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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年度报告范文1
为了迎接2013年的新的任务,让2013年在辞旧迎新的激昂的岁月里有更大的收获,作为一个成品部门的一个负责人,反思自己一年来所做的一些工作,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扬长避短,让每一个工作日都在无憾中渡过。
员工是企业发展的生产力,是推动企业前进的一股最大的力量。在经历过这些年的招工荒的阵痛之后,让我更加珍惜在本部门工作的员工们。我深深懂得,要让员工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让他们有一种被接受被尊重的感觉,让他们有一种被这个大集体和我这个领导所器重的自信。为此,对新来的员工,我总会在生活上加以关注,并且在工作中给予亲切的引导,并关照老职工要以亲切的态度,宽容的姿态去带动新手们的进入工作状态。同样,对待一起辛勤工作的老职工们,我对他们的人品,性格,处事风格,工作能力都有个深入的了解,针对不同性格不同年龄,不同能力的人分别给予不同的管理方法和工作任务,同时以诚恳的态度去关心他们。跟他们象兄弟姐妹般的相处。
我所在的部门虽没有冲锋陷阵的声势,但是,它也属于一个重要的生产过程,且直接产生效益的重要部门。2012年,我们xx公司印花车间三台平网二台圆网生产量总共是5.3千万米,这么多的量,每一米全是经过我所管理的18名员工的包装队伍的精心整理,然后经过后道成品仓库九个工作人员核对后发放到各个客户手中。为此,我要深深地感谢我的这些同事们的精诚合作,正是由于他们的辛勤劳动,才有我今天的这些成绩。我们在有局限性的工作条件下,本着对公司和客户双重负责的心,做到公正公平地对待产品的质量和产量问题,对问题产品,我总是及时地向上级向上道工序的领导汇报,对产生不合格产品的班组及时汇报给核算员,以便配合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
每天早上,忙碌而充实的一天的开始,本着质量是企业生命的宗旨,我首先向我的同事们了解产品的质量,然后仔细核对成品产量,最把这些产品的质量和产量作汇集后以成品报表的形式向公司各级领导汇报。我严格地把关着,尽可能地让我们公司的每一米成品都物有所值。这是我的一个很重要的一个任务,我必须为公司站好这个岗!
当时光飞逝到2012年的十一月份的时候,新的挑战正在等待着我。开票的同事秦粉娟的突然生病,无疑是对我的又一个考验。但我以自己智慧和能力,经过一个月的不断思考和改进,现在的我,已经可以自豪地说,我接受了这个挑战,同时我也战胜了这个挑战。我会对这一新的任务,象对待我的同事的热心和对待以往工作的认真的态度,不断改进和努力做好。
部门年度报告范文2
一、以“四大转变”促学习,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果
我们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领全局干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了“四大转变”。
1.由“要我学习”变“我要学习”,增强了主动性。我们不仅把此次学习实践活动当做政治使命,更把它当做一种责任和习惯,召开了动员大会,科学铺排了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开展此项活动作为促进工作发展,提升个人素质的自觉诉求,完成从被动执行上级任务到主动谋划活动开展的转变,在保证上级规定动作质量的基础上,尊重干部各自学习意向,以评比奖励的方式鼓励搞好自选动作。
2.由“单一培训”变“结合培训”,增强了实效性。一是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全局集中学习了6天,中心组集中学习了2天。二是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学习方式。3月,组织部分干职工参观雷锋同志先进事展览会和宁乡县生态建设;4月21日至23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业务培训班,特邀湖南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莫小林副处长、张运明副处长、陈彪副处长,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曾思齐教授、吕勇教授等领导专家亲自授课。三是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将本次活动与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结合起来,将活动要求贯穿于每一项工作中,开展了一次为__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为林业发展“一人一建议”以及业务知识考试等活动,各位班子成员都自选课题,进行实地调研,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由“闭门自省”变“开门评议”,增强了针对性。我们坚持“开门评议”,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征求意见表,真心实意地邀请各单位及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并全程参与、监督和评价我们的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提的问题实、找的问题准,把评议讨论的过程变成既是我们林业干部自我教育的过程,又是充分发扬民主,不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
4.由“分散管理”变“统一管理”,增强互动性。参照《__县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学时学分制,实行统一管理。全局干部针对大家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及个人总结中反映出的问题,每月举办一次互动交流会,达到相互启发,提升思路的效果。
二、以务实的态度谋发展,现代林业建设迈开新步伐
我们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抓手,促进现代林业建设,上半年业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造林绿化取得新突破。通过全县上下的艰苦努力,优质高效完成造林7200亩。其中,油茶3000亩、国外松3000亩、杨树1000亩、水杉200亩。现已完成高乔大道南接线两厢绿化工程和白箬铺光明村77户庭院绿化设计。植树节期间,为迅速掀起春季造林,局党组先后三次召开全县植树造林动员大会,全县共完成义务植树30多万株,并邀请县五大家领导约80人,在高乔大道南接线斑马湖路段两旁义务植树。
2.资源保护开创新局面。一是严格保护管理林地林木。坚持以生态保护为中心,严格控制采伐审批,细化并公示林木采伐指标,商品材入村到户率为100%;严把征占用林地初审关,完成京珠高速复线、华电扫尾工程等7个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初审;严肃开展了全县范围内的活立木市场的清理整顿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检年审工作,查处13家违规单位,补征相关税费10多万元;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无证运输、违法经营木材等行,目前,共查处各类案件47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收缴木材300多立方米,案件查处率为100%。二是加强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去年,团头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获国家林业局批准,千龙湖湿地公园申报成功,目前正筹备资金,着手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三是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动态监测和进出口管理,实行每日测报,切实做好松材线虫和杨扇蛾等有害生物的预防预测。
3.森林防火搭建新平台。上半年,全县森林防火取得较好的成绩,共发生山火17起,其中一般火灾1起,过火面积为5.83公顷,无人员伤亡。一是加强了宣传教育。县政府《禁火令》5万份送达农户,并在__电视台信息频道和新闻频道滚动播出;通过张贴宣传
标语、出动宣传车、设置警示牌等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将宣传覆盖面延伸到全县的各个角落。二是加强了对野外火险的排查。采取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联户联保、农户轮流防火值勤的方式,层层落实野外火源管控责任,健全了野外火源管理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乡镇、村组组建了巡查队伍,运用地面巡护、野外稽查、设置关卡等多种措施,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野外火源巡控网络。三是实行森林防火“四级响应机制”。实行乡(镇)长、县林业局局长、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县长逐级负责的四级火灾响应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建立健全县界森林防火联防机制。与周边兄弟市县协商边界森林防火,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联防机制,在重点防火的县界上,开辟了高规格的防火隔离带和防火绿色通道。五是添置了一大批森林防火器材。县人民政府拨款10万元购置了一批森林防火器材发放到各乡镇,把防火器材武装到村组,在白箬铺镇光明村、大塘村等全县18个重点防火村开展森林防火示范村建设。三、以清廉的作风树形象,班子建设得到新加强
我们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理论武装。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目前已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8次,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知识不断丰富。二是坚持科学决策。在研究一些重大问题时,如重大财务开支、生态圈建设、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确保了决策的合理性和民主性。遇到不同意见,大家能求大同,存小异,一旦党组决定了的事情,全局上下都能不折不扣执行。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在办理林业许可证和处理涉林案件中,严格依法依规,不卖“人情账”,既充分保证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严厉打击违法乱事的不法行为。四是坚持身体力行。各班子成员在保证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所承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做到了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担子。以开展“创业富民”、“两帮两促在农村”等活动为契机,深入乡镇、村,掌握一手资料,解决具体问题。五是坚持清廉从政。班子成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制订了林业工程项目招投标、错案追究、专项资金使用监管、重点工程监督办法等,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办事行为。坚持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将财务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并上报县廉政办,对大型采购,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如车辆保养维护、高乔大道绿化、征占用林地审批等都实行公开,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部门年度报告范文3
