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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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文1

第一条  为促进建筑企业提高施工水平,加强经营管理,增强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列入国家、省、市和部门计划,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或投资五十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及城市综合开发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招标投标活动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不宜招标的特殊工程,须经当地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同意,方可自行选择施工单位。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招  标

第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由建设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具备招标资格的建设单位可委托有招标咨询资格的单位代行招标工作。

第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可采取建设项目一次总招标、单项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专业工程招标等形式进行,特殊情况也可以分阶段招标。

第六条  招标工作必须在做好下列工作后进行。

一、建设项目列入国家、省、市或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并且取得施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件;

三、建设资金、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

四、具有能够满足标价计算要求的设计文件;

五、有关建筑施工的准备工作已安排落实;

六、招标申请报告已被批准。

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可由招标单位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或报刊发出招标广告公开招标;也可由招标单位向三家以上有承包能力的施工企业发出招标通知邀请招标。

第八条  招标单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招标工作:

一、编写招标文件和标底,确定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

二、发出招标广告或邀请招标通知书;

三、审查申请投标企业的资质情况(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等级证书、过去施工的工程质量和完成工期情况、施工力量、装备情况、社会信誉等),并将审查结果报当地城乡建设行政部门。

四、召开招标会议、向审定的投标企业发放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同时向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提交其开户银行出具的金额为招标工程概算百分之五的招标保证金保单。

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和答疑。

六、召开开标会议,组织开标。

第九条  施工招标文件应具有以下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投标要求、标书编制办法、评标条件、投标起止日期、踏勘现场和答疑的时间及地点、开标和评标的时间及地点等。

二、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地址、工程项目内容、发包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开竣工日期和现场条件等。

三、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设计说明书及工程主要实物数量清单。

四、物资供应方式、材料和设备的计价基础及施工中的调价方法。

五、工程款项支付和结算方式。

六、工程保修要求。

七、承包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标  底

第十条  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的同时要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编制标底,并按规定报建设银行审定,作为衡量投标企业投报标价确定中标单位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  标底的价格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税金和其它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确定一个标底。

标底根据施工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可采取明标或暗标二种方式。

明标方式的标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公布;暗标方式的标底在开标前由建设银行审定并密封保存(其中,对不影响建设工程开工的,可在投标截止后审定标底)。暗标标底要严格保密,如有泄露,投标活动无效,并由泄密单位向投标单位各赔偿招标工程概算千分之二的损失费(用非法手段获知标底的投标者除外)。如果不是招标单位而是其它单位泄密的,还要向招标单位赔偿招标工程概算百分之一的损失费。

第四章  投  标

第十三条  省内外凡持有营业执照和资格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均可按本办法的规定在其营业范围内参加投标。企业联合体参加投标应由一个总包单位投标,并由其享有全部权利和承担全部义务。

在一次投标活动中,一个联合体只能投一个标,不得以变换总承包单位的方式、增加投标机会。

第十四条  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应在招标广告、招标通知书规定的招标截止日期前向招标单位报送投标申请书,同时附送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所有制性质、法人代表姓名、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等级证书副本、企业简历、职工人数、技术装备等足以说明企业状况的材料。

第十五条  经审查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并密封送交招标单位(标书封面须标明“标书、开标前严禁启封”字样)。投标书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工程综合说明;

二、各项费用计算标准;

三、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报价及工程总报价;

四、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和机械设备及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的主要措施;

五、施工机械及主要人员配备情况;

六、工程分项进度计划及总进度计划;

七、临时设施及施工占地计划;

八、投标单位的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

第十六条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或发现差错时,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请招标单位解释;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附加条件。

第十七条  投标单位在投送标书的同时,须提交由开户银行出具的金额为投标报价百分之五的投标保证金保单。

第十八条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以向招标单位密封投送投标修正书(投标修正书封面应标明“标书、开标前严禁启封”字样)调整已报出的报价或做出附加说明。投标修正书具有修改投标书的作用。

第十九条  招标单位不得收取未密封的投标书和投标修正书。其收到的密封投标书和投标修正书,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在开标前开启。

对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招标单位,由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责令其向有关投标者赔偿招标工程概算千分之五的损失费。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二十条  开标以招标单位为主,有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银行及有关部门参加的评标小组组织进行,各投标单位均应参加。

开标时,要在监督下当众拆封公布投标书和标底。

第二十一条  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一、投标书未密封;

二、内容不清、不全的;

三、未加盖章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的;

四、投标书逾期送达或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第二十二条  评标由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企业报出的标价、质量、工期等情况综合评比、择优定标。

