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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诚信经营内容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理念,健全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体系,明确管理职责,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农贸市场经营有序、环境优美、食品安全目标。
二、实施范围
区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
三、实施原则
(一)实施标准化管理:
1.严格贯彻落实《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省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区星级农贸市场标准》等政策,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逐年增加资金投入,用于消防、安全、卫生、交易器具等配套设施的标准化建设。
2.建立健全商品准入、快速定性检测、不合格食品召回退市、放心商品管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经营者信用评价、消防安全、市场巡查、环境保洁、市场经营者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明示,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设立市场信息栏、健康教育宣传栏,信息更新及时,让消费者清楚、对经营者警戒。市场内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缺两、哄抬物价等行为。
3.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商品标识规范统一,商品明码标价且摆放整齐,并做到划行归市、分门别类,同时相关信息资料统一备份于电子显示屏中,便于公众查询观看。
(二)实施网格化管理:
1.市场举办方可根据市场规模、行业分类、经营户数量合理安排市场管理人员,监督经营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同时要建立相关行业组织,开展自我管理与服务。
2.严格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按照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范围,明确区域管理责任,并纳入年度个人目标考核范围,定人、定岗、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3.市场举办方可根据市场内或行业内实际情况,选择若干名经营户作为“示范经营户”,或开展“价格诚信经营户”、“卫生标兵经营户”、“群众满意经营户”等评比活动,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三)实施契约化管理:
1.相关职能单位要与市场举办方签订《农贸市场规范经营管理责任书》、《食品安全承诺书》、《“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并对市场举办方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严格考核,对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不同处罚。
2.规范市场摊位租赁合同文本,市场开办方须将食品安全、商品准入、消费维权、诚信经营、规范服务、配合管理等内容纳入经营户合同条款,并设立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终止摊位租赁的退市条款,以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
3.市场举办方要树立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当地工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没履行相关规定义务,在市场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4.市场举办者应认真监督经营户各项责任制度的落实,自觉引导和督促市场内经营户做好商品索证索票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考核。及时搜集经营户的市场信用情况,并录入市场交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平台,将考核情况、场内经营户信用监管评价结果及其他相关情况,在所在市场醒目位置、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披露,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
(四)实施联动化管理:
1.建立联合执法联系制度。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强化对市场举办方、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在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由工商、公安、消防、农林、卫生、城管执法、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联系制度,采取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抄告等协同监管举措,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并逐步构建信息共享、管理同步、协作有力的管理网络。
2.建立农贸市场监管情况通报制度。由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召开农贸市场监管情况通报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市场举办方以及新闻媒体通报市场巡查暗访、专项整治、星级创建、目标考评等情况。同时,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和督查,将市场督查作为年度星级市场考评认定的重要依据。
3.建立媒体监督联动制度。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与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合作,开设专栏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台,及时报道农贸市场监管情况。
4、建立社会互动考评监督机制。要积极探索“开放日进市场”等有效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群众代表、市场举办方、经营户代表和监管部门开展正常交流,点评工作业绩和存在问题。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农贸市场重大管理活动,营造阳光管理、社会力量参与的共建机制,形成“市场管理靠大家,管好市场为大家”的良好局面。
四、职责要求
(一)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市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市场监管的责任主体,要与辖区农贸市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市场监管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的重要议事日程。
2.在上级各项创建评比活动中涉及农贸市场的,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落实,将上级要求和精神及时贯彻到辖区农贸市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市场要督促市场及时整改,并达到要求。
3.加强对辖区市场的日常检查,督促市场搞好日常管理,协调市场与周边单位的关系,帮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二)有关职能部门:
1.工商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审批和管理;依法开展验照、换照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对市场举办方、经营户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牵头组织星级市场考评工作。
2.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市场内扰乱市场秩序不良行为,打击市场内违法犯罪行为;组织验收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建立健全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组织市场消防验收工作,履行管理职责。
3.农林部门:组织开展对上市畜牧、家禽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查处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开展调进、调入畜禽产品审批把关工作;强化对已检疫家禽等的事后跟踪监管和对狗、羊肉的检疫。
4.卫生部门:组织做好《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参与督促、检查市场熟食经营户、以及涉及食品卫生行业的经营户的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卫生、除“四害”的预防示范工作,督促市场举办方落实卫生安全措施。
5.城管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强化对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及违章设摊的清理工作;加强对市场周边、临时便民摊点的规范管理工作。
