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地质灾害防治范例6篇

管道地质灾害防治

管道地质灾害防治范文1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形地貌。隶属管辖,地理坐标:东经80°11′~80°45′11″,北纬44°00′52″~44°50′,市域南北长92.2千米,东西宽45.5千米,总面积1908.55平方千米。东与博乐市、霍城县相连,南与霍城县清水河镇相接,西以河为界与哈萨克斯坦国为界,北依天山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毗邻。国道312线(上海—口岸)最西端,陇海—兰新铁路国际新通道最西端。北部为科古琴山,山脉走向呈近东西向,总体地势北高南低,南部山前较平坦,处于山前冲积、洪积平原之上,海拔高度750—840米之间。属于大陆性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10.3℃,无霜期183天。

(二)主要灾害点类型及分布。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发育类型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3种,分布在莫乎尔片区,截至目前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其中滑坡3处,泥石流7处,崩塌1处。威胁对象共涉49户/145—160人、600—700头牛、400—500头羊、约100匹马。

(三)区域划分。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工程设施分布、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及危险性、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结果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发育区四个区。其中,高易发区分布于开干沟、甲朗阿西沟、木桧沟;中易发区分布于沟中游东侧、玉希布拉克中上游—库鲁斯台沟中上游—木桧沟中上游—切特阿克苏上游的山前黄土丘陵区;低易发区分布于西北部的高山区及沟下游东侧—格干沟下游—玉希布拉克沟下游—库鲁斯台沟下游—木桧沟下游—切特阿克苏中下游两侧黄土丘陵区;不易发区分布于南部山前倾斜平原。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

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建设,提高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及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加强重点区域以及重点灾害点的防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防治,最大限度避免、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2021年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趋势预报

2019年降水量为196.6mm,2020年降水量200.7mm,预测2021年年降水量偏少,春季气温略偏高,偏高幅度0.9℃左右,降水50—71mm;夏季气温略偏高,偏高幅度1℃左右,降水偏少,降水60—82mm;汛期主要降水时段将出现在6月下旬和8月中下旬。突发性地质灾害可能在以下区域发生:开干沟、甲朗阿西沟、莫乎尔片区三泉沟(玉希布拉克沟)、喀拉萨依沟、木桧沟和格干沟。

四、2021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段)预测及防治建议

(1)开干沟右侧支沟泥石流、喀拉萨依沟,坐标:E80°27′06.79″,N44°23′52.85″;灾害类型:泥石流、滑坡;稳定性或易发性:低易发;危害(胁)对象:河道、牧道、过往人员;防治措施建议:避让+群测群防。

(2)甲朗阿西沟,坐标:E80°28'48.1",N44°23'35.7";灾害类型:泥石流;稳定性或易发性:低易发;危害(胁)对象:幼儿园、居民房屋、河道、道路及过往人员;防治措施建议:避让+群测群防。

(3)木桧沟主干沟,坐标:E80°39′55.04″,N44°20′23.69″(中心点);灾害类型:泥石流;稳定性或易发性:低易发;危害(胁)对象:幼儿园、居民房屋、河道、道路及过往人员;防治措施建议:避让+群测群防。

(4)木桧沟饲料队,坐标:E80°39′55.04″,N44°20′23.69″(中心点);灾害类型:滑坡;稳定性或易发性:低易发;危害(胁)对象:居民房屋、河道、道路及过往人员;防治措施建议:避让+群测群防。

(5)格干牧业村牧业二队泥石流,坐标:E80°32′12″,N44°18′12″;灾害类型:泥石流;稳定性或易发性:低易发;危害(胁)对象:居民房屋、河道、道路及过往人员;防治措施建议:避让+群测群防或搬迁+防治项目治理。

