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市场需求范例6篇

消防工程市场需求

消防工程市场需求范文1

1.1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和开放范围的扩大,全社会对消防安全的需要会进一步增强,对消防安全服务方面的需求也必将进一步增加。这些需求有的是公共消防服务产品,如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健全的城市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快捷的灭火救灾服务体系等;有的是混合公共消防安全产品,如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可靠的消防安全评估认证、便利的消防安全咨询服务等;还有的是主要靠市场机制调节的私人消防安全服务产品,如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和设备等。这些需求既是建设服务型消防的推动力,也是建设服务型消防的必要条件。

1.2建设服务型消防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主导地位日益突出,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日趋成为政府职能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不仅符合国家职能的历史演变发展规律,也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的需要。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也指出:政府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单纯靠市场机制调节的经济社会发展,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的问题,其中公共消防安全保障很可能就会因无利可图而被市场机制忽略。因此,政府就必须把提供公共消防安全这样的公共服务产品作为自己主要的职责予以切实履行。所以,消防安全服务作为基础性的、基本性的公共服务内容,当然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应有之义,建设服务型消防自然成为政府转变职能的必然表现。而消防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既是建设服务型消防的承担者,更是推动者和组织者。

2当前建设服务型消防的现状和问题

2.1建设服务型消防已经得到广泛的实践。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个体、私营、股份等多种经济组织形式的出现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来自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等各方面的消防安全需求与日俱增,有力地推动了服务型消防的建设与发展。

1)消防安全服务的形式和手段多样化。不仅政府将全社会消防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各级政府、各类社会团体和法人组织结合自身消防安全需要,以ISO9000-18000等国际标准认证、HQE认证等形式,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生产、经营等经常性管理之中,在石油化工、城市管理、劳动密集型行业等实行了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手段、项目规划控制手段、许可审批手段,特别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施行后,将抢险救援纳入消防部队重要职责,有效扩展了消防安全服务的领域和范围。

2)各级消防部门普遍将服务寓于管理和执法当中,采取了警务公开、网上申报、窗口服务、现场办公、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前介入、帮助协调等方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团体和组织的消防安全需要,并为达成这些需要,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国务院先后两次取消十项非必需的消防行政审批项目后,各地也分别取消了大量不方便群众办事和阻碍生产效率的地主性规定。借助每年的全国119消防宣传日和各地具有地方特色的消防安全反思日等活动,集中性的消防宣传与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深入学校、乡村、工厂和社区,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消防知识的渴求。

3)消防安全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目前火灾财产保险、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消防工程建设、施工、装饰装修队伍等中介服务组织和体系已初步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损失估算、消防安全评估和咨询等服务组织亦在各地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虽然这些体系发育尚不健全,但其发展方向体现了服务型消防旺盛的生命力。

2.2建设服务型消防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服务型消防理念尚未得到深入的理解和牢固的树立。受计划经济时期保姆式管制型消防的体制性、机制性的不良影响,公仆式服务型消防理念的深入和普及程度还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服务型消防就是方便群众办事的简单化思维、服务型消防就是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的形式化做法,在一些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具体运作中还较为普遍。

2)服务型消防的体制性、机制尚未完全破除。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消防安全需求是多样性的,为满足这些需求而提供服务的主体必然相应地是多样性的。然而,由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造成产生这些服务主体的体制性、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如对消防产品质量评价的非唯一性要求评价机构的非唯一性,在目前国家公安部的规定下就无法实现;再如因整改火灾隐患而产生的资金需求,由于没有贷款方的利益机制,目前尚无任何一家保险可融资机构愿意涉足这一领域;还如全社会对消防安全专业人才的需求,因没有建立反映类似需求变化的信息机制的人才交流市场,使各类学校和劳动培训机构不可能主动开展业务这方面的服务工作。

3)服务型消防的保障条件受到区域性经济发展的限制。这个问题在经济落后省份或经济欠发达省份或地区尤为突出。由于地方财政的恩格尔系数偏大,地方财政基本上是“吃饭的”财政,无力在公共消防设施建立、灭火救援装备改善及城镇消防规划、老城区改造等方面投入,造成公安消防部队在提供紧急救援救助等公共消防安全服务方面无能为力,对部队和政府的形象产生了不良影响。

3建设服务型消防的主要内涵

3.1服务型消防的基本概念。政府为解决社会公共消防安全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通过组织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消防安全产品的全部劳动和服务。

在这一概念表述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服务型消防归根结底是全部公共消防安全劳动和服务;

2)它包括政府依法提供的,也包括政府组织社会力量提供的;

