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检测报告范例6篇

饮用水检测报告

饮用水检测报告范文1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县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县城及周边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各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建设局主管城镇供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城镇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水污染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卫生和环保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水质进行监测。

第四条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五条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卫生局签发的卫生许可证,经县建设局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经县环保局监测,排污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取得排污许可证,经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办理税务登记证后方可从事供水经营活动。

第六条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具有满足净水工艺要求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以及必要的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和人员,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时,做好水质检测资料存档工作,并按月向县建设局和县卫生局报送水质检验资料。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自检能力达不到国家规定且不能自检的项目,应当委托有检测能力和资质的检验机构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测。县卫生局应按规定的检验频率(每季度)对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卫生进行监测检查,并定期将监测检查结果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八条以河流为饮用水水源的,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水域及沿岸为地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县城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为取水点上游4300米至下游100米范围)。以水库和湖泊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根据实际需要,其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为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水源的,取水点周围半径30米内为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第九条环保、卫生、公安、建设、水利、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对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管理和保护,做好水源防护和水源水质检测工作,并设立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告示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城镇饮用水水源水质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并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若水源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规定,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规定,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

第十条发生突发性水源污染时,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各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应首先报告所在镇人民政府),并及时进行水质检测,报送处理报告。当出厂水水质难以达到国家标准需要采取临时停水措施的,必须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水源污染严重威胁供水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县环保局应当报县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单位减少或停止排污。

第十一条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县建设局、水利局和环保局批准,禁止兴建水厂和开采地下水。其中开采地下水还必须经县国土局会审。

第十二条实施城镇供水特许经营制度。县建设局要联合卫生、环保、工商、税务等相关单位加强对各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检查与监督。坚决禁止不具备城市供水资质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对县城和各镇规划区范围内供水;对不符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等方面要求的供水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仍不能安全供水的单位,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整顿;对无卫生许可证、《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排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存在重大供水安全隐患的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坚决关闭取缔。

第十三条建立和完善对城市供水水质重大突发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制定好城市供水紧急情况应对预案,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异常情况下安全供水。

饮用水检测报告范文2

2014年9月26日上午结束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跟踪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基础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总体评价基本满意。

开局之年锁定饮用水保护

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在换届后的开局之年开展的首次执法检查,锁定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饮用水水源保护。

2013年6月3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5个执法检查组,分赴丽水、温州及嘉兴、湖州、杭州、舟山6个设区市,重点围绕水源地规划建设、水源地环境质量及综合整治、农村水源地保护、水源地保护能力建设等四方面内容开展检查。在之后的审议中强调了饮用水保护工作省政府需整改落实的10个重点内容。

2014年,继续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联动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组成3个检查组,赴杭州、宁波、湖州、嘉兴、金华、丽水等6市,跟踪检查审议意见提出的10个方面整改内容,重点是6个跨界水源地保护情况、水源保护区内55家违法企业或设施的关停取缔情况、72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13个水源地水质超标问题及县级备用水源的规划建设情况,并委托其他市人大常委会自行检查。

满意度测评形成倒逼机制

为有效促进“一府两院”积极履行职责,保护饮用水水源,省人大常委会还决定对省政府关于审议意见10个方面重点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分项和综合满意度测评。

为做好此次测评工作,2014年5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研究通过了《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满意度测评分成综合评价和分享测评两个层次,采取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测评事项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次。

方案规定,“满意”和“基本满意”超过参加测评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且满意数超过基本满意数的,为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未超过参加测评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的为不满意;除此为基本满意。

综合评价满意,同时十项分项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超过2/3且满意数超过基本满意的,为总体评价满意;综合评价不满意,同时五项以上(含五项)分项测评不满意的为总体评价不满意;除此为总体评价基本满意。