6.质监部门:定期开展计量器具的检查、检测工作。
(三)市场举办方:
1.加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
2.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举办方经营管理职责。
3.加强市场卫生管理,改变市场“脏、乱、差”现象,市场经营管理有序。
4.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市场食品准入关。
5.重视市场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四)市场经营户: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
2.自觉履行市场相关经营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3.认真履行法定的食品安全经营义务。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6月15日前):各部门、各市场举办方要按照政府统一要求,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经营户、社会各界宣传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16日至9月30日):一是各市场对照规定标准,查漏补缺,整改完善;二是组织开展对市场举办方和经营户的教育培训;三是召开市场长效管理工作会议,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四是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互评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已完成改造任务市场的长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评估,对达标市场给予表彰,对未达标市场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市场要按照标准,继续完善工作举措,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健康、有序、舒适、安全的市场购物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贸市场建设工作,既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客观需要,也是改善群众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有效载体。做好此项工作,完善外部设施只是基础,强化内部管理才是根本。因此,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加强市场长效管理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农贸市场诚信经营内容范文2
经营者姓名: 编 号: 签订日期:
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使 用 须 知
1.本合同及合同所附协议书、责任书、保证书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市场铺(档)位租赁合同》为主合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为附合同,附合同随着主合同的续签自动生效。
3.履约租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农贸市场经营规范》和《农贸市场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4.本合同作为市场租户在本市场经营的依据,由市场业主和市场租户各执一本,妥善保管。
5.招投标后,原持有本合同的中标者须凭本手册到市场业主续签或变更主合同的相关内容,以确认合法经营资格。
6.本合同统一用钢笔或碳笔填写,个人不得擅自涂改。
主合同:
市场铺(档)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市场的铺(档)位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状况、用途(详见附表)
第二条 租赁期限(详见附表)
第三条 租金、其他款项及其支付期限、方式
(一)租金(详见附表)
(二)租金支付期限: ;
支付方式: ,逾期缴交的按日追加 的违约金。
(三)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设施保证金和水电押金,作为履行合同保证金和市场规范管理的经营规范保证金,期满后无息退回或抵偿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四)乙方必须按时缴清水、电费及正常的水、电损耗分摊款,必须按时缴清卫生费和综合治安费。交款时间: ,逾期缴交的按日追加 的滞纳金。
(五)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做好食品进(销)货台帐。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的,可委托甲方代做台帐,甲方将收取相应服务费用,交款时间: .
第四条 租赁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更换、改建、扩建
(一)市场内公共设施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予以配合。
(二)乙方应自觉爱护好市场设施,期满交接时乙方应保证租赁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租赁物附属设施属容易损耗的(如光管、灯炮、消毒灯、灭蚊灯、排气扇、漏电开关、水、电开关、水表、电表、支管线、灭火器、门锁、铺位的卷闸的小修等),其维修、更换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不得擅自在市场内(含商铺内)拉接水、电和增设负荷。乙方如需对铺位进行装修、改建、扩建或增设负荷,必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届满或乙方中途违约致使合同解除时,乙方增设的设施不能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如将租赁物及设施(含增设设施)损坏、毁坏,必须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第五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必须遵守《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关于农贸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欺行霸市,不得采用(或参与)恐吓、阻止、威胁、压标、串标、控标等手段侵害甲方利益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不得参与罢市和非法游行示威,不得参与等活动。
(二)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消防、计划生育、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经营规范》、《农贸市场卫生管理规范》和甲方规定的“门前三包”等制度,并自觉履行与甲方签订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等责任书、协议书的责任义务。责任书、协议书的有关条款并入本合同一并执行。
(三)乙方不得将租赁物用作非法用途和经营违禁品,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让或擅自调换。
(四)乙方不得乱停乱放(车辆),乱占场地,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不得占道经营或在通道上堆放物品而阻塞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中途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则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应根据职能部门要求,落实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做好食品进销的台帐,其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同时,乙方须遵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必须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乙方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规范合格、准确的计量器具。属委托甲方代建台帐的,乙方必须如实提供相关食品(食用农产品)的信息资料(包括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供货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
(七)乙方不得提供超簿塑料购物袋,实施有偿使用标准塑料购物袋制度。
(八)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 日内搬出全部物件,如乙方逾期5天内仍未搬出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有权,自愿交由甲方处理。因乙方逾期不搬迁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必要时甲方可向人民法院。
(九)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合同指可随时解除的合同)
(十)甲方应按时将租赁物交给乙方使用。
(十一)乙方逾期不交租金和其他应交款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因不可抗力造成各方的损失由各方自行负责。
(十三) .