3)提供服务的主体不一定是政府,它可以是政府组织或动员的其它社会单位,如企业、学校、社团(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等。

3.2建设服务型消防的主要内涵。

消防工程市场需求范文2

第二条本市城区范围内公共消火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消火栓,是指在道路两侧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为灭火提供水源的消防设施。

第四条本市公安机关和所属消防机构,以及市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共同做好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规划和设置间距不得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得超过150米的消火栓,并与道路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前款规定设置消火栓,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道路建设工程总概算,并委托城市供水企业负责安装。

第六条城区现有道路未按国家技术规范设置消火栓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机构制定补建计划,逐年分步实施,在3~5年内使消火栓的设置达到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

补建消火栓所需经费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列支,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在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在指定的临街地点设置消火栓。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消火栓,建设单位应当将设置消火栓的经费纳入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总概算,并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九条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体育场馆、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产权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未按国家技术规范设置消火栓的,必须在市公安消防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补建。

第十条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征求市公安消防机构对消火栓设置的审核意见,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发给规划、施工许可证;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市公安消防机构参加。

第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埋压、圈占、损坏或者擅自停用、移动、拆除公共消火栓及其标志。

因建设需要迁移、拆除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单位应报市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并按要求负责迁建、还建。

第十二条禁止违章使用公共消火栓。非公安消防机构确需临时使用公共消火栓的,应当经市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并征得供水企业同意。

第十三条公共消火栓由供水企业负责维修、养护。

维护道路两侧的公共消火栓,所需经费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列支;维护住宅小区或其他公共场所的公共消火栓,所需经费分别由物业管理公司或其经营管理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市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消火栓保护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发现消火栓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供水企业进行维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公共消火栓的维护管理工作。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市公安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市公安消防机构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

消防工程市场需求范文3

【关键词】城市化;消防安全;管理

1.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城市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

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的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在市区消防车通道或者建筑防火区乱搭乱建。一些城市的消防设施布局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而逐渐不适应其规划布局。尤其是仓库、码头等人员聚集的地方放置危险物品。在城市化进程中,消防站的基础设施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由此导致火灾发生时不能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救灾。另外,城市消防供水管道比较小,没有足够的水压,不能很好的满足消防灭火需求。市政消防栓少,间距大,有的管道因为破旧而影响消防供水。

1.2城市消防监管力度不够

在消防执法监督中,具有很强地方性的消防工作会受到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导致对不同的执法对象所运用的执法标准也不同。消防技术规范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消防部门严格监督,而在实际工作中有可能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不能落实依法执法的工作理念。一些地方的消防部门的执法比较随意,只靠经验而不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还有一些地方并没有按照执法程序执法,以至于出现以罚代改的情况。有的消防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这也严重的影响了消防监管部门的形象。

1.3消防通信技术不发达

一些地方,特别是中小城市的通讯技术不高,火警电话线路少,出现火灾时要电话周转,不利于及时扑救火灾。一些中小城市还采用人工接警,效率不高,接警、出警时间较长。由于城市接警调度的程序比较多,时间长,这样一来就容易影响消防救火时机。城市消防单位和一些重点消防保护单位之间缺少火警调度专线,比如与城市交通部门、医院、供电局等等之间没有接通专线,这阻碍了快速的接警以及消防车的出动。与此同时,消防使用的无线通信技术不完善,无线通信设备的发射功率不高,缺少大范围的覆盖能力使其没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当火灾发生时,消防中队在现场使用无线设备通话因质量问题给现场指挥带来了困难,导致救灾灭火时无法顺利开展救援工作。

2.城市化进程中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2.1加强城市消防基础设施的改造

当前,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程度不高,尤其在不发达的中小城市表现得更明显。因此,城市在进行规划建设时需要吸收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严格审核监督消防设施基础建设,按照消防建设管理规定布局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政府要加大消防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使消防设施建设能够跟上城市化发展速度,从根本上遏制消防基础设施落后带来的火灾隐患,将城市消防救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各个城市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改造城市消防基础设施的同时,提升建筑的防火等级。有计划、有步骤的改建不符合城市消防建设规范的建筑场所,加强对火灾隐患危险区域的消防管理。另外,改造好城市消防用水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2.2加强城市消防监管工作