总体评价不满意的,报告机关要限期重点整改,并在6个月内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是否进行第二次测评,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总体评价基本满意以上但有分项测评不满意的,报告机关要限期重点整改,并在6个月内向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对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满意度测评结果一并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省人大常委会以满意度测评的方式,维护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常委会监督的权威性,已不是首例。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010年,当年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从这年起就有关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一直以来,审议意见处理虎头蛇尾,意见难以落到实处,是人大监督最感困惑的问题之一。如果说集中审议是对专项工作的诊断并开具了药方的话,那么,报告机关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则直接决定“治疗”的效果。如果审议缺乏有力的权威支撑,审议“议而无力”,严重影响了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为将审议意见落到实处,近年来,全国各地人大在立足监督法的基础上,进行了诸多尝试,满意度测评就是其中之一。

“这是监督形式的小改进,却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大进步。”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说,以前执法检查之后,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省政府给个答复就行了。现在进行满意度测评,如果总体评价不满意的,就要发回去重新整改。“这种测评方式,提高了常委会的审议质量,也促进了政府高效行政、依法行政,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监督的力量,在于动真

引入票决,解决“议而无力”的问题,把对事的问责和对人的问责结合起来的制度,能大大增强监督的效果。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关停和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55家违法企业安全隐患,省环保部门,挂牌督办,并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线执法检查,一点一策,已限时停产和搬迁51家企业。对央视曝光的新安江饮用水水源地违法问题现场督查,全面拆除污染源。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整治水源地72处环境安全隐患,制定实施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已消除隐患65处,对“钱塘江自来水异味”事件和320国道桐庐段四氯乙烷泄漏等事件,及时调查并控制事故影响。对审议意见提出的13个水源地水质超标问题,全面制订水源地环境整治方案,督促水质逐步改善,已达标3个。

饮用水检测报告范文3

【关键词】餐饮业;洗涤剂;安全

餐具洗涤消毒是饮食卫生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所存在的问题,消费者用餐时不易察觉。餐具洗涤也是日常监管的重点之一。据专家说,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洗涤剂或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来洗刷餐具,对人体健康是存在安全隐患的。2010年对朝阳市区内大中型餐饮业使用餐具洗涤剂情况进行调查。

1调查对象与方

朝阳市区内大中型餐饮业148家,通过专项检查及暗访等方式调查,参考的标准是手洗餐具用洗涤剂标准(GB9985-1988)。

2结果

148家餐饮企业使用餐具洗涤剂结果表明:其中20家餐饮单位使用的洗涤剂是从超市购进的正规厂家产品,合格率为40%;其余128家使用的是散装洗涤剂,无标识,都是散装液态洗涤剂。128家使用的散装洗涤剂每月使用餐具洗涤约60,000公斤,分别来自本市7个无任何有效合法经营资质的个人加工点,无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有2家餐饮企业提供了洗涤剂检测报告,但其报告检测依据的标准是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标准QB1224-1999,22家餐饮企业使用外地生产的餐具洗涤剂,无相关证件,每月使用约9,000公斤,约占15.0%;23家使用外地生产的餐具洗涤剂,出示非本批次产品检测报告单,但无有效合法经营资质证件,每月使用约11,000公斤,约占18.3%;74家使用外地生产的餐具洗涤剂无任何有效合法经营资质生产厂家及检测报告,每月使用量达40,000公斤,约占66.7%。

3讨论

当前存在的问题是,部分餐饮从业者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自律性差,有的餐饮业主明知不合格洗涤剂品质低劣,为节省成本仍然选用。我市目前大中型餐饮企业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餐具洗涤剂约94.5%,据业内人士说:正规厂家生产的洗涤剂除了添加表面活性剂,还要加亲水剂等,平均每公斤至少2元,而小黑加工点配制的餐具洗涤剂,送货价平均每公斤0.5元,其质量之低劣窥见一斑。另据质量检测部门介绍,“总活性物”是决定洗涤剂去污效果的重要指标,有些生产商为了降低成本,减少产品中价格较高的表面活性剂含量,为了增强“漂白”效果,在洗涤剂中添加甲醛,人体长期接触这类洗涤剂,会导致皮肤癌和血液病等。有些洗涤剂含重金属超标、添加“荧光剂”等,长期接触这类洗涤剂,能导致肝损伤、头发脱落、记忆力减退等症状,对人体危害极大。

