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范例6篇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范文1

只有用市场化的方式来用人、选人,才能激发起企业管理者的企业家精神。

上海基于分类监管的标准分类监管对于管理班子形成相应的选用方法。对于竞争类企业,上海将仅管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三个岗位,有的企业总裁也将尝试放手市场化,经理层副职以及相应党群干部不再“市管”,管理层以市场化配置为主。这意味着在业绩考核和薪酬激励上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市场化手段将成为激活国企活力的突破口。在出台的《关于完善市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分类管理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将对三类企业分类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立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地位。

建立在国企用人制度方面,湖南也敢于破冰。2月20日湖南省国资委了《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公开招聘经营管理者办法》、《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尝试进行市场化选聘与创新经营监管方式。文件提出将分类实施动态薪酬激励机制,实现分配形式的多元化,突出强化对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的中长期激励,对引进的特殊经营管理人才可根据市场价位实行协议薪酬;对省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经理班子成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管可实行公开招聘。

广东省要求在本轮国企改革中,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管控模式将进一步完善。同时,职业经理人制度将全面推行,形成市场化的企业人事、劳动、分配制度和长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范文2

内容提要: 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不仅需要用法律规范来确立国有企业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更要求通过法律对企业产权的确认调动企业内部投资者、管理者、技术人员及普通劳动者的积极性来创造企业活力。因而,构建国有企业法律体系以确立其市场主体地位,着眼企业增量利益的调整,确认劳动者、企业家、技术人员产权以激发企业活力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立法方向。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关企业的各种制度的总称。 [1]由于公司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典型的企业制度。具有其固有的优势,有利于使国有资产决策和利用分散化、民主化。更适应市场经济的决策模式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用法律来规范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化、正规化的惟一途径。问题是目前的企业法、公司法和民法以及劳动法都只是从把国有企业重构为一个独立的经营者市场主体这一层面来规范国有企业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偏重于明确企业的民事或商事主体地位。也就是在没有把国有企业内部关系调整好(政策性、社会性负担没有剥离、自生能力、内部活力没有产生)之前就把他们推向市场,让他们去与形式平等而实质不平等的具有“狼”性的非国有企业去竞争,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很多大中型企业徒具公司制的形式,而人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还是跟以前一样。要么是政府的执行机构,要么“内部人控制”,无法建立起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与我国企业立法不完善性有关。笔者认为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立法应该:

1.在法律体系上应以投资责任作为分类标准,体现企业主体平等性。我国企业立法单从体系上看是较为完备的,以所有制为标准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外资企业法等;以投资者责任为标准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等。但是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对同一企业有可能存在不同的法律调整而且其规定相互矛盾。例如: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与公司法之间、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法之间都存在这种问题。二是法律条文在各企业立法之间重复较多,浪费了立法资源。三是各企业主体地位不平等。有的企业享有较多优惠政策,造成企业之间形式上和实质上的不平等。基于此,现阶段做好企业立法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对现有的企业立法进行梳理。理清企业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在这一问题上漆多俊教授提供了一种分析框架,即把企业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分为并立关系和交叉关系。从而对《公司法》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之间的关系、《公司法》与外资企业法之间关系、《合伙企业法》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及《民法通则》之间的关系作了较为明析的分析。 [2]但是,这种分析框架中最为关键的一般法与特别法、普通企业法律形态与特殊企业法律形态的划分标准并不容易掌握。且这两种关系是否一定是在效力等级相同情况下才能使用,由于其提供的例子全部是同一效力等级,又没有作出说明。如果是,那末这种分析框架的作用就会受到限制;如果不是则如何建立这种分析框架。只有在对现行的企业立法之间的关系有一个十分明晰的了解才能对现有的企业立法进行整合,形成一个相互之间界限分明、覆盖全面的企业法体系。第二是设立法制的价值取向。我国现行的设立法制是以交易安全为价值取向而牺牲了经济效率。企业设立的特许主义与核准主义还是主要的准则,程序繁琐,耗时费财;立法内容多有重复且规定严格的法定资本及其交付期限,实行实缴资本和资本维持制度以及对企业经营范围严格限制;企业设立主体的法律责任偏重。在注重交易安全的同时失去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效率。而且过分地注重交易的安全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安全,因为只有效率法则才是市场经济的最高法则。谁没有效率谁就会被市场淘汰。因此,企业立法应该效率与交易安全并重,让企业的设立主体有多种选择,既能灵活的设立,同时又能顺利的退出;把市场准入制度与企业设立准则主义结合起来;合理分配企业设立主体与中介机构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设立法律责任,真正提高企业交易安全。

