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范例6篇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范文1

除即将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外,本届内审议的宪法及相关法案还有:审议军事法院组织法、军事检察院组织法,修订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引人注目的民法典在经过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之后,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将安排分编审议,审议其中的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三编。原计划年内审议的证券法(修订)今年暂未安排审议,但仍安排在规划之中。规划安排审议的民法商法类法律还包括商事登记法、企业破产法,修改公司法、合伙企业法。

行政法类法律安排审议的有行政收费法、行政强制法、国防动员法、公证法、违法行为矫治法、初级卫生保健法,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筑法。

经济法类法律安排审议的有国有资产法、外汇法、反垄断法、反倾销和反补贴法、保障措施法、企业所得税法,修订预算法、审计法、土地管理法、对外贸易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社会类法律安排审议的有社会救济法、劳动合同法、农民权益保护法,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规划还安排修订诉讼和非诉讼程序类法律中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并根据情况需要,适时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

此外安排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期货交易法、不动产登记法、融资租赁法、行政程序法、政务信息公开法、禁毒法、税收基本法、财政转移支付法、国民经济动员法、西部开发促进法、反洗钱法、自然保护区法、海岛保护法、监督法,修订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并通过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行政许可法、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的修改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正在审议之中。

国资委: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要守“四铁律”

国有控股股东绝不能采取国有企业管理下属企业的办法,处理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应切实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越过法定程序任免上市公司董事、经理人员或干预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不准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不准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不准操纵上市公司搞虚假信息披露。

据悉,国资委已向下属11家存在非正常占用上市公司较大金额资金的中央企业下发文件,要求其尽快清偿所占用的资金。目前,有关公司的清偿方案正在制定当中。

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中,各类产权都会得到依法保护,任何股东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惩处。国资委将通过进行诚信教育、加强制度建设、督促控股股东积极清偿占用资金、尽快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等有力措施解决违规占用资金等问题。

商务部:中国签订106个投资保护协定81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吸引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同时保护中国投资者在国外的权益,中国目前已与106个国家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其中半数以上已经生效;与81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我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受保护的投资财产种类;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及与投资有关的业务活动给予公平合理的待遇;对外国投资财产的征收、国有化措施及其补偿;投资及其收益的回收;投资争议的解决等。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外国公司和个人在华从事生产经营的税务处理;国内企业和个人到境外从事跨国生产经营的税务处理;国际海运和空运、国家间科学技术及文化教育交流、文体表演以及退休金、养老金等问题税务处理的规定等。这些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可以增加外国投资者的安全感,避免和消除对跨国纳税人的重复征税,同时也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为中国企业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国际间投资、贸易往来和科学技术交流,拓宽对外经济合作的领域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框架和外部环境。

北京:2004年起提高退休人员医疗费报销比例

为更好解决职工负担过重问题,经北京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从2004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对退休人员大额互助门诊报销政策进行调整。

北京市目前享受医疗保险的退休职工大约有133万人,占全市医疗保险总人数的31%。目前,已有1526名特困职工享受到了政府特困救助基金在医保方面的救助。

此次调整的具体内容包括,将退休人员门诊大额互助起付线由1500元降到1300元;将70岁以下人员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70岁以上退休人员从70%提高到80%。

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介绍,北京市2003年出台的新的药品报销目录中,增加了近千种可报销品种,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自费药的负担。

王德修说,2004年,北京将针对不同类型的定点医院下达医疗总费用中自费所占比例的控制指标,使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比例保持在合理的幅度之内。

国家旅游局与VISA国际组织将开展为期5年的合作

根据国家旅游局与VISA国际组织签署的一项协议,国家旅游局与VISA国际组织自2004年1月1日起将开展为期5年的合作。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根据这项合作协议,VISA将成为国家旅游局在支付服务业方面的独家合作伙伴。双方将在全球范围内通过联合营销活动,共同推广中国旅游。VISA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顶级赞助商,将在全球进行一系列的中国旅游宣传推广活动,通过奥运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VISA国际组织执行副总裁汤姆・夏柏(THOMASSHEPARD)说,通过这项合作,双方可以联合利用VISA的全球网络资源和营销经验来宣传中国旅游,使中国更有效地利用奥运会的机会进一步增长在全球市场的份额。