(6)玉希布拉克沟,坐标:E80°34′01.62″,N44°25′36.54″;灾害类型:滑坡;稳定性或易发性:低易发;危害(胁)对象:居民房屋、河道、道路及过往人员;防治措施建议:避让+群测群防。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健全防灾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各乡(片区)、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运用法规、行政、经济、技术手段,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要完善落实本辖区、本单位的汛期值班制度、灾害防治巡查制度、灾害速报制度。在地质灾害汛期期间,各乡(片区)和自然资源局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对已确定的和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逐一制定具体防治措施,逐级签定防治责任书,将监测与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数量大、分布广的地质灾害,要采取群测群防的方法进行监测、防治。地质灾害易发点设立地质灾害警示牌,及时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到相关单位,将“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二)做好灾害调查,完善防范措施。各乡(片区)、各相关单位要立足长远,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完成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汛期到来前,市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查清地质灾害的现状,对地质灾害隐患区逐一登记建卡,制定防范措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乡(片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将日常宣传与重点教育结合起来,在进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的同时,向当地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避灾防灾的基本技能,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强化灾情速报,提高应急能力。各乡(片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在抓好防灾措施落实的同时,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根据灾情大小,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门,迅速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五)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各乡(片区)、各有关单位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乡村振兴、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进度,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要加强对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六)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片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或自筹资金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作用,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六、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体系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建高效、有序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责任分工

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补充、完善全市总体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容,审批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用地条件。

市委宣传部(文旅局):负责组织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以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排查全市旅游景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督促各景区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开发区社会服务管理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排查全市各类学校及其周边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加强广大师生防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对地质灾害影响师生安全的学校,会同有关乡(片区)做好避让;适时举办地质灾害防治宣讲,组织地质灾害逃生演练。可

开发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资金筹备工作,保证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应急救灾资金和应急拨款及时到位。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调查、评价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工作,并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因水土流失而引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林地征用管理,并指导和督促林地权属单位制定生物治理方案,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依法强化工程勘察工作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干线特别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环境监测和抢险救灾中的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二次污染。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会同各相关部门拟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抓好矿山安全生产,指导有关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对企业防灾抢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沿河(渠)及各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开展灾区的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在制定气象发展规划中加入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内容,做好强降雨事件预报服务工作,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广电部门合作,及时地质灾害气象警报,并提供抢险现场的气象服务。

乡(片区):负责制定乡(片区)一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落实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各乡(片区)发生地质灾害后要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1个小时内提交速报报告。根据灾害的不同级别,上报至不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地质灾害的分级标准

1.特大型地质灾害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管道地质灾害防治范文2

一、2011年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灾害发生简况

(一)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情况

2011年省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联合可能影响我市的地质灾害预警共6次,其中三级黄色预警4次,四级橙色预警2次。我市根据区域降雨量、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状况及成灾可能性预测分析,地质灾害预警17次。

(二)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受地理环境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我市西部中低山区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2011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8起,出现重大险情1起,其中崩塌6起,滑坡2起,直接损失56万元,无人员伤亡。

二、2012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依据我市地质环境背景、地质灾害分布规律、隐患点稳定状态和市气象局对2012年汛期降水趋势的预测,预计2012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的频度、密度将不会低于2011年,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也较大,类型仍以崩塌、滑坡为主,多发期为5~9月份,其中高发期为7~8月份,发生地点将主要集中在我市西北部、以及三镇中低山区区域,强降雨、连续降雨和台风是地质灾害形成的重要触发因素,人类工程建设活动也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重点防治区

根据我市往年气候规律和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统计,每年汛期是全市地质灾害的高发期,5月后,我市即将进入汛期,雨量开始逐渐增多,7~8月份会出现一段降水集中期,台风、强降雨和连续降雨频繁,进入9月份降水才开始逐渐减少,因此5月~9月为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重点防范期内连续降雨和强降雨及其过后的2~3天内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时段。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区划调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数据库,确定我市重点防治区:

(一)西部山区居民聚居区

重点防范的镇、街道为、、和街道,附表中分布在上述镇、街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需重点进行防范,同时要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做好管理和防范工作。

(二)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区域

因某些单位、企业和居民在山脚切坡过高过陡建房引发边坡失稳的区域,西部山区公路建设工程导致的切坡区域,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监测和防范可能发生的崩塌和滑坡危险。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落实到各个具体的灾害隐患点则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如何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开展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需实行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管,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主要领导要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列》和“六项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市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预报等工作,发生地灾险情时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成员单位,共享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地质灾害历史灾情等情况;市财政局按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助工作;市交通局、公路局负责公路修建切坡诱发产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监管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河道及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监管工作;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监管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开展灾区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市气象局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降水监测,及时向国土部们共享自动气象站、天气雷达等实时观测资料和降水预报信息,并与国土部门合作,地质灾害气象警报,在地质灾害发生时提供抢险现场的气象服务;市林业局负责加强对山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原因造成水土流失而引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林地征用管理,并指导和督促林地权属单位制定生物治理方案,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同时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单位要加强台风、强降雨等灾害天气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因工程建设引发以及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由建设单位进行监测和治理。

