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社会责任范例6篇

承担社会责任

承担社会责任范文1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在社会基本稳定、经济持续增长背景下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更日益受到关注。而且,无论是其内涵还是外延,与当初被简单化了的范畴相比均不可同日而语。

对任何一家企业而言,首要目标是实现股东或出资人的利益最大化,以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只有在做好企业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否则,一切都将成“空中楼阁”。现代管理学之父,有“大师中的大师”之称的彼得・德鲁克就提到,只要一个企业忽略了在经济上取得成就的限制并承担了它在经济上无力支持的社会责任,企业很快就会陷入困境。如果因此而损失了企业取得成就的能力,那就是最不负责任的。

诚然,企业的社会责任不能无限扩张,也不能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成为一种沉重的负担。但是,在企业力所能及的状况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决不会是负担。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与平衡股东利益方面,两者之间并非没有“切合点”,关键在于企业的认识与态度如何。

国内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各行各业中的佼佼者,作为公众公司,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一点毋庸置疑。在特殊时期,在大是大非面前,更是考验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时候,然而,某些上市公司的表现却差强人意。

5月12日,中国四川省汶川地区发生了里氏8.0级的强烈地震,其危害性与造成的损失程度已经超越了当年的唐山大地震。数万同胞罹难,数十万同胞负伤,财产损失数以千亿计。而在地震灾区,到处是断垣残壁,曾经生机勃勃的城镇,转眼间变成一片废墟,交通、通讯、电力等几乎遭到毁灭性的打击。

地震发生后,国内各界迅速行动起来。从中央高层到各部委,从部队到医院,从民营企业到私营业主、普通老百姓,都在为抗震救灾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或捐款,或捐物,或献血,或投入人员和设备,以表达对灾区人民的支持。资本市场上,有投资者倡议“不空仓,不抛售”、“不卖四川股”、“锁仓支持地震灾区”等,以防止目前疲软的资本市场再次发生“地震”。

诸多上市公司也纷纷行动起来,自地震发生后,上市公司的捐款金额呈直线上升态势。无论是捐款还是捐物,对于为地震灾区排忧解难,及时缓解灾区人民的困境无疑是有积极作用的。

*ST昌河去年与今年一季度均出现巨额亏损,其企业捐款300万元,加上职工的捐款,累计达到330万元;江苏吴中去年与今年一季度同样亏损,其支持灾区的款物合计亦达到320万元;事实上,上市公司本身遭到了困难,但仍然尽力支持灾区的不在少数。

爱心无大小,在大灾面前,捐赠的多少并无定数。重要的是,作为上市公司,是否做到了尽心尽力,是否做到了力所能及,是否真正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况且,承担这种社会责任并不会真的成为上市公司的负担。

或许真的如王石所说的对此次地震灾害的认识不足,也或许是出于外界强大的舆论压力,万科公司终于决定出1亿元参与灾区的纯公益性建设。万科董事长王石亦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其所说的那句话还是值得反思的,并感到相当不安!并且还对广大网友表示歉意!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是上市公司的义务所在,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负担,相反,还可以提升自己的形象,提升其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增加无形资产,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在央视的“爱的奉献――2008抗震救灾募捐晚会”上,中国饮料巨头加多宝集团(罐装王老吉),宣布捐款1亿元人民币,此笔捐赠亦是内地单笔最高捐款。加多宝的善举,赢得全社会的尊敬,提高了其在国人心中的地位,与此同时也让更多的人认识了加多宝,该企业无疑也获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有网友因而号召全面“封杀”王老吉――买光超市中的王老吉,货架上一瓶就买一瓶。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国人对于加多宝的支持不会就此结束,并且还将一直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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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规模侵权;社会责任承担;企业生产经营

在现代工业不断发展、人们生活联系日趋密切的社会转型时期,我国陆续发生了一系列大规模侵权事件,如2001年的“银广厦”案件、2004年的“大头娃娃”劣质奶粉事件、2005年的“苏丹红”事件、2006年的“红心鸭蛋”事件,到2008年的“三鹿奶粉”案件、2011年的“瘦肉精”和染色馒头、“地沟油”事件、塑化剂风波和思念水饺的金黄色葡萄球菌以及云南曲靖的重金属污染事件等。还有这些年来不时涌现的煤矿“矿难”、飞机“失事”、湖泊“油污染”等。它们不仅给单个受害人造成直接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还给百姓生活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大规模侵权行为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造成大规模侵权的公司对此损害该付怎样的社会责任,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大规模侵权概述

(一)大规模侵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大规模侵权概念来源于美国法中的“mass torts”的中文翻译,是指基于一个不法行为或者多个具有同质性的事由,给大量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或者同时造成两种损害的侵害行为。大规模侵权行为往往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侵权行为的单一性或同质性。即大规模侵权行为往往是基于一个单独或同质性的侵害行为而发生多次重复性的侵害。三鹿奶粉事件,就是基于添加在奶粉中的三聚氰胺这一同质性的加害行为,导致食用三鹿奶粉的众多婴儿患病、发生多次重复性伤害。而石棉、硅胶隆胸等案件,则是基于同质性的产品或者服务引发的大规模侵权,即一个不法行为与大量分散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而引起的侵权责任承担。2.侵害主体的单一性或有限多数性。在大规模侵权案件中,加害人要么表现为单一主体,如只因某个生产商垄断生产的产品而导致大量消费者遭受人身损害;要么表现为有限多数性,如生产某侵权产品的多个企业实施的产品侵权行为,且这些侵害主体间往往不具有侵害行为实施前的意思联络。3.受害人的多数性和复杂性。大规模侵权之受害者的数目众多、分布范围广泛。三鹿奶粉导致了江苏、陕西、湖北等地陆续出现多例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患病的婴幼儿达到了近万人。且区分真正的受害人、非真正受害人和潜在受害人的难度较大,较为复杂。4.损害后果的严重性。大规模侵权行为侵害范围大,侵权后果严重。银广厦上市公司通过虚构公司利润等一系列造假活动,给8万多人的广大投资者带来惨重损失,涉案金额将达到60亿元;而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导致松花江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造成哈尔滨市民恐慌,抢水、抢食物,手机通讯也一度“瘫痪”。另据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以来,上海相继发生18起瘦肉精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达1700多人,死亡1人,负面影响极大。

(二)大规模侵权行为的防范与避免须从其根源上着手

大规模侵权行为的出现有着深厚的社会变迁背景。在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互动不具有普适性、大规模性;而现代社会,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社会交往模式的变化,在生产、销售与消费领域,大规模重复性活动成为满足生产和社会需求的根本所需。市场中的普通消费者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时间使用消费同样的一个产品,一个产品设计缺陷将导致数以万计的消费者遭受损害。可以说,正是基于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造成了产品销售和产品覆盖面的不断扩大;而产品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受损害方就绝不是一、两个的个体,而演化为群体性纠纷,将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所以,现代化的大规模重复性生产和密集生活方式,已成为发生大规模侵权案件的前提和基础。且纵观所有大规模侵权事件,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丧失了起码的伦理良知和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人为地使产品成了“毒药”、生产成了“犯罪”。可以说,我国近年来大规模侵权事件的频发,同现代企业大规模的生产行为,同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生产经营企业法律观念的淡薄、道德素质的低下和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有着直接关系。由此,面对大规模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严重损害,要防范和避免这种损害的发生,须从其根源上着手,即“正视现代社会大规模重复性生产活动、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从大规模生产经营下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出发,从根本上尽量避免大规模侵权事件的发生。