第二十三条  在工程质量和工期均符合招标要求时,采用明标方式招标的工程,选择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采用暗标方式招标的工程,在下列报价内选择报价最接近标底者为中标单位:民用工程为其标底价格的上百分之三、下百分之五之间;工业交通和公共工程为其标底的上百分之五、下百分之七之间。如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出中标的报价选择范围,评标小组可决定改暗标方式为明标方式招标或另行组织招标。

第二十四条  一般工程应在开标之日定标,大中型建设工程可在开标之日起五日内定标。

第六章  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五条  定标后,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在定标之日起二十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条件和中标价格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拒绝签订合同的,须向对方赔偿定标价格百分之一的损失费;逾期签订合同的,每逾期一日,向对方赔偿定标价格万分之一的损失费。逾期三十日的,除须向对方赔偿定标价格百分之一的损失费外,其逾期责任在中标单位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逾期责任在招标单位的,除赔款外招标活动无效,另行组织招标。

第二十七条  承包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施工过程中如需调整标价的,承包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经建设银行审查,报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批准。否则不准调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招投标保证金的保单,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退回。在招投标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赔偿的损失费,从保证金中扣缴,余额退回。

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文2

近年来,随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为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均在不遗余力探索制订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办法、财政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仍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如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建设单位拆分肢解工程项目发包、招标,中标单位非法转包分包,违规挂靠;不按招标文件约定内容签订施工合同,签订“阴阳合同”、“黑白合同”甚至无合同;不履行变更审批程序,擅自提高建设规模和标准;现场签证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决算不实、高估冒算;基建财务管理不规范等。

一是规范项目流程,严格环节管理。

严格项目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额度进行限额设计,禁止先设计后勘察或不勘察。

加强招投标管理。针对所有依法依规实行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必须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严禁卖标、买标、围标、串标、挂靠投标、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依法净化招投标市场。

规范合同签订。项目建设单位与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要严格执行《合同法》,做到主体明确、严密、规范、职责清楚,有履约保证和质量保证条款。

严控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施工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建设单位要严把设计变更关。

加强签证管理。各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对隐蔽工程、工程量增加项目的变更等签证,必须做到“三方签字”,即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同时参与,对工程量进行丈量、质量验收之后,实行现场签证。

严格竣工验收。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开展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活动,验收人员组成有特定要求,包括质监、业主、监理、勘测、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建各方都应从各自的角度进行评定,集体验收合格方能出示验收通知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完善财务管理。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批准的建设内容做好帐户设置和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资金拨付。拨付项目资金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必要时由建设单位申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工程进度和工程量予以核实,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付款。财政部门要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拨付项目资金,并对建设单位审签的发票、工程量验收单进行抽查。

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发改委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具体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组织工程变更审查、竣工验收,监督协调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对省、市、县重大项目实行

稽查。财政部门应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及标底编制,参与工程变更审查,审核工程投资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按工程进度审核拨付建设资金,对基本建设财务进行管理监督。

审计机关应深入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造价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事项的审计监督,依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政府招投标办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交易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对政府投资项目交易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备案审查,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受理对政府投资项目交易工作的投诉、举报。

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部门负责各自行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其违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完善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市场准入。

监察机关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违反管理程序等违法违纪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同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牵头,监察、发改、财政、审计、招标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作为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各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发挥各自职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和行政问责,更加及时、直接、高效地解决困难和问题,形成项目监管合力,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合法合规、科学高效、优质规范实施。

一是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设备购置标准,或建设计划外工程,造成工程决算超概算的,财政部门不予追加投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是对按规定应当进行招投标而未进行,或没有依法履行职责,违反规定越权插手、干扰招投标工作和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对参与围标、串标、挂靠投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和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承诺不兑现的单位,列入建筑市场相关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对违反规定签订与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施工合同,或未经招标办备案,擅自签订与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对项目变更未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或在工程变更、价格签证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增加工程造价的,财政部门不得增拨工程款,其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并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投标

Abstract: this article in view of the survey and desig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bidding and the tender documents appear in the process of the common problems are summarized, and expounds the invalid standard or waste could lead to a variety of subject matter, for bidding document for final given reasonable Suggestion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design bidding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从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设计招投标制度,运营市场竞争机制,树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实施原则,由发包方择优选择设计单位。我国也相继出台了几项管理办法,分别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于加强我国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准入秩序、提高市场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使招投标活动逐渐走向正规。目前设计单位的设计投标文件基本能满足招投标的要求,但在编制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主要分析在编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一些常见问题及编制建议。

1、投标文件编制及开标时常见的问题

1)投标文件中出现低级错误:这类错误通常是由于投标文件编制人在编制文件时的一些疏忽造成的一些低级错误,导致废标。如在设计费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将招标人名称写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等。