消防监督部门需要加强自身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建设,通过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消防队伍的管理水平。具体来说,消防管理部门要经常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学习会议,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消防工作的政策方针,强化消防队伍法制观念。消防部门必须切实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在消防管理工作中履行为民服务的理念。并且,消防部门的领导还应该掌握好消防监管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政治教育,让政治思想教育服务好消防监管工作,加强消防队伍的职业素养。消防监管部门要完善监管制度,建立消防监督警务公开制度,利用有效的制度监督消防队伍,在消防监督工作中建立量化考评机制,将其纳入消防监管以及执法工作中,对于消防监管人员的检查执法进行具体的量化考评。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消防部门需要整治纪律作风,严格要求消防监管人员的工作态度,对于思想作风有问题的监管人员要加强教育,或者在必要时进行处分。如果工作出现了问题,就需要对症下药,不但要及时处理,还必须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理。而对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人员要给予奖励,以此树立积极的工作氛围。

2.3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消防工作效率

当前,随着社会科技的不断进步,将高科技手段运用于消防救灾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以科技强警是当前城市化进程中提高消防救灾工作效率的保障。消防部门利用科学技术来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数字化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消防救灾工作实施监督指挥,并提出科学的预测和解决方案。将高科技运用于小安全监督工作,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火灾预防工作能力。但是,消防部门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定,切不可以此来追求档次,造成新的浪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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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防;消防监督检查;管理;人员素质

中图分类号:U66 文献标识码:A

1 关于检查和服务两者的内在关联

要想合理的分析该项检查工作,第一就要明确监督和服务两者的内在关联,消防活动的开展不能够脱离经济而存在。而经济的进步亦需要消防活动为其打造一个非常优秀的氛围。此类优秀的氛围的营造本就属于一项非常合理的服务工作。所以,积极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将监督融汇在检查活动里。开展检查工作的时候,明确服务的内容,将各种不利现象处理好,进而为经济的进步打造一种非常优秀的氛围。也就是说为经济活动贡献力量。

之所以开展该项检查工作,意义是为了发现并且应对火情问题,将问题消灭在发生之前。要想获取这种意义,就应该积极地落实检查工作。深入的分析,首先是服务于当前的经济活动,为经济的进步打造一种非常优秀的氛围,降低火情的发生几率,要先实现该项意义,必须经由严格的检查来实现。其次,因为过去非常了解的一些状态,由于时间的改变以及很多种全新的物料的出现,此时就会变得陌生,而且不是非常的稳定,此时就要切实的对其开展检查工作。

2 加强检查的力度

加强其力度,并非只是口头上的内容,要做到实处,其是一种检查时期的量和质的综合。对于量来讲,就要积极地开展多项检查活动,而对于质来讲,即要做细做好,确保效果。

我们要关注的一项内容是,该项检查工作,虽说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群众的消防思想,确保人们能够关注该项活动。不过,不细致不严谨的活动根本就没有实际的意义。其还是会导致很多的危害现象。比如,第一,容易导致单位对其安全形势不是很明了。主要是由于很多人会觉得,该项工作是由专门的消防人员来开展的,必然具有一定的威信力,肯定的不会存在问题。此时就认定是安全的,所以放松警惕性,不认真地监测。第三是,如果出现问题的话,就会导致责任问题。总的来说,其对于消防活动的开展来说非常的不利,导致威信力降低。

3 提升检测力度的方法

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职能必须要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我国的经济规模和总量不断扩大的的实际情况,改革消防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宏观,淡化微观,把有限的警力集中,由静态一对一定点检查,转变为动态社会宏观控制,逐步建立政府领导,行业管理,单位负责和消防监督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3.1 积极地开展组织创建工作

目前消防职务上的干部就是开展检查活动的关键人员,因为过去的一些体系方面的不利现象,我们国家目前的干部体系非常的混乱。第一,从消防组织的政工等的别的职务上调动到监督职务上,此时就需要切实的了解相关的活动内容。其次是,高校的毕业生,本身其素养较高,有着很好的适应性,尤其是政法专业,其具有非常好的法律思想,不过别的专业的却要不断的了解相关的内容。第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转现役的人员,他们有着非常好的执法经验,不过其消防水平却不是非常的高,通过这些论述我们得知目前的消防组织不是很均衡。所以,要积极地对目前的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培训,要确保其学习有关的法规要素,按照分批次训练的体系来开展工作。而且,要从所在区域的高校中选取优秀的毕业生。比如法律等专业的人来参加到监督管控活动之中。经由对其构造体系和执法水平的提升,确保执法活动朝着更加精准合理的方向发展迈进。

3.2 不断的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确保其具有实践意义

各级公安消防机关要大力加强消防法制研究工作,深入消防执法第一线,听取消防执法的意见的建议。要通过各种途径争取全国人大的注意,力争尽快完成《消防法》的修正工作和相关规章,法规的“立、改、废”工作。消防立法过程中,要贯彻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增强可操作性原则,在条例制定上应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以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加强指导性,在《消防法》“立、改、废”工作中要从指导消防工作的全局的角度,完善和改进法律条文的规定;三是加强前瞻性,要吸收外国消防管理的一些先进手段和技术,洋为中用,提高立法的科学性。

