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范例6篇

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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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度民政局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宜丰县民政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以赴托底线、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作示范、勇争先”。现将2020年度民政局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及2021年度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落实情况

(一)筑牢民政“防疫墙”

疫情发生后,宜丰县民政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立足部门职能,坚决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兜住民生底线,加强服务保障,促进复工复产,打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防疫人民战。

1.踊跃捐助,织密民政“爱心网”

1月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后,慈善总会根据上级部署,迅速启动抗疫公开募捐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爱心力量支援疫区。通过宜丰、微信及短信等渠道及时向社会抗疫捐款倡议书。截至目前,共收到抗疫捐款290余万元,大米1万斤,矿泉水100万瓶,捐赠款物在全市排名第二。获赠的款项物资均已及时移交给县防疫总指挥部统一调配,并通过宜丰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每一笔款项、物资的捐款名单、数目及款项用途,做到了公开透明、准确无误。

2.温馨服务,架起民政“连心桥”

(1)婚丧嫁娶,服务不断。疫情以来,婚姻登记处疫情防控和为民服务两不误、两促进,为窗口工作人员配齐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品,定时进行消毒工作,做足安全措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实行预约办理等弹性办公机制,确保了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及办理业务群众的人身安全。清明祭扫高峰期,县殡办倡导市民通过小规模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绿色文明祭扫方式进行追思,同时在全县所有公墓、祖坟山实行错峰祭扫,既满足了群众的祭扫需求又有效落实了疫情防控工作。

(2)党员干部,带头奉献。面对突如其来的战“疫”,我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凝聚起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倾力奉献。在人员紧张、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了花门楼社区绿洲花苑和城西社区云龙桥卡点的值守工作,儿童福利工作办事员刘瑛强忍丧夫之痛,主动申请参加抗疫工作,和同事一起筑起了小区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因在抗击疫情中的出色表现,民政部主管报刊《社会福利》刊登文章《把初心写在抗役一线——记江西宜丰县民政局福利事业股工作人员刘瑛》对刘瑛予以表彰。

(3)牵头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工作。按上级要求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工作补助方案,并落实和明确了关爱对象、关爱标准、补助时间以及经费来源。

3.精细服务,扎牢民生“兜底网”

全力守护“一老一小”安全。1月27日起至4月初,对全县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实施临时封闭管理,严格落实每日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积极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社会爱心企业家协调疫情防疫物资,并及时把51个红外线测温测量设备、5000余只口罩、40余件消毒液,100余瓶酒精及8000斤大米等各类物资下发给各机构。严格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视巡访、留守儿童等关爱保护制度。目前已对700余名留守老年人、350名留守儿童进行了排查;对未返院的特困老人28人,困境儿童18人进行了走访和帮助,及时将监护缺失的老人和儿童纳入了救助保障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疫情期间,将乡镇(场)自行审批的小额临时救助上限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1.落实提标提补政策。2020年,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019年的660元/人/月提高到720元/人/月,人均补差标准45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95元/人/月提高到480元/人/月,人均补差325元/月。截至10月份,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856.9384万元,其中城镇低保资1590.318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2266.6195万元。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9年的835元/人/月提高到936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2019年的每人每月505元/人/月提高到625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由400元/人/月提高到625元/人/月。截至10月,共发放特困资金1504.87468万元,其中城镇特困发放111.952494万元,农村特困发放1392.9221万元。全县提标提补资金在3月已到位。

2.统筹推进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通过提标提补,农村低保贫困户人均年收入达到了5760元,高出人均收入年度脱贫目标(4000元)1760元,农村特困贫困户人均年收入达到7500元,高出人均收入年度脱贫目标(4000元)3500元,稳定解决了吃穿“两不愁”问题。认真开展了全面落实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部署,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宜丰县民政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逐步推进整改工作,我局认领的18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销号,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整改工作。深入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出台了《2020年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要点》(宜城组办字〔2020〕1号),并组织开展了城镇脱贫解困政策落实“回头看”工作对工作要点中各项政策落实进行了查缺补漏和整改提升,通过系列举措,我县健康扶贫工程得以扎实有效推进,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切实提高。