(二)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地质灾害应急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要求,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和更新包括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详细内容的防灾预案和防灾避险明白卡,一并发放到每户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地质灾害易发的镇、街道应邀请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一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一旦灾害发生,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突发性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集中强降雨为主要引发因素,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

1.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和督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对各自负责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区段内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和工程房屋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工作,重点巡查各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情况,警示牌设置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监测工具、通讯工具、报警系统的完好情况,“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的发放情况,危险区域人员搬迁避让情况,宣传工作是否做到家喻户晓,是否有新的隐患点发生等,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督察组,对重点防范区内各责任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察,对于没有达到要求的责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2.加强汛期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气象部门,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制度。由于我市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主要来自于强降雨和台风,市气象局在强降雨和台风预报中要增加防范地质灾害的警示内容。

3.做好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落实值班责任,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和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一旦出现灾情,迅速启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组织防灾、救灾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的防灾体系

“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御地质灾害的有效办法,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排查。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村、组为单位实施群众监测,由受威胁的居民点或单位中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监测,同时将涉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至监测责任人,注意提高监测人员工作积极性,保持监测人员相对稳定,及时落实新发现隐患点的群测群防责任,建立群测群防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市、镇、村、组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市国土部门要加强针对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逐步推广地质灾害简易监测预警设备,努力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预警水平。

(五)加强监管力度,最大程度降低地质灾害的发生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各自责任区域内的在建工程及房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和新建房屋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严禁在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一定要依法查处,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管道地质灾害防治范文3

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推进、部分山地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治理或实现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不断完善,有效减少了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全区目前已查明的88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绝大部分未得到彻底治理,威胁着2万余户、7万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3月以来,在长期连晴干旱、岩石土体开裂较严重的情况下,受到强降雨的影响,市内北碚、酉阳、彭水、万州等区县先后发生多起地质灾害,导致部分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把各项防灾减灾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和谐社会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受诸多因素影响,今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将比往年更加严峻。一是在去年下半年以来连晴干旱的情况下,出现连续阴雨天气可能引发大量地质灾害;二是三峡库区消落带初步形成,今年汛前三峡水库坝前水位将从156米降至145米高程,受水位落差增大影响,在我区长江、乌江及其支流两岸可能引发更多的地质灾害;三是今年我区续建和新建的项目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较多,大量的人类工程活动将加剧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今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和困难,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国土、交通、建设、市政、水利、移民、经委、安监等部门以及各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合力抓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国土部门要对区内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对直接影响房屋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实施监测,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并组织地质环境监测站、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单位和在本辖区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业队伍进行分析论证。一旦发现险情,及时与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一起组织实施治理或搬迁避让。

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航道及沿线边坡安全隐患的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限制车辆、人员通行,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并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保障交通和行人安全。

水利部门要做好水利设施及周边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保障水利设施安全运行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和市政部门要做好市政设施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限制车辆、人员通行,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并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保障市政设施及群众安全。

移民部门要做好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及高切坡的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保障移民安全。

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各类矿山开采活动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工业企业、矿山开采企业整改,确保安全。

各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组织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核查,加强重点防范期巡查工作,发现险情、灾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

三、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区国土部门要组织专业队伍对全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调查,切实摸清每个隐患点的危险程度、威胁范围及对象。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建立全区地质灾害数据库和地质灾害分布电子地图,促进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现信息化、动态化。为有效利用现有地质资料,减少重复劳动,节约资金,区建委、交委、市政局、规划局、水电局、移民局、安监局、人防办等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汇交所掌握的地质资料。

四、切实加强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监管工作

近年来,不当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现象在我区仍有发生。各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区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通知》(**府发〔20**〕89号)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禁任何地区、任何部门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建设程序,切实避免不当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区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组织专家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责任鉴定,会同监察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处理。

区建委要加强对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预防和监管工作,在进行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审查时要审查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是否纳入项目勘察设计中,在监管工程建设活动时要加强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和施工期间的监测工作,及时制止、纠正违规操作行为。