VISA国际组织提供的有关资料介绍,该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支付卡组织,其宗旨是建立一个由全世界银行参与的非股份、非盈利的国际性会员协会,以建立一个独立于银行的全球电子授权清算网络。目前,全世界已有21000家银行加入VISA,全世界流通的各种VISA卡数量逾10亿张,占全球各类卡发卡量的一半以上,年刷卡交易额超过2.7万亿美金。

发审委工作细则开始施行发审会十道程序公开

新的发审委将按照透明的十道工作程序进行股票的发行审核工作。中国证监会就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开始实施。

对发审会前的工作规程,细则规定,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应在每月底前制定下月发审委会议召开计划,并告知全体委员。发审委会议原则上在每周固定时间召开。发行监管部安排发审委会议审核发行人的顺序,原则上按报送审核材料时间先后确定。

发审委会议议程如下:1、出席会议委员达到规定人数后,委员填写本次发审委会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与发行人接触事项的有关说明,交由发行监管部工作人员核对后,召集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主持会议。2、发行监管部预审人员向委员报告审核情况,并就有关问题提供说明。3、召集人组织委员对初审报告中提请委员关注的问题和审核意见逐一发表个人审核意见,对委员发现的发行人存在初审报告提请关注问题以外的其他问题发表个人审核意见。4、发行人代表和保荐代表人(不超过3人)到会陈述和接受询问。5、召集人总结委员的主要审核意见,形成发审委会议对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6、委员对发审委会议记录、审核意见记录确认并签名。7、委员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采取封闭式记名投票,委员个人的投票意见不对外公布。8、发行监管部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及统计投票结果。9、召集人宣布表决结果。10、委员在发审委会议表决结果上签名,同时提交审核工作底稿。

对日前的《发审委暂行办法》中涉及的“股票发行申请暂缓表决”的,细则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也在暂行办法中出现的“会后事项发审会”,细则明确,会后事项发审会应对发行人完整申请文件进行审核;且不设暂缓表决;会后事项发审会只召开1次。

按照细则规定,委员任期届满,证监会将对委员遵守发审委纪律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

考核和评估。

全国水价上调新水价管理办法元旦实施

国务院审批通过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全国供水价格即将正式市场化。

水利部一位官员明确表示,水价市场化的直接结果是水价上调。该办法将彻底改变长期以来把水利工程水费作为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的模式,从法规层面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纳入商品价格范畴进行管理。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范文2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作的关于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履行职责,制定人民武装警察法是必要的,草案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作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使正在形成并不断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统一、和谐,通过法律清理,对现行法律中存在的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法律之间明显不一致、不衔接的规定作出修改,是必要的,草案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草案于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于2007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了再次审议。根据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前两次审议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作的关于行政强制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可再生能源法通过实施后,对加快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产生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成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在国际上也产生了积极良好的影响。但随着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也通过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多次反映。为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有效解决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对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汪光焘说,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在起草过程中突出强调了以下三个原则:一是统筹规划的原则;二是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国家扶持资金集中统一使用的原则。

为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全国人大环资委对可再生能源法三年来的实施情况,开展了可再生能源法的法律后评估工作,形成了系统的后评估报告。在反复研究和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

修正案建议修改第八条,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应依据能源发展战略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状况,编制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全国开发利用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开发利用实施规划,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第九条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实施规划增加了规划编制原则和具体内容。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倪岳峰说,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抓住了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中存在的一些关键问题,通过规划使得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进一步合理布局,既支持大规模发展,又尽可能避免一哄而上。

修正案建议在第十四条增加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规定,并明确提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依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年度收购指标和实施计划,确定并公布对电网企业应达到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最低限额指标。同时,将原第十四条内容修改调整为第三款,明确规定电网企业应当依据前款规定的最低限额指标,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收购不低于最低限额指标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发电企业有义务配合电网企业保障电网安全。

