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空气污染的措施范例6篇

减轻空气污染的措施

减轻空气污染的措施范文1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缓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居民健康的影响,保障人民正常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柳林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吕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柳林县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1.4预案体系

《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县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直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预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与《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衔接,共同构成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

信息公开,全民参与的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和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

批准有关信息等。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2.2办事机构和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主任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局长兼任。负责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

组织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的报送;

指导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

组织有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

指导和帮助企业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监测预报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

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家组。由环保、气象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参与重污染天气会商、预报、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指导。

监测预报组。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和县气象局有关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进行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观测及预报,向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督导检查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有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巡查、考核,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单位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气象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地电柳林分公司、各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他新闻单位组成宣传报道组,根据指挥部的信息,组织开展新闻报道,进行公众宣传,正面舆论引导。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并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预警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12时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2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级预警信息通知后,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动员辖区内居民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各项防范措施;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干部考核,配合县政府办公室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

县委宣传部: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

督导宣传部门(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等)做好各类信息的及时、准确;

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县政府办: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及解除信息的;负责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纪委监委:为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对各部门贯彻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力、消极懈怠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安全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所需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牵头重污染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建立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系统,联合县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提出预警建议;

负责预案的修订及应急减排清单的更新;

配合县工信局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参与应急期间的督导检查工作。

县气象局:制定特定气象条件下的气象干预措施、方案;

完善城市气象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气象预报能力建设,提高预报准确度;

联合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共同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预警,提出预警建议。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城区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施工现场重污染天气下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建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动态数据库;

落实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及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等的应急响应措施。

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建成区范围内露天烧烤的禁止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上路车辆管控措施的落实;

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查处;

为修订应急减排清单提供车辆保有数量等相关信息。

县交通局: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增加公共交通运力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道路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

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秋冬季错峰运输。

县发改局:综合协调清洁生产有关工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县工信局: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秋冬季错峰生产,按照不同预警级别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能源局:负责督促全县煤炭及洗(选)行业有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加强煤炭质量的源头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期间的优质应急煤供应体系;

负责发电节能减排调度工作和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县教科局: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措施;

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重污染天气预防与改善个人环境行为的环保知识普及教育工作。

县卫健体局:负责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开展重污染天气造成的急性疾病预防知识宣传;

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保障和救治工作。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各相关部门应急能力建设、专家咨询、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为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及时为各乡(镇)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负责河道、湖泊、岸滩露天焚烧的禁止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导露天矿山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清洁煤和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

地电柳林分公司:负责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供电管控;

负责对长期停产、取缔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各电信运营企业: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健康防护、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等信息的工作。

3预警

3.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采用aqi日均值为指标,aqi日均值按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滑动平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将so21小时均值浓度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补充条件。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预警条件;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650微克/立方米。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800微克/立方米。

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3.2监测与会商

3.2.1监测和预报

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会同县气象局联合建立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平台。监测预报组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观测,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未来3天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3.2.2会商

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利用视频会商,联合省、市气象专家指导提高本地小气候精细化空气扩散条件预报准确度。县气象局预报未来1天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指挥部办公室发起会商。采暖季每日会商1次(上午10点),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附件1),于12点前提交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至少会商2次,专家组参与会商。未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根据需要进行实时会商。

3.3预警启动、打断与解除

3.3.1预警启动和程序

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以上预警信息,当预测应启动红色预警时提前48小时。

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于1小时内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附件2),预警时,原则上《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报指挥部,黄色和橙色预警由副总指挥签发,红色预警由总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对象为需要采取响应措施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及气象条件情况等。

3.3.2打断判定及预警级别调整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严启动预警。

预警信息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监测预报组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按照预警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空气质量监测aqi已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不会有明显改善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启动或升级预警级别。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预警级别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当全县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可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3.3.3预警解除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提出预警解除时间,于1小时内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上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按照程序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及内容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当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响应。

当橙色预警时,启动二级响应。

当红色预警时,启动一级响应。

当紧急橙色或黄色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可根据专家组会商意见,要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响应措施,以达到应急调控目标。

4.2应急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是在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日常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减排力度,实现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主要污染物的大幅和快速削减,确保实现全社会so2、nox、颗粒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20%、30%和40%以上,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so2和nox的减排比例可适当调整,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对涉及民生和安全生产等原因不能停产、限产或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企业,通过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4.2.1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1)公众防护措施

①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倡议性减排措施。

②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③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④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政府机构、公共事业单位、商场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时段的污染物排放。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用煤主动替换为优质燃料煤。

