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先进集体申报材料范例6篇

消防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消防先进集体申报材料范文1

关键词:地铁,车辆段,消防系统,验收与组织

Abstract: After the building completed, the construction unit shall propose project completion acceptance of fire application to the public security fire control institutions, after acceptance can be put into use. In this paper, the subway vehicle fire system is introduced, and the main contents and key of metro vehicle depot fire approval procedures and Metro Depot fire inspection are described.

Keywords: fire system for metro, depot, acceptance, and organization

中图分类号:U23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地铁车辆段是车辆的停放、检修及保养的综合性维修基地,担负着各工艺设备的维修、检测、管理工作,同时为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及生活场所,主要包括综合办公楼、运用库、检修库、材料总库、牵引降压变电所以及其他一些辅助用房。涵盖建筑、轨道、供电、通信、信号、低压、给排水、通风空调、气体灭火、火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等二十多个专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地铁车辆段消防系统简介

2.1建筑防火

地铁车辆段建筑防火主要有出入口要求、消防通道、建筑防火等级、防火分区、建筑及装饰材料等。车辆段应有不少于两个与外界道路相连通的出口,并应有运输道路及消防道路。车辆段一般为地面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各建筑的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应小于2500 m2,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墙分割,防火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建筑的结构材料及内部装饰材料须使用不燃材料。

2.2水消防系统

车辆段应由市政管网接入两路给水管,一般在给水所设消防加压给水设备。室外沿道路设置地上式室外消火栓 ,其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 室内设消火栓箱,保证室内任何部位能够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在综合办公楼、检修库、材料库等部位设自动喷淋系统。车辆段段内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一般按1次计;室外消火栓用水量采用 20 L/s,火灾延续时间2 h;室内消火栓用水15 L/s,火灾延续时间2 h。

2.3气体灭火系统

地铁气体灭火系统常用七氟丙烷(HFC-227)或IG541作为灭火剂。车辆段一般在信号设备室、中央计算机房、计算机网络设备室、通信设备室等重要无人值守的设备房设有气体灭火系统。气体保护房间的窗户应为防火防爆窗,气体保护房间的防静电地板应有20—30%的透气孔,气体保护房间如有吊顶应考虑上喷。

2.4通风排烟系统

运用库、检修主厂房以通风、防排烟为主,管理用房及设备用房以舒适性、工艺要求通风空调为主。

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称FAS系统,分中央级和车站级。中央级FAS系统主要是实现全线消防集中监控管理、接收由车站级FAS系统所发送的火灾报警信息、接收显示并存储全线火灾报警设备及消防设备运行状态信息等;车站级FAS系统主要接收监控区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具体报警部位、向中央级FAS系统发送火灾报警信息、接收中央FAS系统的消防控制指令等。中央级FAS系统一般设在控制中心内(OCC),车辆段FAS系统属于车站级。

FAS系统消防联动接口

2.6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环境与设备监控(BAS)系统在正常情况下,通过各类监控点监视所控对象的温/湿度信号、各类设备的启动/停止/故障信号、按照预定的程序操作控制各类设备工作,达到预定工况。环境与设备监控(BAS)系统在发生火灾时,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系统的接口,接收火警信号,立即启动预先制定的火灾排烟模式。

2.7电气消防

车辆段电气消防主要包括应急照明、应急电源(EPS)、导向标识等。

2.8其他

车辆段其他与消防有关的专业或设备还有门禁、UPS、防火卷帘、电梯等。门禁系统在发生火灾时,切断磁力锁电源,所有装有电磁锁的门打开,便于灭火和人员逃生;地铁UPS电源主要为地铁一级负荷提供不间断电源;防火卷帘和电梯在发生火灾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联动。

3地铁车辆段消防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3、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4、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审批。

5、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6、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7、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4地铁车辆段消防验收准备

4.1地铁车辆段消防验收准备条件

1、申请消防验收的工程必须完全竣工(包括土建、消防系统、装修等工程);