针对国有企业立法有的学者主张采用特殊形态企业立法,名称可以为公营企业法、国有企业法或国有企业改制法;有的学者则主张只按投资者责任立法,不单独针对国有企业立法。笔者认为既应考虑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有很多国有企业要承担国家的战略和社会责任,不能采用公司制,只能采取国有国营的形式。又要考虑到我国已加入了wto,对国内外企业一律实行国民待遇。需要平等对待企业、实行无歧视立法。因此,将外资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私营企业法等分解整合到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国有国营企业法、股份合作企业法中,再辅之以国有资产管理法及特殊行业准入立法。基本上可以既保证了立法的统一性,又体现了企业的平等性。目前,国有企业在许多方面难以与非国有企业实质上平等,非国有企业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又占有了先发的优势(一开始就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因此,依据《公司法》第21条规定,国务院应对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实施步骤与具体办法作出统一规定,如不能作出统一规定则应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指导性意见。其原则是体现平等性。这是国有企业在第一层面上重构市场主体的前提。只有把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放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才能培育成具有独立人格的经营者和市场竞争者。只要存在特权就很难转变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2.企业立法在理论上着眼于企业增量利益 [3]调整。目前我国企业立法受民法理论影响较大,重点是界定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关系,所有制立法是主流,就是1993年出台的以投资者责任形式的企业立法《公司法》也主要界定投资者的所有权(股权)与企业经营权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虽然涉及了股息的分配,它只是股东-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并没有涉及投资者、投劳者、管理者(严格意义也是投劳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1)民法理论对增量利益的调整采取理论逻辑是:确定物权所有者物权产生法定孳息(民法上把企业经营利润作为法定孳息)物权所有者享有法定孳息的收取权。但这种调整方法只能适用于农业社会时期工厂的所有者、经营者甚至生产者三者合一的时代,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生产的社会化和信息化,以这种调整方法来调整企业利益的分配根本不适应时代的需要。第一是忽视了增量利益产生的劳动的存在。物是不能自行增值的,资产只有投入运营,在生产环节产生增量利益。而活劳动是产生剩余价值的惟一源泉。

第二是只重视有形资产,忽视人力资源和无形资产。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企业在二个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有重大的作用。二是知识工人在职工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跟企业中知识工人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劳动密切相关。而我国企业法并没有承认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的产权性质(有的学者以人力资本的概念来代替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的产权)否认其参加利润分配的权利。就是对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也是采取限制的态度。公司法对专利、工业产权、信誉(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0%,高新企业不超过30%。第三是否认了按劳分配,实质是按资分配。目前,我国企业法所体现的分配关系还是国家作为资本所有者得利润、工人得工资。

(2)企业法理论应该是着眼于增量利益的调整(但并不否认对存量利益的界定),通对企业内部增量利益关系的调整调动投资者和投劳者的积极性来注入企业的活力。这是企业立法的最主要的指导思想。通过法律界定投资者以决策劳动和资本所有者两重身份取得利息和部分利润,管理者以管理劳动以及形成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取得部分利润索取权,技术人员以其科技劳动和技术对价值创造的贡献取得部分利润索取权,普通劳动者以其生产劳动取得部分利润索取权。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出现职工参与企业纯收入分配的多种途径:一是利润分享制。在美国、法国和英国普遍实行:在法国,1990年参加利润分享的人数达到1400万人,约占职工总数的60%;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末有15%的公司实行了利润分享制,参加人数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2%;英国政府1978年制定了利润分享法规,1980年参加利润分享的职工达到51万人 [4]而且这部分收入可以享受法律的税收优惠。二是企业价值分享制,即采取股票期权方式对企业的价值的增值分享的制度,1997年《财富》杂志评选的1100家上市公司中有53%的公司授予全部职工股票期权, [5]80年代英国政府制定了鼓励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 [6]三是企业所有权分享,即职工持股计划(esop)。四是管理权分享制。职工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参与企业管理,代表全体职工利益,主要在德国普及,1976年德国颁布的《共同决定法》规定,职工在2000人以上的公司监事会(相当于董事会)由劳资双方代表组成,比例为各占50%。 [7]企业职工通过参与利润的分配使企业的所有者与职工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收益,共同关心企业的发展。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应以各自的贡献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社会主义法律也应该给予明确的确认,确认其劳动力所有权(包括企业家产权)同资本、技术、信息共享利润分配。