④so2超标严重且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力度,鼓励居民使用型煤等清洁燃料、环保型炉具,或采用电能进行短期替代。

4.2.2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②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③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vocs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②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尽量降低生产负荷,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治污设施处理效率、缩短生产时间,可安排设备大修、炉窑冷修等工作。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其中,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如下:

当研判预测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有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可提前指导行政区域内焦化、氧化铝、玻璃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焦化行业:延长结焦时间至48小时;

热回收焦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延长结焦时间24小时;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氧化铝:熟料烧成和焙烧工序停50%,以生产线计。

水泥:水泥制品、粉磨站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砖瓦窑:非隧道窑企业停产,禁止运输。

玻璃:按前一年中,日生产最低负荷运行,自启动预警日当天起计;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石灰窑: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工业涂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工业锅炉:绩效等级与所属企业或服务企业绩效等级挂钩,按绩效评级水平较低级别计,按照所属企业采取相应减排措施。

火力发电和热力供应企业:执行二氧化硫20毫克/立方米或氮氧化物35毫克/立方米排放要求,无法达到的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煤炭井下开采及洗选、其他矿物井下开采: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止破碎、筛分、爆破等工段;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止破碎、筛分等工段;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化工行业:停产30%,以生产线计(单条生产线以70%负荷运行);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酒类制造: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建筑材料制造:沥青建筑材料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其他建筑材料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储煤场等堆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焦化行业协同供气企业:按要求实施以气定产。

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重点排污企业: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一年以上数据记录,自证达到减排比例要求。

②机动车控制措施

按照“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执行。微、轻、中型载货汽车(汽油、燃气)和微、小、中型载客汽车(汽油、燃气)国1及以前非营运车辆全天禁止通行;

微、轻载货汽车(柴油)和小、中、大型载客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8:00-20:00禁止通行;

中型载货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全天禁止通行;

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限行区域行驶;

大型载客汽车(汽油)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增加运营班次,延长运营时间,主干线路首班时间提前,晚班时间适当延后;

三轮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厂区内20:00-次日8:00停止使用国2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其他企业车辆按照“工业应急减排清单”执行。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矿山、石料厂、石材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实施全覆盖;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4.2.3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延长公交车运行时间。

②自觉停驶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

氧化铝: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水泥: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

砖瓦窑:停产;

禁止运输。

工业涂装: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产。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产。

建筑材料制造:停产。

机加工(金属结构加工):停止露天大气污染物排放环节作业(喷漆、打磨、电焊等)。

汽修: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②机动车控制措施

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厂区内停止使用国2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其他企业车辆按照“工业应急减排清单”执行。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企业堆场防尘措施到位,同时非冰冻期内洒水次数在原有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

4.2.4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县教育局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

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自觉停驶200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其中,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在二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增加:

水泥行业:停产。

工业涂装: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煤炭井下开采及洗选、其他矿物井下开采:禁止运输。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产,禁止运输。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产;

禁止运输。

储煤场:停止装卸等露天作业,禁止运输。

机加工(金属结构加工):停产。

②机动车限行措施

微、轻、中型载货汽车(汽油、燃气)和微、小、中型载客汽车(汽油、燃气)实施区域限行;

微、轻、中载货汽车(柴油)和小、中、大型载客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全天禁止通行;

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限行区域行驶;

大型载客汽车(汽油)非公交车外全部停驶,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机动车限号期间,实施公交优惠(免费)政策;

三轮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

市域内工程机械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除塔吊及地下施工外,建筑施工工地整体停工。加大城市道路保洁力度,非冰冻期内主要交通干线加大机械化湿式清扫频次每日2次以上。

4.3信息报送

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在当日以书面形式将初报报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容包括预警级别、时间、主要污染物等;

之后每日将续报上报,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变化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取得的效果等。终报在预警解除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应急响应措施总结等,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计表》(附件3)。

4.4总结评估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

指挥部办公室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情况,各部门响应情况,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总结应对经验、教训,评估措施效果等。

指挥部办公室于每年5月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前12个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以及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项实施方案完备性,评估结果应在5月底前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总结评估结果,应急预案、实施方案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修订和报备工作。

4.5督导检查

预警信息后,督导检查组及时以现场抽查和记录检查的方式,对部门专项方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以及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道路保洁、建筑工地停工以及机动车限行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组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送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统筹重污染天气的预报、会商、预警与应急响应等工作,组织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培训。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企业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5.2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应加大重污染天气应对资金投入力度,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与救援、监督检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技术支持和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5.3物资保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等装备调配计划。县能源局和地电柳林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应根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做好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调配和管理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5.4预报预警能力保障