委员们认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施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强化了有关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的责任和义务,是培育可再生能源市场和产业的重要手段。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制度。全国人大代表和各地人大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建议改为基金征收和调配。具体意见是把现行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征收的电价附加和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合并为政府基金性质的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修正案建议第二十条修改为: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列入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管理。建议修改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政府基金性质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年度安排专项资金和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

草案还建议修改其他一些条款,如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置范围,发展和应用智能电网等先进技术,完善电网运行管理,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等。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向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解振华说,气候变化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引起气候变化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在人为因素中,主要是由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特别是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的经济活动引起的。面对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我国以对中华民族和全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张通过切实有效的国际合作,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基本框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携手努力,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最终要靠可持续发展加以解决。我国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阶段,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继续抓好国家方案的落实;三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四是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五是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综合能力建设;六是加强法制和体制机制建设;七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8月2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国务院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草案,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蒋树声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向会议报告了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他说,今年以来,面对极其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全面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多,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日趋明显;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出现积极变化;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居民生活继续改善。

张平说,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外需严重萎缩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仍将持续;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还比较困难;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难度较大;推进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就业压力仍然较大;支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还不强。他还阐述了下半年要重点抓好的八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二是努力稳定对外经济特别是外贸出口;三是保持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四是下更大力气推进结构调整;五是加快科技创新和培育新兴产业;六是毫不放松地抓好节能减排;七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八是加大改善民生工作力度。

受国务院委托,张平还向会议报告了国务院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进展情况。他说,近几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和十七大提出的“三个转变”的要求,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加快;需求结构进一步调整;区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增强;自主创新建设继续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成效继续显现。

他还报告了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在产业结构方面,农业基础依然薄弱,比较效益偏低;工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产能过剩矛盾依然突出;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在科技进步方面,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已成为影响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因素。在节约能源与保护环境方面,能源消耗偏高、污染物排放较多。在需求结构方面,消费率偏低,民间投资的环境还需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任务艰巨。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二是继续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三是把自主创新作为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中心环节;四是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五是把缩小城乡、地区差距作为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着力点。

气候变化事关我国可持续发展,事关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既是顺应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历史机遇。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有关议案的基础上,经进一步研究论证,认真听取和吸收有关方面意见,提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草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作了决议草案的说明,重点介绍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意义和作出相关决议的必要性、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要求、关于决议草案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畜牧法于2006年7月实施以来,我国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今年5月至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该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云龙向会议报告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他说,三年多来,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以畜牧法为法律保障,抓住畜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畜牧业发展也面临一些困难,表现在:畜牧业发展支持保护体系还不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物疫病防控任务艰巨,畜牧业生产方式比较落后等。他在报告中提出以下建议:建立支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力度;处理好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加快配套法规制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梁光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8月27日,常委会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行政强制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行政强制措施,即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出台行政强制法一是要明确行政强制的原则,从设定和实施程序上对行政强制权进行规范,预防并制裁执法人员滥用行政强制手段,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规范、保障政府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

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规定,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指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草案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对已经设定的行政强制,认为不适当的,应当对设定该行政强制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草案同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行政强制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家提出,目前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主体比较庞杂,有的地方和部门将行政强制权委托给社会组织和不具备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有的甚至雇用临时人员执法,执法的随意性较大,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法制的严肃性和政府形象。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增加两项内容。草案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正式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之前草案的审议修改过程中,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实践中出现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侵害公民、企业合法权益,主要原因是程序不规范。法律在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同时,应从程序上加强对公民企业合法权益保护。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在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

草案规定,行政机关依法查询企业的财物账簿、交易记录、业务往来等事项,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应当保守所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

草案还规定,强制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返还已被执行的财产;不能返还原物的,按市场价折价赔偿。

当天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分别签署第17号、1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决议指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会议认为,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特别是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的经济活动是造成气候变化的主要人为因素。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贡献”的要求,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决议内容为六个方面,一、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机遇和挑战,二、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三、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治建设,五、努力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参与意识和能力,六、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79人。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集中开展法律清理工作,是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科学、统一、和谐,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这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一揽子对59部法律的141个条文进行了修改,基本解决了现行法律规定中存在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明显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这是继6月份常委会会议作出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后,法律清理工作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下一步,就法律清理后续工作而言,我们还要抓好三件事:一是对清理中明确需要修改的其他法律,要抓紧修改工作;二是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法律的配套法规,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三是督促和指导有关方面进一步做好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