一、规范年度报告公开
从2014年开始,各级编办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不再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集中审查,进一步规范年度报告公开制度。
(一)年度报告内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年度报告书的主要内容:法人登记事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业务开展、资产损益、绩效和受奖惩、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涉及诉讼、社会举报投诉、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同时,还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举办单位确认的上一年度末的财务报表(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提交决算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提交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住所证明;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还须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使用国有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年度报告报送方式与公开程序。各级事业单位要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通过省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提交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再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年度报告书、法人证书、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在省监管信息系统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的公开主体,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换发。事业单位在2014年3月31日前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并公开的,领取新的法人证书,证书有效期为2015年3月31日,未按要求提交和公开的,法人证书自动废止。各级编办要在2014年1―3月做好法人证书换发工作,并及时将法人证书废止的单位予以公告。目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为2015年3月31日的,按要求提交并公开年度报告,不需换发证书。
二、完善监管机制
取消年检后,各级编办要强化措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推进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重要措施,年检取消后要及时跟进,对事业单位履行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和公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并通过考核结果的有效使用,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切实规范事业单位运行。当前要集中抓好绩效考核工作试点,总结经验,明年实现全覆盖。
(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依法规范工作程序,实现监督检查制度化。对人民群众关注和通过举报投诉、年度报告等途径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查处情况要在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在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举报投诉栏目,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公益目标实现及违法违规等投诉举报情况,按规定及时受理,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信用体系。要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自律、公众参与相结合的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实现对事业单位信用情况监管的常态化、信息化。将有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的单位列入异常名录,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规范其运行。
部门年度报告范文4
一、报告公布时限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25日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或政府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方式公布本单位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同时以纸质文件上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报告公布内容
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涵盖本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应当具体体现以下内容: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单位全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所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等。
(2)本单位所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工作情况。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各分类政府信息数量。
(4)全年通过各种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渠道分别公布政府信息的数量。
(5)公开查阅场所查阅政府信息的人数,本级政府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数量。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年度内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年度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数。
(3)年度内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件数。
(4)年度内已答复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数。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1)年度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的费用总额。
(2)年度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相关费用减免数额。
(3)年度内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4、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1)年度内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的件数,其中包括: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件数、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件数。
(2)年度内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件数,其中包括: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件数、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件数、判决变更的件数。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级行政机关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中指出的工作不足,说明原因及改进措施。
(2)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和社会评议中发现和反映的问题,说明原因及改进措施。
(3)如本单位年度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要进行情况说明。
(4)如本单位年度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公民投诉的,说明造成投诉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5)本单位自身发现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所采取的具体改进措施。
三、注意事项
(1)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部门年度报告范文5