二、大规模侵权下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学理依据

(一)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源起

企业的社会责任理论并不是伴随企业产生之初就存在的理论,而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在自由主义经济时期,社会责任理念并不被提及。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倡导者亚当·斯密曾对自由经济有个形象的阐述,他认为,“个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最终会促进社会财富最大化”;马克思也曾有一段话对于这种个体利益的追求做了生动的描述。但是之后,随着各种环境问题、劳工问题以及企业产品大规模侵权的产生,该理论逐渐被否认,“对个体效益的无限追求反过来会扼杀个体效益”的理论逐渐占据了主流地位。毕竟企业经营的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相对有限制的自由。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也是因为企业经营自由的受限制性所致,是衡平社会利益和企业自身利益的需求所致。1929年,通用企业的一位经理Owen·D·Young,在其讲话中首次提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此后,又由哈佛法学院多德教授等学者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予以扩充。他们认为企业不应该以为股东营利为其唯一目的,而应当兼顾其他社会公益;企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也应该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担负“企业公民”的义务,企业相关的法律制度应起到平衡企业营利和承担社会责任的作用。1997年8月,美国经济优先权认证委员会于制定的SA8000?穴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又称社会责任标准?雪,成为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性劳动、安全与卫生、组织工会的自由与集体谈判的权利、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薪酬和管理系统等九个方面?眼9?演。

(二)大规模侵权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是对企业自身利益的维护

由上文可知,现代企业在利用自然资源、社会资源为自己攫取利益、获得酬劳的同时,面对自己行为所带来的社会隐患,应考虑其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对社会公众的义务。因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虽以营利为目的,但这种利益的获取也使得企业对于不特定的公众有了更多的责任存在。企业在思量自己利益攫取的同时,也要考虑对所处的自然、社会环境的回馈。而企业在承担了相应社会责任后,也会为企业自身树立良好形象,取得了政府和大众的信任和支持,使企业、政府、社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无形中增强了企业竞争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赢得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所以,面对大规模侵权所致的严重社会危害,要尽力避免大规模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正视现代社会大规模重复性生产活动。强调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要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实施合乎道德的行为。即除了强调企业应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外,更应强调企业应遵守商业道德,自觉遵守市场规则,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别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大规模侵权事件的基础上。这不仅是对社会中不特定主体利益的维护,使受害人的利益得到保障,更是为了保证企业经营顺利,增强企业的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科学发展。大规模侵权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恰是对企业自身利益的维护!

(三)大规模侵权下企业社会责任承担与否的关键

面对大规模侵权行为所致的严重社会危害,企业将如何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其承担社会责任的关键何在?对于这一问题,因对企业社会责任含义的理解的差异,在学界存在一定分歧。如美国学者伯文,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商人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向有关政策靠拢,作出相应的决策,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的义务;而韩国著名商法学者李哲松教授认为:应该让企业主动做出将积蓄的财富返还给社会等行为,为公益事业做出贡献。这就是社会责任的主要宗旨。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SAI)则认为,企业对全体社会承担责任;一般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发展慈善事业、捐赠公益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我国学者史际春教授认为:法律、道德和社会中的个体行为构成一个社会最基本的制度环境体系,所以企业社会责任,应当是守法责任、做好自己的责任和对社会其他道德承担这三者的统一体,实现企业社会责任首先在于强化企业的守法责任。对于其“做好自己”的责任和其他社会道义责任的承担,应通过提倡、鼓励和引导来实现。毕竟追求盈利、对股东负责是企业固有的本性,且与企业自始相随;而“做好自己”和其他社会道义承担的责任,本不是企业“营利”目的下的责任范畴。

但笔者以为,大规模侵权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远不是一个“守法”责任就能全部担当的责任。因为在大规模侵权事件中,有些侵权损害后果的发生不是单纯的守法与否的问题。这些侵害行为在实施之初是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的,但由于自然科学的不确定性,以及人在利益驱动下对自然资源的攫取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使得企业在尽到守法责任之外,还会因为没有从技术上尽到最大限度的把握、没有更充分地考虑到其他社会道德的要求,而同样面临大规模侵权责任的承担,如美国的“石棉案件”、我国双黄莲注射液(针剂)致死事件,都是企业在尽到守法责任之外所需承担的其他社会责任。所以,大规模侵权下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关键,是“做好自己的责任”。而这“做好自己”,不但强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守法,更是强调要社会道义责任的履行。企业“自己责任”做得好,社会道义责任顾及得好,方方面面遵纪守法,才能在最大限度内尽力避免大规模侵权事件的发生,提升消费者的整体福利水平。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承担与否的关键是看其是否“做好自己”,而“做好自己”的首要环节又在于相关法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明确确认。

三、建构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机制,防范大规模侵权事件发生

正是基于企业经营所致的大规模侵权而造成的巨大危害,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机制的建构迫在眉睫。但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机制的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法律、道德等多方面内容,可在法律上,我国《公司法》虽就“社会责任承担”进行了相关规定,但并没有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加以明确,条文内容较为抽象,并不具有可操作性。法律规定的抽象和简陋,使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无法得到法律的实际支持,较难运行。所以,笔者以为,要防范大规模侵权事件的发生,必须建构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各项制度。而这我们可首先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入手,在其中就企业社会责任承担进行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

?穴一?雪企业设立过程中明确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

企业在设立之初,就应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为之后可能有的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提供法律依据。首先,可在企业章程中明确其责任内容。企业章程是一个企业的基本宗旨,如果在企业的章程中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加以硬性规定,那么就可以为将来发生此类问题时提供依据。其次,可在企业设立时要求发起人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提供一定的经费保证。企业的侵权或是其他的突发事件是不可避免的,有一笔经费保证,一来可以使得企业在经营的时候注意其行为,二来也可以在发生事件的时候对于受害人的利益提供一定的保障。再次,可在立法中强调社会责任承担。现行法律中若有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规定,如要求经营者应当遵守基本的商业道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发展慈善事业、捐赠公益事业,及时向社会披露相关的信息等,将使企业在追求最大化利益的同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企业设立之初就尽力防范因产品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大规模侵权事件的发生。

?穴二?雪企业经营过程中明确大规模侵权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法律也应规定其相应的社会责任,否则企业就会为追逐利益而肆意行为,同时也使企业设立时社会承担的规定成为一张白纸。前文所述的“银广厦”案件、“三鹿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和“塑化剂”风波等,都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疏于社会责任承担的表现。下面主要就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就其大规模侵权行为,对消费者、当地居民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进行分析。

1.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护消费者准则规定,强调企业对消费者有提供安全保证、以及及时向消费者披露信息的社会义务。用充足的信息(该信息包括企业发现产品可能存在问题,推向市场之后发现的产品问题和隐患等),让消费者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和需要做出具体的选择。所以,在发生大规模侵权事件后,企业应及时向直接的侵害对象——消费者进行赔偿和补救。如首先是对已经发生损害的受害人的赔偿,该损失包括现在的和未来因该损害支出的费用等;其次还应当考虑到损害的隐性危害,即诉讼结束时尚未发现的受害人,或是未来可能产生的变数等,这一部分的损失也应当有一定的预计和准备。即企业行为在对消费者构成侵害时,其损害赔偿不能局限于民事责任的补偿属性上,而应从多源化社会责任承担的角度,尽力弥补大规模侵权行为的受众为此所遭受的损害。

2.企业对当地居民的社会责任。工业生产行为在给人们生活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任何一家工厂都是环境污染的污染源。且随着城市化进程,许多工厂的厂址迁向了郊区,这给郊区的产业和经济带来了发展,但是也给他们带去了污染。所以,企业对当地居民负有产品责任之外的社会责任。即企业在实施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尽量控制污染源,减少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同时应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净化等有效手段减轻污染,防止因有毒气体的泄漏或污染物的排放,造成大面积的侵权损害。同时还应和当地的居民做好沟通工作,与当地居民携手预防环境侵权。一旦发生了污染侵害,企业在担负应有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责任外,更应该从社会责任承担的角度对自己的大规模侵害行为负责,及时排除妨碍、解除危险,必要时可考虑停产停业,或者另择场地实施生产经营活动。虽说企业的经营利益在此时表现为让位于当地居民的环境利益,但是市场经济是最公平的,企业为消费者、为社会承担了多少责任,就一定会获得相应的回报。