吴邦国说,会议通过的人民武装警察法,对武警部队的性质、领导指挥体制、职责范围、义务和权利以及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为武警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吴邦国说,对畜牧法进行执法检查,是这部法律实施以来的第一次。执法检查报告既充分肯定了畜牧法贯彻实施取得的成效,又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防止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开展对“瘦肉精”和磺胺类药物添加使用的集中整治、支持畜禽养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重要建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希望有关方面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促进我国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吴邦国指出,应对气候变化是全国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认真审议国务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环资委提出的决议草案,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全球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合作、共同应对。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国家,一贯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战略,制定了涵盖影响气候变化各领域的法律法规,将节能减排作为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并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还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国人大常委会除积极制定和及时修改相关法律外,每年都安排听取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资源环境方面的执法检查,有力地支持了国务院的工作。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这是本次会议取得的又一项重大成果,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决议充分肯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强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措施要求,进一步表明了我国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原则立场,强调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本着对人类生存和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与国际社会一道,促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的贡献。

吴邦国强调,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一直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针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常委会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今年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统筹安排。4月份以来的每次常委会会议都有听取审议国务院有关报告的议程。为督促今年9080亿元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的有效实施,还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题目主动开展专题调研,将已形成的调研情况及时转有关方面研究,并计划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的专题调研报告。这些工作对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这次会议除按惯例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外,还专门安排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大家认为,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深化、去年四季度经济增长明显下滑的背景下,今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实现7.1%的增长,国民经济呈现企稳向好势头,是相当不容易的。这是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这充分说明,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及时有效的。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大家指出,我国经济发展遇到的较大困难,既是遭受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的结果,也反映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总体粗放、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大家强调,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也是提高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根本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妥善处理保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化严峻挑战为发展机遇,变市场压力为调整动力,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把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做好解决当前困难与实现长远发展相结合这篇大文章,努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刘延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会,邀请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武警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通过的武警法和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蒲海清说,气候变化不仅是一个国家的问题,而且是整个人类的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承担的责任。因此,我们提出了这个决议草案,并且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这个决议。这说明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它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贯彻落实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蒲海清说,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要继续执行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考核;同时,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以科技为基础,发展以低碳产业为主体的经济;还要加大经济结构调整,要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以及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来应对气候变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尚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自1982年重新组建以来,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定专门的人民武装警察法,既有利于为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根据、法律保障,也有利于为武警部队和人民武装警察规范自己执行任务的行为提供一个法定的基本准则。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范文3

这是今年来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次专题会议。省直有关部门、省煤炭集团、各产煤市(县、区)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五个重点产煤县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领导以及150多名煤矿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下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乡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交流规范煤炭开发秩序工作经验,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小坑井煤矿、鑫源煤矿五号外等四对永定县乡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样板矿井。

截止目前,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福建省煤矿整顿关闭任务按国家要求和省里规划的序时进度全面完成。2005年度和2006年度确定关闭的邱家关闭矿井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关实、关死,刘达不到颁证条件的483个挂靠井(硐)进行清理和关闭,促使挂靠井(硐)自行淘汰和进行资源整合、技术改造。

去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所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中永定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规范煤炭开采秩序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发送手机短信2万条以上,寄送、张贴《致上证煤矿业主一封信》3000份以上,营造了强有力的舆沦氛围;企业积极性较高,加大了安全投入;县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机制,拨出专款300万元,专项用于10个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为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规范煤炭开采秩序、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方面,全省各产煤设区市都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及早部署、积极推进、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其中,大田县在全省率先完成了42家煤矿的经济实体整合工作,矿井安全整体水平有所提高。

由于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去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全省自产煤炭1773万吨,同比上年度增产12.2%,全年共发生煤矿死亡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4.87%和47.37%,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3.19,下降比率达53.08%,比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下降51.4%,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提前完成了国家“十一五”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得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但也存在煤矿整顿关闭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繁重,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发展不平衡以及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等困难和问题。