区移民局要强化对移民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督促项目业主切实加强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防止项目业主擅自扩大移民用地建设规模,人为造成高切坡、深填方工程而引发地质灾害。

区交通、市政、水利等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内建设项目,包括改扩建项目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要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工程建设,并做好所有在建、已建工程的排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地质灾害隐患。

区安监局要加强采矿活动过程监管,督促业主及时治理矿山废渣的堆砌场所、矿山采空区、出矿口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管理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煤矿开采监管部门也应按上述要求加强采煤活动的监管。

区规划局要加强规划编制及实施过程中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在编制规划时将地质灾害极易发区和受危岩、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威胁的高易发区划定为禁建区,其他高、中、低易发区划定为慎建区。禁建区内严格禁止一切房屋建设,慎建区内要严格控制房屋建设。

五、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值班以及监测预警等工作制度。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要深入实地现场了解情况,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坚持将《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每一位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使其明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程度以及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应采取的避险措施;对巡查、排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立即登记造册,完善基础资料,落实防范措施,情况严重的,应立即上报。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保障。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落实监测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坚持进行日常性监测记录,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为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日报、月报、年报等报表上报工作,汛期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日报零报告制度。

六、加快推进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有关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国土资源局、地防办以及各项目业主、参建单位要按照国家及**市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三峡水库蓄水特别是水位升降期的地质安全。下阶段,一是要加快推进陆家嘴滑坡以及蔺市库岸治理等三期应急抢险项目,并积极开展非应急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二是要按照“尊重群众意愿,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适时搬迁,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快实施三期搬迁避让项目,在未实施搬迁前,所有项目要按照群测群防要求,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工作,落实防灾措施;三是在三峡水库水位升降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沿江区域加强排查,制订并落实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四是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二期以及三期已完工治理项目的维护管理和运行监测,保证各项目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切实发挥保护库区地质安全的作用。

管道地质灾害防治范文4

关键词:朝阳市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朝阳市市区位于辽宁省朝阳市中部,除东北与北票市接壤外,其它方向被朝阳县包围。地处东经120°03′16″~120°40′07″,北纬41°22′14″~41°46′48″。面积1173.356Km2。

据本次对朝阳市市区10个乡镇,16个街道,108个行政村的调查走访:共调查地质灾害点23处,其中隐患地质灾害点15处,基本稳定点8处。其中崩塌5处,潜在崩塌6处,地面塌陷3处,地裂缝1处。依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地质灾害规模级别划分标准,区内各类地质灾害均以小型为主,其中巨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占14处。为了有效防治朝阳市市区内的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朝阳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对朝阳市市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

2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朝阳市市区地质灾害类型、成因以及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建议采用以下几种方案: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

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全市的地质灾害防治,由市政府地矿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组建“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单位应有国土(地矿)、农林、交通、水电水利、气象、民政、财政、供电、公安、通讯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管乡镇长(主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负责地矿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担任。各乡镇(街道)或村组应组建相应机构,由主管乡镇(街道)长(主任)或村组长负责,以保证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层层落实,万无一失。与此同时,应建立市、乡镇(街道)、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使地质灾害防治落到实处。

2.监测预报方案

此方案适用于孕育中并有致灾迹象或经工程整治需观察其效果的地质灾害。该系统建设是在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有关专业人员指导下,建立市、乡镇(街道)、村三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监测系统,对不同的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发展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内容。雨季为地质灾害的活跃期,因此,汛期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显得特别重要。

对崩塌、不稳定斜坡主要监测其水平、垂直位移变形情况,除此之外还应观测滚石、掉块、建筑物开裂变形异常。及时整理监测记录资料,逐级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各级职能部门根据监测资料编制崩塌等地质灾害变形变化矢量图或表,科学地掌握和预测灾害体的不同发展阶段,预报崩塌的形成。通过这种群众监测、职能部门参与、各级政府组织和管理的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形成村(组)、乡镇(街道)和市三级监测网络,全面科学地掌握区内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规律,是目前朝阳市市区应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之一。

3.避让、限制方案

避让方案适用于规模大,危害大,近期无力进行地质工程治理或防治效益低的地质灾害。

由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正在发展的地质灾害应采取限制的方案。限制包含一是限量、二是禁止的含义,对因人为活动强度大而可能导致诱发的地段采用限量,对已成灾害或因人为不合理工程活动明显会造成地质灾害的地段,应禁止一切形式的开挖等活动。该方案是目前应采取的最为有效方案之一,但在搬迁避让过程中一定要科学分析,选址避免重复、多次无效搬迁造成经济浪费。