2)投标文件提供资料不完整或错误:这类错误是由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由于疏忽等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材料,或是提供了错误的材料,导致评分偏低或者废标。例如有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经过审核的财务报告,而投标文件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核,容易造成废标;有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经相关部门备案的合同复印件,而投标文件中的合同复印件未经备案,导致相关业绩项目评分偏低。

3)投标人误读招标文件造成的错误:这类错误是由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错误,导致没有中标或者废标。如招标文件中写明投标单位应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分别密封在三个包封内,且上述内容的正本和副本(所有)分别先用内层包封密封,而投标人将其每个部分密封为一个包封,没有将正本、副本分别密封,最终导致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开标时容易出现的错误:在开标时,投标人应该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否则会造成无效标或废标。例如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投标人提供的是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未能通过,造成废标;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为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2、关于无效标或废标的处理依据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或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章及未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有效签章的;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原件的;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3)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的;

4)投标文件中表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6)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7)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9)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应是现金、电汇、支票形式,应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到招标单位,并取得收据。如不按期提供,造成的招标人在开标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规定标识或密封的按无效标处理。

11)在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须知要求提供有效证件的或提供的有效证件不完全或提供的证件中有无效证件的否则视为无效标。

1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13)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14)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投标文件编制的几点建议

1)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投标人首先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依照招标文件中的编制要求,对项目配置合理的设计人员,选择符合招标文件需求的类似工程,按照类似项目确定合理的设计费报价,全面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还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封标、盖章等相关条款,确保投标文件不会因为这些因素而废标。

2)加强对投标工作的责任心

完成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有责任心,对于投标文件制作人员来讲,责任心显得尤为重要。在投标中,当标书递交后,即使发现错误也无法再进行修改,是没有机会弥补的。因为投标文件制作人员的小失误,造成废标,所有的工作都将付诸东流。所以投标团队中的每个成员都应高度的责任心,端正的工作态度,否则不适合从事这项工作。造成废标的原因有很多,但这些原因都不是技术性的,只要在制作投标文件中保持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对待,废标是可以避免的。

3)遇到问题及时与公司联系

在投标工作中,拿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招标。不要根据自己的理解去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制作人理解背离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极有可能造成废标。

4)合理的投标团队配置

在一个投标团队中,应有投标负责人、技术标文件制作人、资格审查及商务标部分制作人。投标负责人对整个投标工作起到全局的把控作用,并作最后的复核工作,检查整个投标文件是否逐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相关项目经验、设计团队配置、投标报价、盖章、签字、装订、密封等是否满足要求,把差错率降到最低。技术标文件制作人一般有相关设计人担任,主要负责完成投标文件中方案的制作、设计大纲的编制、对项目的理解等工作。资格审查及商务标部分制作人,主要负责按照招标文件的需要的格式,填写完整的标书,包括合适的相关项目、设计团队、设计报价等,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盖章、封标等工作。投标团队中的每个工作人员都应有明确的职责范围,在工作中认真仔细,不断学习,才能进一步提高投标文件的编制水平。

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文4

采取公开上市招标的项目共有三个,分别为国道福昆线K111+100-K114+200路面改造工程;秀里线K63+720-K65+721、K67+000-K69+130路面改造工程和国道福昆线K82+550-K86+034路面改造工程。

1、基本情况

上述三个项目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改造工程,由福建省公路局批准建设。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建设进展情况

上述三个项目均已完工,参照按公路建设项目交工标准进行交工验收,并由省公路管理局钻孔取芯,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

3、自查情况

国道福昆线K111+100-K114+200路面改造工程设计变更共计5份,主要是应当地村民要求进行纵坡调整及绿化带路口路面面积增加造成。I标段累计变更金额为129080元,占中标合同价4643388元的2.78%;II标段累计变更金额为112329元,占中标合同价3832008元的2.93%。根据《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试行)》(莆政综[2007]1号)文件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达到合同价1-3%的,招标人应当事先报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因此设计变更由四方单位负责人签字即可生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颁布的《普通公路路面养护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报项目设计方案;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由市交通局组织施工图审查;在市招投标中心抽签确定施工招标单位;按规定编制预算和公开上市招标;按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企业自检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按计划的建设规模和标准,按时完成;项目资金按时到位、计量支付符合规定;已办理工程决算。

二、雇工自办的工程项目

经仙游县县委同意,对仙游境内的路面改造工程采取雇工自办实施,共有四个项目,分别为国道福昆线K128+300-K128+800、K134+000-K139+920路面改造工程;国道福昆线K127+100-K127+600、K131+000-K134+000路面改造工程;秀里线K36+130-K49+840、K51+700-K54+801路面改造工程;华社线K7+530-K14+400路面改造工程。