第六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自然终止的条件:因不可抗力、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市场搬迁、市场布局调整改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二)因下列情形,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尽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 天不交清租金和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款项。
2.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未尽义务,经甲方交涉未果的。
(三)因甲方未尽义务,不能将租赁物按时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给乙方使用或未尽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承租经营的,甲方应顺延租赁期限或相应减除延误期内的租金。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甲方超过15天仍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而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该项赔偿责任。
2.如乙方行使本合同第六条第(三)项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项而造成市场的不稳定因素和侵害甲方利益,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有权取消其在市场内的投标资格。
2.乙方因未尽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违反合同第五条第四项内容和《农贸市场经营规范》、《农贸市场卫生管理规范》规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无条件扣除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一次违反扣50元,第二次违反扣100元,第三次违反扣150元,依次类推,直至扣完为止,再重新交纳新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乙方在经营期限内无法保障市场设施的完好无缺,甲方将于合同期满视设施的损坏程度扣除乙方的设施保证金。
4.合同期限内,乙方逾期不交水电费或乙方中途退出经营致使甲方漏收水电费的,甲方可在其水电押金中扣除作为水电费用的补充。
(三)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约或动用履约保证金先行维修更换,然后由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四)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给另一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肇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租赁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作出补充或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在附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为主合同,附合同随着主合同的续签自动生效。
附表: 年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年租赁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附合同: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现甲、乙双方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乙方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乙方必须建立食品进货台帐(或委托专管员建立),以备查验。
三、甲方将协助有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对乙方食品进货台帐进行查验,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乙方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乙方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臵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乙方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乙方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八、乙方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乙方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贸市场经营规范
一、市场内禁止销售下列物品
(一)假冒伪劣商品;
(二)赃物、赈灾物资和来历不明的物品;
(三)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四)应当检疫、检验而未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农副产品;
(五)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产品,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六)、物品和其它非法出版物;
(七)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它物品。
二、市场交易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二)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三)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商品的质量、性能、规格、技术标准上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不规范合格计量器具销售商品或销售商品数量不足;
(五)销售或提供服务不明码标价;
(六)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和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违法活动。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规范
规范摆卖,划行归市,生熟分离,物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经营和乱挂乱搭,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实行“门前三包”。“门前三包”要求每个市场租户必须配臵垃圾桶,用于盛装该铺(档)位产生的垃圾,应保持铺(档)位地面及通道的洁净,无垃圾,无积水。具体要求如下:
一、门店卫生要求
(一)产品摆放整齐、美观、无乱拉电线、绳线、无蜘蛛网,地面干净,
不得超线摆卖;
(二)除“四害”要彻底,做到无鼠屎、鼠迹、鼠洞,无活(死)鼠和蟑螂;
(三)粮食店要勤清理垃圾,产品堆放必须离墙离地。
二、烧腊、熟食、糕点、凉拌菜、米面制品、豆制品档卫生要求
(一)食品销售门店必须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
(三)操作人员与收款人员必须分开;
(四)从业人员不能戴戒指和留指甲;
(五)防蝇门、窗不能随意打开,要打开消毒灯、灭蝇灯、排风扇;
(六)洗手盆要放臵洗洁精和干净毛巾,砧板保持干净;
(七)生食品不得进入熟食间销售;
(八)半成品、熟食销售必须加盖防蝇、防尘纱罩;
(九)不需加工、切配的熟食(如糕点、面包、小菜等)必须臵于密封、透明并带有活动销售窗的玻璃柜内销售,必须用工具售货;
(十)定型包装食品的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销售过期变质、禁止食用的食品;
(十一)档内不得有蚊、蝇、蚊虫、鼠迹。
三、冰鲜、光三鸟、鲜鱼、猪肉档卫生要求
(一)保持台面、收钱箱及砧板底清洁,台底无脏物、蜘蛛网;
(二)无血水淌流;
(三)鱼台、鱼池干净;收市后用水清洗干净;
(四)每档必备有盖水桶用于收集废物,保持地面干净无垃圾;
(五)不得垫高摆卖。
四、三鸟档卫生要求
(一)档内墙壁四周要干净,不得沾有毛、血等污物;
(二)羽毛、内脏等废弃物,要及时进桶加盖,不得遗留地面;
(三)笼底要设臵托盘承托粪便,保持三鸟笼底干净,及时清洗;
(四)死动物不得随意乱扔,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五、水果档卫生要求
(一)每档必备一个杂物果皮有盖水桶,保持档位四周的清洁卫生;
(二)按规定位臵摆放水果;
(三)不得销售腐烂水果。
六、蔬菜档卫生要求
(一)台面不得加垫泡沫、木板等杂物,不得随意浇水淋菜,保持菜台周围干净;
(二)每档必备一个有盖水桶,专门收集菜叶、菜头等杂物,不得将杂物随意丢弃在摆卖菜台地面周围;
(三)按照净菜上市的要求把好进货关,售卖的蔬菜无黄叶、烂叶、菜根等。
农贸市场诚信文明经营者评选办法
为加强农贸市场经营规范管理,引导市场内经营者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意识,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营造“人人争当诚信经营者”的和谐氛围,于每季度末对市场租户进行诚信文明经营档位评选。办法如下:
一、申请参加评选活动的档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并严格按照《市场铺(档)位租赁合同》规定时间缴纳每月租费。
2.经营信誉。市场租户严格遵守市场经营守则,合法经营,文明经营。
3.遵守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4.遵守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摆卖。
5.遵守市场卫生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政府及行政监管部门开展的卫生管理工作。
6.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二、评选方式
由市场管理服务部门根据市场租户当季度的租费缴纳、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卫生保洁、经营信誉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