县人民政府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设备、预报预警模型等软硬件配备,实现重污染天气应急数据库管理。

5.5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制定应急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5.6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健体局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卫生应急专家库,同时做好患者诊治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传教育。

6预案管理

6.1预案宣传

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6.2预案培训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

重点企业对“工业源减排清单”应急措施响应及落实进行技术培训。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6.3预案演练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针对政府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以及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进行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指挥部每年在进入采暖期前组织一次综合性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式。演练结束后,进行演练总结,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记录表》(附件4)。

6.4预案修订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当出现需要适时修订的情形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7附则

7.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减轻空气污染的措施范文2

 

关键词:汽车污染;防治对策 

    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同时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碳氢化合物、醛、含铅颗拉等有害物质却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着人们的健康。随着汽车产量的不断增加和汽车普及率的日益提高,汽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控制和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的对策。

1提高汽车燃油经济性

    由于汽车产量、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汽车燃油消耗增长很快。据权威统计显示,机动车消耗了全国石油总量的85%,柴油总量的42%。我国已成为石油消耗大国,石油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其中车用燃油消耗快速增加是首要因素。这不仅加剧了我国石油能源危机,增加了对国外石油的依赖,同时还增加了尾气排放,加剧了环境污染。因此,提高汽车燃油经济性、缓解石油能源危机、降低尾气排放成为不容忽视的历史课题。在汽车结构方面,采用设计优良的发动机、改善燃烧室结构、缩减轿车总尺寸和减轻质量、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法,提高汽车的整车性能,均可以提高燃油经济性、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污染。

2提高车用汽油质量

    汽油质量对汽车排放有关键性的影响。我国目前的排放标淮是从欧洲一号到欧洲二号再到欧洲三号的发展过程中,但由于我国的汽油品质良荞不齐,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燃油,不仅会损害车辆的供油系统,还将影响车辆的使用寿命,并加剧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燃油品质是当前发展汽车产业、减轻汽车污染的重要任务。

2.1降低汽油中烯烃含量

    欧美发达国家车用汽油烯烃含量一般低于18%,而我国部分车用汽油烯烃含量高达40%。烯烃虽然能提高汽油的辛烷值,但却是汽油中不稳定成分,极易在发动机进气系统和供油系统形成胶质和积炭,限制燃油流量和进气量,破坏空染比,导致发动机性能变坏,使其动力性下降,油耗增加,排放恶化。

2. 2保持汽油中适当的含氧量

    汽油中加入含氧化合物可提高辛烷值,提高空燃比,起到助燃、减少CO和HC的目的。但汽油中含氧量不能过高,否则影响汽车的动力性。

2.3在汽油中加入有效清洁剂

    清洁剂是一种多功能化合物,能防止并除去进气门、喷嘴、燃烧室沉积物,而且还能提高燃烧效率,使发动机处于最佳工作状态,起到降低排放和油耗的作用。

2.4降低汽油中的硫含量

    硫使尾气转化器中毒失效,极大地降低转化效果,使HC、CO、NOX等有害物质排放增加。我国汽油硫含量普遍较高,有的甚至高达0 . 05%— 0 . 06%,与国际标准还有差距。

2.5保持适当的芳烃含量

    芳烃是汽油中高辛烷值和高热值组分,但芳烃含量高会增加燃烧室积炭,使发动机对汽油辛烷值的要求提高,增加预燃和爆震的危险性并增加尾气排放。因此应保持汽油中适当的芳烃含量。

3开发先进的尾气净化技术

    汽车尾气净化技术是目前广泛采用的适用于大量在用车和新车的净化技术。它是指在汽车的排气系统中安装各种净化装置、采用物理的化学的方法对汽车产生的废气进行净化以减少污染的一项技术。我国对汽车尾气排放的控制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汽车尾气净化技术水平还比较低。国内各汽车生产厂家都使用美国或德国的净化装置来满足目前国内实施的欧洲一号汽车尾气标准,形成了国内的汽车尾气净化技术市场被国外产品和技术垄断的局面。应加快开发自己的先进尾气净化技术,使我们的技术跟上甚至领先于排放标淮的步伐。

