热、供气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县上已出台的有关办法狠抓监管落实,及早着手修改完善《*县城市供热供气监管办法》,今年,继续对存在突出供热问题单位(个人)进行供热管道、地沟保温、供排水管道改造,解决长期遗留的供暖问题。督促供热公司投入资金对供热点的锅炉进行全面的检修保养,对供热管网进行全面的检修,更换老化管道确保了供热工作的正常运行。对天然气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做到了五个到位,即“领导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建立完善燃气管道施工图会审制度,加强对燃气管道的巡查力度,对因建筑施工造成的燃气管道破坏事故及时进行处理,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促进了管道燃气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正常化。

责任单位:公益事业监管股

(十五)以招商引资为依托,实现良性发展格局。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今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安排意见》精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以资源优势为依托,科学谋划招商项目,项目谋划、论证、包装要突出精与实,重大项目要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为客商尽量提供有价值、有分量、有深度的项目资料,实现“洽谈一批,签约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发展格局”。今年建设局要新引进落实投资15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一个以上,落实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000万元。

责任单位:项目办

(十六)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动力,有效提升行政效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措施。成立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和检查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健全监督和考核机制,强化对机关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建立工作效能和工作作风考评制度,制定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考核标准,明确重点工作目标,开展评议机关活动,定期组织考核检查,每年组织考核评比。三是是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引进来、走出去”的人才发展战略,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和壮大建设队伍;鼓励支持在职职工外出学习培训,适时“充电”,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大力开展本部门培训,采取“传帮带”模式,在本系统开展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培训。继续开展对企业法人、中层干部和民工的政策法规、安全常识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系统人员的整体素质。四是强化考核,严格责任,确保机关作风建设不流于形式。考核评比工作是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责任制深入健康开展的重要保证,在搞好年终考评的同时重点抓好日常考核。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在民生工程、城乡规划、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的反腐廉政工作,健全防腐机制,筑牢拒腐防线,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确保年内群众对本行业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努力营造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为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责任单位:办公室

(十七)以维护稳定为要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严格规范程序,着力排查化解涉灾、涉拆(迁)、涉质(量)、涉及“两个拖欠”、涉权(房屋产权)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系统稳定,积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人文环境。

房建工程监理规划范文3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建房监督管理工作,去年将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列入全市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之一,开展了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维护了群众的利益,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务必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增强解决农民建房存在突出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农民建房监督管理工作一直是我市农村基层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许多农村纠纷和矛盾都是由农民建房问题而引发。当前,根据反映,农民建房突出问题主要有:村级规划滞后、审批程序不规范、一户一宅政策难以实施、少批多建、未批先建、以罚代管、乱收费等。这些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将影响我市农村的和谐稳定。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市三次党代会,市三届人大会、政协会精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纠正农民建房存在的问题,推进农民建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维护好农民建房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幸福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农民建房政策

严格执行农民建房土地政策。农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村庄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的要求进行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对村民将原有住房转让、出租或赠与他人、已安排返迁地(房)及一户多宅的,再申请建房的不予批准;鼓励符合建房审批条件的农民到农民集中建房点建房或老宅基地规划改造后集中建房及原址拆旧改造,禁止违规占用耕地建房;严格农民建房用地面积标准,农民建房实行一户(以户口簿为准)一宅,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对不符合农民建房审批要求,未批先建,违规乱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必须坚决拆除。对符合农民建房条件,但建房对象不向国土部门及规划部门申请审批宅基地而擅自非法建设的或少批多建的,如非法占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按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如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则须坚决拆除。

严格执行农民建房收费政策。主要包括两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证书工本费,普通证书每本5元,国家特制证书每本20元,由农民自愿选择;由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其他如管理费、开垦费、规划费、防洪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不得用罚款形式“以罚代批”、“以罚代管”。

严格执行农民建房缴税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政策,严禁向农民乱收费,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从源头上杜绝乱征税乱收费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农民建房收费规定,严禁乡镇、村干部直接收取农民建房任何费用,严禁乡镇、村干部直接征收或任何税款。

房建工程监理规划范文4

关键词:房建工程;质量监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一、房建工程质量监理及现状概述

(一)监理人员自身素质使得质量监理工作不到位。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开展的比较晚,这使得在建筑项目建设快速发展的时期,监理人员的数量以及专业技术水平均难以满足建筑工程监理的实际需求。当前,我国许多工程监理企业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大多以前是从事建筑设计或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他们在经过短期工程监理培训之后,就开始从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甚者有些是从未进行过培训的离退人员。而监理工作实质上是一种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相关的从业人员应该是德才兼备的,而以上的工程监理人员则有着专业知识欠缺、老龄化严重,这都也影响了房屋工程质量监理的质量。