市场租户当季度每遵守三项评选内容则可获得一颗“”,最多可获得五颗“”。市场管理服务部门在《市场租户文明经营情况统计表》的相应内容栏盖上“”,对季度末拥有五颗“”的市场租户,在征询辖区工商部门和行业代表意见后,授予“诚信文明经营者”称号。
三、评选结果的应用
市场管理服务部门于每个季度初将上个季度被授予“诚信文明经营者”的市场租户名单张贴到相对的档位上进行公告,并可给予奖励,以鼓励广大市场租户合法经营,公平竞争。
农贸市场诚信文明经营者评选标准
附页:
农贸市场诚信经营内容范文3
(一)各街道办和区有关责任部门具体任务
1.各街道办事处(10个)
(1)分解落实总目标。各街道办要围绕全区稳定价格总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并结合实际情况,分解制定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
(2)稳定主副食品市场价格水平。各街道办要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调控,切实稳定主副食品的价格水平。区物价局依据各街道采集的市场肉、禽、蛋、菜、鱼等价格,测算其居民主要副食品综合平均价格涨跌幅度,每月通报,并于年终进行考核。
(3)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各街道办要明确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属性,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投入,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政府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实摊位费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政府规定的各项规费减免政策。
2.稳定价格责任部门(22个):区物价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区供销总社、区农业局、区旅游局、区工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建工局、区人防办、区质监分局。
(1)分解落实总目标。围绕全区稳定价格总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能范围,分解制定本系统、本部门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责任单位:各责任部门)
(2)设立农贸市场直销摊位。按照“定菜农身份、定生产基地、定销售摊位、定食品安全责任”的“四定”要求,全区农贸市场应设立直销摊位,摊位费按政府规定予以减免。直销摊位的商品价格应相应低于市场内同品种商品价格,贯彻落实《直销摊位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3)降低摊位费标准。按市政府的规定,组织落实农贸市场摊位费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物价局)
(4)实行摊位费备案管理制度。农贸市场摊位费等收费实行备案管理,由市场开办者向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5)进一步清理农贸市场收费。免收农贸市场案秤、电子案秤、电子台秤、条码秤、电子计价秤检定收费;对农贸市场从事食品卫生及公共场所相关从业人员免收卫生知识培训费。(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6)降低农贸市场用水价格。对农贸市场用水按照民用水价格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7)规范农贸市场税费代收行为。农贸市场代收税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另行加收任何费用。(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8)深化“绿色通道”政策。扩大鲜活农产品目录范围,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范围,区域所有收费公路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免费通行。(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9)推动企业价格自律。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主副食品经营者宣传价格政策,开展政策提醒。积极倡导各大超市让利于民,多推大众菜、优惠菜。(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商务局、区供销总社、区粮食局)
(10)开展市场联合检查。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单位的市场联合大检查,坚决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相互串通、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
(11)加强消费维权。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体系作用,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13)加强民生价格信息服务。将民生商品的零售价与批发价通过报刊、电视、网站进行公示、实行适时更新,不断提高公布频次,引导居民消费,稳定价格预期。(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14)落实调运补贴和储备资金。在恶劣天气等紧急情况下启动临时调运补贴,由区财政补贴,保障紧急情况下市场供应。蔬菜储备的费用由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15)加强社会救助。认真做好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季审、半年审和年审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即出、应调即调”,各类困难群体临时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保证各项保障资金和各类救助资金真正惠及困难群众。(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物价局)
(16)强化价格调控。突出价格调控的重点,落实粮食、蔬菜、食用油、猪肉、食糖等主副产品生产、供应、储备、调控的目标和任务。强化考核,切实把价格工作目标列入各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分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旅游局)
(17)全面倡导价格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商品明码标价制度,全面推行价格诚信经营,规范价格行为。全年无重大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旅游局)
二、治乱减负总目标:国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执行到位,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执行各项收费管理规定,全年无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生。
(一)各街道和区有关责任部门具体任务
1.各街道办事处(10个)
(1)分解落实总目标。围绕全区治乱减负总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并结合实际情况,分解制定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
(2)执行各项收费管理规定。国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全年各有关所属部门无擅自立项、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等行为发生。
(3)落实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涉及企业改革、促进和谐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的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4)加强房产价格管理。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按照《 市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核批准政府指导价。严格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维护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5)加强医药价格(收费)管理。落实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探索社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措施,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销售药品制度。落实惠民医院医疗收费减免政策。规范收费公示,公示率达100%。
(6)加强旅游价格监督。强化园林景点价格监管,净化旅游市场价格环境,倡导旅游诚信经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规范旅游价格明码标价行为,标价率达100%。
(7)贯彻落实涉农价格(收费)政策。加强农业排灌水、电费等监管,无乱收费和乱加价行为。认真落实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保持农资正常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中心集镇、中心村建设,农民自住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执行率达100%。
(8)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管理监督网络并正常开展工作。各街道、行政村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达到“看的清、读的懂、留的住、不破损”的要求,公示率达到100%。
(9)规范收费行为。监管收费单位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公示规范、醒目、公示率、准确率均达100%。收费票据开具规范,收费项目、标准准确无误。
2、治乱减负责任部门(17个):区住建局、区建工局、区人防办、区林业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分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