1、基本情况

上述三个项目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改造工程,由福建省公路局批准建设。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建设进展情况

上述四个项目均已完工,参照按公路建设项目交工标准进行交工验收,并由省公路管理局钻孔取芯,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

3、自查情况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颁布的《普通公路路面养护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报项目设计方案;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由市交通局组织施工图审查;经仙游县县委同意采用雇工自办进行施工,其材料、劳务采用询价后定出最高价格,然后邀请信誉较好的厂家及施工队伍进行竞争招标;按内部招标规定的程序在市公路局内部登记备案手续,按规定编制预算和公开上市招标;按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企业自检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按计划的建设规模和标准,按时完成;项目资金按时到位、计量支付符合规定;已办理工程决算。

三、材料、劳务公开上市招标项目

根据市政府《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批复》的内容,采取料、劳务公开上市招标的工程项目共有五个,分别为秀里线K1+000-K5+600路面改造工程;秀里线K27+420-K28+700、K55+910-K56+420、K56+770-K59+200、K59+100-K60+100、K61+400-K62+910路面改造工程;秀里线K70+700-K75+020路面改造工程;秀里线K12+000-K19+000路面改造工程;秀里线K19+000-K25+667.6和路面改造工程。

1、基本情况

上述五个项目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改造工程,由福建省公路局批准建设。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以上五个项目中,6月份开工的项目有三个,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争取12月份进行交工验收;9月份开工项目有两个,即秀里线K12+000-K25+230.5路面改造工程的两个标段,工程正在施工中,预计12月份完工。

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对策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6-0194-01

一、招投标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招投标机构内部问题。

1.工作内容和范围缺乏权威性

一般硭担招投标机构的服务质量决定了其工作范围内容的权威性,通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招投标前期

招投标机构公共信息网络基础建设较为薄弱,从而导致工程招标信息公告出现问题;

② 招投标中期

招投标机构按业主给出条件所指定的招投标方案可能存在一定错误,进而导致中标结果出现偏差、不公正现象。

③ 招投标后期

由于可能缺乏一套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标管理办法,最终结果很可能是由低价中标法作为主导。

2.执业行为诚信缺失

众所周知,招标机构与招标人相互间的配合离不开充分信任作为基础,但我国目前大部分招标人虽然委托了招标机构,但并没有给予机构充分的信任,从而致使招标机构在决策时缺乏独立。不仅如此,由于招投标机构自身缺乏一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擅自将一些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与地方法规要求的条款编制入《资格预审文件》与《招标文件》中,正因这种有意识的设置不合理条款,最终偏向意向单位并使其中标。

3.执业人员综合素质较低

由于我国出现招投标机构的时间并不长,而是近期建筑市场快速发展环境下催生而成的,因此大部分从业人员并没有就法律法规及业务流程进行深入的学习,因此很多人员并不具备从事招标的条件。另外,虽然在招标机构中多数从业人员有过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或技术岗位的工作,但对于招投标工作以及其保密制度认识并不深刻,更是缺乏独立组织招投标程序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招投标机构外部问题

1.招投标市场机制不健全

受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我国大多数招投标机构一直以来都是通过强制性规定或主管单位授权来获得招标业务,长期以来都缺乏足够的市场意识与服务意识,因此社会上对于招投标机构所处的地位认同度并不高。不仅如此,由于我国建筑市场的不平衡诱发了市场中的不公平竞争显现,不少招投标机构与承包人进行“关系交易”、“权钱交易”,最终使上述单位中标,在这种不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对于招投标机构的发展非常不利。

2.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

上文提到,我国招投标机构及其业务起步、发展较晚,在市场开发及培育上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不仅如此,我国现行的招标投标法在调整招投标过程中各类关系上还是存在一定欠缺,例如对“转包分包”、“规避招标”等现象并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与规定,因此在外部监管中还存在较大的执行、操作难度,正是因为这些政策法规的不完善、行业监管依据不健全,从而也在管理上带来了一定难度。

二、 规范招投标机构的有效措施

(一)招投标机构内部规范措施。

1.规范各阶段工作的内容和范围

第一,注重强化公共信息网络建设,确保招标公告信息准确无误,保证招投标公正性;第二,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招标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要对建设工程项目范围与合同条款予以明确,确保招标文件的精准性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第三,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招标机构应该尽可能的从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并通过采取一系列评标管理办法及保密措施来确保评标结果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2.建立招投标机构诚信档案