3.3 积极地开展监管体系的革新活动

表面上看,消防监督并不是直接的经济活动,好像与市场机制没有多大的关系,然而,消防工作是为市场经济服务的,应当与市场经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消防监督工作同样需要引入市场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适应市场经济。只有真正将市场机制引入消防监督机制,才能建立利用市场规律自发调节的宏观消防监督管理机制。那么,如何才能有机的结合,是我们建立全新概念的消防监督机构的关键。

3.3.1 利益机制是市场经济的动力机制。只有将消防工作与单位和个人的利益结合起来,才能在保障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利益的同时,做好消防工作。这就需要在单位取得利益的过程中,利用政策、法规在其间增加消防因素,使之与单位和个人的利益挂钩。

3.3.2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机制。在消防工作中要引入价格机制,就是要将商品生产的消防安全状况在商品价格中反映出来,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因价格的优势或者劣势增加或者减弱竞争实力,因而自主地改变消防安全状况。

3.3.3 供求机制是市场经济的平衡机制。引入市场供求机制,运用政策法规,在市场运作过程中增加消防安全的因素,来调节市场供给能力和支付能力,如以优惠政策鼓励消防安全的生产和购买符合消防安全生产的产品,以此改变供求关系。

3.3.4 竞争机制是市场机制的压力机制。在消防工作中应用市场竞争机制,是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企业产生效益的过程与消防安全挂钩,使得消防安全因素在资源优化配置中得到价值的体现。

3.3.5 风险机制是市场经济的约束机制。引入风险机制,就是具有火灾隐患大的单位承担相应较大的经营风险,但却得到的是与风险成反比的效益,迫使它尽可能将消防安全风险降到最低,从而将火灾隐患最大程度地消除。

结语

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得知,必须要切实的意识到该项检查的关键意义。要积极的进行政治业务的培训活动,切实的提升综合素养,积极地实现自身的权责,落实好相关的检查活动,将问题消灭在发生之前,只有这样才可以确保经济建设开展顺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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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业大 公司小

据悉,当前我国消防产业年均市场规模约1200亿元,但市场集中度很低,目前尚没有产品门类齐全的消防产品提供商,大多数厂商均专注于某种或几种产品。这使得所有消防类公司规模都不大,市场份额极为分散,前30强企业的市场份额之和不过100亿左右。对于其中的原因,在东莞、江门两地从事消防器防生意的陈先生告诉记者,消防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如果要成立消防企业,需要到当地公安消防分局申请,并在得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的许可后才能生产,且产品标准、质量也要先通过省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门的检验才能上市销售。如此以来,消防企业既需要花很多时间与政府消防管理部门打交道,还需要花大力气开拓市场,既耗费了时间,又分散了精力。或许这是造成消防行业分散,尚没有诞生大企业的重要原因所在。

陈先生还透露,不止生产消防产品很复杂,就是分销消防产品也麻烦,也要征得消防监督部门的许可。但事物总有两面,另一方面,行政管理又使得消防行业竞争格局相对固定,不像一些完全自由竞争行业,无形中产生了进入壁垒。换言之,如果政府未来要求企业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消防器材市场的增量部分将会由现有企业收入囊中,而不用担心有新的进入者来搅局。同时,也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消防产业迟早会通过整合来提高产业集中度,做大规模。

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超过10%

国际著名独立市场调研机构IMS Research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东南亚和巴西的消防产品市场将连续5年保持10%以上旺盛的复合年均增长率,而西欧和北美将保持相对平稳的4%复合年均增长率。未来,民用消防器材可能会成长为新的重要增长点。

按照“十二五”规划,未来5年政府将使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0%,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据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3600万套国家保障性住房都将按照室内消火栓、消防水箱、灭火器、自动喷水系统、烟感探测器等,对民用消防器材产品的需求量也非常高,也意味着巨大的商机。

坚瑞消防与天广消防受益最大

坚瑞消防生产的S型气溶胶灭火装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据了解,不同于泡沫、液体等灭火器材,气体灭火装置一般多用于放置有精密设备的场所,因此对于产品要求较高,比如像通信站、电力设施等要求高,并且空间较小的地方。公司产品目前在该领域应用较大,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