3.在法律制度上应通过企业家产权制度、劳动者劳动力所有权制度、技术产权制度的确认及对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实施,引导企业进行各种形式按劳分配制度和按要素分配制度,施行投资者、投劳者的利益制衡的各种公司法律制度,重构国有企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1)企业家产权制度。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的生产力主体。确认企业家产权制度是解决我国企业家资源稀缺和国有企业企业家行为失范的关键,是建立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要条件。确认企业家产权制度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一是确认企业家阶层的法律地位。法律上有阶级划分,如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也有职业划分,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但没有根据所有权和经济职能进行的阶层划分。如雇主和雇员,董事、经理和雇员的划分。法律地位不明确,也就谈不上权利与地位及法律上的保障,鲍莫尔(baumol)提出,一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快慢主要不是处决于该社会企业家资源多少优劣,而是取决于社会的制度机制对企业家资源 [8]的引导和发挥。并提出三条定理:各时代各社会间,决定企业家资源各种用途酬劳的游戏规则;各个社会企业家资源应用的方向因上述游戏规则的不同而不同;企业家资源在生产性领域和非生产性领域的应用配置。即用法律确认适合企业家资源向生产领域配置和应用的游戏规则是社会发挥企业家生产力作用的首要的制度条件。因此,明确确认企业家的法律地位,并给予法律上的保障是企业家产权制度的确认的首要条件。二是企业家产权的内容包括经营权、管理创新所有权、信息所有权、企业家以自己的经营形成的无形产权。法律确认企业家产权内容的合法性并赋予其剩余索取权。在公司法律制度设计上,是以企业家产权可以作为出资的形式-产权股份化方式参与剩余索取还是在公司章程中以契约(合同)方式参与剩余索取;是以强制性条款规定企业家产权还是用任意性条款来确认企业家产权。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欧美公司法对此规定也不尽一致。三是企业家市场的建立有利于企业家产权的界定和定价。国有企业的企业家90%以上是国家通过行政机关任命的。对企业家的评价不是来自市场而是来自政府,而政府对企业家的评价实际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公务员考核,不能体现企业家的产权价值。

目前,国有企业中进行试点的“年薪制”,“股票期权制”以及“mbo”(managementbuy-outs)即“管理层控股收购”或“管理者收购”。实际就是对企业家产权取得剩余索取权的承认。它的主要作用是有利于形成企业家与所有者和企业利益的长期相关和一致性。使企业家剩余控权与剩余索取权相匹配。尊重企业家的劳动成果,发挥其创新、开拓精神,塑造企业的活力机制。

(2)劳动者产权制度。劳动者的劳动包括投资者的决策劳动、经营管理者的指导与协调及监管劳动、技术人员的脑力劳动及普通劳动者的生产或服务劳动。经营管理者的劳动已包含在企业家产权中,技术人中的脑力劳动分两部分进行确认,一部分是技术人员的创新劳动的结果:技术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法律上已给予确认。另一部分内化于技术人员劳动中科技劳动在法律上也应给予确认(将在下面技术产权中予以阐述)。因此,这里需要法律确认的劳动者产权制度主要是指投资者决策劳动与普通劳动者的生产或服务劳动。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劳动产权因为与投资者的资本所有权的合一而容易被忽略,认为投资者仅仅以资本所有权而享有剩余索取权,普通劳动者的劳动因为在信息化时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纯粹的生产劳动或服务劳动对商品价值创造的影响越来越少而容易被忽略。另外“英雄史观”的深刻影响,忽视了普通劳动者的地位和作用, [9]总认为企业的活力只是来源于企业家经营管理才能,殊不知,没有企业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企业是不可能搞好的,一个好的企业家最根本的作用只不过起到了激发全体职工的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凝聚了企业职工的意志,上下同心、共担风险和利益的作用。知识经理也从监督劳动转变为亲自参加劳动;从加强工作方案和方法转变为理解工人。 [10]台湾《天下》杂志里有一句话说得好“经理与工人间相互理解,便能撑起企业大厦。”因此,劳动者产权制度的合法化是劳动者提升自己产权价值的催化剂,将极大地促进劳动者学习知识、掌握技术和关心企业利益。因而它是企业活力的一个重要来源。我国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相结合的方式是劳动者产权制度理论与实践的典型结合,在公司制中引入劳动者产权制度也应是个很好的尝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指导意见》,各省市也制定了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法规,上海、北京、深圳等十几个省市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组建职工持股会”的试行办法,目前,我国实行职工持股的方式大体有四种:一是根据国家体改委原制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在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内部职工股。二是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时,职工以自然人身份入股。三是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职工个人股;四是组建职工持股会向公司投资。严格地说,职工持股(esop)并没有真正体现劳动者产权制度的法律化。它还是以投资方式取得股权。没有体现以劳动者劳动力所有权取得股权产权制度,与职工持股收购(ebo。employeebuy-outs)一样,还只是一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方式。