4.生物工程方案

生物工程方案是一种具有战略意义的防治方案,从长期看能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境内许多地方地质灾害均因人工乱挖造成水土流失导致斜坡失稳,采用此方案能从根本上防治水土流失,减少崩塌等灾害的发生和发展。

生物工程包括:1、保护现有植被;2、退耕还林还草,实施生态恢复和重建,增加林草覆盖率。

在进行生态恢复和重建过程中,应用科学的观点、方法,通过分析研究、选择适应当地生长条件,即保护水土,又有较高经济效益的林、草类,实现开发式防治。

5.工程治理方案

此方案适用于规模较大,正在发展中,避让难度较大以及重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害特别严重,投入少量工程可以挽救大量经济损失,治理工程用于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的地质灾害。

不同的地质灾害类型,施用不同的地质工程措施。如对崩塌的防治有锚固、削坡与清除等。

(1)崩塌的防治措施

修筑拦挡建筑物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

支撑与坡面防护支撑是指对悬于上方、以拉断坠落的急臂状或拱桥状等危岩采用墩、柱、墙或共组合形式支撑加固,以达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对危险块体连片分布,并存在软弱夹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危岩区,首先清除部分松动块体,修建条石护壁支撑墙保护斜坡坡面。

锚固这种措施可使岩体裂缝宽度减小,提高岩体的完整性。锚杆或锚索是一种重要的斜坡加固措施。

灌浆加固固结灌浆可增强岩石完整性和岩体强度。

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通过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

削坡与清除削坡减载是指对危岩体上部削坡,减轻上部荷载,增加危岩体的稳定性。

软基加固对陡崖、悬崖和危岩下的泥岩基座,在一定范围内喷浆护壁可防止进一步风化,同时增加软基的强度。

加固山坡和路堑边坡在临近道路路基的上方,如有悬空的危岩或体积巨大的危石威胁行车安全,则应采用修筑与地形相适应的支护、支顶等支撑建筑,或是用锚固方法予以加固:对深凹的坡面须进行嵌补,对危险裂缝应进行灌浆处理。

(2)区内产生塌陷主要是地下采矿,少量为自然作用形成;地裂隙则都是在地下采矿活动诱发和地下水开采活动诱发下产生的。

填堵就在塌坑或裂缝内先填碎块石,然后覆土夯实填平。填堵时为提高填堵体的强度,可视具体情况,给回填碎料中分别注水泥浆以起到强化堵体作用。

强夯有塌陷或地裂缝产生地段,可能地下还有隐伏土洞和软弱带,施用强夯实法,一方面夯实塌陷、地裂缝区松软土层,一方面消除隐伏的土洞和软弱带,是一种治理与预防相结合的有效措施。特别是在塌陷、地裂缝区段兴修建筑物前,施用此法处理过的基础,建筑物受其影响程度大大减小。

3预期效果

朝阳市市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以人为本,防治结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期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各灾种类型的特点,分别采取工程、避让和监测预警等不同措施和方法、手段,经过近期和远期不同阶段的防治工作,使全市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使所有的乡镇(街道)逐渐地彻底摆脱地质灾害的困扰,特别是人口高度集中的地区,不可有丝毫的灾害侵袭,使朝阳市市区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参考文献

〔1〕张倬元,王士天,王兰生.工程地质分析原理〔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4.

〔2〕金支弼,崔贤淑,杨春璞,马金波.满拉水利枢纽左岸塌滑体稳定性研究〔J〕.工程地质学报,2003,11(2):197~201.

〔3〕《工程地质手册》(第四版):168.