当然,大规模侵权事件发生后,企业在承担上述责任时,有时会因为损害面太广、责任太重而无法担负,对此,可考虑参加一定的保险来降低该种风险,进行责任预埋。如规定企业缴纳一定的费用来为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买保险,一旦有事件发生就可以发挥其作用,以平衡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可以利用资本维持原则规定的内容,包括不得高估或低估企业的出资、严格验资程序、严禁抽逃出资,以及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等,维持企业偿债能力,保护债权人利益。另外,还可以在企业的资金项目中设一项准备金(如每个月或者是每年从盈利中抽取固定的比例),专门用来应对大规模侵权诉讼,清偿大规模侵权造成的费用,并计算入自己的企业经营中的。这样既可以保证未来的诉讼和赔偿有一定的经费,又可以保证企业的利益。

?穴三?雪企业破产清算中明确大规模侵权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

大规模侵权案件因为侵害规模太大,所涉及的赔偿数额很高(“银广厦”案件涉案金额为60亿,“三鹿”奶粉案件更是高达几百亿元)。一旦企业经营不当引发大规模侵权,企业将资不抵债,破产当然成为其后果。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在清偿顺序上是将普通债权人放在相当后面的位置,但侵害规模太大、赔偿数额太高时,受害人(普通债权人)在现有的赔偿顺序上,很难拿到赔偿,企业对大量受害人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承担落空。所以在大规模侵权时,出于企业社会义务的考虑,首先可对该种情况下的破产清偿顺序加以一定的调整,或者是像持有抵押物的债权人那样,可以加以将部分财产划出来,专门用于其可能担负的大规模侵权所致的社会责任承担。这种做法虽然对于其他的债权人的利益有一定的损害,但是并不是太大;因为企业事先支付的保险费用本身,就是用来保证企业在大规模侵权事件发生时社会责任的承担。且即便没有发生该类事件,债权人也无权得到该笔经费的;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并使社会公益和个人债务利益得到平衡。

其次,可考虑在破产的设置小组中把该类赔偿列为一个小组。在债权申报中还有债权人会议中都应当让受害人或其代表人参与其中,无论是企业的重组还是和解都应当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只有这样才可以实现企业的社会责任,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当然,在一般情况下,破产程序一旦启动就意味着当事人已经资不抵债了,很大一部分的债务可能就无法实现了。所以企业事先的保险是相当重要的,有了保险的保证,大规模侵权下的企业社会责任才能得以承受,受害人利益也可得到最大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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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

企业社会责任观点1924年最早出现在美国学者谢尔顿的著作中,直到1953年,被称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的伯文(How―ard R.Bowen)发表了《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现代辩论才真正开启。而上世纪90年代美国劳工及人权组织针对成衣业和制鞋业所发动的“反血汗工厂运动’则成为企业责任运动发展真正意义上开始的标志,由一系列企业准则的制定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和趋势,现代企业的竞争也从单一的价格竞争,到品牌、质量、服务、创新竞争,过渡到全面责任竞争的最高层次。在现代竞争中一方面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了竞争力,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多赢。另一方面也有为数不少的企业,包括曾经有着辉煌历史的大企业如三鹿集团却表现出道德沦丧、违法经营、社会责任缺失,导致企业经营危机或破产。在现代竞争条件下,企业是否承担社会责任,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概括起来主要有企业自身因素、政府因素、社会因素三方面。

(一)企业自身因素

决定企业自身对待社会责任的态度和行为的因素大体可分为四个方面:企业

家和高层领导者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的经营战略,企业的竞争意识和行为一。以及企业的规模和盈利能力。

企业家和高层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意识。能在社会责任领域成绩突出、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的企业,其最高管理层通常都是能够充分认识到社会责任对企业形成良好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形成了深刻的社会责任理念,将其上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并长期坚持不懈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在企业内部的全面实施。

企业的经营战略。一般来说,那些制定并实施长期战略目标的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要表现优异的多。承担社会责任意味着企业成本的增加,而为此付出得来的收益如来自企业品牌,声誉等则是长期的,在短期内很难见到效果。因此单纯追求最大利益的企业因为来自企业自身的压力等,多只能追求短期的最大收益,从而不愿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企业的竞争意识和行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日益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多少和其表现的好坏作为评判企业的标准之一。要成为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企业,其自身必须注重社会责任。但事实上,现代我国许多企业由于错误的发展战略以及迫于社会过重的竞争压力,盲目扩张而不注重企业本身的质量建设,最终必然会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对外界造成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印象,对企业本身的声誉的造成巨大影响,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

企业的规模和盈利能力。规模大的企业一般会将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纳入其自身的发展战略,注重长期回报和品牌声誉。与此同时,有良好声誉口碑的企业一般来说会比同行业其他企业获得更强的盈利能力,而更多的利润收入则意味着企业可以投入更多的成本承担社会责任,以提高企业的声誉。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二)政治因素

政府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政府对企业的期望和引导上。政府对企业的期望是多方面的,例如政府力图使企业在提供就业、支付税款、履行法律责任、促进经济增长、确保国际收支平衡等多个方面做出贡献。政府通过制定法律和政策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一方面通过立法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利益相关者责任,另一方面通过立法强制企业承担利益驱动不足的利益相关者责任。

(三)社会因素

社会因素分为两部分:一是社会伦理道德观的塑造,借鉴欧洲成功经验,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欧盟统一市场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欧盟就把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0年提出了两个目标:一是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宣传;二是提高政府的透明度。2001年,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提交了“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框架绿皮书”,2005年,欧盟所有国家都制定了企业社会责任战略,2006年在布鲁塞尔发起“欧洲企业社会责任联盟”。德国、英国、意大利、瑞典、法国等国都制定了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的行动计划。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而我国尚未形成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政府对其宣传力度不大,甚至部分政府还停留在只注重企业经济增长的地步,对引导企业社会责任不了解甚至有抵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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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因