4建议

4.1严格规范餐具洗涤剂生产企业,相关执法部门对达不到国家标准的生产企业坚决取缔,严厉打击黑生产企业。餐具洗涤剂生产企业加强自律,餐具洗涤剂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饮用水检测报告范文4

(一)掌握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科学数据。

(二)了解农村饮水工程的水处理工艺、消毒设备使用情况、覆盖人口、新建改建扩建等基础信息。

全县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农村饮用水工程。

(一) 监测点设置

按照磐政办(2013)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全县12个集镇供水、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成品水进行检测。(详见监测点分布表)

(二)监测方法

水样的采集、检验和评价要求:对12个集镇供水成品水每月检测一次,对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分别在每年的枯水期和丰水期抽取成品水各检测1次;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分析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06)规定执行。水质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四)监测指标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

毒理学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与消毒有关的指标:根据饮用水消毒剂所用情况确定相应的指标,如游离余氯、二氧化氯等;如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亚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氯酸盐。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须采取从现场检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措施;如按规定做现场空白、运输空白、现场平行样、现场加标样等。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监测实施中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料审查。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水质监测的行政管理。

饮用水检测报告范文5

关键词:诺如病毒;急性胃肠炎;暴发;流行病学;学校

诺如病毒(norovirus,NoV)又称为诺瓦克病毒(norwalkviruses,NV),是人类杯状病毒科(humancali-civirus,HuCV)中诺如病毒属的原型代表株。该病毒具有发病急、感染剂量低、传播途径广泛、人群缺乏持久免疫力且普遍易感等特点,是引起人类非细菌性急性胃肠炎暴发和散发的重要病原,极易在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等聚集场所引起暴发[1]。2006-2013年国内诺如病毒感染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呈上升趋势,累计报告56起,发病4979例,极大危害公众身心健康[2];同样上海市感染性腹泻监测结果显示,腹泻患者中诺如病毒检出率高达26.17%,诺如病毒已成为上海市腹泻患者感染最主要病原体[3]。2014年11月20日,上海市金山区某学校发生一起聚集性呕吐、腹泻病例疫情,为掌握其流行病学和感染的病原学特征,探寻感染来源和传播的危险因素,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开展本次调查。

1对象与方法

1.1病例定义

1.1.1疑似病例2014年11月15-26日,在该学校的全体学生及教职员工中出现有呕吐症状者或腹泻次数≥3次/d或者腹泻次数<3次/d,并伴有腹痛、恶心主观症状之一者。1.1.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中呕吐物、腹泻物或肛拭子样本中至少1项实时荧光RT-PCR诺如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1.2病例搜索根据病例定义通过查阅学校卫生室就诊记录、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记录进行病例搜索,并采用面对面访谈及电话调查方式开展个案调查,内容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发病情况、临床特征、发病前3d饮食饮水史及流行病学接触史等。

1.3卫生学调查

对学校内供水、食堂设施、卫生状况、食品加工过程和食堂员工饮食饮水情况进行调查。

1.4实验室检测

1.4.1样本采集随机采集发病学生的呕吐物样本2份、粪便3份及肛拭子样本11份;采集4份食堂员工肛拭子及3份食堂内环境样本;采集3份发病班级桶装水及4份班级内环境样本。病毒管4℃保存、送检。1.4.2RNA提取及cDNA合成使用QIAampViralRNAMiniKit试剂盒从采集样本中提取病毒核酸,操作方法见试剂说明书;采用SuperScriptTMⅢFirstSynthesisSystemfotRT-PCR试剂盒,按照其操作说明书利用所提取的病毒核酸合成cDNA。反转录条件:25℃预热10min,50℃作用50min,85℃灭火5min,再加入M-MLV反转录酶1μl,37℃作用20min。产物置于-20℃存贮备用。1.4.3实时荧光RT-PCR利用上述提取RNA样本,按照荧光RT-PCR测定试剂盒操作说明书(上海之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诺如病毒核酸检测,以明确患者诺如病毒感染。反应体系25μl:NoV荧光PCR检测混合液18μl、逆转录酶1μl、无RNA酶水1μl、RNA5μl。扩增条件:45℃,逆转录反应10min;95℃,预变性15min;95℃变性15s,60℃退火1min,共40个循环。判断标准:以Ct值≤30为结果阳性;30<Ct值>40为检测灰区,需复检1次,Ct值仍小于40可判断为阴性;Ct值无任何数值判为阴性。1.4.4常规RT-PCR应用引物对COG2F和GⅡSKR扩增诺如病毒衣壳蛋白基因区(Capsid)N/S端,PCR产物大小为387bp,PCR产物经质量分数为1.5%的琼脂糖凝胶电泳进行鉴定。1.4.5DNA纯化、测序和序列分析利用TaKaRaAgaroseGelDNAPurificationKit试剂盒,按照其操作说明书对PCR产物进行纯化回收,PCR产物委托上海生工生物技术公司进行双向测序;测得序列经核酸比对程序(nvbi.nlm.nih.gov)比对确认,利用Clust-alX、MEGA5.1等软件进行序列分析,构建系统进化树。