(3)技术产权制度。知识技术的载体是基本的生产要素即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活劳动。知识技术创造的价值一方面依赖了大量内化在活劳动中的知识技术,另一方面依赖了大量内化在生产资料中的知识技术,形成合力,在创造新使用价值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使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相应地,知识技术产权制度内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识产权,它是知识技术内化于生产资料中形成物化劳动,是物权的一种形式。另一部分是知识技术内化于科技劳动者上的活劳动。这种活劳动是一种复杂劳动是几倍、几十倍甚至成百上千倍简单劳动,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权的表现形式,是一种“内物权”。“内物权”的股权化,是体现知识技术产权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形式的结合,基于知识技术在企业利润中的贡献,在公司法中应对技术产权出资比例给予适当的提高,当然,这与技术市场和评估市场的成熟和完善有很大的关系,但不能因市场的不成熟而限制技术产权的价值。这里有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应考虑到目前生产力水平的不够发达,资本还具有稀缺性,对技术产权在公司法中的规范还是以任意性条款予以规定,但在税收方面应有优惠的法律规定予以引导。

注释:

[1]史际春.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法律问题[db/ol].http//.2001—04—26。

[2]漆多俊.市场经济企业立法观—企业、市场、国家与法律[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68。

[3]陈乃新.经济法是增量利益生产和分析法[j].法商研究,2000,(2):12。

[4]韩宝江.西方世界的拯救—现代西方收入分配制度变迁与贡献[m].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251。

[5]nceo.employee stock options fact sheet./。

[6]lesley baddon,people's capitalism:a critical analysis of profitsharing and employee share ownership,roatledge,london,(1989).31~32。

[7]李永杰.国外股份制经济100年[m].广州:广州出版社,1997,161~168。

[8]丁栋虹.企业家产权制度建设及在中国的实践[j].学习与探索,2000,(1)。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范文3

关键词:家族企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现代企业

中国家族企业自产生以来,经历了坎坷的发展之路。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日益重视,家族企业获得了飞速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经过20多年的发展,很多家族企业成功完成了创业阶段原始资本的积累。中国家族企业的迅速崛起和家族制管理的优点是密不可分的。但是,随着我国家族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家族企业的弊端,如:高度集权、管理混乱、任人唯亲等阻碍了家族企业的发展。由于家族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之间是可以互相融合的关系,而不是相互对立的,因此为了解决家族企业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问题,我们需要将现代的企业管理方式运用到家族企业中来。

1家族企业概念的界定

美国学者、哲学博士丹尼斯杰弗认为,由一位或数位家族成员所拥有和控制的企业即为家族企业,血缘、工作、所有权这三种共同体构成家族企业的精髓。

我国学者潘必胜认为,当一个家族或数个具有紧密联系的家族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权时,这个企业就是家族企业。他还根据家族关系渗入企业的程度及其关系类型,把家族企业分为三种类型:(1)所有权与经营权全为一个家族掌握;(2)掌握着不完全的所有权,但仍能掌握主要的经营权;(3)掌握着部分所有权而基本不掌握经营权。

从家族企业的定义看,其区别于其它形式企业的特点是: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合一切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而企业的经营权则因企业规模的不同和外界环境的改变可以部分或全部与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即家族企业是家族所有、家族控制,却不一定要家族经营。

2家族企业的优势及劣势

2.1家族企业的优势

2.1.1 家族企业是企业创业的理想途径。

企业的创办和发展需要原始资本的积累和投入。由于家族企业的融资成本低,许多企业都把家族企业作为创业和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首要选择。出于家庭血缘的认同和信任,出于家庭经济利益的一致性,在共同的目标指引下,响应创业者的号召,团结一致,一起创办家族事业,是许多具备劳动力和资本条件的家庭的理想。家庭为企业的原始资本积累和创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基础条件,家族企业是创业的理想途径。

2.1.2 家族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更为灵活有效。

由于维系家族企业运转的除经济因素外,还有血缘、伦理等大量非经济因素在发挥作用,资源配置和薪酬待遇等方面的经营成本相对较少,监督约束等管理成本也很低,决策能更快的得到服从和落实,这些都使得家族企业在同等的投入情况下可能获得更多的收益。

2.1.3 家族企业会形成凝聚力极强的企业文化。

家族企业的创立者的文化对家族企业文化具有重大影响。家族文化往往是一个家族企业经过几代人的坚持形成的,有着丰富合理的内涵,既具有理论上的指导意义,又有较强的实用性,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并成为家族企业文化的核心和动力源泉。这种凝聚力极强的企业文化对家族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2.2家族企业的劣势