3.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优化审批程序,将低保信息数据录入“数字民政”系统,开展网上申请和审批工作,推进了低保信息化管理进程。目前,我县线下线上社会救助数据实现完全一致化,低保管理工作更加便捷有效:救助对象查询、救助情况查询、救助数据统计、比对等工作效率得到极大提高;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效率,我县已经申请“数字民政”二期系统运用试点,通过运用二期数字民政系统,经济核对工作实现了“五增四减”即:增加流程跟踪,增加跨省协查,增加第三方核对委托录入,增加核对电子授权,增加脱敏报告端口;减少二次审核,减少有身份证信息户口录用,减少信息比对,减少核对周期时长,信息化核对工作进一步合法、规范、高效。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全面落实跨部门信息共享,当前,已实现县级房管部门、不动产部门、村镇银行部门3类信息共享,对于市核对中心未返回社保数据时,也与人社局进行了信息共享查询。全面签订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落实了照料服务责任人。截止10月份,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共756人,第一、二季度按每人每月70元标准照护费全部补发到位。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失能认定复查也已经完成,第三季度开始,对复查认定为失能的特困人员发放照护费1200元/月,对半失能的特困人员发放照护费300元/月,对全自理的特困人员发放照护费70元/月。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积极作用,继续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针对贫困群众的突发急难需求,简化临时救助审核程序,不断提高临时救助水平。截至10月份,救助困难群众92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1.4492万元。乡镇(场)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得到加大,小额临时救助审批人次和救助资金总额都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落实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建设。今年通过改造老旧村部、祠堂、学校等方法我县已新建20个幸福食堂,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92个幸福食堂,在落实有效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已有58家幸福食堂恢复了运营,确保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双推进。推进县级福利院护理能力建设。根据养老三年行动计划,我县特困失能人员将集中到县社会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因县社会福利院基础设施不足以满足特困失能老人集中供养,同时为充分发挥福利院内残疾人康复大楼作用,经县政府同意,将康复大楼改造成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中心,解决全县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难题,改造后,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型床位将占到总床位的80%以上。由于疫情影响,改造工程推进受阻,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和图审,正在抓紧时间抢工期,争取农历春节前改造完成。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按照年度计划,圆满完成了石市镇敬老院和天宝乡敬老院改扩建。继续落实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以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2020年前三季度累计为6680人次老人发放高龄津贴41.6709万元,截止到10月,为21位老人理赔23900元。

2.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新建流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崇文、耶溪、花门楼及城南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窑前社区盛世名城小区嵌入式护理院,扩大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有效供给,适度普惠、就近便捷、充满活力的居家和养老服务格局正在逐步形成。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全力推动崇文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

3.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继续实施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公办养老院中9个乡镇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完成,6个乡镇消防设施正在抓紧时间改造,同时3家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工作也在稳步推进。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和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信息公开。配合县政府信息办拟定了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涵盖了养老服务通用政策、业务办理、行业管理信息三大项内容。

(四)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聚焦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群体的兜底保障和关爱服务,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政策宣讲进村(居)”关爱保护行动。完善县、乡、村三级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在县级设立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加快村(居)“儿童之家”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儿童之家”5个,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6人、村(居)儿童主任230人,实现了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工作,转变生活资金发放方式,由按季度发放改为按月发放。提高孤儿生活费标准,分散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1-10月份,为18名分散供养孤儿和5名集中供养孤儿发放生活费13.16万元。

(五)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深入

1.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1)深入开展了“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精心组织,分步实施了“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2020年选定城南、城西、芳溪二木社区三个社区创建全省示范社区。(2)着力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要求,选择新昌镇大桥村、石市镇石崖滩宋风刘家以及棠浦镇高家村3个村为试点村,按照农村社区建设的新思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社区功能,打造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从整体上提升村级干部素质,加强培训、制订涉及农村发展的各项考核标准,用考核其工作业绩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较好地推进了农村社区稳步发展。