消防先进集体申报材料范文2

一、建立档案管理机制

1、架构档案管理组织

当疾控机构全面启动新发传染病预防控制机制时,往往会建立起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领导防控工作,并在此之下,成立相关工作组。如协调组、信息组、现场组、检验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外联组、专家组等,具体负责预防控制工作中上下级部门的协调与沟通;进行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与上报;开展疫情的应急处理与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的监测与检验检测。同时还要对社会民众进行健康教育,并与社会多系统多部门开展联防联控,共同抵御新发传染病。在疾控机构启动防控机制的第一时间,档案部门就应积极行动起来,将档案管理介入到防控机制之中。首先,档案人员应加入协调组或信息组的工作,专职负责对整个防控工作档案的指导与收集。第二,在各个防控小组中确定档案信息员,负责该组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明确机构和人员职责,建立规章制度。

档案部门应在各工作组成立之始,建议领导小组在各组建立和制定制度时,在制度中明确归档任务。在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时,将本组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和归档,并将这一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组的信息员职责中去。明确规定信息员的职责,除了定期将该组工作信息上报防控领导小组外,还要负责将该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上交到档案室。档案部门也应该及时制定归档范围,提出归档要求,发送至各工作组,从而确保信息员和各组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归档内容。

3、利用现有的档案工作网络

在防控工作结束、工作组解散后,还会有反映防控工作的文件产生或需要归档,如表彰类的申报材料和实物类的档案以及各科室申报的有关项目或科学研究的档案材料。为了确保档案能完整地反映整个防控的全过程,也应该注意收集这部分材料,而它们的归档就需要靠现有的档案工作网络来完成。因此,档案机构还要及时对各科室的兼职档案员提出要求,关注并及时收集和归档这部分档案材料。

二、明确防控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防控工作组的人员多为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对档案的知识了解甚少。因此,及时提出归档范围是十分必要的。防控工作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应从各工作组的职责任务出发,并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来制订。归档范围大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防控工作的组织与框架文件。包括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筹备、建立文件;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的职责任务、工作制度及人员安排、通讯录;重要的会议记录;本单位和上级单位的防控工作预案、方案、技术规范与技术指南;本单位和上级单位的防控工作计划、总结、大事记;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关于防控工作的通知、简报等文件以及本单位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建议、意见以及上级单位的指示、批复、复函等文件材料。

2、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理材料。对新发传染病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所形成的材料是反映整个防控工作的至关重要的第一手材料,是开展传染病症状分析、流行病学分析和病原学分析与研究的最为基础和关键的材料,因此要特别重视这部分材料的收集。这些文件材料应包括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表、调查报告、实验室检测报告、专家会诊意见及现场消毒或进一步隔离的记录等材料。除个案材料外,还应包括新发传染病的报告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的技术规范、指南等规定性和指导性文件。此外,消毒药品、器械及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的申请、批复、登记表、汇总表,消毒工作登记和统计表以及应急队伍集结和培训等材料也应包含其中。

3、疫情信息统计与分析材料。这部分文件材料反映的是整个疫情的基础数据,因此,对它们的收集也是档案收集的重头工作。应包括本单位以及与上下级疾控机构沟通的疫情监测日报、周报、月报;疫情的监测分析报告;建立新的疫情信息报告系统或平台的材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指南、规范性文件和培训材料等。

4、健康教育材料。开展为大众传染病防控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是疾控机构的重要任务,特别是对大众都不了解的新的传染病,就更是需要加强民众的健康教育。因此,在工作中形成的健康教育材料就成为整个档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健康宣传方案、宣传海报、公益广告、折页、手册;以及多媒体制作材料如dvd、vcd光盘等等。此外,还应包括对社区或下级疾控机构人员开展培训的材料。

5、有关新发传染病的科研项目等研究性材料。在开展疫情症状监测和实施防控措施的同时,疾控机构对新发传染病的研究会迅速跟上。档案人员应注意收集围绕该病开展的疫情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研究、检测技术与方法研究、流行病学、病原学分析与研究等材料;此外,还应关注疾控机构为防控工作申请的各类项目和科研材料,它们也从多个侧面反映了防控工作的进展。这部分文件材料还应包括项目的申请、计划或方案、项目的进展记录、项目的总结性和评估性材料以及项目的审计材料等。