2.2.1 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导致企业决策失误。

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经济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家族企业要制定正确的战略决策,必须使决策更加具有可行性,可以实现组织目标,而这一切都需要员工的参与。但是目前许多家族企业采取家长式的集权管理,缺乏内、外部的监控、反馈和制约,是滋生决策失误的根源所在,必须予以解决。

2.2.2 缺乏正规的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中的各项工作标准要正规化,员工行为要受到工作规则和程序的约束,这样的企业管理就会有章可循,一切都会井井有条。而目前家族企业不是靠严格的制度和客观事实来约束人,而是凭经营者主观的经验和常识,靠简单的信任和亲情去管理人。这种管理方式只能适用于小规模、低层次的作坊式企业,根本不可能管理好中型或大型企业,更不用说集团公司和跨国公司。

2.2.3 不能有效利用社会上的经营人才,造成人才短缺。

企业的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源泉,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对企业的绩效会产生长远的影响。而家长式集权管理是企业吸纳和合理利用人才资源的最大障碍。家族企业一般会将企业交给自己家族内部的人进行管理,而随着企业的日益发展壮大,家族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些高层管理人员全部来自本家族显得越来越难了。这样就形成了家族企业人才短缺的局面。

3在家族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3.1家族企业与现代企业的关系

所谓现代企业,是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织起来的企业。一般而言,具有“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基本特征。从世界各国的普遍情况看,按照财产构成划分,现代企业主要有3种类型,即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独资企业,是由单一投资主体兴办,并完全由出资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出资人共同兴办,并由其共同所有和控制的企业。公司企业,是由两个以上出资人兴办,每个出资人以其出资份额的多少拥有控制权力和承担相应义务的企业。

从公司类型的定义可以发现,家族企业的定义没有界定企业的类型,也就是说,家族企业可以存在于企业的任何类型之中,无论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还是公司制企业,只要家族成员拥有或控制企业,即可认为是家族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家族企业没有本质矛盾,并不是说现代企业制度与家族完全不兼容,关键在于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一个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家族企业与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是不相容的,二者可以很好地结合起来。

3.2用现代的经营管理理念来管理中国家族企业

当家族企业处于发展的初期和中期,家族经营管理是一种很有效的管理模式,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发展成一个企业集团或者更大的组织,家族企业的弊端就会显现出来,有时候甚至影响企业的生存。这个阶段,想要企业进一步的发展,就必须跳出家族管理模式,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家族企业。只要家族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按照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管理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才能促进其迅速成长,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

这就要求家族企业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

4结语

只有在家族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将家族企业的优势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相结合,家族企业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发展壮大。因此,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于家族企业创造核心竞争力,保持企业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平青.企业家成长三维机制与家族企业家[J].经济管理,200

2(2):12-15.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范文4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6-0080-02

1 前 言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然存在的产物,其对企业的发展具有双重性的作用,既可以促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胜,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企业的发展。我国大部分企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够完善,最终导致企业管理水平低下、企业产能下降、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减弱,严重的时候会造成企业破产。因此,分析国家和企业的现状,不断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率,保证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企业的市场抗风险能力,从而有效的提升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于企业健康、正常的运行具有重要的作用。

2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内涵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开始形成。其不仅更好的促进了企业的发展,而且有效提升了企业的自我制约和自我调节,是现代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根据企业的需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资产安全,保证企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从而有效的提升企业经济核算和经济管理的实效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贯穿着企业的各个方面,因此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的保障企业健康、有效发展。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多方面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抑制企业的经营风险。在企业生成经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方法对企业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对于评估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强化,有效的抵制企业经营风险的蔓延。

(2)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率。合理规划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将企业经营生产的各个环节有效的结合在一起,提升企业各个部门的合作能力,从而达到提升企业经营效率的目的。

(3)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仅可以有效的保证会计信息的采集、归类,而且还可以完善会计信息的记录和汇总过程,从而达到及时发现和改善会计信息存在的错误,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4)保护企业资产的完整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对企业资产的采集、验收和销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从而降低企业资产的浪费,确保企业资产的完整性。

3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

3.1 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全面认识

目前,部分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对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认识还相对比较低俗,不能对其内涵进行有效的理解,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企业管理人员还不能很好的适应现代企业内部控制机制,那些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在他们头脑里根深蒂固,他们大多数认为能够有效的规范操作才是最重要的,是否先进就无关紧要了,但是这样的思想是错误的,只有更好地跟随时代的脚步,才能保证企业立于不败之地。二是,部分企业管理人员虽然意识到了改革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只对企业的部分机制进行了改革,与其配套的机制并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改革,忽略了改革的同步性和协作性。