企业责任作为其对社会必须承担的义务,其必然性来源于企业自身作为一个社会组织的职能与地位,来源于它与其他成员主体的经济与社会互动关系。首先,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生产单位,必然成为相应的社会责任主体。企业是现代社会分工体系中专门从事生产与服务的经济主体,承载着生产、流通和分配等社会再生产的基本功能。作为某领域生产与服务的职能主体,企业集聚了属于人类共有的社会资源,掌握着社会生产与分配的主动权,因而必须按照社会的合理需求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那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几乎要把消费者逼成通晓各种产品的“专家”,表示企业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这会导致分工体系的混乱和社会的倒退。早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就反对假冒伪劣商品,柏拉图就说过:“一个人无论从事以钱易钱或以货物易钱的交易,都应当合法地给予或接收货真价实的物品。”“掺假将被所有人视为与说谎和欺骗同类,任何人如在市场商品中掺假,又说谎欺骗,那他就是漠视人类、亵渎神灵”[1]120。从社会结构层面来看,企业经济格局一旦形成,也就形成了相应的技术分工格局和产业链,形成了企业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权利责任关系。各个企业都成为社会经济机体的一个部件,只能各负其责,别无旁贷。否则就会扰乱市场秩序,阻碍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其次,企业成长的外部性决定了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体的一个器官,通过与社会诸多方面要素的联系实现着企业与社会内外部的均衡发展。所以,企业发展涉及到许多利益相关者,从而形成复杂的责任与利益关系。企业的成长依赖于产业的普遍发展、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和市场成长与发育的程度,这些构成企业发展必要的社会资本;与此同时,企业运营对交通、环境及社区居民生活产生着重大影响,产生许多“公共成本”。这些都无法通过简单的交易实现相应的补偿。企业的外部性就是指“一种向他人施加那人并不情愿的成本或者效益的行为,或者说是一种其影响无法完全体现在价格和市场交易之上的行为”。其中的外部经济容易被社会吸纳,而外部不经济则大都被人忽略,有的甚至很难找到承担主体。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研究显示,2009年中国环境退化成本和生态破坏损失合计13916.2亿元,较上年增加9.2%,约相当于当年GDP的3.8%。2004-2009年基于退化成本的环境污染代价从5118.2亿元提高至9701.1亿元,由此显示我国经济发展的环境污染代价持续上升。现实中还存在许多“搭便车”的现象,那些没有通过契约规范体现出来的利益得失,都应该通过企业的社会责任加以弥补,以维系和谐的社会关系。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就强调应该把金钱用于“建筑城墙、船坞、港口、水道以及服务于社会的各项工程。”[1]317这体现了弥补企业外部性的一种客观要求。惠普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卡莉•菲奥瑞纳在一次演讲中说:“认为企业对其经营所及的社区不负有任何责任,换句话说,我们就像是在真空中经营,或者是认为我们的行动对周围的世界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这样的想法至少是目光短浅的,必定不会长久”[2]150所以,企业成长的外部性决定了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它不仅向社会承担了责任,也为企业自身发展赢得更大空间。企业通过更多的责任担当,将获得更广的社会认同,从而生成更强的持续发展能力。再次,企业公民的社会身份决定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义务。在现代社会,企业被赋予了公民的社会身份,作为法人组织享有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从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成为与自然人相对应的社会责任主体。企业作为社会生产和服务的组织者,拥有社会相应的生产资源支配权,拥有行业的社会资本、技术的集成优势、内部组织的信息和权威优势、契约条款的内部控制,以及参政议政的话语权,这些本来属于人们共有的社会资源与关系网络,因为企业的产生而被聚集为部分人与集团所支配和利用,企业也就自然地被赋予了一系列社会责任。尽管企业也付出了一定的费用,但并不是所有的这些要素和资源都能用金钱购买的,金钱只是弥补其中一部分的有形成本。根据责权对应的准则,企业理应承担起由此而带来的相关责任。此外,现代企业制度在财产责任的制度安排方面,将企业的无限责任化解为有限责任,因而在社会需要的情形下,企业也应该给予相应的弥补。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就提出,商人“应当把依循自然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南,应该通过诚挚相助、礼尚往来促进普遍行善,用我们的技能、我们的勤奋、我们的天赋来把人类社会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1]303这些在现代社会更应该体现为企业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由企业的责任担当维系社会和谐的必然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它是企业与生俱来的社会功能,具有内在的必然性。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载体,兼有组织和契约的双重属性。它“以一个合约替代了一系列合约”,其组织的独立性受到外部性的牵制,其契约的对等性又受到组织控制的制约,这一矛盾性特征带来社会关系不和谐的可能性,也决定了企业必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才能弥补其给社会带来不和谐的缺陷,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基础。科斯在阐述企业的性质与影响时指出“只有当组织者与几个由他协调其活动的要素订立合约时才会产生完全的企业关系。”[3]85可见,企业作为契约的集合,并不是完全对等的主体间联合,组织者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从而也享有社会赋予的主导权利。“加入雇佣关系后,每个雇员都接受一种暗含的职责,即‘遵守所有的合理规则、命令及雇主的指令’”。[3]263这种非对等联合只能通过企业组织者的责任担当加以弥补。企业在生产运行中也生成了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和物质基础。因为人们在共同的协作劳动中,“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神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它同时“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这种“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成为企业“天然具有的生产力”。[4]与此同时,企业作为契约的集合必然带来交易成本的减少,“但是减少的并非生产要素之间的交易成本,而是组织者与其所使用的生产要素之间的交易成本”。[3]85组织者因此享有更多的收益剩余和支配权力,这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物质前提和组织保障。所以,企业组织者有必要,也有能力作为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以维系社会的和谐稳定。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和一系列社会契约的集合,承载着全社会主要的经济关系,它由此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主体。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日益集中,全球化又使企业权利几乎呈现无边界扩张的趋势。一部分人凭借对大量金钱财富的占有掠夺更多的社会资源、大肆挥霍,并且掌控着许多关键的社会关系,影响着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这与企业契约的不完全性密切相关,需要通过企业责任制度加以制约和协调。作为社会契约,必须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其一是责权利对等;其二是符合社会秩序和道德。形成企业的契约必然是一个长期合约的集合,以避免一系列短期合约带来的附加成本,并且规避较多的风险,这正是企业建立的一个重要动因。然而,现实运行中的企业在由此获得利益的同时,也可能因此对社会或者其他成员带来另外的费用和风险,对于这些外在的、许多表现为隐性的成本,根据责权利对等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原则,必须由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由于员工长期从事某项工种导致的职业病,由于长期开采导致相关资源的损失和环境的破坏等,企业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由矛盾走向和谐。综上,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主体,占用了相当多的社会资源,支配和消耗着许多属于全社会的自然资源。企业在为社会提品服务、推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会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与资源带来损失和负面的影响,所有这些都不是普通的市场交易所能补偿的。从责权利对等的公理出发,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企业责任决不是可有可无的花瓶和摆设,它是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主体必需的担当。

本文作者:张圣兵工作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承担社会责任范文5

随着我国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地位的提升,民营经济已成为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主体。相对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我国民营企业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和社会地位,其社会责任表现广受关注。有研究表明,随着民营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企业家个人财富的大量积累,部分民营企业已经初步完成了企业的原始积累阶段,企业家个人的社会需要满足和追求也发生了积极变化。一部分民营企业家的需要满足由以财富、享受为主逐步转变为兼顾精神心理、政治参与、社会地位、民众评价等方面。民营企业在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其社会责任表现也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是与社会要求尚存较大差距。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时常出现,如何最大限度地克服法律本身所固有的止恶有余、扬善不足的弱点,纠正过分强调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本、以股东利益为重的传统企业理念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许多学者和组织结构从不同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进行了探索,具有代表性的是该领域著名学者、美国佐治亚大学卡罗尔教授的观点,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要求和期望企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能够创造价值和利润,而且期望企业能够遵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综合性和整体性概念,包含了慈善责任、伦理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多方面内容。其次,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外延对其进行界定。美国经济开发委员会在《商事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列举了10个方面58种行为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包括:经济增长与效率、公民权与机会均等、用工和培训、城市改建与开发、资源保护与再生、污染防治、对政府的支持等。这些行为又可以区分为完全自愿行为和非完全自愿行为两大类,非完全自愿行为由政府部门或非政府组织运用激励机制的引导,舆论的影响和监督,或通过法律法规的强行规定而得以落实;完全自愿行为由企业主动实施,且企业在活动过程中自始至终发挥主导作用。对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动机进行探究是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重要前提。

一、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动机分析

动机是指由特定需要引起的,需要是激发企业进行各种活动的内部动力。因此,满足需要是激发动机的重要诱因。企业慈善行为的动机与水平根本上是由企业内部和外部压力决定的。在多种利益相关群体的影响下,企业慈善行动必将面对多层动力与压力。来自于股东、高层管理者、员工、消费者、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社区与合作活动等相关者,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慈善行为动机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影响。本课题在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进一步探索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动机。在现阶段,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和行为尚处于起步阶段,动机上也具有多元性。从满足需要角度考察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动机,大致包括五个方面,即规避发展风险的需要、提高企业声誉的需要、开拓国际市场的需要、争取政府支持的需要、企业家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些需要驱动企业或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行为导向经济利益与竞争优势、适应制度压力、追求社会价值等。