6、社会机构联合防控的材料。防控新发传染病,不可能仅是卫生部门单兵作战,而是需要加强社会相关部门的联防联控,共同应对严重的疫情。当疫情发生时,疾控机构会立即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民航局、铁路局、交委、教委以及疫情周边省区的疾控机构进行合作,定期交流疫情信息,联合采取防控措施,并协助开展异地患者的排查和确诊工作。在联防联控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信息交流的制度、规定;疫情信息通报和工作简报;重要会议材料;协助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材料以及相关个案信息的通报、函件等材料。

7、影像类和实物类档案材料。在防控工作中会形成大量的照片、录像等影像材料,也会有奖状、证书、奖牌、锦旗等实物类材料。档案人员一方面应明确地将它们列入归档范围,另一方面还应积极关注这些材料的形成或产生时间,主动收集,做到随产生随归档。

8、电子文件的收集。档案人员不仅要收集纸质档案,还应收集电子文档。电子文件的量很大,可以要求各工作组将本组的重要文件刻录成光盘,一式三份,与纸质文件一并归档。

三、建设新发传染病档案信息系统

收集的目的在于利用,档案人员应积极开发新发传染病档案信息资源,为防控一线服务。档案人员一方面将收集来的文件材料尽快立卷,编制出目录,提供给各工作组查阅,一方面应利用信息平台,为防控人员提供更为便捷的网络服务。

1、积极利用已有的信息平台。如果单位已有oa办公自动化平台,档案人员就可充分利用它,尽早将防控档案录入其中。具体做法是,档案人员应优先安排整理防控档案,并将全部防控档案单独编制目录号,在该目录号下,档案按形成单位大流水排序。这样,防控案卷的档号就不必等待当年常规收集的档案整理完毕后再去流水排序了,从而可以尽快地将案卷录入到办公系统中,方便防控人员利用。

2、开发新的新发传染病档案信息系统。如果单位没有现成的信息系统,档案人员就应尽早地建议单位开发档案信息系统。在研发系统的过程中,档案人员应本着简便易行的原则,多与软件设计人员交流,让他们充分了解档案材料的本身特点和利用上的需求,并且要求系统要留出端口,可以在以后加挂到单位的信息平台上。

四、对档案人员的要求

1、深入工作组。档案人员应经常深入各个工作组,了解防控工作的动态,随时掌握各组产生的最新文件材料,对收集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2、加强沟通与交流。由于信息员都是防控专业人员,对文件的整理与收集并不了解,档案人员就要经常与各组信息员进行交流,介绍收集和整理文档的经验,让信息员更快地进入角色。同时,要求各工作组必须建立起文件材料登记制度,无论是上级单位下发的还是本单位制发的文件,信息员都要一一登记。

3、做好模版工作。档案人员应为各组信息员建立文件整理的样本,可以让信息员通过实际的操作,了解文件管理的方法,掌握文档收集后的整理步骤和规范。档案室要经常备份各组的文件目录,从而掌握整个防控工作文件产生的情况。此外,还应要求各工作组及时将已经处理完结的文件材料向档案室归档,以达到文件材料早归档、早立卷、早使用的目的,方便整个防控工作的查阅利用。

消防先进集体申报材料范文3

第二条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审批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联合审批方式,即由牵头部门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抄告、催办和汇总,相关审批部门负责所涉审批事项的审批、上报和反馈,县审管办负责审批过程的协调、组织和监管。

第三条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审批遵循“优先办理、特事特办、主动服务”的原则,按审批“快通卡”和“绿色通道”要求操作,当日受理当日启动办理。

第四条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审批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意见》规定执行外,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取消合并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

(一)项目核准采取简化审批方式,发展和改革局凭业主申请报告进行审核。

(二)将规划设计方案并入初步设计文件中。设计单位根据联合踏勘或建设条件联合审查意见、规划设计条件等编制总平面图和初步设计文件,总平面图经规划建设局审核后,组织初步设计文件联合会审。

(三)合并施工合同、质监、安监等备案手续三个审批环节,做到同时受理、同时办结。

第五条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审批依照“依法行政、宽进严出、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简化事前审批与强化事后监管,实行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业主签订告知承诺书后,其办理事项不受前置审批许可环节的制约。告知承诺制分为受理告知承诺制和审批告知承诺制。受理告知承诺制是指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予以受理;审批告知承诺制是指项目基本符合审批条件,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予以审批通过。

