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三比三提升范例6篇

三查三比三提升范文1

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一季度以来,生猪市场供给过剩局面逐季改观,三季度母猪存栏水平由偏高逐季趋于正常,生猪价格由过低转为偏低,行业景气度转为正常,补栏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预计四季度生猪供给过多的局面继续缓解。

生猪供给仍然过剩,

预计四季度继续缓解

2014年三季度,生猪过剩局面进一步缓解。调查结果显示,三季度认为生猪供给正常的养殖企业比例提高至57.1%(上季度为38.5%);认为偏高的企业比例下降到37.5%(上季度为46.2%)。从得分情况看,各环节主体的供给调查得分高位回落,但仍处于偏高水平。其中,养殖企业生猪供给调查得分为3.35分(上季度为3.43分),销售企业猪肉供给调查得分为3.05分(上季度为3.09分)。

预计四季度生猪供给偏多情况进一步缓解。调查结果显示,四季度认为生猪供给适当的养殖企业比例进一步降至52.7%,较上季度下降4.4个百分点;偏高比例降至35.7%,较上季度下降1.8个百分点。从得分情况看,养殖企业对四季度生猪供给的预期得分为3.27分,较上季度减少0.08分,仍处于正常较高水平。

母猪存栏偏高有所缓解,

预计四季度继续好转

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以来,母猪存栏水平偏高情况逐季缓解,三季度母猪存栏量调查得分为3.29分,较上季度下降0.05分,同比仍高0.18分,处于偏高水平。从样本分布看,认为三季度能繁母猪存栏量偏多或过多的养殖企业,由49%降为38%,大幅下降11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仔猪市场供给偏多情况随之改善。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三季度,认为仔猪供给量偏多或过多的养殖企业,由上季度的42%降为34%,减少8个百分点。从得分情况看,三季度仔猪供给调查得分为3.23分,较上季度提高0.02分,预计四季度仔猪供给量得分下降至3.16分,仔猪供给偏高情况逐渐缓解。

猪肉需求依然偏低,

预计四季度转为正常

对猪肉销售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92%的企业认为三季度猪肉需求量适当或偏低,与上季度基本持平;从得分情况看,三季度猪肉需求调查得分为2.93分,较上季度提高0.17分,预计四季度猪肉需求转为正常。调查结果显示,四季度销售企业猪肉需求预期得分为3.21分,为2014年以来最高水平。

生猪及猪肉价格向好,

预计四季度继续好转

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三季度各环节企业对价格的整体评价有所好转。其中,养殖企业的育肥猪价格由过低转为偏低,销售企业的鲜猪肉批发价格转为正常。

从调查样本分布看,养殖企业认为育肥猪价格偏低或过低的比例,由上季度的92.3%大幅降至59.9%,认为正常的比例由上季度的7.7%大幅提高至40.2%;销售企业认为鲜猪肉批发价格偏低或过低的比例,由上季度的20.9%大幅降至6.7%,认为正常的比例由上季度的65.8%提高至70.2%。从得分情况来看,2014年以来养殖企业育肥猪价格调查得分由过低逐季好转,三季度得分为2.35分,较上季度提高0.61分,较上年同期下降0.59分,处于偏低水平;同期销售企业鲜猪肉批发价格调查得分为3.17分,较上季度提高0.25分,由偏低转为正常。

养殖和销售企业对四季度的预期好于三季度。调查结果显示,四季度养殖企业育肥猪价格预期得分为2.64分,较三季度上升0.29分,向正常水平靠近;销售企业鲜猪肉批发价格预期得分为3.23分,上升0.06分,处于正常偏高水平。

养殖和销售企业经营好转,

预计四季度继续向好

调查结果显示,生猪产业各环节企业经营效益逐渐好转。2014年三季度,被调查企业中,经营情况较差或很差的养殖企业、销售企业比例分别为9.8%、6.2%,分别较上季度大幅下降32.9个百分点、3.5个百分点。从调查得分看,三季度养殖企业经营情况的调查得分为3.06分,较上季度提高0.41分,企业经营由偏差转为正常;销售企业经营情况的调查得分为3.33分,较上季度提高0.07分,经营状况继续向好。