3.2 缺乏相应的授权控制机制

企业的工作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授权机制的批准,才能对企业经营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展开,其授权机构可以有效的对企业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控制,不仅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义务,而且还对相关人员的权限进行了有效的规范,保障了相关人员的职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授权控制机构并没有真正实现上述的职能,对各个企业并没有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有效的授权,对相关管理人员缺乏限制,极易导致企业内部腐败现象的泛滥。

3.3 企业内部抵抗风险意识淡薄

随着社会经济国际化程度的快速发展,各个企业都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因而增加了企业的风险隐患,其中对企业经营危害最大的是营运风险。其实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我们都应该认真的去分析、去应对,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但是,如今我国缺乏这方面的相关机制,并且常常由于部分决策者的决策能力低下,忽视了相关评估人员的风险评估,没有进行具体的决策分析,最终导致企业抵抗风险能力低下,严重的时候甚至会导致企业的破产。

3.4 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而逐渐完善的,其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阻碍企业的发展,随之也会出现一些措施解决这些出现的问题,不断促进企业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但是我国现存的控制制度不仅是形式还是内容,都缺少一定的系统性,甚至部分内部控制制度之间存在矛盾,不能有效地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有效控制制度的制定,一般只是为了有效的应对当时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这种方式制定出来的制度不能从根本上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因此,企业要想更好的获得发展,就必须充分分析企业未来发展的状况,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充分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5 企业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如今,我国大部分企业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他们一般都是通过简单的内审部门进行监管,有的企业甚至连内审机构都没有设置,更不用说对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了。部分企业的监督机构会随着领导者意识的变化而随时改变,不能很好的实现监督功能,不能保证监督的合理性和公正性。部分部门的内审机构员工的整体素质低下,方法也比较单一,很难发挥其实际的效用。

4 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4.1 加强企业员工整体认识

对企业的所有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并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详细的讲解,尽最大努力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认识,让他们认识到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优越性,使他们认识到只有放弃传统的管理模式,更好地掌握现在优越的管理机制,并注重各种机制之间的协调性和合作性,有效地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4.2 完善企业相关的授权机构

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企业的授权机构,有效的规范企业所有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并严格控制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提升企业员工和各部门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的关系,促进企业各个流程的顺利进行。相关授权机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对员工或其他人员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和落实,并对存在的不足要求企业定期整改,严格禁止徇私枉法事件的发生,坚决杜绝企业内部现象的发生。

4.3 加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在社会经济的发展历程中,各企业采取有效的措施,尽量减少企业风险隐患的存在,尤其是危害最大的营运风险。因此,我们要不断提升决策者的决策能力,强化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建立一个有效的风险评估系统,及时分析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遏制,争取将其消灭在萌芽之中。企业要有效的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评估结合在一起,及时查找各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降低企业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隐患,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4 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我们要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进行全面有效的分析,根据其未来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障碍,制定全面、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真正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但是,任何提前制定好的规章制度都不能完全满足时代的变化,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与之相悖的事情,这就需要我们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之上,不断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4.5 强化企业监管机制

在加强企业内部审计作用的同时,我们也要有效地借助社会和政府的外部审计能力,努力实现企业内外控制制度的双重监督效果。内部审计需加大监督的力度,提高监督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外部审严格计统一国家标准,对企业进行公正、客观、严格的监督。

5 结 论

综上所述,企业要想在世界舞台上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对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进行全方位的建设和完善,不断加强企业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员工的参与力度,提高企业的市场抗风险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牛爱民.构建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09(6).

[2]戴文涛,王茜,谭有超.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概念框架构建[J].财经问题研究,2013(2).

[3]陈凌云,李宇立.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基于管理层和审计师的博弈分析[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1).

[4]孙芳城,杨兴龙,田冠军.企业内部控制的属性差异和功能分化[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0(6).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范文5

当前,市场经济的大潮冲击着社会的每一个层面,企业的档案工作也面临着一场挑战。面对挑战,企业档案工作应如何加快步伐,改革究竟如何入手;档案工作新的管理模式包括哪些内容;什么是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档案馆(室)藏体系怎样布局才有利于档案作用的发挥?