第六条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审批根据“规划先行、技术提前、程序合法”的原则,对一些审批事项的审批前后顺序进行调整,加快项目的审批效率,提高项目审批质量。

(一)对尚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的项目,根据总体规划或项目建设规模、容量组织规划论证,由规划建设局提出意见并请示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复后,作为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书的依据。

(二)对实行联合踏勘或条件联合审查的项目,其联合踏勘形成的纪录或条件联合审查纪要作为各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主要依据。各有关部门在办理选址意见审批时,原则上不得再到现场踏勘。

(三)根据国土资源局的用地预审意见及规划建设局的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书和用地红线图确定后,规划建设局直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总平面图审查并列进行。

(四)推行审批联合公示模式,对规划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国土资源局供地审批两个环节实行联合公示,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同步进行。

消防先进集体申报材料范文4

搬入新办公楼后积极为各科室安装网线、电话线,提供质优价廉的办公家具和电脑,组织全所固定资产的登记、报废申报工作。对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到警钟常鸣,凡重要节假日都有布置、有值班、有检查;同时,积极配合郑州市消协进行每年一次的防火、防盗知识讲座,为大家创造了一个安稳、舒适、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

(二)在完善制度方面:

为提升本所和企业集团的管理水平,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修订了《安全、消防制度》、《岗位纪律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本所和企业集团步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现代管理模式。

(三)在科研服务方面:

组织、协调国家部委、省科技厅、省院合作、院专项资金等科研项目的招标、申报、总结等工作;组织院、所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的奖励工作;规划和承办梨试验站等工作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负责本所种质资源库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共累计整理、收集多份种质资源。

(四)在档案整理方面:

为使本所和企业集团各类档案、文件资料的管理,做到不遗失,查阅方便、迅速。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整理文件、资料,收到上级文件后先进行登记,经请示领导批阅后,及时装订、存档,真正做到了手续程序化,累计接受上级文件余份,移交院里档案余件。

(五)在开发服务方面:

组织、协调科普、扶贫、新农村示范基地建设等示范推广项目的招标、申报、总结等工作;今年我所共承担科普项目项,扶贫项目项,新农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项;在我所领导的支持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所被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评为河南省农村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在我院展览厅筹建中,组织、上报关于园艺成就的文字、图片、实物共计份。

(六)在人事医保方面:

工资和医保是关系到全所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工资和医保数据的准确性,累计多次到省人事厅和省医保中心核对数据,完成了全所职工的工资晋升、新参加工作人员的

工资审批和医保年检、新增、减少人员等手续,累计办理退休人,工作调动人;还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为企业集团聘用人员办理了有关社会保险,使其安心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协调职称评定、年度考核等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消防先进集体申报材料范文5

一、研究内容和期限

专题1世博园区建设规划及后续利用研究

研究目标:针对世博会“城市试验区”、“创新广场”、世博园区新能源利用和园区后续利用、以及世博科技推进的需求,完成相应的规划方案,为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主题提供技术支撑与保障。

研究内容:(1)世博会“城市试验区”建设规划与技术;(2)世博会“创新广场”规划研究;(3)世博园区太阳能、半导体照明应用与展示规划研究;(4)世博园区氢能汽车运营规划研究;(5)世博园区后续综合利用研究。

进度要求:*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2世博园区建筑科技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针对智能化生态建筑建设、既有建筑可持续利用的需求,通过新材料、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集成应用,提升世博园区建筑科技水平。

研究内容:(1)智能化生态建筑技术集成研究;(2)既有建筑可持续利用技术集成研究;(3)蓄热、相变等新型功能材料的开发与应用示范。

进度要求:*年6月30日前完成。

专题3世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科技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针对世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在地下空间、生态环境和园林绿化建设等方面开展集成创新与应用,充分体现资源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

研究内容:(1)世博园区地下大空间结构、生态化规划与技术集成;(2)世博园区雨水收集与回用以及工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3)世博园区空气环境治理和小尺度环境气象综合服务研究;(4)世博园区园林绿化建设技术集成;(5)原工厂旧址受损土壤修复技术与应用。