(一)规避发展风险的需要。履行社会责任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某种程度上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这对处于资本积累阶段的创业期和成长期中小民营企业来说往往难以接受。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首要目标,但企业自身的生存是首要前提,只有生存才能谈得上发展。毫无疑问,为了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应该设定长期导向的发展目标和战略,在短期利润和长期收益之间取得平衡。从短期来看,那些不承担社会责任或对利益相关者不负责任的企业或许还能够获得生存和立足之地,但从长期来看这无疑为企业发展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面临着政策法律的干预、国际市场的社会责任壁垒、消费者的用脚投票等。整体来说,公司更应该视承担社会责任为一项有良好效益的社会投资。作为一个“社会公民”,企业利润来源于社会理应回报社会,融入到社会群体之中是实现更好生存发展的重要保证。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价值观和经营哲学的重要体现,渗透和浸润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社会责任的优秀表现有助于增强企业员工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员工也愿意在这样的企业中长期努力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增进企业内部员工之间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以社会责任活动为载体强化企业凝聚力。

(三)开拓国际市场的需要。跨国公司往往被许多人认为是社会责任的先行者,如诺和诺德公司在中国开展糖尿病教育,可口可乐公司支持中国农村教育的希望工程等;国内企业和企业家中的佼佼者有福耀玻璃的曹德旺、中国大陆第一个建立超十亿美金民间慈善基金会的慈善家余彭年、大连万达的王健林、蒙牛集团的牛根生等。但相比之下,国内企业对社会责任事业的关注程度与外资企业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许多跨国公司通过长期和持续的慈善和社会责任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而国内企业则大多选择短期公益活动为营销载体,慈善活动和社会责任行为表现出一种突发性和短期性,并未真正实现企业社会营销观念的转型。

今天的消费者更愿意接受具有良好“社会责任”形象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爱立信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思文凯曾这样说,“可持续发展和企业责任成为我们所有运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已成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卡”和“敲门砖”。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是中国企业与接轨世界市场的共同语言,也是中国企业加快国际化步伐融入国际市场的必备修炼。

(四)争取政府支持的需要。企业社会责任是资源配置过程中权利与义务关系交换的结果。Davis在“权力―责任模型”和“责任铁律”中明确指出,“公司的社会责任来自于它所拥有的社会权力,责任是权力的对等物。”长期而言,那些不能按照社会认为负责任的态度去行使权力的人必将失去权力。积极承担社会责人的企业通常可获得比捐助额多得多的社会资源和无形资产,包括企业形象的无形传播及政府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的无形凝结;同时,参与公益事业也是企业争取政府资源和获得社会信息的重要渠道。在中国的情境背景下,政府部门掌握着大量社会资源并直接或间接决定或影响资源的配置和流向,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尚未充分实现。获得政府部门支持对于大量处于成长期的中国民营企业来说将如虎添翼。

(五)企业家自我实现的需要。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企业领导人或企业家起着关键作用。企业发展偏离正常轨道,乃至产生众多负面事件和丑闻,企业领导人或企业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安然造假事件、麦道夫金融诈骗案、三鹿奶粉事件等都足以证明企业家行为失范带来的严重后果。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最初动力可能源于自身和家族的生存和繁衍需要,然后才是对企业和社会的责任与奉献。企业家在经营企业、从社会获取资源并创造价值的同时,理应回馈社会,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行为也昭示着“平等交换”的社会精神。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尚处于启蒙和孕育阶段,社会责任行动的例行化和可持续性发展依然任重道远,许多企业家只在大灾大难和危急时刻才伸出援助之手和慈善之心,甚至不少企业将慈善与公关、品牌建设、企业家名誉捆绑为一体,视野难免狭隘。包括高盛、耐克和英特尔在内的一些公司的领导者把经营核心业务的原则应用到了慈善活动中。企业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是扩大社会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的有效途径,也是企业家实现自身社会价值和获得社会认同的需要。

总体而言,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基本上以政府为主导,且以立法和执法为主,社会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企业行为还较为被动。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认为企业不能仅仅追求股东利润的最大化,它在为股东创造价值和利润的同时,还应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相应责任。在现阶段,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和行为大多尚处于单纯利他的初级阶段,在行动上缺少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互动结合,行为上显得零散和随意。从整个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民营经济的影响面越来越广,迫切需要确保民营企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需要从社会责任动机、理念、信息、资源配置等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对其加以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让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事业长远健康发展。

二、促进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快速推进,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包括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NGO)和普通民众。与此同时,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评价标准或社会责任守则也越来越常见,基于规范体系指导企业对社会责任表现情况进行报告,强化企业社会责任认知。企业社会责任已经上升到战略层面,当前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普遍采取了一些相关做法:如制定和公布劳工、人权和环境责任守则;贯彻和实施相关体系认证(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ISO14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9000、社会责任标准SA8000等);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报告;实行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等。

促进民营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各种组织与民营企业三方互动,实现政府引导、社会配合、企业参与的协调行动,共同推动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进展。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利益相关者以及企业自身等不同层次对促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及其实现途径进行分析,提出推动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发挥政府部门的调节和引导作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从动机视角看,尽管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企业家个人善意的因素,但不能完全依靠企业家自身的意识觉醒,而是更多的需要各种社会责任运动和公民社会基础来共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进程。转轨时期中国缺乏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各种社会运动力量和公民社会基础,因此政府部门的调节和引导作用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依靠法律和制度保障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和执行。就我国目前现实情况看,应该从《公司法》中突出强调企业必须承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将其纳入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之中。强化民营企业的守法经营行为就是践行社会责任理念,使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在遵守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创造利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通过培训普及和强化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理念。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通过专题培训研讨的形式,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相关社会团体负责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等进行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理念,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觉醒与普及;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的各类研讨活动予以支持;倡导保护弱势群体、关注慈善事业的理念与行为,促进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形成与内化等。通过政府引导和培训,尽快帮助企业构建起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使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尽快改变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普遍缺失的现状,使社会责任从随机走向常态。

第三,定期评估和向社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协同工商局、工会、劳动局、社会保障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尽快建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社会责任数据档案,全面完整评价社会责任行为。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着手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数据库,并定期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开展评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信息,监督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对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予以表彰,对那些违法经营、损害员工权利、诚信缺失的民营企业要予以曝光并追究责任。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思考社会责任战略,朝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发展。

(三)鼓励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放大社会舆论监督的影响。拓展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沟通和宣传渠道,营造全员参与的舆论氛围。调查发现,社会责任环境氛围不足是影响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障碍之一。鼓励企业的各个利益向观众都主动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并积极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去,营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社会氛围。虽然从短期来看,履行社会责任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部分成本的增加,但是从长期来看,这是企业获得生存和发展的首要前提和保证。以座谈会(如市场听证会等)、研讨会(如专题讲座等)、媒体(如主题曝光、3.15晚会等)等方式宣传和倡导企业社会责任,培养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消费意识,将外部环境压力传导至企业,进而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行为;通过对公众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参与和监督意识。

(四)鼓励企业制定社会责任战略,加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态度、动机和行为决定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最终效果。为了更好地发挥责任作用和影响,企业应当变消极被动为积极进取,变随机盲从为战略规划,变法律制约为自律自愿。企业应从战略层次考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制定合适的社会责任战略,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强化企业自律行为。