管道地质灾害防治范文5

一、全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区行政辖区域内的地质灾害主要有泥石流(*周边)、崩塌(丘陵区)、塌陷(堤坝管涌泡泉区)和滑坡。

近年来,我区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危险点都得到了有效的治理。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情况,现有92处,其中可能产生滑坡45处、崩塌47处、潜在威胁人员946人,房屋1061间,公路500米,预计构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100万元。

二、地质灾害防御重点

(一)我区地质灾害发生、分布特点与基本规律

地质灾害的分布与一定的地质环境条件相关。泥石流、滑坡主要发生在我区的中低山地形,丘陵地形区也有发生滑坡现象,按岩土类型主要为变质岩石和花岗岩风化层中,而塌陷主要分布在沿江沿湖低洼有泡泉存在处。崩塌主要分布在人工开挖的高堑坡地形。在时间上,地质灾害多发生在雨季。在规模上,以小型为主,按国土资源部界定的危害等级标准,都属一般级。

(二)地质灾害防御重点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我区地质灾害发生、分布总的趋势是:时间多发生在每年的4-8月间,重点区域为山区和湖滨地区、*、*高速公路和九威大道、环*大道两侧以及各采石场、露天开采矿区等。在强降雨天气,尤其是因局部暴雨在山区引发的山洪暴发而造成的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以及在矿山采矿场和尾矿库产生的崩塌、滑坡。我区防治重点如下:

1、海会、威家、莲花、赛阳等乡镇靠近*,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要防治对象。犹以莲花镇莲花村三组山河屋后山体滑坡和赛阳镇东林村涂家、张家屋后山体滑坡为防治对象。

2、新港、虞家河、十里、姑塘等沿河沿江沿湖乡镇,以堤岸崩塌为主要防治对象。

3、*、*高速公路和九威大道两侧、环*南路高垅营盘山两侧以滑坡、崩塌为主要防护对象。

三、防御方案

(一)地质灾害的调查与汛期应急调查

1、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业力量,根据已掌握的情况、线索,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核实具体灾害隐患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情况。

2、根据调查情况和上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本辖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划定重点防御区段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对一般级地质灾害应及时组织调查,对较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应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二)监测与巡回检查

1、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御隐患点和重点防御区段,由所在乡、镇街道办及区域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测工作。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监测人员,明确监测内容、方法和要求。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由有关部门、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监测工作。

2、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御区段的巡视检查工作。汛期巡检一般不少于2-3次,重点地段要加强巡逻检查。要与气象、水文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

3、监测期间如发现重要异变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三)预防、预报、预警

1、所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是有条件进行治理的,应立即落实治理措施进行治理;暂时没有条件治理的,也要制定治理规划,针对可能诱发因素采取简易应急工程措施和防范措施,以遏制减缓险情。由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责成监督有关建设单位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险情预报工作,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者;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扩大,加剧异变情况者;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或者有其他明显征兆者。

各乡镇、街道对地质灾害险情的预报时间:非汛期一般每月通报一次,汛期一星期一报,重大险情随时通报。

3、对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要组织专业人员进一步调查论证,确认进入危险阶段,要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危害预警。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周围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记。预警分三级:

一般性预警:威胁10人以下的危险点,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威胁10-50人的危险点,由区政府向社会划定危险区告示。

重要级预警:威胁50人以上的危险点,由市政府向社会划定危险区告示。

(四)应急准备与避险

1、对预警点,有关乡镇街道要立即派出专人赴现场监测,一般性预警由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派员加强监测和防治技术指导;二级预警由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派员参加;重要级预警则由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派出人员。

2、预警点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立即成立相关部门参加的防灾小组,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避险、抢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灾力量和器材物资准备。

3、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的险情,地质灾害体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要尽可能转移。同时,还要制定出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撤离、财产转移方案。出现临界级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要立即转移,并作出抢险救灾临战准备。对临界险情不易判断的地质灾害险情,按临界险情方案运作,对灾害影响范围内的重要设施要做好保护工作。

(五)抢救、救灾

1、灾情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及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要立即查明情况,按要求迅速上报。

2、灾害发生地的防灾领导小组要立即按既定方案分工,部署抢险救灾工作。专业人员要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参与指导安全抢险救灾;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场地,抢救被压人员,协助进行工程抢救,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急救伤员,交通、水利、通信、电力、城建等部门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有关基础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的急需,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转移安抚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灾害发生地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要与当地驻军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请求驻军提供救援支持。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是地质灾害监测、勘察、防治工作的职能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分工负责的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应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近期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区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分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划、决策、协调等工作。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地区的重点村,要成立防灾工作小组,建立层层落实责任制度。