会议指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改变乡镇煤矿落后面貌、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的有效途径和必由之路。福建省煤矿尤其是乡镇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们十分薄弱,但是永定县开展乡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试点经验说明,乡镇煤矿同样可以建设成高标准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会议要求,2007年,要根据国家、省政府对煤炭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的要求,制定煤炭生产开发“十一五”规划。抓好关闭整顿、建设项目清理、资源整合工作,强化产能控制。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煤炭行业有序健康安全发展。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范文4

200*年4月10日,××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200*年第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暨第二季度经济调度会,通报××市200*年一季度城市经济运行情况和全市重点项目落实情况,了解各乡镇经济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200*年第一季度经济运行特点,安排部署200*年第二季度的各项生产任务,促进城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确保今年国民经济17.5%增速的顺利实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副书××出席了会议。

××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原创:市委副书记××总结了第一季度经济工作并安排部署了第二季度经济工作,市委副书记许文贵主持了会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乡镇、办事处汇报了200*年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和第二季度经济工作安排,经贸委通报了全市200*年第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及第二季度工业经济发展思路,计委通报了200*年第一季度项目进展情况及第二季度全市国民经济计划情况和项目推进工作思路,统计局通报了全市200*年第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招商局通报了200*年第一季度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及第二季度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思路及安排。

××市长在讲话中说,一季度,××市实现地域国内生产总值6.3亿元,同比增长9.1%。其中,一产1.2亿元,增长5.2%;二产2.6亿元,增长6.2%;三产2.5亿元,增长14.6%。市属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8.11亿元,增长21.6%。工业增加值2.11亿元,增长22.5%。乡镇企业营业收入4.8亿元,增长23.1%。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3.43亿元,增长40.2%;增加值7335万元,增长5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916万元,增长29.3%。进出口总额3841万美元,增长96.7%。财政收入7198万元,增长25%,财政支出5182万元,下降0.4%。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76亿元,增长17%。呈现出六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城市经济总体运行平稳,城市经济占国民经济比重达到81%,起到了应有的拉动作用。二是招商引资工作已经激活了市、乡、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各个层面的积极因素。全市上下合力抓招商的大招商格局形势喜人,特别是作为基层一线的社区已积极主动融入全市的经济发展,成为招商引资的重要阵地。三是乡镇工业企业增速较快。四是固定资产投入大幅增长。五是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六是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针对第二季度的各项工作,××市长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抓好骨干工业企业,确保优势企业再创新优势。要围绕实现地域工业总产值59亿元的目标,坚持集团化战略,着力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和大集团。二是要狠抓项目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项目责任制,各分管领导和各乡镇、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加强领导,将项目工作纳入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工作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牵头抓,确保项目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狠抓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工作要坚持以吸引大企业集团、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工业项目为主攻方向,突出以“优势项目招商,以市场潜力招商,以高回报率招商,以诚信招商”,鼓励和吸引区内外大型企业集团进入我市开发建设优势项目,整合优势产业。四是要着力改善投资环境。着重把优化投资软环境放在突出位置,千方百计降低非经济因素所形成的市场成本,对外来投资的项目,认真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和各项优惠政策,健全和完善项目引进过程中全方位服务和项目建成后的经常服务体系,全方位做好跟踪服务。五是要认真抓好乡镇企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放宽中小企业登记条件、经营范围等规定,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清理取消乡镇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三乱”行为,为全面推动乡镇企业发展奠定基础。要按照调优一产,调大二产,调活三产的目标,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榆树沟工业园,引导各种所有制资本向关键领域、特色产业、原创:重点企业聚集,培育、发展、壮大一批“专、精、特、新”的优势乡镇企业。要加大非公有制经济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六是要抓好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五一”节即将来临,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提前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公安、司法等部门要保持“严打”态势,严厉打击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活动,对重要部门、重点部位和事故多发地,要严查、严防、严控,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各乡镇、办事处领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经贸委、计委、建委、工商局、财政局、招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体改办、环保局、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统计局、交通局、公安局、社保局、督查室、企业工委、政务中心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中国银行××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州支行、××市农村信用联社、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及20家重点监控企业领导参加会议。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范文5