2.大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建设。(1)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了村级基层组织党政“一肩挑”工作。指导芳溪、花桥、同安等乡镇实施党政“一肩挑”工作,全县85%的行政村、社区已实现党政“一肩挑”。6月份,全市农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经验推广现场会在宜丰召开,宜丰的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得到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市推广。(2)扎实推进了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了农村低保、婚丧领域、养老领域、低保领域、乡村治理领域、社会组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有力地提升了重点行业领域的综合治理能力。(3)制定完善村(居)民公约,提高市民素质。为进一步增强公民道德意识,我局开展了完善提高全县各村(居)规民约活动,目前我县214个村和22个社区已实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

(六)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严把审核申报登记程序,规范社会组织变更程序。全年共进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个,名称、法人和业务范围等变更登记8个。认真做好年度检查工作,顺利完成了对151个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今年我县社会组织参与年检率91.5%,合格率98%。完善综合监管。结合年检和“双随机一公开”,清理“僵尸社会组织”,按法定程序对多年不开展活动或两年以上不参与年检的28家社会组织进行撤销登记,并在宜丰政务网公告。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组织各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对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了抽查验查,未发现收取会费不规范的情况。加强对社会组织数据的有效归集、共享和依法公示,及时将全县67家社团106家民办非企业录入民政事业信息统计管理系统。

(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稳妥推进

1.完善地名管理服务。规范了地名命名更名和设标工作,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西省地名命名更名及使用标准化建设规范》等政策规定,做好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有效地杜绝了乱命名乱更名现象和重名、无名、一地多名等情况发生。同时,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的需要,我局严把地名标牌质量关和形象关,对全县城区内道路未设地名标志、损毁地名标志、已失效地名标志等情况进行了统一摸排,并公开招投标,全面推开了地名标牌设置工作。2020年,对全县范围内62块街巷路牌进行了制作及维修。其中维修5块,新做41块,清除错误路牌16块。

2.大力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着力编纂制作了城区图及行政区划图,多次向全县各单位部门、各乡镇(场)征求修改意见,行政区划图经过8次修改后形成了最终版本,于2020年7月22日报送省民政厅送审,并于2020年8月10日通过审核批准;城区图修改6稿后形成定稿,已于2020年10月12日报送省民政厅送审,正在等待审核通过。编写《宜丰县地名志》,通过历史资料查阅、组织专家审核、相关单位数据核实等方式收集各方资料,进行了反复修改论证,已完成了第二稿审稿,目前第三稿正在修改制书中。

(八)民政专项事务水平更加优质

1.紧扣源头治理,加大寻亲服务和落户安置工作。(1)今年通过与公安、城管等多部门进行联合协作,采取登报、采血DNA比对等寻亲手段,为三人找到亲人,并已将两人护送回家,其中棠浦镇讲堂村胡家组冷春娥女士失散近20年后重返家乡。(2)集中开展了一次长期滞留人口落户安置核查,对在2020年9月前入站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8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集中落户安置。

2.着力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1)巩固保持了100%的遗体火化率。今年共火化遗体1290具,火化率100%。(2)严格落实了惠民殡葬政策。实行5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全年惠民殡葬共计减免资金135余万元。(3)持续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工作。对全县“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目前,排查出的5处147穴坟墓通过绿化遮挡的方式基本整改完毕,全县“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达到了不见坟头,也没有新增坟墓的成效。(4)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今年以来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规定,抓好“三个严禁”:严禁委托承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经营管理;严禁建设超规格、豪华、家族墓地;严禁炒买炒卖墓穴。(5)稳步推进新殡仪馆建设工作。总投资2.17亿元的宜丰县殡仪馆(公墓山)新建项目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设计单位正在进一步深化设计,计划于2021年2月下旬开工建设,2022年1月底完工。(6)积极推动丧葬礼俗改革。“三管齐下”整治遗体及骨灰接送中燃放鞭炮和抛撒纸钱现象。一是,殡仪馆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转达殡改办给逝者家属的一封信;二是,乡镇(场)殡改办主任上门进行文明殡葬引导工作;三是,联合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一经发现在接运遗体或运送骨灰沿途中有燃放鞭炮、抛撒纸钱等行为,县公安、城管、五勤联动等部门将对其就影响市容市貌进行处罚。