4开发代用燃料和电动汽车

    开发代用燃料和电动汽车是治理汽车尾气的最根本和最终的途径,此途径使汽车根本不产生或只产生很少的污染气体。目前汽车的代用新型燃料主要有三种。一是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这是目前使用较多的两种气体代用燃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车可使发动机构造相对简单,各缸分配均匀、工作平稳,井提高了燃油经济性。但存在发动机功率下降、加速性能差的缺陷。二是生物柴油。生物柴油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与常规石油相比,生物柴油排放污染大大下降,汽车尾气排放可达严格的欧洲三号标准。三是轻烃。轻径是石油化工的副产品。轻烃原料来源十分广泛,中国目前每年生产液态轻烃近1000万吨,以前由于没有找到有效的利用方法,这些宝贵的资源白白的浪费掉了。与其他燃油相比,轻烃具有高热值、无毒害的特点,对环境几乎达到零污染,更重要的是它克服了目前普遍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燃料车存在的动力性下降,加速性能差的两大缺陷。

    普及使用电动汽车也是避免汽车污染的重要措施。电动汽车被称为理想的无污染汽车。目前电动车尚不具备广泛使用的条件,主要问题是技术不够成熟,行驶里程短,充电时间长,价格也比较高,且电池中含有的金属铅在生产、使用、回收过程中造成污染也不容忽视。虽然电动汽车的发展目前受到技术的制约,但它仍然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5正确使用、保养,加强道路建设与交通管理

    正确使用和合理保养是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的重要措施。虽然汽车在出厂时能够达到国家需求的排放标准,但这一水平的保持有帆于车主的良好驾驶习惯和正常的保养维护。合理的交通状况和车速会使燃烧更充分,从而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汽车在高速行使时燃烧状况最好,污染物的排放也较少,而在怠速时污染物排放水平最高。在我国大多数城市,堵车是司空见惯的事。加强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合理的城市规划、加快车辆的行使速度、减少堵车时间,是减少排放污染的重要措施。同时,加强道路绿化建设,也是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

6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汽车污染

    世界上很多国家为控制汽车污染而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美国出台了强制性汽车燃油效率政策,对于每一辆机动车,如果生产商没有达到平均燃油消耗的标准,将会被处以罚款,购买者也将会受到处罚。日本政府针对不同重量级汽车的燃油经济性目标,为轻型汽油、柴油货运汽车制定了一系列燃油经济性标准。这些措施为我国采取相应的政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应采取积极的政策控制汽车排放污染。

减轻空气污染的措施范文3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环保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A

众所周知,公路工程的施工具有施工周期长、工程量较大的特点,而且容易对周围的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严重破坏施工地区原有地形地貌,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虽然公路工程施工对环境的破坏是很难完全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环保管理对策有效控制这些问题,尽量减小公路工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破坏和污染。本文分析了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的环保问题,提出了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环保管理的具体措施,探讨了一些公路工程施工中环保管理应注意的问题,希望对广大公路施工同行有所帮助。

1、公路工程施工容易引发的环保问题

公路工程的施工所引起的环保问题种类较多,具体可分为对地表的破坏、对空气的污染、对河流和地下水的污染以及噪声污染等集中情况。

1.1地表破坏

公路工程的施工要开挖地面,这不但会破坏地表,改变原有的地形地貌,还会破坏地表植被,破坏周围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并且使地面,进而造成水土流失。如果水土流失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还会造成河流中泥沙淤积,从而污染水源。

1.2空气污染

公路工程的施工要用到大量的石灰、沥青、水泥、沙砾等材料,这些材料在运输、堆放、拌合、使用过程中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首先,各种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会沿运输途径产生粉尘,从而污染沿途空气;其次,各种石灰、沙石堆放在公路两旁,会随空气流动而产生粉尘;除此之外,基料拌合会产生扬尘,路基施工过程中若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也会造成扬尘。由此可见,公路工程施工很容易造成空气污染。

1.3水污染

除了水土流失造成的河流泥沙淤积,公路工程施工还可能因建筑材料堆积、施工机械、工具的清晰以及废料、燃料、施工队生活废水的排放造成对施工地区水源的污染。

1.4噪声污染

如果公路工程施工地点靠近居民区,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和工具所发出的声音就会对居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休息产生干扰,形成噪声污染。同时,公路工程中的加工作业,如基料拌合等,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噪声污染。

2、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环保管理的具体措施

2.1水土流失的防治

为了减小公路工程施工对地表的破坏和避免水土流失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地面开挖时要结合施工地点原有的地形地设置公路边坡的坡度,尽量避免严重破坏原有的地形;二)地面开挖过程中要注意设置排水系统,尤其是在雨季施工时要及时排水,防止雨水冲刷带走大量泥土而冲蚀边坡;三)尽量保护施工地点原有植被,弃土、沙石等的填埋不得掩盖原有的植物,完成开挖工作后应尽快实施绿化,防治因地表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