2019年经济科将立足发挥科室职能作用,主要采取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审议工作报告等监督形式,加强对政府经济建设类、城建等重点工程、农林水、安全生产等事项的监督,对政府相关部门发挥职能、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今年,经济科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总体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推进预算监督联网工作。

立意:审查和批准政府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新预算法实施以来,人大的审查监督权不断扩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预算公开、政府举债行为等方面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然而,仅通过审议预算报告、听取工作汇报等传统方式已不能满足日益规范严格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要求。

做法:实现人大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联网,再逐步与政府收入征管、社保、国资和审计等部门联网,实现预算收支信息的横向联通对比,逐步实现对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

目的: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为人大依法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搭建了新平台,拓宽了新渠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深入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政府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水平,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

二、5月份,对全县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立意:了解全县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情况,督促政府加快相关项目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提高交通路网体系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做法:1、调研采取实地看点、查阅资料及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了解全县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进展情况。2、牵头组织委员和部分代表进行视察,听取相关情况报告。

目的:推动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等加强沟通衔接,强化协调配合,提前做好项目规划,办理好相关手续,合力推动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顺利有效地进行。

三、10月份,听取和审议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等相关报告。

立意:贯彻相关法律规定,做好此项常规性工作。

做法:深入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进行调研;与计划预算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一起,认真做好相关报告的预审工作,为常委会议审议和批准县政府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提出主体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审计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和审议县发改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12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立意: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据宪法和法律,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

做法:1、明确报告方式。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突出报告重点。根据各类国有资产性质和管理目标,确定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重点。3、提高报告质量。县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准确、及时掌握境内外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切实摸清家底。要建立健全我县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依法明确和规范报告范围、分类、标准,确保各部门各单位的国有资产报告结果完整、真实、可靠、可核查。

目的:在全县建立起人大和政府部门间横向协作、上下纵向联动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体系,全力支持人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如实地向人大、向人民提交一本“完整账”和“明白账”。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范文6

2019年经济科将立足发挥科室职能作用,主要采取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审议工作报告等监督形式,加强对政府经济建设类、城建等重点工程、农林水、安全生产等事项的监督,对政府相关部门发挥职能、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今年,经济科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总体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推进预算监督联网工作。

立意:审查和批准政府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新预算法实施以来,人大的审查监督权不断扩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预算公开、政府举债行为等方面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然而,仅通过审议预算报告、听取工作汇报等传统方式已不能满足日益规范严格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要求。

做法:实现人大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联网,再逐步与政府收入征管、社保、国资和审计等部门联网,实现预算收支信息的横向联通对比,逐步实现对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

目的: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为人大依法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搭建了新平台,拓宽了新渠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深入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政府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水平,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

二、5月份,对全县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立意:了解全县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情况,督促政府加快相关项目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提高交通路网体系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做法:1、调研采取实地看点、查阅资料及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了解全县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进展情况。2、牵头组织委员和部分代表进行视察,听取相关情况报告。

目的:推动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等加强沟通衔接,强化协调配合,提前做好项目规划,办理好相关手续,合力推动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顺利有效地进行。

三、10月份,听取和审议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等相关报告。

立意:贯彻相关法律规定,做好此项常规性工作。

做法:深入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进行调研;与计划预算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一起,认真做好相关报告的预审工作,为常委会议审议和批准县政府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提出主体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审计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和审议县发改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12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立意: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据宪法和法律,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

做法:1、明确报告方式。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突出报告重点。根据各类国有资产性质和管理目标,确定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重点。3、提高报告质量。县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准确、及时掌握境内外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切实摸清家底。要建立健全我县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依法明确和规范报告范围、分类、标准,确保各部门各单位的国有资产报告结果完整、真实、可靠、可核查。

目的:在全县建立起人大和政府部门间横向协作、上下纵向联动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体系,全力支持人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如实地向人大、向人民提交一本“完整账”和“明白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