(二)监理片面化。很多监理单位没有对房建施工进行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监理。比如在质量监理上往往只重视对施工过程的监理,对施工前的工程策划、项目设计、成本控制以及工期管理等多方面与质量息息相关的工作的监理不到位。同时,还存在重视这部分工程监理,忽略那部分工程监理的现象,使得无法对房建工程的质量做出科学的监理。

(三)不注重监理规划,监理工作存在随意性。房建工程的监理工作相对复杂,需要在对工程个环节了解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监理规划,这样才能有计划的实施监理。如果不提前做好规划,将会影响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会影响房建工程的质量监理水平。

二、房建工程质量监理应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

(一)提前做好监理规划,奠定监理工作的基础。工程监理规划单位接受工程业主的专门委托,待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通过项目监理工程师的引导,结合项目工程的实际,全面的收集工程资料和信息后专门制定。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协助业主来实现建筑工程的总体目标。工程监理总规划的内容应包括: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工程监理工作的目标.等各项具体内容。在每一次监理工作开始前,监理工程师都要对工程的监理工作进行详细的策划,这一策划是以后监理工作的蓝本,可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也是对监理工程师本身的一种监督与评价。对于监理策划方案要尽量地详尽,策划的内容要包括试验项目、部位、检验依据标准、检验方法、检验频率、检验责任人及检验认可程序等方面,这样详尽的监理内容,对于工程中的责任的追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意外,可以根据策划方案去判定监理的责任。

(二)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监理水平。

1、对监理人员进行道德教育。道德素质在监理人员所应有的最基本的素质,应该加强监理人员相应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得监理人员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以避免监理人员,收受承包商的贿赂。与此同时,还要避免监理人员与承包商串通造假,欺骗业主事情的出现。

2、加大对监理人员技术素质培训。具体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1)、指导质量监理人员积累经验。工程监理人员应该注重平时工作经验的积累,及时对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在建筑施工之前,监理人员应该提醒施工人员注意相关的问题,如果需要,可以提出避免那些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法。

2)、加强质量监理知识培训。应该给监理人员开展系统的监理知识培训,使他们增强专业技能和相应的理论知识,与此同时,还应该对监理人员的资质、工作经验及监理水平等进行定期的评估。特备是对新引进的人员,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使其快速适应工作的需求,对于在职人员,以时代的发展为前进的方向,定期的开展有关加强工程监理工作方面的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对与工程质量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从而使工程监理人员不断提高专业能力与水平,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使监理人员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工作责任心,从而加强自身的综合素养,努力为开展工程监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确保工程质量。

(三)坚持全面监理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理的原则。

1、实施全面的质量监理。所谓的全面化监理一方面指的是在注重施工过程质量监理的同时,对与工程质量相关的建设投资、工程建设工期等工作进行监理。另一方面指的是对建筑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理。首先,在工程的准备阶段,委托合同签订之后,监理部门要进行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建立具体的监理部门。实施质量监理责任制,明确内部各方的责任。其次,主体项目施工阶段,应该抽调出具体的技术负责人员对具体的测量控制方案进行检查检验。在对准点引测结果、红线桩效核结果检验合格之后,才可批准其施工。再次,在项目结束验收阶段加大监理力度,最后的检查是必不可少的。应依据竣工材料要求对整个建筑工程的构件、材料、设备的质量及各类材料的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实验检验资料等等进行整理,并做好监理。要保证施工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准确无误的、所有资料都是有据可循的。

2、对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理。当前建筑施工监理中还存在一些盲区,在对整体工程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往往会忽略一些关键环节的监理,而这些环节往往会成为工程质量问题的隐患区。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必须要加大对关键环节的监理。首先,对一些难度较大工程的验收监理。包括对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地基承载力的检验、对工程所在地区地质情况的检验等,都要做到科学的检验和验收。如果与设计要求不符,要勒令施工部门进行补救施工,待其问题得到处理后再进行验收。其次,对隐蔽工程的监理验收。可以给施工方发放申请报检表格,让其在施工完成后并自行检查之后提交报告,然后由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的细致检查,只有当验收合格,各项工程符合质量标准之后,方可签字,允许其开始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结语:综上所述,房建工程质量监理关系到房建工程的质量和建筑安全,必须要对房建质量监理的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理,提高房建工程的质量水平。

参考文献:

[1]陈兵.探析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现状并探究其有效对策[J].现代装饰(理论). 2013(02)