日前,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了《2010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0网络音乐年度报告》),《2010网络音乐年度报告》回顾了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发展与管理的总体状况,公布了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市场权威数据,明确了今后网络音乐发展与管理的基本思路,将对规范网络音乐市场、促进网络音乐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10网络音乐年度报告》指出:2010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保持了较稳定的运行态势,市场规模继续稳定增长,产品类型不断丰富,企业竞争相对激烈,市场结构不断优化,网络音乐市场总体呈现平稳有序的发展态势。
从市场规模来看,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到23亿元(以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比2009年增长约14.4%。其中在线音乐市场收入平稳上升,2010年收入规模为2.8亿元,比2009年增长64%。无线音乐市场收入2010年平稳增长,市场规模达到20.2亿元(以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较2009年增长9.8%,在网络音乐总体规模中所占的比例超过了87.8%,是支撑和推动网络音乐市场发展的中坚力量。2010年电信运营商通过无线音乐获得了279亿元的收入,同比增长3.5%。
2010年网络对音乐传播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众多原创音乐作品的产生和音乐人才的涌现都得益于网络。网络音乐作品《爱情买卖》、《浅爱》等被大量收听和下载,“旭日阳刚”组合、“西单女孩”也通过网络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部门年度报告范文6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及目录
第二节基金简介
第三节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第四节管理人报告
第五节托管人报告
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节投资组合报告
第八节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第九节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第十节重大事件揭示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章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
凡根据《基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基金份额并依法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半年度报告。
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应当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披露基金半年度报告应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如个别董事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应当单独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
基金托管人应当对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复核、审查,并出具意见,保证复核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基金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凡对投资者作出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均应披露。若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确不适用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出适当修改。
第五条
基金半年度报告的正文应按本准则第二章的要求编制,半年度报告摘要按本准则第三章要求编制。
半年度报告摘要无须包括半年度报告正文各部分内容,但必须忠实于半年度报告正文的内容,不得出现与正文相矛盾之处。
第六条
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应注明“未经审计”字样。
第七条
基金半年度报告封面应载明基金名称、“半年度报告”字样和报告期年份、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名称、送出日期等。半年度报告目录应编排在显著位置。
第八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内编制完成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至少登载在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在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半年度报告摘要最小字号为标准五号字。
第九条
在基金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任何当事人不得泄露与其有关的信息,或利用这些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
半年度报告的文字表述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第十一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方式履行置备义务。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章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及目录
第十三条
半年度报告文本扉页应作重要提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如个别董事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基金管理人应当声明:××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理由是:…,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基金托管人__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_年_月_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第十四条
半年度报告目录应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其对应的页码。
第二节基金简介
第十五条
基金应披露如下内容:
(一)基金名称、基金简称、交易代码、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合同存续期(若有)、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若有)、上市日期(若有)。
(二)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若有)、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五)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六)其他有关资料:注册登记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
第三节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第十六条
至少应披露本报告期的下列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基金本期净收益、基金份额本期净收益、期末可供分配基金收益、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收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加权平均净值收益率、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等。
基金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相关指标。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不须披露。
第十七条
列表显示过往一定阶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包括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三年、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基金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基金净值表现的编制及披露>》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基金的净值表现。
第四节管理人报告
第十八条
简要介绍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成员)情况,包括: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成员)的姓名及主要经(学)历。
第十九条
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作出说明,主要包括:声明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是否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是否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应就有关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并提出处理方法。
第二十条
结合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情况,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等作出说明与解释。
第二十一条
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作简要展望,但不得对具体证券的走势进行预测。
第五节托管人报告
第二十二条
托管人应声明其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托管人应说明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是否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了《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若基金管理人未遵守有关规定,托管人应说明发现的问题,托管人就此采取的措施及管理人的改进状况。