(二)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防与群防相结合

地质灾害防御重在监测预报,专业监测预报由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工作人员,落实到位,建立联系网络和工作制度,从4月20日以后至10月底,要定期向区国土资源分局通报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在出现大到暴雨天气,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各项基础工作,增强应急能力,按行政隶属关系层层落实各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防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抓紧群防组织建设,做到乡、村、组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各乡镇、街道的群防组织名单及联系方式应于5月底前报区国土资源分局。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和监管

我区诱发地质灾害因素比较复杂,因此,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以消除和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

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灾害的违规工程,要坚决予以制止或监督责任方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发生和造成危害的要根据“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要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审制度,把好地质环境影响评审关。

管道地质灾害防治范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精神,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省、市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等特点,防范难度极大。近年来我区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为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决策依据。但是,由于脆弱的地质环境和复杂的地质条件,加之易受气候变化、极端天气、人为活动等因素影响,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依然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其中,强降雨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根据市气象台预测,年主汛期于7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8月份有热带风暴影响地区及近海。依据我区降水的气候特点,确定我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每小时降雨量大于50毫米、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50毫米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时段。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维护当地群众及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我区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落实责任,建立群测群防网络。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落实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和培训,建立群测群防网络,指导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以下简称两卡);协调地质灾害专业单位提供技术支持,监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承担全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和日常管理工作。

风景区管理局有关处室:负责风景旅游沿线及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范围为:⒈、景区售票口以内;⒉景区游览区内;⒊景区门禁以内;⒋风景区检票口以内;⒌景区内三水检票口以内;⒍景区售票口以内)。汛前对已有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做好监测变化情况记录,对排查出来的新点登记造册,设立警示标志,做好两卡填制发放工作;根据隐患点的危险等级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区水利局:负责其管辖水库的安全监测。指导街道办事处、区社对其管辖水库加强监测,防止引发地质灾害。

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县道沿线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特别关注212省道石老人、雨林谷段、返岭—青山段两侧公路切坡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设立警示标志,危险性较大的隐患区域要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措施。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防止人为工程建设活动引发深基坑垮塌、塌陷、切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区市政公用局:负责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范围内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特别是关注市政道路两侧护坡区域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设立警示标志,危险性较大的隐患区域要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措施。

区教体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

区房管局:负责建成小区防地质灾害威胁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完善抢险物资储备,应急救援准备(避险场所等);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设立警示标志。督促指导社区落实汛期专人监测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已有的隐患点进行定期监测并做好监测变化情况记录,对排查出来的可疑情况要及时上报处理。

(二)落实预案,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国土资源分局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做好与本区应急管理部门总体预案的衔接,提高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避险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预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按照“预案进社区、预案进企业、预案进学校”的要求,加大对预案的宣传力度。风景区管理局有关处室要结合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的实施,组织机关人员及游客进行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和演练工作。今年6-7月,由街道办事处主办、国土资源分局协办,在青山社区组织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三)切实做好1:5万地质灾害调查和成果应用工作。

国土资源分局要按照《关于做好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资料汇交及成果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今年汛期前全面完成调查工作。根据目前野外验收成果,组织技术力量,确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要隐患点,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预案工作。

(四)做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

国土资源分局要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配合下,切实做好“街道办事处青山村滑坡”和“街道办事处返岭前滑坡”搬迁避让相关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实施搬迁避让任务。

三、突出重点,抓好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区域防范工作

根据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及1:5万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全区目前已查明大小地质灾害隐患89处,其中街道2处、街道12处、街道15处、街道20处、风景区40处。区内地形比较陡峭,坡面超过30度的山坡因修建梯田和存在砾石及不稳定岩石等原因,在降雨强度大、坡积物浸润饱和、排水不畅的情况下,极易引发坡面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组织专人巡查,尤其是重要地质灾害点危险区域落实专人监测,发现险情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全区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区:

一是青山、返岭前滑坡地质灾害危险区。主要分布在街道南部滨海地段。

二是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危险区。主要分布在北宅街道东部、北部及风景区内。

三是浮山关停采石场回填绿化区域。

四是风景区旅游沿线地质灾害危险区。主要分布在景区范围内,是省、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

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采取三个方面措施:

一是工程治理。年区将投入财力资金,对危险性较大的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风景区管理局有关处室也应对风景区范围内重要隐患点编制治理方案,进行工程治理,重点采用护坡加固、爆破清除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

二是预报预警。年我区将投入专项资金,在等四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地质灾害自动监测预报预警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