房建工程监理规划范文5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城市建设局、原市房产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三)将城市照明管理工作职责划给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和市容、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的初始、

变更、注销和抵押登记,负责认定房产测绘成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和他项权证;负责指导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置换等市场行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展房地产广告真实性审查。

(四)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拆迁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

(五)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分配及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六)负责全市住宅建设管理,负责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参与新建小区综合验收工作。

(七)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危险房屋鉴定,指导危险房屋治理工作。

(九)负责编制城市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维护年度投资计划及其资金管理;负责市政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公用事业投资计划的实施。

(十)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公用设施的项目建设、维护和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的开挖审批。

(十一)负责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管理工作;审查、报批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市区供水水源的论证、开发和引水工程建设;负责特种行业用水的审批和管理;负责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企业的资质认证和报批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供热、燃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供热、城乡燃气等企业资质认证和报批等工作。

(十三)指导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综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陈仓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局系统财经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局机关及局系统财务、内审、计划和统计工作;组织编报局系统部门预算、决算、企业决算;负责局系统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的报审工作;编制局系统年度生产计划、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性报告、建立项目库;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招商引资工作及局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系统重大体制改革的法律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局系统普法、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市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核及管理工作;承担省级风景名胜区、部级风景名胜区申报的有关工作。

(五)市政工程建设科

负责执行城市市政的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及建设程序;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报建审核、备案、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并组织或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园区、住宅小区内公用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并参与验收;负责陈仓物流园区的有关业务工作。

(六)市政设施管理科

负责城市住房、房地产、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监察及安全工作;负责对依附于市政、公用设施设置的户外广告或其他设施的审批;负责城市园区、住宅小区内公用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并参与验收;负责城市内涝整治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开挖审批及排水许可;负责城市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内工程档案管理;贯彻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信息建设的政策法规,依法规范和管理全市房地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负责编制房地产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汇集房地产市场信息,调研、分析房地产市场;负责维护房地产信息系统。

(七)公用事业科

负责市区供热、供气、公共交通管理及安全工作;编制城市供热、燃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负责公用事业市场准入管理及城镇供热、城乡燃气等公用企业资质认证和报批等工作;负责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及对特许经营者的监管;负责公用事业的价格改革方案的拟定、送审及监督执行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负责相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节约用水科

负责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管理工作;拟订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报批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市区供水水源的论证、开发和引水工程建设;负责特种行业用水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等相关资质的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住房改革与发展科

拟订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房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对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的管理,组织建立职工住房档案;负责驻市企、事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的审批与管理;负责驻市企、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出售的价格管理、规费减免、销售对象资格审查以及交易管理;负责住房产权过渡的审核和审批工作;负责房改房售后维修资金使用的勘察、审批工作;负责房改业务统计工作;协调、指导各县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房产房政科

负责房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主管房产转让、抵押、租凭、拍卖、买卖合同备案工作;负责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城乡房屋产权登记工作、房屋测绘成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利证》,管理房屋产籍实施方案;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危险房屋鉴定,指导危险房屋治理工作;负责房产中介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辖区房地产中介服务(评估、经纪、咨询、测绘)的日常管理,统计、市场信息;承担房政房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县(区)房产管理工作;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物业管理科

负责制定本市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规划;负责全市住房维修资金监管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专业服务人员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诚信建设的信息记载、;负责新建住宅竣工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参与新建小区规划论证及综合验收工作;负责直管公房资产、租金、改造、改善、防汛防灾等管理工作,编制直管公房修缮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编制、修订房屋修缮定额,审核公房维修资金预、决算;负责非住宅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的备案工作;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并推动解危;指导县区住房保障和公房管理工作;指导县、区物业管理业工作;承担市危房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开发建设科

负责城市住宅建设工作,拟订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负责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商品房销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拆迁企业资质管理;制定本市房屋计划、补偿及标准,裁决房屋拆迁纠纷,申请或组织实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等工作;指导各县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以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核及项目管理工作。

(十三)住房保障科

贯彻落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负责全市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租赁补贴发放等具体政策的落实和监督;负责住房保障资料统计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房、危险房屋和修缮管理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市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55名。其中: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总会计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将原市城市建设局和原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管理。

(二)将市路灯管理处整建制划入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管理。

(三)机构改革过渡期结束后,部门领导职数按局长1名,副局长3名配备。

房建工程监理规划范文6

各市、县(市、区)应按照粤府办〔2007〕1号文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组织得力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职责,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各市、县(市、区)应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和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下称危改办)。请各市于2月28日前将本市政府和所辖县(市、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及危改办的文件汇总报省教育厅危房改造办公室。