企业的有限资源难以完全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要求。这就需要企业制定合适的社会责任战略,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分层管理,在各个利益相关者和各种社会责任要求之间进行合理选择、优化和配置,尽可能地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要求,同时兼顾自身利益。改变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缺失和模糊的现状,将企业社会责任战略与企业自身发展结合起来,根据自身规模、所处的发展阶段、产业类型和业务特点,制定社会责任策略。例如,随着成长阶段的变化,企业应及时调整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重点。尤其是在进入成长期以后,应逐步增强对公共责任的关注。在进入衰退与转型期之前,应尽量借助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表现,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实现战略转型。对中小企业来说,则应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以外部商业伙伴责任和内部员工股东责任为重点,承担社会责任,协调好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

承担社会责任范文6

1.关注社会发展变化,增进关心社会的兴趣和情感,养成亲社会行为。正确认识好奇心和从众心理,发展独立思考和自我控制能力。

2.合理利用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初步养成积极的媒介批评能力,学会理性利用现代媒介参与社会公共生活。

3.了解不同劳动和职业的特点及其独特价值,做好升学和职业选择的心理准备。

4.知道责任的社会基础,体会承担责任的意义,懂得承担责任可能需要付出代价,知道不承担责任的后果,努力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

5.理解遵守社会规则和维护社会公正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正确认识和理解社会矛盾,理解发展与稳定的辩证关系。

6.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公益活动,自觉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有为他人、为社会服务的精神。

7.感受个人成长与民族文化和国家命运之间的联系,提高文化认同感、民族自豪感,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责任意识。

【考点梳理】

1.正确认识好奇心和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是青少年正常的心理需要,它具有两重性:消极的一面是抑制个性的发展,束缚思维,扼杀创造力,使人变得无主见和墨守成规;积极的一面是有助于学习他人的经验,扩大视野,避免固执己见、盲目自信,修正自己的思维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烦恼等。

我们青少年应正确认识好奇心和从众心理。好奇心是把“双刃剑”。我们要善于将好奇心转化为浓厚的兴趣,从而培养自己高雅的生活情趣。盲目从众、“随大流”参加无意义甚至对身心健康有害的活动,会使我们陷入庸俗的生活情趣之中,不利于我们身心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发展独立思考和自我控制能力,杜绝不良嗜好,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2.正确对待学习压力和考试焦虑。

学习需要适度的压力,适度的学习压力可以激发我们的干劲和潜能,使我们表现得更积极。过度的学习压力则使焦虑不断增加,影响学习效率和已有水平的正常发挥。我们要学会正确对待压力,学会将压力化为动力。明确学习的意义,培养学习的兴趣,是我们缓解学习压力的有效方法。

考试焦虑是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适度的焦虑体现了我们对考试积极认真的态度,有益于我们的学习,但过度的考试焦虑则会干扰我们的学习,对我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应克服过度的考试焦虑,从容面对考试,做到: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念,实事求是地调整自我期望,增强自身实力。

3.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

学习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是我们成长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支持。因此,我们需要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培养学习的自信心,掌握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谦虚的学习品质,树立良好的学习观念,做到活到老、学到老。

4.做好升学和职业选择的心理准备。

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承担社会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的过程。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理应承担基本的社会责任。热爱祖国、报效祖国,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是我们人生选择的基石。

社会生活是一个整体,各行各业的人所从事的正当工作,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我们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后,将要进行人生的一次重大选择:升学或者就业。不管是升学还是就业,都是我们承担社会责任、实现自己职业理想的重要一步,都能创造我们的人生价值。

5.正确认识困难和逆境。

困难和逆境有双重作用:一方面使人们前进的步伐受到阻碍,从而产生忧愁、焦虑、不安、恐惧等消极心理;另一方面又有利于人们磨炼意志,增长才干和智慧。我们应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提高心理承受能力,面对困难和逆境,既不能意志消沉,丧失斗志,也不能态度偏激,一味埋怨社会不公,而应保持平和的心态和积极乐观的情绪,学会自我疏导,增强耐挫能力,锻炼坚强的意志,永远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

6.正确认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只有维护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才有保障。保障个人利益是集体的责任,集体利益是集体中每个成员努力的结果。因此,集体应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利益,个人更应该积极关心和维护集体利益。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应顾全大局,要以集体利益为重。集体是我们每一个人的集体,只有人人都主动关心、爱护集体,为集体建设出力,集体才会真正成为我们依恋的家。

7.感受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

(1)世界舞台上的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综合国力有了明显提高。当今世界,中国是发展最快、变化最大的国家之一。

(2)全面发展的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人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我国社会长期保持安定团结、政通人和,我国的国际影响显著扩大,民族凝聚力极大增强,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

(3)基本小康的中国。20世纪末,我们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

(4)迈向全面小康的中国。21世纪头20年,党领导全国人民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党的十提出,要在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新的要求,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8.养成亲社会行为态度。

亲社会行为是指一切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如同情、关心、助人、合作、分享行为等。青少年要珍惜社会发展给自己成长带来的机遇和创造的良好环境,学会关心社会发展,关注国家大事,懂得奉献、服务社会,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为社会作贡献。

9。提高文化认同感。

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世界文化大花园中一朵璀璨的奇葩。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是青少年责无旁贷的历史重任。

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精髓。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伟大的民族精神始终是鼓舞我们民族迎难而上、团结互助、战胜强敌与困难的不竭力量之源。民族文化是民族的根,民族精神是民族的魂。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谐文化首要的和根本的要求,也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保证。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搞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思想道德建设,二是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发展教育和科学,是先进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

10.努力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

责任是指一个人应该做的事情和不应该做的事情。责任产生于社会关系之中的相互承诺。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而每一种角色往往都意味着一种责任(不同的社会身份负有不同的责任)。承担责任是自尊自信的具体表现,是自立自强的必然选择,是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生活中有许多人履行社会责任,不计较代价与回报。他们这种奉献精神,是社会责任感的集中体现。我们要慎重许诺,坚决履行诺言,勇担过错,自觉承担责任,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

11.理解承担责任的代价和不承担责任的后果。

我们在承担责任的时候,会感受到责任的分量,不会那么轻松。承担责任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比如要付出时间、精力和金钱,可能因做得不好而受到责备,甚至受到处罚。不负责任会使社会遭受损害,使个人利益和名誉遭受损失,甚至使人由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12.承担对社会的责任。

作为公民,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胸怀天下,承担起关爱社会的责任,共同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维护国家的尊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主动为国分忧、勇担重任、与国家共渡难关,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是现代公民应备的素质。我们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使自身的价值在奉献中得以提升,培养奉献精神。

13.社会稳定和发展需要公平。

一个良好的社会,应该能够使人们稳定持久地进行合作,而只有公平才能做到这一点。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充分调动自己的积极性。这样,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14.维护社会公平。

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树立公平合作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贡献。

15.提高辨别正义行为与非正义行为的能力。

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行为。正义和正义制度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没有人可以例外。作为社会成员,我们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就是在维护正义。我们要从小树立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16.做有正义感的人。

有正义感、为人正直,这是做人应该具有的优良品德。有正义感的人,应该做到: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给予受害者声援和救助。我们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智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17.尊重社会。

尊重社会,就要遵守社会规则,承担对社会的责任。爱护公共环境和设施,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履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等,这些是我们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是我们尊重社会的具体体现。

18.合理利用互联网等传播媒介。

新媒体技术为人们带来了更为丰富的生活资讯和巨大的便捷,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但对互联网等传播媒介的依赖减少了我们现实交往的时间,不利于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网络信息更新变化过快,我们接收到大量的信息但反思太少,加大了我们的心理压力。面对现代媒介的利与弊,我们应提高鉴别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合理利用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初步养成积极的媒介批评能力。