养殖和销售企业对四季度经营情况的预期均好于三季度。调查显示,四季度上述企业经营情况预期得分分别为3.25分、3.44分,分别较三季度上升0.19分、0.11分。

生猪补栏积极性提高,

预计四季度继续淘汰母猪

后备母猪和淘汰母猪价格继续回升,补栏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调查显示,三季度认为后备母猪价格偏低或过低的养殖企业比例为54.6%,较上季度下降10.6个百分点;认为淘汰母猪价格偏低或过低的养殖企业比例降至62.5%,较上季度下降10.7个百分点。

从得分情况看,三季度后备母猪价格、淘汰母猪价格调查得分分别为2.82分、2.2分,分别较上季度提高0.32、0.05分,均处于偏低水平。

三查三比三提升范文2

一、全面覆盖,强力整治,市容市貌明显提升。

年初以来,分局不断加大力度,先后开展“流动摊点疏导、露天市场整治、背街后巷、居民小区、城市出入口、26条主要道路容貌提升、六乱、五整、两路提升”等50余项专项整治。累计完成市、区领导交办重大线路保障任务90余次,整改整治各类环境卫生问题5万余起,清理卫生死角4900余处。

一是全面治脏。大力强化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强化动态保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月”、“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认真搞好局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单位庭院、居民小区、背街后巷、城市出入口、公园广场等环境卫生的全面整治工作。累计清除各类垃圾、杂草、卫生死角2950余处。

二是彻底治乱。深入开展流动摊点、店外店、乱停乱放、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等“六乱”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市区农贸市场及流动摊点、小广告、洗车场(点)、废品收购点、工地围墙美化等五类突出问题,高标准、大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三是大力治违。年初以来,分局积极强化职能,严格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针对乱搭乱建和违法建设,多次掀起查处“风暴”。首先是积极构建违建查处新机制。其次是注重宣传和源头防治效应。第三是周密部署,合理安排,严格执法。截止目前,已先后组织开展付庄居委会、南外环、东方瑞景小区等30余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拆违行动,累计查处违法建设564起,其中有效监控246起,实施拆除318起,基本实现了老的违法建设“应拆尽拆”,新的违法建设“露头就打”的管控目标。

此外,在乡镇违法建设查处方面。分局也积极采取措施:一是严格督查考核。实行每月一督查通报,每月一考核奖惩,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累计编发督查通报10期,通报违法建设330处,督促拆除150处。二是实施重点管理。针对洋北镇违法建设的突出问题,分局多次组织人员深入调查,摸清情况,形成通报,持续向乡镇施加压力,并及向区委区政府作专题汇报;针对耿龙路违法建设问题,报请区分管领导、人大陆军主任带队进行3次现场督办,为耿龙路的拆迁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职能,精细管理,城乡环境显著改善。

我们严格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发扬“五干”精神,弘扬执行文化,以精品城市创建和村庄整治两大平台为抓手,全面促进城乡环境提升。

一是深入开展“五城同创”工作。认真对照标准和时间进度,积极采取措施。首先是思想认识到位,充分认识到创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惜一切代价,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强力推进;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抽调2名业务能力强的执法队员,明确一名分管副局长亲自抓,实行挂图作战,倒排进度,项目化,责任具体到人;三是督查检查到位。建立专门台帐,针对目标和任务分解,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严格奖惩措施。

特别是在卫生城市创建方面。针对省创卫检查组暗访考评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分局严格按照区政府领导部署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修改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化方案,建立全覆盖、立体化的网格体系,并实行逐级包保,责任追究。二是迅速整改暗访考评通报的问题,逐一对照省爱卫办、市创卫办通报的问题,大干苦干,快速整改,逐一解决。三是大力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集中开展广覆盖、高密度的市容环卫、工程渣土、户外广告等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建立有效的创卫工作推进机制。实施网格化、责任化、精细化、标准化“四化”管理,采取定人、定点、定责、定内容、定标准、定奖惩的“六定”措施,落实门前五包责任,每天检查、督办、交办,每周评比、考核、通报,实行逐级包保制度,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传递,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效能最大化。