1.5统计学分析

采用Excel2010软件建立数据库,并进行流行病学特征分析;运用OpenEpi3.03在线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算RR值及其95%可信区间,并进行连续校正χ2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

2.1基本情况

该学校有2栋楼,1栋为5层教学楼,1栋为行政办公楼;仅设置一、二个年级19个班级,学生835人,教职工53人。校内设有食堂,从业人员12名,食物统一制作,仅供应在校师生午餐。2014年11月15-26日该校共报告病例36例,病例集中报告于二(3)班,罹患率为55.81%(24/43);此外二(10)班、二(5)班、二(4)班等其它6个班级也有相似症状病例报告,校内教职员工无相似症状病例报告。所有病例均为轻症,无重症病例、死亡病例。

2.2流行病学特征

2.2.1首发病例调查首发病例8岁男性,二(3)班学生。该病例发病前1d(17日17时)有某小龙虾馆就餐史,期间食用盱眙麻辣小龙虾,白灼小龙虾及蛤蜊炖蛋;18日凌晨4点呕吐2次,期间无发热、腹泻及腹痛等症状,18日当日继续上课,并参与班级内集体活动。19日早上7时,患者腹部有不适症状,医院给予胃肠炎对症治疗。2.2.2时间分布首发病例11月18日4时发病,19日发病19例达到发病高峰、20日发病7例、21日发病3例、23日发病1例及24日发病4例,25日及以后再无新发病例报告。此次疫情持续6d,见图1。2.2.3性别、年龄分布报告的36例病例中男性、女性各发病18例;7岁者1例,8~9岁者35例。病例较多的二(3)班男、女发病各12例,男性罹患率和女性罹患率分别为57.14%和54.55%,两者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RR=1.30,95%CI:0.62~1.78)。2.2.4班级分布病例分布在7个班级,其中二(3)班共计发病24例,二(10)班发病6例,二(8)班发病2例、二(5)班、二(4)班、二(1)班及一(9)班各发病1例。二(3)班罹患率(55.81%)显著高于其他发病班级(4.71%)(RR=11.86,95%CI:6.43~21.89)。

2.3临床症状

所有病例急性起病,症状均为轻型,以呕吐为主,少数伴有腹痛、腹泻症状。其中呕吐者占97.22%(35/36),多数在为1~6次/d;发热者38.89%(14/36)、腹痛者36.11%(13/36)、恶心者30.56%(11/36)及腹泻者8.33%(3/36),见表1。患者病程为1~3d,中位数为2d。