【真题解析】

例1:(2012年湖北省武汉市中考试题)免费公园、免费博物馆、免费自行车、免费公厕……武汉市免费公共服务项目的增多,更需要广大市民规范自身行为,增强规则意识,做城市的主人。这意味着 ( )

A.做城市的主人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B.尊重自然的核心是保护环境

C.尊重社会,就要遵守社会规则,承担对社会的责任

解析:本题紧密联系社会实际,贴近社会生活,贯彻了“学习即生活,考试即生活”的命题理念。做城市的主人,不仅仅是一种权利,更多地体现为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值得注意的是,“做城市的主人”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宪法规定的权利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故选项A不能入选。选项B观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所以不能入选。遵守社会规则,承担对社会的责任,是尊重社会的重要表现,故选项C符合题意。

参考答案:C

例2:(第1题为2012年山东省东营市中考试题,第2题为2012年山东省烟台市中考试题)价值判断:

1.某县要举行中学生篮球比赛,学校推荐篮球技术全面的小帆参加比赛,他认为训练和比赛必然影响学习而拒绝参加。

判断:( )

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维护公平正义只是政府和社会的事,与公民个人无关。”

判断:( )

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本例中的两道试题属于价值判断题,贴近学生生活实际,体现了思想性、实践性等学科特点,凸显了新课程“有责任心,追求公平正义的品质”等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第1题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第2题引导学生树立社会公平意识,做有正义感的人。在解答时,要认真阅读试题,做出准确判断,在阐述理由时要准确链接所学知识。

参考答案:1.判断:错误。理由:他没有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应以集体利益为重;只要合理安排时间,就不会影响学习。2.判断:错误。理由:公平正义是我们永恒的追求;维护公平正义,不仅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同样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努力;树立社会公平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又不侵害他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做有正义感的人,是对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要求。

例3:(2012年山东省潍坊市中考试题)参与社会生活培养公民意识

2012年3月22日,潍坊市物价局了《聘请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公告》,拟在近期召开听证会。某校“爱微”社团受此启发,组织了一次模拟听证会,请你一起参加。

【精心准备】社团在校园网了“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模拟听证会”的通知,公开招聘代表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等身份的模拟角色。

(1)假如你被聘请为本次模拟听证会的某个角色,你会用哪些方法获取有关信息和实证材料?(答出2个即可)

【慷慨陈词】模拟听证会如期举行。参与各方围绕天然气价格提出了“小幅上调”“适当下调或不变”“采取阶梯式价格,按量分段定价”三种调整主张。

(2)你对这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的主张是什么?请陈述理由。

【理性辨析】校园广播站的小记者对旁听人员小波进行了采访。小波说:“今天的模拟听证会活动很有意思。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参加这类听证会对公民个人来说似乎毫无意义。”

(3)请你结合所学知识,对小波同学的观点进行辨析。

解析:本题富有新意,与社会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体现了能力立意的命题思想。本题通过模拟听证会的形式,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培养亲社会行为。本题第(1)问考查学生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途径,难度不大。第(2)问难度稍大,注重考查学生的思维能力。本问中,对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的三种主张没有对错之分,关键是联系所学知识陈述好理由,要围绕节约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等观点作答。在解答第(3)问时,首先要表明自己的立场,然后再进行辨析。辨析时可从参加听证会的重要性这一角度思考,会发现参加听证会对于参政议政、服务社会、增强责任意识等方面意义重大。

参考答案:(1)查阅资料、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2)主张一:支持价格适度上调。理由:可以增强人们的资源节约惹识和环保惹识,有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可以减轻政府和企业负担,调动企业生产的积极性。主张二:支持价格适当下调或不变。理由:天然气价格关系民生,关系千家万户,稳定天然气价格,可以解决民生问题,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如企业确有亏损,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主张三:建议采取阶梯式价格,按量分段定价。理由:在保证居民基本用气的基础上,对多用气者分段加价,既能够提高人们的节约资源意识,又能够照顾到低收入群体,关注民生,体现社会公平。(3)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参加此类活动意义重大,理由是:①有利于公民依法行使自己的建议权和监督权,更好地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②有利于公民锻炼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更好地服务社会,奉献他人,培养亲社会行为。③有利于公民增强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好地做负责任的公民。

例4:(2012年贵州省安顺市中考试题)材料一:据报道,2012年5月8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女教师张丽莉在下班途中,看到一辆失控的大客车即将撞向本校的两名学生,她奋不顾身地冲向前去将两名学生推开,而自己却被大客车轧断双腿,导致双下肢被截肢。张老师受伤后,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教育部等部门分别授予她“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材料二:另据报道,2012年5月29日,杭州长运客运二公司快客司机吴斌在行车途中,突然被意外飞来的铁块砸成重伤,在承受巨大疼痛时,他首先考虑的是车上乘客的安全,先踩刹车,将车停稳,然后向乘客交代下车事项,才考虑自己的伤痛。吴斌师傅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而光荣牺牲,而他车上的乘客却都安然无恙。

根据上述材料,结合思想品德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社会中的人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些责任来源于哪些方面?

(2)张丽莉老师和吴斌师傅的壮举分别来自哪些方面的责任?

(3)张丽莉老师和吴斌师傅的行为是不珍惜生命的表现吗?为什么?

(4)谈谈你对“承担社会责任,向社会献爱心”的看法。

解析:本题以张丽莉老师和吴斌师傅的先进事迹为素材,主要围绕责任教育和生命教育两大主题设置问题,彰显了思品学科立德树人的宗旨,传递了道德引领的正能量。在解答本题时,学生需要掌握责任的来源、履行责任的意义、珍爱生命等知识点。

参考答案:(1)责任产生于社会关系之中的相互承诺,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责任来自于对他人的承诺、养育关系、分配的任务、上级的任命、职业的要求、法律规定、传统习俗、道德要求和公民身份等。(2)张丽莉老师救人的壮举来自于道德要求、传统习俗等方面;吴斌师傅关爱乘客生命的壮举来自于职业要求、道德要求等方面。(3)不是。因为:①善待自己的生命,决不轻易放弃,但也包括善待他人的生命。②生命有长短,生命有质量差别。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既实现个人的幸福,又为社会尽到责任、作出贡献,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和国家的人。(4)提示:从角色与责任的关系、履行责任的意义、不履行责任的危害、爱是高尚的情感、爱的作用和表现等方面回答即可。

【高效演练】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把正确答案的字母代号填入题后括号内)

1.党的十报告多次提到“正义”一词,并鲜明地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国之所以重视维护公平正义,是因为 ( )

①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公平正义②维护公平正义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和谐③只有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满足人的一切愿望④维护公平正义有利于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2.2012年,我国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这表明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更加关注 ( )

A.民主法治 B.公平正义 C.诚实守信 D。安定有序

3.“2012年12月21日冬至,地球将会有连续3天的黑夜,快去多准备点蜡烛和火柴吧!”前一段时间,随着所谓“世界末日”的临近,各种谣言在网上“风生水起”。日益猖獗的网络谣言已经成为社会和谐的一大隐患。防止网络谣言 ( )

①各大网站应相继关闭所有网页和微博②政府部门应依法严惩网络谣言制造者③广大网民要自觉抵制与举报网络谣言④网吧要监控网民,不让他们自由发表言论

A.①④ B.②④ C.①③ D.②③

4.有人在一首名为《责任》的小诗中写道:“建筑工人的责任是建造高楼大厦;农民的责任是种出粮食、棉花;军人的责任是保家卫国;医生的责任是治病救人、消除伤疤。”这首诗说明 ( )