县(市、区)危改办的职责:编制危房档案,拟订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办理每个改造项目的立项和报建等报批手续,依法组织招标、签订合同、申请拨付资金和组织竣工验收,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进行档案收集和管理,统计工程进展情况并向上级报告等。

地级以上市危改办的职责:组织审核各县(市、区)的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并上报,指导、督促各地开展各项工作,汇总工程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和上报等。

二、制订危房改造总体规划的原则和要求

制订危房改造规划,要坚持“以县为主”的原则,要坚持与规范化学校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修复受灾学校、解决大班额和校园环境美化相结合的原则。

各县(市、区)制订的危房改造规划要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全面掌握和摸清本县(市、区)现有的C、D级危房校舍,并建立危房档案;二是确保危房档案中的每一栋危房均得到改造,2007年底改造完成后本地区不再存在C、D危房。

1 2 3 4 5各县(市、区)制订的危房改造规划应满足四点要求:一是对C、D级危房校舍要分类处理。C级危房应尽可能维修加固后保留使用,D级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 2007年底前全部拆除。二是应分别编制维修项目和新建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所有项目应列明项目名称、所在镇和学校,维修(新建)建筑面积,总投资和资金来源,计划工期、开工及完工时间等内容。三是维修项目和新建项目所需的建设总投资必须全部落实,不能产生新的教育负债。四是各县(市、区)新建校舍的总建筑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拆除原有危房的总建筑面积。

各县(市、区)的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应在2月底前制订完毕并上报市,由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汇总后,于3月底前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

三、制订危房改造总体规划的内容和步骤

(一)建立现有危房档案

在2006年7月份上报省教育厅的危房校舍基础上,各地应按照国家规范进一步排查和复核,建立现有危房档案(见表1)。危房档案涵盖的范围是:辖区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现有教学行政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的C、D危房。教学行政用房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和学校行政办公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含浴室、厕所等)、学生食堂(含厨房);教师校内工作用房不包括产权属于个人的房改房。

各地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建立危房档案,不得虚报、漏报和瞒报。

(二)制定危房拆除计划

由于D级危房承重结构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因此,此类校舍必须停止使用。各地应严格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制订具体的危房拆除计划(见表2),确保将现有危房档案中所有D级危房校舍在2007年底前全部拆除完毕(个别具有历史文物保留价值且可以修复的除外)。

1 2 3 4 5(三)制定危房维修计划

从节约办学的角度出发,各地应因地制宜制订危房校舍维修计划(见表3),对危房档案中的C级危房进行维修加固后保留使用。危房的维修加固,必须做到“技术上可行,造价要合理,效果能保证”。

(四)制定新建校舍计划

在确保将D级危房全部拆除和对C级危房进行全面维修加固后,结合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各地应制定详细的新建校舍计划(见表4)。

新建校舍计划,应严格依据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和中小学校舍设计规范,合理确定校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不允许超规模和超标准建设;应优先考虑最急需的教学行政用房,其次再统筹考虑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应优先在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学校中建设,原则上不安排在准备撤销的学校;应优先安排在建设用地已经落实,且供水、供电、道路等开工条件已经具备的学校中建设。

三、各类改造项目实施过程的要求

各类改造项目(包括危房校舍拆除项目、危房校舍维修项目和新建校舍项目)的实施,必须由县(市、区)危改办实行“统一建设”,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建设进度。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各类项目的实施,必须坚持先报批后建设,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各地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快办理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各地危改办应结合本地实际,依法依规提出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

1 2 3 4 5(二)加强对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粤府办〔2007〕1号文的要求,各地应参照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和管理办法,既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又做到管理规范、专款专用。

(三)强化对各类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规定必须实施监理的项目,应对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实行监理;其他项目,应优先采用监理制,实在不具备监理条件的,县级危改办应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程监督小组进驻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四)抓紧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各类改造项目竣工后,各县(市、区)危改办应立即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交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和审核情况,将作为省财政厅拨付余下的15%省补助专项资金的依据之一。

(五)完善有关档案的管理。按照《建筑法》和《档案法》的规定,校舍维修项目和新建项目竣工后,应建立和完善校舍建筑档案;危房校舍拆除计划和维修计划完成后,应及时对危房档案进行更新,逐一消除原有危房。

四、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安排和信息反馈

(一)进度安排。围绕到2007年底彻底消除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现有C、D级危房的总目标,省制定了《2007年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总体进度安排表》(见表5),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将于7月份组织全省危房改造中期检查,11月份起组织全省危房改造总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