(1)围绕全区治乱减负总目标,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能范围,分解制定本系统、本部门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国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全年无擅自立项、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等行为发生。
(3)落实涉及企业改革、促进和谐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的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4)积极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确保政府价格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5)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公示规范、醒目、公示率、准确率均达100%。收费票据开具规范,收费项目、标准准确无误。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分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次,具体考核工作分两个方面进行:稳定价格目标考核由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组织实施;治乱减负目标考核由区物价局和区发改局牵头组织。
(二)各目标责任单位年度考核由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组成。
日常考核以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价格管理档案和检查档案为依据,日常考核分占全年总分的40%。
半年考核是各目标责任单位每半年对目标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分占全年总分的20%。
年终考核由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对各稳定价格目标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在年底进行,年终考核分占全年总分的40%;治乱减负目标考核由区物价局、区发改局牵头分平时、半年、年终进行相应考核。
(三)凡在年度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
1.因保供稳价措施不力,引起本区域和管理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断档脱销,造成价格暴涨的;
2.因价格或乱收费问题,引发群众聚集、群访等恶性事件的;
3.因重大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或乱收费问题被举报并查实的;
农贸市场诚信经营内容范文4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关于明确各项工作组织职责及成员单位的通知》(××市城乡整治[____]_号)以及省工商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监管及户外广告监管“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整治标准(试行)》的要求,着力使我市各类集贸市场达到整洁、文明、交易有序、政府放心、老百姓满意的市场。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
加强对××城区__个农贸市场、__个小商品交易市场,区、县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场镇农贸市场、公路干线场镇的农贸市场的综合管理,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积极督促市场业主对市场设施的完善和容貌的整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规范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治理广告乱贴乱画和市场“牛皮癣”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市场内各类广告规范。
三、整治工作的内容
按照省委刘奇葆书记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近期和长期相结合的原则,立足长远,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使城乡市场容貌有重大改观。我市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秩序组长单位的工作职责,在着力市场及户外广告整治“五个规范”的同时,把城区市场、乡镇农贸市场按照“三化”市场建设要求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监管及户外广告监管“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整治标准(试行)》要求,打造为省级或市级“三化”市场,对今后新规划的市场,一律按照省级或市级“三化”市场标准设置。
(一)清洁化整治内容
_、市场划行归市,交易秩序规整。做到划线定位,道路畅通,卫生整洁,秩序良好。
_、经营者遵守市场的规划布局,在指定地点经营,不随意设摊或流动经营,无占道经营或乱堆乱放杂物现象。
_、市场设置有水冲式公共厕所和集中处理垃圾箱(桶)(不能设置厕所的市场应指定相对固定的公厕)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蝇蛆。
_、市场应设置标准摊位或商品货台,货台保持洁净,商品摆放整齐、干净。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应每户(摊)备有一个垃圾筐,无溢出垃圾。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要实行垃圾袋装,倒入指定地点,严禁随地削、剥菜皮、烂叶和乱倒污水。
_、鲜活水产品交易区应配置蓄养池、宰杀操纵台、废弃物回收桶等设施,水产品摊位前须设置下水明沟,不能使污水横溢。
_、活禽交易区应点杀分离,或至少设置_处封闭式集中宰杀间,产生污物应专门收集,及时处理,销售家禽严禁用沥青、松香脱毛。
_、市场熟食经营摊点有食品夹、洁净包装物、专用容器、卫生外罩等“三防”设施,熟食售卖店(摊)“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齐全、悬挂位置醒目整洁,无敞售现象。经营者、操作者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帽和袖套。鲜肉、活禽(畜)及其制品经检疫检验上市,蔬菜净菜上市。
(二)秩序化整治内容
_、市场设置符合城市规划的有关要求。按每_-_万人口设置_个农贸市场或其他综合性市场(超市),主办者具备法人资格。
_、市场内(外)规划有停车场。省级“三化”市场停车场面积应占商用营业面积的__%以上,市级“三化”市场停车场面积应占商用营业面积约__%以上,车辆的停放有专人负责。
_、市场设有物管和相关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办公室。城区有___户经营户以上的农贸市场和农产品(含水果)批发市场要设置农产品质量检测室。
_、市场消防设施及内部装修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消防器械配备充足,使用正常。
_、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商品归区、车辆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实行生熟食品、鲜活商品、自产自销商品经营分离。农贸市场按照果蔬类、鲜活类、禽蛋类、粮食类、水产品、活禽交易、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设置,标示牌醒目,鲜、活、生、熟、干湿商品相对集中,分开陈列销售。
_、市场举办者办理了企业法人(市场专项)营业执照,依法承担市场的经营管理职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义务。
_、市场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和卫生保洁等管理工作。按照__—__户经营户计,最少人员配备:管理人员_人、保洁人员_人,均应配证上岗,保安人员,还应着装,确保市场卫生、整洁、经营秩序良好。
_、市场举办者负责对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条件进行审核,与经营者签订入场经营合同,明确双方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入场经营合同率__%以上,其中包括商品安全质量保障、知名品牌商品保护、市场环境卫生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者退市等主要责任条款。
_、市场举办者加强商品质量管理,指导督促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商品信誉卡、商品协议准入、商品进销货台帐等制度。
__、市场应设置检定合格且未超过检定周期的公用电子公平秤。
__、市场内经营者证照齐全(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除外),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市场有照经营户占市场经营户总数比例达到__%以上,亮照率__%以上。
__、市场内经营者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钱卖、骗买骗卖、短斤少两,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
__、市场内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商品信誉卡、商品协议准入、商品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对售出商品的质量负责,实行商品质量及服务承诺制。场内经营者索证索票比率达到__%,其中索证索票种类齐全的比率超过__%;建立真实完整进销货台帐的经营者比率超过__%。
__、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消费者在市场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经查实的,帮助消费者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或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再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追偿。消费纠纷解决率达到__%以上。
__、工商部门应以属地管理为基础,落实市场巡查、商品质量准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市场经营户“经济户口”管理等措施。对场内___%的经营者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号、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场内经营地址等),且档案与实际情况一致。