二是大力推进“精品城市创建”。在城市容貌管理上突出“精心、精细、精品”管理,不断打造亮点、提升品位、彰显特色。制定下发了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评比办法,对主次干道管理、市场管理、水环境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等15项具体内容,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的责任单位,牵头成立了考核评比小组,采取日常联合检查、定期专项督查、重点问责督查、跟踪舆论督查、典型示范带动等相结合的方式强力推进,每月组织一次集中考核评比通报,并及时公布,取得了显著效果,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截止目前,共出督查通报12期,下发任务交办单48份,并全程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问题能及时整改到位。

此外,分局还积极组织人员对区精品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质量完成了市派调研我区精品城市创建的相关迎检工作(如方案制定、台帐资料准备等)。

三是全力开展“两路”整治。自8月15日起,我市正式启动幸福路黄河路整治提升工程,对两路沿街道路、绿化、杆线、建筑立面、户外广告、亮化等进行综合改造提升。

为切实有效地开展两路整治提升工程,分局立足本职,强化职能,积极采取了领导挂片、现场会办、定期推进等诸多措施。全面推行了坚持早点名晚点评、坚持每天现场会办、坚持强化督查督办、坚持深化宣传推动等措施。每天早上7:30、下午6:00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人员,听取当天工作进展情况,梳理和会办整治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有效保证了整治工作的高效推进。经过近20天的实施推进,目前,呈现在市民面前的已是面貌一新、繁荣宜居、配套齐全的幸福路和黄河路。下一步,分局将组织强化职能,推进长效管理措施,确保“两路”真正成为我市名副其实的“样板街、示范路、精品区”。

四是全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成立领导和整治小组,抽调专人充实力量,主要领导亲自抓,现场帮办督办,积极协调、主动对接,以深入开展农村重点道路沿线环境“百日整治春雷行动”、“破危差”整改,以及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季季评”集中检查、村庄环境整治行动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度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已高标准完成了2条高速、4条省道等重点道路沿线村庄以及332个自然村庄整治工作,打造了3个省三星级“康居乡村”,宁宿徐高速段被省整治办命名为“全省村庄环境整治示范路段”,提前一个季度完成市里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分局积极采取措施:一是思想重视,始终坚持靠前指挥、现场会办、强力推动;二是重点突出,优先抓重点道路沿线和城镇出入口等重点区域村庄整治,快速提升对外形象,放大整治效应。另一方面,全力打造省级三星级康居乡村,积极营造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氛围;三是严格考核,实行实行双重保证金制度。“一天一督查、一天一通报”制度。由区纪委牵头,区督查办、城管分局参与组成联合督查组,并在区政府机关办公区大厅显示屏进行滚动播出;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有力。把村庄整治主要资金和精力向环卫保洁队伍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两大难点倾斜,达到整治一个村庄、长效管理一个村庄,截止目前,已在全区乡镇集中建设了100座二级垃圾中转站、10座一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已实施整治的332个村庄全面按照“组保洁、村收集、乡镇集中、区转运、市处理”生活垃圾收运模式,配足配齐保洁人员和环卫设施。

三、规范行为,提高水平,依法行政工作成绩显著。

今年以来,分局始终坚持严明、文明、透明“三明”执法,全面履行执法职责,着力强化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强化执法责任落实。大力开展执法案件效能竞赛、评典型案例促规范执法、案件评查、说理式文书推广等活动,坚持每月有检查、每季度有通报,有效强化了执法责任落实,保证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二是狠抓执法水平提升。一方面积极开展优质办案活动,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组织案件管理员对案件文书规范性进行集中检查,目前已评比12次并编发通报12期,同时根据办案数量、质量,评出“五好队员”26人,评出优质卷宗8宗,不合格2宗,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提升素质。截止目前已开展业务培训4次,开展业务考核4次。