天广消防主要生产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供水系统,公司自上市以来,业绩一直很优良,2010年至2012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7.65%、42.85%、132.40%,今年一季业绩继续高增长,净利润同比增长36.14%。而且,公司产品的销售毛利率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迹象。未来,随着天津基地的投产、消防工程在与泉州消安强强联合之后有望实现快速增长。去年以来,该公司在二级市场上表现抢眼,去年1月份以来一直保持在上升通道中运行,截止上周五,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内股价翻了3倍,驻守其中的基金早已赚得盆满钵满。

其它消防器材相关公司

威海广泰2009年通过收购北京中卓获得了消防车的生产牌照,资料显示,北京中卓曾在2008年中标北京奥运会的消防车采购。此外,中集集团、徐工机械都具有生产重型消防车的能力。一般地,火灾发生初期可利用普通灭火装置来控制或扑灭,而一旦火势蔓延,就需要专业的消防队员和消防车来进行灭火。随着我国城市化程度不断加深,对各种型号和各种用途的消防车的需求也将稳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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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形势;城市消防规划;规划要求

Abstract: The version on city fire plan of Guangzhou city undertook retrospective, analyzed the problem of existence, the new city situation analysis, a new round of the fire planning work to lay a good basis.

Key words: the new situation; city fire fighting planning; planning requirements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广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00-2010)》(以下简称“上版消防规划”)自2003年广州市政府宣布实施以来已经10年了,在上版消防规划的指导下,广州市的城市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上版消防规划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本篇论文主要对上版消防规划实施的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并对新的城市形势进行分析,为新一轮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打好前期基础。

一 上版规划的编制情况

1998年12月,广州市政府对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城市消防规划领导小组;1999年4月,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委托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广州市城市消防规划,规划期限与当时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限一致,为2001年―2010年,规划范围与广州市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相一致,重点对广州市总体规划确定的385平方公里范围城区消防规划。

在广州市建委、广州市规划局、广州市公安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项目组于1999年7月完成《广州市城市消防规划工作大纲》,并通过专家评审。2000年10月,项目组提交《广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01-2010)》规划以及《火灾调查分析专题研究报告》、《危险品布局专题研究报告》等5个专题研究的评审成果,并通过市建委组织的全国专家评审,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规划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2000年12月完成规划修改和上报工作,并于2002年6月由市规划审批领导小组审查通过,2003年由市政府公布实施。

目前该项目并获得了2003年度建设部优秀城市规划设计三等奖,2003年度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优秀项目评选二等奖。

二 上版消防规划在城市发展中所起的作用

2.1 指导广州市城区消防站的建设

城市消防站是灭火救援力量的基本组织单位,担负着城市灭火的主要职责,同时还要积极参加其它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是城市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突击队。在上版消防规划的指导下,新建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控制在3-7平方公里,重点落实了旧城区建设、扩建和改建的实施计划,结合广州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情况,不同地段采取不同方式,确保消防站用地面积。

根据广州市公安消防局统计数据,截止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执勤消防中队65个(其勤站4个,一级消防站22个,二级消防站30个,临时消防站2个),对应《广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00-2010年)》规划范围内已完成建设消防站52个(规划79个),建设完成率达为66%;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达到301402平方米,消防站建筑面积达209877平方米。目前,荔湾区、海珠区、越秀区老城区的消防站建设完成率已经达到80%以上,短短10年时间完成45个消防站的建设,赶上了自有广州消防史以来的建设总和。随着消防站建设的不断建立,城市抗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有了明显改善,近年来,火灾四项指数连年下降,连续5年杜绝了特大火灾事故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营造了广州市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2 指导广州市城区消防安全布局的调整

结合上版消防规划,广州城区城市总体消防安全布局采取按照不同功能、不同区域进行整合划分。仓储布局上,将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启动并开展全市危化类企业“退二进三”工作,三批共计97家危化类“退二”企业已关停搬转47家,同时完成吉山危险品仓库、白云机场油库、南岸油库、西郊油库的搬迁工作,确保城市发展期间的稳定和安全。工业布局上,严格控制旧城区如海珠区、荔湾区工业发展,不再增加工业用地,在城市偏远地区新建黄埔开发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科学城、石井工业区等统一安置城市工业;对原有旧厂房实行改造,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为主,规划信义会馆、1850创意产业园、太古仓创意产业园、红砖厂等一批成功“退二进三”示范工程。商业布局上,以整治和建设并重,清理整顿了一德路综合商业街、高第街服装百货市场、沙河服装批发市场、较场西路摩托车零配件市场,搬迁和关闭海印布匹市场、如意家电市场、大沙头摩托车零配件市场等;同时完善北京路、上下九路、海珠广场、环市东路友谊商场、天河火车站体育中心一带市级商业服务中心的建设,并划定了一级重点消防保护区域和二级重点消防保护区域,提升重点区域的抢险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2.3 指导广州市基础设施的建设