2.2空气污染的防治

为了减轻公路工程施工造成的空气污染,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在进行公路工程材料运输,如对石灰、沙砾、沥青等材料的运输过程中,不能超载,运输车辆运送完毕离开施工地点时应进行认真的清理后再离开,防止运输车辆上遗留的施工材料在车辆返回时形成扬尘;二)应尽量在室内存放各种施工材料,如果条件不允许室内存放,也应该做好遮盖工作,防止材料在空气中而形成粉尘;三)施工现场应经常洒水,减少粉尘,在进行材料装卸、基料拌合等工作时还可安装除尘装置来减少扬尘。

2.3水污染的防治

为了防止公路工程施工对自然水体和地下水造成严重的污染,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施工材料、施工工具等不得乱堆乱放,弃土、沙石等也不得随意堆放,以免进入河道、湖泊等自然水体中,造成淤积,影响水质;二)清洗施工机械、施工工具的废水,以及施工队伍的生活废水,经过必要处理,去除有害物质尤其是油污后才可排入排水管道,含有混凝土、沙石、泥土等的废水要经过沉降后才可排入排水管道,以防造成淤积和阻塞。

2.4噪声污染的防治

为了减轻施工引起的噪声污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尽量避免夜间作业,如必须夜间作业需取得周围居民的谅解;二)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进行拌合等加工工作,减少现场加工带来的噪音。

3、公路工程施工中环保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要高度重视和严格管理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环保控制,建设单位要在公路的施工阶段大力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在监理工程师的配合和协作下,结合环境保护设计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具体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施工计划、进度、环保投资使用、环保施工质量等等达到标准的要求,在施工活动中切实加强对周围环境的保护。

3.1 科学设置监督机构

工程施工建设单位要在环保行政职能部门的配合指导下,成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其职能是负责对施工单位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和整改环保的措施和操作中的不利部分并提出意见。

3.2 施工期间注意环保监测

在工程施工的进行中,环保行政职能部门要实时监测水土流失、水质污染、噪音污染、大气污染、景观破坏等的实际情况,检测中发现的超标、破坏环保的情况要在最快的时间内通知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进行彻底的整改,有令不行者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3.3 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作用

监理工程师在环保管理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具体工作内容是负责合同、质量、进度、建设资金方面的管理,对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对工程设计中破坏环保的各种工程隐患进行监督和检查;对环境严重破坏和污染的施工,要依据相关环保法规、政策规定加以严格控制。

总结

总而言之,公路工程的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的破坏和污染几乎是必然的,如果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环保管理措施,将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因而,公路工程施工中的环保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环保管理应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始终,从公路设计、材料管理、施工作业等各个方面共同入手,只有这样才能将环保管理工作落实到公路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每道工序中,不但要使公路工程的施工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也要将公路工程对周边环境带来的破坏尽量减小,确保公路施工与环境保护互为制约、互相促进。

参考文献

[1]闻波.公路工程施工与环境保护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0(29):89.

[2]黄雷雷、曹文斌、段小恋.公路工程施工中环保工作探讨[J].职业圈,2007(20):72.

减轻空气污染的措施范文4

关键词:环境空气;污染;分析

潍坊市中小企业居多,冬季需要取暖,全年降水量较少,近年来冬春季节雾霾天气频发。2016年我们收集环保部门在12个县市区城区内设置的37个监测点的自动监测资料,包括PM2.5、PM10、SO2、NO2、CO、O3的质量浓度,对全年的监测结果和天气状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旨在探讨我市环境空气污染现况,提出预警预测和防控措施,保护居民身体健康。

1资料与方法收集

12个县市区城区37个监测点的污染物自动监测结果,包括PM2.5、PM10、SO2、NO2、CO、O3的质量浓度,取24h计算出平均数,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规定,分别计算出各类污染物的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将其最大值作为每天的AQI。空气污染指数按照0~50、51~100、101~150、151~200、201~300和>300范围划分为6档,分别对应环境空气的优、良、轻度、中度、重度、严重污染类别。另外依据天气变化状况,探讨环境空气污染变化状况。

2结果

全年优、良环境空气为240d,占全年的65.6%(240/366);各类污染天气为126d,占34.4%(126/366),污染天气主要分布在1~5月份和11~12月份,冬春季节居多,共112d,占全年的30.6%(112/366),占全年各类污染天气的88.9%(112/126)。环境空气污染以轻度污染为主,共83d,占全年污染天气的65.9%(83/126);除夏季外,全年均出现污染现象。中度污染为31d,占全年污染天气的24.6%,重度和严重污染较少(31/126),分别为9d和3d,中度污染以上,分布季节为冬春季,重度和严重污染主要分布在冬季取暖季节。12月份污染最重,不同程度的污染天气为25d,占当月比例80.6%(25/31),其次是11月份,占当月比例63.3%(19/30),见表1。