三是强化征收片区违法建设认定。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强化职能,抽调专人成立征收仲裁科,全天候参与重点区域房屋征收,全力服务区政府中心工作。

(一)对征收征区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调查、认定。累计对实小幼儿园及周边等11个征收地块共4800余户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调查、认定及公示。及时仲裁房屋征收过程中产生的房屋合法面积争议问题,对房屋合法性认定结果进行修正,有效维护了广大被征收户的合法利益,促进了房屋征收工作的快速有序推进。(二)是全程参与,以执法促进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征收项目促签过程中,执法人员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与征收工作组一起加班加点,登门入户做违建户的思想工作,促进了征收工作的快速推进。

四、深入调研,激发活力,机制体制进一步理顺。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联动不畅、效能不高等一系列困境和问题,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找准突破口,抓住切入点,扭住关键点。

一是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结合区整体工作实际情况,针对城管环卫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能不高等问题,全员参与,深入开展“找问题、寻对策、破难题、促发展”城管大调研活动,各科室、大队形成调研报告9篇,为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是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如深入“三强三比三评”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沭阳—发扬‘五干’精神、弘扬执行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城管执行文化建设”活动、打造“文明城管”系列活动等,进一步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活力迸发、激情燃烧、提振精气神、全面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

三是坚持“回归一线”。从领导班子到各科室、大队,全部坚持“一线化、马路化、全天化”标准和城管人“眼到、心到、手到”要求,坚决去除“机关化”,让大队进社区,融入属地政府,引导环卫工作市场化,实现一把扫帚扫到边,一支队伍管到底,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工作效能。有效保证了人人一线为岗、时时守候马路、事事处理及时、处处干净有序;

四是实行“三三三制”工作法。首先是三个挂片责任制。即领导班子挂社区、科室负责人挂棋盘、大队长挂一条主要道路;其次是三个现场会办推进制。即主要领导就重点工作每月推动一次,分管领导就分管工作每半月推动一次,办公(督查)室就专项工作每周推动一次;第三是三个情况通报制度。即每半月向市局和区政府汇报一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多媒体通报一次执法管理情况,每两月通报一次目标管理进展情况。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大大强化了责任、提升了效能。

五、重视舆情,强化服务,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要求,提出“高度关注不满意、坚决解决最急需、努力追求更满意”,坚决做到倾心贴近群众、用心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

一是构建全覆盖服务载体。大力搭建“三公开、三开通”服务平台,出台了《分局网络舆情监管与处置应对方案》,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局长接待日、三解三促等活动,构建了全覆盖的服务载体,保证了多角度、高频度、快速度接受社会监督,倾听群众诉求。截止目前,分局共办理来信、来电、来访965件(次),均能够及时办结反馈,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

二是高效办理网络问政问题。对群众通过网络问政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建立了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现场处理、跟踪督查和行政问责等制度,要求涉及到的辖区大队长、科室负责人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协调处理,努力做到六个100%。截止目前,共受理网络问政679件,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296件,全部确保在第一时间受理,圆满解决率达95%以上。

三是高度关注民计民生。对流动摊点等弱势群体,坚持既要管住,又给出路,既保证城市有好形象,又保障百姓有好生计,按照“严控区、规范区、疏导区”三类标准,结合“五城同创”建议规划8个摊点集中区,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之中。设置20余个流动摊点疏导点,积极疏导整治,努力把“摊点”变“景点”,基本实现了“市容”与“繁荣”、“秩序”与“民生”、“脸皮”与“肚皮”的多赢。

四是大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幸福街道凤凰社区先后召开座谈会和现场会8次、入户走访40余户、访谈群众100余人次、征集意见和建议60余条、解决群众反映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近50余个,及时化解矛盾9起,为群众办实事25件。同时积极开展“护蕊行动”、“爱心捐款”、“送温暖”活动等,今年以来累计捐款达80000元。