A.承担责任只是职业的要求

B.社会角色不同,责任不同

C.承担责任是成年人的事情,与我们未成年人无关

D.责任只是一种道德上的要求

5.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以中外古典音乐和世界各民族音乐为主要播出内容。这启示我们对待丰富多彩的文化应该具有的正确态度是 ( )

①“各美其美”,要珍爱自己的民族文化,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②“天下大同”,中外文化要相互学习和借鉴,才能共同繁荣 ③“美人之美”,要尊重、接纳、珍惜和保护各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 ④“美美与共”,任何民族文化的精华都属于全世界,应相互融合、不分你我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6.目前一些地方在公开招聘中,出现了为干部子女“量身定做”招聘条件的事件。下图漫画《量身定做》有力讽刺了这种不公平现象。这类事件应受到谴责,是因为 ( )

①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 ②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③公平总是相对的,要受社会条件的制约 ④使更多的人失去了公平发展的机会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7.“最美乡村医生”周月华,因从小患先天性小儿麻痹症而无法正常行走。她趴在丈夫的背上走遍了家乡的大山小岭,每年诊治病人近3000人次。她的事迹,感动了神州大地。这说明 ( )

①生命的意义在于对他人和社会的贡献 ②我们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尽自己所能伸出援助之手 ③在为他人奉献的过程中体现和延伸自己生命的价值 ④只有成功人士的生命才是有价值的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8.刘某听别人说吸毒很过瘾,便对产生了好奇心。他抱着尝尝是什么滋味的心理去吸了几次毒,结果染上了毒瘾。为了筹集毒资,他就去抢劫他人的财物。2012年8月,刘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这说明 ( )

A.好奇心是“魔鬼”,我们不能有好奇心

B对任何事物都有好奇心,可以提高我们明辨是非的能力

C。若对好奇心把握不好,就可能误入歧途

D.好奇心是人们走向犯罪的根源

9.小红的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但她看到班里有人穿名牌,就要求父母给自己买名牌;看到同学有手机,就向父母要钱买手机。小红的这种行为 ( )

A.是盲目从众的表现

B.是追求高雅生活情趣的表现

C.是培养正当的兴趣爱好的表现.

D.有利于扩大内需,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

10.漫画《提醒》中的父亲要 ( )

①提高自身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②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③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④增强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①②⑨ D.②③④

11.丝雨在考试之前总是比较紧张,担心自己考不好,有时还坐立不安。下列选项中,有助于丝雨克服考试焦虑的是 ( )

①对考试要高度重视,绷紧自己的神经 ②通过自我暗示、自我激励来调控自己的情绪 ③做好充分的准备,增强自信心 ④在考前的一段时间充分放松,远离书本,放弃学习

A.①④ B.①② C.③④ D.②③

12.有一群“最美中国人”,在他人危难之时伸出了自己的双手:杭州市“最美妈妈”吴菊萍毅然伸手接住从十楼掉下的小妞妞,左手因此粉碎性骨折;佳木斯市“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在车辆撞向学生时,奋力将学生推到一旁,自己却被车碾轧,导致双腿高位截肢……这些“最美中国人” ( )

①具有与人为善的道德品质 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③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名誉和回报 ④践行了社会主义荣辱观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13.“压力如同一把刀,可以为我们所用,也可以把我们割伤,那要看你握住的是刀刃还是刀柄。”对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 ( )

①适度的压力可以锻炼我们的适应能力,磨炼我们的意志 ②如果在压力面前能调整好心态,压力就会变为动力 ③如果在压力面前没有正确的态度,压力就会阻碍我们的成长 ④为防“割伤”,生活与学习中不能有压力

A。②③④ B.①②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14.某班在讨论“中国和外国的餐饮文化”这个话题时,同学们各抒己见。你认为下列观点中我们应反对的是 ( )

A.文化存在差异,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会有不同的待人处事方式

B.以开放的心态尊重不同文化,尊重其他民族文化的价值

C.学习其他文化的优点和长处,积极宣传、弘扬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化

D.采取防卫心态,排斥其他文化,保护中华民族文化的独特性

15.下列有关民族精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①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强大精神动力 ②民族精神具有永恒的价值 ③民族精神的内容是永远凝固不变的 ④民族精神是我们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16.在互联网时代,计算机信息网络等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空间的个人隐私权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因此我们要做到 ( )

①少上网甚至是不上网 ②不随意泄露个人资料,掌握网上安全知识 ③掌握高超的电脑技术,成为网络黑客 ④不因好奇而偷窥他人的秘密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7.【克服焦虑我能行】

面对考试,有些学生会出现焦虑情绪。特别是在遇到重大考试时,如中考、高考时,有的学生就会头昏、心跳加快、判断力变弱、脑子一片空白。有一位校长这样开导学生:“当你走进考场时,你一定要默默地念三遍:没有我不会做的题,我一定会成功。”

阅读上述材料,回答问题:

(1)这位校长所讲的方法对克服考试焦虑有用吗?请简述理由。

(2)要想克服考试焦虑、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我们应该怎样做?

18.【学习雷锋落实行动】

2013年3月5日是学雷锋日。50多年过去了,雷锋精神没有随时间而褪色,依然如一盏明灯,照亮人们的心田。2013年3月2日,、中央文明办在京召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着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围绕扶危济困、应急救援、大型活动,精心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阅读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属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哪一方面的内容?这一建设的核心是什么?

(2)在新的形势下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有何重要意义?

(3)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如何以实际行动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

19.材料一:目前,我国教育部已实施部、省两级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网络管理,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严重违规的考生,如使用手机、对讲机、“耳麦”等无线通信工具内外勾结进行作弊的考生,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供高等学校、招生单位甚至将来的用人部门查询。

材料二:近年来,我国建立起了农村低保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我国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阅读上述材料,回答问题:

(1)请从公平与正义的角度,谈谈你对考试作弊现象的认识。

(2)材料二表明我国政府注重用什么方式来维护社会公平?

20.【“最美女孩”感动神州】

2012年4月,何玥即将小学毕业,却被查出患有高度恶性小脑胶质瘤。当听说自己的生命只剩下3个月时,她决定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她被查出脑瘤后,学校为她捐款,她却要父亲将所收到的捐款捐给更需要的人。小何明脑死亡后,父亲根据她的遗愿将她的两个肾和一个肝捐给了3个人。何玥因捐献器官被称为“最美女孩”,她死前的这个愿望被称为“最美遗愿”。2013年2月,何玥当选“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

(1)“最美女孩”何玥美在哪里?

(2)宣传“最美女孩”何玥的先进事迹有什么意义?

(3)我们青少年应怎样以实际行动向“最美女孩”何玥学习?

21.【文化强国从我做起】

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同志在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为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武汉市某初中九(2)班同学开展了创编“文化强国”简报的活动。这份简报共有三大板块,每一板块都有尚未完成的内容,请你协助他们进行补充完善。

参考答案:

一、1.B 2.B 3.D 4.B 5.A 6.C 7.A 8.C 9.A 10.A11.D 12.C 13.C 14.D 15.C 16.C

二、17.(1)这位校长所讲的方法对克服考试焦虑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因为学生走进考场时,按照这位校长所讲的方法去做,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自己的自信心,稳定自己的情绪,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焦虑情绪。(2)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念,认真对待考试;要实事求是地调整自我期望,不能有过高的自我期望;平时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增强自身实力等。

18.(1)思想道德建设。为人民服务。(2)①有利于发展先进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②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提升社会道德水平。③有利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④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3)①树立远大理想,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为祖国和人民作贡献。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③自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④争做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

19.(1)①平等竞争是考试制度的灵魂。考试作弊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同时也侵犯了其他考试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是一种破坏社会公平的非正义行为。②我们中学生在考试中决不能作弊,不仅要严于律己,而且要与作弊这种非正义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2)建立正义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