在上版消防规划的指导下,已完成旧城区内主要消防通道的建设与改善,结合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已形成内环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华南快速路、广园快速路为骨架的快速消防通道;完成大同路-宝华路-华贵路-荔湾路接广园西立交南北向主干道、开通镇安路、宝岗北路等城市主要消防通道,打通站前路延长线、仓边路延长线、东川路延长线、焦裕禄延长线、逢源路延长线、荔湾路南延长线、江南西路延长线、东华东路延长线、多宝路延长线等次干道工程,完善消防通道系统。据统计,至2011年广州市新开通216公里高速公路、22.9公里快速公交(BRT)线路和1860公里市政道路。

同时结合广州市政管网规划,有计划、按步骤的对海珠、荔湾、越秀等老城区的旧网进行更新改造工程,新建了广园加压站、梅花园加压站,并征得市政府同意投入373万元新增168个消火栓,完善消防救援设施。据统计,至2011年全市127条河涌进行综合整治,建成白云湖、海珠湖,新建污水处理厂38座,铺设截污管网1234公里,整治水浸街227处,城市排水系统进一步完善,建成西江引水工程,中心城区自来水出厂水质提前两年达到国家新标准,提高了消防供水质量。

2.4 指导广州市消防规范与管理系统体制的完善

在上版消防规划的指导下,市政府统一领导,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组织区以下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等消防基本力量,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共同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目标任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同时每年年底由市政府对备单位落实((消防安金责任状))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广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广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进行考评,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

指导《广州市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广州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标准与准则》等相关规范与办法的编制,保证了消防建设的有力执行。

三 上版规划编制后存在的问题

3.1 新建消防站选址指导性不足

从规划编制、审批到实施,历时3年过程中,原规划方案中消防站的选址用地已经发生变化,有的已在审批期间被征用;有的因用地手续一直未能完善无法办理相关证件;有的因拆建补偿问题一直无法谈妥,建设无法开展;还有些因在旧城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故意不建或缓建配套消防站;另外,目前消防站建设从立项到施工有不少于20多项手续需要办理,如果按正常程序进行报建,就报建时限需约二年多时间,也降低了消防站的建设进度。因此需要重新审时度势,在新一轮出台的消防规划规划和政府管理条例下对新建消防站的选址进行可行性论证。

3.2 与相关部门联动性不足、执行机制不够明确

虽然在上版规划的指引下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但是上版规划对于各级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责任未能明确与落实,使得消防建设工作执行起来依然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城市消防栓的管理,高层建筑里的消防栓的管理维护,城市建筑消防通道的管理,消防志愿者的管理与培训等方面尚存在日常管理和监督的责任问题。

3.3 对消防配套设施、社会层面关注不足

上版规划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选址建设、消防通道规划做了详细的考虑,但是对消防配套设施以及社会形态关注方面尚存在不足。例如,《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战勤保障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珠三角地区消防支队应建设独立的战勤保障基地,平时负责全市消防部队所有车辆、装备、器材维修和保养,以及油料、灭火剂储存与器材供应;战时通过启动相应的作战编队和不同的保障模块,为大型灾害救援现场提供急需的物资、器材和灭火药剂等,承担破拆和故障车辆现场抢修,为较大规模和持续时间较长的作战现场提供必要的食品、医药、饮用水和卫生设施等战勤保障。广州市是全国战勤保障建设试点单位之一,目前在上版消防规划中,没有对灭火救援的建设提供规模和选址指引,仅仅依靠现状槎头消防车辆维护所是不够的。

目前,《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中强调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员工参与消防志愿者活动。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消防志愿者队伍。要加强消防教育、消防科研等方面的工作,上版规划对该方面规划内容尚不完善,需要在下轮规划中针对该部分内容进行深入探讨与做出相应规划指引。

3.4 对消防基础设施的研究深度不够

消防基础设施包括了消防站、消防给水、供电、消防通信及指挥系统等,是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的重要基础,是确保城市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上版规划中仅对消防通信及指挥系统进行了专题研究报告,而对其他的基础设施的研究深度不够,对现状消防站存在的消防问题、消防供水及供电存在的消防问题的分析不够具体,对规划消防站点的可实施性考虑不够周全,对消防给水和供电的规划为深入具体。因此本轮规划将对消防站、消防给水、供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进行专题研究报告,增加对消防基础设施的现状调查,包括全市范围内消防站的数量、规模、责任面积和有效的保护范围,并指出布局不均衡、站址不合理的站点,盘点上一轮规划站点的落实情况,分析无法落实的主要原因,以指导本轮消防站的规划布点;同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对消防给水和供电进行系统的规划,并应根据实际消防需求给出实施建议。