六、导向鲜明,加强建设,队伍形象有树有立。

始终坚持导向鲜明从严治队,大力弘扬“执法为民、和谐管理、务实苦干、创新争优”城管精神,全面锤炼敢管、敢想、敢担当“三敢”作风,发扬“五干”精神,弘扬执行文化,有效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活力、动力和激情,保证了各项工作高效率、快节奏、高质量推进。

一是强力实施效能风暴。针对个别干部职工思想滑坡、工作懈怠、作风漂浮、激情减退、心态不强等问题,从全面加强“队伍思想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入手,强力、强势开展了思想作风整顿和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爱党爱岗爱城管”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激发每一位干部职工的潜能,强势提升效能,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是强势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在深入开展“三强三比三评”主题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区里开展的“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了创先、创优、创一流“三创”活动;比奉献、比贡献、比作为、比能力、比效果“五比”活动;赛先进大队、赛精品棋盘、赛办案能手、赛服务标兵“四赛”活动等系列活动,全面增强全员责任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和机关效能意识,有效营造了“勇于创新、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三查三比三提升范文3

论文关键词 未成年犯罪 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

一、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2009至2011年)

(一)批捕案件受理情况

三年来,某市未检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943件1821人,与同期相比分别件数下降20.6%、人数下降23.3%;其中未成年人1150人,占受理案件总人数的63.2%,人数同比下降19.6%。经审查,批准逮捕1639人,同比下降23.6%,其中未成年人1016人,占批准逮捕总人数的62%,人数同比下降21.3%。

(二)起诉案件受理情况

三年来该市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32件2278人,与同期相比分别件数下降26.8%、人数下降31.4%;其中未成年人1394人,占受理案件总人数的61.2%,人数同比下降31.5%。经审查,提起公诉1056件2079人,与同期相比分别件数下降25.9%、人数下降33.2%;其中未成年人1327人,占起诉案件总人数的63.8%,人数同比下降29%。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343人,人数同比下降20.2%。

(三)法律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全市未检部门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4件51人,同比件数持平、人数下降22.7%。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5件47人,无通知立案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案件同比件数上升19%、人数下降25.4%。公安机关立案后提请批准逮捕19件40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件41人。立案后检察机关建议直诉3件6人,公安移送审查起诉31件55人,提起公诉22件43人;法院依法判处拘役、管制的4人,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的24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

2.侦查监督。不批准逮捕178人(绝对不捕47人、相对不捕63人、存疑不捕68人),其中未成年人126人。不捕率为9.8%,比去年同期上升1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97人(绝对不诉10人,相对不诉87人),其中未成年人90人。不诉率为4.3%,比同年同期上升0.8个百分点。

3.审判监督。书面纠正违法7件,已收到回复7件;按上诉程序提出抗诉1件,分院支持抗诉1件。

(四)特殊检察工作情况

全年共开展心理测试718人,进行社会调查958人,落实法律援助837人,分案起诉96件322人,诉前考察教育72人,落实不捕不诉帮教措施104人。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一)年龄、性别结构情况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审查逮捕127人(其中女性5人),占被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总数的10.8%,人数同比下降20.1%。审查起诉155人(其中女性7人),占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总数的11.1%,人数同比下降34.8%。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审查逮捕1052人(其中女性38人),占被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总数的89.2%,人数同比下降16.7%。审查起诉1236人(其中女性56人),占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总数的88.7%,人数同比下降28.7%。

(二)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在被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案件中,外来未成年人1042人,占被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总数的88.5%,人数同比下降14.3%。在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外来未成年人1143人,占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总数的82%,人数同比下降23.7%。

(三)本市籍在校学生及闲散人员犯罪情况

在被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中,职技校生32人,人数同比下降33.3%;中小学校生8人,人数同比下降42.9%。在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职技校生82人,人数同比下降55.7%。中小学校生33人,人数同比下降40%。在被审查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本市籍的闲散未成年人66人,占被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总数的5.6%,人数同比下降43.6%。在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本市籍的闲散未成年人104人,占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总数的7.5%,人数同比下降46.4%。