通过建立招投标机构诚信档案能够起到建立行业诚信的有效作用,同时这一方法也能够起到强化事后监督的良好效果。首先通过招标文件合同备案、满意度评价等基础措施建立招标诚信档案,对于违反职业道德与纪律的机构毫不留情的加入黑名单,进行公示并就权限进行限制。通过对招投标机构的综合评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违法违规违纪的机构扰乱市场,从而促进诚实信用的招投标机构稳步发展并塑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3.提高招标执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招投标机构必须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培养与法制教育工作。首要需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然后还要注重业务知识能力的培养,比如通过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来确保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还可以通过建立一个学习型组织的形式来敦促员工不断提升自身理论水平与职业能力,将人才资源转化为真正的人力资本。

(二)招投标机构外部规范措施。

1.完善招投标市场机制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推广和落实《招标投标法》,尽可能的为招投标机构的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政策环境。第一,政府可以设置一个专项管理部门,对招投标机构及市场进行集中式的管理;第二,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改制及政企分离改制步伐,促使官办机构脱离行政权,培养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这对于完善建筑市场竞争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具有深远的意义。

2.强化招投标行为的监管

第一,加强监管力度。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从行业准则、制度上对招投标的系列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二,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招投标机构进行综合性的评价,然后建立良好的招投标机制从信用评价与服务质量两方面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并辅之以动态管理及时上报评价结果,进一步通过发挥同业监督、社会监督、政企监督与市场选择的作用来促使和规范机构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 结语

总而言之,建设工程招投标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与技术性,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正因如此,我们在不断完善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机构的同时应该注重经验教训的总结、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强化、不断探索招投标高效管理的新举措,真正促使我国建筑市场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不断前行。

参考文献:

[1] 陈强.招标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山西建筑. 2009(08).

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文6

通过审计监督实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笔者发现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三大问题。

1.有些项目设计、规划、论证不合理、不充分,导致半途或完工后推倒重来,浪费资金或者没有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工程结算中增加工程造价普遍存在,且增加幅度较大,如某国防动员指挥中心送审876万元,核减217万元,核减率达24.8%。同时存在增加额度超过合同金额的10%时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的规定,有的增加幅度达70%。

2.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少数单位采取肢解项目,大吨小标等手段来规避招标,致使项目没有得到充分竞争,有的项目存在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等现象,严重破坏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工程设计变更频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原设计随意变更,造成原有中标价格不能执行,施工单位在结算时就会根据合同要求增加工程造价。部分项目甲方工地代表及监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价控制意识不强。

如何解决和规避这些问题:

1.严格把好三关:决策关、管理关、监督关。

(1)决策关。决策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坏。但决策之前应认真把好项目预审关,从项目建设的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报告,包括环评、项目资金来源、筹措方法等等。在此基础上,决策层才能站在更高层面上作出正确决策。

(2)管理关。决策层一经作出了决策,如何管理项目就显得尤为重要。

管理涉及诸多层面,有设计预算管理、招标合同管理、施工管理、验收等等。也可归纳为三关:设计预算关、招标合同关、施工验收关。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严格把关。

(3)监督关。无论人和事,缺乏监督就容易出问题、出偏差,建设一个项目同样是如此,监督到位了,项目和资金运行也就安全了,不会浪费了,至少会少出冤枉钱。监督有很多种形式,站在审计和资金安全运行角度,应重点抓好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具体一点就是工程款的拨付时机和办法应严格把关。

2.严格细化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1)理顺发改、财政、建设、招投标中心、审计等部门的职责关系。要建立合理高效的监管体制,完善投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决策、管理、监督”三分离原则,发改部门侧重于项目预审,只有在论证充分的情况下才可提交决策层商确;财政部门侧重于资金安排和拨付过程的管理,可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后付70%工程款,其余部分待决算审计后再行结算手续;审计部门侧重于做好相关监督工作,并在方向上突出监督重点项目,重点部门及重要环节,确定审计监督为法定监督和最终监督。

(2)整顿、规范招投标秩序。有关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加强招投标过程监督的同时,应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和跟踪督查力度。对将项目化整为零或部分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对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或以补充协议形式违反招投标法的问题,应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另外,应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避免施工单位以“合法”形式逃避监督,切实解决目前工程招投标中普遍存在的串标、围标、恶意低价中标问题。

(3)严格执行合同,控制减少增加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监管,要督促施工方案选择时的科学性、经济性,建立健全工程联系单的分级审核制,严格控制变更联系单,减少随意性,堵塞借变更联系单来虚增工程量和高报材料设备价格等漏洞;督促设计、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质量、进度、造价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