3讨论

3.1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状况

2016年我市城区自动监测资料监测结果显示,轻度污染以上天气为126d,占34.4%;以轻度污染为主,共83d,占全年污染天气的65.9%;中度污染为31d,占全年污染天气的24.6%;重度和严重污染较少,分别为9d和3d。各种污染呈季节性分布:轻度污染天气各季节均有发生,但夏季较轻,中度以上污染天气冬春季较多,重度和严重污染主要分布在冬季取暖季节。雾霾天气冬春季多发,是由于处于集中和分散供暖期,燃煤较多;其次是中小企业生产过程,居民生活垃圾污染、城市建筑污染物大量排放;另外汽车过多,除在城区低速行驶排放较多尾气外,其在行驶过程中将道路上的尘埃等污染物不断反复扬起导致污染加重;另外潍坊冬季下雪较少,天气干燥,空气湿度低,也是雾霾多发的原因。6~10月份下雨较多,雨后一段时间,空气湿度较高,其中的大小颗粒物在运动中能够相互附着,形成较大的颗粒物沉降到地面,降低雾霾出现的频次,但其他气象状况,诸如阴天、多云或混合天气交替出现,仍然能够导致雾霾现象出现,可见空气污染指数受温度、降水、植被覆盖率、能源结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1]。

3.2雾霾形成的原因

正常情况下,环境空气具有自净能力,将空气中的污染物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方式将污染物进行降解,达到消除目的。如果污染物释放太多,超过了环境空气的自净能力,大气出现逆温现象,气压较低、空气干燥、风力弱小等自然现象,污染物在水平和垂直方向扩算能力小,以上因素均会出现雾霾天气高发现象[2-3]。

3.3雾霾的危害[2]

雾霾的首要污染物主要是PM2.5,其具备粒径小、比表面积大,活性强,毒性大和高浓度特征。在空气中附带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多环芳烃(PAHs)、重金属、微生物、硫酸盐、硝酸盐等。一是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大,破坏生态,影响农作物生长。二是能够进入人体细支气管、肺泡,进入血液循环系统,损害呼吸系统,破坏免疫系统,引发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疾病,长期暴露易致癌和致突变。三是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并对人们日常出行和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

3.4建议

一是各级地方政府应切实摒弃地方性保护,深化大气污染治理,继续减煤控油,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二是推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倡低碳出行[3]。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参考文献

[1]杨梅,彭九慧.雾霾天气成因分析及应对思考[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6,(26):46-47.

[2]孙亮.灰霾天气成因危害及控制治理[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2,37(10):71-74.

减轻空气污染的措施范文5

1、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建立一个覆盖联邦各州的空气质量标准框架,由各州和地区依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置满足联邦标准的具体实施方案。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依据该原则所设立,涉及二氧化硫、空气污染微粒、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铅等六种污染物质。对于以上六种空气污染物质,经授权的联邦环境保护总署依据《清洁空气法》的规定,对污染标准进行更加细致的分类,制定保护公众健康的严格的“首要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和保护公共福利的“次要国家空气质量标准”。

2、州政府独立实施原则。各州政府在其边辖区内独立行使空气质量监管职责。对“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原则”,各州政府对负有执行的义务,但在执行过程中享有独立实施的自由。州政府可以对每一种空气污染物质制定具体的管理计划,可以在本州内自设“空气质量控制区”等。

3、新源控制原则。该原则是指在新建一项固定排放源企业或者对某项原有的固定排放源企业进行实质性的“改建”时,必须首先进行“新源排放分析”,并报环境监管机构备案,获取“预防重大危害”行政许可之后方可施工。1970年《清洁空气法》要求各州在依据“州政府独立实施原则”建立的州政府管理计划中起草相应的条款用以减少新建空气污染企业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1972年联邦环境保护总署规定,各州应当对新建或者有重大改建项目的空气污染企业设立一定的前置许可制度,并应当将这一制度收录于州政府管理计划当中,供联邦环境保护总署审查。