一、建立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建立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是企业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是企业档案工作保持健康发展的必然阶段。因为企业制度的创新与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双方需求和互相补充的。

1.企业改革需要档案管理制度的创新。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无论是转变经营机制,还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档案为企业调整组织和产业结构,对外经济合作、清产核资,进入市场成为具有独立法人权力竞争者提供重要的信息和依据。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对档案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档案事业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机遇。经济体制的改革,使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过渡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继而进入市场经济。由于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转换经营机制是企业改革的重点,这便预示着企业档案工作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也必将进行一场深刻的变革。

3.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档案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企业档案工作还停留在目前管理状态,将很难有大的发展。因此,作为企业科技信息管理的组成部分,档案部门要积极探索档案工作发展的新思路,着手进行改革,实现档案管理制度的创新。

二、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特征

何为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表述,这里试对其基本特征做些描述。

1.经营机制的转变,将企业推向市场,为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都要高速运转,要求档案以情报、信息的形态出现,比较强的表现在为企业现实活动服务等方面。档案利用的周期普遍缩短,发生作用的机遇有很大提高,利用方式要求简便,快速灵活。

2.企业经营范围的拓宽,使得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使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不断采用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新的档案成分便与之俱生,档案的归档范围发生很大变化,需要档案人员广泛收集,科学管理,有效地提供利用。

3.统一指导、分级保管是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企业的商品经济属性和独立的法人地位确定后,企业便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档案作为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从内容上看,是企业各种实践活动的结晶,是企业产品更新换代,扩大再生产,增强企业竞争机制不可缺少的信息财富。

4.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将更多地引入效益观念,实行对内以价值计算服务水平,对外走经营之路,向实现档案信息商品化过渡。

5.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条件是档案部门能够真正独立地拥有和行使监督、指导、检查的权利。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档案资料信息的属性和流向趋于复杂,档案的收集保管与利用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具有法人权力的经营实体。因此,与之相适应的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便可以表述为:统一指导、分级管理、职能独立、讲求效益。

三、如何建立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之一,因此,建立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应遵循企业生产经营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把企业自主经营、自我约束机制同企业档案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结合起来,既做到档案信息资源的合理布局,又实现档案工作科学化、标准化管理。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调整组织结构,设立宏观指导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任务包括:(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制定并完善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制约手段,对企业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3)制定本企业档案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4)加强档案管理现代化培训,全方位提高档案人员素质。(5)开展档案科学研究,积极探索、总结、交流企业在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促进档案工作持续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成果。(6)加强档案宣传出版工作。(7)加强档案科研项目的立项、研究、申报、评比、奖励、推广体系。

2.调整档案馆(室)布局结构,实行分级保管。档案的布局结构是关系到档案信息资源能否合理配置和最大限度开发利用的重要因素。所以,调整布局结构事关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身”,是建立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难点,必须解放思想,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正确理解和分析“集中统一管理全部档案”的含义,树立档案直接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观念,为档案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企业档案实行分级保管的范围应该以独立法人实体单位为界限。

3.尽快建立和完善新的服务机制,使企业档案工作向经营方向发展。实行新的服务机制,是企业员工和档案人员面临的一次思想变革,是提高企业整体档案意识的必然过程。其关键是解决好档案形成和利用的矛盾。应认识到:档案是形成者在其正常工作期间形成的,对档案形成者来说,“档案形成价值”已在其工资奖金中体现出来,归档后代表“档案形成价值”的只能是企业,决不是形成档案的某个具体部门或个人。而利用价值是再生产过程产生的,与形成者在经济上也不再发生任何关系。因此,只有企业才能决定档案的存毁、出售或转让。档案部门实行新的服务机制,就是代表企业来实现档案信息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范文6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政府部门是会计的唯一使用者。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主要是为以政治制定计划,合理分配资源服务的。会计核算以监督国家计划执行为目的。会计信息由基层企业逐级向上级汇报直到政府部门,呈纵向流动格局。同时,计划经济体制下实施的三大会计制度 ——— 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并存,使我国企业会计出现了三足鼎立的形势,且在相同事项的处理上存在较大差距。如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预计存货变现损失的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额等等。加之市场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企业,造成会计信息在横向的企业之间,不同行业之间也呈封闭状态,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不显著,甚至不具有某些质量特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享有极大的生产经营自,企业的资产配置,产品生产、销售、定价等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均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自主地进行,企业成了市场竞争主体和社会资源配置主体,必然要了解同行业、甚至不同行业的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会计信息的流动由过去的以纵向流动为主的格局向以横向流动为主的格局转变;同时,会计信息也由封闭转向公开。正是由于会计信息的横向流动和公开化,即对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提出了要求,我国已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诸如: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就是对会计信息应具有以质量特征作出了规定。《准则》中的这些原则,要付诸于会计实践之中,则依赖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为企业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债权人、贷款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提供有关企业盈利状况、资金流动状况、偿债能力,资本保全状况和投资报酬等会计信息成为现代企业的主要目标。因此,要求会计信息质量要素具有全面性,即各质量要素均能充分体现出来,又要求会计信息的各质量要素具有相融性,即不相互排斥,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信息的日益公开化,对企业报送的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将更加严格,除了企业会计核算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相关可比且可靠的会计信息之外,企业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财务报告)还必须受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查鉴证,以保证其公允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因此,完善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为主要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的社会监督评价体系也成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对资本保全的再认识