三、主要案由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盗窃462件747人,占总人数的35.8%,同比件数下降18.1%、人数下降24.2%。其中未成年人531人,同比下降21.6%。抢劫216件453人,占总人数的21.7%,同比件数下降46.8%、人数下降51.7%。其中未成年人347人,同比下降46.3%。寻衅滋事126件322人,占总人数的15.2%,同比件数下降29.2%、人数下降34.2%。其中未成年人186人,同比下降19.5%。聚众斗殴51件181人,占总人数的8.7%,同比件数下降17.7%、人数下降25.5%,其中未成年人100人,同比上升3.1%。故意伤害54件85人,占总人数的4.1%,同比件数下降28%、人数下降33.1%。其中未成年人67人,同比下降28%。

四、未成年人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全市未检部门批捕、起诉案件的受理总数同比下降,个别区院有所上升,总体下降幅度减缓

其中批捕、起诉案件受理总数下降比较明显的单位有卢湾、长宁、崇明、黄浦、松江等区院,卢湾区院受理批捕、起诉案件分别下降65.4%、66.7%;案件受理数略有上升的区院有,青浦、杨浦、静安受理批捕案件数量上升,青浦、奉贤受理起诉案件数量上升。主要原因:一是世博会准备和运行期间,公安机关抽调大量警力进行世博安保及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加大了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力度,降低了本市特别是涉博区域的刑事案件发案率。二是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不断加强沟通和协调,按照“两减少、两扩大”的要求,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逐渐增强了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捕的意识,促使对实施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进行非犯罪化处遇。

(二)本市籍未成年人犯罪大幅下降

其中被审查起诉的职技校生同比下降55.7%,中小学校生同比下降40%,闲散未成年人同比下降46.4%,扭转了2007年-2009年职校生犯罪逐年攀升的局面,突出了未检部门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进展。一是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及犯罪高发学校的联系,强化检校联盟,增强学校对问题学生管控能力,并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同时针对职校生犯罪高发情况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二是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专项工作,针对案件高发区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是结合世博安保工作,联合公安机关对社区闲散未成年人进行摸排,对高危人员进行有效管控。

(三)侵财类犯罪下降,聚众斗殴类严重侵犯公共秩序案件增多,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

一是两抢一盗等侵财类犯罪比例有所下降,但仍占据未成年人犯罪的主流。其中涉嫌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的人数分别占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总数的35.8%、2.2%、21.7%,合计占59.7%,较之去年(70%)下降10.3个百分点。二是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的人数分别占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总数的15.2%、8.7%,合计占23.9%,较之去年(16.6%)上升7.3%。其中聚众斗殴犯罪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并且发生数起参与人数众多、造成严重后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聚众斗殴案件。三是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如在办理一起强奸案过程中,立案监督多起强迫、介绍在校未成年女生卖淫案件。犯罪嫌疑人多次采用欺骗、胁迫、引诱等手段,强迫或介绍在校未成年女生卖淫,已查实的被害人达10余人,严重侵害了在校未成年女生的合法权益。