__、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场内经营主体管理规范到位,秩序良好。制假售假、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__、监管上市商品质量,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及国家禁止上市的各类商品禁止上市销售。加强对上市商品质量的监测工作,对不合格商品信息进行公示,并对相关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农贸市场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有每天快速检测记录,快速检测不合格率低于_%。现场检查发现经销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的户数占总抽查户数的__%以下。
__、对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市场举办者、经营者开展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分子、诚信经营户等评比活动,督促经营者建立行业协会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场内经营者按信用分类监管达到a级信用等级的经营者户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__%以上。
__、户外广告和店门(店招店牌)应用语准确,文字规范,不得出现虚假违法广告以及黄色、低级、庸俗的广告和招贴。户外各类型广告的设置以及企业、个体经营户店招店牌的悬挂、摆放等,应合法有序、整洁明了、完好无损。
(三)优美化整治内容
_、市场的人流、物流、车流应畅通有序,厅棚内的安全通道不堆放杂物。
_、市场设置有公告栏、政策法规宣传栏、违法经营行为公示栏、商品行情公告栏、意见簿、投诉箱、投诉电话、公平秤等公共服务设施,各类公共设施要有清晰的标识。
_、市场大门要有清洁、美观、醒目、完整的名称标识,无占用门口通道。
_、市场的地面应硬化、干燥、防滑,易于冲洗,排水通畅。
_、市场交易厅(棚)内应通风、明亮。
_、市场设有场牌、商品分布示意图,悬挂在进出大门处。市场标识、标牌设置统一、整齐、醒目。
_、市场货棚、货台(柜)、店招统一,布局协调合理。
_、农贸市场或综合市场设有专门的农民自产直销区。
_、生鲜肉品交易区应配备分割台,统一吊挂销售。
(四)制度化整治内容
_、市场举办者自律制度
(_)市场举办者第一责任人制度;
(_)质量承诺制度;
(_)重要商品准入制度;
(_)商品质量准入制度;
(_)商品质量自检制度;
(_)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
_、市场管理制度
(_)经营者营业执照检查和档案管理规范;
(_)进场违禁商品检查和清退制度;
(_)督促和检查经营者索证索票情况制度;
(_)进场商品台帐管理和检查制度;
(_)不合格商品退场制度;
(_)日常巡场检查制度;
(_)品牌商品登记管理制度;
(_)消费纠纷调解登记制度;
(_)不合格商品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示制度;
(__)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
(__)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
(__)市场产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等;
四、工作安排
(一)十五天初见成效(_月__日在—_月__日)工作措施
_、督促市场业主以整治“脏、乱、差、臭”,改善市场环境卫生为内容的市场环境整治行动,着重清理市场内卫生死角,合理布局市场区域,摊位划行归市、停车归点、垃圾归桶;
_、督促市场业主清理整治市场内占道经营、市场堵塞交通的势头得到遏制,清理整治市场冒口经营行为,确保城区内市场无冒口经营现象;
_、督促市场业主清理整治市场经营秩序,着力解决经营户乱摆摊、乱设点、超门店经营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等行为,保证市区内主要市场卫生清洁,经营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_、督促市场业主清理整治市场内牛皮癣广告和市场内不符合规定的广告灯箱广告牌匾,确保市场内各类广告规范、符合要求。
(二)五一前有重大变化(_月__日—__日前)工作措施
_、督促协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设施,对市场光亮、下水道、消防设施进行改造,使市场设施功能达到市场运行的基本条件,继续加大对市场的监督和整治,巩固保持前阶段的整治成果,保证初见成效的项目继续深入开展,并在月底前再取得重大变化;
_、引导经营户自觉办理各种证照,切实做到合法经营,亮照经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市场有照经营户占市场经营户总数比例达到__%以上,亮照率__%以上。;
_、协调配合城管、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乱刻乱画、张贴小广告等“牛皮癣”行为,配合公安部门解决机动车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的问题,积极营造文明、卫生的交易环境;
_、规范户外广告活动,加强城镇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的管理;对利用户外广告、媒介广告、印刷品广告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着力营造文明、健康、有序的广告经营环境;
_、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卫生保洁工作,根据市场经营户量的多少,落实市场卫生保洁人员,每__—__户经营户确定一名保洁人员,初步形成市场定时定期清扫清运垃圾的工作机制。
(三)全面深化阶段(____年_月_日—_月__日)
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费纠纷、不合格商品率等明显减少,形成市场容貌整洁、管理井然有序、市场繁荣活跃、户外广告(店门)管理规范的良好局面。
(四)巩固提高阶段(____年__月_日—__月__日)
通过整治工作实践,抓好成效巩固、总结,推广市场整治管理先进经验,使我市各类集贸市场成为政府放心,老百姓满意的市场
五、工作要求
_、全市工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全力以赴、迎难而上、任劳任怨、认真履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_、各区、县工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组织指挥机构健全,严格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以铁的纪律,严格督查、考核、奖惩、问责,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农贸市场诚信经营内容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在我县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理顺监管体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牵头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顺畅运转的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我县城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全部实行以入市进场检测、质量追溯和违规处罚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
2010年12月31日前,所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均实行市场准入。具体准入内容和实行时间由县政府根据我县实际规定。
三、准入品种和检测项目
蔬菜类: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六大类。包括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生菜、菜心、芹菜、蕹菜、菜豆、豇豆17种蔬菜。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
水果类:苹果、梨、枣、桃、香蕉、葡萄、柑橘类品种。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
畜产品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检测项目:猪肉检测项目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磺胺二甲嘧啶;鸡肉检测项目为磺胺二甲嘧啶、乙烯雌酚、土霉素;牛羊肉检测项目为磺胺二甲嘧啶。
水产品类:鲜活鱼类、虾、蟹、贝类、中华鳖。检测项目为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咹类代谢物。
四、监管部门职责
农业局:负责蔬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蔬菜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工作;负责蔬菜产品质量监测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负责检测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负责农业投入品及蔬菜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不合格蔬菜产品的查封和扣押;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员业务培训;负责产地编码或生产者信息IC卡编制、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畜牧局:负责畜产品、水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工作;负责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监测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负责检测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负责不合格畜产品、水产品的查封和扣押;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水产品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员业务培训;负责产地编码或生产者信息IC卡编制、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林业局:负责果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果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工作;负责果品质量监测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负责检测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负责不合格果品的查封和扣押;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果品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员业务培训;负责产地编码或生产者信息IC卡编制、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督员管理工作;负责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和对不法经营者的处理处罚工作,配合农业、畜牧、林业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等有关工作。