(4)视觉可视性原则。它实质上是以美感为标准的高层次的环境保护,是对空气清洁的较高水平的要求,具体是指在国家所规定的一级保护地区,以保护自然环境可视性为目的采取严格的控制标准和措施,防止和减轻可视性的损害。1977年美国国会首次将“视觉可视性原则”纳入到《清洁空气法》中。国会为保护自然环境的可视性制定了一个“联邦可视性目标”,纳入到国家一级保护范围的地区,其中主要包括国家公园、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区、面积大于五干英亩的国家人文公园、大于六干英亩的国家公园。

针对汽车尾气排放,联邦政府1965年的《机动车空气污染管理法》规定,健康部、教育部、福利部可以对新生产的汽车设置一定的标准,要求其充分考虑开发和使用最先进的技术,减轻对空气污染物质的排放。

针对酸雨问题,美国清洁空气法也有专门的管理项目,包括二氧化硫管理、氮氧化物管理。该项目是在1990年的清洁空气法修正案中确立的,目标是将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削减至低于1980年的排放水平一干万吨以下,将氮氧化物的年排放量削减至198O年排放水平的二百万吨以下。主要措施有:实行认证制度控制排放;采用新技术方法降低排放;“排放配额”制调控排放总量;建立排放监测定期报告制度,监督排放;用罚款、扣减下一年度排放指标等处罚督促企业减少排放、遵守管理制度。

在二氧化硫管理项目中,《清洁空气法》赋予了联邦环境保护总署向有关企业分配“排放配额”的权力,每一个“排放配额”准许排放一吨的二氧化硫。“排放配额”可以交易[3]。联邦环境保护总署还采用了奖励“排放配额”的方法,鼓励发电厂使用符合要求的能源节约手段和可再生能源。氮氧化物管理项目主要指:联邦环境保护总署通过要求燃煤发电厂采用“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和清洁燃煤的使用,使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应当在198O年水平的基础上削减二百万吨。

《清洁空气法》还规定,每个合法的酸雨污染物排放许可仅有五年的使用期限。在管理项目的第一阶段,申请者应当向联邦环境保护总署提交许可申请以及履行计划,将所有可能的污染影响进行预先合理的规划。

针对同温臭氧层的管理项目,美国清洁空气法规定,应当通过限制臭氧层破坏物质的产量,进而逐渐将臭氧层破坏物质排出市场的办法,来达到最终保护臭氧层的目的[4]。同时规定,当《蒙特利尔议定书》得到新的修正,并且其要求的标准高于《清洁空气法》现有标准的情况下,将自动适用《蒙特利尔议定书》修正案的新规定。《清洁空气法》将限制臭氧层破坏物质的排放分为过渡期和全面禁止期两个阶段。总的设计是通过“生产配额”和“消费配额”的分段调控,最终全面禁止生产和消费臭氧层破坏物质。

美国清洁空气法也为其有效实施规定了一些保障措施,包括行政保障措施、民事诉讼和刑事保障措施等。

就行政实施保障措施而言,其性质是行政管理行为,具有主动性,是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所在,主动执法是积极履责,反之则应因不作为而受到责任追究。适用主体是国家行政 主管机构,包括联邦环境保护总署和州政府。具体行政措施的适用要受到司法审查。

减轻空气污染的措施范文6

【关键词】建筑施工;环境污染;环境保护

1.建筑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

1.1噪音污染

噪音污染是一种无形的污染,也是一种具有局部性、间歇性和频发性特征的感知污染,对人体的神经、心血和消化系统等产生不良的影响。建筑施工产生的噪音污染日益严重,尤其是城区的施工建设,对周边居民区的影响尤甚,其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土建作业的施工设备,譬如打桩机、推土机、压路机、搅拌机、起重机、压路机和运输车辆等,以及施工时装卸、安装和拆除脚手架和模板等,也有某些施工单位为了追赶工程进度,进行昼夜不间断施工,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1.2空气污染

建筑施工的空气污染来源有:建筑垃圾在清理的过程中容易产生的大量粉尘;基础施工、土石方施工和结构施工等产生的大量灰尘;水泥、石灰和砂子等建筑材料在装卸和堆放时候,起风时被吹散,产生粉尘;车辆的运输路面崎岖不平,或者装载超量,装载的材料或者建筑垃圾抛散,引起道路扬尘。空气污染会对人气健康产生严重影响,譬如引起呼吸道感染、心血管等疾病,尤其是人体的呼吸系统,长期吸收的话,会引起肺部病变。因此,建筑施工的空气污染问题必须进行控制。

1.3其他污染

除了噪音污染和空气污染之外,光污染、水环境污染等也是建筑施工亟需解决的问题,这些污染源的存在,对周边居民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产生严重影响,譬如夜间施工工地的探照灯,会通过窗户直射到室内,破坏居住环境,再如水环境污染,石灰、石灰乳、石灰膏等材料在水的湿润下,渗入地下,如果渗入地下的废水碱性比较大,将对地下水资源产生巨大的污染。