(四)不捕率同比上升,不捕案件构成比例发生变化

不捕率同比上升1%,其中绝对不捕案件占比26.4%,较之去年下降9.7%;存疑不捕案件占比35.4%,较之去年上升10.8%;相对不捕案件占比35.4%,较之去年下降1.1%。不捕案件构成比例变化,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全市未检部门深入贯彻“两减少、两扩大”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捕;同时观护体系的全面运行,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监护帮教条件,扩大了非羁押措施适用范围。二是通过构建公检法司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联席会议机制及推进公安机关专办机制,提高公安承办人执法理念,统一未成年人逮捕适用条件,导致绝对不捕案件减少。三是结合两高三部下发“两个证据规定”,加强对案件证据的审查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存疑不捕案件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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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同志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发展提升年”活动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以转变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为着力点;以对照检查、明确职责、找准差距、改进作风为重点;以提高“执行力”为根本,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国税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为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在活动中,要注重引导全市国税干部、职工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比提升:一是比思想作风,提升进取意识。着力解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推诿、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在岗不尽责等问题。二是比学习作风,提升求知意识。着力解决不注重理论学习、坐不住、学不深、议不实、学用脱节、不能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等问题。三是比工作作风,提升效能意识。着力解决执法不公、作风漂浮、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工作效能不高、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四是比生活作风,提升自律意识。着力解决参与、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钱敛财、公款钓鱼、吃、拿、卡、要、报等行为,以及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等方面的问题。五是比领导作风,提升责任意识。着力解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纳税人盛气凌人、欺上瞒下、做表面文章,不善于团结同志、关心群众,单位管理出现倾向性问题等。重点在以下八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二是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四是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五是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六是严肃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七是不断规范公务接待,八是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

三、考核形式

市局“五比五提升”活动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所占比例分别为60%和40%。平时考核以明查暗访、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查为主,各占50%,各单位每月自查不少于一次。年终考核,按照考核细则,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各县(市、区)局、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开展作风建设自查活动,所属各单位自查发现并整改的问题不作为市局检查考核扣分项目。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五比五提升”作风建设活动当作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做出具体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坚决避免一般化、应付了事。

(二)务求实效。为使作风建设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突出抓好“四个注重”:一是注重深化认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特色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注重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端正全体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作风;三是注重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全体干部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四是注重领导带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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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升级”制;“降级”制;南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图分类号 F75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2-0284-01

2003年7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了《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45号令),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该办法将分类管理这一检验检疫模式应用于出境竹木草制品,并先后数次就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放宽了企业评级的条件,根据不同类别企业实施不同的出口产品抽查比例,有效缓解了出口量快速增长与一线检力不足的矛盾,提高了企业竹木草制品的通关速度。

现行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属于“升级”制,即刚获得注册登记资质的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自动评为三类企业,不能参与一、二类企业的评定,1年后可根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出口产品检验检疫、企业诚信等情况进行升级调整,但原则上不能跨级调整[1-2]。

竹木草制品是南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辖地区主要出口创汇农产品之一。近年来,相关产品出口量持续增长,2016年出口批次14 471批,货值近4亿美元,占辖区出口植物及其产品总批次的98.18%,占总货值的4.19%。与刚刚实施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管理的2008年相比,出口批次和货值分别增长127.17%和195.26%。随着出口贸易的蓬勃发展,笔者在总结检验检疫一线工作数年的实践经验中发现,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升级”制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企业的发展,大量耗费了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的精力,“降级”制似乎更符合现行外贸形势。现以南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南平局)所辖地区出口竹木草制品情况为例进行说明和探讨[3-4]。

1 “升级”制在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出口产品日益增多与检力不足的矛盾突显

南平局辖区现有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178家,其中一类企业33家,二类企业95家,三类企业50家。根据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业指导书《出境竹木藤草制品检验检疫》中提出的监管频率要求(一、二类企业1年不少于1次,三类企业1年不少于2次),2017年辖区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最低监管总次数达228次。企业出口产品抽查比例:一类企业出口产品抽查比例不高于出口批次的1%,根据产品风险等级,确定不同查验比例,最低抽查批次不少于1次;二类企业出口产品抽查比例为出口批次的3%~10%,根据产品风险等级,确定不同查验比例,最低抽查批次不少于1次;三类企业出口产品抽查比例不低于出口批次的15%,根据产品风险等级,确定不同查验比例,最低抽查批次不少于1次。南平局设定的抽查比例为一类企业1%,二类企业3%,三类企业15%。参考2016年南平辖区企业的出口批次,2016年最少需查验货物410次。目前,南平局在岗植检人员4人,平均每人每年监管、查验货物次数最少103次(监管结合货物查验进行),由于南平局辖区企业呈点多、面广、线长等特点,同时还存在系统同一天抽中的数批货物分布在不同县市的情况,导致企业监管和货物查验占用了大量的检力,让检验检疫人员疲于奔命。