进度要求:*年6月30日前完成。

专题4世博园区运行科技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面向世博运行管理和应急需求,开展世博会综合运营、信息采集、以及应急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保障世博会的有序和高效运行。

研究内容:(1)世博会运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研究;(2)基于射频识别、无线传感等技术的世博园区人流导引和服务系统研究;(3)基于无线通信技术的多功能应急指挥系统研究;(4)网格化世博特许经营模式与应用。

进度要求:*年6月30日前完成。

专题5世博会展示科技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以展示精彩世博为目标,开展世博展示科技与科技创新展示的研究,实现现代声光电技术的集成创新。

研究内容:(1)增强虚拟现实实时互动与大型异型屏技术集成与应用;(2)以中医四诊信息为基础的中西医信息融合智能诊断系统研究;(3)模型机械与多层空间成像集成关键技术研究。

进度要求:*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6世博会安全科技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针对世博会期间可能面临的安全问题开展科技攻关,以消防、泄露和紧急事件,以及直接关系到身体健康的食品供给与饮用水保障为突破口,解决相关的关键技术形成示范。

研究内容:(1)世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消防规划与技术研究;(2)紧急交通事件动态处理研究;(3)世博会特供食品安全生产技术研究;(4)用于饮用水与蔬菜类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分析仪器研制。

进度要求:*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提出申请。申请人从“*科技”网站【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特征”请选择“专项”;“是否定向”选择“否”;“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世界博览会科技专项-相应类别”中选择要申报的具体类别进行申报】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及下载相关表格,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

2、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作为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的863、973、国家科技攻关和*市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数超过二项。课题申报应与世博需求直接相关、明确应用目标与应用对象,有直接应用单位的项目优先支持。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3、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可以随项目可行性方案一同提交)。

4、本批课题的申请起始日期为*年7月13日,截止日期为*年8月7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4份和所有表格。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消防先进集体申报材料范文6

四川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根据《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通知》(川办发〔20xx〕49号)的精神,结合全省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省 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活动适用本细则。

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第三条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省直管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下同)按照属地监管、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受理和审批的行政许可机关。

第四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的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每月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逐步推行统一的餐饮服务许可监管信息系统。

第五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示下列与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事项相关的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依据及具体条款;

(二)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程序、期限;

(三)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所需申请材料目录;

(四)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资料的示范文本;

(五)餐饮服务受理机关的通讯地址、咨询电话、投诉举报电话。

第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餐饮服务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七条 餐饮服务许可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设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设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鼓励具备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实施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九条 餐饮服务单位在选址和建设时,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消防等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 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二)相关部门核准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由工商、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核发的单位登记证明等);学校食堂需提供教育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

(三)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四)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协议);

(五)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六)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提交所属类别的《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自评表;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

(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体检健康合格证明;

(九)饮用水采用二次供水或自取水源的,需提供水质安全检测报告;

(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仓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十一)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十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十三)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变更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或者地址门牌号(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变更核准证明;

(四)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类别、备注项目以及改变布局流程、主要卫生设施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更改事项说明;

(四)更改后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五)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

第十五条 申请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四)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 准予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记载内容或者准予办理变更手续的,颁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和有效期限不变。

准予延续的,颁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不变。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遗失《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的公开声明书,并于遗失后60日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八条 申请补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已公开声明《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的影像资料证明;

(三)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不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情形的,应当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指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因不在岗被书面责令整改两次后,第三次仍不在岗的;

(二)擅自改变制作加工场所布局流程、主要设备设施发生改变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不再符合餐饮服务经营要求,经书面责令改正后,不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改正的;

(三)未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要求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书面责令改正后,不在限定时间内改正的;

(四)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不全,被书面责令整改两次后,第三次仍不全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法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终止的;

(三)《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被吊销的;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申请注销的;

(五)依法应当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样式要求印制和填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指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三)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特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中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小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馆。

(四)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提供者。

(五)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

(六)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提供者。

甜品站:指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主店经营场所内或附近开设,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直接销售或经简单加工制作后销售由餐饮主店配送的以冰激凌、饮料、甜品为主的食品的附属店面。

(七)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提供者。

(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

(九)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

(十)省直管餐饮服务单位: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中,由 四川省卫生厅移交给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的原省卫生厅按照历史沿革直接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有效期5年,自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