3.5 城市综合防灾与多功能抢险的预见性不够

近几年来,全球变暖导致各种自然灾害事件频繁发生,特大暴雨、特大旱灾、冰雪封路、山泥倾泻、地震、海啸等异常自然现象均提醒着城市防灾体系需要不断升级;同时随着人类行为导致的火灾、交通事故、地表下陷、水浸街、跳楼跳桥等人为灾害要求城市消防安全体系需要进一步提高;另外城市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活动的举行例如奥运会、亚运会、春运等均要求城市消防规划具备多功能性和多样行。在上版规划中,对这些方面考虑的不够充分。

四 近几年广州城市变化的形势及消防要求

4.1 广州市中心城区的区划范围发生改变

根据广州市最新城市总体规划,广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目标确定为建成宜居宜业的“首善之区”和“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范围将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南部(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萝岗区的南部地区(除知识城和九龙镇区)和番禺区沙湾水道以北的城市建设地区,用地面积745平方公里。

原消防规划重点进行广州市总体规划(2000-2010)确定的385平方公里范围城区消防规划,因此需结合新规划的中心城区范围进行消防规划,为建设宜居宜业的“首善之区”和“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大都市”所要求的高标准的消防安全体系创造条件。

4.2 广州市产业布局的优化

2006年,广州各界对东南西北“八字方针”有了一个反思的热潮,并提出了“中调”的思路,通过中心城区“退二进三”和“腾笼换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根据广州城市总体发展策略和产业布局策略,规划第二、第三产业形成“一核、三翼、九单元”的总体空间格局,并以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为主线,以产业链条、产业方向、产品上下游的产业联系为纽带,从城市中心区向城市区域,有层次、有梯度地合理布置不同类型、不同污染程度工业行业,形成功能明确、布局合理的汽车、石化、钢铁、船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重型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基地。

新的产业布局对消防规划也做出了新的要求,需重新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布局状况和城市性质、规模、结构、布局等的消防安全要求,以及现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条件等城市现状情况,分析评估城市火灾风险;并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及消防安全的不同要求确定城市重点消防区域,为城市消防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也需重新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及产业布局进行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4.3 重大项目的建设及重点地区的规划

至2000年以来,为把广州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城市,市政府进行了多项重大项目的建设及重点地区的规划,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

城市规划方面,广州市中心区多个重点地区的规划也相继通过审批:白云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琶洲员村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白鹅潭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州新中轴线规划、中新广州知识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规划等。

城市基础设施方面,白云国际机场、南沙港、广州南站相继投入使用,广州地铁2、3、4、5、8号线以及广佛线相继开通,快速公交BRT建成并已投入使用,北二环、新机场高速公路等一批高、快速道路建设全面推进。

重大建设项目;海心沙、亚运村、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多个亚运场馆、东濠涌改造、新荔枝湾涌改造等。

诸多重点地区的规划及重大项目的建设对消防规划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消防规划应结合现状及规划,根据不同用地性质和功能定位,重新对该片区进行消防规划布局和消防站点的布置,使之能适应广州市现代城市化的建设,建立完善的城市消防系统。

4.4 统筹安排地区消防规划

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是建立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对于完备城市消防安全功能、提高公共消防服务能力、保障城市消防安全,具有不可或缺的指导作用,并为决策管理提供基本的依据。目前广州市萝岗区、黄埔区、番禺区已经分别编制了区域消防规划,但是受区域范围的限制,对于城市整体消防体系和消防资源的调配、管理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城市消防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和安排。

4.5 “三旧”改造为新一轮消防规划提供机遇

随着全市“中调”战略的实施和建设“首善之区”、“国家中心城市”城市目标的提出,“三旧”改造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建设不可回避的一项任务,为广州市城市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随着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与稀缺,大力推进“三旧”改造也成为了政府的工作重点。随着猎德、杨箕、小新塘、林和、琶洲、冼村、三元里、萧岗、棠下、文冲、茅岗、花地、裕安围、茶颉⒍]等城中村改造方案的审批通过,其中部分城中村已基本完成改造。到目前为止,有128宗旧厂、17条旧村已经审批通过,并积极推进恩宁路及大小马站的旧城改造,可见广州的三旧改造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