商务局:配合农业、畜牧、林业、工商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等有关工作;负责肉类产品定点屠宰日常监管工作。卫生局:负责饭店、餐馆和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机关食堂、送餐中心等集体配餐、用餐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的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1、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凡是被列入市场准入的农产品经营主体单位,都应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凡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也不得转销其他市场或者其他经营者,并依法向农业、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报告。
2、农产品流出登记备案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产品销售证明单,详细记载产品质量状况、品种、数量及流向。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农产品,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包装上市的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在包装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等有关内容;不能包装的农产品,经营者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
3、农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销售者、超市和配送中心必须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识,并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不能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的,以及经查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饭店、餐馆和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机关食堂、送餐中心等集体配餐、用餐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检测不合格或者来路不明的农产品。
4、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制度:凡列入市场准入的各类市场,都要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员,其职责是负责本市场准入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与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5、违规经营、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推介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对本市场内违规经营者和农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公示,并向消费者推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品种以及诚信经营者名单或摊位号。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公示的,由农业、畜牧、林业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农业、畜牧、林业部门依照相应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6、主动召回和退市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或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或销售的农产品质量负责,发现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主动召回农产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并向农业、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和工商部门报告。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办公室通过对农产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抽查,对一年内三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由工商部门依法取消农产品经营资格,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
7、质量追溯制度:农业、畜牧、林业部门根据质量检测信息和生产者、经营者个人信息,对不合格农产品实行质量追溯。对本地农产品,农业、畜牧、林业部门直接追溯到基地和农户;对外埠农产品,由农业、畜牧、林业部门以信函形式告知当地主管部门,及时索要追溯结果,并对下批次产品重点跟踪检测。
8、入市直通车制度: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农产品可以免检直接进入市场销售。(1)在认证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凭认证标识和标志;(2)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同一批次农产品,凭有效合格证明;(3)与农产品销售市场签订销售合同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产地生产的农产品,凭产地证明和销售合同;(4)农产品批发市场送销的农产品,凭市场主办单位出具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5)其他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凭县级农业、畜牧、林业部门或者乡镇、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出具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6)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标志的猪肉,凭检疫标志和检疫合格证明。
9、考核奖惩制度:对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配送中心,农业、林业、畜牧、工商等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公示的,应当及时查明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对遵规守法经营单位,由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办公室给予表彰奖励。
10、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或质量安全约定制度:生产基地和供货商都要与市场主办方签订质量安全承诺或质量安全约定书,生产基地和供货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情况。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企业内控标准,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生产高标准的优质农产品。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保障体系
1、加强领导。成立*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和各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兼任。各监管部门都要明确专门领导和科(室)具体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正常开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制定全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协调各监管部门开展工作。(3)定期研究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4)编制农产品市场准入年度任务目标和经费预算。(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加大投入。县财政部门应将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支持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实施严格的企业内控标准,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生产高标准的优质农产品。
农贸市场诚信经营内容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县第十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构建“文明、礼仪”为主题,以提高人民文明素质和乡镇文明程度为目标,组织开展“镇文明大行动”活动,塑造讲文明、重礼仪、诚信友爱、热情好客的良好镇形象。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国际旅游岛城乡环境整治大行动”和我镇现有环境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着力引导我镇人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革除不文明行为,努力打造公共场合礼让有序、公共环境整洁有序、诚信经营文明有序的文明环境。