1.2 高抽查比例增加了企业成本,延滞了企业产品通关速度

新注册的规模企业,按照15%的货物查验比例,理论上年出口100批就要被查验15次,频繁的货物查验也延滞了企业产品的通关速度,与现行的促进出口、服务地方发展的理念相悖。如若不实施现场查验,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则需要承担货物查验不到位被国外通报带来的风险。

1.3 相当一部分企业感受不到“分类”的区别

由于检力不足的实际情况,部分企业的货物现场查验次数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不同类别企业的“待遇”不明显,部分企业感觉三类企业与一、二类企业没差别,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争取升级的动力不大。

2 “降级”制的优点

所谓“降级”制,即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在获得注册登记证书的同时授予其分类管理一类企业的资质,结合日常监管和企业货物查验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企业产品国外通报、退运等情况,对其实施“降级”,相应地增加监管频次和货物查验比例,直至注销其注册登记证书,类似于交警对司机驾照的管理。“降级”制有以下优点。

2.1 有效缓解检力不足的情况

以南平局辖区178家企业为例,如178家企业均为一类企业,1年企业监管和货物查验最低次数为178次(货物查验时同时进行企业监管),人均年查验、监管次数可减至45 次,同“升级”制的103次相比,企业监管、查验次数仅为其43.7%,能有效缓解检力不足的情况,同时“降级”制释放的检力可投入到进口货物检疫查验、外来有害生物监测踏查、企业调研、政策研究等领域,促进检验检疫人员综合能力的提升。

2.2 降低了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产品通关速度

“降级”制带来的企业监管、查验次数减少,在出口企业方体现的是综合成本的降低、产品整体通关速度的提升,有利于地方外贸经济的发展和提升。

2.3 企业能明显感受到降级成本,促使企业提升质量管理

一旦企业因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疫情、诚信等原因降级,企业能明显感受到检验检疫人员监管、货物查验比例上升带来的综合成本,促使企业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严抓质量、严控防疫,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3 “降级”制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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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储蓄意愿回升

由于此次问卷调查正值央行8月19日将人民币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7个百分点,对居民心理及行为普遍产生了较大影响,城镇居民对存贷款利率上调反应迅速,储蓄意愿结束了连续两个季度下跌的趋势,开始上扬。

调查显示,在当前物价和利率水平下愿意储蓄的居民人数不断增加,其占比由上季度的34.6%猛升至36.8%,提高了2.2个百分点,这与第二季度下跌3.8个百分点形成强烈反差。央行称,利率政策的调整对城镇居民储蓄意愿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

利率的调整对居民的购房消费心理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尽管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上调幅度较小,同时允许下浮幅度由0.9倍扩大到0.85倍,但问卷调查显示,仅有17.5%的被调查者选择在未来3个月内买房,较上季度和去年同期分别下降0.1和2.1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低。从地区分布看,东部地区居民购房意愿下降显著,西部略有下降,而中部恰好相反。央行称,这表明不同地区对政策调整的反应在时间和灵敏度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

物价上涨困扰中低收入家庭

调查显示,居民的收入满意度在提高,对未来收入预期普遍乐观。认为未来收入会增加的居民占比为27.5%,未来收入信心指数达23.1%,创1999年第四季度调查以来的历史最高。东部地区对未来收入预期尤为乐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

但与此同时,城镇居民对物价上涨反应强烈,物价上涨给中低收入家庭带来的压力尤为明显,居民对未来物价预期比较悲观。今年以来,居民对“物价满意”的判断占比逐季回落,而判断“物价过高”的占比则不断攀升,由第一季度的22.1%上升至第三季度的25%,物价满意指数更是跌至2005年以来的谷底,达-14%。

居民消费意愿低水弹