3.推进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水平。(1)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今年我局将两台智能婚登一体机投入使用,推动了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新技术应用,婚姻登记服务程序实现了进一步优化,截至10月,今年办理结婚登记1016对,离婚登记488对,补发结婚登记证件284份,补发离婚登记证件43份。(2)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我局结合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创建要求,联合县档案馆工作人员对2012年至2020年的婚姻档案进行了整理,并顺利完成了档案移交工作。同时,依托智能婚登一体机,实现电子档案“双套制”保管,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开展了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提供新婚辅导和离婚危机干预等公益性服务,更好地满足了群众对美好婚姻生活的向往。

4.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了对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精准识别两项补贴对象,有效提高了两项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效率和管理水平。及时与残联、财政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核实2020年残疾人底数,建立精准数据库,做到了系统与实际同步数据一致。截至2020年10月,为32487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43.365万元。

5.浓厚人人慈善为人人氛围。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为了汇集社会资源更好地帮助困境人员,向全体机关干部、爱心人士发出倡议,倡导大家积极奉献爱心。通过此次活动,共筹集善款41.4万元。大力宣扬慈善典型。退伍老兵张罗生将其六年来省吃俭用余下的8.9万元伤残补助金资助了28名贫困大学生,帮助这些贫困孩子圆“大学梦”,为了宣扬张罗生老人的慈善事迹,进一步推动宜丰慈善事业的发展,我县慈善总会为其申报“赣鄱慈善奖”,并通过新闻报道、举办慈善学习会等多种举措让张老的慈善故事感动宜丰,营造宜丰“大爱”氛围。

6.着力推进渠道提质增效。城区新建3个站点,进一步优化了站点布局。实行常态营销与创新营销相结合模式:一方面在日常销售中兼顾小份额与大合买、实体销售与自主终端并举;另一方面持续开展各类集中促销活动,借助“合为贵”业主联盟的品牌效益稳定销量,开拓市场。截至10月份,销售1369.7万元,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九)不断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

1.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根据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我局统筹安排,把握规划编制进度要求,组织相关股室严格按照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等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力争将民政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县委县政府总体规划,形成推进宜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合力。经过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宜丰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于5月初完成。

2.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纳入党组会议部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了专题学习研讨。同时,把民法典学习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

二、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们将深入研究新发展阶段民政工作定位,深刻把握民政工作本质,进一步完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制度,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开好局、起好步,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1.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提升殡改服务。完善公益性公墓山的使用管理规定;积极推动丧葬礼俗改革,持续整治遗体及骨灰接送中抛洒纸钱现象;抓好新殡仪馆建设工作,抢抓项目施工黄金期,把因疫情、天气等因素影响的进度抢回来。

2.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县级福利院改造工作,提升县级福利院照料服务能力;持续推动县公办敬老院改扩建工作,所有公办敬老院全面完成消防设施提升改造;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扩面增效。

3.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综合救助体系,提升救助服务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低保救助流程,将县级低保审批权下放给乡镇(场);提高核对工作效率,通过“数字民政”应用系统与江西省嵌入支付宝的“赣服通”平台对接,实现核对电子授权;积极开展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不断健全结对帮扶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进一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帮扶。

4.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坚持正确导向,凝聚吸引人才,不断强化工作人才提高素质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实践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的基础作用。

5.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完成好第十一届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选齐配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更好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强城区治理,强组织、建基础、优服务,继续深入开展“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动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6.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继续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使民政工作更上新台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影响力。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及各项民政工作。