国有资产流失,从根本上讲还是根源于旧的经济体制及其派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迅速建立起相应的能有效组织和运作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理顺国家与企业的产权关系入手,在国有企业中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基础,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保值增值问题。资产保值的关键是实现资本保全。《国际会计准则》关于资本保全提出了两种概念:一是财务资本保全又叫名义资本保全;二是实物资本保全。在财务资本保全下,营业收入是以现时购买力核算的而对已发生的成本费用则按前期货币购买力计量的,即按历史成本会计计算损益的,当在物价不变,即币值不变的前提下,财务资本保全是实际意义上的资本保全。但在物价上升幅度较大时,财务保全不可能继续维持简单再生产过程。这时的资本保全只不过是名义上的资本保全。公有产权的人不像私有企业那样关心资产的保值增值。因而我国的资本保全实质是名义资本保全。在会计改革中,针对这一情况,制定了存货成本计价的后进先出和固定资产摊销的加速折旧法来抵销通货膨胀的部分影响。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资本规模成了衡量企业的标准,外部利害关系集团的利益不尽一致,因此企业应具有实物资本保全的意识。实物资本保全是在物价变动会计下生成的资本保全概念,在这一概念支持下,企业的损益是在 扣除本期的所有者分配和所有者出资后,企业的期末实物生产能力必须大于期初实物生产能力,才算赚的利润。 ” 因此,要做到实物资本保全必须采用现行成本的计量基础,由于我国通货膨胀比较温和没有达到恶性膨胀,同时受成本与效益及会计人员素质的制约,我国目前还不适宜以现行成本的计量基础,采用物价变动会计来提供会计信息。但并不排除在提供会计信息时,运用物价变动会计的理论和方法反映物价变动引起的资本补偿不足的情况。

由于物价上涨是客观存在的,我国的资本保全只能是名义上的资本保全。这不仅涉及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问题,同时也涉及到所有者的权益问题这一系列问题防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那么,在现行会计制度下,如何使名义资本保全靠近实物资本保全,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呢?通常方法在有关科目下设二级科目。例如,根据物价变动总指数测算资本补偿不足部分,在 资本公积 ” 和 未分配利润 ” 项下,均可设二级科目 资本金补偿资金 ” ,作为实收资本的附加补充账户,而在编制会计报表时,汇总在 实收资本 ” 项下,并在附表中加以说明。这样使名义资本保全成为实物资本保全,会计信息质量得以保障。产权所有者的权益也实现了保全。同时,对于 未分配利润 ” 项下的资本金补偿基金部分,已不能作为利润来分配,而应做为维护简单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三、现代企业制度与税务会计的建立

税务会计是以现行税法为准绳,根据财务会计的有关资料(必要时依法要求重新计算),核算和监督企业税务资金运动(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和退补等)。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全面进行税务筹划,为企业利益服务。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分支,二者紧密联系,核算征税数额要通过会计核算来体现,同时计税依据也依赖于会计提供的信息。而当会计提供的计税依据与税法规定的纳税依据相符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所反映的内容是一致的,就不存在所谓税务会计的问题,因为在财务会计中包括了关于计税的内容。

我国历来把政府部门看作是财务报表的唯一使用者。国家即是主体又是企业所有者,所以无论从宏观和微观上,法都是站在国家的角度上制定的,以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及税利的足额上缴。国家与企业所维护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税务会计包涵在财务会计之中,不需单独反映。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及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必然出现政府部门从众多新设的企业中取得收入的问题,从而使税法与会计制度之间有了一定程度的背离,形成了税务会计产生的原因。

首先,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由于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者遍布社会各阶层,容纳了包括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在内的跨部门,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的资金所有者,国家政府部门只能以投资者或者国有资产管理者的身份享有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所有者的权利,而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国家不再是市场的主体,它被企业取而代之。这是税务会计产生的直接原因。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它必须从微观角度出发,考虑如何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而达到企业资本保值和增值的目的,它所要求的会计核算必须以会计准则为前提,充分体现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但是,税法的制定是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宏观调控各方面的利益。因此,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很难一致的体现税法要求,保证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企业必须按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缴各种税款。由此出现了会计上和税法上计税依据相背离的情况,因此税务会计是既遵循会计原则又体现税法要求的一种会计核算程序。建立税务会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