2.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方法

2.1施工噪音污染的治理措施

施工噪音污染的防治,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讨:(1)分析噪音源的污染程度,以及对施工场界噪音强度进行调查,建筑施工的噪音主要来自施工设备以及交通运输等,笔者结合各种设备和工具的作业状态进行实地勘察,总结各种噪音源的强度如下:打桩机的噪音声级为105-135db(A)、混凝土搅拌机为90-100 db(A)、凿岩机为110 db(A)、电锯为100-120 db(A)、水泵为90 db(A)、通风机为100-115 db(A)、柴油发动机为110-120 db(A)、空压机为110 db(A)、推土机为125 db(A)、载重汽车为90 db(A)。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制》规定,施工场界的噪音限值为3-25 db(A),也就是说,基本所有施工设备都超过了规定值,都属于噪音的主要来源。(2)采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设备生产技术比较落后,很多设备无法达到标准的消除噪音效果,而引入国外同类设备成本可能会相对比较高,因此,笔者认为施工设备进场之前,要有环保局的批准证明,杜绝噪音污染严重的施工设备进场,并实行设备淘汰制度,(3)引入降低施工噪音的新技术,包括以下几种,一是采用纤维、泡沫、颗粒等吸声材料,在搅拌机、打桩机等设备上加设吸声屏,二是采用阻性消声器等降低通风机、压风机等中高频噪音,三是用隔声构件将施工设备的噪音源和周边隔离起来,减少噪音污染的范围,隔声墙可由20cm厚度的砖墙砌筑,隔声罩可由2mm厚度的钢板构成,也可在钢板之外加设阻尼层等,四是在施工设备与基础连接部位加设弹簧、橡胶等减振隔振设备。

2.2建筑施工空气污染的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的空气污染问题的治理,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除了作业面之外,现场内部都要进行平整处理,保证平整面的坚实程度,硬化后的场地面要定时洒水,以便消除粉尘。(2)在施工的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在运输车辆开出场地之前,对车辆的车轮和车体进行清洗,尤其是沙石、土渣的车辆,要封闭处理,防止沿路散落,并制定车辆的运输路线。(3)采用挡墙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是黏土、沙石等散体的粉尘扩散,对于容易产生灰尘的水泥等材料存在仓库,要封闭隔开。(4)为防止大风天气扬尘,在大风天气的时候,拆除、开挖土方和建筑垃圾处理等工程要禁止进行,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拆除工程要喷淋压尘,土方开挖要覆盖洒水,装卸建筑材料要符合规范,防止大风天气引发二次扬尘。(5)施工材料的合理选择也是控制空气污染的主要措施,笔者认为施工材料应该尽量选择节能环保型的,譬如进行非承重结构墙的施工,可采用轻集混凝土,对于主体混凝土结构,可采用绿色高性能的混凝土,减少水泥等的投入使用量。

2.3其他污染控制措施

鉴于建筑施工环境污染类别的多样性,笔者将选择性提出以下几种污染的防治措施:(1)墙面可采用新材料减少或者消除电焊弧等发出的亮光,也可以利用围护措施进行缓解,减少光污染。(2)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也可以缓解各类污染,譬如铁钉、包装纸、木头和钢筋等,废砖头可以作为填料用,总之可以回收的建筑垃圾要尽量回收利用。(3)设置沉淀池于搅拌站附近,废水沉淀之后,进行废水的二次利用,达到循环式环保的作用;设置排水沟于生活区附近,将生活废水通过排水沟排入沉淀池。(4)建立污染的投诉建议制度,以便周边居民提出污染处理建议,关于污染的投诉问题要做好详细记录,作为防治措施制定的依据。(5)增强施工单位的环保意识,定时进行环保知识的培训,提高自身的环保综合素质。施工单位还要根据国家规定的环境管理标准需求,建立环境管理小组,按照要求进行绿色环保施工。为保证环保施工责任落实到人,笔者认为还要建立相应的评选机制,将环保施工工作与施工业绩相结合,提高环境保护主动出击的积极性。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消除和减少建筑施工污染,是建筑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工作,笔者结合建筑行业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施工理念,归纳了建筑施工污染主要包括噪音污染、空气污染以及其他污染,并提出具体污染治理措施。笔者认为建筑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任何工程都要基于环境保护的角度,进行可行性的研究,将环境保护措施贯彻到工程的始末,为建筑行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