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范文2

第一条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督查范围

第七条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范文3

2005年以来,我矿计划生育工作在平川区和靖煤公司计生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矿区为目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强基础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女职工计划生育率、节育率、一胎领证率、晚婚晚育率均达到了100%。现将2005年我矿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矿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一)职工计划生育状况

1.我矿现有职工1715人,女职工共有470人,其中(1)未婚23人;(2)结婚未育24人;(3)一孩390人,全部领取了独生子女证,领证率为100%;(4)二孩34人,从96年后未出现过多孩。

2.本年度婚育情况。(1)本年度内新婚(女)7人,结婚年龄均在23周岁以上,晚婚率达100%;(2)本年度内新生婴儿15人,其中男婴8人,女婴7人,其中2孩,男1人,女1人,均为计划内生育,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3.节育情况:女职工应采取措施的393人,全部采取了节育措施,其中带环347例,结扎32例,药具14例,(本年度放环一孩17例,二孩结扎3例)。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状况

我矿现有流动人口159人,育龄妇女77人,其中,(1)一孩19人;(2)二孩及多孩58人。

在应采取节育措施的75人中,带环14人、结扎50人、用药2人。(本年度内流动人口新生婴儿3人、男婴1人、女婴2人,本年度放环2人、结扎4人、人流1人,)节育率达到100%以上。

二、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巩固低生育水平

根据省、市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和平川区、街道办、煤业公司计生委年初的安排,我矿对2005年计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年计划生育率、节育率、一胎领证率和晚婚率达到100%的目标进行。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不断确化计划生育责任制,健全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矿主管领导和各基层单位签订了《2005年计划生育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将提高人口素质,优质服务和健章立制作为工作重点,建立起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和宣传教育相统一的工作机制。坚持“四、二、一”孕情检查制度,以检查环、孕为重点,全年共有470人参加了4次环、孕情检查;坚持避孕优质服务和妇科普查防治服务相结合,广泛推行避孕节育和知情选择,不断加强妇科病检查,提高妇女的预防意识;2005年8月底至9月初矿组织在册男女职工进行全面体检并受到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夯实基础,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计划生育表、卡册,计生专干做到了挨家串户宣传、登记、摸底,做到了卡册、帐、表、记录齐全规范,信息网络和报表卡册健全,各种图表上墙,加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了统计和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力度,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于群众举报的信件,认真调查、及时查处,针对流动人口流动性大等问题,积极采取“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工作方法,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单位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流动人口与单位职工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做到人口有流动生育无漏洞。

(三)认真接待职工和流动人口来访,及时给予政策答复

1.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为进一步改变职工生育观念和提高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年广播宣传计划生育工作7次,办计划生育宣传专栏4期,张贴计划生育宣传标语一次40张,给流动人口育龄夫妇发放《四合一家庭生殖保健》100套,同时2005年矿计生办还征订《中国人口报》、《中国妇女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报刊杂志,分发给各基层单位。通过这些宣传形式,加大了计划生育宣传力度,提高了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思想认识。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2.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优待政策,关心疾苦、为职工排忧解难。计生办及时了解女职工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实行节育措施后的身体状况,利用环孕检查一并对女职工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了妇科病检查,对实行结扎手术的人员进行看望慰问,矿党政领导非常重视计划生育优待政策的落实情况并在休假上给予女职工很大支持。

总结一年来我矿的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持证率还较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宣传工作还需加强,今年将在这些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计生工作再上台阶。

二00六年计划生育工作简要安排

二00六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全矿各单位必须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在计划生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立足实际,狠抓落实。要抓政策学习、抓工作安排、抓督促检查,健全计划生育制度,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对计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要认真落实,从严考核,坚决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各基层单位要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车间、班组目标考核范围,层层分解,形成“全矿上下齐心协力,协调配合,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计生工作格局,扎扎实实做好二00六年计划生育工作。