(一)形成礼让有序的公共场合秩序。深化我镇村(居)民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在公共场所环境要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随地吐槟榔及槟榔汁、禁烟场所吸烟现象,改进镇机关工作作风,窗口行业职业道德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文明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逐步提高我镇人民文明素质。
(二)形成整洁有序的公共环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卫生环境宣传教育,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整洁的城乡新环境。倡导我镇村(居)民守公德,讲卫生、护环境,不随地吐痰、大小便,不乱丢果皮、烟头、纸袋等垃圾,不乱涂乱画,积极维护环境整洁,自觉爱护公共花木,维护垃圾池、公厕等公共环卫设施。把我镇打造成“一年见净、三年见绿、五年见靓”的新城乡环境。
(三)形成和谐有序的旅游秩序。在我镇现有的旅游景点中设置垃圾桶、吸烟室、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规范完善旅游公路上的道路标识;并针对游客、旅游行业服务人员开展一系列的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旅游文明的宣传,养成游客自觉维护旅游秩序,无大声喧哗、损坏公物的现象。
(四)形成文明诚信的经营秩序。联合镇工商所开展文明诚信教育,使我镇的个体经营户恪守诚信,公平合理、文明待客。坚决取缔乱搭乱建、流动摊点、无证占道经营。并与镇卫生院配合,落实我镇主要大街和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门前卫生责任制,进一步整治好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等问题,加快我镇文明诚信经营的步伐。
三、工作任务
(一)倡导热情友好、知礼向善,开展文明礼仪行动
1、开展文明礼仪学习活动。以“文明、礼仪”为主题,加强我镇村(居)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提升道德修养。以《国际旅游岛公民文明守则》为主要教材,广泛开展生活礼仪、社交礼仪、公共礼仪、公务礼仪等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横幅、宣传栏与宣传文化室等文化宣传阵地,宣传文明礼仪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和规范做法,营造全镇学习宣传礼仪的浓厚气氛。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农场;各中小学校、七所八站、镇党政办、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镇文化站。
2、开展文明礼仪实践活动。继续开展文明生态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推动村(居)民摒弃语言、行为、礼仪等方面的不良习惯,引导人们增长礼仪知识,遵守礼仪规范,形成讲文明、知礼仪、懂礼貌的社会风尚。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农场;各中小学校、七所八站、镇妇联、镇文化站。
3、深化重点人群和行业的礼仪教育。加强我镇机关和窗口行业的文明礼仪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加强全镇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礼仪教育实践。并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绿色校园”、“小手牵大手,文明我先行”等主题教育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农场;各中小学校、七所八站、镇党政办、镇工会、团镇委、镇妇联。
(二)倡导讲究卫生、爱护环境,开展文明环境行动
1、实施城乡环境“绿美净靓”工程,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村(居)民从自身做起,消除庭院卫生死角,保持门前、室内干净整洁;引导村(居)民清除道路两旁杂草,在村道及房屋后栽植树木实现绿化,栽花种草形成绿化带,营造整洁优美、温馨怡人的生产生活环境。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农场;镇环卫办、镇卫生院。
2、深化国际旅游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加强对镇重点街道和重点地区乱摆乱卖、乱搭乱建、乱挂乱贴、乱停乱放等环境乱象的清理整治。大力开展公共环境秩序集中整治,依法对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消除乱吐乱扔、乱涂乱画、损坏公物、随地便溺等不文明现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农场;镇环卫办、镇文化站、镇工商所、镇卫生院。
3、建立公共设施建设、养护、维修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农贸市场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提升我镇服务功能。重点对公共场所的基础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以一流的城镇环境培育文明公民。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农场、镇工商所。
(三)倡导整洁规范、诚实守信,开展文明经营活动
1、开展文明经营教育活动。联合工商所开展“共铸诚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个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自觉践行道德承诺,培养遵章守法、恪守诚信、文明待客、卫生整洁的市场理念,努力形成讲文明、讲卫生、守信用、重承诺的市场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镇工商所、镇卫生院。
2、开展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强化社会管理和监督职能,加大对集贸市场脏、乱、差现象的整治力度,重点解决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市场乱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工商所、镇卫生院。
(四)倡导团建互助、共创和谐,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1、大力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采取结对帮扶,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儿童提供生活救助和照料服务,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呼吁社会各界对那些孤弱无助的人群给予更多关注、关爱,拒绝冷漠,拥抱温暖。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农场;各中小学校、七所八站、镇党政办、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
2、开展文化进基层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担任文化辅导员,利用“学习雷锋”主题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等方式,组织群众学唱红色经典、学习雷锋精神,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农场;各中小学校、七所八站、镇党政办、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镇文化站。
(五)倡导邻里关爱、团结互助,开展文明社区活动
1、扎实开展多形式的社区邻里互助、友善对待外来人等社区联谊活动,弘扬邻里团结、互助和睦的传统美德,融洽邻里亲情,建设安定祥和、温馨和谐社区,推进文明乡镇创建工作发展。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农场。
2、建立社区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落实群防群治制度,广泛开展“安全文明社区”。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农场。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镇开展“文明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镇开展“文明大行动”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全镇开展“文明大行动”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宣传、监督检查和服务保障等日常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新鲜经验。
(三)各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紧紧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下大力气进行整治,扎实推进“镇文明大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全镇开展“文明大行动”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验收。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精心策划和组织系列专题宣传报道,由点到面,不断扩大宣传声势。立足宣传鼓劲,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利用宣传横幅、宣传栏、宣传文化室等传播手段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全镇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利用各种文艺形式和各类广场群众文体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参与的浓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