第二十四条
托管人应就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五条
应披露基金半年度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
第二十六条
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报告期末及其前一个年度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比较式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比较式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报表应按照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编制与披露。
第二十七条
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应当重点披露比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更新的信息,并遵循重要性原则进行披露。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的说明。如果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了变更,应当说明变更的内容、理由、影响数或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若基金合同于本报告期生效,或者上年度基金年度报告免于披露的,则应列示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二)本报告期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三)本报告期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四)基金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应列示本报告期末或期间的数据。
(五)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的说明。
(六)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上述事项应按《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第七节投资组合报告
第二十八条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应按《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编制及披露>》等相关规定披露以下内容: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若有股票投资)。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明细(若有股票投资)。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若有股票投资)。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第八节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第二十九条
基金应披露报告期末基金的下列信息: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平均每户持有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上市基金还应列示基金前十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
第九节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第三十条
开放式基金应列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应披露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其中,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至少应披露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报告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总赎回份额。
第十节重大事件揭示
第三十一条
简要揭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动。
(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四)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五)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六)基金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包括解聘原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七)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包括稽查或处罚的次数、原因及结论,如监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八)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包括证券公司名称及租用该证券公司席位的数量、通过各证券公司专用席位进行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成交金额及占报告期基金同类交易成交总额的比例、支付给该证券机构的佣金及占报告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等。
对上述(一)至(八)项规定之外,已在临时报告中披露过的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重要事项,基金应当注明有关事项的名称、信息披露报纸名称及披露日期等内容。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十二条
需披露备查文件的目录、存放地点及查阅方式。
第三章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第三十三条
除按照第十三条要求列示重要提示外,还应声明: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基金简介
第三十四条
基金应披露如下内容:
(一)基金简称、交易代码、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合同存续期(若有)、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若有)、上市日期(若有)。
(二)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若有)、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五)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第三节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第三十五条
至少应披露本报告期的下列财务指标:基金本期净收益、基金份额本期净收益、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收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基金份额净值、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等。
第三十六条
按照第十七条要求列示基金净值表现。
第四节管理人报告
第三十七条
按照第十八条要求简要介绍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成员)情况。
第三十八条
按照第十九条要求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作出声明。
第三十九条
按照第二十条要求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业绩表现作出说明与解释。
第四十条
按照第二十一条要求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作简要展望。
第五节托管人报告
第四十一条
按照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要求披露基金托管人报告。
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二条
披露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报告期末及其前一个年度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比较式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比较式基金净值变动表。
第四十三条
按照第二十七条(一)、(二)、(三)、(五)要求披露会计报表附注。
第七节投资组合报告
第四十四条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应按《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编制及披露>》等相关规定披露以下内容: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若有股票投资)。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若有股票投资);指数基金若兼具积极投资和指数投资的,应分别按积极投资和指数投资列示前五名股票明细。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若有股票投资)。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在披露基金投资的部分股票明细时,还应作如下提示:“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八节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第四十五条
基金应按照第二十九条要求列示其持有人户数、平均每户持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等信息,上市基金还应列示前十名持有人的有关信息。
第九节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第四十六条
开放式基金应按照第三十条要求列示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
第十节重大事件揭示
第四十七条
基金应按照第三十一条要求揭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件等信息。
第四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