(二)继续坚持和落实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不断巩固和扩大“三为主”管理成果。实现“三为主”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目标的根本保证。为此,我们要做到:一要计划生育网络健全,层层签订责任书;二要认真验办结婚证、婚育证,做到持证生育,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三要做到一孩节育落实率、及时率、二孩结扎落实率、及时率均符合规定,把好登记关、持证关、验证关。四要做到牌板、帐、卡、册报表和实际“五对口”,真实、齐全统一、规范。五要坚持“四、二一”环孕情检查制度。六要认真抓好计生宣传工作。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范文4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运用法律手段,严格依法行政,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地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生育秩序,使违育对象受处罚,计生家庭得实惠,周围群众受教育,从而推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实现“三新”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组织领导

清理整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人口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区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长肖兵为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区长助理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及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各工作机构具体名单和职责如下:

(一)清理整治办公室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清理整治内部事务,掌握全区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每三天一通报各工作组清理整治服务进度。

(二)清理整治工作组

计划生育清理整治服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区直机关单位原则上参与本单位新农村挂点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清理整治服务工作,全区设立计划生育清理整治工作组8个,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清理整治服务工作小组,清理整治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由区四套班子相关领导担任,清理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由区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工作组成员分别从区直机关单位、区人口计生委、乡镇(街道)、村干部中抽调人员组成。各工作小组在工作组组长统一指挥下,采取既分工又合作的方式开展清理工作。具体安排见附表(清理整治工作小组具体成员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实际另行安排)。

(三)技术服务组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三、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内容

(一)“四清理”

1、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2、人口出生情况

3、违法生育情况

4、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二)“六落实”

1、重点服务对象环孕情检查落实到位

2、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到位

3、计划外怀孕补救措施落实到位

4、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到位(当年征收到位率达65%以上,历年征收到位率达80%以上)

5、2002年9月1日以来党员、干部(含农村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查处落实到位

6、人口出生统计落实到位

四、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调查摸底(4月27日至5月5日)

1、4月27日,召开全区计划生育“四清理六整治”工作动员大会,5月5日,区四套班子相关领导、区直机关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直接进驻乡镇(街道),参加乡镇(街道)召开的乡镇、村组干部、党员动员大会,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计划生育“四清理六整治”的意义,明确整治任务,严肃整治纪律,同时在圩镇、行政村张贴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清理整治氛围。

2、全区动员大会结束后,各乡镇(街道)按照“四清理六落实”工作要求,对本乡镇(街道)的人口出生情况(2008年10月1日至今)、环孕检遗留对象(2008年10月1日至今)、计划外怀孕对象、节育措施遗留对象、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对象(2002年9月1日至今)、历年违法生育未缴纳社会抚养费和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满80%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分类造册,并将名单和举报电话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具体名单5月5日前报区清理整治办公室)。

(二)清理兑现(5月6日至5月20日)

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对象就是任务的原则,对计划生育各类遗留对象进行清理兑现。对“四术”遗留对象,经医生检查身体状况良好的,坚决落实节育措施,做到该结扎的结扎,该上环的上环,该落实补救措施的落实补救措施;经多次动员环孕检和“四术”遗留对象仍未到位的,工作组协助村委会按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定严格兑现违约责任;计划外生育对象缴纳社会抚养费当年未满65%、历年未满80%的,坚决征收到位,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清理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区清理整治领导小组汇报,并尽快作出处理。通过整治,确保环孕检率达100%,节育措施落实率达100%,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到位率达到规定目标,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处理到位,各乡镇(街道)人口出生无瞒报漏报现象。

(三)总结表彰(5月21日至5月31日)

1、清理结束后,工作组确认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到位,向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对清理整治工作存在问题的责成重新清理,限期完成任务,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工作组长及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说明。