通过“三旧”改造,改善了旧城区人口密集、建筑密度大,缺乏消防通道、交通拥挤、堵塞的现状,完善旧城区的道路、市政管网等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也将城区内破旧厂房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业、企业和仓库搬迁至城郊,改善旧城区功能混杂的局面,并根据新的规划明确了城市用地功能,为新一轮消防规划提供了机遇,消防安全体系的完善和健全应结合“三旧”改造,近远期结合、分阶段实施,逐步提高旧城区及城中村整体防火、抗灾能力。

4.6 进一步整合城市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布局

目前,广州市易燃易爆危险品布局较为分散,使用危险物品的单位、企业较多,但缺乏集中统一的危险品仓库的布局建设,同时大量村镇、个人自建仓库出租,部分用做储存危险品,带来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问题。随着广州市“退二进三”、“腾笼换鸟”和“三旧”改造的大力推进,中心城区大量的企业及仓库搬离市中心,特别是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同时随着城市的扩展,原处于城市边沿的危险品仓库已被城市建成区所包围,并与城市居民住宅区相邻,相互影响,相互干扰,既不利于库区消防安全管理,又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因此,需进一步整合城市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布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场所和设施的总体布局,根据城市发展布局,将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工厂、仓库根据危险品类别设置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加强对危险品源科研、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管理。在治理现有危险源的同时,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对于现状无法满足安全规范要求以及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源,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限期迁移或改变生产性质、使用功能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五 近几年城市消防的职能转变与多功能的要求

5.1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提出的要求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指出城市消防规划是指为了构建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消防安全目标、指导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而制定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规范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重点要求:

确定了城市消防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消防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城市消防站及消防装备、消防通信、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

城市火灾风险评估

城市消防规划应根据城市历年火灾发生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布局状况和城市性质、规模、结构、布局等的消防安全要求,以及现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条件等城市现状情况,在科学分析评估城市火灾风险,为城市消防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可将城市规划建成区分为三大类型:重点消防地区、城市一般消防地区及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其中重点地区可根据城市特点和消防安全的不同要求分为A、B、C三类重点消防地区。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应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场所和设施布局进行规定;对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危旧建筑密集区及消防安全环境差的其它地区(旧城棚户区、城中村等)应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对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应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对城市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建设和综合利用的消防安全要求;结合城市道路、广场、运动场、绿地等各类公共开敞空间的规划建设,考虑到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及消防安全的需要,规定城市防灾避难疏散场地的设置要求。

5.2 国家强化消防抢险救援的职能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以及自然环境的不断恶化,火灾之外的灾害事故将会越来越多并呈增长趋势,同时各种灾害事故的处置难度也不断增大,给救援应急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减灾防灾和灾害事故救援应急工作,并明确提出了要坚持经济建设与防灾减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基本方针,加强防灾救灾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抗御各种灾害事故的能力。

作为担负应急救援职能的消防部队,及时有效的进行救援处置,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已日益成为抢险救援的骨干力量和生力军。因此新一轮的消防规划应增加应急救援应急响应体系规划,包括设置应急受理中心、医疗救护、环境监测、公众疏散、应急救援、救援专家、后勤保障、洗消去污、信息等多个组织;并划分相应的响应级别及响应程序,一旦接到灾害事故报警后,就能按照应急响应程序作出灾情判断,明确事故的通报范围、应急力量和设备、物资调集规模、应急总指挥的职位、职能等,以确保救援行动的全过程始终处于高效、快捷的运行状态。同时消防规划也应整合救灾资源,建立灾害联动机制,即通过建立“119、110、120、122”灾害联动机制,实现灾害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联网联动。

5.3 呼吁更多消防意识的教育、培训的职能

我国的消防工作相较起步较晚,不够完善,火灾发生频繁,全民消防意识不强,为了提高社会防御火灾的能力,保障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政府和社会必须注重公众消防意识的培养,消防事业的进步发展,没有全社会的关注,没有全国人民的齐心协力,单单靠消防部门的努力,将是空谈,所以提高公众消防意识将是消防事业发展的基石。

目前广州市已在提高公众消防意识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成立政府、社区、农村、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同时也加强了消防宣传,加强社会舆论,一定程度上提高消防的公众意识。但是消防部门还需加大消防意识的教育及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使全民都能认识危险化学品分类、易燃液体的危险特性和事故后果、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措施、火场逃生安全知识以及灭火的基本方法及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同时从现实需求出发,以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通过开放科普基地、举办科普讲座、开展科技咨询、组织大型消防科普宣传活动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公民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使全广州市民都能认识到火灾的严重性和防御火灾的重要性,提高社会能动性,将消防安全切实落到实处,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消防结合”。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1

(2)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00-2010)》,2000;

(3)罗翔.编制《城市消防规划规范》的思考.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