2.4危险因素调查

2.4.1饮食情况校内有食堂,仅提供学生与教职工午餐,统一制作。食堂负责每天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后统一分装餐盒送至教室供学生用餐,餐具统一清洗、消毒处理,卫生情况良好;食堂从业人员均持有健康证。调查所有病例发病前3d就餐史,学生仅有发病前1d(周一)共同食物就餐史,但学生食用相同种类午餐,未发现有可疑食物进食史。2.4.2饮水情况学生及教职工饮用过同一品牌、同一批次桶装水,教职工及其他班级学生无发病情况;二(3)班发病学生日常饮水类型不同,但相比该班发病学生饮用开水罹患率(53.85%),饮用温水罹患率(57.89%)及凉水罹患率(54.55%),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χ2=0.43、0.51,P>0.05);实验室检测桶装水符合饮用水标准。2.4.3日常接触情况二(3)班发病学生未能及时隔离,仍在正常上课;疫情发生前2d该班均有集体性活动课,且该班级11名学生参加校内每日两次舞蹈兴趣课。舞蹈兴趣课:二年级10个班级共37人参加每日两次校内舞蹈课,二(3)班发病5例、二(10)班发病3例及二(4)班发病1例;舞蹈兴趣课内男女性罹患率(20.00%、19.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46,P>0.05);参加舞蹈兴趣课学生发病风险为未参加的6.67倍(RR=1.05,95%CI:1.67~26.57),见表2.

2.5实验室检测

2.5.1实时荧光RT-PCR采集发病学生(粪便、肛拭子及呕吐物)、食堂员工、发病班级(门把手、扶梯等)及食堂(餐具、砧板等)环节样本及发病班级桶装水。实验室检测结果证实发病学生中1份呕吐物、3份粪便及4份肛拭子样本检出GⅡ型诺如病毒核酸,其它采样样本诺如病毒核酸均为阴性。2.5.2诺如病毒Capsid的N/S区遗传进化分析在诺如病毒Capsid的N/S区,jinshan06/2014/shang-hai/CHN、jinshan06/2014/shanghai/CHN等6株与GII/JP/2014/GII.P17_GII.17/Kawasaki323、NoV/Hu/GII.17/Okinawa/FP027/2012等株在进化树的同一分支上,可信度为98%,基因型为GⅡ.17型诺如病毒,见图2。

讨论

饮用水检测报告范文6

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专项检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综合检查;

(三)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专项检查范围是各类学校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小卖部,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学生饮水供应设施),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检点是各乡镇中小学校及年发生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暴发事件的单位。

可结合卫生部20**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中关于食品卫生、饮用水和游泳场馆卫生检查的相关要求进行。

检查主要内容

(一)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卫生

1、学校是否建立健全相应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学校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实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是否建立准入制度,明确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卫生管理中的职责。

4、学校食堂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是否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5、校内其他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和学校周边餐饮店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和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6、学校食堂和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

7、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帐制度,食品采购是否索证,有无验收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是否做到了不使用无检疫证或来路不明的肉及肉制品,不销售腐败变质、过期、“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食品。

8、加工场所面积是否符合要求,相应功能加工间是否完整(粗加工、烹调、配餐、餐具洗消、食品储存等)。

9、食品贮存、加工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

10、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符合卫生要求,能够提供餐饮具消毒效果检测报告。

11、加工经营场所是否有“三防”措施,设施是否完好。

(二)学校饮用水卫生

1、学校是否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是否经过健康体检,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

2、采用自备水井供水和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的学校,水源及蓄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源,有无卫生防护,蓄水设施是否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分散式供水使用前是否消毒),有否定期检测水质,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消毒产品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采用市政供水的,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消毒产品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学校是否提供开水,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同批产品的检验报告。

3、2004—2006有否因饮用水卫生发生传染病,发病起数,发病人数。

(三)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

1、学校有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否配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是否畅通。

2、学校有无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晨检是否记录,病因排查结果有无记录。

3、学校是否有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有无学生健康档案。

4、学校游泳场所是否有卫生许可证,是否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做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是否有池水循环净化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否具有池水消毒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否设置强制性通过式浸脚池,能否符合要求;消毒产品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游泳池开放期间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五、检查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准备。时间为8月上、中旬。

各学校要大力宣传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自纠。时间为8月下旬~9月上、中旬。

在卫生和教育部门指导下,各类学校对校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管理制度,按要求将校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状况上报教育局法制办。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时间为9月下旬~10月上、中旬。

9月下旬以后,教育局将联合卫生局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拉网式检查,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记录检查结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工作总结及检查情况汇表。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整改意见,及时进行认真整改,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整改意见落到实处。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