2、召开全区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集中整治服务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清理整治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整治服务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各工作组长(小组长)要认真部署,主动负责所挂乡镇(行政村)的清理整治工作,要按照方案要求,做到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人员、车辆、工作时间到位。各工作组每天下午5点前将清理进度报清理整治办公室(各乡镇、街道负责)。各乡镇(街道)要充分抓住有利机会,全力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2、广泛宣传。工作组要召开挂点行政村的干部、群众会议,宣传政策,发动群众提供线索,积极举报。区人口计生委、各乡镇(街道)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使清理整治活动家喻户晓,让群众从内心感觉到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不可动摇。

3、严肃纪律。工作组成员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需向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请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包庇、隐瞒违育人员,不得出具假证,不得擅自降低处理标准,如有违反将按规定给予单位和当事人处分。

4、密切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技术服务实行责任包干制:引产对象,由工作组及乡镇(街道)及时送往吉州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施术;结扎、人流对象,由对象所在地卫生院或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施术;上环、环孕检工作,由对象所在地的计生服务所承担。服务中绝不允许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甚至刁难现象。

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范文5

6月23日,全县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誓师动员大会召开之后,政府口计划生育工作督导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马上进入情况,开展工作,对政府口15个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都及时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工作人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谷瑞灵副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实施方案》,原创: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县委、县政府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二、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为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单位都按照县的统一安排,采取了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一是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都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3-5人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一名专(兼)职计生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二是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育龄妇女档案,落实节育措施,按时组织参加县计生局统一组织的孕情检查。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四是积极做好本单位承担的宣传栏的制作任务。为加大宣传力度,县委、县政府要求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其中明确有关单位制作大型固定宣传牌。政府口开发区承担着定砀路孙溜路口大型宣传牌的制作,该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及时安排人员联系制作事宜,现在架子已经做好,图案正在制作中,7月10日前保证能安装好。

三、采取积极的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创建督导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为搞好督导工作,我们首先将全县计划生育督导组工作会议精神向政府办公室刘义成主任作了汇报。刘义成主任非常重视,明确指出:政府口督导组的同志在三个月的争创活动中,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拿出主要精力抓督导,各单位要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不拉全县的后腿。二是协调政府口各部门搞好配合。动员会过后,我们就展开了督查工作。我们每到一个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都认真接待,认真汇报本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同时,15个单位都写出了第一阶段汇报材料。三是抓典型,带动政府口计划生育创建工作的开展。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按照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对涉及计划生育工作的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以及县长办公会议纪录,都与计生局搞好配合,予以办理补充和完善。同时积极协调、督促政府口各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创建工作;县人事局把计划生育工作同机构编制、年度考核、晋升工资、录用调配、表彰奖励、职称评定等各项人事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积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促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开展。目前政府口各单位按照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做好创建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不拉全县的后腿。

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范文6

一、认真组织领导,扎扎实实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

强化各级党政一把手对计生工作亲自抓的原则,层层考核办法,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定期召开基层有关人员参加的计生会议,搞好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抓好计生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组织基层计划生育联络员深入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治育,保证各项计生政策落实。利用画廊等宣传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让更多的职工知晓计划生育知识。

三、认真组织女职工参加每年一次的计划生育体检工作

紧紧围绕育龄职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情况,根据集团公司计生办的工作安排组织参加以“三情”服务为重点的体检工作。检查率达100%。

四、加强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工作

根据部门实际,强化基层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传

递工作。各部门计生员认真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及时的收集信息,每月上报一次计生信息,做好宣传。

上半年,在集团公司计划生育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围绕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一、认真组织领导,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

强化各级党政一把手对计生工作亲自抓的原则,层层考核办法,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定期召开基层有关人员参加的计生会议,搞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组织基层计划生育联络员深入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年初以来,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基层计划生育联络员深入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治育,保证各项计生政策落实。利用画廊等宣传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让更多的职工知晓计划生育知识。

三、按照上级的要求报送计划生育信息工作

公司计划生育宣传员不定期收集、整理基层组织学习情况;落实计生政策、学习率达100%,做到政策、规章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